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益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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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制度编号:BBZQ-JTZD-YY-16

精益项目管理制度

制度控制表

目录

1.总则 (1)

2.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1)

3.管理要求 (3)

4.项目管理 (3)

5.项目评价奖励 (6)

6.考核评价 (7)

7.附则 (7)

8.附录 (7)

附录1:精益项目管理流程图 (8)

附录2:精益项目课题立项申请表格式及填写要求 (9)

附录3:精益项目课题论证报告格式及编写规则 (12)

附录4:精益项目课题调整申请报告格式及填写要求 (14)

附录5:精益项目课题经济效益分析表格式及填写要求 (16)

附录6:精益项目课题指标证明表格式及填写要求 (18)

附录7:精益项目课题总结报告编写要求 (20)

附录8:精益项目课题验收申请表格式及填写要求 (22)

附录9:《精益项目评价准则》 (24)

附录10:《精益项目等级奖励标准》 (25)

附录11:精益项目验收评审意见表格式及填写要求 (26)

1.总则

1.1 为了充分调动集团公司各业务系统及生产单位参与精益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实现对精益项目的系统指导,推动精益活动的持续深入进行,自上而下解决集团公司实际突出问题,完善集团公司精益项目管理机制,明确精益项目管理工作要求与程序,提高精益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精益项目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全价值链体系化精益管理战略”为指导,以消除全价值链中不创造价值、不增值的部分为目的,通过对在精益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在全集团公司营造重精益改善研究、重制度流程优化、重精益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开展精益管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精益管理人才队伍,为集团公司发展提供基础保证。

1.3 精益项目管理采取集团公司和成员单位两级管理模式。

1.4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精益项目管理,各成员单位依照此制度制定符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的精益项目管理制度。

2.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集团公司成立精益项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规划及审批精益项目管理工作:

主任:集团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主管精益管理和管理提升工作的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领导

成员:运营管理部部长、财务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质量管理部部长、制造安全部部长、研发中心主任、物资采

购部部长、科技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市场部部长2.1.2 管理委员会下设精益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作为日常管理机构,设在运营管理部精益办。

办公室主任:运营管理部副部长

成员:精益办主任、精益管理人员等。

2.2 管理职责

2.2.1 管理委员会职责

2.2.1.1 根据集团公司精益管理工作计划,以及年度经营指标和精益指标的分解,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精益项目管理工作年度计划。

2.2.1.2 负责精益项目管理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

2.2.1.3 负责对精益项目的审定工作。

2.2.1.4 负责对完成的精益项目进行奖励。

2.2.2 办公室职责

2.2.2.1 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精益项目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

2.2.2.2 负责集团公司精益项目管理工作计划的编制,以及集团公司精益项目指标的分解与考核。

2.2.2.3 负责组织精益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奖惩以及完成后评价等工作。

2.2.2.4 负责对集团公司精益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2.3 各相关单位职责

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的精益项目年度指标、经营及精益指标改善情况和取得的精益改善成果,完成本单位精益项目工作。

3.管理要求

3.1 项目指标分解:办公室于每年年初按照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负责分解、下达年度精益项目管理指标。

3.2 项目申报时间: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精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经营及精益指标改善要求和取得的精益改善成果选取项目课题,于每年1月25日前将本年度精益项目立项材料报办公室;针对过程当中产生的精益项目课题,可于每月25日之前将经过本单位审批的精益项目立项材料报办公室。

3.3 项目跟踪上报: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精益项目管理分解指标,按照精益项目实施计划,每月20日前上报本月精益项目完成情况;各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单位年度精益项目工作总结及指标完成情况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将审核形成的成果汇总后,上报管理委员会。

4.项目管理

4.1 项目立项

4.1.1 立项范围

4.1.1.1 围绕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经营或精益指标进行改善的精益项目。

4.1.1.2 围绕管理流程优化或再造、管理创新与管理提升工作、年度精益评价及应用精益工具等方面取得的较大成果,并适合在全集团推

广的项目。

4.1.2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要求填写“精益项目课题立项申请表”并编制论证报告,由各单位精益管理推进人员上报办公室。(精益项目课题立项申请表格式及填写要求见附录2,论证报告格式及编写规则见附录3。)

4.1.3 对于重大项目、技术难度较高的项目立项,可申请由办公室牵头立项。

4.2 项目初审

4.2.1 办公室依据项目立项表及论证报告,组织管理委员会进行初审。

4.2.2 初审通过的项目,管理委员会将以年度精益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形式下发;过程当中申报的精益项目,经过初审通过的,也纳入年度精益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并通知相关单位,但不再下发正式文件。

4.3 项目实施

4.3.1 项目批准后,各单位应根据申报项目确定的项目内容、方案、具体措施及进度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有计划地开展精益项目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按计划节点完成。

4.3.2 各单位精益管理推进人员按月对本单位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4.3.3 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专人对批准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4 精益项目因客观条件变化不能继续实施或不能按工作计划完成时,相关单位应及时向办公室上报项目延期或取消的申请报告(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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