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定
1.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书写质量控制反馈机制,对病历书写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
2.反馈机制应包括定期的质量评估会议、病历书写案例分析等形式。
3.通过反馈机制,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经验交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十五、病历书写与患者满意度
1.医疗机构应关注病历书写在提高患者满意度中的作用,通过规范的病历书写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1.对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应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书写违规举报制度,鼓励内部监督。
3.对违反病历书写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医务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十二、病历书写持续改进
1.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书写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病历书写改进项目,提升病历书写质量。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定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反映患者病情及诊疗经过。
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伪造。
3.病历书写应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及病程记录等。
二、病历质量管理要求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制定病历书写规范及质量控制措施。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书写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应对策略,提高医疗机构在纠纷解决中的应对能力。
二十三、病历书写与医疗质量评价
1.病历书写是医疗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医疗机构应通过病历书写质量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映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
2.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书写质量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医疗质量改进的依据。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4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病历是医务人员记录患者疾病情况和诊疗过程的一种重要文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是保证病历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病历书写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规范是保证病历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基础,良好的病历书写规范能够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下面从病历书写的内容、格式和要求三个方面来介绍病历书写规范。
1. 病历书写内容的规范(1) 不漏项:病历应包括患者个人基本资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后续计划等内容。
不得有重大遗漏,避免因遗漏导致医疗错误。
(2) 真实准确:病历应真实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疾病诊断等信息,不得随意杜撰、掩盖真相。
应确保病历内容的准确性,以避免因错误信息引发误诊误治。
(3) 医嘱规范:医嘱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规范书写医嘱内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频次、途径等信息。
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医嘱错误导致患者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后果。
2. 病历书写格式的规范(1) 病历标签:每张病历应有统一的标签,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基本信息。
标签应清晰可见,避免混淆和误读。
(2) 文字清晰:医务人员应使用工整、清晰的文字书写病历,避免因字迹不清引起信息错误或理解上的困难。
(3) 填写日期:每段病历内容应注明填写日期和时间,便于追溯和核对。
(4) 填写单位:病历应标明填写单位的名称和医务人员的姓名,确保病历的责任明晰。
3. 病历书写要求(1) 规范用词:医务人员应使用通俗易懂、准确无误的语言描述病情和诊疗过程,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或个人理解的术语。
(2) 客观记录:病历应客观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避免主观评价、推测或臆断,以确保病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3) 填写签名:病历的每一页应有填写人姓名和签名,以确保病历责任明确。
二、病历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病历质量、维护患者权益和促进医疗安全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程序。
2024年病历书写管理规定
2024年病历书写管理规定____年病历书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质量,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进行病历书写的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病历书写的原则病历书写应当遵循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可阅读性、可追溯性的原则。
第四条病历书写的要求病历书写应清楚、完整地记录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方案、治疗效果、处方等信息,并签名、注明日期。
第二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定第五条病历书写的方式病历可以采用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进行书写。
对于电子病历,应具备数据安全、可靠存储、保密性等要求。
第六条病历书写的时间节点病历应当及时书写,避免延误。
对于重大手术、危重病情、特殊诊断等情况,应当及时完成病历书写。
第七条病历书写的内容病历应当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诊断、治疗方案、治疗效果评价等内容。
第八条签名和鉴别病历应当由直接参与患者诊治的医务人员进行签名,然后加盖医务人员执业注册章或电子签名。
对于使用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采取符合法律要求的电子签名方式。
第三章病历书写的管理要求第九条病历书写的记录保存病历书写应当如实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治过程。
对于纸质病历,应当妥善保存,并设立专门的档案室。
对于电子病历,应有可靠的数据存储备份措施。
第十条病历书写的审查与核对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书写审查与核对制度,确保病历书写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对于重大手术、危重病情等情况,应当进行专家复核。
第十一条病历书写的培训与考核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书写技能和质量。
同时,应当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进行定期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病历书写的追溯与修改病历一旦完成,只能进行追溯或修改,不得进行删除。
对于追溯和修改的部分,应当进行明确注明,并注明修改的原因和时间。
第十三条病历书写的保密工作医务人员应当严守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的保密,不得私自泄露患者的隐私。
病历书写管理规定最新
病历书写管理规定最新一、前言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书写与管理工作,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旨在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二、病历保存管理1. 病历保存方式:采用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相结合的方式保存。
电子病历应通过我院信息系统进行存储、传输、查询和打印;纸质病历应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书写、整理和归档。
2. 病历保存期限:门(急)诊病历保存至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至少30年。
对于涉及医疗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纠纷的病历,应保存至纠纷解决后至少2年。
3. 病历保存要求:病历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防止霉变、损坏和丢失。
同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病历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和泄露。
4. 病历销毁:达到保存期限的病历,经院领导批准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应有相关人员进行监督,并做好销毁记录。
5. 病历归档:病历归档应遵循一事一档、一人一档的原则,确保病历资料齐全、排序合理、便于查阅。
归档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确保病历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6. 病历保管:病历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病历管理规定,确保病历的安全、保密和及时更新。
对于涉及患者隐私的病历内容,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三、病历书写1. 书写原则- 实事求是:病历书写应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患者的病情、诊疗经过和结果。
- 及时准确:医务人员应在诊疗活动结束后及时书写病历,确保病历内容的准确性。
- 规范清晰:病历书写应遵循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字迹清楚,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2. 书写内容- 基本信息记录: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
- 病史采集:详细记录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
- 体格检查: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一般情况、系统检查等。
- 诊断与治疗: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并记录治疗过程中的病情变化。
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质量相关管理规定
2.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2.2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全面、全程、全员原则,加强医疗质量监控,确保医疗安全。
2.3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内部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
2.4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
6.3评价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6.4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跟踪改进效果,形成闭环管理。
6.5鼓励患者参与医疗质量评价,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服务流程。
七、医疗质量培训与教育
7.1制定系统的医疗质量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层级的医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医疗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质量相关管理规定
一、病历书写规范
1.1病历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1.2病历应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病历、护理病历等,各类病历应根据相关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书写。
1.3门(急)诊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随访等内容。
11.5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医疗资源共享,促进医疗服务均衡发展。
十二、跨专业协作与团队建设
12.1鼓励跨专业协作,建立多学科诊疗团队,提升复杂疾病的治疗效果。
12.2制定团队协作流程和沟通机制,确保团队成员之间信息畅通,协同工作。
12.3定期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团队工作效率。
12.4开展跨专业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在多学科协作中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定病历是医疗过程中重要的记录文件,对于患者的诊疗、护理和医疗质量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机构制定了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执行方法。
1. 病历书写的要求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该遵循以下要求:1.1准确性病历中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地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和诊断结论等。
医务人员需仔细核对和确认每一项重要信息,以确保准确性。
1.2规范性病历需要按照统一的格式书写,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查体记录、手术记录、病程记录等。
每个部分的内容和顺序需符合标准,以使病历的结构和内容更加规范化。
1.3完整性病历应包含患者就诊的全部信息,医务人员应全面记录患者的疾病情况、治疗过程、护理措施和病情变化等。
任何重要信息的遗漏都有可能对患者的诊疗造成不良影响。
2. 病历书写的执行方法2.1书写工具医务人员应使用符合规范的病历书写工具,如规定的纸张、墨水或者电子病历系统。
书写工具的质量和合理使用对于书写质量至关重要。
2.2文书规范与字迹清晰医务人员应使病历的字迹清晰、工整,确保每一个字母和数字都能被正确辨认。
字迹混乱或模糊不仅影响查阅和理解,也可能导致患者信息的错误解读。
2.3病历语言规范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该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专业词汇,确保内容表达准确、明确。
避免使用俚语、隐语或不当词汇,以免引起歧义和误解。
2.4核实与修改医疗机构要鼓励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前,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和确认。
如果在书写过程中发现错误或遗漏,应及时进行修改并在之后的病历记录中进行说明。
2.5签名与审核医疗机构要求医务人员在书写完成后,在病历中进行签名或盖章确认。
同时,需要有相应的审核制度,由专业人员对病历进行审核,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病例书写质量的质量检查和反馈3.1定期质量检查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进行质量检查,包括对书写内容、格式规范性和页码标识等进行检查。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病历全程质量监控、评价和反馈制度,提高病历质量;我院对病历质量管理将实行临床治疗组负责制,现就病历质量管理作如下规定:一基本要求临床医师在执业的不同阶段,需要根据其职责范围,完成一定数量的病历书写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1、病历质量要求:各级医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病历,年总病历质量甲级率>95%;2、病历管理职责范围:1住院医师:负责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首页等病历资料的书写及质量,以及对实习生病历书写的检查、指导;2主治医师: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重点负责医疗制度落实包括病例讨论、会诊及抗生素合理使用等;3主任副主任医师: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重点负责疾病诊断正确性、治疗合理性、医疗知情同意等;二管理基本流程1、自我登记:住院医师在各自治疗组内,对自己书写和负责的出院病历,根据医院病历书写登记本进行完整登记;其他各级医师可以参照住院医师的方式进行登记;2、自我评估:主治医师在各自治疗组内,用医院住院病历检查评分表对治疗组内住院医师登记的出院病历进行评分并记录;3、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每季度将病历书写登记本、评分表交医务科核实备案;4、医务科每季度对上述病历及其它归档病历进行抽查评估,并记录在案;5、各级医师在晋升申报时,医院组织病历考核评估小组对其提交的聘任期内登记病历资料按要求进行评估;三处罚细则:凡被查病历属乙级或丙级病历,都将被纳入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考核,同时根据各级医师职责与转正、定级、晋升、聘任及个人奖金挂钩:1、新分配住院医师:在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一年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1年转正、定级;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2、住院医师晋升主治医师前及主治医师晋升副高医师前: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3、副主任医师晋升主任医师前:一年内出现乙级及丙级病历占其职责范围内的病历数5%或以上的,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4、主任医师:出现乙级病历或丙级病历者,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5、进修医师:在其书写的病历中,一年内出现三份乙级病历者,不发结业证;若查到丙级病历者,则取消其进修资格,改为参观学习;二、各项病历记录完成时限、书写责任人经治医师1、首次病程记录在8小时内完成;2、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48小时内完成;3、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己;4,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在术后即刻书写完成;5、死亡讨论记录于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6、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于24小时内完成;7、手术记录由术者于术后24小时内完成;三、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间隔时间l、对危重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2、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3、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4、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5、新病人入院48小时,术前、术后至少记录一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6、主治医师日常查房间隔时间视病情和治疗情况而定;7、高级职称医师以上医师的查房记录每周至少一次;四、甲级病历十五个单项否决1、主诉表达严重错误;诊断严重不规范或诊断描述错误2、入院记录的主要症状、时间、体检与首次病程记录有严重不一致3、首程:诊断不明或疑似疾病无鉴别诊断分析4、电子病历书写出现乱码或拷贝错误,造成内容失真5、首页空白医师填写部分6、传染病漏报7、缺入院记录包含转入记录8、学生书写的入院记录缺上级医师修改签名9、缺出院录、死亡记录、手术记录、讨论记录已讨论之一10、患者死亡后缺死亡当日病程记录或临终抢救记录11、危重患者缺高级职称医师查房记录或缺请示上级、汇报记录;12、缺各种知情同意书包括知情同意书患者方未签名、以及缺告知书、授权书13、如在重要部位涂改,如:诊断、各种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抢救记录14、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资料不完整15、病历中出现其他病人的各种记录单或辅助检查报告单五、病案管理制度1、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2、病员出院后,由经管医师详细填写“病历首页”各栏,病案室一周内收回,填写分类卡片,进行整理、核对、装订,并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10编码按顺序号存档;3、本院医师因科研或撰写论文需要,每次借阅时间一个月为限,必要时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2周;再借时,须归还后方可;4、实习、进修医师因考核或参考需要,需由带教老师签字,经医务科批准后可借少量病历,独立撰写论文的不得借阅我院病历资料;5、再次入院病人,需调阅老病历时,必须由经管医师凭借条注明老住院号和新住院病历首页到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病员出院时,新老病历一并归还病案室;6、复印病历的,医务科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严格把关,经医务科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方可复印;复印工作由病案室负责执行;7、住院病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司法机关、合法鉴定组织案情鉴定需要等确需提供病历原件的,须经医务科主任同意;8、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9、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10、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11、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六、病历质量控制制度1、病案室每日收回的病案进行检查整理、装订、核对、编码、录入、统计、上架;对存在问题的病历进行登记,上报医务科,通知科室到病案室或医务科修改;审修好的病历定时定期送回病案室;2、医务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病历或报告单质量查房,每次查若干个科室,针对平时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随机抽查病历报告单形式,指出存在问题的病历报告单,指导科室人员病历报告书写,以提高病历质量;3、各科室质控小组要切实做好病历质控工作,定期检查;其内容包括临床病历书写、护理病历书写、医技报告书写等;4、每个季度抽查一次归档病历,由“临床病历质量检查小组”、“护理病历质量检查小组”、“医技质量检查小组”进行病历内涵质量检查;5、凡查到丙级归档病历,与该组的医师包括高、中、初医师职称晋升挂钩,延缓一年晋升;6、由于病历书写不真实造成医疗纠纷或影响医院声誉,按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7、将定期、不定期的病历质量检查分数纳入医疗服务质量考核,与科室奖金挂钩;七、科室二级出院病历质控制度1、每个治疗组每月自查三月份出院病历,并将自查得分予以登记:2、各科住院总医师对出院病历质控进行总结包括病历书写中主要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3、医务科对各科自查病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核对;4、对抽查核对发现的问题如未自查、自查得分不真实、自查住院号对不上,纳入医疗服务质量考核;5、医务科对各科未自查病历同时进行抽查评分,并科室自查评分比较,如评分相差率超出3%比例,要在院周会上通报批评;6、每月5号前,住院总医师将本月的自查评分表及登记本,送医务科检查备案;八、术前必备医疗文书制度1、急诊手术必备医疗文书:1首次病程记录;2血常规、出凝血、血糖、电解质等检查单;3急诊手术疾病诊断和鉴别诊断的其它检查单如B超、拍片、CT、MRI等报告单或穿刺检验报告单;4术前小结、手术同意书包括主刀签名和患方签名;5其他所须的各种知情同意谈话单;2、择期手术必备医疗文书:1入院记录;2首次病程记录;3术前上级医师查房记录;4手术医嘱;5血常规、血型、尿常规、出凝血、肝肾功能、血糖、电解质、心电图、胸片、传染病四项HBsAG、抗HCV、爱滋病抗体、梅毒RPR试验、60岁以上患者心脏彩超、肺功能等检查单;6择期手术疾病诊断和鉴别诊断的其它检查单如B超、拍片、CT、MRI、胃镜、气管镜等报告单;7术前小结、手术同意书包括主刀签名和患方签名;8其他所须的各种知情同意谈话单;九、住院病人常规辅助检查制度1、凡是住院病人必须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血糖、电解质、心电图、胸片产科除外、传染病四项HBsAg、抗HCV、爱滋病抗体、梅毒RPR试验;2、外科手术患者加查出凝血、60岁以上患者加查心脏彩超、肺功能等;3、如病人入院常规辅助检查项目有异常的,在出院前必须有复查和处理;。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1. 病历书写规定(1)病历书写应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
(2)病历记录应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
各种记录均应注明年月日,记录人签全名。
门诊病历由挂号室或首诊医师填好一般项目,由医师书写主诉、重点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及处理意见。
(3)新入院病员的入院记录,由经治医师认真地书写。
实习医师、无执业资格的医师可书写入院病历及日常病程记录。
入院病历不能代替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
(4)要求入院记录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必须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5)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由经治医师审查,以红墨水笔修改及签名,修改三处以上应重抄。
(6)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意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更改治疗理由、安排某些检查的目的,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
入院前三天及术后三天每天至少记录一次;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7)科间会诊由邀请科室提出会诊目的和要求,会诊医师填写会诊意见并签字,集体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应做详细记录。
(8)手术病员的术前小结或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及术后3天内手术者或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均应详细手写,手术记录必须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可由第一助手书写,手术者必须修改、签名。
(9)医师轮换时,应书写交接班记录。
住院时间较长的,每月应写一次阶段小结。
(10)凡决定转科或转院,必须书写记录,前者由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后者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1)出院记录于病员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各项检查要点、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和出院医嘱。
死亡记录应在病员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除写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病情演变及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
病历书写管理制度
9.8发生病历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时,医院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十、病历书写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10.1医院应参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制定统一的病历书写规范。
10.2医院应定期更新病历书写规范,以适应医学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化。
18.3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确保其了解并遵守最新的病历书写要求。
18.4医院应通过内部公告、培训等形式,及时传达法律法规的更新内容,确保病历书写工作的合规性。
二十、病历书写的监督与改进
19.1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书写监督机制,对病历书写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19.2医院应鼓励医务人员主动上报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对上报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和改进。
15.3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学伦理培训,提高病历书写中的伦理意识。
15.4在病历书写中遇到伦理难题时,医务人员应及时向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咨询和报告。
十七、病历书写与风险管理
16.1医院应建立病历书写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
16.2医务人员应通过病历记录,及时发现和报告医疗风险事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16.3医院应通过病历管理系统,对医疗差错和不良事件进行监控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16.4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通过病历资料公正、客观地处理医疗纠纷。
十八、病历书写与绩效评价
17.1医院应将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评价体系,作为评价其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
17.2绩效评价应充分考虑病历书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等方面。
12.3医院应建立跨科室病历讨论机制,提高病历综合分析和处理能力。
病历书写管理规定(三篇)
病历书写管理规定一、前言病历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病患的疾病过程、诊断和治疗情况进行记录的重要依据。
病历的书写质量直接关系到医患沟通、诊疗质量和医疗纠纷的发生与解决。
为了规范病历的书写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2.1 真实性原则:病历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夸大、隐瞒病情,不得伪造或篡改内容。
2.2 完整性原则:病历应包括完整的病情描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等内容,确保病历记录对患者的状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处理。
2.3 逻辑性原则:病历的内容应符合逻辑,有条不紊,遵循病情演变过程,便于医务人员后续的诊断和治疗。
2.4 规范性原则:病历书写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格式进行,确保统一规范,便于阅读和查询。
2.5 保密性原则:医务人员需要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的隐私不被泄露。
三、病历书写的内容和要求3.1 病历格式:病历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格式进行书写,包括病历封面、病程记录、检查记录、诊断记录等。
3.2 病史采集:医务人员在病历书写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和家族史等信息,并将其准确记录在病历中。
3.3 体格检查:医务人员应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病历中,包括查体部位、体征表现、检查结果等。
3.4 辅助检查:医务人员应将患者进行的辅助检查结果记录在病历中,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病理检查等。
3.5 诊断和治疗: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进行诊断,并将诊断和治疗的过程和结果详细记录在病历中,包括用药情况、手术操作、疗效评估等。
3.6 病历签名:医务人员在病历书写结束后应按照规定的方式签名,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责任明确。
四、病历书写的管理措施4.1 培训和考核:医疗机构应组织病历书写培训,并对医务人员进行病历书写能力的考核,确保其具备规范的病历书写能力。
4.2 监督和检查: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书写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的病历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书写不规范的问题。
2024医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完整版
2024医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完整版医院病历是医生用来记录患者病情、诊疗过程及治疗效果的重要文件,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和医疗价值。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以下《2024医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一、患者基本信息记录要完整准确。
病历首页应填写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床号等,并核对患者身份证件。
同时应注明患者的主诉、既往史、家族史等详细信息,为后续诊疗提供依据。
二、诊断与治疗计划要明确具体。
医师应在病历中明确填写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用药剂量和频次等关键信息,确保医疗行为符合规范标准,避免出现因不当治疗而导致患者健康风险。
三、手术与操作记录要详实全面。
对于手术患者,医师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手术名称、操作过程、术中情况和术后处理等内容,确保手术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四、医嘱执行与效果评估要有迹可循。
医师开出的医嘱应明确具体,患者执行情况也需有明确记录。
对于治疗效果,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治疗效果评估,为后续诊疗提供参考依据。
五、费用记录与结算流程要规范透明。
病历中应有患者的费用记录,包括医疗费、药品费、检查费等明细,结算过程应合规透明,保证患者知情权和权益。
六、病历书写与归档要整齐规范。
医师应按照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有涂改和模糊不清的情况。
同时,病历要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归档保存,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以上为《2024医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的内容要点,各科室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规范要求,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
2023病历书写管理规定
2023病历书写管理规定2023病历书写管理规定一、住院记录书写要求:1. 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要求相同,能反应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名扼要。
2. 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3. 对住院病历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二、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1. 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住院医师、实习医师书写再次入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院记录。
2. 因新发疾病而再次入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及入院记录的要求几格式书写,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3. 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
对既往史及家族史等可从略,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4. 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三、表格式病历书写要求:1. 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
2. 表格式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3. 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内容同住院病历记录的内容。
四、康复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康复住院病历是为有功能障碍,需要全面康复的住院者而设计的具有专科特点的病历,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但康复住院病历书写应突出以下特点和要求: 1. 以病人为中心,重视疾病所引起的功能障碍,在病历上应反映出功能障碍的性质和程度,患者对功能障碍的适应情况,确定需解决的问题,明确康复目标,拟订康复计划。
2. 侧重功能评估,要对运动、感觉、言语、心理和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功能作出详细的评估,重视残存的功能,估计康复的潜力,拟定功能康复的重点。
3. 康复住院病历可分为综合性康复病历和分科性康复病历。
4. 综合性康复病历由康复医师书写,内容有主诉、病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综合功能评估、病历小结、诊断、诊疗计划等。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不仅反映了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也是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为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加强病历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以下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规范(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3、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4、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二)病历书写的时间要求1、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 24 小时内完成。
2、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 8 小时内完成。
3、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 48 小时内完成。
4、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 24 小时内完成。
5、抢救记录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6、出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出院后 24 小时内完成。
(三)病历书写的内容要求1、入院记录包括患者一般情况、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婚育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内容。
2、病程记录包括日常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记录、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等。
日常病程记录应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诊疗措施及效果、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等。
3、手术相关记录包括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等。
4、医嘱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5、辅助检查报告患者进行的各项辅助检查结果应及时、准确地粘贴在病历中,并注明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单号及报告者签名。
(四)病历签名要求1、病历书写者应在相应的记录上签全名,并注明书写时间。
病历书写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管理制度病历书写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病历书写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病历书写管理制度1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三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三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
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为医政科质控办,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兵力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xx]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xx]193号)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
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经治医师应及时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
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2.1病历归档管理
(1)病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进行归档,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归档病历应采取防潮、防虫、防火等措施,确保病历的安全。
(3)病历的查阅、借阅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需借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2.2病历质量控制
(1)医院应设立病历质量控制部门,对病历书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病历书写的未来展望
11.1病历书写的发展趋势
(1)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病历书写将逐步实现智能化、自动化。
(2)跨机构、跨区域的病历信息共享将变得更加普遍,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3)病历书写将更加注重患者体验,满足患者对医疗质量和透明度的需求。
11.2医院在病历书写发展中的作用
(1)医院应积极拥抱新技术,推动病历书写方式的创新和变革。
(2)加强与国际医疗机构的交流合作,引进先进的病历管理理念和技术。
(3)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人才,为病历书写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
4.2培训与教育
(1)医院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技能。
(2)培训内容应包括病历书写规范、病历管理制度、病历质量评价标准等。
(3)医务人员应积极参与病历书写培训,将所学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四、病历书写质量管理(续)
4.3激励与惩罚机制
(1)医院应建立病历书写激励机制,对优秀病历书写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检查结果应及时公布,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
5.2改进措施
(1)针对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医院应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进行针对性培训。
(2)医院应鼓励医务人员主动参与病历书写改进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病历书写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管理规定
是医疗机构为了规范和保证病历书写质量、科学性、合法性以及信息的完整性,制定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般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管理规定内容的示例:
1. 病历书写的主体责任:医生是病历的主要书写者,负责准确记录患者病情、诊疗过程和医疗决策等内容。
护士等其他医务人员也可以对部分内容进行记录,但需要经过医生的核实和签名。
2. 病历书写的要求:病历应以患者作为中心,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主诉、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诊断、治疗计划、用药情况等内容。
关键信息和重要诊断应用明确的字体和格式进行标注。
3. 病历书写的流程:病历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书写,记录患者的就诊过程。
每次就诊或交接班时,需要及时补充相关信息。
书写的过程中应避免代码化、简化和缺失重要信息等情况。
4. 病历书写的签名:所有病历的主要内容应由对应的书写者进行签名,并注明签名的时间和职称等信息。
签名表示对所书写内容的负责和认可,也便于后续对病例质量进行追踪和评估。
5. 病历书写的纠错和修改:病历书写者如果发现错误或需要修改内容,应及时进行纠正,并在修改处注明修改的原因和时间。
同时,旧的内容不可擦除、涂改,应用单线或双线进行划掉,并在旁边注明修改后的内容和签名。
6. 病历书写的保存和保密:病历应存储在专用的病历室或电子病历系统中,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保存。
病历应严格保密,只可向患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员提供,并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
以上是一般医疗机构病历书写管理规定的一些内容,不同机构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和补充规定。
重要的是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确保病历的规范、安全和可靠。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4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一、病历书写规范1. 病历的格式要求病历应当以病历本作为载体,按照以下格式书写:(1) 页眉:注明病历编号、科别、就诊日期等信息;(2) 页脚:注明页码;(3) 病历题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个人信息;(4) 主诉:患者以自己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病情;(5) 现病史:包括病程、症状、检查结果等;(6) 既往史:包括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用药史等;(7) 个人史:包括家庭史、职业史、饮食史等;(8) 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情况、皮肤、头颅、眼、口腔等部位的检查结果;(9)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液、尿液、影像学等检查结果;(10) 诊断:采用明确的疾病名称并注明鉴别诊断;(11) 治疗计划:包括治疗方法、用药方案、手术计划等;(12) 注意事项:包括对患者的护理要求、饮食禁忌等;(13) 病程记录:对病情的发展变化进行记录;(14) 出院记录:包括治疗效果、出院建议等。
2. 病历书写要求(1) 书写内容要准确、详细,避免使用模糊词语;(2) 书写应顺序清晰、逻辑完整,不应出现跳跃或重复现象;(3) 应当使用规范化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歧义的词语;(4) 应当注明记录者的姓名和职称,并规范签名;(5) 书写应当整洁、工整,不得有涂改或涂抹现象。
3. 病历查房规范(1) 医生查房时应按照病历的内容进行询问和体格检查,确保病历的完整性;(2) 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情况对病历进行及时更新,记录病情的变化;(3) 查房时发现病历中的错误或不完整之处应及时修改;(4) 医生与患者交流时应注意言辞的规范,不得使用侮辱、歧视等不当言语。
二、病历管理制度范本1. 病历管理的目的和依据(1) 目的:规范病历的书写、填写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2)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9号文件》等法律法规。
2. 病历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1) 责任部门:医院行政部门;(2) 责任人员:医院病案管理科、医院质控科等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病历的管理和审核。
病历书写制度 病历书写管理制度5篇
病历书写制度病历书写管理制度5篇病历书写管理规定篇一一、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负责全院病案的技术指导、咨询和质量管理,组织检查评比及执行奖惩措施。
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组织检查评比及执行奖惩措施等具体的病历质控工作。
二、病案室负责做好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
三、病案上架前,由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对病案书写质量进行评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提出修改意见。
四、各临床科室设病案质量专管医生和专管护士,负责做好本科室的病案质控的管理工作。
其工作职责:(一)做好本科室病案质量自查工作。
仔细核对住院病案首页各项目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如发现项目不全或记录不完整、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有关医务人员填补或更正。
对问题较多需部分或大部分重写的病历,应提出修改意见后退还给书写医生重写。
(二)做好出院病案、卡片的检查与催办工作,防止病案积压,保证归档病案流程的及时性。
(三)对病历质控小组抽查后反馈回来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在两周内完成修改、订正,做到病案不缺项、书写规范、装订符合要求,检查评分达到90分以上。
(四)做好本科室病案的收集、保管工作,确保住院病案不遗失、不缺损。
五、病案质量检查与奖罚(一)病案质量检查分院、科两级。
各科室病案质量专管员应对每份出院病历先进行自查,确认达标后,在五个工作日内送到病案室。
(二)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随机抽查各病区一定数量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检查评分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三)除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对归档病案抽查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对各病区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组织抽查,抽查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病历书写管理规定篇二一、病历质量书写要求:1、病历包括门诊和住院病历,每位病人就诊时必须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门诊或住院病历,统一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门诊病历当时完成,住院病历24小时内完成,急诊病历书写应具体到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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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管理规定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但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书写,译名应以《英汉医学词汇》(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年)和全国高等医药院校统一教材的名称为准。
药名一律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书写,不能用代替性符号或缩写,一种药名不能中英文混写。
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cn、(厘米)、mm(毫米)、um(微米)、1(升)、ml(毫升)、ks(千克)、g(克)、mg(毫克)、ug(微克)等。
六、病历书写文字要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七、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八、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具体要求如下:(一)实习医师书写的完整病历,经其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作认真修改签字,每页修改3处以上的要实习医师重抄后再签名(如仅供教学资料使用,可不归档保存)。
(二)主治医师应及时审阅进修医师和住院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每页修改5处以上或字迹潦草不可辨认的应令其重抄后才签名。
(三)入院记录、首次病程首记、申请会诊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出院(死亡)小结、死亡病例讨论等重要记录应有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签名。
(四)正、副主任医师要经常督促检查病案质量,并对与自己有关记录亲自修改并签名。
(五)上级护理人员要及时审查和修改下级护理人员书写的护理文书。
九、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十、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十一、诊断名称应确切、分清主次、顺序排列,主要疾病列于最前,并发症列于主要疾病之后,伴随疾病排列在最后。
诊断除疾病名称外,还应尽可能包括病因,疾病解剖部位和功能的诊断。
对病史清楚、体征明确或已做过特殊检查、诊断依据充分者,可直接写“诊断”,不能明确的可写“初步诊断”,记录在人院记录的右下方,如经过多方检查,诊断有误可用“修正诊断’’或‘‘最后诊断”等,它们是出院时的结论性诊断,内容应与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首页相同。
十二、使用规范汉字,简体字、异体字按《新华字典》(1992年重排本)为准,杜绝错别字。
词句中数字可使用汉字,双位数以上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十三、住院医师应在病人人院后24小时内完成住院志。
十四、各种记录结束时应签全名并清楚易认。
十五、凡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的过去史中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
十六、人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病人(包括死亡者)不能随意取消住院号,但可不书写人院记录,而应详细书写24小时人出院(死亡)记录。
病人未办人院手续在送病房途中或病房、手术室死亡,接诊或参加现场抢救的医务人员应参照上述要求在门诊或急诊病历上书写记录,病人当门诊或急诊死亡统计。
十七、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和手术护理记录按有关要求书写。
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整体护理的相关记录。
十八、各种专项记录(如麻醉、内窥镜、导管操作及各种影像检查等)均应按各专业要求书写。
十九、检查报告分常规、生化(包括免疫、细菌学等化验检查)、技诊检查等三大类粘贴,要求按日期顺序呈叠瓦状粘贴整齐。
二十、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方式书写,急诊、抢救要写时间,时间以24小时表示如2002年3月4日下午5时30分写成2003-3-4-17:30。
二十一、各种表格内容应逐项认真填写,每张记录纸均须完整填写楣栏如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别、床号、页码。
二十二、各医院病历应有统一规格,使用表格式的专科病历可以参照附录1的“表格式病历”进行设计。
实习医生以及临床工作不满三年的医生不能使用表格病历。
病历纸规格大小,以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为准。
二十三、不能单独用电脑打印住院志、手术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等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一、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二、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记录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简炼、字迹清楚。
主诊医师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在病历上注明外,必须按规定报告,药物过敏史必须填写在病历封面。
三、门诊病人收住院时需由经治医师填写住院通知书。
四、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急诊观察室的患者,应当书写病程记录。
五、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一)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1、封面: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或年龄、工作单位住址和药物过敏史)。
2、内容:(1)首诊日期:年、月、日,急诊要注明时、分(年、月、日、时、分)。
(2)就诊科别:(3)主诉: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的时间。
(4)病史:本次疾病的起病日期和主要症状,简要发病经过和就诊前诊治情况及与本次疾病有关的过去史。
(5)体检:①一般情况:急诊病人常规测量T、P、R、BP,一般患者根据病情需要重点选择。
②阳性体征及有助于本病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
③辅助检查结果。
(6)诊断:诊断或初步诊断。
(7)处理意见:①应记录使用的药品名称及使用方法。
②记录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项目。
③会诊、抢救、特殊治疗、手术及操作、转科、转院记录。
④记录假单给假时间,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间。
(8)签名:经治医师签全名。
(9)门诊手术记录参照第四章的“手术记录”书写。
(二)复诊病历记录内容及要求:1、日期:年、月、日。
急诊注明时分。
2、上次诊治后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
3、体检:重点记录原来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发现阳性体征。
4、补充的实验室或其他特殊检查。
5、诊断:对上次已确诊的患者,如无变更,可不再写诊断;否则要再次明确诊断或写修正诊断。
6、处理、签名与初诊病历书写要求相同。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1、书写细则按一般门诊病历要求。
2、重点突出本病情变化和处理时间、专科疾病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
(四)观察室病历书写要求1、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书写。
2、每次诊察应有日期、病情记录、医嘱、执行时间及签全名。
3、急危病人病情变化、抢救记录、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
4、病重、急危患者应记录病情告知情况及患方签名。
第三章住院志第一节住院志书写的内容和要求一、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二、住院病案首页书写要求及内容(见第七章)三、住院志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
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人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人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一)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姓名:出生地:性别:民族:年龄:入院日期:婚姻状况:记录日期:职业:病史陈述者: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全过程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J顷序书写,其主要内容包括:起病诱因;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治经过及结果;睡眠、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
其他疾病情况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可在现病史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既往史: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药物过敏史等。
个人史及婚育史:出生地及居留地,生活情况与习惯,如有烟酒嗜好者应注明程度,特殊嗜好如食鱼生史,劳动职业必要时说明工作环境与条件。
婚否,配偶健康情况,死亡原因。
月经及婚姻史:初潮年龄--------------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经期日数,月经量、经期间隔日数、颜色,有无血块、痛经、白带等情况。
生育情况按下列顺序书写:足月分娩数—早产数—流产或人工流产数—存活数。
家族史:父母兄妹及子女的健康情况,死亡原因,应注意描述家族中两系三代有无遗传性、免疫性和精神性疾病。
体格检查按系统循序进行书写,内容包括:1、体温(T)、脉搏(P)、呼吸(R)、血压(BP)。
2、一般情况:发育(正常、异常),营养(良好、中等、不良),体型(肥胖或消瘦,如体型异常者应测身高及体重),体位和姿势(自动、被动、强迫),面容与表情(安静、焦虑、痛苦、急慢性病容),面色(红润、晦暗等),意识状态(意识清楚、嗜睡、昏睡、浅昏迷、深昏迷),姿势步态(正常或有异常姿势与步态等)语调与语态情况(清晰否、流利、吟诗样、失语),精神状态;对检查是否合作,回答是否切题,是否有恶病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