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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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期末复习指南(案例分析)

一、案情: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二、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并说明理由。

(1)3辆汽车的性质

(2)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3)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

(4)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三、案情:原告在沈阳某商厦买了一批黑木耳,发现质量不好,送技术监察局检验,鉴定为不合格,原告诉至法院,但被告否认原告在其商场购买。

问:(1)案件证明对象有哪些?

(2)应当如何分明证明责任?

四、深圳市A公司将3套进口设备卖给长沙市B公司,B公司将成套设备运回至长沙以后,被长沙市工商局查处。长沙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成套设备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B公司也没有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对A公司和B公司进行处罚。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法院受理应当审查的主要对象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五、赵某被杀害在家中,侦查人员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张纸条,但与案件几乎每一关系。侦查人员通过对笔记本和纸条的笔迹鉴定分析,最后找到了犯罪嫌疑人。

问:(1)在本案中,笔记本和纸条属于何种证据?

(2)结合本案件分析物证和书证的关系。

六、吴某诉王某,要求王某支付其拖欠的货款80万元。被告王某则认为,他仅仅拖欠原告吴某货款18万元,而且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因此拒绝支付货款。吴某则认为他一直向被告王某主张支付货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问:(1)吴某应当对哪些实事承担证明责任?

(2)哪些实事应当由王某承担证明责任?

七、张某由某地购进了属国家一极保护的珍稀动物的皮革250张,打算转卖给王某,双方用手机约定于10月10号在王某家交货.按事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张某乘马某的出租车将货物运到王某的家中,但并未告知马某所运何物.当张某叫马某从车上卸货时,马某才发现此物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皮革,于是表明自己不参与此事的立场.在张某刚将货物搬下车,公安人员突然出现在现场,并将张某,王某和马某三个一起抓获,同时扣押了面包

车和张某的手机.经询问,张某和王某分别供述了贩卖珍稀动物皮革的事实,马某也将本人运送货物的情况作了陈述。

问:(1)本案中,公安人员调查到了哪些种类的法定证据?理由何在?

(2)在上述证据中,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间接证据?理由何在?

八、2000年12月20日,中国农业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与金星皮革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书,约定由农行兰州城关支行贷给金星皮革公司18万元流动资金,用于购置设备,利率月息为7.05‰,借期从2000年12月21日到2001年6月21日,利率月息为5.02‰。但在贷款展期届满之后,金星皮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贷款。

无奈之下,农行兰州城关支行一位副行长在2003年3月6日用其办公室电话拨打了金星皮革公司法人代表石某的手机,催要贷款,同时对这次通话进行录音。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2003年8月26日农行兰州城关支行一纸诉状将金星皮革公司告到了法院。

庭审前,被告否认偷录的录音的真实性,但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其真实性不成问题。随之而来的焦点是证据的合法性。

请分析该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九、香港居民姜某1997年与内地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合同,约定同年12月底交房,逾期交房超过30天,姜某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到了交房时间通知姜某去收楼,却没有竣工验收合格证,于是姜某拒绝收楼。

2001年初,姜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姜某诉称:1998年9月他曾书面致函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交的购房款,遭到开发商拒绝;之后,姜某多次致函、致电、发传真给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均置之不理。此间,姜某还向内地的建设局、公证处作了查询和投诉。

开发商承认收到了姜某的信函、电话及传真,但否认姜某提出了解除合同的要求。

一种观点认为,姜某只能证实同对方联系过,不能证实在与对方联系的信函、传真、电话里提出过解除合同的要求,故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1、请分析该观点。

2、你认为应当如何认定该案件事实

十、吴某诉王某,要求王某支付其拖欠的货款28000元,被告王某则认为,他仅仅拖欠原告吴某货款2800元。吴某向法庭提交的欠款条上是这样书写的:“现欠吴某货款贰仟捌仟元,于2001年5月25日前付清。”落款是王某。现双方就欠条中书写的“贰仟捌仟元”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吴某认为应当是28000元,而王某则认为应当是2800元。另外,王某和吴某分别提供了各自的妻子作证,支持自己的主张。

问:1、如何分担本案证明责任?

2、对两个证人证言证明力如何评判?

3、本案如何处理?

十一、A作为C的法定代理人起诉B,要求确认B是C的亲身父亲,并要求B给付抚养费。B进行答辩时否认是C的亲身父亲,也拒绝给付抚养费。A向法院提交了其现任丈夫D与

C的亲子鉴定,证明C与现任丈夫无血缘关系,并同时向法院申请要求B与C 之间进行亲子鉴定。但B坚决不同意。法院认为,B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法院不能强制其进行鉴定。由于没有亲子鉴定结论,不能证明B与C存在血缘关系,即不能认为B是C的亲身父亲,于是判决驳回A的诉讼请求。

1、对该案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何看法?

2、应当如何认定该案事实?

十二、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 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十三、某县卫生防疫站,在一次检查时发现某个体餐馆卫生条件不合格,当即对其罚款600元,并限其立即改正,否则即令其停业。但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也没有收集有关证据,只给了餐馆业主一罚款收据。该个体餐馆不服处罚,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卫生防疫站接到起诉书之后,未告知法院即找该个体餐馆要求其提供处罚当日的卫生不合格的有关证据。请问:

(1)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该个体餐馆的起诉?

(2)该卫生防疫站收集证据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十三、2003年12月5日,A从B商场选购一台彩色电视机。除夕之夜,正当A观看晚会时,电视机突然发生爆炸,将A炸伤。1999年3月,A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其损害是由于电视机质量问题造成的,要求B赔偿一切损失。但是,B认为这是由于A使用不当造成的,坚决不予赔偿。

问:本案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十四、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根据以上情况,请问:指控王某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首先应当承担证明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证明责任的,是哪些机关或人员?为什么?

十五、宣汉县某单位职工王某和女青年李某结婚后不久,王某迷上了赌博,经常输钱,夫妻俩常常吵架。脾气暴躁的王某动不动便将妻子打得鼻青脸肿。1999年3月的一天,王某又因李某唠叨其输了钱,对着李某的胸、腹部一顿拳打脚踢。李某被诊断为脾脏破裂,脾被切除。李某决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通过法医学鉴定,她的伤情属重伤和七级伤残。之后,她又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丈夫王某的刑事责任。宣汉县公安局于2000年6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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