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人员培训工作总结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 1 2006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监考)人员

培训安排表

一、省直有关行业和单位考评员认证培训

二、市州考评人员换证培训

三、高级考评员认证培训

四、全国统考监考员和高级考评员认证培训

五、考评组长上岗培训

注:

1、本安排表所列承办单位及培训时间,可根据单位的申办意愿和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建设进程有所调整。本安排表所列紧缺考评人员的职业培训计划如有变化时,将另行通知。

2、衡阳、郴州、吉首三市州因在04-05年内已普遍办理换证培训,个别

遗漏者可就近参加相邻地区的换证培训班,邵阳市因人数较少将作调配处理;企业学员人数较少时将考虑整合到同地区其它培训班进行培训。

3、原取得全国统考各职业考评人员资格的人员,可在参加全国统考监考人员认证培训后转聘为全国统考监考员,或在参加全国统考高级考评员认证培训后转聘为同一职业高级考评员。原考评员资格作废。

附2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监考)人员培训课程设置

一、课程内容安排

(一)《职业技能鉴定概述》

1、内容:职业技能鉴定体系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制;职业分类与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命题与国家题库;考务管理的程序和内容。重点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内容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程序。

2、形式:集中授课,时量为3课时,由省厅鉴定中心选派专家担任授课教师;

3、适用范围:考评员、高级考评员、监考员的认证或换证培训。

(二)《考评(监考)人员管理与考核》

1、内容:(1)《考评(监考)人员职业道德》:内容包括考评(监考)人员职业道德特征,考评(监考)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考评(监考)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重点是考评(监考)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2)《考评(监考)人员工作程序与工作要求》:内容包括考评(监考)人员的基本条件及选拔,考评(监考)人员的主要任务,考评(监考)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考评(监考)人员守则,考评(监考)人员的工作流程,考评(监考)人员的管理考核。重点是考评(监考)人员的主要任务、工作流程和管理考核。

2、形式:集中授课,时量为4课时,由省厅鉴定中心选派专家担任授课教师;

3、适用范围: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认证(换证)和考评组长上岗培训、监考员认证培训。

(三)《职业标准》

1、内容:本职业标准概定的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比重表。对于考评员学员讲解5-3级内容,对于高级考评员讲解5-1级内容。重点是职业资格各等级的工作要求。

2、形式:分职业授课,时量为4课时,选聘考评专家(承办单位推荐、省厅鉴定中心审定)担任授课教师;

3、适用范围: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认证培训。

(四)《考评技术与方法》

1、内容:本职业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的考评技术、方法及其运用。对于考评员学员讲解5-3级内容,对于高级考评员讲解5-1级内容。重点是操作技能考核考评技术方法的应用,对于换证学员侧重考评技术与方法应用的经验介绍和创新。

2、形式:分职业授课与讨论相结合,时量4课时,选聘考评专家(承办单位推荐、省厅鉴定中心审定)担任授课教师。

3、适用范围: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认证(换证)培训。

(五)《全国统考考核方案》

1、内容:统一鉴定各职业各等级的考试内容、方式、题量、成绩折算办法等。重点是考试方式。

2、形式:监考员学员集中授课(对于全国统考高级考评员学员本课程内容应分职业结合到课程四中讲授),时量2课时,选聘考评

专家(承办单位推荐、省厅鉴定中心审定)担任指导教师;

3、适用范围:全国统考高级考评员认证(换证)和监考员认证培训。

(六)《考评实习》

即学员在分组进行职业技能考核时,依托考核过程进行考评实习。学员一方面作为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考核,另一方面作为准考评人员参加考评实习。

1、内容:(1)考评前集训和考评组例会(两者可合并进行)。(2)理论知识考试考评,包括检查理论知识考场、考试、监考、理论试卷阅卷评分等。(3)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包括检查操作技能考场、考核、监考、现场评分、检测评分、阅卷判分、综合评审等。重点是操作技能考核的程序和要求,包括现场评分、检测评分、阅卷判分和综合评审。

2、形式:分职业进行,时量4-8课时,选聘考评专家(承办单位推荐、省厅鉴定中心审定)担任指导教师。

3、适用范围: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认证培训。

(七)《讨论总结》

1、内容:

(1)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认识,考评(监考)工作疑难问题探讨,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监考)工作水平和质量的建议。(2)对职业标准、鉴定命题、考评技术与方法的理解。(3)交流从事考评(监考)工作的经验。重点是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建议。

2、形式:由承办单位按职业对学员分组开展,讨论中可以安排优秀考评(监考)人员作典型发言,时量为2课时。

3、适用范围: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认证(换证)培训和考评组长上岗培训、监考员认证培训。

二、课程表

注:全国统考高级考评员认证培训,考评技术与方法应结合全国统考考核方案相关内容讲授。

注:1、全国统考高级考评员换证培训,考评技术与方法应结合全国统考考核方案相关内容讲授;

2、换证培训与认证培训同期举办时,本课程表中考评技术与方法与讨论总结可以调换顺序,但公共知识考试仍应安排于课程结束之后进行。

附3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监考)人员培训

办班须知

本须知供承办单位在与省厅鉴定中心共同组织考评(监考)人员认证、换证培训时参考。

一、提交培训组织实施方案

承办单位拟写培训组织实施方案(概述培训需求,说明学员职业、层次分布与分类,提出时段安排,推荐授课专家,拟订培训地点和工作流程),提交省厅鉴定中心。

二、发布培训通知

省厅鉴定中心在培训开班前2个月发布培训通知。

三、学员报名材料准备

1、承办单位指导参培学员分类准备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考评员认证学员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认证申请核准表》并附上本人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2)高级考评员(包括统一鉴定职业高级考评员,下同)认证学员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认证申请核准表》并附上本人一级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与原颁发考评员胸卡的复印件;

(3)考评人员(包括考评员、高级考评员)换证学员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换证申请核准表》并附上本人原颁发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