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井》中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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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井观后感

盲井观后感

《盲井》观后感看了电影《盲井》后,第一印象就是这社会上有太多的“假”:街上有各种办假证的地方,在电影中,就有人在车站口招揽生意:“办证,身份证、驾驶证、办证……”,正也因为群众可以很方便办到假身份证,所以才能让宋金明、唐朝阳轻易地认“侄子”,“弟弟”等;饭馆中普通的羊肉汤呢偏偏要说成保健羊肉汤;两人还说:“现在除了孩儿他妈,啥都是假的连孩儿他妈也不一定是真的”;矿难也是假的。

之所以有那么多的“假”,是因为受利益的驱使。

从社会的强势群体来看,“只管自己挣钱,哪管他人死活”这一观念在首先在社会的强势群体上表现得特别明显,因为他们那样做能首先得到利益。

煤矿老板为了挣更多的钱,完全不注重安全设施,就算出了事故,也是用尽各种手段,甚至有威胁,恐吓来尽量把赔偿金压到最低,更可恶的是他们完全不对工人的人身安全负责,把事故看成家常便饭,影片中的一煤老板说:“砸死人怎么啦,吃饭就得拉屎,下井就得死人,要是害怕,就别在这儿干”。

政府的官员贪污腐败严重;对矿难的处理也很少有秉公执法的,只要矿主给他们点钱,他们就照矿主的意思办。

如孙立平先生所说的:“强势群体的各个部分不仅已经形成了一种比较稳定的结盟关系,而且具有了相当大的社会能量,对整个社会生活开始产生重要影响。

”从社会的弱势群体来看,强势群体得到的利益越来越多,而弱势群体在社会中占不到便宜,还常常吃亏,又由于道德需要有公平与正义的社会秩序的支撑,所以弱势群体也开始践踏道德。

弱势群体的各个部分没有结成同盟,弱势的人又没有多少能力向强势者发泄,所以没有力量的人就找到了同样没有力量的人作为发泄对象和赚钱的工具。

宋金明和唐朝阳就把同和自己一样弱的,和自己同为外来务工者的人作为赚钱的工具,竟用他们的命来换钱,而且那两人还干得心安理得。

弱势者践踏道德,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若遵守道德,他们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就像在当一个挖煤工,工资虽还行,但活又苦又累,还随时可能会丧命,若丧命后,给家属的赔偿金也极低。

盲井法律观后感

盲井法律观后感

盲井法律观后感《盲井》是一部由中国导演李杨执导的电影,于2003年上映。

该片根据刘震云的同名小说改编,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中国农村的悲惨故事。

影片以其真实、残酷的描绘方式,深刻地探讨了人性的扭曲、生存的艰难以及法律的无力。

电影的剧情发生在中国农村的煤矿工业中。

主人公小塔子是一个年轻的农民工,为了支付母亲的医药费用,他被迫去一个偏远的矿井工作。

煤矿内部的黑暗、狭小和危险使人感到窒息。

小塔子在井下与其他工人一起挖掘煤炭,每天都过着卑微的生活。

然而,电影的重点并不是描绘煤矿工人的生活艰辛,而是展示了小塔子命运的转变。

通过与一个叫做“大小娘子”的年轻女性的相识,小塔子开始梦想着丰富而美好的未来。

大小娘子是煤矿老板的女儿,她富有、自信,是小塔子无法企及的人。

然而,他们之间的相爱并没有带来幸福,而是陷入了更加深渊的境地。

电影的核心故事发生在一个名为“盲井”的孤立矿井中。

在这个深不见天日的地方,小塔子和大小娘子之间的感情被剥夺和虚伪所取代。

影片通过对利益勾当、权力欺凌和人性黑暗面的刻画,展现了人们在贪婪和欲望面前的扭曲和伤害。

值得注意的是,影片中法律的无能也成为了深入人心的一部分。

尽管中国已经有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但是在煤矿工业中,这些法律却显得苍白无力。

煤矿老板和官员们以各种手段蒙蔽了法律的双眼,使得劳动者无法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

在“盲井”中,法律与正义的影子已经消失殆尽,留给人们的只有黑暗和绝望。

为什么在这部电影中,法律失去了作用?这出现了一个艰难的问题,也是这部电影深刻的寓意所在。

电影通过对黑暗的矿井和盲目的法律的对比,表达了人性的扭曲和权力的腐败。

当法律只是存在于表面,被利益、权力所扭曲时,它将失去对社会的保障作用。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电影《盲井》也引发了对人性的思考。

人性在生存环境的限制下是否会扭曲?人性又是否可以被利益淹没?这些问题并不仅仅是发生在煤矿工业中,也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

当人们追求利益和私欲时,是否会背离道德的准则?这是一个需要每个人思考的问题,也是这部电影所希望触动观众的问题。

盲井式犯罪折射社会规则溃败

盲井式犯罪折射社会规则溃败

龙源期刊网 盲井式犯罪折射社会规则溃败作者:朱昌俊来源:《浙江人大》2016年第07期5月30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艾汪全、王付祥等74名被告人在山西、陕西等6个省区故意杀害17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款,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

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来自位于云南西北部山区的昭通市盐津县石笋村。

这个偏僻的山村,正在成为全国媒体关注的焦点。

石笋村所在的盐津县是国家级贫困县。

在匮乏的资源和局促的生活空间中,当尊严得不到维护时,沦陷甚至堕落也就开始了。

因为没有了尊严,也就意味着堕落没有了代价。

从此前的死于矿难,到制造矿难,当地部分村民“遭遇”的变迁,展示了一种“底层式狡黠”。

这在剁手党、小偷村等现象中,都有着共同的指向,即当偏远之地的贫困人口,进入象征现代性的矿场、城市,他们将以怎样的姿态融合?除了对盲井式犯罪宏观原因的解析,这类现象的现实肇因同样不容忽视。

以杀人的方式骗赔要想取得成功,其必须经历多个环节。

如招工环节的假冒身份,事发后矿方对事件调查的“疏忽”,对死者身份的二次假冒等等。

然而,矿主息事宁人、急欲私了的心理,也助推了一些人铤而走险。

事实上,作案矿井都是经过嫌疑人严格筛选的,“管理比较宽松,审查不严,矿上安全预警系统不完善”的矿井,就是最好的下手目标。

盲井式犯罪的出现,是过去煤矿业粗放发展效应与管理混乱的一种外溢和表征。

比如按照相关规定,发生矿难必须上报,但在实际过程中,大多数矿主和公司都选择了“破财消灾”的息事宁人方式。

基层管理的混乱和失序,也成全了盲井式犯罪的有恃无恐。

在石笋村,这起故意杀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款系列案中,就有多名村镇干部涉案。

证明此人已死,从而销户,拿到矿主赔偿的钱款。

但就是这样一个本应该“很难”的环节,却被村干部轻而易举地突破——开具虚假的死亡证明。

多个领域的道德、规则的失守,让极端的盲井式犯罪成为可能,并在一定社会单元中被默许和容忍。

某一个规则被突破,或许没有人会警觉其中的深度危害性,但当社会的规则盲点趋于普遍化,它就将激发不可小视的道德退化与人性之恶,并在某个领域或某个社会空间形成野蛮的“丛林法则”。

30部超级经典法律电影

30部超级经典法律电影

1,《费城故事》,经典中的经典。

这部电影是最先给予我心灵上的震撼的律师电影。

它最成功之处是在传扬真善美的同时,避免了中国电影常见的对人物的高大全的处理。

丹泽尔.华盛顿本人甚至很憎恶同性恋,也惧怕爱滋病,但在被震动之毅然投身诉讼的行为更使人感动。

同时,它展现的娴熟和精彩的法庭辩论场面也让我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技巧。

其实,这是个再主流不能的电影了,人物形象鲜明,情节清楚,叙事手段十分正统,甚至在片头采用了那种纯粹以费城风物为画面的纯粹主题歌放送手法。

结局也是正义终究战胜非正义的典型路数。

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才让人没有目眩神迷的疏离感,而是每次看时都结结实实地被感动番。

看两位纯粹演技派演员飙戏真是莫大的享受。

2,《刺杀肯尼迪》(JFK)是我最喜欢的另一部。

这一部的情节稍微冗长松散一些,但也正是如此,才在结尾处展示了Oliver Stone的导演天才。

凯文.科斯特纳的演技不用赘述了,光是结案陈词那段二十多分钟的激情演讲就足以使这部电影名垂青史了。

由此也喜欢上了凯文,貌似他总是很善于诠释那种大义凛然不惜与整个世界作战的悲壮检察官,比如80年代和肖恩.康纳利合作的“The Untouchable"也是如此。

推荐一下。

此外,还特别喜欢他主演的关于古巴导弹危机的纪实电影"Thirteen Days”,非常好看。

3,《性书大亨》,关于first amendment的最生动的教材,根据真实故事改编,讲述淫秽杂志出版商为争取言论自由不懈斗争的故事。

里面Edward Norton的表演很出彩,稚嫩而有雄心,最后在伦奎斯特法院辩论那段尤其精彩,连看了好几遍,并且爱屋及乌后来把这份判决书原文down下来学习。

4,《杀死一只知更鸟》和《因父之名》都是法学院放的经典电影,但我个人并不太感冒,觉得很一般。

不过,还是很喜欢格里高利.派克的,尤其是他晚年主演的《麦克阿瑟将军》。

5,《一级恐惧》,里察.基尔与Edward Norton主演,后者演技尤其值得称赞。

山西盲井案6名案犯被枪决监管部门为何处于法制的盲井

山西盲井案6名案犯被枪决监管部门为何处于法制的盲井

——山西“盲井案”6名案犯被枪决:监管部门也要走出法制的“盲井”以介绍工作为名,将他人骗至矿点干活,趁机在井下杀害,然后伪造矿难假象,冒充死者家属身份与矿主谈判私了,诈骗钱财……找人、骗人、踩点、杀人、伪造矿难、诈骗赔偿金——现实比电影《盲井》更残酷。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19年4月12日将罪犯彭万军、郭德靖、王洪林、张元美、白元贵、刘学军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新浪新闻5月5 日)此案作案时间长达7年之久,11条人命变成了案犯的不义之财,在这个残酷的过程中,案犯们已经形成了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的链条式操作模式,每个人都扮演着环节上的固定角色。

虽然案犯已经伏法,但留给人们的却是多方面的思考。

首先,案犯作案时间长达7年之久,这说明当地的矿业监管部门本身就处在管理的“盲井”之中。

就这个案子的作案手法来说,每一次都是漏洞百出,如果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其中的破绽,但令人不解的是,有着明显质疑点的案子,居然次次都被定性为“矿难”。

显然,对于当地监管部门来说,出现了人命事故之后,人为地归结为“矿难”就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因为矿主不差钱,只要给矿主施加足够的压力,那么矿主为了息事宁人,就会花钱了事,而此时,矿主也就成了唯一的责任承担方。

而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只需用矿主的钱封住了死者家属的嘴,也就不必层层上报,从安全台账上看,上上下下干干净净,一切都貌似毫无瑕疵平安无事,因而,人命关天的大事,也就变成了天空飘来五个字:那都不算事。

而这种草菅人命抹稀泥的操作方式,已经形成了监管部门的习惯性处理模式。

其次,做为当地公安部门来说,其工作状态也是处于“盲井”之中。

按常理而论,不管是对于矿难还是其它命案的处理,都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而从这则报道可以看出,案犯在拿到了钱财之后,居然将死者的骨灰随便冲进了下水道,一切就这样随便的完结了。

因而人们会追问,按着法定程序死者家属是要留下身份证明的依据,或是相关委托手续,这是法律程序的规定,其意义也在于检验和认定和保障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当然也是法律意义上对死者及其家人的最大尊重。

罪恶“盲井”

罪恶“盲井”

得抚恤金 2 余 万元。 0
巩 富 安 声 称 , 他 所 知 ,9 7年 以 来 , 据 19 徐 州 市 贾 汪 、 山 地 区 的 1 0多 个 小 煤 窑 , 铜 9
专 案 组 根 据 相 关 线 索 , 后 找 到 了 全 案 百 余 先
名 被 害 者 中 仅 有 的 3名 幸 存 者 。 陕 西 省 紫 阳 县铁佛 镇 石条 街 乡红 岩村 村 民蔡世 平 , 19 年 6 2 98 月 8日被 案 犯 骗 至 大 泉 煤 窑 , 当 夜 下 井 后 即被 人 用 矸 石 砸 昏 , 在 案 犯 准 备 就
间 内 , 多小 煤 窑 主 无 一人 报 案 。受 利益 驱 众
动, 井下 安 全 设 施 不 完 善 , 薪 违 法 用 工 , 低 管
坚 不吐实。连续耗了几个昼夜后 , 富安终 巩 于 交代 : 后 伙 同 陕西 老 乡 梅可 军 、 友 宽 、 先 郑
后 其 抓 获 “ ・ 5’ 犯 罪 嫌 疑 人 4 名 。 82' 案 9
租 车 司 机 张 涛 有 辆 来 历 不 明 的摩 托 车 急 欲
出手 。 刑 警 大 队 长 在 指 令 线 人 继 续 “ 靠 ” 贴 的 同 时 , 密 部 署 警 力 开 展 外 围 调 查 , 快 秘 很
目前 已 知 的 涉 案 犯 罪 嫌 疑 人 , 指 示 贾 汪 分 并
专 案 组 发 现 ,8・ 5 特 大 系 列 杀 人 案 “ 2”
的 涉 案 成 员 由 4个 纠 合 性 的 犯 罪 团 伙 组 成 。 团 伙 作 案 前 均 有 周 密 预 谋 和 明 确 分
理 措 施 粗 放 是 他 们 的 软 肋 , 以 一旦 遭遇 重 所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害 怕 封 窑 , 们 便 自 认 因 他

人民网评:“盲井式犯罪”中有多少管理漏洞

人民网评:“盲井式犯罪”中有多少管理漏洞

近日,一桩“盲井式犯罪”见诸报道。

艾某某、王某某等74名嫌犯先后在山西、陕西等6个省区故意杀害17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款,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检方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早在电影《盲井》问世前,上世纪90年代就发生过多起制造矿难骗取赔偿的恶性案件。

如今这种犯罪依然发生,矿山生产安全监管难辞其咎。

伪造矿难获取赔偿之所以不断发生,问题出在了矿难瞒报这个行业积弊上。

为了能隐瞒矿难,企业主不惜花重金用作“封口费”,正是这样的利益诱惑,促使一些人铤而走险,干起谋财害命的勾当。

如果监管人员疏于职守,甚至监守自盗与不法矿主结成利益共同体,“盲井式犯罪”必定继续上演。

如一位媒体人所述,每一起“盲井式”惊天罪案背后,都有一系列的管理漏洞和失职失守。

要杜绝人性“盲井”的存在,就必须彻底清理矿难瞒报的行业顽疾。

从制度层面讲,需要以矿产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为依据,制定更为严厉的落实举措和惩罚措施。

瞒报矿难可否入刑,能不能推行瞒报矿难行业除名制度,这些都可以纳入考虑范畴。

从执行层面讲,应当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在工人招录和安全管理方面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矿难遇难者信息,在法治化、公开化的渠道中处理善后事宜,不给“瞒报”“私了”以可乘之机。

有媒体调查发现,这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来自云南偏远贫困地区,贫穷、愚昧让他们铤而走险。

甚至有人联想到“砍手党村”“小偷村”“贩毒村”“造假村”之类的问题村子,将人性堕落归咎于贫困和不思进取。

必须申明的是,贫困的确会成为社会问题的导火索,但贫穷本身并不是什么罪恶,也不应该成为极端犯罪的挡箭牌。

像一些网络舆论中那样给社会底层贴上“残酷、残忍、丧心病狂”之类的标签,只会激化刻板印象和意见对立,对问题本身毫无裨益。

泛道德化讨论不足取,但对贫困的反思和帮扶也应提上台面。

当前,脱贫攻坚列入“十三五”时期重点任务,做好贫困人口的甄别和专项扶助工作,对消除底层社会问题尤为关键。

据悉,在警方公布案情之前,“盲井式犯罪”作为一种产业已经在当地成为不公开的秘密,这种“职业”甚至被起了“杀猪匠”的绰号。

盲井真实案例

盲井真实案例

盲井真实案例
盲井真实案例是指中国山西省盂县被困地下工人事件。

这起事件发生在2009年11月28日,当时山西盂县一家煤矿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造成15名矿工被困于地下200多米的盲
井中。

盲井是一种没有通风设备和排水系统的矿工所在的地下空间,主要用来储存煤矿余热和废气。

事发后,救援队伍立即出动,但由于井口狭窄、缺乏通风和排水设备,救援工作进展缓慢。

同时,地下环境复杂,存在着瓦斯泄漏和煤尘爆炸的风险,给救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在被困一段时间后,救援队成功救出了4名矿工,但其他11
名矿工的生命却无法保证。

盲井中的环境越来越恶劣,缺氧、瓦斯泄漏以及煤矿塌方等问题威胁着被困矿工的安全。

救援工作队伍尽全力进行施救,但由于各种困难,最终只能找到部分矿工的尸体。

这起事故暴露了中国煤矿安全管理的严重问题。

当时,该煤矿存在许多违法违规行为,如超员、无安全措施、生产不合规等。

这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和救援工作的困难。

此事故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关注和讨论,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煤矿安全政策和措施,加强了对煤矿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了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同时,政府对事故中失去亲人的矿工家属进行了给予一定补偿的安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这起真实案例是中国煤矿安全管理的一次教训,也呼吁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标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通过这起案例的教训,中国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但仍然需要持续努力,不断改进煤矿安全管理,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盲井》社会底层的残酷真相

《盲井》社会底层的残酷真相

《盲井》社会底层的残酷真相《盲井》是中国导演李杨执导的一部具有强烈社会意义的电影。

该影片以中国农村矿井为背景,深刻揭示了社会底层人民在现实生活中所面临的残酷真相。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盲井》中社会底层的残酷真相进行论述。

首先,影片通过生动的情节展现出了人性的丧失与道德的沦丧。

在矿井中生活的女主角小华,面对生活的困境,开始逐渐迷失了自己。

她为了生存,不惜背叛自己的良心,甚至沦为了拐卖童工的工具。

这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狭隘的利益,而忽视了别人的痛苦和人性的尊严。

影片通过小华这一形象,表达了社会底层人民在恶劣环境中所面临的生存压力,以及在这种压力下道德与良知的崩溃。

其次,影片刻画了社会底层人民沦为工具与商品的悲惨命运。

在矿井中,小华所扮演的角色不再是一个自由的人,而是被剥夺了自由和尊严的工具,成为了拐卖童工的帮凶。

她被迫与其他工人共同参与这个残忍的行为,无奈地被迫选择了背叛和伤害他人。

这一情节反映了社会底层的人民在贫困环境中生存的无奈,他们只能成为强权的牺牲品和利益的工具。

此外,影片还揭示了社会底层人民对公平正义信仰的渴望与追求。

在电影的结尾,小华为了报复那些剥夺了她尊严的人,选择了用自己的方式“惩罚”他们。

她采取了激进的手段,与那些不公正的人进行背道而驰的反抗,试图通过暴力来达到公平与正义。

这一情节彰显了社会底层人民长期以来对于公平正义的渴望,他们虽然被迫选择了错误的方式,但这正是对社会不公正现象的一种回应。

总结起来,《盲井》刻画了社会底层人民在恶劣环境中所面临的残酷真相。

影片通过揭示人性丧失和道德沦丧、工具化与商品化以及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与追求等多个方面,揭示了社会底层人民的苦难与无奈。

通过这个电影,我们可以深刻反思社会底层人民所经历的不公和压迫,并思考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公平和尊严。

现实版“盲井”:杀人骗赔的血色生意

现实版“盲井”:杀人骗赔的血色生意

现实版“盲井”:杀人骗赔的血色生意作者:来源:《新传奇》2016年第24期智力残缺的流浪汉是犯罪分子主要的“狩猎”对象,四川省雷波县,更是被称为智障人员“输送地”,在当地,“圈养智障者”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此外,犯罪的黑手甚至伸向了他们自己的亲属。

电影《盲井》讲述了两个农民工将打工者诱骗到矿区,然后杀害,制造矿难假象,再找人冒充死者家属向矿主索要赔偿的故事。

虽然电影已上映10多年,类似的案件仍在现实中上演。

日前,滇北乌蒙山深处的盐津县庙坝镇石笋村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据不完全统计,该村有40多人涉“盲井式犯罪”被抓或向警方自首,仅艾姓一族至少就有8人。

作为极端个案,“现实版盲井”已经造成较大冲击,甚至有人将其视为“人性之殇”。

赌是罪恶的根源据媒体报道显示,“盲井”案犯罪嫌疑人大多来自偏远贫困地区。

如四川雷波县、云南昭通县、陕西紫阳县、汉阴县。

他们年龄大多集中在25岁至45岁之间,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

有人认为,是贫穷、愚昧让他们铤而走险,为了利益不惜践踏一切法律,包括人的生命,但事实远不止如此。

庙坝镇是云南省扶贫办确定的贫困乡镇,石笋村是被扶贫的村庄之一。

当地村民说,贫困并不是导致艾汪全等人走向犯罪的主因——人性之恶,是后天逐渐滋长的,赌博,才是促使罪恶萌芽、发展甚至膨胀的根源。

当地的赌博主要是一种名为“马车”的扑克牌游戏。

规则其实很简单,类似比大小,只不过比的是整点。

每人发5张牌,最高的是50点,以10点为一马车,“三个人,五个人,都能玩。

”距离石笋村约23公里的彝良县牛街镇,“马车”赌博一度很流行也很猖獗。

一晚上可以输赢几十万元,参与者不乏石笋村在内的周边村民,艾汪全就是其中之一。

“艾三妹输的钱,最少都有上百万吧。

”当地知情人说,赌输后便进入“恶性循环”,借高利贷“背水钱”。

当地高利贷利息很高,比如今天借了10000元,一天的利息是500元;如此类推,20天后连本带利就要还20000元。

为尽快还上高额赌债,艾汪全等人就开始利用曾在煤矿干过的经验,并借鉴“盲井式犯罪”手法,找欠债者搞起了故意杀人、伪造矿难、骗取巨额赔偿金的勾当。

盲井案件的法律分析(3篇)

盲井案件的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盲井案件,是指犯罪分子在矿井口挖井,以引诱矿工下井作业,趁机盗窃、抢劫、杀害矿工的犯罪行为。

近年来,盲井案件在我国部分地区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盲井案件进行分析,旨在为打击盲井犯罪提供理论支持。

二、盲井案件的法律特征1.犯罪主体特征盲井案件的犯罪主体多为成年人,以男性为主。

犯罪分子往往具有以下特点:(1)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目的,不惜采取抢劫、杀害等极端手段。

(2)反侦查能力强: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往往采取隐蔽、狡猾的手段,以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

(3)团伙作案:盲井案件往往由多个犯罪分子共同实施,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团伙。

2.犯罪客体特征盲井案件的犯罪客体是矿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犯罪分子通过引诱矿工下井,趁机实施盗窃、抢劫、杀害等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矿工的合法权益。

3.犯罪客观方面特征盲井案件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盗窃:犯罪分子在矿井内盗窃矿工的财物,如现金、手机、首饰等。

(2)抢劫:犯罪分子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劫取矿工的财物。

(3)杀害:犯罪分子在实施盗窃、抢劫过程中,为灭口或防止矿工报警,杀害矿工。

4.犯罪主观方面特征盲井案件的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犯罪分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矿工的合法权益,仍然故意实施犯罪。

三、盲井案件的法律依据1.刑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了抢劫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为打击盲井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抢劫、盗窃、故意杀人等犯罪的法律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抢劫、盗窃、故意杀人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抢劫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罪等犯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刑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矿山安全生产、矿工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为打击盲井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电影改编法律真实案例(3篇)

电影改编法律真实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盲井》是一部改编自真实案例的电影,讲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某地区因非法采矿导致的悲剧。

该片导演李杨通过讲述这个故事,揭示了法律在保护公民权益方面的不足,以及社会正义与道德的冲突。

二、真实案例1997年,山西省临汾市某村村民马某、刘某、陈某、赵某等人,以非法采矿为生。

他们挖出了大量煤炭,但并未申报,而是将煤炭低价卖给他人。

为了掩盖罪行,他们决定将村民杀害,以掩盖非法采矿的事实。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村民李某被马某等人绑架。

在囚禁过程中,李某设法逃脱,并报警。

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李某并非唯一受害者。

在此背景下,一场涉及多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浮出水面。

三、电影改编《盲井》电影改编自上述真实案例。

在电影中,导演李杨通过讲述马某、刘某、陈某、赵某等人的犯罪过程,揭示了非法采矿背后的黑暗面。

以下是电影改编的主要情节:1. 犯罪动机:马某等人因家境贫困,决定通过非法采矿来改变命运。

然而,他们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 犯罪过程:马某等人绑架了村民李某,并企图将其杀害。

在囚禁过程中,李某设法逃脱,并报警。

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李某并非唯一受害者。

3. 法律困境:由于受害者多为外地人,且身份不明,警方在侦查过程中遇到了困难。

此外,由于非法采矿案件涉及多个环节,取证难度较大。

4. 犯罪团伙覆灭:在警方的努力下,马某等人最终被抓获。

在审判过程中,受害者家属坚决要求严惩犯罪分子。

四、法律评析1. 非法采矿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故意杀人罪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法律执行与保护:在《盲井》案件中,警方在侦查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

真假矿难?《盲井》情节现实生活上演……

真假矿难?《盲井》情节现实生活上演……

真假矿难?《盲井》情节现实生活上演……文/福建龙岩市永定区安监局林矩鸿现实版《盲井》电影《盲井》曾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而今天它的情节,却在福建龙岩永定区坎市镇某煤矿真实地上演。

2017年6月18日,福建龙岩永定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杀死工友后冒充家属身份欲骗取高额赔偿金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和王某前。

Blind Shaft案情回顾2011年4月3日,福建龙泉永定区坎市镇发生一起矿难:薛某、潘某、王某友一起在矿井下工作,薛某在撬石时被砸死。

死者头部被砸得伤痕累累、鲜血淋漓、场面惨烈。

薛某死后,他的“家属”——王某珍、车某、苟某等人找到煤矿的老板谈判,希望煤老板能支付“矿难”赔偿金40万元。

索赔过程中,矿方发现死者薛某与当初入矿时提供的身份照片不符,怀疑有假,未支付赔偿金并向永定区公安局报案。

The case review水落石出难道这是一起真实版“盲井”在永定疯狂的上演?办案人员经过缜密侦破,发现了案情真相。

2011年3月份,王某前、潘某伙同车某、苟某、王某珍、王某友、孙某等人谋划利用假造矿难骗取高额赔偿金。

当月,车某、王某珍、苟某、王某友等人将薛某骗至永定区坎市镇一煤矿,并以王某珍丈夫李某的身份为其登记入矿打工。

2011年4月3日,薛某与潘某、王某友一起在矿井下工作,潘某伙同王某友将薛某骗至煤层上方有松动大石块的地方挖煤,趁薛某不注意,王某友撬开松动的大石块,企图砸死薛某。

而被石块砸中的薛某并未当场死亡,却被丧心病狂的潘某与王某友用石块活生生砸死。

很快,车某、苟某、王某珍被抓获归案,并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目前,除了孙某、王某友在逃,其他参与制造“矿难”罪犯均已归案。

据悉,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Truth无独有偶办案人员在办理此次案件时曾想到另一起案件。

2009年6月,永定警方接到一个矿难举报,“2009年3月份某矿的事故是一起假矿难”。

据矿方介绍,阿杜尔体、吉古打几、吉古有格、卢尔体均来自于四川省雷波县,且一起来到矿上从事井下干维修巷道的工作。

【萨沙讲史堂第六十三期】《盲井》真实原型:潘申宝余贵银团伙杀死52人诈骗煤矿 上集 (你不知道的大

【萨沙讲史堂第六十三期】《盲井》真实原型:潘申宝余贵银团伙杀死52人诈骗煤矿 上集 (你不知道的大

【萨沙讲史堂第六十三期】《盲井》真实原型:潘申宝、余贵银团伙杀死52人诈骗煤矿上集(你不知道的大...萨沙附注:大案系列已经写了50多部。

其中部分是萨沙编著,部分是萨沙原创。

主要给有兴趣的朋友看一看,让大家知道一些警方隐瞒的大案。

很多人曾经和萨沙一样,受我党阶级革命的宣传,总认为穷人是善良的、是忠厚的、是被压迫而任劳任怨的。

进入社会以后,却发现并不是这样。

穷人和富人没有谁比谁更坏,只能说富人拥有的社会资源较多,真正坏起来造成的影响比较大而已。

要比坏的程度来说,挣扎在温饱线的穷人比富人凶狠、恶毒十倍。

他们能够为了一点小利益拼的你死我活,更能做出一些丧失人性、甚至丧尽天良的事情来。

为了钱,什么可怕的事情都能做出来。

更可悲的是,这些穷人基本上不敢和富人对抗,因为富人比他们要强,他们对付不了。

他们坑害的还是穷人,是比他们还要弱的穷人。

萨沙今天要说的,就是一个著名电影的原型,也是所谓穷人杀穷人的典型,潘申宝、余贵银“打点子”团伙共杀死100多人(确认的为52人),诈骗煤矿。

徐州是江苏省最大的煤矿基地,市内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煤矿。

这里的大煤矿基本都是国家所有,管理比较正规,安全设施比较完善。

矿工多从本地招聘,有正规劳动合同,对矿工身份认真核查。

矿工下矿之前,要进行安全教育,下矿以后都有比较有经验的班长带队,负责监督和处理紧急情况。

徐州也不可避免的有一些矿难出现,就全国来说并不算多。

这些国有煤矿的矿工,总体还是比较安全的。

即便出了事死了人,国企煤矿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赔偿,不会少给也很少多给。

可惜,一些个体小煤矿就完全不同了。

这主要都是一些农村县城有头脸的人承包的,他们的目的就是赚钱而已。

在徐州很多县城,这些人物的能量很大,可以一手搞定各种安全监督部门,使得煤矿可以最低程度投资安全设备。

为什么呢?因为安全设备和安全生产流程,都会阻碍私人矿主赚钱。

况且煤矿承包每年都要缴纳巨额钱款,还要各种行贿,如果不能不顾一切挖煤似乎就亏了。

“盲井”犯罪生态

“盲井”犯罪生态

“盲井”犯罪生态作者:王丽娜来源:《财经》2016年第18期把骨灰扔进江河沟崖、倒进马桶冲走,或者把证件严重不全无法火化的尸体抛进山洞……事实远超想象,这是“盲井式犯罪”在事成之后,处理骨灰或尸体的一些手段。

在矿上谋生的矿工们,诱骗智障、流浪汉、务工者,甚至是同乡、亲友,到矿上打工,趁其不备将其砸死、推进矿井、放炮炸死等,伪造矿难现场,再找人冒充家属向矿方索要赔偿。

事成之后,用来作案和讨价的筹码——人命,无再利用价值,便遭遗弃。

这种人为制造矿难骗取赔偿案,因与电影《盲井》情节类似,被称之为“盲井式犯罪”。

事实上,电影亦来源于现实,公开资料可查,这类犯罪肇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在当时已形成团伙间分工合作的模式。

20年来,此类犯罪偶有可见,虽多属团伙作案,但人数超过半百的很少。

5月30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对外公布,对故意杀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款系列案的7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嫌疑人艾汪全、王付祥等,在山西、陕西、河北、甘肃、新疆、内蒙古六个省区涉嫌故意杀害17人伪造矿难。

74名嫌疑人,大部分来自一个县城,流窜作案伪造矿难杀害17人,另外还有核查中的35条线索,这些关键词给这起案件留下更多的想象和思考空间。

翻阅这类案件,是感叹犯罪者或嫌疑人的残酷,还是会追问“盲井式犯罪”的生成土壤?以及,为什么法律与秩序在他们的身上荡然无存?而那些被杀害、被损害的,又何止受害者和矿方利益。

“风暴眼”如今归于平静。

在内蒙古乌拉特中旗东部石哈河镇上一片苍茫草原中,几个井架远远地矗立着,走近了看,还停放着装载机、工程车、货车,铁矿石成堆堆放或散落着,走遍整个矿区无一人在矿上作业。

一根铁链锁着宿舍区的简易大门。

喊了几声后,56岁的鲁发友应声走出,他挥着手以示撵人走。

他自称年初来到这里看门,对矿上的事情一无所知。

“这个矿好着呢,你不要问了,走吧,走吧。

”这就是案发的铁矿,由乌拉特中旗大安鑫海工贸有限公司(下称大安鑫海公司)开采经营,法定代表人是山东籍人赵乐喜。

“盲井”犯罪现象研究.doc

“盲井”犯罪现象研究.doc

“盲井”犯罪现象研究
2003年,导演李杨拍摄了一部名为《盲井》的电影,主要讲述了两个生活在矿区的闲人靠伪造矿难骗钱发财的故事。

本文中的“盲井”犯罪,专指伪造矿难杀人骗取赔偿金的犯罪案件。

近年来,“盲井”犯罪时有发生,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盲井”犯罪不仅仅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和财产权,还引起了社会大众的恐慌,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

因此,分析此类犯罪的特征,深入探究此类犯罪的原因,并进一步采取预防此类犯罪发生的有效措施,对于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具有极大的意义。

笔者根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处理此类犯罪过程中搜集的一些材料,对“盲井”犯罪案件进行全方面的研究,总结概括了此类犯罪的特征,深入分析了犯罪的原因,并且提出了预防犯罪的措施。

《盲井》中的法律问题

《盲井》中的法律问题

《盲井》中的法律问题《盲井》这部电影讲诉的是发生在矿上的故事,唐朝阳和宋金民是从农村出来务工的农民,想赚更多的钱但是又不想太劳累,于是动了歪脑筋,他们先套近乎将打工无门的外地农民认作亲人带到煤矿做工,在井下工作时制造“安全事故”将“亲人"杀死,再找矿主私了,从而牟取暴力,他们一次次得手,金钱似乎已经让两人的丧尽了天良……但是有一次唐朝阳碰到了一个小孩元凤鸣,并把他作为了他们的目标后,其中的一个谋杀者宋金明感情发生了变化,先是因为小凤鸣才十六岁正是读书的好时间,但他没读书反而出来打工就有点心生怜悯,再就是凤鸣很单纯对他这个“二叔”(为了骗钱而认得一个二叔)很孝顺,最后就是有一次他们偶然发现这个小孩就是他们上次被他们杀掉的那个人的孩子。

在两人密谋杀凤鸣的最后关头,宋金明动了恻隐之心与唐朝阳反目成仇,自相残杀,两人都死在深深地矿井下面,而凤鸣却变成了领取两个杀人犯“抚恤金”的“亲属”.《盲井》中所发生的触目惊心的一切,着重于表现在那个黑暗的矿井下面所进行的人性拷问,暗喻在一个伦理道德和惩戒力量双重缺席下的黑洞,底层社会的挣扎,欲望,罪恶。

我在其中也看到了很多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问题。

影片中“二叔”宋金明带凤鸣去新的矿地工作时就跟凤鸣说要他把自己年龄说大两岁,说成自己是十八。

而在矿工老板问他时也要确定他为十八岁,这样才会让他去工作。

对于未成年和成年人劳动法规定的内容不同。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而凤鸣本身只有十六岁,并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这是其中一条),如果十六岁的凤鸣去进行矿工工作的话,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盲井影片作品分析

盲井影片作品分析

盲井‎‎‎“盲井”是‎地下采矿石‎,装有提升‎设备而无直‎通地面出口‎的垂直或倾‎斜的通道,‎也叫“暗井‎”。

提到“‎盲井”就不‎得不让人们‎想起种种泯‎灭人性的“‎盲井事件”‎。

所谓盲井‎事件,是指‎一些整天无‎所事事,不‎学无术,毫‎无人性,良‎心被狗吃了‎的闲人,他‎们把那些老‎实的矿工骗‎到矿区,然‎后将其杀害‎,冒充死者‎家属领取补‎偿金,从而‎得到不义之‎财的事情。

‎‎李杨导演‎的《盲井》‎用一种纪录‎片的方式出‎现,来向观‎众深入细致‎的讲述这一‎件毫无良知‎的人坑害他‎人牟取暴利‎的时间。

‎‎影片开头在‎凛冽寒风中‎几个人从小‎而简陋的小‎屋里出来,‎抱着膀子,‎缩着头,身‎着打着补丁‎的工作服一‎个跟着一个‎走向升降梯‎。

每个人表‎情呆滞眼神‎漠然。

电梯‎下降镜头向‎上移,井口‎的光亮一片‎黑暗中异常‎显眼,渐渐‎的,光亮越‎来越小,光‎明已经不能‎照到井底。

‎人性已经被‎黑暗掩藏,‎黑暗笼罩周‎围,无法摆‎脱。

‎李杨‎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十‎分出色,影‎片中的三个‎主人公各具‎特色。

宋金‎明和唐朝阳‎是一对搭档‎,他们设计‎杀害矿工,‎分工明确,‎一个当中间‎人一个扮演‎家属。

唐朝‎阳心狠手辣‎,可以为了‎赚钱不择手‎段。

他就像‎是一个亡命‎徒,别人的‎生死在他的‎心中不重要‎,对金钱的‎欲望把他的‎心埋没,看‎不到光亮。

‎只要符合自‎己赚钱的目‎标无论男女‎,无论老少‎,毫无愧疚‎之感。

所以‎当他看到穿‎着蓝色校服‎,背着大麻‎袋在火车站‎附近找工作‎的元凤鸣时‎,立刻就上‎前去勾引这‎条大鱼上钩‎。

他做事大‎大咧咧,不‎考虑后果,‎也从不为别‎人考虑,对‎于街上乞讨‎求学的孩子‎嗤之以鼻。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的另一个‎宋金明,宋‎金明有心有‎肺,看到困‎难的人会去‎帮助,也会‎对16岁的‎元凤鸣产生‎恻隐之心。

‎可是,他心‎中的这一点‎点的良心却‎团成了一团‎,在钱的威‎逼利诱下缩‎在了阴暗潮‎湿的角落里‎。

盲山观后感3篇

盲山观后感3篇

盲山观后感3篇盲山观后感1《盲山》是解禁了的片子。

当初被禁是因为触及了社会的敏感问题,有损社会主义形象。

通俗点说就是因为它揭短了,所以不让放映。

他的前一部作品《盲井》同样是因此遭禁。

导演l李杨说:“我只是希望能保持一定的距离去冷静观察,像是在用一把手术刀把流脓的疮口剖开,虽然说在揭短,也很残酷,但总比粉饰好。

”我喜欢这种现实的记录。

《盲山》讲的是女大学生白雪梅受骗以7000元而被卖入偏僻山村充当传宗接代的工具。

结局是两个版本。

海外上映的是白雪梅是趁黄德贵洗头的时候砍死了他,而后被判处死刑。

另一个是白雪没被公安解救。

不用讨论哪个结局更真实,因为他们都真实。

导演李杨表示,“以前在电视上看见一条新闻,一个女孩被拐卖到山村,为了逃出来而杀了她的‘丈夫’,最后被判处死刑,这个新闻令他感到很震憾”。

另一个就看起来比较欣慰些,毕竟很努力的去解救了。

可并不是人人都那么幸运。

令我心痛的是白雪梅一样被拐卖的陈春丽因为割舍不下两个孩子而选择留下。

他因循守旧的思想:“反正也嫁不出去了,生活就是这样子的顾得了那头顾不了这头。

”她的悲哀的天然母性,狭隘思想最终把它牵绊在盲山里。

可以说村民是野蛮的。

因为他们居住在偏远的山区,交通落后,教育落后,经济落后,什么都落后,只有女儿嫁出,没有媳妇娶进。

在他们思想里,传宗接代,那是大事!所以只好东借西借凑钱买媳妇。

有人买就有人卖。

于是拐卖妇女就应运而生。

虽国家有明文法律规定这是违法的。

可黄德贵说:“谁家的媳妇不是买来的,我花7000块钱呢,你要是跑了7000快谁还我!”那是7000啊!或许村名半生都挣不出这些钱,所以每回白雪梅要跑,都要拼命追,不仅黄家追,整村村名都一起追。

因为他们看来这是理所当然。

如果说村民是因为文化素质低而情有可原,那么罪不容诛的就是那些有点“文化”的人。

那西装笔挺的人贩子干这种丧尽天良买卖,穿着制服的邮差默然收过雪梅的信后转身交给黄德贵,还吐出:“明白,你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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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井》中的法律问题
《盲井》这部电影讲诉的是发生在矿上的故事,唐朝阳和宋金民是从农村出来务工的农民,想赚更多的钱但是又不想太劳累,于是动了歪脑筋,他们先套近乎将打工无门的外地农民认作亲人带到煤矿做工,在井下工作时制造“安全事故”将“亲人”杀死,再找矿主私了,从而牟取暴力,他们一次次得手,金钱似乎已经让两人的丧尽了天良……但是有一次唐朝阳碰到了一个小孩元凤鸣,并把他作为了他们的目标后,其中的一个谋杀者宋金明感情发生了变化,先是因为小凤鸣才十六岁正是读书的好时间,但他没读书反而出来打工就有点心生怜悯,再就是凤鸣很单纯对他这个“二叔”(为了骗钱而认得一个二叔)很孝顺,最后就是有一次他们偶然发现这个小孩就是他们上次被他们杀掉的那个人的孩子。

在两人密谋杀凤鸣的最后关头,宋金明动了恻隐之心与唐朝阳反目成仇,自相残杀,两人都死在深深地矿井下面,而凤鸣却变成了领取两个杀人犯“抚恤金”的“亲属”。

《盲井》中所发生的触目惊心的一切,着重于表现在那个黑暗的矿井下面所进行的人性拷问,暗喻在一个伦理道德和惩戒力量双重缺席下的黑洞,底层社会的挣扎,欲望,罪恶。

我在其中也看到了很多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问题。

影片中“二叔”宋金明带凤鸣去新的矿地工作时就跟凤鸣说要他把自己年龄说大两岁,说成自己是十八。

而在矿工老板问他时也要确定他为十八岁,这样才会让他去工作。

对于未成年和成年人劳动法规定的内容不同。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而凤鸣本身只有十六岁,并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这是其中一条),如果十六岁的凤鸣去进行矿工工作的话,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工伤保险及赔偿受益人问题。

影片中宋金明和唐朝阳两个人通过将打工者带至矿区害死,并伪造矿难现场,并冒充矿工家属骗取赔偿。

我们首先不谈他们的犯罪行径,先来谈谈提到的赔偿问题。

这就涉及到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在世界上出现最早的一种社会保险,各国有关工伤保险的立法也是最为完善、最最为普遍的。

在那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那些情况下不得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是可以认定为工伤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包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而片子中事故都是在矿井中发生的可以认定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收到事故伤害(影片中虽然是被他杀但对于外界而言认定的是坍塌事故)所以每次他们从中都能牟取
暴利,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死亡工伤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赔偿本应该给受害家属的直系亲属,而宋与唐每次所扮演的都不是直系亲属但却收到了钱,这是与当时矿长的心态和当时的环境决定的,矿长不想事情闹大不想让外界知道,“这些货一来,不花上十几二十万,打发不了”这句话就反映出了当时局势的混乱,所以矿长宁愿花小钱化解这些事都不想让外界知道惹来大麻烦。

故意杀人罪问题。

故意杀人罪是刑法中所规定的一条,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而影片中宋金明和唐朝阳,在物色被害人、带被害人到矿井、实施杀害、冒充被害人家属行骗等各个环节分工配合,明显表现出直接杀人的故意。

这两个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唐朝阳范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

宋金明参与共同预谋杀人、共同确定作案对象,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予从重处罚。

盲井这种事件在现实生活中是实实在在存在的,2007年至2011年,全国共有20多起“盲井事件”真实上演,其中2007年、2008年各1起,2009年18起,犯罪嫌疑人大多来自雷波。

虽然“雷波”这个地名对外界大多数人来说可能仍显陌生,而近年不断上演的“盲井事
件”,将雷波卷入舆论漩涡之中,关注度也随之“被提升”。

舆论开始关注到,雷波可能存在一条与“盲井事件”相关的犯罪链条:犯罪嫌疑人在这里买到智障人士后,带去外地各矿井,将其杀害并骗取赔偿。

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多多普及法律知识,杜绝这种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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