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督管理手段在建设工程质量中概述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1990)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1990年4月9日)为了加强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监督机构的作用,确保工程质量,我们在有关部门已颁发的法规的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制订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研究贯彻执行。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
其主要依据是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构件,均应按照本规定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其中,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可暂不实行质量监督。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国家为建设部,在地方为各级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工业、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和相应的国家专业投资公司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设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
(三)掌握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组织交流质量监督工作经验。
(四)负责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争端。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资质,考核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核发监督员证书。
综述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建 筑 工程 的施 工 质量 埋 下 了隐患 。
3 ) 监理人员形同虚设: 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起着非常重要的作 用,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 往往是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相互勾结, 对工程质量严 重不负责任 , 对质量问题抱着侥幸心理 , 在施工单位满足自己的利益需求的 同时 为建筑 工程 埋 下了质 量 隐患 。 西 单北 大街 西工 地坍 塌事 故损 失严 重 。 其 事 故 主要 原 因就是 模板施 工 方案有 问 题 , 但监 理人 员未 严格 审核 施工 方 案 , 对 施 工单 位 有 问题 的施 工方 案 不及 时制 止 , 让 其 继续 施工 , 而 且模 板 支 设完 , 监 理
处罚 权 。造成 发 现问 题 只能采 取 停 工整 改等 少数 措 施 , 执 法效 果 不 明显 。
1 、 工程建 设及 质量 监 督现 状
1 . 1 工 程建 设现 状 来自对 参 与项 目全过 程 的有 关单 位要 严格 进 行资 质 审 查 , 严 格执 行 市 场准 人 制度 , 没有 资 质或 者 达 不到 要 求资 质 的 设计 单 位 、 施 工单 位 , 计 划部 门 、 规 划 部门、 建 筑 安全 管理 部 门等 管理 机构 不 予立 项 、 不 发 建 筑许 可 证 、 不 发施 工 许
关键词 : 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 管理 ; 措施 ;
0 、 引言
在经济快速发展 的今天,建筑业的发展也成为了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 建筑业的发展 , 令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 农村也在向城镇化大规模地发展 , 铁路 桥梁高速公路纵横交错 ……巨大的变化给人们的生活带来 了舒适安逸、 方便 快捷 。 然而, 建筑业突飞猛进的发展进程中却事故频发 , 质量事故让多少无辜 的生命凋零 , 建筑工程质量就成了全民关注的大事。 面对一桩桩事故: 大堤决 口、 桥梁倾覆、 房屋坍塌 … ・ ・ 让人触目惊 心。 由此, 应该深刻体会到 , 建筑工程 的质 量 与 国家经 济发 展 和 人 民生命 财 产安 全息 息 相 关 。作 为 一名 建 筑人 , 要 充分认识到质量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 , 不是老生常谈 , 而是警钟长鸣 。
浅谈政府监督视角下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状及改进方向
浅谈政府监督视角下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状及改进方向摘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不仅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脉相连,还与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国家针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并开展了多次系统治理工作,但要真正的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仍需不断的探索便捷高效的监督方法以及提升从业人员责任意识的措施。
通过对政府监督质量安全现状进行了简单分析,指出了四点工程质量安全影响因素,并提出了两个关于质量安全问题的改进方向。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法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已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更是被世界各国冠以“基建狂魔”的称号。
无数建筑拔地而起,却将一个突出的问题暴露在大家的视野中,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我国虽已在不断的完善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管控力度,但其中仍存有许多问题,掣肘着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落实。
因此,找到并解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绊脚石”,将有利于建筑行业产值乃至我国经济水平的稳步增长。
1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必要性据住建部统计,2003-2007年我国建筑工程项目年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00人,2012-2016年间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2600余起,死亡3300余人,随着建筑工程项目的增加,质量安全问题也变得愈加尖锐起来,我国每年因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导致的死亡人数从未降至500以下,且轻伤、重伤不计其数。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施工人员的安全、过往行人的安全是核心问题,在竣工建筑交付使用后,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也是重要问题,万丈高楼平地起,要充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必须夯实基础,从工程项目建设中抓起,从根源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这座大堤不被任何一只“蚂蚁”损毁。
2 工程质量安全的影响因素2.1质量安全监督制度未落实国家出台的政策法规是工程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护,但仅凭政府机构监督管理筑起的第二道防护依旧岌岌可危,只有企业自身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落实、制定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才能做到三重防护联动,切实保障好工程质量安全。
建设工程质量概述
建设工程质量概述1、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
2、建设工程质量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实用性;(2)耐久性;(3)安全性;(4)可靠性;(5)经济性;(6)与环境的协调性。
3、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直接影响项目的决策质量和设计质量。
在此过程中,需要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并与投资目标相协调。
4、项目决策阶段对工程质量的影响主要是确定工程项目应达到的质量目标和水平。
5、工程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6、工程施工是形成实体质量的决定性环节。
7、工程竣工验收对质量的影响是保证最终产品的指量。
8、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1)人员素质;(2)工程材料;(3)机械设备;(4)方法:工艺方法、操作方法、施工方案;(5)环境条件:工程技术环境、工程作业环境、工程管理环境、周边环境。
9、建设工程及其生产的特点:(1)产品的固定性,生产的流动性;(2)产品多样性,生产的单件性;(3)产品形体庞大、高投入、生产周期长、具有风险性;(4)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
10、工程质量本身有以下特点:(1)影响因素多;(2)质量波动大;(3)质量隐蔽性;(4)终检的局限性;(5)评价方法的特殊性:这种评价方法体现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11、质量控制(目的)的定义: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
12、工程质量要求主要表现为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
13、工程质量按其实施主体不同,分为自控主题和监控主题。
14、工程质量控制按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包括全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是:(1)决策阶段的质量控制;(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3)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5、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5)坚持科学、工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建筑工程质量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作为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监督机制、监督措施和监督结果三个方面探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的相关内容。
一、监督机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的机制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基础。
监督机制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监督组织的设立和运营以及监督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首先,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是保证施工质量监督有效进行的前提。
政府部门应考虑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督标准,明确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和相应的规范。
其次,监督组织的设立和运营是监督机制的核心。
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建筑质量监督机构,并且要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监督人员的职责和权利也需要明确,他们应具备专业背景和相关证书,能够全程参与并监督施工过程。
二、监督措施监督措施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监督措施包括验收和检测、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和责任追究。
首先,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和检测,以验证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验收和检测应由监督机构组织,并且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确保结果的客观、公正和权威。
其次,监督机构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核查重要工序和关键节点,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此外,质量监测也是重要的监督措施,通过对建筑材料和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测,可以及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防止问题的发生。
最后,对违反质量标准的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将相关责任人纳入黑名单,形成良好的约束机制。
三、监督结果监督结果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的直接体现,也是评价监督工作效果的关键。
监督结果应当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示,以保证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监督机构要将监督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相关信息,让公众了解施工质量状况。
同时,监督机构应当将监督结果上报政府部门,尤其是市场监管部门和住建部门,以供其参考和采取相应措施。
工程质量监管制度
工程质量监管制度一、引言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指标,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可靠和耐久性。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本文主要探讨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的内容、重要作用以及如何完善我国工程质量监管制度。
二、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的内容1. 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组织、计划、实施、监控和持续改进等环节,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的一套管理活动。
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结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2. 质量保证制度:质量保证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主要包括设计审查、材料检验、施工过程控制、工程验收等环节。
3. 质量监督制度:质量监督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的监督检查。
主要包括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监督。
4. 质量责任制度:质量责任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明确各参建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主要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的质量责任。
5. 质量考核制度:质量考核制度是指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的制度。
主要包括工程质量优良、合格、不合格的评定标准,以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三、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的重要作用1. 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监管制度通过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提高工程的安全、可靠和耐久性。
2. 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工程质量监管制度有助于防止工程建设中的质量事故,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工程质量监管制度促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质量意识。
4.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工程质量监管制度有助于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建筑业整体水平,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分析
建筑 ・ 节能
建设 工 程政府 质 量监督 管理模 式分 析
徐洪建 ( 安徽省桐城市建设工 程质量监督站, 安徽 桐城 2 3 1 4 0 0 )
【 摘 要】 建 设工程 是人们 日常工作和 生活的主要场所 , 其 质量的好坏 , 不仅 关系工程的使用效 果, 而且关系到生命和财产 的安 全, 关系着 பைடு நூலகம்济
做 好 质 量 监 督 的档 案 并 管理 好 相 应 的 资料 。 满足给城 市增添 色彩和城 市绿化的 需求 。 ③ 建设工程要 具有 报 告 ,
耐 久性 , 建设工程完成后要 有合理 的使 用周期 。 ④ 建设工程要
具 有 经 济性 。建 设 工程 从 工程 的 规 划 设 计 开 始 到 工 程 竣 工都
( 3 ) 施 工期 间 的 监 督 工 作 。在 施 工 期 间 , 要 不 定 期 的按 照
成危害l 引 。②建设 工程具有适 用性 , 即建设 工程 需要 满足一定 监 督 管 理 方 案 对 施 工 项 目进 行 检 查 。 的 目的要 求 .例 如 .住 房 建 筑 在 完 成 后 要 满足 业 主 的 生 活 需
3 当前建设工程政府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3 . 1 缺乏统一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目前 , 我 国 的建 设 工程 缺 乏 统 一 的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 由
要 尽 量 保 证 成 本 的最 小化 。 ⑤ 建 设 工程 要 跟 周 围的 环 境 协 调 ,
满足 可持 续 发 展 的要 求
政 府 部 门 的监 督 管 理 . 一 旦 其 中一 个部 门没 有 通过 验 收 , 建 设
项目管理辅导资料:熟悉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政府监督
项目管理辅导资料:熟悉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政府监督lZ204040 熟悉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政府监督1Z204041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政府监督的职能(1)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我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行使监督职能,其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程的使用安全及环境质量。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2) 各级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地方和各专业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3)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包括两大方面:●一是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勘察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的规定;●二是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专业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1Z204042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政府监督的实施(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机构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手续,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签发有关质量监督文件。
(2) 开工前的质量监督开工前召开项目参与各方参加的首次监督会议,公布监督方案,提出监督要求,并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工程参与各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是否完善的情况的审查。
具体内容为:●检查项目参与各方的质保体系,包括组织机构、质量控制方案及质量责任制等制度;●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等文件及审批手续;●各方人员的资质证书;●检查的结果记录保存。
(3)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机构按照监督方案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其中在基础和结构阶段每月安排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施工政府监管
建设工程施工政府监管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建设工程施工政府监管是指政府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建设需求不断增加,建设工程施工政府监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建设工程施工政府监管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工程施工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住宅、校舍、医院、桥梁、隧道等关系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建筑物和设施。
政府监管可以确保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防止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建筑物倒塌、道路塌陷等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促进社会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建设工程施工政府监管可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豆腐渣工程、虚假投标等不良现象。
政府监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设备等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的合规性,防止不良竞争和市场垄断。
同时,政府监管还可以推动施工单位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三、提高公共投资效益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涉及巨额资金,政府监管可以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防止浪费和腐败现象。
通过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政府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完成,提高公共投资效益。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工程施工政府监管还可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政府监管部门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环保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扬尘、废水等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通过政府监管,可以促使施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推进绿色发展。
五、强化政府职能和责任政府监管建设工程施工,是政府履行职能、承担责任的重要体现。
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
同时,政府还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力、滥用职权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政府监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包括哪些
政府对建设⼯程质量监督的职能包括哪些加强材料检测⼯作,钢材、⽔泥等主要建筑材料要严格实⾏质量双控,必须有出⼚合格证和检测合格报告单,要实⾏建设单位监理有见证的材料送检制度,要加强现场抽查制度。
法律咨询:政府对建设⼯程质量监督的职能有哪些律师回答:⑴监督检查施⼯现场⼯程建设参与各⽅主体的质量⾏为⑵监督检查⼯程实体的施⼯质量,特别是基础、主体结构、主要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功能的施⼯质量⑶监督⼯程质量验收相关法律知识:《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条建筑⼯程勘察、设计、施⼯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企业在⼯程设计或者施⼯作业中,违反法律、⾏政法规和建筑⼯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五条建筑⼯程实⾏总承包的,⼯程质量由⼯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六条建筑⼯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勘察、设计⽂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设计⽂件选⽤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件选⽤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产⼚、供应商。
《建筑法规》第八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规
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证书,并在其资质等 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3)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 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5)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 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 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 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 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承包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A.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 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 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立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 度。该项制度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 一个重要手段。结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 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00 年4 月4 日建设部令第78 号发布)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5 天内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 交以下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 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 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 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 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6)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 书》。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 (2)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
政府质量监督的内容
1.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8.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其中,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的范围应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与装饰装修、建筑节能、设备安装等相关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的检测。
2Z104052 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
考点: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
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管理一、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管理体制和职能(一)监督管理体制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时,有权责令改正。
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具有权威性、强制性、综合性的特点。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4.施工图审查程序施工图审查的各个环节可按以下步骤办理:(1)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施工图,并作书面登录。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同时发出委托审查通知书。
(3)审查机构完成审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技术性审查报告。
(4)审查结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发出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5)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存档备查。
(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它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的委托,依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
(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4)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
(5)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6)向委托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
(8)受委托部门委托按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9)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标准化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检测工作,其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定效力。
政府监督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政府监督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摘要: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管,对于提高工程质量、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起着积极作用。
本文主要分析政府监督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面临法律法规滞后、执法不严、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岗位培训不到位、工程质量监督专项费用缺乏保障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措施,以提升监督效能。
关键词:政府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管,对于提高工程质量、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起着积极作用。
在工程建设快速增长、技术难度日益增大的形势下,政府监督部门在监督管理过程中会遇到监督执法、人员、经费方面的问题,解决和完善这些问题,有助于对于提升监督效能。
一、面临的问题:1.监督执法方面1.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存在滞后性。
目前我国完善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了有关勘察质量管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备案、质量检测、质量保修等部门规章和补充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法律法规体系。
特别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更是健全了以抽查为主要方法、以行政执法为基本特征的工程质量监督模式。
[1]但是,由于工程建设行业的迅猛发展,加上法律天然具有的滞后性,则会为工程质量监督带来新的矛盾和挑战,这也使得原有的法律法规对新事物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降低。
例如为探索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路径而提出的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标志着工程建设领域也逐渐向数位化、智慧化变革,如果按照原有的监督体系以及监督理念,则会带来更多的法律问题。
1.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不严。
监督执法不严主要体现在执法检查中的执法力度松和执法尺度不一这两方面。
执法力度松,主要是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发现的质量隐患查处不力,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不彻底,要求停工整改的没有真正停工,该处罚的没有处罚,该吊销执业证、照的没有吊销。
[2]执法尺度不一,主要表现对不同情况相同处理,相同情况不同对待,没有按法律、法规规定的额度处罚。
施工质量的政府监督
22104050施工质量的政府监督复习要点1.政府对施工质量的监督职能(1)国争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质量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基本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即质量监督机构的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3)政府质量监督的性质,是政府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卫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按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而实施的一种监督、检查、管理及执法行为。
(4)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主要包括监督工程检查施工现场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2.政府对施工质量监督的实施(1)申报: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机构接受建设单位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手续,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签发有关质量监督文件。
建设单位凭工程质量监督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2)开工前的质量监督: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机构首先在施工现场召开由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代表参加的监督会议,公布监督方案,提出监督要求,并进行第一次的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的重点是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3)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监督机构按照监督方案对工程项目全过程施工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对建设工程项目结构主要部位除常规检查外,在分部工程验收时进行监督。
建设单位将施工、设计、监理、建设方分别签字的质量验收证明在验收后三天内报监督机构备案。
对查实的质量问题签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或“局部暂停施工指令单”,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可根据问题的性质签发“临时收缴资质证书通知书”。
(4)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督:做好竣工验收前的质量复查;参与竣工验收会议;编制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论现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
Technology Forum︱392︱2017年6期论现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汤劲松济源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河南 济源 459000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的各种工程建设事业发展势头良好,取得了可喜成就。
在施工中,最重要的任务是提高施工质量,提高施工施工使用效果,发挥自身作用,要求施工项目加强质量监督管理,项目质量监督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在政府项目的监督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是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通过这种行为可以有效提高施工质量,维护重大利益的人。
但目前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积极作用。
基于此,本文着重解决政府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现行政府;政府;工程质量;监督中图分类号:TU20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8465(2017)06-0392-01中国上世纪80年代初政府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质量已经建立,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政府施工质量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理念,立足于改革 三个阶段。
政府对建设项目质量的监督是确保相关施工项目能保证基础质量,是政府监督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
中国2000年颁布了“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条例”,并作为中国政府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方案文件。
“条例”颁布了政府质量监督的序幕,原“规定”对项目质量的定义,管理体系建设相关机构的工作架构已经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 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
当然,任何模式的建立都需要不断适应新的情况,科学化和高效化的改革要求我国的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适应新的情况。
1 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有模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80年代后,中国实施了有效的项目质量监督体系。
建立这一体系标志着中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工程质量政府的监督管理模式是按照项目质量进行过程,分阶段逐步监督和管理的。
在工程项目阶段由施工单位负责相关国家工程规划部门对本阶段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行业的建筑政策与政府监管
未来政策发展趋势
01 数字化、智能化对建筑政策的影响
未来建筑政策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将提升建筑行 业效率和可持续性
环保、可持续发展对建筑政策的引 02 领
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是未来建筑政策重要的指导原则, 注重绿色建筑和资源节约
03 政府监管体系变革的机遇和挑战
政府监管体系需要不断变革以适应建筑行业新技术 和新发展
预测未来建筑政策 将面临的挑战和可
能的发展方向
建议政府、企 业和社会各方 今后如何共同 推动行业健康
发展
提出政府、企业和 社会协同合作的建 议,共同促进行业
可持续发展
总结建筑政策 对行业发展的
影响
分析建筑政策对建 筑行业发展的促进
和阻碍因素
谢谢观看!
● 03
第3章 政府监管的实践与挑 战
建筑工程监管实践
01 监管方式和手段
政府采取的监管手段和方式
02 问题和挑战
监管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03 监管部门与企业
协作与对抗的关系
防范安全风险的政府监管
安全监管重要 性
建筑工程安全监管 的重要性
安全政策要求
政府针对安全风险 的政策要求
事故处理与责 任
制定和实施提供新思路和支持
建筑行业国际化 与政策对接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建 筑行业国际化成为趋势。 不同国家建筑政策的对比 与借鉴,政府需要与国际 接轨,加强合作与交流, 共同推动建筑行业跨国发 展。
总结与展望
回顾建筑政策 与政府监管的
发展历程
建筑政策和监管体 系的演变对行业发
展产生深远影响
展望未来建筑 政策与监管的 新趋势和挑战
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谢淼川摘要:建筑行业是我国重要的产业之一,建筑行业的发展关乎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建筑行业的发展需要注重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想要提高建筑工程质量那么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不可或缺,利用完善的政府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因此本文在分析了我国政府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并提出有效的建议来做好政府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希望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现状;建议引言高质量的建筑工程能够保障国民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而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需要拥有政府的监督管理做保障,政府的相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对于建筑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针对于建筑施工过程当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及时的发现,并且给予指导纠正,保证建筑行业能够按照国家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走向健康可持续性的发展道路,为此本文探究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相关问题显得尤为必要。
一.我国政府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实际情况我国政府针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在此法律文件当中规定对于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施。
以往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采取多头管理的方式,此种监督管理方式不利于给予建筑行业创建良性的发展环境。
在此法律文件当中着重于强调对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的监督以及管理,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前的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将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以科学化以及透明化的监督管理思想来管理建设工程质量。
政府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指对于建设施工相关的文件进行监督审查;对于建筑施工过程当中的政府监督管理内容主要是对于建设工程结构,建设施工环境以,工程建设地基以及基础的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及时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竣工之后的政府监督管理内容是监督把关对于建设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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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督管理手段在建设工程质量中的概述摘要: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是国际惯例,随着建筑市场不断发展,特别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由原来单一的工程质量监督和竣
工质量验收评定转为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管理,对建设工程参与各方主体行为检查以及监督竣工质量验收等为主。
建设工程质量形成的复杂性,参与工程建设主体利益的多样性和对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追求具有差异性,决定了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管理的必要性。
健全市场运行规则要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合同法律约束力,改进政府监督手段。
关键词: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是多因一果的问题,影响因素非常多,涉及方方面面。
但总结几十年来的经验,包括研究国外的经验,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要把工程质量管理好,必须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制。
这个体制不外乎三个层次:一是政府监管,二是建设单位(业主)负责,三是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负责。
由这三个层次构成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监督、管理的体制。
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靠是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机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的独立法人。
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国家历来对建设工程质量,实现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必须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能。
1. 政府法制建设
在政府对质量进行控制、监督的层次上,我们要做的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
法制建设重点要做以下几件事:一是制定《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施工许可制度是管理市场大门的,也是整个市场运行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是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是合同管理。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市场经济要求公平有序地竞争,竞争的秩序要靠法规来规范,依法签订的工程合同是工程实施的“法典”,竞争的“规则”,运行的“轨道”,基于社会咨询的专业工程师对合同的管理,是合同实施的具体管理,是独立有效的科学管理,有利于全面、有效、正确的合同履行。
监督工程师依法实施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合同条件,这些规定正是政府工程合同管理核心。
政府对工程合同的宏观管理主要是制定有关法规,授权专业人士组织和行业协会编制标准合同条件,设立专门机构监督合同执行,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法院处理合同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还有微观的一方面,就是政府对具体
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
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不少的工作。
从2o世纪8o年代开始就抓政府的质量监督,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在全国形成了很可观的监督力量,城市都建立了质量监督站,90%县以上的城市也建立了质量监督站,一些专业部也建立了质量监督站。
与此同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系列的检测机构。
这些机构和人员,为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劣质建筑产品流入社会,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为了开展政府质量监督,我们还从上到下建立了一套法规体系。
这些工作都是在履行政府对质量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能,而且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的。
世界各国政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不外乎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程序性的监督,一种是实物性的监督。
我们现在进行的是实物性监督。
2. 政府质量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那么现在政府质量监督方面存在哪些不足呢?我认为主要有三
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质量监督的地位,在实际把握上不够准确。
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
如,由质量监督站去组织质量验评、竣工验收,进行过程检查等,这等于成了企业质量检查员了。
二是政府质量监督重点监督什么,不够明确。
现在是全面在做,如三到位、五到位等。
三是现有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有缺陷。
政府质量监督必须对设计文件进行监督,但现有的监督人员中大量还是施工方面的人员,人才结构不尽合理。
我们改进这些不足的总体思路是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的技术
标准为依据,以结构质量为重点,以建立使用许可制度为手段以保证使用安全为目的,实施政府质量监督。
政府最关心的是结构安全问题,是不要出现倒房子、塌桥这种恶性质量事故,从而保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什么要对设计文件进行监督呢?因为,设计文件最重要的是结构安全问题,如果设计有问题,结构受力就不合理,安全系数不够,怎么能保证结构安全。
所以,一定要重视结构质量。
3. 政府质量监督制度的要点
第一,实施质量责任制度
坚持建设工程产品质量“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指导思想,按照工程质量形成的客观规律,加强政府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建设工程的策划决策一勘察设计一施工准备一施工建设一使用维修,有着必然的互为依据的联系。
政府质量监督管理的全过程是指从建设工程的策划决策阶段质量需
求的目标确定到建设工程产品的使用、维修阶段的管理,实施全程监督管理,是全面、可靠的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保证,是建设工程质量系统管理思想的主要体现。
第二,政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有两个方面,一是要审查设计文件,重点审查有关结构安全、建筑物消防方面的内容,包括地基的承载情况、结构受力分析和计算,通过审查这些内容,证明结构设计方面没有问题了,由审查单位出具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二是监督结构施工方面的关键环节,包括机构施工中的建筑材料,必要时还要对材料进行检测。
这个环节
的监督不是去对每个工序、每个环节像旁站监理那样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的客体主要是在建设活动中的各方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是不是按规范进行施工,材料供应商供应的材料是不是合格,监理单位是不是履行职责,建设单位有没有要求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来降低工程质量的行为,重点在这些方面。
施工过程完了,审查机构出具关于结构安全的报告。
整个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进行验收,政府要对是否符合验收程序进行监督。
最后,由政府出具使用许可证。
4. 改进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手段
基于计算机网络的政府建设工程信息系统,是建设工程政府监督管理信息化,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透明度的现代化手段,建设工程管理信息化是建筑市场国际化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时代需要,政府加大对建设工程管理信息技术投资,是拓展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实现有效监督的手段。
5. 结束语
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得以精减,责任更加明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并能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更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顺民意、合国情,应当成为突破旧体制,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方向,对提高我国建筑业的整体水平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上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