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doc 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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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一、概述为了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是根据《城市建设法》、《消防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单位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二、实施目标1. 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率;2. 加强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3. 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逃生和初期火灾扑救能力;4. 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三、具体措施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权限。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明确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员。

(3)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对全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2. 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1)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台账》,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定期排查和检修,确保其完好有效。

(2)定期组织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演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设施和器材的正常运行。

3. 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1)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后及时整改。

(2)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4. 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流程(1)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对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档案备案,便于管理和查阅。

(2)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程序和流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台账,实行日常管理和定期检查。

5.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利用单位内部通讯工具和媒体,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2)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全员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

6. 健全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机制(1)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保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管理规定是保障公共安全和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法规。

本文将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不再使用分段语句。

一、消防设施的管理规定1. 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设施的建设必须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规,包括建筑物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器、疏散通道等。

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消防工程建设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2. 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包括定期巡查、保养和维修。

巡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的完整性、通畅性和可用性等方面的检查。

保养和维修包括消防设施的清洁、检修和更换等日常工作。

3. 消防设施的检测与验收消防设施的检测与验收是确保其功能完善和符合相关标准的重要环节。

消防设施的检测需要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对于不合格的消防设施,必须立即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应要求为止。

二、灭火器材的管理规定1. 灭火器材的购置灭火器材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并且需要选择合适的类型和规格。

购置过程中必须确保灭火器材的质量可靠,并且需要与专业生产厂家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 灭火器材的存放和保管灭火器材的存放和保管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且需要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

灭火器材应当妥善地放置在指定的位置,标识清晰可见,并且不得存放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3. 灭火器材的维护和保养灭火器材的维护和保养是保证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的关键。

维护和保养包括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并进行清洁、加注灭火剂和更换零配件等工作。

对于维护不良或者使用寿命已过的灭火器材,必须及时更换或修复。

4. 灭火器材的培训和使用灭火器材的培训和使用是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的关键。

相关人员必须接受消防教育培训,并且熟悉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当根据火势大小和类型选择合适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消防设备管理规定模版

消防设备管理规定模版

消防设备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消防设备的管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场所、建筑物、企事业单位等的消防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防设备管理的目的是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保证消防设备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火灾。

第四条消防设备管理的原则是全面、科学、便捷、高效。

第二章消防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第五条消防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

第六条建设单位负责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进行消防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和验收,并负责将验收合格的消防设备移交给物业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

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对社区、小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进行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使用指导,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八条使用单位要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严禁占用或挪用消防设备,并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消防设备管理的内容第九条消防设备管理的内容包括消防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检测和消防培训演练等方面。

第十条消防设备的选型应根据所在场所的性质、用途、人员数量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确保消防设备能够满足灭火、疏散和报警等功能需求。

第十一条消防设备的安装调试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安装质量和功能正常。

第十二条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包括定期检查、清洁、润滑、更换易损件等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消防设备的定期检验检测应由专业的检验机构进行,各项检验指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条消防设备的管理单位要组织定期的消防培训演练,提高人员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消防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督检查机构要定期对消防设备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设备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纠正。

第十六条发现消防隐患或设备故障时,管理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建筑工地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3篇)

建筑工地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3篇)

建筑工地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影响,维护员工和建筑工地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在建筑工地生产期间及临时设施搭建期间均须遵守。

第三条建筑工地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套完善的消防器材管理体系,确保工地的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

第四条建筑工地应当配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消防器材设施,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第五条建筑工地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器材档案,包括消防器材设施的购置、检测、维护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建筑工地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建筑工地应当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消防器材购置和验收第八条建筑工地消防器材的购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第九条建筑工地消防器材的购置应当由专门的单位负责,且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消防器材的规范使用。

第十条建筑工地消防器材的验收应当由专门的验收人员进行,确保消防器材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规定。

第十一条建筑工地消防器材的验收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测试和性能测量,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建筑工地应当对验收合格的消防器材进行标识和编号,建立消防器材档案。

第十三条建筑工地应当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

第三章消防器材使用和维护第十四条建筑工地消防器材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的操作规程,严禁私自调整和修改消防器材。

第十五条建筑工地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器材使用指示标识,保证消防器材能够及时找到和使用。

第十六条建筑工地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按照一定的规划布局放置,确保其覆盖范围和使用便利性。

第十七条建筑工地应当建立消防器材的日常巡查制度,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巡查,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运作。

第十八条建筑工地应当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修复或替换损坏的消防器材。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方案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方案
(6)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7)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 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 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 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
山东公安消防总队
主要内容
一、什么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 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三、具体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
消防安全标准化
消防部门在总结多年与火灾作斗争的经验教
训的基础上,督促单位建立了具有健全、科学的
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核心 内容
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 标准悬挂统一化 设施器材标识化 重点部位警示化 培训演练经常化 检查巡查常态化
三、具体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的要求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 消防设施建设标准要求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一畅两知 三能”建设标准要求
医院、养老院及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应 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2次。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 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 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 下是否堆放物品;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 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 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 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 •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 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消防设施三化方案(最终版)

消防设施三化方案(最终版)

消防设施三化方案(最终版)消防设施三化方案县委、县____驻北郊工作处,各乡、镇,县属相关委、办、局:为扎实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县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为建国60周年____献礼。

《XX县区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________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XX县区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二○○九年六月十日XX县区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为扎实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县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为建国60周年____献礼。

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是规范和加强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通过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使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标准化、标识化和规范化,有效提高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组长:马宏伟县委副书记、县长副组长:秦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卡力〃吾汉县____副县长斯地克〃赛买提县____副县长陈琳县____副县长成员:尚建斌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林其生县安监局局长臧浩县旅游局局长马全宏县教育文体____局长王炎娇县民政局局长崔惠珍县农牧局局长魏世XX县区水电林业局局长杨国民县规划建设局党委书记、副局长郭仁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孙晓婷县档案局局长李梅红县工商局局长王希江县卫生局副局长黄小平安宁渠镇镇长杨文贵六十户乡乡长张晓生青格达湖乡乡长苏晓东板房沟乡乡长马彦虎水西沟镇镇长加合帕尔萨尔达坂乡乡长李存义永丰乡乡长叶尔肯哈孜甘沟乡乡长叶尔肯托里乡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尚建斌兼任,具体协调指导达标活动开展,定期____研究全县达标活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县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有效提高抗御火灾风险能力,努力实现20____年全县100%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建设达标。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方案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方案

• 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 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 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 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 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 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 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 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 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 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 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 障和值班记录。
பைடு நூலகம்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 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 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 置。 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 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核心 内容
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 标准悬挂统一化 设施器材标识化 重点部位警示化 培训演练经常化 检查巡查常态化
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主要包括14类场所:1、宾馆、饭店等旅馆;2、 餐饮建筑;3、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4、体 育场馆;5、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6、 金融证券交易所;7、公共娱乐场所;8、医院的 门诊楼、病房楼;9、养老院;10、托儿所、幼儿 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11、公 共图书馆的展览厅、阅览室;12、客运车站、码 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13、 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14、员工集体宿舍等。
(6)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7)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范本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范本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为了确保建筑物、场所和公共区域的安全,维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提高火灾防范和灭火能力,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建筑物、场所和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建筑、学校、医院等。

3、所有建筑物、场所和公共区域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位置设置和维护好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二、消防设施的管理1、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能够满足灭火的需要,具有良好的功能性和可操作性,易于被人识别和使用。

2、消防设施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消防设施应设置在易于触及和使用的位置;消防设施应避免设置在易被临时堵塞的地方,如门口、通道、走廊等;消防设施的设置位置应明显标识,以便人员能够迅速找到。

3、公司、学校和其他单位应负责对其所在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功能正常,及时更换老化或损坏的设备。

4、每一消防设施应设置标志牌或标识,以清晰标明设施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标志牌应采用醒目的颜色和明确的文字,方便人员使用。

三、灭火器材的管理1、所有建筑物、场所和公共区域应按照火灾风险等级和使用需求合理配置灭火器材。

2、灭火器材的种类和数量应根据每个区域的面积、使用用途和火灾风险等级进行科学选择。

3、所有的灭火器材应经过严格的验收,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灭火器材必须是正规渠道购买的,并有有效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明。

4、负责管理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

定期进行灭火器材的试验和充装,保证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5、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易于触及和使用的位置,且周围不应有任何阻挡和堆放物。

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应标识清晰,以便人员迅速找到和使用。

四、应急演练和培训1、所有单位和建筑物的管理者应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和住户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演练应包括逃生和灭火等方面的内容。

2、定期组织员工和住户参加消防培训,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防火和灭火的能力。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一、概述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是指对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消防设施的管理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健全的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是每个建筑物所有人、管理者必须重视并严格执行的。

二、管理范围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的管理范围包括建筑物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如消防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对于这些消防设施,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三、管理责任1. 建筑物所有者是消防设施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2. 建筑物管理者是消防设施管理的执行责任人,负责组织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 消防设施管理人员是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的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四、管理措施1. 定期检查建筑物管理者应制定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消防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工作状态、管道是否畅通、设备是否完好等,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进行修复和维护。

2. 维修和保养消防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作是保证其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建筑物管理者应将维修和保养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维修和保养。

对于有损坏和故障的消防设施,应及时修复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培训和考核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够胜任其工作。

建筑物管理者应定期组织消防设施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能够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技能。

4. 应急预案建筑物管理者应根据建筑物特点和消防设施的情况,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预案包括人员疏散、灭火措施、报警方式等内容,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的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消防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是指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用途,在建筑物内设置的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疏散系统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第五条制定、实施和执行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的主要责任单位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物业管理单位。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和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并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的施工和安装工作,并保证施工质量。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发现和排除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

第九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责任,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各项责任。

第三章消防设施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规划和设计建筑工程时,应当考虑消防设施的设置和配置,确保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根据设计要求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消防设施施工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在接管建筑工程后,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施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维护记录等。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五条消防部门负责对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整改。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消防控制室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消防设施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第四条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维护、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完整有效和正常运行.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埋压、圈占、遮挡、挪用、停用和损坏。

第五条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移交~并明确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共同设立维护管理机构实施统一管理.第六条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管理及维护保养制度~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第七条下列资料应统一规格制作并悬挂于消防控制室:1、消防行政许可文书.2、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证。

3、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4、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流程图.6、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7、建筑总平面布局图。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示意图。

9、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10、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表。

2024年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2篇)

2024年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2篇)

2024年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确保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场所、设施和器材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三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配置、维护、检验、监控、更新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所有用于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送商、生产厂家、使用单位和维护人员都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和配置第五条按照建筑物的性质和用途,应设置相应类型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配置。

第六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和配置应满足消防安全的需求,并经专业人员评估和审核。

第七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和配置应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查和验收。

第八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和配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三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和检验第九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和检验由设施和器材的使用单位负责,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检验。

第十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和检验应定期进行,具体周期由相关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涉及人员生命安全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试,确保其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检验和维护的记录和报告应及时保存,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监控和更新第十三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监控应通过现代化的监控系统进行,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运行和故障及时报警。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更新应根据其使用年限和使用状况进行评估,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更新后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及时投入使用,并进行相应的检验和测试。

第十六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报废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以避免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第五章监督和管理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规范使用和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涉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送商、生产厂家、使用单位和维护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意识。

消防设施使用规章制度

消防设施使用规章制度

消防设施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提高防火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场所的消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消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标准。

第四条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参加过相关的消防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消防证书。

第二章消防设施的管理第五条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符合消防要求。

第六条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由专门人员负责,建立健全的消防设施档案,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

第七条消防设施的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消防设施的管理人员应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发生火灾时,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消防设施,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疏散和灭火,确保火灾的及时控制。

第十条严禁擅自改变、封闭或损坏消防设施,一经发现将受到处罚。

第三章消防设施的使用第十一条消防设施的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设施的使用规定,不得私自搬动或破坏消防设施。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的使用人员应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巧。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加强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参与消防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火灾防范和自救能力。

第十四条发生火灾时,使用人员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疏散,配合管理人员进行灭火,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十五条在使用消防设施过程中,如遇到设备故障或异常,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停止使用,并进行相应的维修或更换。

第十六条每个单位应建立消防设施使用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或人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模版

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模版

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模版一、规范消防设施设置1.建筑物设计和施工阶段应符合国家消防规范的要求,合理设置消防设施。

2.建筑物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报警器、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等。

3.建筑物内部应设置消防水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消防水泵等。

4.建筑物应设置疏散通道,并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5.建筑物应设置消防设备储存室,存放灭火器、防火门等消防设备。

二、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1.消防设施的年度维护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等。

2.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由专业消防人员负责,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维护人员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查,检查设施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4.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时,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设施的有效性。

5.对于年久失修或严重损坏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报废并重新安装新的设备。

三、应急疏散演练1.建筑物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疏散演练,提高人员应急疏散的能力。

2.疏散演练应模拟真实火灾情况进行,包括警报响起、疏散通道堵塞等情景。

3.演练过程中应注意人员的疏散顺序和速度,确保疏散的效率和安全性。

4.疏散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疏散预案和应急预案。

四、消防设备维修与更新1.对于消防设备的维修和更新,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设备维修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维修的质量和安全性。

3.设备更新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技术性能进行,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4.设备更新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更新资金。

五、消防设施管理责任1.建筑物使用单位应明确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

2.消防设施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3.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消防培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4.建筑物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消防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1.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消防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ICS 13.220.20 C 82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Maintenance for Fire Equipment in Building2005-12-26发布2006-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GA目次前言 (Ⅰ)引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1)5 消防控制室 (2)6 巡查 (3)7 单项检查 (3)8 联动检查 (3)9 检查测试工具和设备 (4)10 维护和故障处理程序 (4)11 档案 (4)附录A(规范性附录)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记录表 (5)前言本标准的4.1、4.3、4.4、第5章、6.1、7.1、8.1、第10章、第11章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第九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惠、刘激扬、丁余平。

引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

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产权、管理和使用单位的法定职责。

为引导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维护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并提供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的维护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1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GA 502 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GB/T 14107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对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二、管理要求1.所有单位、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所有建筑物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3.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及时进行培训和考核。

4.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必须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工作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和整改。

三、主要内容1.消防设施的配备(1) 每个建筑物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2) 建筑物内部必须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并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3) 每栋建筑物必须配备消防栓,消防栓必须经常检查并保持畅通。

(4) 建筑物必须配备可燃气体报警器,并经常检查其工作状态。

2.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1) 每个消防设施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 检查和维护过程中,必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如有问题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

(3) 检查和维护过程中,必须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消防设施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1) 每个建筑物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每个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并通过考核,从而不断提升其消防管理水平。

4.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1) 每个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必须每日检查设施的工作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 每日检查中,必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如有故障必须立即报修并采取临时措施。

四、监督与管理1.消防部门对各单位、企事业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其进行评估。

2.如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消防部门有权要求单位、企事业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可以采取停产停业措施。

3.消防部门可以对消防设施管理人员进行抽查和检查,如发现管理人员存在不合格行为,可以要求单位、企事业单位进行整改。

2024年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一、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二、消防设施应具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建立技术档案;三、消防控制室应建立系统的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并做好系统的运行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系统的完好有效;四、应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五、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连续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六、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

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七、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月度检查、年度检测三种方式;八、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可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实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和内容,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依照有关规定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的单位和设有电子巡更系统的单位,应将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纳入其中,其它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九、建筑消防设施的月度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记录》。

单位不具备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设备的,可以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十、建筑消防设施每年应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测,出具《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并报送主管公安消防机构备查;十一、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十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经年度检测合格后,应在消防控制室或设置消防设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悬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标牌;十三、火灾报警系统投入运行____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____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做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试验,并建立相关情况记录,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严禁重新安装使用;十四、消防设备、器材应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及时进行保养和更换;对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十五、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十六、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____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备查。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21〕[浏览:2494 次] [更新时间:2012-5-9]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21)目次前言……………………………………………………………… (Ⅲ)引言……………………………………………………………… (Ⅳ)1 标准……………………………………………………………… (1)2 标准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那么……………………………………………………………… (1)5 值班……………………………………………………………… (2)6 巡查……………………………………………………………… (2)7 检测……………………………………………………………… (3)8 维修……………………………………………………………… (4)9 保养……………………………………………………………… (4)10 档案……………………………………………………………… (5)前言本标准的4.2~4.6、5.2、6.1、7.1、第8章、第9章、第10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均为标准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惠、刘激扬、丁余平、周广连、廖平、冯婧钰、李锦成、陈秉安、张先来、张梅红、郭玲玲、刘喜娟、唐卫君、王宗存。

引言建筑消防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立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是探测火灾发生、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保障。

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产权、管理和使用单位的法定职责。

为引导和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消防管理标准化建设方案

消防管理标准化建设方案

消防管理标准化建设方案第1篇消防管理标准化建设方案一、前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加强我国消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一)目标1. 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率。

2. 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 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防控能力。

(二)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4. 社会参与,群防群治。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一)组织架构成立消防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1. 消防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消防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消防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对消防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2. 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工作计划;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消防工作;收集、整理、分析消防安全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

四、制度建设(一)消防安全制度1. 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实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

2. 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3.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

4.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测。

5. 火灾应急预案制度: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1. 电气设备操作规程:规范电气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防止电气火灾。

2. 易燃易爆物品操作规程: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防止火灾事故。

3. 燃气设备操作规程:规范燃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防止燃气泄漏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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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doc 28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消防控制室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消防设施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第四条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维护、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完整有效和正常运行。

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埋压、圈占、遮挡、挪用、停用和损坏。

第五条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移交,并明确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

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共同设立维护管理机构实施统一管理。

第六条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管理及维护保养制度,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第七条下列资料应统一规格制作并悬挂于消防控制室:1、消防行政许可文书。

2、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证。

3、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4、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流程图。

6、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7、建筑总平面布局图。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示意图。

9、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10、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表。

第八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操作人员,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专业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8个小时,每班不少于2人,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以及主备电源切换等功能,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附件2)。

第九条消防控制室面积不宜小于30m2。

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第十条消防控制室接到火灾警报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第十一条建筑消防设施应落实标识化管理。

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可靠的限位措施。

第十二条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定期检查、年度检测,并建立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登记表(附件1)。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设有电子巡更系统的单位应当每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其他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

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和内容,对设施直观属性进行检查,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附件3)。

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定期检查应对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单项功能进行检查,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附件4)。

第十五条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主要对整体建筑各类消防设施进行联动功能测试和综合技术评价。

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人员和单位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

检测合格的,应由检测单位在报警控制器上贴附检测合格标签。

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在每年12月30日之前,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如消防安全工作需要时,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第十六条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及消除的登记制度。

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当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提供零配件或协助维修解决,不影响系统主要功能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

故障排除后,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附件5),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后存档备查。

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七条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单位应根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表(附件6),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和更换。

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洁、除锈、注润滑剂;对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消防电子设备,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清洗、标定。

第十八条建筑消防设施应按维护保养计划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时,维护保养人员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附件7)。

第十九条消防控制室应存放单位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档案资料。

基本情况包括:1、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登记表。

3、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

4、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5、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6、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7、定期保存和归档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定期检查记录、年度检测报告、故障维修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计划、维护保养记录等。

第二十条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和《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建筑消防设施档案资料均应存放于消防控制室。

各类记录、表格要制成标准A4纸规格,装订成册,集中保管。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单位使用、管理、维护建筑消防设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干涉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单位、维保单位的正当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职权为用户指定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单位。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登记表(表一)工程地竣工日建筑类耐火等占地面建筑高建筑层数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建筑面积地上面积地下面积消防控设置防火分系统施工单位施工系统火灾自动报有□;自动喷水灭有□;应急广播系有□;消防专用电有□;可燃气体探有□;消火栓灭火有□;防排烟系统有□;防火分隔设有□;附件1: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登记表(表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控制器类型数机安生主保接总线型多线型数数CRT 配数报警设备感烟控测器设备设备安装感温探测器设备设备安装手动报警器设备设备安装消火栓报警按设备设备安装可燃气体设备设备安装线型探测器设备设备安装红外探测器设备设备安装其它设备设备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登记表(表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类型系统名称设置场所危险等湿式自动喷水幕系统雨淋喷水系预作用自动干式自动喷其它系统系统设备喷淋水泵数量设置技术参数流量(L/s)扬程(m)增压泵数量设置技术流量(L/s)扬程(m)气压调节设置喷头设置场所数公称动直立下垂边墙装饰其它系统喷淋类型规格设置数量报警规格数量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登记表(表四)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系统是否分区是□否□高区()层至低区()层至系统设备消防水泵数量设置技术参数流量(L/s)扬程(m)增压泵数量设置技术参数气压罐调节位室内消火栓设备数远程室外消火栓设备类供水数设置消防水炮设备数安装自动控制炮塔驱动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登记表(表五)防烟排烟系统正压送风机技术参数型号风量送风数设置防火数型号排烟风机数设置技术参数型号风量排烟数设置排烟数型号应急照设备型号设备数量建筑防火分隔设备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防封堵材料封堵位置气体灭火系统灭火系统方式设置场所系统组件管网式钢瓶组数量设置技术参数钢瓶型号储存压力喷头喷头数安装无管气体柜设备数储存总容保护安装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登记表(表八)干粉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系统组件驱动气体储瓶数量设置技术参数钢瓶型号储存压力驱动气体干粉储瓶数量设置技术参数钢瓶型号储存压力泡沫灭火系统□移动式□应用的部位泡沫储罐容量(L)安装位置泡沫液种类泡沫液喷射方泡沫比例混合型号数量泡沫产生器型号数量泡沫泵型号数量扬程功率电气设备型号生产细水雾灭火设置水泵组数量设置位技术参数流量(L/s)扬程(m)稳压泵数量设置位技术参数流量(L/s)扬程(m)储气型号设置位容量压力配电系统消防用电总负变压器型号类自备发电设备型发电设置启动消防电源是否是□否□火灾自动报警主机是否可以是□否□是否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是□否□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年月日报警报警误报值班情况火灾报警控制器检查内容控制室内其他消防系统运行情况报警、部位、及处理情况值班型自消复主电备用相关设备控制状态运行附件2:注:1、情况正常打“√”,存在问题或故障的打“×”;2、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将处理记录表序号填入“故障及处理情况”栏。

附件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序号:注:1、情况正常打“√”,存在问题或故障的打“×”,并填写“故障及处理”栏中相关内容;2、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3、本表为样表,单位可根据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情况和巡查时间段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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