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方案一、项目背景分析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信息化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逐渐增加。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是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关键。

本文将针对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建设、项目管理流程、项目管理工具和方法进行详细分析和探讨,提出了一套完整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二、项目组织建设1. 项目部门设置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息化工程项目部门,统一负责公司各个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协调。

项目部门下设项目管理组、项目执行组、技术支持组和质量管理组等专门的职能组织,明确各组之间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 人员配备项目相关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员、技术开发人员、测试人员等。

要求项目人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项目管理能力。

3. 岗位职责明确项目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按时交付。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和控制,项目管理员负责项目的日常协调和统筹,技术开发人员负责项目的具体开发和实施,测试人员负责项目的测试和验收。

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阶段在项目立项阶段,需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需求调研、项目计划编制等。

确定项目目标和范围,明确项目的投入产出和风险控制等。

2. 项目规划阶段在项目规划阶段,需对项目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分解,明确工作任务和计划,确定项目的关键路径和时间节点。

编制项目管理计划和风险管理计划,制定项目变更管理和沟通计划。

3. 项目实施阶段在项目实施阶段,需对项目按计划进行,进行项目进度和成本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管理中的风险和问题,保证项目进展顺利。

4. 项目验收阶段在项目验收阶段,需对项目的成果进行验收和评估,确认项目目标是否达到,是否满足用户需求。

完成项目的总结和结案工作,及时总结项目经验和教训。

四、项目管理工具和方法1. 项目管理软件采用专业的项目管理软件,如微软项目管理、项目管理之家等,在项目的计划编制、资源分配、进度跟踪、成本控制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局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规范信息化建设及实施项目的建设行为,提高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加大资源统筹力度,规范管理程序,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局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同时还包括信息安全建设、咨询评估、信息化项目维护和服务外包项目。

包括信息系统工程(含网络工程、系统集成工程、网络安全系统、机房工程及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工程、安全监控系统)、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管理系统、信息资源开发系统、网站建设系统)以及其它应用集成系统。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根据我局的总体部署,执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决议与决策,统筹信息化工作,是我局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制定我局信息化建设规划;2)负责我局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各种标准的制订等工作;3)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检查、落实、验收等工作;4)全面负责社区网络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5)负责网络安全的监测和防范,6)负责网络设备管理及系统维护工作;7)负责我局数字化建设的总协调与项目推进建设工作,配合我局有关部门为我局各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基础平台技术支持;8)负责审议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发展的规划;9)负责对网络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10)负责各通信运营商网络的归口管理,审批进驻方案,签订合作协议,监督运行和服务质量;11)对我局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的具体需求以及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12)明确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13)对我局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一、前言为确保信息化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信息化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1. 新系统开发项目2. 系统升级项目3. 系统定制项目4. IT设备采购项目5. IT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和规划1.1 项目提出项目开展前,需有项目发起人提出项目具体内容、目标、实施计划等。

对项目计划进行评审,确立立项和详细规划和目标,然后由执行方案上的代表签署立项决议,通知项目相关单位。

1.3 项目规划制定详细的任务分解及计划书,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细致的规划。

2. 项目实施2.1 项目启动按照规划书的任务分解和计划,整合项目资源,动员各方积极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2.2 项目监管对项目的预算、人员、总进度、实际进度等进行监管,及时调整方案和作出决策。

2.3 项目验收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后,进行验收。

3. 项目结束3.1 项目总结对项目的管理模式、组织机构、执行计划等进行总结。

建立项目归档和知识管理体系,提高并维护公司的知识管理水平。

四、项目管理规范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2. 严格执行工程化管理体系;3. 保障项目执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4. 严格控制项目经费使用;5. 遵循市场原则,控制资源消耗;6. 加强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工作流程。

五、附件1.项目任务书2.项目计划书3.项目授权书4.项目预算和经费决算表5.风险评估和控制表6.项目总结报告7.其他相关文件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可以是书面或者口头的。

2. 风险评估:根据信息化风险评估标准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的过程。

3. 知识管理:保留、传递、使用和增强知识的信息和技术手段。

七、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资源不足应用研究优质资源,重点研究重要技术,确保关键类型的技术和设备购买并按要求使用;同时加强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和协调,控制项目的供应链,保证项目进展。

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一、项目管理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项目在各行各业中得到广泛应用,为了确保信息化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办法。

本文将细致讲解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包括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项目管理的组织架构、项目管理的详细步骤及相关的技术支持等内容。

二、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1. 统一领导、明确责任: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统一项目管理工作,并明确各级人员在项目中的责任与义务。

2. 过程管理、全面计划: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的计划,包括项目目标、项目范围、项目进度、项目风险等方面的计划工作。

3. 分阶段、逐步推进:将项目工程分解为若干个可管理的阶段,并按照阶段推进的原则,逐步完成项目各项任务。

4. 客户导向、需求满足:根据客户的需求,明确项目目标,并以此为导向进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成果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

5. 综合管理、协调推进:项目中的各项工作关联紧密,需要进行综合管理,协调推进,确保项目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三、项目管理的组织架构1. 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管理工作的协调与决策,由项目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主任。

2.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计划、任务分配、进度控制、风险管理、质量控制等工作。

项目管理部门的人员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调配。

3. 项目组: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形成相应的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项目组成员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调配。

四、项目管理的详细步骤1. 项目立项:明确项目的背景、目标、范围、资源需求等,编制项目立项报告,并报送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

2. 项目计划:根据项目目标,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资源计划、项目风险控制计划等。

3. 项目实施:根据项目计划,分阶段进行项目实施,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编码、测试、上线等环节。

同时,需要进行项目的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

4. 项目验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根据项目验收标准进行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交付可以满足客户需求。

(完整版)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完整版)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 xx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二)产品采购类:( 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 UPS 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辟类:按照业务需求彻底或者部分定制开辟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者部份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份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1设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份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 (以下简称“信息办”) ,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

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预信息化建设管理。

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一) 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2(三) 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建立、更新、发布和维护,明确合作单位;(四)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报批工作;(五)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六)牵头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七)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审查和签订工作;(八)组织合格供应商考核;(九)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一、项目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企业、组织和个人对信息化项目的需求越来越高。

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是指在信息化项目开展过程中,对项目进行有效的规划、组织、实施、监控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以实现项目的目标。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确保信息化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2.原则:(1)科学合理:项目管理决策和方法应基于科学和理性,合理确定项目目标及工作计划。

(2)协同合作:项目管理应强调团队协作,促进项目各方共同合作,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3)跟踪监控:项目管理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对项目进展、成本和质量进行及时跟踪和监控。

(4)风险控制:项目管理应重视风险管理,及时识别和分析项目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5)持续改进:项目管理应不断总结和改进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效能。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1.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确定项目的目标和范围,提供项目资金和资源支持,并批准项目计划和变更。

2.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负责制定项目计划、组织团队、监督控制项目进展,并报告项目的状态和风险。

3.项目团队:由各职能部门的成员组成,参与项目的实施和关键决策,负责完成项目的各项任务和工作。

4.项目董事会:由项目发起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的策划、决策、审批和监督。

在关键节点进行项目审批和评估。

四、项目管理流程1.项目启动阶段:(1)明确项目目标和范围;(2)编制项目章程,确定项目的组织结构和职责;(3)制定项目计划,确定项目的时间进度和资源需求;(4)评估项目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5)启动项目,建立项目团队,分配任务和责任。

2.项目执行阶段:(1)实施项目计划,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工作;(2)监控项目进度,及时调整计划和资源;(3)管理项目团队,促进团队协作和沟通;(4)风险管理和问题解决,及时应对项目风险和问题。

3.项目收尾阶段:(1)验收项目成果,确认项目目标达成程度;(2)总结项目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3)撰写项目报告,向项目发起人和董事会提交项目成果;(4)解散项目团队,回收项目资源。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五)组织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中标公示等工作;六)监督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七)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组织编制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审核验收报告等工作;八)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运维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九)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成本核算和绩效评估工作,为集团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十)负责信息安全管理,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八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前,需进行项目立项审批,由信息办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立项申请书,报集团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项目管理,由信息办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管理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变更管理计划、项目风险管理计划等,指导项目实施。

第十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后,需进行项目验收,由信息办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验收方案、验收标准、验收报告等,组织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项目变更管理,由信息办负责组织编制变更申请书、变更评审报告等,指导变更实施。

第十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项目风险管理,由信息办负责组织编制风险评估报告、风险应对计划等,指导风险管理实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五条: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等工作。

第六条:牵头负责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工作,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第七条: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合同审查和签订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集团办公室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及法律纠纷的调处工作,并参与合同审查和签定工作。

第九条:财务中心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财务工作,包括信息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归集、拨付、审批和监管等工作。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实施新型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和大数据战略,统筹推进区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发展应用,规范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形成资源共享开放体系,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提高政府信息化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规〔2018〕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额或部分利用区政府资金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软件开发、数据资源共享利用、网络和信息安全、系统集成以及信息化推进和关键技术应用的软课题研究等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及升级改造工程。

信息系统日常的运行维护和单纯设备购置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区政府资金包括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债券、单位自筹和其他用于信息化建设的政府性资金。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建设原则第四条智慧城区工作领导小组是区推进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

区智慧城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为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方案审核备案、绩效评估;监督、指导信息化项目建设、验收和维护;协调和处理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网信、发改、财政、审计、采购、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各街道和各部门在全区统一的政务网络上,分别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项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协调、资源共享、注重实效、安全可靠”原则,促进信息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第六条项目建设必须充分利用全区各单位共建共享的信息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第三章建设规划第七条区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全区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按年度制定项目建设计划。

(完整版)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完整版)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一、项目实施管理第一条项目建设必须按照现代项目管理方法进行管理,有明确的项目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

第二条信息管理部组织项目审查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及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测试方案等。

第三条信息中心须至少安排1-2人全过程参与项目的建设,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技术问题。

第四条项目牵头单位要配合信息中心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控制好设计、实施、上线和验收等关键环节。

第五条项目组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推广和应用,控制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成本。

第六条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项目的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提建设性建议。

第七条项目建设期前须指定文档管理员,并制定文档管理办法,做好项目期间资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第八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多方征求基层操作人员的意见,保证设计思路的缜密、周全;编程过程中对重要数据采用可靠的加密技术,以确保计算机网络和数据传递的完整性和保密性;第九条软件正式投入推广使用前进行全面的测试,以及时发现并修正软件设计过程中的缺陷。

二、项目验收和后评估管理第一条试点项目通过验收后,经过项目评估认为效果显着并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报请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

第二条信息管理部组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阶段验收,做好项目进度和质量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部组织业务单位论证项目是否有行业典型示范,具备可复制性。

第四条业务部门组织进行目标评估,项目的实施是否满足了业务部门的需要;第五条信息中心组织项目的执行情况评估,项目是否按时保质完成,总结项目实施经验。

第六条业务部门组织项目的成本效益评估,项目的实施是否提高了流程运转的效率,是否降低了员工的工作强度等三、项目运行管理第一条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的对象包括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存储设备、信息安全、机房及附属设备。

第二条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的内容包括日常管理、安全管理,事故管理、故障管理、性能管理、软件变更管理和系统运行评估管理.第三条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设置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应用管理员、存储管理员和数据库管理员。

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

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遵循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

2. 可持续性:注重信息化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不断提高系统性能。

3. 安全性:确保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恶意攻击。

4. 便捷性:简化工程项目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5. 适应性: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需求,不断完善信息化系统。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工作。

1. 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统筹规划、决策和协调。

2. 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3. 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信息化专业人员等。

第五条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组织开展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广和应用。

3. 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

4. 审批信息化项目预算和资金使用。

第三章信息化系统建设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 项目策划: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前期策划等。

2. 设计管理:设计招标、设计审查、设计变更等。

3. 施工管理:施工招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合同管理等。

4. 监理管理:监理招标、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监理报告等。

5. 验收管理:竣工验收、保修期管理等。

6. 综合管理: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安全、合同等综合信息管理。

第七条信息化系统建设应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分析: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需求,制定系统功能需求。

2. 系统设计:根据需求分析,设计系统架构、模块划分、数据模型等。

广州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广州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做好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明确和加强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信息工程项目建设的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管理范围及原则(一)凡由市财政投资建设的,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

(三)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必须符合广州市信息化发展规划,并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二、广州市财政局是本市财政资金的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预算、结算审查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是全市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统一规划、项目概算审查、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验收评价。

三、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程序(一)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概算各项目单位要围绕业务需求,依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电子政务工程技术指南》(国信办〔2003〕2号)、《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总则》(国标委高新〔2002〕42号),顺应技术发展趋势,遵循实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可扩充性、易维护性和开放性等原则,编制项目建设方案。

具体编制要求和格式另行发文。

(二)项目审核各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设方案,一式三份报送市信息办审核。

市信息办在收到项目单位递交的项目建设方案后1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或修改完善意见;项目建设方案初审通过或项目单位的修改稿再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市信息办组织专家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项目概算的合理性进行评审;项目建设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市信息办形成书面审核意见送市财政局,并抄送项目单位。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系统安全建设管理,保障信息化项目建设安全可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应报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条是信息化建设的实施单位,牵头组织实施信息化工程,并负责信息化工程进行技术指导。

第五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安全条例》及公安部、保密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建设第六条信息化项目储备与计划管理:(一)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储备管理工作。

(二)信息化项目储备管理是全面推行信息化项目管理和统筹安排信息化计划的重要基础。

(三)信息化储备要严格控制费用标准,降低项目投资,既保证质量又避免浪费,注重资金效率和社会综合效益。

(四)信息化项目,应研究和提出立项依据、项目内容、项目投资,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相应审查。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一)信息化建设要严格遵循统一组织制定的信息化架构及信息标准。

(二)信息化建设项目应该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的相关制度。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要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制定项目质量、投资控制和进度目标。

建立和执行信息化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制度。

信息技术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信息化项目建设期间各项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检查和落实。

(四)信息化项目要进行设计方案(包括功能、技术和经济三部分)评审,根据实际情况可细分为概设评审和详设评审。

(五)信息化项目的开发与实施要严格遵循评审通过的设计方案进行,要符合软件工程有关规范。

如有重大变动需履行设计变更程序。

(六)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应制定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项目实施目标、实施范围、实施计划、项目人员组织、沟通机制等内容,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广的原则进行。

(七)信息化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有关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规定。

坚持信息安全是信息化项目组成部分的原则,按照信息安全措施与信息化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运行的要求,切实落实信息化项目中安全措施建设工作。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A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重庆市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以及运维保障等。

涉密项目建设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建设单位”指A(以下简称“a”)或者各Aa,“设计单位”指承担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监理单位”指承担项目实施过程监理的单位,“承建单位”指全部或者部分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审计单位”指承担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信息化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投资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项目法人对项目的设计、规划、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实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等全过程负责。

第五条a负责全市b系统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及决策,具体事项由a会议研究决定。

a信息化工作部门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指导、标准制定、技术路线确定,承担全系统统建项目建设管理任务,指导、督促、检查、验收各Aa承担的项目建设。

第六条各Aa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及决策,具体事项由各Aa会议研究决定。

各Aa信息化工作部门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管理职能,配合a完成全系统统一建设项目,负责本单位信息化推广应用,接受a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

信息化项目日常运维工作由信息化部门负责。

第七条建设单位其他业务部门参与相关业务涉及信息化系统统一业务标准的制定、建设需求的提出、推广应用等工作,及时总结使用效果、反馈问题及不足,提出系统优化完善建议。

信息化工作部门负责落实会议决定,协调处理具体事宜。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一节项目启动第八条根据信息化工作规划和工作部署,由市信息化工作部门收集相关需求,经a会议研究同意后,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流程,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国信息化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投资建设的信息化工程项目。

第三条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二)注重质量,保障安全;(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四)创新机制,提高效率。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四条信息化工程项目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二)项目内容明确,技术路线合理;(三)项目团队具备实施能力;(四)项目资金来源明确,预算合理。

第五条信息化工程项目申报程序:(一)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报相关部门审核;(二)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三)项目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调整;(四)相关部门对调整后的项目进行审批。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管理第六条信息化工程项目实施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项目合同;(二)项目单位组建项目管理团队,明确职责分工;(三)项目单位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报相关部门备案;(四)项目单位按照实施计划组织实施项目;(五)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进度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及时调整进度计划;(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对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和处理;(三)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人身、财产和环境安全;(四)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处理合同纠纷。

第四章项目验收与评价第八条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标准;(三)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第九条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程序:(一)项目单位编制项目验收报告,报相关部门审核;(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三)验收合格的项目,相关部门出具验收证书。

第十条信息化工程项目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实施效果评价;(二)项目效益评价;(三)项目团队评价。

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积极实施《智慧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项目规范建设与管理,推进信息系统的集约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信息化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工程项目),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投资新建、续建、升级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即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不包括零星的硬件、软件添置和耗材)。

第三条市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指挥和协调。

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信息化工程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编制信息化工程项目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牵头组织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建设方案论证审查、建设过程监督、验收评估等。

市财政局负责根据领导小组审核意见和财政预算情况,审核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信息化工程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并提出资金安排建议,安排项目资金,办理资金拨付、结算,并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市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和本单位需求,提出本单位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经办公室组织评审论证、领导小组批准、财政资金安排后组织实施,并接受办公室、财政部门监督。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项目建设单位共同做好信息化工程项目的采购工作。

第四条成立市信息化建设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负责对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技术先进性等内容进行评审,为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咨询、技术指导和服务。

贵州省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V版

贵州省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V版

贵州省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议稿V.172017年5月内容目录贵州省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大数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着力促进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与政府治理能力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贵州省信息化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等规定以及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项目指使用省级财政性资金的省级部门非涉密类大数据、电子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系统、升级改造、数据处理等项目以下简称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市州、县级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省级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应以政府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型信息技术,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着力促进政府数据交换、共享、开放与应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和公共服务的提升作用;第三条除有特殊用途或特殊规定外,省级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再规划建设以服务政府数据存储和政府应用为目的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平台,应基于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开展建设和应用,数据统一存储至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实现政府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交换共享;第四条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项目监督单位可基于购买服务方式,依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建设前评估、验收及建设后评估,形成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促进信息化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用;第五条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大数据局协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进行省级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协调、监督和管理;各单位应设置专职机构或人员管理本单位数据资产,负责本单位、本行业内数据的归集、交换、共享、开放等工作;二、申报与批复第六条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借助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等手段实现流程规范固化、流转状态透明、信息实时共享;第七条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以下批复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建设方案项目方案和投资概算批复,具体项目按照省发改委与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执行;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国家和省内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产业规划,研究提出项目建设立项申请,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工程咨询或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建设方案、项目方案和项目投资概/预算报告等文档相关文件格式见附件;第九条项目评审单位可基于聘请专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现场调研、上报批复等多种方式组织项目方案评审;第十条项目政策技术评审;根据投资规模,项目建设单位应将项目相关文档报送省大数据局进行政策技术评议;省大数据局接收项目建设申请文件后,组织政策技术评审,对项目与大数据相关政策符合性、硬件部署方案、数据资源建设与管理、数据共享与开放建设等内容进行评审,出具政策技术评审意见;第十一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建设单位报省发改委批复;省发改委结合省大数据局出具政策技术评审意见,组织项目立项评审并进行项目建设批复;第十二条初步设计方案批复;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报送省发改委批复,同时应抄送省大数据局;第十三条资金预算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组织编制投资预算报告,报送省财政厅进行资金预算评审;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如采用云上贵州系统平台服务,可将平台服务费用列入项目建设直接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采集使用外部数据所产生的数据清洗、接口开发、共享开放交换、数据授权等费用,可列入项目建设直接投资;第十五条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重大变更或变更投资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10%的,应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少量调整且其调整内容未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10%的,需在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时以独立章节对调整部分进行定量补充说明;三、建设管理第十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并接受省大数据、省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十七条省大数据局依据项目批复文件进行监督,主要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云资源使用、数据资源建设、数据交换共享、数据开放等情况;第十八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工程严重逾期、投资重大损失等情形,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大数据局、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报送情况;第十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于项目初步验收前,向省大数据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报告项目建设情况和概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跨年的,项目建设单位应于每年底向省大数据局、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报告项目本年建设进度和概预算执行情况;第二十条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当主动配合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相关的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四、验收与运行第二十一条项目验收制度;项目验收依据项目建设批复文件及经批复建设方案等执行,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初步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初步验收,编制初步验收报告并开展项目试运行;竣工验收;试运行结束后,项目建设单位向省发改委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省发改委牵头组织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等单位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应邀请至少一位前期参与政策技术评审或技术论证的专家参与;第二十二条项目通过验收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统一的标准编制项目数据目录,报送省大数据局;第二十三条对未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建设数据中心或采购通用设备,或无法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省大数据局将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第二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项目审计工作,项目审计由省审计厅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与程序,在保证信息安全的情况下,着力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工作,鼓励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主体挖掘政府数据价值,创新政务服务应用;第二十六条省内信息化项目应按照统一、细化的绩效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进行建设后评价;省发改委、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等部门协商制定项目后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并有权组织项目后评价;后评价认为项目建设未实现批复的建设目标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建设单位需限期整改;项目后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运行维护费核算的主要依据之一;第二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运行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应确立项目运行维护机构,制定完善相应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运行和维护;五、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省大数据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市州、贵安新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项目政策技术评审流程示意图注:事前预审沟通中需要将项目信息一览表和技术方案资料电子版提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正式送审资料包括委托评审公函和项目方案审查资料;附件2:项目流程资料文档说明一项目政策技术评审阶段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材料:1项目建设申请书公函附件:项目信息一览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省大数据局反馈材料:1项目政策技术评审意见附件:专家评审意见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阶段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材料:1项目立项申请书公函盖章2项目政策技术评审意见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项目招投标范围和方式表省发改委反馈材料:(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附件:专家评审意见三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阶段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材料:1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申请公函盖章2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省发改委反馈材料:1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专家评审意见四项目概算评审阶段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材料:1项目概算评审申请公函盖章2项目投资概算报告3经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4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省财政厅反馈材料:1项目投资概算评审报告五项目采购方案批复阶段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材料:1项目政府采购申请公函盖章2项目投资概算评审报告省财政厅反馈材料:1政府采购通知书注: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以及投资概算报告均应胶装成册、提供编制单位资质并加盖印章,并同步提交相关电子档;附件2-附表1:项目信息一览表项目信息一览表附件3: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提纲第一章项目简介1 、项目名称2 、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 、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4 、项目概况5 、主要结论和建议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概况1 、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2 、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第三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 、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2 、现有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状况3 、信息系统装备和应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4 、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第四章需求分析1 、与政务职能相关的社会问题和政务目标分析2 、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3 、信息量分析与预测需涵盖云资源需求、数据资源需求分析4 、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第五章总体建设方案1 、建设原则和策略2 、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3 、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4 、总体设计方案第六章本期项目建设方案1 、建设目标与主要建设内容2 、标准规范建设3 、数据资源规划需涵盖数据采集、数据应用、交换共享、数据开放等方面4 、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5 、网络系统建设6 、系统部署方案涵盖系统部署方式、云资源需求清单、云部署方案7 、安全系统建设8 、其它终端、备份、运维等系统建设9 、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软硬件配置清单第七章环保、消防、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和节能如采用云服务租用本章节可略去1 、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2 、消防措施3 、职业安全和卫生措施4 、节能目标及措施第八章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1 、项目领导、实施和运维机构及组织管理2 、人员配置3 、人员培训需求和计划第九章项目实施进度第十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1 、投资估算的相关说明2 、项目总投资估算3 、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4 、中央对地方的资金补贴方案如有第十一章效益与风险分析1 、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涵盖数据应用价值分析2 、项目风险与风险对策附表:1 、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2 、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初步核算表3 、项目总投资估算表4 、项目资金来源表附件: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及与项目相关的政策、技术、经济资料;附件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提纲第一章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5.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7.主要结论与建议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概况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第三章需求分析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与政务职能相关的社会问题和政务目标分析2.业务需求、业务流程数据流向分析涵盖数据资源需求分析3.业务量、信息量分析与预测需涵盖云资源需求4.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5.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第四章总体建设方案1.建设原则和策略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4.总体设计方案第五章本期项目建设方案1.建设目标、规模与内容2.标准规范建设内容3.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方案4.数据资源规划需涵盖数据采集、数据应用、交换共享、数据开放等方面5.数据库和存储、备份系统建设方案6.终端系统建设方案7.网络系统建设方案8.安全系统建设方案9.运行维护系统建设方案10.数据交换共享建设方案11.系统部署方案涵盖系统部署方式、云资源需求清单、云部署方案12.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详细软硬件配置清单第六章项目招标方案1.招标范围2.招标方式3.招标组织形式第七章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和卫生如采用云服务租用本章节可略去1.环境影响分析2.环保措施及方案3.消防措施4.职业安全和卫生措施第八章节能分析如采用云服务租用本章节可略去1.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2.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3.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4.能耗指标5.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第九章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培训1.领导和管理机构2.项目实施机构3.运行维护机构4.人员培训方案第十章项目实施进度1.项目建设期2.实施进度计划第十一章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1.投资估算的相关说明2.项目总投资估算3.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4.资金使用计划5.项目运行维护经费估算第十二章效益与评价指标分析1.经济效益分析2.社会效益分析3.数据应用效益分析第十三章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 1.风险识别和分析 2.风险对策和管理附表:1.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3.项目招投标范围和方式表4.项目总投资估算表5.项目资金来源和运用表6.项目运行维护费估算表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相关的政策、技术、经济资料;附件5: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要求提纲第一章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单位4.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依据5.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7.相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调整情况9.主要结论与建议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概况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第三章需求分析1.政务业务目标需求分析结论2.系统功能指标3.信息量指标4.系统性能指标第四章总体建设方案1.总体设计原则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4.系统总体结构和数据流结构第五章本期项目设计方案1.建设目标、规模与内容2.标准规范建设内容3.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方案4.数据资源规划需涵盖数据采集、数据应用、交换共享、数据开放等方面5.数据库和存储、备份系统建设方案6.终端系统建设方案7.网络系统建设方案8.安全系统建设方案9.运行维护系统建设方案10.数据交换共享建设方案11.系统部署方案涵盖系统部署方式、云资源需求清单、云部署方案12.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详细软硬件配置清单12.初步设计方案相对可研报告批复变更调整情况的详细说明第六章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1.领导和管理机构2.项目实施机构3.运行维护机构4.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5.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管理方案6.相关管理制度第七章人员配置与培训1.人员配置计划2.人员培训方案第八章项目实施进度第九章初步设计概算1.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说明2.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书3.资金筹措及投资计划第十章风险及效益分析 1.风险分析及对策 2.效益分析涵盖数据应用价值分析附表:1.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附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编制依据,相关的政策、技术、经济资料;附图: 1.系统网络拓扑图 2.系统软硬件物理布置图附件6:建设方案编制要求提纲第一章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2.项目性质:新建、扩建、升级改造3.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包括项目建设单位简况、机构职责等概况 4.项目建设方案编制依据,包括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5.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周期6.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7.总投资及来源第二章项目单位概况1.项目建设单位概况2.项目建设单位职能业务3.本单位职能业务信息化覆盖情况4.本单位信息化总体框架图5.存在主要问题及解决途径第三章项目现状分析1.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第四章需求分析1.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2.信息系统安全需求3.关联系统和接口需求第五章项目本期建设方案1.系统结构2.标准规范制度建设3.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4.网络系统建设5.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6.其它终端、配套管理等系统建设7.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软硬件配置清单或租用云上贵州购买服务清单8.机房及配套工程建设老项目,新项目一般是租用云上贵州资源9.本期系统集成建设第六章项目本期信息资源规划及资源库建设1.本单位信息资源建设现状2.项目本期信息资源采集目录3.非共享信息资源及其依据4.本单位共享目录和共享信息需求5.数据系统设计第七章项目本期的安全系统设计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定级2.信息系统安全风险分析3.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方案4.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案5.信息安全设备选型6.信息安全建设内容第八章项目本期的投资概算1.投资概算汇总表2.投资概算明细表3.单项工程费用明细表5.资金来源与落实资金筹措\使用计划第九章项目采购方案1.采购范围2.采购方式3.采购组织方式第十章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1.项目领导、实施和运维机构及组织管理2.技术力量和人员配置3.人员培训需求和计划4.项目建设的实施策略第十一章项目实施进度1.项目实施工期2.项目实施计划一览表第十二章效益与风险分析1.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社会效益2.项目风险分析第十三章附录和附件附件7:投资概算报告编制要求提纲第一章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投资概算编制单位4.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第二章项目投资概算1.项目投资概算编制依据2.项目投资概算编制说明3.项目总投资及投资构成4.项目直接工程费费用及详细构成需涵盖云资源租用费用、数据资源使用费用5.项目间接工程费用及详细构成3.项目运行维护费用及详细构成附件: 1.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 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 3.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附件8:项目验收提纲一、验收组织项目验收一般分为初步验收初验和竣工验收终验两个阶段;一项目初步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并形成初步验收报告;二项目竣工验收,由省发改委会同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进行;二、初步验收一项目建设单位依据相关批复文件、招标采购文件、合同对项目的工程、技术、财务和档案等进行验收,形成初步验收报告;二较为复杂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依据文件对单项工程组织单项验收,形成单项或专项验收报告;三项目初步验收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三、竣工验收一项目建设单位向省发改委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二省发改委组织成立验收专家组,并协同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专家组负责开展竣工验收的先期基础性工作,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招标采购、档案资料、预概算执行和财务决算等情况,提出验收评价意见和建议;三省发改委基于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专家组评价意见及建议,根据竣工验收资料进行竣工验收批复;四、验收任务一审查项目的建设目标、规模、内容、质量及资金使用等情况竣工验收阶段需单独编制提交云资源及数据资源建设专项报告,涵盖云资源使用情况、数据元目录表与数据元属性表见附件、数据采集存储、数据交换共享、数据开放、数据应用规划等方面;二审核项目形成的资产情况;三评价项目交付使用情况;四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五、验收材料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合同项目建设总结、项目批复相关文档、项目招标相关文档、项目建设相关文档、初步验收报告、财务报告、软件测试报告、安全测评报告等;附件9:相关附表附表软件购置清单附表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附表数据元目录表附表数据元属性表附表项目投资概算表附表云服务资源租用。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局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保障信息化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合理性,高效支撑业务发展和管理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工负责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一般主要流程包括:业务需求确定、立项、采购、实施、验收等阶段。

第三条省分公司下达的技改类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使用信息局经营成本的信息化项目均纳入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成立省信息技术局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及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决策。

组长:省信息局总经理副组长:省信息局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第五条领导小组根据项目需求、规模、难易、实效、应用价值等方面确定项目归口部门、设定项目组人数上限、完成时限等。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由工程建设部负责,主要负责项目组织、进度管控、项目采购、验收以及考核管理等工作。

工程项目的实施由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所需各项资源安排和申请,组织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制定、评审,开展项目具体实施,配合完成采购及验收,落实人员考核等工作。

在项目归口部门成立项目组,负责执行具体实施任务。

第七条由工程建设部牵头,项目归口部门配合确定项目组长、项目成员(可跨部门),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正式设立。

对项目组的日常管理实行工程建设部和项目归口部门的双管理。

第三章业务需求确定第八条业务需求原则上由省(市)分公司相关业务、技术部门依据信息化规划和实际发展需要,把握技术方向,对标行业先进水平,按照平台化思路进行充分梳理和整合后提出。

第九条业务需求应包括建设背景(其中,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类项目应包含信息系统现状、应用效果等)、建设目标、业务流程优化或业务功能描述、业务的处理能力需求及效益分析等内容。

第十条业务需求审核由需求提出部门组织开展,原则上应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由业务、技术、管理等相关方面人员组成评审专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局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保障信息化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合理性,高效支撑业务发展和管理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工负责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一般主要流程包括:业务需求确定、立项、采购、实施、验收等阶段。

第三条省分公司下达的技改类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使用信息局经营成本的信息化项目均纳入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四条成立省信息技术局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及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决策。

组长:省信息局总经理
副组长:省信息局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领导小组根据项目需求、规模、难易、实效、应用价值等方面确定项目归口部门、设定项目组人数上限、完成时限等。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由工程建设部负责,主要负责项目组织、进度管控、项目采购、验收以及考核管理等工作。

工程项目的实施由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所需各项资源安排和申请,组织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制定、评审,开展项目具体实施,配合完成采购及验收,落实人员考核等工作。

在项目归口部门成立项目组,负责执行具体实施任务。

第七条由工程建设部牵头,项目归口部门配合确定项目组长、项目成员(可跨部门),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正式设立。

对项目组的日常管理实行工程建设部和项目归口部门的双管理。

第三章业务需求确定
第八条业务需求原则上由省(市)分公司相关业务、技术部门依据信息化规划和实际发展需要,把握技术方向,对标行业先进水平,按照平台化思路进行充分梳理和整合后提出。

第九条业务需求应包括建设背景(其中,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类项目应包含信息系统现状、应用效果等)、建设目标、业务流程优化或业务功能描述、业务的处理能力需求及效益分析等内容。

第十条业务需求审核由需求提出部门组织开展,原则上应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由业务、技术、管理等相关方面人员组成评审专家。

审核应依据完整性、正确性、一致性等原则,审查业务目标是否明确可实现、范围界定是否清晰无歧义,审查需求与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趋势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审查业务流程是否优化高效、业务功能是否切合实际可实现、成本效益分析数据是否准确合理等。

第四章工程立项及方案制定
第十一条工程立项由工程建设部组织申请,经省分公司同意批复后,由项目组编制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应在认真分析各项业务功能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详细论述技术实现方案、系统功能结构、软硬件体系架构、系统网络架构、关键技术路线、与关联系统的关系等,明确系统的性能指标、安全方案(含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软硬件配置方案,可进行多方案经济、技术对比分析,提出工程
实施计划和建议,以指导项目建设。

第十二条建设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进行评审。

审查原则上采取专家评审方式,充分征求相关业务板块的意见。

评审专家可由业务、技术、工程、财务等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必要时可包括基层专家。

第十三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符合信息化规划、总体技术路线、信息安全以及标准化有关要求,审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目标、主要功能、能力需求和软硬件投资、预期收益等内容。

强化对资源共享、需求整合及相应技术实现方式的审核,以及对方案安全性、可用性、可维护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核实系统硬件配置,对软件开发工作量进行评估。

第五章工程采购
第十四条项目组负责根据业务需求编制招标参数、技术规范书及评分办法等采购所需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部负责根据项目组提交的招标参数等材料组织实施工程采购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组负责编制合同标的物及相关的服务要求,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审核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六章工程实施
第十七条原则上在合同签订之后正式启动工程实施。

第十八条项目组负责编制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等项目文档,负责协调相关业务单位及服务厂商,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对于建设单位包括市州分公司的项目,还应负责对市州分公司工程实施协调、指导、督促工作。

需求分析作为需求变更评估和审查流程的依据性文件。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在完成实施并部署在正式运行环境后,项目组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业务测试和技术测试,并形成书面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作为验收的依据性文件。

第七章工程验收
第二十条工程验收一般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项目在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设计文件及有关合同等完成建设过程后,应进行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由项目组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验收材料,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试运行
(一)初步验收合格后,应进行工程的试运行。

试运行阶段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且不超过6个月,以该项目所有合同中出现的最长试运行时间为准。

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项目组应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尽快解决。

所有问题全部解决后,试运行才可以结束。

(二)在试运行阶段项目组应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相关要求和规范进行档案整理,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能够反映工程建设全貌,有关工程的一切资料必须入册,不得遗漏。

第二十三条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是工程已按批复内容全部建成,初步验收合格,初验遗留问题全部解决,试运行期间未发现新的问题或问题已得到解决,试运行期满且运行情况良好,使用单位提供正式盖章的同意竣工验收的用户报告。

(二)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工程建设部应在试运行结束后启动竣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配合省分公司开展竣工验收。

第八章其它事项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具体管理细则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信息技术局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如有与上级单位管理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项目管理有关办法同时废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