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建模奖学金的公平性标准答案解答方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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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1,问题前景
奖学金是对在校大学生学习、工作等方面情况的综合奖励,其目的是为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造就更多的人才。
目前高校奖学金的评定方法主要是学校或学院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设定的,其制度与方案都还可能存在不健全和不完善的地方。
2,需要解决的问题
(1)、建立数学模型分析该奖学金评定方案的公平性。
(2)、如果该方案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要提出新的奖学金评定方案。
(3)、比较原有方案和我们提出的新方案的的优劣性,并利用模拟的方法进行检验评价。
二、基本假设
1)奖学金只与最后的绩点和没有违反校规有关
2)都是按评奖规则评奖,没有列外,没有后门
3)所有的同学都参加评奖活动,没有列外
三、问题的分析
3.1,评奖范围
凡现就读于我院的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均有资格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3.2,评奖条件
1).本学期原始学分绩点在2.5以上;
2).本学期内受“通报批评”的学生;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3).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正在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4).本学期内,有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程(包括因未取得学分而重修的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5).学期所修读课程学分总数原则上低于15学分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不含第一和第七学期);
6).学生所在寝室若使用违章电器,一经查处,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7).经过证实为恶意拖欠学校学费的同学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3.3评奖程序
1. )辅导员计算学生原始学分绩点,经学生确认后交学生处核算;
2. )学生提交综合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 )学生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计算学生综合学分绩点并予以公示;
4. )根据综合学分绩点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5. )公示无误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3.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评定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干部工作,科技、学科竞赛,发表作品,文体竞赛活动,文明宿舍,班级荣誉,是对学生各方面精神面貌的综合反映。
3.4 总结
经过分析计算可得一个比较全面的公式来计算奖学金的评比。
四、模型的建立
(一)介绍公式与绩点
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定成绩=本学期学分绩点+综合评定加分绩点
其中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学生干部工作加分绩点+科技、学科竞赛加分绩点+论文发表
加分绩点+发表文章加分绩点+文体竞赛加分绩点+文明寝室加分绩点+班级荣誉加分
绩点
1)原始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
2)
1)学生干部是指在学生处、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伙食监督委员会、宿舍管理委员会、新闻中心、广播台、艺术拓展中心、学院各级党组织、自然班级中任一定职务的我院学生。
职位加分绩点
学生会、青协、社联主席团成员,伙食监督委员会、宿管、新闻中
心、艺术拓展中心副主任以上级别,广播台副台长以上级别,党支
0.35
部书记,班长,辅导员助理等
各学生组织部长、副部长,党支部委员,
0.25
社团协会会长、副会长,班干部(每班2名)
各学生组织干事、班级其他学生干部,0.1
工作质量优秀(A)良好(B)一般(C)合格(D)不合格(E)权系数 1.10.80.50.20
(3)学生干部工作质量认定办法
1学生干部工作加分绩点计算方法:加分绩点=学生干部工作职位加分绩点×工作质量权系数;
2班级学生干部工作质量等级评定:班级全员投票+辅导员老师评定;
3 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工作质量等级评定:主管老师评定+辅导员老师评定;
4 注:辅导员老师评定是指辅导员在班级投票或主管老师评定的结果上拥有0.05个学分绩点的上下调动权利(辅导员助理由辅导员评定,不在此调动范围)。
(4)身兼多职者,只取最高项加分,不做累计。
3.科技、学科竞赛加分绩点: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参与并完成国家级 1.00.80.60.50.40.2
省部级0.50.450.40.350.20.1
市级0.40.350.30.250.10.05
注:(1)同一参赛作品,只取最高级别加分绩点,不做累计;
(2)该项总加分绩点不超过1分;
(3)非同一参赛作品获国家级奖励加分绩点不受上限要求。
4. 学术论文发表加分绩点:
注:(1)专业、学术论文发表加分绩点可以累计,但总分不超过1分;
(2)学术论文收到正式刊物录用通知但未发表的不予加分;
(3)如果论文是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则按下表方案进行加分。
5. 发表文章加分绩点:
注:(1)前两栏累计加分绩点不超过0.2;
(2)该项总加分绩点累计不超过0.3;
(3)所属工作范畴内发表文章不加分。
*3、4、5三项中同一作品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项加分;
6.文体比赛加分绩点:
代表班级、学校参加各类由正规部门组织的文体比赛获奖加分
注:(1)集体比赛项目按等级、名次计入个人成绩; (2)该项总加分绩点不超过1分。
7. 文明寝室加分绩点:
注:校级文明寝室以学生处提供的名单为准;
8.班级荣誉加分
9. 补充说明
(1)综合评定加分绩点的上限为1.0分;
(2)申请以上3、4、5、6项加分的学生需持相关证件、证明、证书或其影印件;
(二)建立模型
1,符号约定 j,绩点。 k,系数, s ,学分
2,公式算法
s =
k j j s ⨯⨯∑课程
课程
课程类型课程
该学期规定修读总数
(
j 学分=j 课程学分+j 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