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残保金公式计算表
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公式(1)
月缴 单位 费基 承担 数 比例
个人承 担比例
个人 单位承 个人承 单位年承 年承 担金额 担金额 担金额 担金
额
养 老
3227 0.19
0.08 613.13 258.16 7357.56 3097.92
失 业
3227 0.007
0.003 22.589 9.681 271.068 116.172
医 疗
3912 0.07
0.02 273.84 78.24 3286.08 938.88
生 育
3562 0.005
17.81
0 213.72 0
工 伤
3146பைடு நூலகம்0.005
15.73
0 188.76 0
大
额 医
40 40
疗
注: 1、行业不同工伤费率不同; 2、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最低 基数3227,医疗保险最低缴费 基数3912,生育保险最低缴费
单位为1 人承担1 个月的 金额
个人1个 月承担 的金额
单位与个 人1个月共 缴费金额
基数3562,工伤保险最低缴费
基数3142
943.1 346.08 1289.18
3、应发工资高于最低缴费基
数的,按实际工资测算。 4、文件依据:黔人社发〔 2018〕7号文件、六盘水社保 通〔2018〕28号文件。
单位为 人承担1 年的金 额
个人1年 承担的 金额
单位与个 人1年共缴 费金额
11357 4193 155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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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工伤赔偿该如何计算-实用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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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该如何计算
作为上班一族,在遭受工伤的时候不仅是想要如何对受伤之后的费用进行报销,还要懂得如何计算工伤的赔偿额。
还是那句话,做到心里有数,在任何时候你都比别人成功一点。
365小编今天为您带来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018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计算方式
2018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计算方式2018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计算方式引言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指根据伤残程度确定赔偿金额的一种制度,用来保障受伤残者的合法权益。
据2018年的相关法规,本文将介绍2018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计算方式,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
伤残等级分类根据现行的相关法规,伤残可被分为十级,分别为:1. 十级伤残:全身性病变或功能丧失;2. 九级伤残:重度伤残;3. 八级伤残:严重伤残;4. 七级伤残:较重度伤残;5. 六级伤残:中度伤残;6. 五级伤残:轻度伤残;7. 四级伤残:不重度伤残;8. 三级伤残:轻微伤残;9. 二级伤残:极轻微伤残;10. 一级伤残:微伤残。
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金额有所不同,下面将详细介绍计算方式。
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根据法规规定,2018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计算方式如下:1. 十级伤残:赔偿金额等于最低标准金额的三倍;2. 九级伤残:赔偿金额等于最低标准金额的两倍;3. 八级伤残:赔偿金额等于最低标准金额的一倍八分之五;4. 七级伤残:赔偿金额等于最低标准金额的一倍六分之五;5. 六级伤残:赔偿金额等于最低标准金额的一倍四分之五;6. 五级伤残:赔偿金额等于最低标准金额的一倍二分之五;7. 四级伤残:赔偿金额等于最低标准金额的一倍;8. 三级伤残:赔偿金额等于最低标准金额的六分之五;9. 二级伤残:赔偿金额等于最低标准金额的四分之五;10. 一级伤残:赔偿金额等于最低标准金额的二分之五。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标准金额是根据法规规定的基准金额,根据不同地区和情况会有所不同。
实际计算案例为了更好地理解2018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计算方式,我们来看一个实际的案例:假设最低标准金额为10000元,某人受伤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那么他的赔偿金额应该是10000元的两倍,即20000元。
同样地,如果某人被鉴定为五级伤残,那么他的赔偿金额应该是10000元的一倍二分之五,即4000元。
2018年安徽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安徽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安徽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18年安徽省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
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
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
——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二、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2018年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康复费。
参照医疗费三、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30元*x人*x住院天数四、交通食宿费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计算公式:(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7433元/12)*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7433元/12)*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7433元/12)*30%六、停工留薪期工资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二)伤残津贴计算公式: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7433元/12)*24个月=(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7433元/12)*24个月。
2018年徐汇区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徐汇区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徐汇区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18年徐汇区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
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
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
——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二、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2018年广州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广州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广州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18年广州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
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
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
——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二、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2018年各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2018年各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北京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 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天津市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至30个月。
五级伤残为30个月,六级伤残为25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已经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重新就业后旧伤复发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超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50%以上的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上海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
重庆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五级、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初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按15年计算;已经领取了伤残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月份,但扣除后支付的年限不得少于5年。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
2018工伤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
2018工伤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我们都知道,凡是在单位发生工伤的,职工均可以要求认定工伤,以及得到一定的赔偿款,赔偿多少以及国家规定的赔偿标准是受伤者最关心的问题,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2018工伤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一、2018工伤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2018年广东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广东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广东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18年广东省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
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
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
——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二、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残保金计算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该如何计算
残疾⼈就业保障⾦应该如何计算残疾⼈就业保障⾦应该如何计算与我们⽇常的⼯作或⽣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店铺⼩编整理了⼀些相关内容和⼤家分享,欢迎⼤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数要求1.⽤⼈单位安排残疾⼈就业的⽐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总数的1.5%。
具体⽐例由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根据《成都市残疾⼈就业保障⾦征收使⽤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成都市的⽐例为1.6%)2.⽤⼈单位安排残疾⼈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例的,应当缴纳残保⾦。
⼆、雇佣要求1.⽤⼈单位将残疾⼈录⽤为在编⼈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签订1年以上(含⼀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付的⼯资不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并⾜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计⼊⽤⼈单位所安排的残疾⼈就业⼈数。
2.⽤⼈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民共和国残疾⼈证》(1⾄2级)或《中华⼈民共和国残疾军⼈证》(1⾄3级)的⼈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就业计算。
3.⽤⼈单位跨地区招⽤残疾⼈的,应当计⼊所安排的残疾⼈就业⼈数。
三、费⽤计算根据根据《成都市残疾⼈就业保障⾦征收使⽤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保障⾦按⽉计算,按年汇总⼀次性缴纳。
⽉应缴额按上年⽤⼈单位每⽉安排残疾⼈就业未达到规定⽐例的差额⼈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平均⼯资之积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保障⾦⽉应缴额=(上年⽤⼈单位⽉在职职⼯⼈数×1.6%-上年⽤⼈单位当⽉实际安排的残疾⼈就业⼈数)×上年⽤⼈单位在职职⼯⽉平均⼯资。
1.⽤⼈单位⽉在职职⼯,是指⽤⼈单位当⽉在编⼈员或依法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员。
季节性⽤⼯应当折算为⽉平均⽤⼯⼈数。
以劳务派遣⽤⼯的,计⼊派遣单位在职职⼯⼈数。
2.⽤⼈单位安排残疾⼈就业未达到规定⽐例的差额⼈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残疾人保障金计算公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征收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该年度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安置比率0.8%-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资*60%*(1-减免比率)二、有关填报数据口径解释1、缴费年度:当年应申报缴纳上一年度,即2006年应申报缴纳2005年度应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指整个缴费年度在职职工按月汇总人数之和。
在职职工人数可比照企业所得税允许计算扣除计税工资的职工人数。
例如某单位2005年度各月在职职工人数分别为:1月10人,2月为20人,3月10人,4月20人,5月10人,6月20人,7月10人,8月20人,9月10人,10月20人,11月10人,12月20人;则“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10+20+10+20+10+20+10+20+10+20+10+20=180人3、“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该数据由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提供,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对是否准确。
例如某单位2005年度安置残疾人各月分别为:1月1人,3月2人,4月2人,9月1人,10月2人,11月3人,12月2人,其余月份未有安置残疾人。
则:“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1+2+2+1+2+3+2=13人4、“减免比率”----该数据由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提供,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对是否准确。
5、“安置比率”----安置比率为0.8%(依据厦府〔2006〕126号《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第五条)。
以上数据均核对准确后进行申报。
如对“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及“减免比率”数据有疑义的,也可进一步联系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年审和征收管理科(审核减免比率);51081715324175核定检查科(审核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53241735324372三、其他注意事项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进行申报。
通常当年8月至次年7月期间,只能申报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重庆残保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重庆残保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那么重庆残保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在生活中出现这样子的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的时候,下面我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问。
重庆残保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应缴纳的保障金=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岗
职工总数×规定比例-用人单位已安排就业的残疾人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在岗职工总数指年平均职工人数,含1年以上临时工。
因季节性用工难以确定职工总数的用人单位,可按单位年平均职工数或按人均年产值折合一个残疾人用工标准缴纳保障金,计算办法如下:
用人单位应缴纳的保障金=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用人
单位实现的总产值/所在地区行业人均年产值×规定比例-用人单位
已安排就业的残疾人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职工工资低于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按单位实际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我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学习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在线解答,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残保金计算公式
残保金计算公式残保金计算公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国家为保障残疾人就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的保障金。
以下是残保金计算公式,欢迎大家参考借鉴!一、残保金计算公式1、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其地税登记日的下1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5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某单位2015年7月1日完成地税登记,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2、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例】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其在2015年8月31日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1×5/12月)3、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二、残保金征收标准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
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残保金销售关键点
残保金关键点
1、残保金计算公式:
(年在职职工人数×1.6%(河南)-实际安置的残疾人数)×年平均工资(最高按照社平工资二倍计算)×90%(暂行)
2、郑州市工资及社保
郑州市最低工资2000元/月,社保基数最低3409元/月,社保费用为1234.06元/月增加社保时首月单工伤,残联审核残保金只认五险
3、残保金在金三系统上显示,页面如下:
4、政策背景
中国第一部直接面向残疾人、为保障残疾人的权益所做的立法是在1991年5月15日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995年发布了第一部关于残疾人就业的规定,政策文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财税【2015】72号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残
保金规范化,之后所推行的所有政策都是依靠此文件为基础背景2016年10月8日发布的残疾人就业促进“十三五”实施方案将残疾人如何就业细分化
2019年12月27日发布,2020年1月1日实行的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将残保金分档并规范化
5、年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哪里找
5月底之前所形成的企业所得税年报当中,在基础信息表里面会有一个从业人数,以这个数字参考为企业上年的在职职工人数,同样是所得税年报里面有一个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表里有一个工资总额,工资总额的账载金额的数据参考为年工资总额。
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保金如何计算残保金如何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下面为大家带来了残保金如何计算,欢迎大家参考阅读!一、残保金代征的范围和对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
二、残保金代征的标准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
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
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三、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和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如何计算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应缴纳残保金。
缴款时间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时间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四、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如何计算缴款金额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保金金额。
例如:某单位2007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50(人)×1.7%]。
如其在2007年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2008年应缴纳残保金18409元[21658(元)×50(人)×1.7%]。
【阅读延伸】一、征收对象及范围: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的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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