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都有哪些
新三板新股诈骗案例分析
新三板新股诈骗案例分析所谓树大招风,新三板市场刚刚走近大众视野,就开始被不法分子当做诈骗的诱饵了。
最近,民生证券山西一家营业部就被曝出诈骗丑闻。
下面,就由律伴网的小编带你一起来看看新三板打新股的诈骗案件怎么识破!据称,民生证券总经理李静涉嫌以公司发起的“新三板投资基金”的名义,与投资人私自签订代持协议,合同到期后无法对付本息。
据多位当事人表示,该案涉案款项或达10亿元人民币,直接牵扯投资者逾300人,间接牵扯上千人。
早先,公安局已对李静所涉合同诈骗案开展侦查,而血本无归的投资人,已将该营业部团团包围。
据曾拿到一份由当事人提供的合同,上面显示,签订协议的三方分别为投资人、李静(代持人)、山西证券(监管方)三方签订,基金名称为“新三板投资基金”,存续期为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12月12日,承诺收益为12%,合同后盖有民生证券公章。
表面上,这份合同看上去比较“规范”,但对基金或新三板稍有了解的人,看到以上任何一个条款,便能识破这完完全全是一大骗局。
新鼎荣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弛对此做出了解答,新三板圈的对该事件的漏洞逐一进行识破。
漏洞1无管理人、无托管方、未登记备案你买的是基金吗?在拿到的这份“基金委托理财协议”上,并没有注明“新三板投资基金”的管理方,即基金公司的名称。
投资人凭李静的身份信息,以及合同后盖的公章判断,该基金由民生证券发起成立。
但实际上,券商并没有直接发起基金的权限,基金只能由基金公司发起。
券商若想成立基金,也只能由其子公司发起设立,双方人员、风控等完全隔离。
因此,但看这只基金由民生证券发起这一点,便应该意识到,你买的很可能是一只“假”基金。
更重要的是,这只基金竟然没有托管方!法律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必须交由第三方托管,这样才能确保投资人的钱不会进入基金管理方腰包,从而保证资金安全,托管方一般为银行、证券公司。
再来看这只基金,只字不提托管这回事,连“基金”这个名称都不配叫。
警惕原始股转让骗局
警惕原始股转让骗局什么是原始股先来看一个案例:2022年6月,全国首例非法经营新三板股票案在上海静安法院宣判。
以洪某军、邓某华为首的12人涉嫌非法买卖新三板股票获刑。
根据检方指控,自2022年12月起,由洪某军、邓某华实际控制的点石公司、正宏公司使用所控制的股票账户,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相关企业原始股东处先后受让了“晓进机械”、“晶鑫股份”、“麦迪制冷”、“宇晶机器”等股票。
经他们所控制的新三板股票账户,直接转让或者指使其下辖公司、代理销售公司、个体销售人员对不特定公众公开销售上述股票。
入,进而以互报成交的交易方式高价转让上述新三板股票。
原始股是指公司上市之前发行,可在上市一段时期后售出的股票。
一般情况下,只有公司的创始团队、高管等人,才会拥有公司的原始股。
他人想要拥有原始股,可以通过认购公司增发的股份等方式获得。
在新三板,一些从事原始股中介的人员,往往会热心帮助投资者开好户,甚至将股票交易至投资者账户,而他们选择的股票转让对象,通常并非对新三板较为了解的合格投资者,很多都是从来没有接触过新三板市场的人。
论坛君最近接触的不少投资者就是如此,不仅不了解新三板,甚至连最基本的股票交易买卖知识也不清楚,由中介人员直接帮他们买好了相应公司的股票。
在股价上,投资前,标的公司股价可能出现明显拉升,在入股后,又明显下跌,导致投资者严重亏损。
原始股骗局里有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假如原始股的面值是1元,推销时的价格可能是四五元钱,其中有三四元的价差,中介公司可以拿到一两元、推销员分0.5元、原始股转让者也有相应收益,几乎所有人都能从中获得收益,只有投资者赔个精光。
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者审批;未经依法核准或者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法也有相关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股票诈骗知识点总结大全
股票诈骗知识点总结大全一、常见的股票诈骗手法1.操纵股价操纵股价是指通过不正当手段,如虚构交易、散布不实信息等方式,控制股票价格的走势,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常见的操纵股价手法包括“炒作股票”、“拉抬股价”、“操纵盘面”等。
2. 股价炒作股价炒作是指投资者通过散布不实信息,制造炒作预期,迫使股价快速上涨,然后迅速卖出,从中获取利润的行为。
这类炒作往往伴随着虚假信息的宣传和大量资金的操纵。
3. 证券投资基金诈骗证券投资基金诈骗是指以虚构基金管理业绩、误导基金投资者、挪用基金资金等手法,非法获得投资者资金的活动。
4. 股权转让诈骗股权转让诈骗是指利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夸大企业价值、隐瞒企业负面信息,或者虚构公司利润等手段,欺骗对方购买股权或者给予高价的行为。
5. 投资股权众筹平台诈骗投资股权众筹平台诈骗是指以众筹的名义,通过虚假宣传、不当承诺等手段,骗取投资者的资金,并非法占用或挪用的行为。
6. 虚假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故意夸大经营业绩、隐瞒负面信息等行为,导致投资者错误判断,进而受到损失的行为。
7. 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是指公司内部人员以未公开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8. 股票配资诈骗股票配资诈骗是指借助配资平台,进行虚假承诺、变相高息回报等手段,非法占用或挪用投资者资金的活动。
以上这些股票诈骗手法是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中需要高度警惕的,只有了解股票诈骗的手法,才能更好地避免受到诈骗的危害。
二、如何防范股票诈骗1. 提高风险意识投资者应提高对股票市场的风险意识,避免贪图暴利、盲目跟风,理性投资,谨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2. 强化信息披露的审慎性投资者在股票投资过程中,要审慎对待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盲目相信市场传言和炒作信息。
3. 学习相关知识投资者应学习证券投资的相关知识,了解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财务状况,提高技术分析的能力,更好地判断投资风险。
4. 寻求专业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股票投资前,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建议和意见,避免盲目投资和受骗上当。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案例一粉饰报表图上市操作手法:通过调节营业外收入,骗取虚假补贴;调节公允价值;虚增应收账款等方式虚增收入粉饰报表。
提前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是拟上市企业操纵利润的惯用手法。
据深圳一位注册会计师介绍,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提前确认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增加息息相关,一些企业为了到达上市目标,与经销商签订虚假的销售合同,计入应收账款,从而增加收入和增加利润;或者企业直接利用开具假发票、白条出库等手段进行收入虚增。
一位投行人士指出,在IPO审核过程中,如果预审员认为收入存在虚增的行为,会让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详细核查并出具报告。
推迟费用确认对于企业利用推迟费用确认的手法"调整"利润,上述深圳注册会计师指出,一些企业将本在当期发生和了结的费用刻意延迟到下期确认,或分期进行摊销,这都会造成降低成本进而虚增利润。
"一些拟上市企业绝对利润很小,不符合上市的条件,但同时此类企业的利润调整空间也最大,推迟费用确认和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法在这些企业中最为常见,监管层应对的办法通常是对企业的行业地位和产品占用率进行核查,如果较低,存在刻意调整利润的行为。
"一投行负责人表示。
典型案例:遵义钛业证监会针对IPO在审企业“财务打假”行动中出现戏剧性的一幕。
“过而不发”长达四年之久的贵州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突然公告称“主动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成为A股IPO过程中“主动”撤回第一例。
据了解,遵义钛业退出IPO竞逐的主要原因是,四年来业绩下滑以及财务数据上的巨大变更。
“上市前业绩步步高升,一旦上市就出现变脸,这样的财报大多是经过粉饰后的。
”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巧合的是,1月9日证监会宣布首次开展IPO再审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
1月10日,遵义钛业便“主动”退出IPO之路。
虽然遵义钛业在公告中特别突出“主动”、“为了公司长远发展”等原因,不过市场人士认为遵义钛业的选择可能是无奈之举。
股权投资陷阱
“人无股权不富”是一句老生常谈了。
股权投资作为高收益、高风险的一种投资品,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暴富神话,但同样地,各种股权投资陷阱也开始逐渐出现。
总的来说,股权投资陷阱主要是两种:第一种投资陷阱是单纯的诈骗通过邀请投资者成为公司合伙人或向投资者虚称企业已经或即将上市、发售原始股的方式,向投资者鼓吹一夜暴富的美梦,实则利用投资资金非法集资。
最开始的股权投资陷阱是所谓的原始股骗局,现在随着大家对股权的认知越来越深,这类陷阱正在逐渐减少,但依然有很多这样的骗局活跃在中国的三四线城市。
公司登陆主板及创业板之前的股票都可以被称为是原始股。
比起其他投资方式来说,相比于其他投资品,原始股一直都是一种骗局高发的投资方式。
这种骗局一般直接或间接出售空壳公司股权。
比如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上海优索环保以定向发行“原始股”作为手段欺诈投资者,还一度发售股权理财,向投资者承诺48%的年收益。
非法融资超过2亿元,涉及上千名投资者。
或是借由新三板协议转让,提前买入某只公司股票然后高价转让给投资者。
2017年就有人曾以第三方账户购入400万股利伟生物,买入价格为1元。
然后以原始股的名义,按照11元每股的价格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出售给投资者,最终获利超过4000万元。
由于投资者最终购入了新三板股票,公安机关最终并未立案。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接盘高价股权。
一般这种陷阱里出现的公司是好公司,股权也是好股权,唯一的问题就是股权价格非常贵,远远超出合理的价格,只是前一持有人套现的一种手段。
这种陷阱往往见于知名独角兽公司上市前的一段时间,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轮番炒作,将独角兽股权炒作的非常高,在上市后又会面临破发的风险,因此在上市前突击将这部分股权转让给投资者就是最好的选择。
每逢独角兽上市,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二手股权流出,但一般都是标的非常好,但是价格非常高。
到了后来,一种专门于投资这些二手股权基金的S基金,也逐渐开始流行起来。
但实际上不论是二手股权还是S基金,其实都是一样的逻辑,如果这个投资标的非常好,价格还显著低于市场估值,那为什么投资者会卖掉它呢?事实上,在这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一级股权市场上,很难会有质优价廉的二手股权流落到市场上,即使流出,也是会被更加专业的机构拿下,更别说流入到普通投资者手中了。
这7大金融骗局,每一个都能让你倾家荡产!看看你身边有吗?
这7大金融骗局,每一个都能让你倾家荡产!看看你身边有吗?骗局层出不穷,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骗子有多高明,而是人们无法克制贪欲,总相信一夜暴富,固执地把骗子当作偶像崇拜。
以下这7大金融骗局,每一个都能让你倾家荡产!题图:网络配图1、共享经济非法集资陷阱模式:打着目前最火的共享经济的旗号,租高档的办公场所,通过各种会销,拉拢各行业人士投资加盟,声称将消费转化为投资,承诺高额返现。
陷阱指数:★★★★★陷阱案例:有一家叫鑫圆共享的公司,打着国家共享经济的旗号到处宣传推广,声称消费可以转化为投资,消费多少返多少,但在返现几天后,就停止返现。
目前,该案件还在审理当中。
防骗技巧:这种模式资金来源于商品的溢价收入或者会员和加盟商缴纳的费用,长期来看资金链一定会断裂,需要不断拉人头“以旧还新”。
遇到这种“赚钱机会”,你可以根据它的资金来源去判断,特别要警惕“拉人头”的传销模式。
2、非法交易平台(期货、白银、现货原油)陷阱模式:各类假的交易承诺较高的年化收益率,但这是一场对赌游戏,后台人员通过控制操作平台价格,并且在交易所、会员、代理商层层设置陷阱,行情处于高位时不能平仓、本该下跌的价格,在交易软件上却由直线飙升。
陷阱指数:★★★★☆陷阱案例:昆明泛亚通过金属现货投资和贸易平台,操控平台价格,维持泛亚的价格比现货市场价高25%—30%,制造交易火爆的假象,最终资金链断裂,22万投资者的430亿元资金一下子就飞了。
防骗技巧:记住凡是没有期货业协会备案的期货公司都是假的,不要到无任何部门批准设立的“黑平台”、“黑中介”参与交易。
投资期货、现货白银没有门槛、0成本都是骗局。
3、外汇交易诈骗陷阱模式:国内外汇交易平台打着国外监管的旗号行骗,构建虚拟的外汇交易平台,在数据上造假,在用户初入市场之时给予盈利的甜头;在交易时滑点,使下单的点位和最后成交的点位存有差距,谋取暴利。
陷阱指数:★★★☆☆陷阱案例:目前有一个外汇平台,叫做鼎兴环球,平台之前叫做鼎鑫环球,后来更名为鼎兴环球,为什么改名不得而知,但该平台已经无法正常出入金了。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案例:公司新三板财务造假案公司是一家新三板挂牌的生物医药公司,成立于2024年,总部位于北京市。
该公司主要从事生物技术研发、药物开发和临床试验等相关业务。
由于行业竞争激烈,该公司在发展初期遇到了资金短缺的问题,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该公司决定通过财务造假来提高自己的利润和市值。
首先,该公司通过虚报销售额来增加收入和利润。
在财务报表中,他们虚报了产品销售额,将实际销售额夸大了一倍以上。
他们利用与其他公司合作的机会将产品库存调整到其他公司的账上,虚构了销售收入。
由于新三板注册公司的财务审计和披露制度相对宽松,没有像上市公司那样严格的财务监管机制,导致他们的行为得以长期维持。
其次,该公司还通过虚构研发费用来减少税收和增加利润。
在税务报表中,他们将一部分非研发费用的支出标注为研发费用,以此减少纳税额。
同时,他们还虚构了一些虚假的研发项目,并伪造了相应的发票和合同来证明费用的合理性。
这种做法不仅增加了公司的虚假利润,还降低了他们的公司所得税。
最后,为了掩盖财务造假的痕迹,该公司还采取了一些措施来伪装自己的财务情况。
他们聘请了一些专业人士给公司提供特殊报告,给投资者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
此外,他们还通过突出公司的潜在价值和发展前景来吸引投资者,使他们相信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前景。
这种伪造宣传和宣传手法,使得这家公司在新三板市场上得到了很多投资者的关注和投资。
然而,财务造假始终只是一时的做法,不能长期掩盖公司的真实状况。
在2024年,由于公司资本链断裂和信誉受损,该公司陷入了财务危机。
投资者纷纷撤资,并举报了该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
随后,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并最终证实了该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
以上就是一个新三板财务造假的案例。
这个案例反映了新三板市场财务监管不力、财务造假的潜在风险以及投资者应对财务造假的警惕性。
对于投资者来说,应当加强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审查,了解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陷入财务造假的陷阱。
新三板上市公司原始股锁定期,新三板新股诈骗案例分析
新三板上市公司原始股锁定期新三板新股诈骗案例分析在进行原始股交易时,需要注意一下原始股的锁定期,因为原始股只有在解锁后才可以进行交易。
那么新三板上市公司原始股锁定期是怎么样的呢?1、较之主板市场股票锁定规则,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的转让环境更加宽松。
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36个月,而新三板市场则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挂牌之日、挂牌满一年以及挂牌满两年等三个时点可分别转让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
另外,对于公司其他股东而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12个月。
而新三板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除此之外,其他股东均无限售规定。
2、“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
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
原始股的认购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
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揭八大投资骗局,已有人亏了上千万
揭八大投资骗局,已有人亏了上千万展开全文摘要:警察蜀黍说,投资骗局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大家要小心!不幸的是,很多人听不进去。
听到说什么项目低投入高回报,心一横眼一闭就扎了进去。
等到钱被骗光了,又怪政府监管不到位,警察蜀黍不去给你抓骗子。
其实主要责任还是在自己太贪心。
明明不懂投资,还想一口吃个大胖子。
2016年7月21日消息,警察蜀黍说,投资骗局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大家要小心!不幸的是,很多人听不进去。
听到说什么项目低投入高回报,心一横眼一闭就扎了进去。
等到钱被骗光了,又怪政府监管不到位,警察蜀黍不去给你抓骗子。
其实主要责任还是在自己太贪心。
明明不懂投资,还想一口吃个大胖子。
说到不懂投资,很多人以为专是指农民和老人。
觉得自己买房炒股多年,赚赚赔赔上百万,什么大风大浪没经历过。
但实际上,炒房炒股赚钱了并不代表你懂得金融和投资,更别说能占投资理财骗局中规则制定者和幕后黑手的便宜。
今天,日记君就要聊一些投资骗局。
1、原油期货、现货油投资骗局以前常听说炒原油、现货油,以为跟炒股一样,都是在正规交易所交易,是合法的。
直到后来看报道,才知道要么是打插边球,要么根本就是骗局。
此前传深油所(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遭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数百位投资者控诉遭其会员单位诱骗投资,亏损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千万元。
5月24日,40名投资者起诉深油所一案开庭审理,涉案金额共2300万元。
原告律师请求:认定深油所挂牌的前海油系列产品及交割调整价标的不合法;认定深油所设定的交易模式属于非法期货交易;原告在深油所平台的交易行为无效;返还原告所入的全部资金;深油所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深油所律师辩护称:深油所投资者是和会员单位签署的买卖合同关系,深油所仅提供交易设施、资金、交收服务,原告和深油所不存在交易关系。
从资金去向上看,深油所只收取了相关的交易费用,投资者造成的盈亏是由深油所会员单位拿走,深油所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也无需承担损失。
深油所代理律师提出了延期质证,案件审理中止,暂未看到审理结果。
股票诈骗最佳套路案例分析
股票诈骗最佳套路案例分析股票诈骗是一种常见的金融诈骗手段,下面我将介绍一个典型的股票诈骗套路案例,并分析其特点和对策。
案例分析:某诈骗团伙以股票投资为名进行诈骗。
他们通过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吸引投资者关注,并通过各种手段建立信任关系。
然后,团伙成员会推销所谓的“内幕消息”,通过抬高股票价格来吸引更多投资者入市。
一旦股票价格上涨,他们会大量抛售股票获利。
最后,他们会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导致投资者亏损惨重。
特点分析:1. 利用网络平台宣传:诈骗团伙通过社交媒体、财经论坛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伪造监管机构、媒体等的声音,让投资者误以为投资机会来自权威渠道。
2. 针对投资者心理:诈骗团伙熟知投资者的心理,利用投资者的“贪婪”心理,煽动他们对高收益的追求,从而操控投资者的行为。
3. 伪装专业投资者:诈骗团伙中包括一些冒充专业投资者或律师、证券从业人员等,以此增加他们的信誉和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4. 利用内幕消息和短期定律:诈骗团伙通过宣传内幕消息和操纵股价上涨来吸引更多投资者入市,然后在股价达到高峰时大量抛售,导致投资者亏损。
对策分析:1. 加强投资者教育:鼓励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金融知识的学习,警惕投资项目中的高收益诱惑,避免盲目投资。
2. 提高监管力度:加强对网络信息发布的管理,加大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完善监管机制和法律法规,保护投资者利益。
3. 加强投资者保护:建立投资者维权制度,提供及时的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投资者救济机制的建设,减少受害者损失。
4. 增强金融行业合规性: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遏制违规操作,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总结:股票诈骗是一种常见而危险的金融诈骗手段,投资者在面临高收益诱惑时,应提高警惕,增加金融知识储备,同时,监管机构和金融行业应加大力度打击诈骗行为,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确保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浮华过后一地鸡毛新三板市场深陷投资“爆雷”季
浮华过后一地鸡毛新三板市场深陷投资“爆雷”季作者:暂无来源:《投资与理财》 2017年第9期满乐新三板市场2015年火热的投资行情过后,如今投资风险的冰山一角初显。
16家做市券商近期身陷新三板公司ST行悦泥淖的丑闻爆发,让新三板投资风险的冰山一角显露。
这家曾3次定增融资2 .42亿元,吸引765名股东参投的绩优股,却在近半年来曝出包括董事长在内的10位高管相继离职、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经营业绩首次出现亏损等重大问题。
另据统计,有超过2000只新三板基金产品创下净值新低,股转系统挂牌公司中,又有超过100家因无法按时披露年报而被强制摘牌。
多个“踩雷”事件今年在新三板市场集中爆发,让市场再度开始关注新三板投资安全问题。
实际上,本轮新三板市场投资“踩雷”风波可以追溯至2015年。
当时国务院、证监会、股转系统集中发声,包括新三板内部分层制度、转板试点、放开定增投资人限制、引入公募基金投资等利好消息催动市场。
整个三板市场也在快速发展,挂牌企业数量成倍增长,定增融资连创新高。
在此背景下,新三板市场投资掀起热潮,三板公司“抱团”认购新三板基金也成为常态。
当年3月,即有基康科技、兴竹信息、麟龙股份等18家公司集体认购了一只投资新三板的“知新1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随后,该基金的二号产品再遭三板公司“抱团”认购。
“整个市场在当时用‘火热’来形容都不够,很多三板公司的高层领导在一些论坛上见面后,都会考虑有没有业务整合或者互相持股的机会,毕竟市场前景大好,大家都想着一起发展。
”忆及当时市场的乐观情绪泛滥,某新三板挂牌公司总经理向界面新闻表示。
然而好景不长,市场随后便开始出现滑坡式下行,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出现问题,令新三板市场投资浮殇满地。
创新层公司汇元科技近来就受累于此。
这家去年净利润同比上升94%的公司,却在对外投资上栽了跟头。
由于涉及诉讼的金额超过其净资产绝对值的10%,汇元科技公布了5起诉讼的进展,涉及金额将近9600万元。
新三板股权非法经营案例
新三板股权非法经营案例新三板股权非法经营案例是指在新三板市场中,存在非法操作、欺诈投资者的行为。
下面是十个具体案例:1. 某公司伪造财务数据:某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者,故意伪造了财务数据,将自己的盈利能力夸大,吸引了大量投资。
然而,当真相被揭露后,该公司的股价暴跌,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
2. 股权代持:某公司通过虚构投资者身份,在新三板市场上购买大量股权,并通过代持的方式控制了多家公司。
这种行为违反了新三板市场的规定,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3. 非法融资:某公司通过虚构融资需求,在新三板市场上进行非法融资。
这种行为既欺骗了投资者,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4. 虚假承诺:某公司在上市前承诺给投资者高额回报,吸引了大量投资。
然而,上市后,该公司并未兑现承诺,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
5. 内幕交易:某公司的高管在了解公司内部消息后,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获取非法利益。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
6. 虚构交易:某公司通过虚构交易,人为提高了股票的交易量和价格,诱使其他投资者跟风买入。
然而,当真相揭露后,该公司的股价暴跌,投资者遭受损失。
7. 操纵股价:某公司利用新三板市场的交易规则漏洞,通过大量买卖操作,人为操纵股价,获取非法利益。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8. 虚假宣传:某公司利用夸大宣传,对外宣称自己具有高新技术、巨大市场前景等,吸引了大量投资。
然而,当真相被揭露后,该公司的股价暴跌,投资者遭受损失。
9. 隐瞒重要信息:某公司在上市前故意隐瞒了重要信息,如财务状况、法律风险等,导致投资者无法做出准确的投资决策,遭受损失。
10. 虚假募集资金:某公司通过虚假募集资金的方式,骗取了投资者的钱财。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也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以上是一些新三板股权非法经营的案例,这些案例揭示了新三板市场中存在的一些非法行为和欺诈行为,也提醒投资者在参与新三板市场时要保持警惕,提高风险意识。
同时,监管机构也应加强对新三板市场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新三板股权非法经营案例
新三板股权非法经营案例近年来,新三板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一环,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机会。
然而,在新三板市场中,也发生了一些非法经营的案例,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首先,就是一些公司通过虚假宣传骗取投资者信任并非法经营。
这些公司通常会发布虚假的业绩报表、利润预测或者市场前景,吸引投资者购买他们的股权。
一旦投资者投入资金之后,这些公司就以种种理由拖延回报或者悄无声息地失踪,导致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润全部损失。
这种非法经营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其次,有些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者参与股权交易,采取了价格操纵的手段进行非法经营。
他们通过虚假交易、内幕消息或者恶意炒作等手段,人为的推高或者压低某只股票的价格,以获取非法利益。
这样的非法经营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正常的股权交易。
此外,还有一些非法经营案例是由于公司管理层的腐败和失职导致的。
这些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或者违规经营,造成公司倒闭或者破产。
这样的非法经营行为不仅给投资者带来了担忧和损失,还严重破坏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形象和信誉。
针对以上问题,应加强新三板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首先,要加强对公司的审查和监管,对于虚假宣传、价格操纵以及腐败失职等行为要坚决追责,严惩不贷。
同时,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公司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准确的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另外,要加强投资者的教育和保护意识,提高他们对非法经营行为的辨识能力。
通过加强对投资者的培训和普及相关知识,增强他们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投资者遭受非法经营的损失。
最后,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规范,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为市场注入更多的规范和公平。
同时,加强对新三板市场从业人员的准入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自律意识,降低市场的道德风险。
警惕新三板成为骗子的天堂
时 之间 ,新三板 公 司鸡 犬升天 。新三板
公 司诺思 兰德亏 损 1 1 8 元 ,每股 亏损 1. 万 6 01元 ,却 以每股 2 元 的价格 增发 ,引来 . 2 1 1 家机构 ,意 向资 金高达 8 0 万元 ;通过 5 00
入 ,不缺乏流 动性 ,可 以依照主板 市场 ,
寄 要 热 新 三 板 的抢 食 运 动 已 开始 。张 江 高
科 、苏州高新等高科 托 再 情 技园区概念股 开始大
幅 上涨 ,而大量 投资者 参股新三 板公 司 ,
一
了 用 的
通 过一 个 又 一 个 的概 念 引诱 资金 进 入 。 而对民企 的信用也不可过于 乐观 ,前国资 委主任李荣 融卸任之后走访 民企 ,提出的
结论 。
际板 , 为全 国 “ 成 两会 ”期间 围绕证 券市
场最 热 的话题 。拓 展新 三 板 市 场好 处 多
多 ,可 以促 进中国创新经 济 ,可 以为民营
企 业融 资 ,可 以 让 中 国 的证 券 市场 尝 试
监管层在创业板 的公 正 ,才能为新三
板 树立标杆 ; 则 ,新三板 同样会成 为突 否
人们 又一次将改革 的热切 目光投 向了新三
板 市场 ,希望新三板成 为名符其实 的市场
化 的创业板。
为 了经 济转 型 需 要 ,新 三 板 应该 拓 展 、应该转板 , 三板应该成 为创业板 的 新
替 身 ,完成 创业板无法 完成 的注册与退市 制度 等改革 。不过 ,硬 币的背面 , 三板 新
Ri k nt ol s Co r
警惕新三板成 为骗子 的天堂
冒牌基金揽储骗局
冒牌基金揽储骗局作者:暂无来源:《检察风云》 2020年第10期文/顾健收益回报率高,又打着公募基金公司的旗号,还声称要在新三板上市,99名投资者慕名投资4000万余元,谁知没等到资本盛宴,却坠入了冒牌的公募基金揽储骗局……伪基金上市新三板揽储,竟然承诺不盈利也分红企业上市可以拓宽融资渠道,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利润和发展机遇,因而上市成了许多企业主梦寐以求的目标。
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上市门槛相对较高,因此对许多中小微企业而言,选择通过门槛相对较低的新三板上市,成了他们运作上市的首选渠道。
新三板是指全国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市场,是为那些还未上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交易的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新三板其实是一个交易模块,企业可通过在新三板挂牌实现上市。
深圳巨潮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潮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015年11月巨潮公司更名为“深圳智潮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潮公司”),注册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中区,法定代表人为曾诚(另案处理)。
曾诚非常擅长包装宣传自己的公司,对外宣传公司是经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权投资、资产管理的公募基金,并号称公司已对外投资19家公司,以此彰显公司的实力,吸引投资人注意。
广州人周琼丽1981年出生,虽然只有大专文化程度,对金融证券却很内行,并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
曾诚也许正是看中周琼丽的专业资格条件,在巨潮公司成立的时候,将周琼丽纳入自己的旗下。
周琼丽入职巨潮公司后受到了公司的提拔重用,入职第二年就担任业务经理,两年后晋升为融资部总监,专门负责股权类融资。
2016年1月,周琼丽调任曾诚实际控制的广州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半年后升任总裁,并最终成为智潮公司及关联公司的控股股东。
周琼丽能够得到提拔重用,当然离不开她出色的工作能力和业绩。
2015年6月,巨潮公司开始由周琼丽等员工具体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以巨潮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名义,不断以内部股权认购及委托投资“百商汇股权”“森果科技”等项目为名融资。
新三板原始股骗局及购买注意事项
新三板原始股骗局及购买注意事项新三板原始股有很多购买骗局,原始股是不容易购买的到,毕竟是供不应求的⼀种东西,因此就有很多犯罪分⼦们利⽤这来进⾏骗钱,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随着新三板市场的⽕热,原始股再次浮出⽔⾯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热点。
⽇前,⼀家刚刚成⽴不久的⼤型企业的⼦公司,对外发⾏并推销原始股,该公司负责⼈向记者介绍了企业的经营发展模式,并告知记者准备在2017年登陆新三板挂牌。
有传统⼤牌公司作依托,在良好的"热销⽓氛"下,很多投资者对原始股动⼼不已原始股缔造了太多的神话,马-云、马*腾以及秦*林等⼈迅速暴富背后的原始股效应,让公众开始认识到原始股的价值。
很多投资者听闻原始股就产⽣⼀夜暴富的憧憬,⽽实际上,除了BAT外,极少数能够实现在⼀夜之间实现财富⾃由的梦想。
然⽽原始股,常常和诈骗⼀词挂钩,原始股骗局也早有先例,⽽在新三板市场上,原始股究竟靠谱不?原始股不确定性强原始股在初始阶段通常为1元1股,虽然价格便宜,然⽽业内⼈⼠告诉记者,原始股多半是初创企业为员⼯提供,外界很难购买到优质的原始股,⽽且并不具有信⽤保障,风险系数颇⼤。
⽬前,原始股多半是创业初始公司,通过给员⼯相应股权激励员⼯,变相培养员⼯对公司的情感,让员⼯对公司有所憧憬,但如果不能如期上市登陆资本市场,其如同⼀张空头⽀票。
原始股的公司给予的承诺多半是创始⼈的美好愿望,然⽽愿景能够如何带有强烈不确定性,尤其不了解该公司情况的投资者,不了解公司的营业模式、业绩情况,冲动购买等同饮鸩⽌渴。
公司⼀⽅⾯提供承诺信⽤背书,但是对于企业⽽⾔挂牌新三板是否依旧是难题?原始股能否实现投资者财富⾃由的愿望?据了解,实际情况并⾮能如愿以偿,所以在购买原始股时,专家建议风险与挑战并存。
新三板市场风险依旧⽬前新三板的挂牌公司3403家,挂牌公司数量逐⽇递增让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误认为挂牌新三板并⾮难事,⽽实际上新三板企业挂牌容易并不代表投资者可以稳赚不赔。
“股权代持”新骗局,新三板投资走正途。
“股权代持”新骗局,新三板投资⾛正途。
案情回顾某挂牌公司实际控制⼈马某因公司急需周转资⾦,以正在筹备A股上市为名,先后与多家股权投资公司签订《投资顾问协议书》,委托他们寻找投资者。
股权投资公司找到宣传团队,具体操作策划推⼴事宜。
宣传团队⼀⽅⾯雇佣⼤批代理商通过组建微信群或QQ群,拉拢有投资意向的社会不特定对象⼊群;另⼀⽅⾯雇佣股票讲师、分析师通过开设⽹络直播间,向投资者分析新三板股票、讲授炒股技巧、夸⼤宣传并预测挂牌公司股票在A股上市的可能,⿎动投资者买⼊该挂牌公司股票。
为获取投资者信任,挂牌公司实际控制⼈还向投资者承诺,如果上市失败或不能如期上市,则按照约定进⾏回购,⼀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意识。
投资者股票由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代持,并签订代持协议。
经查实,该挂牌公司以上市为名,通过虚假宣传推⼴,以增资扩股、转让股票的⽅式,共向500余名投资者发⾏股票900余万股,⾮法募集资⾦1亿余元。
02案件分析与启⽰本案中,挂牌公司与不具备证券经营资质的股权投资公司合谋,以上市为名,虚构或夸⼤公司经营业绩及上市后的盈利前景,吸引投资者在交易场所以外通过“股权代持”⽅式购买挂牌公司股票。
“股权代持”是新三板市场不合格投资者想要参与股票交易常见的⼿法之⼀。
根据《公司法》及《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设⽴股权代持是为了规避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股权代持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效,容易引发法律纠纷。
投资者在参与新三板市场交易时,⼀是应当以实名⽅式开⽴证券账户和资⾦账户,委托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的证券公司,向全国中⼩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报买卖挂牌公司股票;⼆是要知悉适当性要求,了解投资门槛,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警惕因不符合投资要求⽽委托他⼈代持股权可能产⽣的纠纷;三是要了解挂牌公司股票风险特征,保持理性和谨慎的投资⼼态,不要被任何⾼额回报的⼝头承诺所蛊惑;四是要⾼度警惕通过微信群、QQ群、直播间等⽅式荐股的情况;五是要学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注意留存相关交易的证据,为事后维权做好准备。
股权分配方案的骗局
股权分配方案的骗局标题:揭秘股权分配方案的骗局:风险与防范措施引言:股权分配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因此在商业领域存在着各种股权分配方案。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借机实施股权分配方案的骗局,给投资者和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本文将曝光一些常见的股权分配骗局,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帮助读者提高警惕,避免受骗。
一、虚假股权分配方案的骗局1. 基于虚假上市承诺的骗局一些不法分子承诺给投资者分配和购买股权,以吸引大量投资。
他们声称公司即将上市,股权价值将大幅增长。
然而,在投资者投入巨额资金后,这些不法分子却偷偷携款潜逃。
投资者最后不仅没有获得股权,还损失了自己的投资本金。
2. 基于假想项目的骗局一些骗子通常会谎称有一项令人心动的项目,并承诺给投资者分配股权。
他们提前披露虚假项目文件,美化项目前景,以吸引投资者的注意。
一旦投资者投入资金,这些骗子往往会迅速消失,让投资者陷入无辜的损失中。
3. 基于虚假投资机构的骗局一些不法分子冒充投资机构的代表,以创立合伙企业或进行股权投资为名,向投资者募集资金。
他们通常提供虚假的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诱使投资者交纳定金或认购费用。
然而,这些不法分子事实上并不拥有真实的投资资格,当投资者要求回收资金或参与股权分配时,他们就会失去消息。
二、防范措施1. 深入了解企业背景在参与股权分配前,投资者应仔细调查和了解企业的背景信息,包括注册地、注册资金、管理层成员、经营情况等。
可以通过查询工商注册信息、财务报表、网上搜索等途径来获取相关信息,以加深对企业的了解。
2. 牢固建立合作关系在与企业进行股权分配前,投资者应与企业建立牢固的合作关系,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包括股权的分配比例、股东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自身利益免受侵害。
3. 接受专业投资咨询投资者可寻求专业的法律、财务、投资等方面的咨询,以确保自己能够全面了解股权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股份转让诈骗
股份转让诈骗股份转让诈骗1. 简介股份转让诈骗是一种以欺骗手段获得被害人股份转让权益的违法行为。
诈骗者通常通过虚假的承诺、不实的陈述以及迷惑性的交易方式来诱骗被害人将其股权转让给诈骗团伙。
这种诈骗行为给被害者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同时也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2. 股份转让诈骗的手法股份转让诈骗的手法多种多样,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手法:2.1 虚假承诺诈骗者经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承诺被害人在股份转让后可以获得巨大的利润。
他们可能声称有与上市公司合作的机会,或者以虚构的收购或并购计划来吸引被害人的注意。
然而,这些承诺和计划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只是为了骗取被害人的股权。
2.2 虚假陈述诈骗者可能会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如虚构的公司财务状况、错误的市场前景分析、不存在的商业机会等,以使被害人误以为所持有的股份存在价值,并以此为由转让股权。
2.3 迷惑性交易方式诈骗团伙常常使用各种迷惑性交易方式,例如提供不合法的转让协议、利用黑市渠道完成交易、要求被害人支付高额手续费等。
这些交易方式的目的是使被害人无法察觉到诈骗的真相,从而顺利地欺骗他们转让股权。
3. 预防股份转让诈骗的措施3.1 谨慎交易在进行股份转让交易时,被害人应保持谨慎,并对对方的身份、公司背景、交易计划等进行详细调查和核实。
可以通过与专业机构咨询、与同行业人士交流等方式获取更多信息。
3.2 确认信息真实性在面对承诺和陈述时,被害人应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
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材料以及第三方的意见和验证。
3.3 警惕高回报承诺当诈骗者承诺高额回报时,被害人应保持警惕。
要理性思考,不轻易相信过于优厚的回报承诺,避免被蒙蔽而做出错误的决策。
3.4 报案举报一旦发现自己可能成为股份转让诈骗的受害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诈骗行为,并尽量挽回经济损失。
4. 法律对股份转让诈骗的认定和处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股份转让诈骗属于诈骗罪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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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都有哪些很多人都有一夜暴富的梦想,大多数的骗局都是围绕这个思想骗人的。
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新三板股权投资将垃圾股进行包装,宣传成有巨额回报的投资,将那些没有认清现实的人们骗的团团转。
那么,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都有哪些呢?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一、原始股“暴富梦”虽仍是严寒季节,但上海一家投资中介公司举行的新三板原始股销售路演却热闹非凡,年纪多数不足25岁的客户经理们各个衣着光鲜,络绎不绝地带着一批又一批个人投资者来往公司,宣扬着投资新三板原始股的巨额回报。
“新三板就是中国未来的纳斯达克,是无数投资者梦想的天堂,将来新三板会成为投资的主战场,提早进入这片蓝海肯定会提早享受到其中福利。
”这是23岁的销售人员孟云(化名)对外的宣传语。
除了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刷屏发布新三板原始股投资项目信息,孟云也会拿着公司下发的号码名单挨个打电话给所谓的客户,推销公司代理的新三板项目,首次接电话没有直接挂断的人都是她的重点突破对象。
“这是我们公司的稀缺项目,公司就在自贸区,属于军工股,每股4.5元,10万股起卖,公司大股东这次定增了300万股,只剩下50万股给我们代理,明天上午十点是最后打款日,您想投要抓紧,可直接进入公司股东名册。
”为了打动投资者投资她参与的项目,孟云会连续电话、短信、微信轰炸,为证明这家公司的正当资质,孟云还邀请投资者到他们公司办公地点参与项目路演。
在这家投资公司路演现场,孟云所在中介公司的高管正在就上述项目进行报告演讲,“这家公司发行价5.7元,同类的创业板公司PE可以达到100倍以上,挂牌新三板后股价能达到10~15元,并且计划3年内登陆创业板或者战略新兴板,到时候套利空间将不可限量。
”路演结束后,有部分投资者被带入其他小隔间签立了投资合同,合同的认购方案显示,乙方(投资者)在同意全部以现金认购约定股份后,将认购资金转入该公司的对公账户,这部分股份并无限售限制。
该高管在大肆吹捧这一军工企业背景深厚、资质优良之余并未对公司财务有多少提及。
在一名个人投资者的不断要求下,孟云才向投资者发送了该公司的财务资料,不过,财务资料里并不包括上述推介公司过去数年的具体财务状况,更多的是大篇幅铺陈公司未来盈利预测。
如今,这家公司果然在新三板挂牌,股票简称为中加飞机(835042.OC),但是其股价并没有达到10元,最高只有6.82元,最低低至3元。
并且,挂牌3个月以来,成交量寥寥,只有10天发生过成交,并且成交量最大的两天都只有总额30万元左右的卖单,将股价一笔打到4元以下。
中加飞机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持续下滑,2017年和2017年前5月分别亏损140万元和91万元。
事实上,交投冷淡在新三板挂牌公司中间十分普遍,新三板的交易量在去年下半年后长期陷入冰点,目前日均成交额仍然在5亿元左右,远远低于A股千亿元级别的交易额。
在超过6000家新三板挂牌公司中,通常每天只有500到1000只股票成交,有超过一半的股票自挂牌以来就没有发生过交易,以多倍回报退出原始股也就无从谈起。
当初投资机构信誓旦旦的承诺也成了镜花水月。
“去年上半年新三板市场火热时期,原始股的回报有3~6倍。
但随着市场转冷,并且新三板即将分层,90%以上的企业将被分进基础层,流动性可能会更差。
”深圳一家专注新三板原始股的股权基金的人士说,基础层的回报率会缩水很多,企业市盈率会在几倍到十几倍不等,股价有可能低于原始股的买入价。
二、陷阱重重市场对原始股有不同的定义。
北京一位专注新三板的大型私募基金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参与企业原始股投资有两种方式,一种以增资形式进入,另一种是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孟云声称的原始股指的是上市前或挂牌前的公司股权,属于大股东受让,为的是补充公司现金流。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兜售原始股的投资公司会反复向投资者那些挂牌后市场表现较好的“成功案例”,如果投资者质疑投资标的公司的流动性问题,销售人员就会以未来会改善、企业会转到主板上市的说辞进行安抚。
实际上,即使买到了有成长性有成交量的公司,投资者也不能真的实现即买即卖短期退出,其中原因就暗藏在当初签署的投资合同中。
前述私募基金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自然人投资原始股有一定门槛,私募基金投资人的出资额必须在100万元以上,只有高净值客户才有资格认购这些基金。
但是,一些基金为招揽社会资金,通过订立股权委托协议的方式,向不合格投资者兜售原始股,这些协议踩了法律的红线。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得的中加飞机原始股认购合同显示,乙方(投资者)在同意全部以现金认购约定股份后将认购资金转入该公司的对公账户,约定股份没有限售约束。
按照孟云的解释,项目公司开立的对公账户是专款专用账户,投资者将资金转入后将会进入公司发行时的股东名册,且作为个人投资者,所投资的股份并不会如机构投资者一样受限售条件限制,即“没有锁定期,也就是说公司挂牌后,有人买就可以卖。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前述深圳私募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投资金额不足100万元不能单独作为基金的LP,只能和其他零散的投资额捆绑在一起由基金机构代持,不可能进入公司的股东名册,也就不能自主处理股份,这类基金的封闭期通常会在一年半左右,在赎回期之前,即便公司已经挂牌,也不能交易。
不仅如此,认购协议也暗藏玄机,比如,有的合同条款中规定,挂牌后投资者人手中的股票只能卖给挂牌公司,由公司定价和回购。
根据公司法和股转公司业务规则,如果投资人在企业股改前购买原始股,会作为企业发起人受到一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如果投资人的原始股是大股东受让的,还会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一样受到抛售限制。
所以,如中介投资公司描绘的又快又多地挣钱显然不能成立。
三、部分涉嫌非法集资如果投了一家真实的公司,即使股份无法转手,可能已经算是投资人幸运的了,遇到空壳公司的投资人则显得无力回天。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有些所谓新三板原始股权投资项目涉嫌造假。
一名原始股销售经理陈生曾推荐了一家湖南地区的能源企业,宣传资料称,这家企业将在2017年8月挂牌上新三板,已拿到挂牌同意函取得股票代码,一旦挂牌股价将从现在4元涨至12元,投资者可以将股票直接抛售给做市商就能实现两倍的回报。
“假如没有达到预期回报率,会按照8%的年息补偿给投资者。
”陈生说。
不过,《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并未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查到该公司的挂牌申请。
“原始股投资到底靠不靠谱要看基金管理机构的专业能力,优质的企业和合格正规的机构不会担心募资问题,只有实力不行的才可能走法律边缘,向不合格投资者兜售原始股,本身就是违规行为,更不用说保证承诺的回报。
”前述私募人士说。
江西文澜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宏伟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中介机构通过短信、电话、电视等公开手段,对外宣传推广、兜售股票,承诺固定回报吸引社会资金,即使是真实股票、未来可能上市,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投资项目是虚构的,募资人将募集资金用来拆东墙补西墙或者供自己挥霍未投入项目,则构成集资诈骗罪。
另外,即使是中介机构宣传投资者属于特定对象,如果原始股兜售对象超过200人,也会违反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现实中,多数个人投资者投资金额不高,通常在几万元到几十万元,如果募集总金额较大,很可能会突破200人限制。
正如周宏伟前述所言,无论何种方式向公众兜售原始股本身就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多项犯罪,投资者如果遇到原始股骗局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
以上就是本次赢了网对于“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都有哪些呢?”这个问题的解答。
对于宣传原始股、高回报的投资,人们投资需谨慎,不要没有调查清楚就进行投资。
若中了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及时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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