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不完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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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快递包裹处理规章制度细则

邮政快递包裹处理规章制度细则

邮政快递包裹处理规章制度细则快递行业是现代物流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邮政快递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负责着各类包裹的投递和处理。

为了确保包裹能够安全高效地送达目的地,保证寄件人和收件人的权益,邮政快递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细则。

一、包裹收寄和录入1. 包裹收寄人员应当核对寄递人身份,并要求寄件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2. 收寄人员应当对包裹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包裹没有违禁品或危险物品。

3. 收寄人员在录入包裹信息时,应当准确无误地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同时,还需要录入包裹的重量、体积和内部物品的描述。

4. 特殊情况下,如货物需要冷藏、避光或其他特殊处理时,收寄人员应当在录入信息时进行标注,以便后续处理。

二、包裹分拣和转运1. 收到包裹后,快递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分拣,按照目的地进行分类,确保包裹送达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快递公司应当制定明确的分拣标准和标识,确保同一目的地的包裹能够被正确转运。

3. 快递公司应当做好包裹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包裹在分拣和转运过程中受到损坏或遗失。

4. 特殊情况下,如遇到天气恶劣、交通拥堵等问题,快递公司应当及时调整运输计划,确保包裹能够按时送达。

三、包裹送达和签收1. 快递员在送达包裹前,应当提前通知收件人,确认收件时间和地点。

2. 快递员在送达包裹时,应当核对收件人身份并核实他们是合法的收件人。

3. 收件人在签收包裹前,应当仔细检查包裹外观是否完好,如有破损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快递员反馈并拒绝签收。

4. 收件人在签收包裹时,如果没有时间仔细检查包裹的内容,应当选择拆封验货,确认内部物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包裹丢失和损坏的处理1. 如果包裹在运输中丢失或损坏,快递公司应当负责进行赔偿。

2. 快递公司在赔偿前应当核实包裹的价值和损失情况,并与收寄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

3. 快递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反馈机制,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和索赔请求。

邮政快递包裹处理操作规程

邮政快递包裹处理操作规程

邮政快递包裹处理操作规程一、包裹收寄1. 为了确保安全可靠地收寄包裹,寄送人在邮局办理寄递业务时需填写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和详细地址等,并交付相关费用。

2. 快递包裹的重量和尺寸应符合邮局规定的标准。

超过规定的重量或尺寸的包裹可能会被拒绝收寄或需要额外支付费用。

3. 禁止寄递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液体、腐蚀剂以及违禁品等。

寄递人需要确保所寄物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包裹处理1. 快递包裹在收寄后,会经过一系列的处理流程,包括收件、分拣、扫描、派送等,以确保包裹能够及时送达给收件人。

2. 包裹在分拣过程中,会根据目的地进行分类,以便于后续的派送工作。

分拣人员需仔细核对地址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扫描人员会使用相关设备对包裹进行扫描,记录包裹的信息,包括寄送人、收件人、运输路径等。

这些信息可以被追踪查询系统记录,方便发送人和收件人查询包裹的状态。

4. 派送员根据扫描记录,将包裹送达到收件人手中。

派送员需要保持礼貌,将包裹妥善交付给收件人,并在必要时获取签名作为证明。

三、包裹异常处理1. 如果包裹在途中出现延误、破损、丢失等问题,收寄人可以向邮局投诉或寻求帮助。

邮局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2. 如果包裹出现破损或变形的情况,收寄人可以向邮局索赔,邮局会根据事实进行赔偿。

3. 如果包裹丢失或无法查找到下落,收寄人可以向邮局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要求邮局进行调查,并尽快寻找包裹。

四、包裹退回和转寄1. 在包裹送达时,如果收件人不在现场或无人签收,派送员会根据规定的政策将包裹退回邮局或转寄到其他地址。

2. 如果包裹需要退回,收寄人需要提供详细的原因和要求,并支付相关费用。

邮局会按照收寄人的要求妥善处理包裹。

3. 如果包裹需要转寄到其他地址,收寄人需要提供准确的新地址,并支付相关费用。

邮局会按照要求将包裹转寄到指定地址。

五、包裹投递时间和预约送达1. 邮局会根据不同的目的地和运输方式,制定不同的投递时间。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不完全版)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不完全版)

关于印发《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的通知现行的《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是一九八八年颁发实行的。

近年来,随着邮政业务的发展,邮政业务制度有了较大变化。

特别是一九九0年七月三十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对邮政资费和邮件业务种类进行了调整;同年十一月十二日国务院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对邮政业务种类、资费政策以及邮政用户与邮政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都作了明确规定。

现行《规则》中的很多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不相适应,给邮政用户带来不便,也给邮政内部业务处理带来困难。

为适应业务技术发展的需要,对现行的《规则》重新进行了修订。

现将新修订的《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印发各局,请组织贯彻实施,并通知如下:一、要认真贯彻新《规则》,抓好学习培训。

《规则》是全国统一性规章制度,是邮政通信生产和组织管理的准则和依据,各局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要根据各局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安排好学习培训计划,自上而下地层层抓好学习培训。

学习培训要讲求质量效果,把学习贯彻规章制度同加强邮政业务基础管理、提高邮政服务质量和优化通信作业组织有机地结合起来。

通过对规章制度的系统学习培训,使各级管理人员及邮政生产人员都能真正学懂弄通,在业务管理、生产作业上自觉地执行规章制度,切实扭转有章不懂、有章不循的现象,使邮政业务管理和通信服务质量都有新的提高。

二、为配合新《规则》的学习贯彻,统一编印了《国内邮件处理规则新旧规定对照表》。

由于这次《规则》修改变动较大,《对照表》不可能将全部变动情况列入,因此,各局在组织学习培训时,除学习《对照表》外,还必须全面学习《规则》的内容。

三、新《规则》对邮政业务单式作了较大修改,为避免浪费,旧单式在一九九二年底以前可继续使用,自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必须严格按照新《规则》规定的式样规格标准执行。

四、新《规则》自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一九八八年发布的《规则》及一九八七年发布的《国内邮件业务档案和查验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

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邮政通信具有全程全网、联合作业和必须确保质量的特点。

为了保证通信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全国统一性的规定,各局必须遵照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各省、区、市邮电管理局可以根据本规则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在本地区范围内执行。

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均应报邮政总局批准后实行。

第三条为了保证本规则的贯彻执行,各局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建立各项责任制度,根据《特快专递邮件传递处理频次时限规定(试行)》结合具体情况,科学严密地组织各项作业。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邮件安全保密的各项规定和交接验收、勾挑核对、平衡合拢三项基本制度,做到不丢失、不损毁、不延误。

第五条遵守邮电职业道德,坚持文明生产,认真执行《邮电服务机构局容局貌管理规定》,提供良好的服务,方便用户。

第六条国内特快专递业务是一项时间要求特别高的业务,其特点集中表现在“特”、“专”、“快”三个字上,即:通过邮政通信企业内部特殊的生产组织办法,特殊的经营政策,特殊的服务方式,采用专人、专车、专门的作业组织处理邮件,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邮件的传递。

第七条国内特快专递邮件的寄递区域不论远近,不分本埠邮件和外埠邮件,实行均一资费。

第八条特快专递业务,一般在省会城市和地市城市开办,经济发达确有需要的县市也可以申请开办。

凡需要开办特快专递业务的局均应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向邮政总局提出申请,经邮政总局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九条未经邮政总局批准开办国内特快专递业务的局,不得擅自收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也不得列入各开办局的通达范围。

第十条各开办局要以邮政总局批准的业务开办局为邮件通达范围,以此范围编制邮件发运路由和局内作业计划。

各开办局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收寄点或代办揽收特快专递邮件处(以下称代办处),负责特快专递邮件的收寄工作。

第十一条凡开办特快专递业务的局均应成立单独的速递部门处理特快专递邮件。

国内特快专递处理规则

国内特快专递处理规则

国内特快专递处理规则人事考试教育网2010-11-26 20:46【大中小】【我要纠错】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撤回、更改、查询申请书”(邮特2O19),收寄局向寄件人按件收取查询费,开具退/补邮费收据或以邮票贴在申请书的指定处用日戳盖销。

经办人员应在交寄邮件的收据上批注“查询”字样,加盖日戳和名章,退回寄件人。

申请查询同一寄件人同时在同一邮局寄交同一收件人的数件邮件时,可只填写一份查单,收取一件邮件的查询费。

第一百二十七条出口邮件查单应编列顺序号码,每年换编一次。

号码后面加注年份(如2O/91)。

查单应按规定项目详细填写,并按顺序号码登记在出口查单登记簿内。

第一百二十八条国内特快专递邮件的查询一律采用电传形式办理,不得采用函查方式。

收寄局应根据查询申请书编写查询电报,利用电传发往寄达局。

第一百二十九条收寄局编发邮件查询电报时应注明下列各项节目:(一)出口邮件查单号码及电传流水号码。

(二)查询日期。

(三)原寄局和寄达局。

(四)邮件编号。

(五)寄发日期。

(六)内装物品(文件资料、货样、商品、物品)。

(七)邮件重量。

(八)寄件人和收件人详细名址及电话号码。

(九)相关邮件封发清单号码及格数。

(十)邮件封发日期。

(十一)查询原因。

(十二)查询局电传机号码或查询电话号码。

第一百三十条国内特快邮件的查询在收寄局内处理时限为2小时。

如在电传发出后的48小时内未收到寄达局有关所查邮件下落的答复,应用电传催查一次,并指出48小时后如仍未收到相关邮件的最终调查结果,收寄局将代寄达局向寄件人进行补偿。

第一百三十一条寄达局在收到进口邮件的查询电报后应进行登记并迅速查明相关邮件的投递情况。

然后寄达局应编发查询结果的电报,利用电传发送查询局。

如相关邮件已妥投,应指明投递日期、时间及签收情况。

第一百三十二条寄达局对进口邮件的查询应尽快办理。

有关直投邮件的查询,应于24小时内查明结果答复查询局。

对于非直投邮件可放宽至36小时。

第三节邮件的补偿第一百三十三条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因邮局过失而丢失、短少、损毁,致使失去邮件本身全部或一部分价值时,应予以补偿。

第十章国内邮件业务基本规定

第十章国内邮件业务基本规定

三、违规使用邮资凭证的处理
(一)不可以表示纳付邮费的邮票(或邮票图案) (1)经国家邮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使用的邮票; (2)已经盖销或划销的邮票; (3)污染、残缺、褪色或变色,难以辨别真伪的邮票; (4)外国邮票及港澳台邮票; (5)从邮资信简、邮资信封和邮资明信片上剪下的邮票图案; (6)畸形邮票; (7)在邮票表面涂抹胶水、浆糊、粘贴透明胶带或剪贴拼补伪造的邮票。 (二)违规使用邮资凭证的处理 (1)违反规定贴用上述“1~6”条邮票的,邮局不予发寄,通知寄件人限期撤
保价邮件的保价金额每件最多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保价费按保价金额 的1%收取,每件最低收取1元。
另外,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国库券收据、债券、邮票等);重要单 据、证件(如支票、增值税发票、储蓄存单、存折、保险单、居民身 份证、护照、户口簿、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证);寄件人认为重 要的其他文件(如协议书、公证书、提货单、证据、合同等)等均按保 价信函或特快专递保价函件寄递。
回,无法通知的按欠资邮件处理; (2)在邮票表面涂抹胶水、浆糊、粘贴透明胶带或剪贴拼补伪造的邮票,邮
快递包裹:介于普通包裹和特快专递包裹之间的包裹寄递业务 。7天左右
注:包裹内不可以夹寄信函
三、特快专递邮件—凡符合函件和包件准寄范围的,均可作 特快专递邮件收寄。
四、保价邮件—信函(实际工作中不办理)、包裹和特快专 递邮件均可作保价邮件交寄。印刷品暂不办理保价业务。如寄 件人确需保价的,可按保价信函或保价包裹交寄。
二、出售邮资凭证的规定
(1)邮资凭证应当按照规定的日期出售、停售或者停用, 已停售但未停用的邮票仍然有效;
(2)各种邮资票品应当按照售价出售;
(3)已经售出的邮资凭证不得兑换现金;
(4)畸形邮票(如倒印、折痕、漏齿、复齿等)不得出售 或自行购留,发现畸形邮票时,应当按照请票程序退缴 有关发票单位处理。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录第⼀章总则第⼆章基本规定第⼀节邮件种类第⼆节邮件的准寄范围第三节邮件的重量、尺⼨限度和封装规格第四节禁寄和限寄物品第五节邮政业务资费和邮资凭证第六节业务单式、⽤品、⽤具的使⽤和管理第三章各类邮件的收寄第⼀节通则第⼆节各类邮件的收寄⼿续第三节总付邮费邮件第四节发现夹寄⾮准寄物品的处理第五节邮件的结算第四章邮件的分拣封发第⼀节通则第⼆节邮件的直封与经转普通邮件第三节邮件的分拣封发处理第⼀章总则第⼀条邮政通信具有全程全⽹、联合作业和必须确保质量的特点。

为了保证通信的正常进⾏,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则。

邮政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企业,必须坚持⼈民邮电为⼈民的服务宗旨和迅速、准确、安全、⽅便的服务⽅针,并加强经营管理,提⾼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

第⼆条本规则是全国统⼀性的规定,各局必须遵照执⾏,不得擅⾃变更。

各省、区、市邮电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可以根据本规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在本地区范围内执⾏。

但必须以不影响各局间的协作配合,不影响通信质量,不降低服务⽔平和维护⽤户利益为原则。

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均应报邮政总局备案。

第三条为了保证本规则的贯彻执⾏,各局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建⽴健全各项责任制度和⼯作标准,并根据《邮电局所邮政部分营业⽇和营业时间的规定》和邮政总局颁发的《邮件、报刊传递频次、时限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有秩序地组织各项作业。

第四条各局应认真贯彻执⾏《关于处理邮件应该注意的安全保密事项的规定》和交接验收、勾挑核对、平衡合拢三项基本制度,严密妥善保管邮件,做到不积压延误,不丢失,不损毁。

第五条各局应认真执⾏邮政总局颁发的《邮电服务机构局容局貌管理规定》,教育职⼯模范遵守邮电职业道德,坚持⽂明⽣产,质量良好地为⽤户服务。

第六条本规则适⽤于国内函件、包裹和邮政快件,其中寄⾃或者寄往⾹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邮件,暂按《国际邮件处理规则》相关规定办理。

邮局邮件寄送规定

邮局邮件寄送规定

邮局邮件寄送规定在现代社会中,邮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人们提供信件和包裹的寄送服务。

为了确保邮件能够安全、准确地送达目的地,邮局有着一些规定,以下是关于邮局邮件寄送的一些规定和注意事项。

一、邮件尺寸和重量限制根据邮局规定,信件的最大尺寸为长尺寸不超过60厘米、高尺寸不超过30厘米、厚度不超过20厘米以及重量不超过2千克。

对于包裹或大件物品,其尺寸和重量有更加详细的规定,可以向邮局咨询以获取准确信息。

二、封装和包装要求邮件在寄送过程中需要经受多次运输和处理,因此封装和包装的质量至关重要。

对于信件,建议使用信封进行封装,确保信件无法在运输中弯曲、折叠或者被损坏。

对于包裹,应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如纸箱或气泡信封,并填充适量的缓冲材料,以提供一定的防护和减少震动。

此外,包裹外部应清晰标注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邮局能准确送达。

三、禁止邮寄物品为了确保邮件寄送的安全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邮局规定了一些禁止邮寄的物品。

这些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质,枪支和弹药,毒品以及冒牌商品等。

寄件人在寄送物品之前,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免违反法律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四、时效和追踪邮局提供不同的邮件服务,根据不同的时效要求,收费和寄送时间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普通邮件服务的寄送时间较长,而快递服务则可以更快地将邮件送达目的地。

如果寄件人对邮件的时效性有较高要求,可以选择快递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此外,邮局还提供邮件追踪服务,寄件人可以通过提供的追踪号码实时查询邮件的寄送状态。

五、特殊服务和附加保障邮局除了基本的邮件寄送服务外,还提供一些特殊服务和附加保障。

例如,挂号邮件服务可以提供一定的追踪和确认收件的功能,适用于一些重要文件或价值较高的物品。

国际邮件服务则可以帮助人们将邮件寄送到其他国家和地区。

此外,为了保障邮件的安全,邮局还提供了包裹保险服务,让寄件人在遭受损失时能够得到一定的赔偿。

邮件收发规范

邮件收发规范

邮件收发规范市场部邮件收发规范一、主接收人和抄送人主接收人一定是责任人,是发件人希望处理邮件的人员。

收件人根据情况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在多人的情况下,需要在邮件中明确每个主收件人的职责,以免出现主收件人多但由于没有明确的职责而出现没有人答复邮件或者多人答复但是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发生。

抄送人是需要对该事件关注的人,一般情况下,发件人并不希望抄送人答复邮件。

应该视邮件的内容选择合适的抄送人,邮件的重要程度越高,则需要抄送的领导的级别就越高。

避免出现低级邮件抄送高层领导的情况。

二、邮件主题主题栏应该简要明了的阐述邮件的主要内容,方便收件人在打开邮件前就能够大概知道邮件的内容和事项,尤其是发送公司领导的邮件,更加需要在主题上下功夫,能够从主题上提示领导尽快处理该邮件。

邮件主题栏尽量不要超过两行。

主题栏标明紧急等字眼的邮件,在发出邮件后,需要尽快和相关人员当面或者电话沟通。

三、邮件内容邮件主体部份,应该简明扼要地说明需要收件人处理的问题、向收件人反映的问题等。

避免用词过少、内容不明、出现异议等情况发生,杜绝错别字和过于感情化的字眼。

给领导的邮件,更加要注意从内容、措词、用词等方面进行优化。

邮件附件不能带有公司机密或绝密相关内容。

四、邮件的处理能直接当面沟通和电话沟通的,尽量当面沟通和电话沟通,坚决杜绝本部门同事之间仅仅通过邮件来讨论问题。

一个邮件针对一个事情,出现三次以上的回信,发信人应牵头组织会议,立即解决问题。

注意邮件的范围,尤其是在回邮件时,需要注意内外有别,内部邮件和对外邮件的措词、内容等需要根据收件人、抄送人的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理。

答复邮件时,尽量不要带原邮件中的大附件。

五、日常规范1、每天上班后应及时打开邮箱。

2、养成良好职业习惯,及时处理工作邮件。

3、需要发送的工作文档尽量用邮件发送,少用QQ、飞秋等IM 工具,这样可以进行备案和存档,便于日后查找和追溯。

4、超大附件(一般>10MB的文件)请用QQ等即时工具发送。

邮政行业邮件处理流程规章制度手册

邮政行业邮件处理流程规章制度手册

邮政行业邮件处理流程规章制度手册一、概述邮政行业作为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为了确保快速、准确地处理各类邮件,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流程规章制度手册。

二、邮件接收流程1. 邮件分捡(1)接收邮件:邮件员接收投递员送达的邮件,核对投递单上的邮件种类、数量等信息。

(2)分类分拣:根据邮件的种类、规格等特点,将邮件按照目的地分拣到不同的分拣区域。

(3)录入信息:将邮件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包括邮件编号、收发地址等。

2. 邮件验视(1)安全检查:对邮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邮件内不包含违禁物品。

(2)录入信息:将安检合格的邮件信息录入系统,同时对录入信息进行核对。

3. 邮件派送准备(1)打包装箱:对待派送的邮件按照目的地进行打包装箱,标注好相关信息。

(2)通知投递员:将已打包好的邮件通知投递员前来领取。

三、邮件投递流程1. 邮件领取(1)投递员到达邮局:投递员按照通知前来邮局,领取已打包好的邮件。

(2)验视确认:投递员对领取的邮件进行验视确认,确保邮件完好无损。

2. 邮件投递(1)投递路径规划:投递员根据邮件的目的地,合理规划投递路径。

(2)按区域投递:投递员按照规划好的路径,对邮件进行按区域投递。

(3)留置件处理:对于无人签收或无法投递的邮件,投递员按照规定的留置件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四、邮件退回与转寄1. 邮件退回(1)无法投递:如收件人地址错误、地址无效等情况,投递员将邮件退回至原发地邮局。

(2)退回处理:原发地邮局根据退回的邮件信息,与发件人联系并进行退件处理。

2. 邮件转寄(1)地址更正:如收件人地址发生变更,转寄服务可将邮件按新地址进行转寄。

(2)处理流程:转寄服务根据更新后的地址,将邮件转寄至正确的目的地。

五、邮件投诉与处理1. 投诉受理(1)受理渠道:邮政公司设立投诉受理渠道,接收用户投诉邮件。

(2)投诉处理:对于投诉邮件,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

2. 投诉反馈(1)调查核实: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了解问题情况及原因。

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

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邮政通信具有全程全网、联合作业和必须确保质量的特点。

为了保证通信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全国统一性的规定,各局必须遵照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各省、区、市邮电管理局可以根据本规则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在本地区范围内执行。

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均应报邮政总局批准后实行。

第三条为了保证本规则的贯彻执行,各局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建立各项责任制度,根据《特快专递邮件传递处理频次时限规定(试行)》结合具体情况,科学严密地组织各项作业。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邮件安全保密的各项规定和交接验收、勾挑核对、平衡合拢三项基本制度,做到不丢失、不损毁、不延误。

第五条遵守邮电职业道德,坚持文明生产,认真执行《邮电服务机构局容局貌管理规定》,提供良好的服务,方便用户。

第六条国内特快专递业务是一项时间要求特别高的业务,其特点集中表现在“特”、“专”、“快”三个字上,即:通过邮政通信企业内部特殊的生产组织办法,特殊的经营政策,特殊的服务方式,采用专人、专车、专门的作业组织处理邮件,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邮件的传递。

第七条国内特快专递邮件的寄递区域不论远近,不分本埠邮件和外埠邮件,实行均一资费。

第八条特快专递业务,一般在省会城市和地市城市开办,经济发达确有需要的县市也可以申请开办。

凡需要开办特快专递业务的局均应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向邮政总局提出申请,经邮政总局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九条未经邮政总局批准开办国内特快专递业务的局,不得擅自收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也不得列入各开办局的通达范围。

第十条各开办局要以邮政总局批准的业务开办局为邮件通达范围,以此范围编制邮件发运路由和局内作业计划。

各开办局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收寄点或代办揽收特快专递邮件处(以下称代办处),负责特快专递邮件的收寄工作。

第十一条凡开办特快专递业务的局均应成立单独的速递部门处理特快专递邮件。

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

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

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
以下是 9 条关于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
1. 包裹可得好好包装呀,这就像是给宝贝穿一层坚固的铠甲!比如你寄一个易碎品,不包装好怎么行呢?不能让它在路上“受伤”呀!
2. 填写地址一定要准确无误啊,这可关系重大呢!你想想,要是地址写错了,那不就像快递迷失在了茫茫人海中,找不到回家的路啦?
3. 该付的邮费可一分都不能少哟!这就像你坐公交车得投币一样,难道还能逃票吗?就像你寄个急件,邮费不到位怎么能行?
4. 收件时一定要认真核对信息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不然收到别人的快递咋办?就像去超市买东西,你也得核对下是不是自己要的吧?
5. 遇到问题要及时联系客服呀,他们就像是你的快递小助手!难道你东西寄丢了还不找他们帮忙?好比你在外面迷路了还不得问路呀!
6. 对快递要爱护呀,别乱丢乱扔!这快递就像是别人的宝贝礼物,你随手一扔不心疼吗?比如刚收到的新衣服,你会乱踩吗?
7. 要按规定时间去取件啊,别让快递等得太着急啦!难道要让它望穿秋水等你吗?就像和朋友约好了时间,你能随便迟到吗?
8. 不能寄违禁物品呀,这是铁律!你要是寄了危险的东西,那不等于是埋下一颗炸弹吗?比如鞭炮你能随便寄吗?肯定不行呀!
9. 快递的每一个环节都很重要呢,从包装到投递到收件,就像接力赛一样,每一棒都得跑好!我们可得重视起来呀,不然怎么能让快递顺利到达目的地呢?
总之,国内特快专递邮件的处理可不能马虎,大家都要认真对待呀!。

邮件处理制度

邮件处理制度

邮件处理制度
1.收到邮递员交来的各类邮件时,需进行分类。

2.邮件的接收、派发及退回过程均要求作签收记录。

3.住客邮件
(1)将标明房号的邮件交前台问询处,查询确认后,由行李生送给客人签收;
(2)如发现收件人没有在酒店人住时(包括已退房或已订房的客人),应将此信保留一周,并而每天早上由问询处查询一遍,如仍无人接收,由问询处在信上加以注明,退回邮局处理。

4.员工邮件
(1)所有邮件由大厅服务处(行李邦)送有关部门签收;(2)对于未注明部门而不能确认的邮件,由问询处统一送人事部处理.人事部确认后转交有关部门或个人;
(3)无人认领的邮件需加以注明并交口问询处退回邮局。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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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内邮件处理规则》(讨论稿——完整版)2008年11月目录目录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基本规定 (2)第一节邮件种类 (2)第二节邮件的准寄准办范围 (3)函件 (3)包裹 (5)保价邮件 (6)存局候领邮件 (6)邮政公事邮件 (6)回执 (7)特快专递邮件 (7)报刊邮件 (7)物流邮件 (8)第三节邮件的重量、尺寸限度和封装规格 (8)第四节禁寄和限寄物品 (8)第五节邮资凭证和邮政业务资费 (11)第六节业务单式和用品用具 (14)第三章邮件的收寄 (16)第一节邮件的收寄方式 (16)平常函件 (19)挂号函件 (21)保价信函 (22)普通包裹 (23)快递包裹 (26)保价包裹 (26)无名址函件(邮送广告)业务 (29)报刊收订 (29)存局候领邮件 (30)特快专递邮件 (30)附有回执的邮件 (34)总付邮费邮件 (35)第二节大宗邮件集中收寄处理 (35)第三节营业封发 (36)第四节日终处理 (38)第五节邮件收寄的结算 (39)第四章邮件的分拣封发 (40)第一节基本规定 (40)第二节邮件的直封与经转 (42)第三节邮件的分拣封发处理 (45)平常函件 (45)挂号信函 (47)保价信函 (49)包裹和挂号印刷品 (50)特快专递邮件 (52)报刊邮件 (53)袋(容器)的封发 (54)袋(容器)的交发 (57)第四节进口邮件袋(容器)的开拆处理 (58)第五节发现不合规格邮袋的处理 (60)内袋不合规格的处理 (60)袋内清单和邮件不合规格的处理 (60)第五章邮件的运输 (63)第一节基本规定 (63)第二节各类邮件的运输组织 (67)第三节干线运输的组织 (67)航空运输 (67)铁路运输 (69)汽车运输 (73)其他运输方式 (74)第四节市(邮区)内运输的组织 (74)第五节特殊情况的处理 (75)第六节邮件总包的路单处理 (77)第七节邮件的接卸和装发 (79)第六章邮件的投递 (84)第一节邮件投递的条件和方式 (84)第二节按址投递邮件的内部处理和投交 (89)第三节窗口投交邮件的内部处理和投交 (95)第四节无法投递邮件的处理 (100)第五节无着邮件的处理 (103)第七章邮件的改寄、退回、撤回和更改收件人地址姓名的处理 (105)第一节邮件改寄和退回处理 (105)第二节邮件撤回和更改收件人地址姓名的处理 (107)第八章邮件的交接验收、勾挑核对和平衡合拢 (110)第一节交接验收 (110)第二节勾挑核对 (115)第三节平衡合拢 (115)第九章邮件业务档案和查验赔偿 (116)第一节邮件业务档案管理 (116)第二节验单的缮发与答复 (118)第三节普通邮件的查询 (122)第四节特快专递邮件的查询 (127)第五节责任段落的划分 (134)第六节邮件赔偿的处理 (137)第十章邮件处理工作的检查 (141)第一节收寄工作的检查 (141)第二节分拣封发工作的检查 (144)第三节邮运工作的检查 (145)第四节投递工作的检查 (146)第五节业务档案和查验工作的检查 (148)第六节其他工作的检查 (149)附录一 国内邮件资费简表 (151)附录二 国内邮件重量尺寸限度表 (153)附录三 各类邮件封装规格表 (154)附录四 邮件封面书写规范 (157)附录五邮资机使用操作规范 (160)附录六寄件人总付邮费办法 (164)附录七 收件人总付邮费处理办法 (170)附录八 《中国邮政广告》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175)附录九国内邮件业务单式目录 (188)第一章总则第1条邮政通信具有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特点,必须坚持“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方针。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特快专递分册国家邮政局二OO一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4 )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章邮件的收寄第一节基本规定(10) 第二节收寄手续(11) 第四章邮件的分拣和封发第一节基本规定(13) 第二节邮件分拣封发处理(14) 第三节进口邮件袋的接收、开拆处理(16) 第五章邮件的运输(18) 第六章邮件的投递第一节基本规定(22) 第二节投递邮件的接收处理(23) 第三节按址投递邮件的内部处理和投交(23) 第四节局内投交邮件的内部处理和投交(24) 第五节无法投递邮件的处理(25) 第七章邮件的撤回(28) 第八章邮件的交接验收、勾挑核对和平衡合拢第一节交接验收(29) 第二节勾挑核对(31) 第三节平衡合拢(31) 第九章邮件的查验和赔偿第一节验单的缮发和答复(32) 第二节邮件的查询(33) 第三节责任段落的划分(37) 第四节邮件赔偿的处理(39) 第十章邮件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附录一国内特快专递业务资费表(60) 附录二国内特快专递邮件重量、尺寸限度表(61) 附录三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封装规格表(62) 附录四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单式目录(66) 附录五全国邮政礼仪业务规定(97) 附录六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邮件处理规定(143) 附录七国内特快专递收件人付费业务处理办法(155)第一章总则第1条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以下简称“国内特快业务”)是邮政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最快速度传递实物信息和物品的国内邮件业务,其业务特点是“特”、“快”、“专”。

为了保证通信的正常进行,为保证邮政通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传递处理国内特快专递邮件的全国统一性基本规定,各局必须遵照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以下简称“省局”)可根据本规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本地区范围内执行。

实施办法应报国家邮政局备案。

第3条国内特快业务开办局(以下简称“开办局”)是指具备国内特快专递业务开办条件,经国家邮政局批准,办理国内特快业务的县(含县级市,下同)及县以上的邮政局。

第十章 国内邮件业务基本规定

第十章  国内邮件业务基本规定
第十章 国内邮件业务的基本规定
衣翠翠
第一节 国内邮件的分类
一、按照内件性质分类: 函件和包件
函件包括信函、明信片、邮简、印刷品等 包件包括普通包裹和快递包裹
二、按照传递时限分类:
普通邮件和特快专递
普通邮件包括普通函件和普通包件 7_10天 特快专递包括特快专递函件和特快专递包件2-3天
注意:特快专递已进行两次按址投递,因收件人原因(如收件人不 在又无人代收),可改作营业窗口局内投交。
四、邮票的贴用与处理(见课本)
第六节 国内邮政业务资费
见课本
五、按照函件的寄递区域分类:本埠函件和外埠函件
历下区 历下区 市中区 济阳县 济阳县 济阳下属某镇
第二节 国内邮件的准寄范围
一、函件 1.信函:书面通信;各种公文合同;各类单据、报 表、票据、有价证券;各类事物性通知;各类稿 件;各类证件。
书按照信函交寄可以吗?
学生证可以放在平信内吗?挂号信呢
2、明信片:露封交寄并具有通信性质的卡片式
三、按照处理手续分类:
平常邮件:收寄时不出给收据,处理时不登记,投递时不需收件人 签收,不接受查询,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给据邮件:收寄时出给收据,处理时进行登记,投递时需要收件人 签收,并接受寄件人查询及承担赔偿责任。
四、给据邮件按照邮局承担的赔偿责任分类:
保价邮件:承担按照保价额赔偿的责任; 非保价邮件:按规定的限额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邮费的3倍。
二、出售邮资凭证的规定
(1)邮资凭证应当按照规定的日期出售、停售或者停用, 已停售但未停用的邮票仍然有效; (2)各种邮资票品应当按照售价出售; (3)已经售出的邮资凭证不得兑换现金; (4)畸形邮票(如倒印、折痕、漏齿、复齿等)不得出售 或自行购留,发现畸形邮票时,应当按照请票程序退缴 有关发票单位处理。

邮局邮件处理的规章制度

邮局邮件处理的规章制度

邮局邮件处理的规章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邮局对邮件的处理流程,确保邮件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所有邮局工作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2. 邮件接收2.1 邮件的接收应由专门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确保及时接收邮件。

接收人员应当在接收邮件时核对发件人信息,确保邮件发送方的准确性。

2.2 对于有特殊要求或需要注意事项的邮件,接收人员应仔细阅读附有的说明,按照指示进行处理。

3. 邮件分类3.1 接收到的邮件应根据类型进行分类,例如信件、包裹、特快专递等。

3.2 邮寄的特殊物品,如易碎品、液体等应单独分类,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4. 邮件处理4.1 接收到的信件应及时进行处理,包括分拣、记录、投递等。

4.2 对于大件包裹或特快专递,应安排相应的人员进行签收,并保证安全交接。

4.3 对于有跟踪号的邮件,应及时录入系统,以便进行物流信息查询。

5. 邮件投递5.1 邮件投递应按照指定的区域和路线进行,确保按时投递到指定收件人处。

5.2 投递过程中,应注意邮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严禁私自拆封、窥视邮件内容。

5.3 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投递,应及时通知发件人并提供相应解决方案。

6. 邮件返还和遗失处理6.1 如遇无法投递的邮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返还操作,确保邮件能够回到发件人手中。

6.2 如遇邮件遗失或损毁,应进行调查并记录相关信息,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7. 违规处理7.1 邮局工作人员若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和处罚。

7.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失,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8. 结束语本规章制度的执行是确保邮局邮件处理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希望所有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并不断完善相关流程,提高邮件处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以上为邮局邮件处理的规章制度,凡有变动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将根据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附:本规章制度自[日期]起生效。

包裹规章制度

包裹规章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包裹寄递行为,保障寄递服务质量,维护寄递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包裹寄递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

三、包裹寄递基本要求1. 包裹寄递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寄递违禁品和危险品。

2. 包裹寄递应遵循安全、快捷、准确、方便的原则。

3. 包裹寄递企业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邮政许可证。

4. 包裹寄递企业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5. 包裹寄递企业应遵守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四、包裹寄递流程1. 收寄(1)寄递企业应向客户明示寄递规则和收费标准。

(2)客户填写包裹寄递单,并按照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3)寄递企业对包裹进行验视,确认无误后,进行收寄。

2. 报关(1)对于需要报关的包裹,寄递企业应协助客户办理报关手续。

(2)寄递企业应确保包裹在报关过程中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运输(1)寄递企业应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确保包裹安全、快捷送达。

(2)寄递企业应建立健全运输管理机制,确保运输过程安全。

4. 投递(1)寄递企业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址投递包裹。

(2)投递员在投递过程中应文明服务,不得擅自收取额外费用。

5. 损毁、延误、丢失赔偿(1)寄递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包裹损毁、延误、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2)客户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寄递企业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监督检查1. 国家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包裹寄递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2. 寄递企业应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3.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寄递企业,国家邮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规章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邮件处理制度

邮件处理制度

邮件处理制度
1.收到邮递员交来的各类邮件时,需进行分类;
2.邮件的接收、派发及退回过程均要求作签收记录;
3.住客邮件
1将标明房号的邮件交前台问询处,查询确认后,由行李生送给客人签收;
2如发现收件人没有在宾馆酒店入住时包括已退房或已订房的客人,应将此信保留一周,并需每天早上由问询处查询一遍,如仍无人接收,由问询处在信上加以注明,退回邮局处理;
4.员工邮件
1所有邮件由大厅服务处行李部送有关部门签收;
2对于未注明部门而不能确认的邮件,由问询处统一送人事部处理,人事部确认后转交有关部门或个人;
3无人认领的邮件需加以注明并交回问询处退回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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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的通知现行的《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是一九八八年颁发实行的。

近年来,随着邮政业务的发展,邮政业务制度有了较大变化。

特别是一九九0年七月三十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对邮政资费和邮件业务种类进行了调整;同年十一月十二日国务院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对邮政业务种类、资费政策以及邮政用户与邮政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都作了明确规定。

现行《规则》中的很多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不相适应,给邮政用户带来不便,也给邮政内部业务处理带来困难。

为适应业务技术发展的需要,对现行的《规则》重新进行了修订。

现将新修订的《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印发各局,请组织贯彻实施,并通知如下:一、要认真贯彻新《规则》,抓好学习培训。

《规则》是全国统一性规章制度,是邮政通信生产和组织管理的准则和依据,各局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要根据各局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安排好学习培训计划,自上而下地层层抓好学习培训。

学习培训要讲求质量效果,把学习贯彻规章制度同加强邮政业务基础管理、提高邮政服务质量和优化通信作业组织有机地结合起来。

通过对规章制度的系统学习培训,使各级管理人员及邮政生产人员都能真正学懂弄通,在业务管理、生产作业上自觉地执行规章制度,切实扭转有章不懂、有章不循的现象,使邮政业务管理和通信服务质量都有新的提高。

二、为配合新《规则》的学习贯彻,统一编印了《国内邮件处理规则新旧规定对照表》。

由于这次《规则》修改变动较大,《对照表》不可能将全部变动情况列入,因此,各局在组织学习培训时,除学习《对照表》外,还必须全面学习《规则》的内容。

三、新《规则》对邮政业务单式作了较大修改,为避免浪费,旧单式在一九九二年底以前可继续使用,自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必须严格按照新《规则》规定的式样规格标准执行。

四、新《规则》自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一九八八年发布的《规则》及一九八七年发布的《国内邮件业务档案和查验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一九九一年底以前颁发的业务通知、规定,凡与本《规则》有抵触的,以新《规则》为准。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一节邮件种类第二节邮件的准寄范围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盲人读物挂号函件特种挂号信函保价信函和保价印刷品民用包裹纸质品包裹商品包裹航空邮件义务兵免费信件邮政快件代发广告业务存局候领邮件第三节邮件的重量、尺寸限度和封装规格第四节禁寄和限寄物品第五节邮政业务资费和邮资凭证第六节业务单式、用品、用具的使用和管理第三章各类邮件的收寄第一节通则第二节各类邮件的收寄手续平常函件挂号函件特种挂号信函保价信函和保价印刷品民用包裹纸质品包裹商品包裹贵重包裹航空邮件义务兵免费信件邮政快件代发广告业务存局候领邮件第三节总付邮费邮件第四节发现夹寄非准寄物品的处理第五节邮件的结算第四章邮件的分拣封发第一节通则第二节邮件的直封与经转普通邮件航空邮件邮政快件第三节邮件的分拣封发处理平挂函件保价信函、保价印刷品普通包裹贵重包裹航空邮件邮政快件平挂信函及快件的汇封袋套的封发第四节进口邮件袋套的开拆处理第五节开拆进口邮件袋套时发现不合规格的处理内袋、内套不合规格的处理袋套内清单和邮件不合规格的处理第五章邮件的运输第一节通则第二节接发频次的规定第三节快递邮件运输的组织第四节普通邮件运输的组织第五节市内运输的组织第六节其他方式运邮的组织第七节特殊情况的处理第八节邮件总包的登单处理第九节邮件的接发和装卸第六章邮件的投递第一节通则第二节按址投递邮件的内部处理和投交第三节局内投交邮件的内部处理和投交第四节无法投递邮件的处理第五节无着邮件的处理第七章邮件的改寄、退回、撤回和更改收件人地址姓名的处理第一节邮件改寄和退回的处理第二节邮件撤回和更改收件人地址姓名的处理第八章邮件的交接验收、勾挑核对和平衡合拢第一节通则第二节交接验收第三节勾挑核对第四节平衡合拢第九章邮件业务档案和查验赔偿第一节通则第二节邮件业务档案管理集中范围和送缴期限接收与检查理订与保管调阅与销毁第三节验单管理第四节查单管理第五节责任段落的划分第六节邮件赔偿的处理第十章邮件处理工作的检查第一节通则第二节收寄工作的检查第三节分拣封发工作的检查第四节邮运工作的检查第五节投递工作的检查第六节业务档案和查验工作的检查第七节其他工作的检查附录二:国内邮件重量尺寸限度表附录三:各类邮件封装规格表附录六:法院交寄附回执挂号信的传递处理办法附录七:代发广告业务传递处理办法附录一、四、五、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邮政通信具有全程全网、联合作业和必须确保质量的特点。

为了保证通信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则。

邮政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必须坚持人民邮电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和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方针,并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

第二条本规则是全国统一性的规定,各局必须遵照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各省、区、市邮电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可以根据本规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在本地区范围内执行。

但必须以不影响各局间的协作配合,不影响通信质量,不降低服务水平和维护用户利益为原则。

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均应报邮政总局备案。

第三条为了保证本规则的贯彻执行,各局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度和工作标准,并根据《邮电局所邮政部分营业日和营业时间的规定》和邮政总局颁发的《邮件、报刊传递频次、时限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有秩序地组织各项作业。

第四条各局应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处理邮件应该注意的安全保密事项的规定》和交接验收、勾挑核对、平衡合拢三项基本制度,严密妥善保管邮件,做到不积压延误,不丢失,不损毁。

第五条各局应认真执行邮政总局颁发的《邮电服务机构局容局貌管理规定》,教育职工模范遵守邮电职业道德,坚持文明生产,质量良好地为用户服务。

第六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内函件、包裹和邮政快件,其中寄自或者寄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邮件,暂按《国际邮件处理规则》相关规定办理。

国内特快专递邮件除本规则第二章基本规定中的第一节邮件种类和第五章邮件的运输涉及外,其他处理按《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办理。

报刊除本规则第五章邮件的运输和第六章邮件的投递涉及外,其他处理按《报刊发行业务处理规则》办理。

汇款通知在寄递过程中按给据邮件处理,汇兑的处理按《国内邮政汇兑业务处理规则》办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一节邮件种类第七条邮件按处理时限分为普通邮件、邮政快件和特快专递邮件。

普通邮件是按一般时限规定传递处理的邮件。

邮政快件是一种优先处理,具有明确的时限要求,限时到达的邮件。

特快专递邮件是以最快速度传递并通过专门组织的收寄、处理、运输和投递的邮件。

第八条普通邮件按性质分为函件和包裹两类。

函件分为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

包裹分为民用包裹、纸质品包裹和商品包裹(包括大件商品包裹)。

第九条邮件按处理手续分为平常邮件和给据邮件。

平常邮件:收寄时不出给收据,处理时不登记,投递时不要收件人签收。

给据邮件:收寄时出给收据,处理时进行登记,投递时要收件人签收。

给据邮件有挂号函件、特种挂号信函(以下简称特挂)、保价函件、民用包裹(以下简称民包)、纸质品包裹(以下简称纸包)、商品包裹(以下简称商包)、邮政快件(以下简称快件)和特快传递邮件。

第十条邮件按照邮局所负的赔偿责任,分为保价的和非保价的邮件。

对保价邮件,邮局承担按照保价额赔偿的责任;对非保价的邮件,邮局按邮电部规定的限额承担赔偿责任。

平常邮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挂号函件、快件都可以作保价邮件收寄。

民包、商包必须作保价邮件收寄。

第十一条邮件按运输方式分为水陆路邮件和航空邮件。

水陆路邮件是利用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运输的邮件。

航空邮件是全程或一段利用飞机运输的邮件。

第十二条函件按寄递区域分为本埠函件和外埠函件。

本埠函件:市以市属区(不包括市辖县和飞地)为范围;县以城关为范围;在上述各范围内互寄的函件为本埠函件。

外埠函件:寄递区域超出上述范围的函件,为外埠函件。

第二节邮件的准寄范围第十三条书面通信;各种公文和印有“内部”字样的书籍、报纸、期刊、教材及各种资料;各种事务性通知、稿件、提货单、请柬、征订单、协议、合同、票据、邮票、入场券、照片、报表等应按信函收寄。

第十四条平常信函内不准夹寄非纸片性物品。

第十五条印刷品、盲人读物和纸包,符合信函规定的重量和尺寸限度,如果寄件人愿意按信函资费标准交付邮费,也可以作信函收寄。

明信片第十六条明信片由邮局发行,供通信使用。

县以上邮政企业经邮电管理局批准,可以印制、发行带有“中国邮政”字样的明信片;其他单位印制的明信片必须符合邮电部规定的规格标准,由当地邮电管理局监制,但不得带有“中国邮政”字样,可以印“明信片”字样。

只有邮电部印制的明信片可以印邮票图案,表示邮费。

明信片上不可以附寄任何物品。

印刷品第十七条印刷品准寄经省级及以上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印有统一书号、证号或中国标准书号(ISBN)、国内统一刊号(CN)的书籍、报纸、期刊、教材和图书目录。

第十八条符合上述“印刷品”准寄范围的期刊上印有征订单的可按印刷品收寄。

如夹寄有征订单或所印征订单上盖(印)有公章的应一律按信函收寄。

印刷品内准予附寄内件清单和收、寄件人地址、姓名的纸条。

盲人读物第十九条盲人所用凸出点痕的书籍、刊物、信函和文件都可作盲人读物寄递,但不包括盲人使用的特种张纸。

挂号函件第二十条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都可以作挂号函件收寄。

挂号信函内准予附寄适于装在信封内寄递,不妨碍加盖日戳的轻小耐压的物品。

特种挂号信函第二十一条下列五种票证文件必须作特挂寄递:粮票;食油票;户口迁移证(包括准迁证和户口簿);粮食转移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证或团组织关系。

其他票证文件不得作特挂寄递。

特挂内可以附寄书面通信和纸片性物品,不可以附寄其他非纸片性物品。

特挂内准寄的粮票以全国通用粮票和各省、区、市地方粮票为限。

军用粮价购粮票、军用供给粮票不得作特挂收寄,可作包裹寄递。

特挂内准寄的食油票,只限在使用相关食油票的地区范围之内互寄。

第二十二条每件特挂内装寄粮、食油票的数额,最多不能超过下列规定:(一)个人交寄的:1.粮票30千克。

2.食油票500克(未印明面额的,以2张为限)。

(二)机关等单位交寄的:1.粮票500千克。

2.食油票5千克(未印明面额的,以20张为限)。

保价信函和保价印刷品第二十三条保价信函内准寄各种有价证券和寄件人认为重要的文件、储蓄存单、存折、支票、证据、提货单和特准寄递的外币、贵重集邮品或集邮邮票、个人交寄的国库券或国库券收据等。

保价信函内可以附寄书面通信和适于在邮局制售的保价信封内装寄的,不妨碍加盖日戳的轻小耐压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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