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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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理科规章制度

医院病理科规章制度

病理标本签收、巨检工作制度1、接收标本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查对签收制度,如申请单与标本不符合、申请单重要项目填写不全或漏填、标本袋(瓶)未写名字或只有标本没有申请单等,一律退回或暂不取材;接收活检小标本时,应仔细查对容器内有无组织块,如无组织块,拒绝签收。

2、送检标本应采用10%中性(缓冲)福尔马林液固定(特别要求者除外)。

如果送检标本内未放置固定液,接收者应及时加入固定液并在申请单上注明。

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的标本,拒绝退回。

3、标本由固定人员签收,或由当日巨检医师或记录者签收,并及时进行编号登记。

4、巨检时,每一例标本应在巨检前再进行一次检对,先登记、编号再取材,记录者应对申请单上的各项内容逐一加以叙述。

5、巨检时一人取材,一人记录,记录人员由技术员承担。

6、巨检由经过培训的病理医师严格按照《病理诊断与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描述和取材,复杂的标本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巨检,阅片医师均应亲自巨检。

7、每例标本取完毕后,应尽量作出肉眼诊断(印象),并签署巨检者及记录者姓名、日期,以便查对。

8、在每一标本巨检完毕后,必须冲洗刀剪等用具,以免互相污染。

全部巨检完成后,必须整理台面,清洁用具,并将剩余标本按次序排好放入标本贮藏桶或柜中,以便复查。

9、剩余标本应保存3周以上,医院由专人与病理科正式工作人员当面交接后签字提取,统一按医疗废弃物送相应机构处理。

诊断不明确或有其他问题者,应暂时保留。

有价值的标本,应作妥善处理后保存。

10、切取的全部标本连同登记的组织块数,送交技术室,当面与技术员清点交接并签收。

病理标本送检须知1、送检标本应采用10%中性(缓冲)福尔马林液固定(特别要求者除外),送检袋上或瓶上必须注明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及科室。

2、固定液量至少应为标本体积的4-5倍,大的实体标本应剖开,空腔脏器如胃肠等应剪开后展平固定,以便取材前标本得以充分固定。

3、病理送检标本应为手术标本的全部。

未经病理科同意,不得将主要病灶剜出或一份标本分送多处作病理检查。

病理科规章制度完整版

病理科规章制度完整版

病理科规章制度完整版一、病理科工作制度1、病理科应在医院统一领导下,开展病理诊断及相关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的规范,遵循医学伦理原则,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接收病理标本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标本来源等信息,确保无误。

4、对送检标本进行详细的登记、编号,并及时处理。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及时与送检科室沟通,说明情况并要求重新送检。

5、病理科技术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标本的固定、取材、脱水、包埋、切片、染色等工作,确保制片质量。

6、病理医师应仔细观察切片,结合临床资料,做出准确的病理诊断。

对于疑难病例,应组织科内会诊或进行院外会诊。

7、病理报告应及时、准确、规范地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标本类型、病变描述、诊断意见等。

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病理医师签名,并经审核后发出。

8、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与协作,及时反馈病理诊断结果,参与临床病例讨论,为临床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9、做好病理资料的归档和保存工作,包括病理切片、蜡块、申请单、诊断报告等,保存期限应符合相关规定。

10、定期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不断提高病理诊断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病理科标本接收制度1、设立专门的标本接收窗口,由专人负责接收标本。

2、接收标本时,应核对标本的送检单与标本容器上的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室、标本名称、数量等信息是否一致。

3、检查标本的固定是否良好,标本是否完整,有无破损、干涸、腐败等情况。

对于不合格的标本,应及时与送检科室联系,说明原因并要求重新送检。

4、对接收的标本进行详细登记,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标本来源、送检日期、接收人等。

5、按照不同的标本类型和检查项目,将标本分类存放,并及时传递给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三、病理科标本取材制度1、取材前,取材医师应仔细阅读病理申请单和相关临床资料,了解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及检查结果。

2、取材时,应在清洁、通风良好的取材台上进行,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

病理标本管理制度及送检流程

病理标本管理制度及送检流程

病理标本管理制度手术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一定仔细恪守本制度,严防标本丢失。

病理单由手术医师按要求逐项填写完好。

巡回护士仔细查对患者,按要求备好各样型号标本袋,并在标本袋的标签上详尽注明患者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标本名称、送检日期等。

一、一般病理标本寄存与送检1.手术中切下的标本由器材护士按要求搁置于手术台上,请示手术医师后交给巡回护士,巡回护士在接取标本的同时,与手术医师及器材护士一同确认手术标本的名称,并实时填写在标本袋的标签上;如术中有两个以上标本时(如多组淋奉承等),每拿出一组,器材护士应立刻交给巡回护士,三人同时确立标本名称,由巡回护士正确填写在标本袋的标签上。

2.术中小块标本易丢掉,洗手护士应特别注意保留,若无洗手护士,巡回护士应提示术者保存标本。

3.凡手术切取的全部组织、抽吸的液体(送检)等,洗手护士必须向医生咨询清楚能否保留,不得私自抛弃。

4.术中留取的标本由手术医生或巡回护士给家眷查察后,由手术医师、器材护士查对病理标本及病理单,共同到病理间浸泡病理标本,固定液量应为标本体积的 3-5 倍,并逐条填写病理登记交接本并署名,各科标本放入各科病理标本橱内,并实时上锁,严防标本丢掉。

5.每天送病理标本前,护理员将标本与病理单、病理登记交接本查对无误后在病理登记交接本上署名,将标本及病理单送至病理科,与病理科人员查对后署名,取回病理标本登记交接本底联保留。

6.无病理单的标本或标本与病理单不符或病人信息与病理单信息不符时,护理员应立刻报告巡回护士,巡回护士立刻报告责任医师查找原由。

7.护理员每天备好10%福尔马林液体。

二、迅速病理标本送检1.若标本需要做迅速冰冻切片刻,由手术医师提早与病理科联系,如为术中决定,由巡回护士或台下手术医师电话联系病理科。

2.所需送检标本切下后,手术医师、巡回护士、器材护士共同核对,放入标本袋内,填好标签。

3.巡回护士将标本让病人家眷看后与护理员共同填写迅速病理登记表,由护理员送至病理科,与病理科人员查对署名后取回登记表底联保留。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6篇)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6篇)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一)基本要求1、护士在执行任何一项护理、治疗工作时都必须思想集中,全神贯注,认真执行操作规范和查对制度。

2、执行任何操作、治疗都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即操作前、中、后各查对一次。

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有效期,并注意用药前的过敏史、配伍禁忌和用药的反应。

3、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有否变质、混浊、沉淀、絮状物等,查看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二)医嘱查对制度1、凡用于患者的各类药品、各类检查和操作项目,医师均应下达医嘱。

护士转录医嘱必须准确、及时。

2、护士对可疑医嘱应与医生核对后再执行。

在紧急抢救患者时,护士可执行口头医嘱,但必须复述,无误后执行,并保留所用安瓿,经____人核对后弃之。

事后督促医师及时、据实补开医嘱并签名。

3、医嘱必须及时处理、核对并签署全名。

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医嘱是否处理完毕,值班期间随时查看有无新开医嘱。

医嘱转录整理后,须另一护士查对。

4、当日医嘱应执行三班查对制度并由查对者签名。

即。

主班查对日间全部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大夜班查对小夜班所有长期及临时医嘱;主班查对大夜班所有长期及临时医嘱,每周进行一次全病区所有已执行的长期医嘱的总核对。

5、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复述一遍,经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抢救用药的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在弃之。

抢救结束后应补开抢救医嘱,由执行者签时间、签全名。

6、紧急医嘱应在____min内执行,要求先执行、后签署姓名和执行时间。

凡需下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

(三)口服给药查对制度1、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2、用药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和批号,做到三不用。

不用标签不清或无标签药物;不用变色、混浊、沉淀药物;不用可疑(剂量、药名不清)药物。

3、药物摆放后必须____人核对(即摆放者、发放者各自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患者。

4、发药时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及用法。

病理科标本接收与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接收与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接收与交接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确保医院病理科标本接收与交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标本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减少潜在的错误和风险,特订立本制度,以规范标本的接收、交接和处理流程,保障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优质服务。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和病理科工作人员。

3. 定义和缩写• 3.1 病理科:指医院的病理科室,重要负责病理标本的检查和诊断工作。

• 3.2 标本交接:指病理科之间或病理科与其他科室之间进行标本的转交和沟通。

• 3.3 标本接收:指病理科接收来自其他科室或外院的标本,并进行登记和处理的过程。

• 3.4 标本送修:指标本需要外送给其他医疗机构或专业试验室进行进一步检查和诊断。

4. 标本接收4.1 接收准备• 4.1.1 标本接收工作人员应每天依照值班表布置,按时到岗,并做好个人卫生和穿着工作服。

4.2 标本接收流程• 4.2.1 接收工作人员依照接收标本的种类(外科手术标本、活检标本、尸检标本等)分别设置接收台/柜,并依照编号排放相应的标本架。

• 4.2.2 接收工作人员在接收标本前,应确认标本送达的科室、送检原因、送检医生和标本的数量和质量是否与送检单全都。

• 4.2.3 接收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标本的相关信息,包含标原来源科室、标本类型、送检医生、送检原因、送检时间等,并发放登记号码并告知标本送检人员。

• 4.2.4 接收工作人员应及时对标本外观进行检查,如发现标本容器破损、标本液泄漏或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送检科室并记录。

• 4.2.5 接收工作人员应依照相应的标本储存要求,将标本放入标本架中,并妥当保管,防止交叉污染和标本丢失。

4.3 标本交接4.3.1 病理科与其他科室之间的交接• 4.3.1.1 其他科室应依照病理科要求的标本接收时间和方式,将标本送至病理科,同时填写相应的送检单。

• 4.3.1.2 病理科接收标本后应核对送检单上的信息与实际标本全都性,并填写相应的接收记录。

病理科制度

病理科制度

病理科工作制度1、活体组织标本应及时用固定液固定,注明科别及姓名,连同申请单及时送病理科。

2、送检脏器和较大的标本不要切开和翻转,对较小的标本加以标记。

作冰冻切片时,一般应在前一日与病理科联系。

3、凡各科室需检癌细胞的分泌物、穿刺标本必须新鲜,取材后立即送交病理科。

盛检癌细胞标本的的用具必须干净,以免污染,混淆诊断。

4、病理切片应编号长期保存。

有价值的病理标本要妥善保管。

活检大体标本一般保存半年。

尸检标本一般保存数年。

组织切片和蜡片以及有科研价值的标本应分类整理,长期保存。

5、活体组织检查应于三日内报告,冰冻切片随时报告,均应留付页报告存档。

6、院内借片需办理登记手续,院外借片需凭医疗单位证明经医务科批准。

7、尸检按《解剖尸体规则》执行。

病理标本送检制度1、临床科室所取活体组织标本,应使用合适的容器盛装并及时、充分浸泡固定[用10%中性福尔马林(formalin)溶液/4%中性甲醛溶液固定],写明科别、姓名、性别及年龄,连同申请单一并及时送病理科。

申请单必须由临床医师逐项填写清楚,如妇科标本须填月经史;骨标本等应填写影像学所见或将影像片给病理医师参考(准确的骨病理诊断要靠临床、病理和影像学三结合),送检医师签名。

2、临床医师切勿自行切开、留取或任意翻转送检的大标本及脏器,不得提前将病灶挖出,确保所送检材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检查性。

如双侧器官的肿物切除或两个以上部位的标本,需分容器盛装或分别标记清楚;如有特殊需要注意的病灶、切缘等,请予以明显标记,以防出现差错。

要求冷冻切片者,应在术前一日与病理科联系(有“术中冷冻切片病理诊断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的单位,要协助病理医师做好签字工作)。

3、各临床科室送检的细胞学标本,须保证新鲜;涂片标本应立即固定后送检。

盛标本的容器必须洁净,严防污染,以免影响诊断。

4、需做术中快速冷冻病理诊断时,各手术科室提前1~2天详细填写冷冻申请单(可用普通病理申请单代替)送病理科。

医院手术后病理标本病理学检查制度及流程(标准版)

医院手术后病理标本病理学检查制度及流程(标准版)

医院手术后病理标本病理学检查制度及流程
一、手术中取下的标本无论组织大小,都必须送做病理检查,不得随意丢弃。

二、凡需要手术的病人,由主管医生或手术医生在术前填好病理申请单,于手术当天与病历一起送人手术室。

三、手术中切下的标本由巡回护士放入容器内,标本完全浸入10%中性福尔马林溶液或95%乙醇溶液内,并贴好标码(姓名、住院号),送交手术室专职人员签收。

四、送检的病理标本连同病理申请单由手术室专职人员送到病理科,负责送检标本人员必须带《病理标本签收本》,由病理科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签收,方能留下病理标本。

五、凡送检冰冻病理标本,手术医师必须按要求填写冰冻病理申请单,并由手术主刀或一助将手术标本给病人家属或委托人确认后,由手术室将冰冻标本及病理申请单一同送到病理科。

六、病理科收到标本后应及时操作检查:
(一)一般在收到标本后半小时左右发出临时冰冻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延迟报告应及时通知手术室,三天内发出冰冻报告。

(二)石蜡切片报告在收到标本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如遇特殊情况(如需做酶标、特染、脱钙等)应及时发出临时报告或延缓报告的通知。

(三)细胞学检查:穿刺涂片一般在送检后一小时发出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应和科室约定发出报告日期,脱落细胞检查在收到标本后二个工作日内发出报告。

七、病理标本检查后至少保留一个月。

八、违法上述制度者,纳入科室绩效管理考核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个
人责任。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

病理标本收集、运送、接收、取材、保留制度第全军医大学第二隶属医院病理标本收集、运送、接收、取材、保留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病理标本运送流程,提升病理诊疗质量,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等级医院评审及有关规范要求,联合医院实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理标本包含手术前活检、手术中取样冰冻组织、手术后切除组织以及穿刺、零落细胞学标本。

第三条本制度合用于全院各科室医务人员。

第二章病理标本收集第四条采纳标本时,勿用有齿镊或钳夹取,勿挤压,免得发生变形。

手术标本送检前勿自行剖取,应保持原形所有送检。

一定剖取时,最好邀请病理医师在场;或在病理检查申请单中详尽描绘剖取前后状况。

临床科室敌手术标本有特别要求时(如照相等),应提早通知病理科,免得病理科取材时损坏其完好性。

第五条标本应置于敞口容器内,固定液许多于标本体积的 7-10 倍,标本从离体到固定的时间不宜超出半小时。

第六条冰冻切片的手术标本应保持新鲜,不得加用固定液或用含水溶液冲洗,免得影响制片和诊疗。

第七条痰液细胞学检查的标本一定新鲜,从呼吸道深部咯出。

咯痰前先漱口,痰中不该含食品碎渣和唾液,一般连续送检三天。

第八条胸、腹水等体液细胞学检查应保持标本新鲜、实时送检。

第九条宫颈刮/涂片及穿刺液应实时做成涂片送检。

第三章送检病理申请第十条病理申请单上各项内容均应逐项填写,笔迹清楚可辨,并由申请医师署名确认。

痰液细胞学检查、体液细胞学检查、涂片检查的申请单填写参照病理检查申请单的要求,并在“标本根源”一项中注明标本的类型:“痰”、“胸水”、“涂片”等。

第十一条凡需行术中冰冻病理检查者,临床医师应在手术前一天通知病理科,并与患者(或家眷)签署《手术中冰冻切片迅速病理检查知情赞同书》。

第十二条冰冻标本申请单除填写病人一般状况外,还应填写影像学、同位素及腔镜检查等有关结果,并注明手术部位,要点部位应做标志或加以说明,同时注明手术科室医师所在的手术间及手术医师、巡回护士电话,以便病理科与手术医师获得联系。

病理检查工作制度

病理检查工作制度

病理检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病理检查是临床医学与基础医学相结合的重要桥梁,是疾病诊断、治疗和预防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病理检查工作,提高病理诊断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病理检查工作流程1. 临床科室在取得患者同意后,根据诊断需要,向病理科提出病理检查申请。

2. 病理科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单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申请单填写齐全、清晰,核对患者身份及标本种类、数量等信息。

3. 病理科对送检标本进行接收、登记、编号,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固定、保存。

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及时与临床科室沟通,要求重新送检。

4. 病理科根据标本类型和检查项目,进行相应的组织切片、细胞学涂片、特殊染色、免疫组化等检查。

5. 病理医师在阅片过程中,应认真核对切片号码、标本种类及组织块是否相符,全面、细致地阅片,注意各种有意义的病变。

必要时向临床医师了解更多的临床信息。

6. 病理医师在诊断过程中,应遵循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对各种病理组织学变化作准确的描述,作为诊断依据。

如与临床诊断存在重大出入时,需检查取材、制片过程中有无错误,或再深切蜡块、重取组织,或与临床医师商榷。

7. 对于疑难病例,病理科应多取材,作特殊染色、免疫组化或电镜等检查,并可请示科主任或提请全科会诊及院外专家会诊。

8. 病理科在完成检查后,应及时向临床科室出具病理诊断报告,并对诊断结果负责。

三、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1. 病理科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对病理检查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病理科应定期对病理医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病理诊断水平。

3. 病理科应定期对病理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4. 病理科应建立标本管理制度,确保标本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检查性。

5. 病理科应加强病理档案管理,确保病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符合规定。

四、伦理与法律1. 病理科在进行病理检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等权益。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一)病理科值班技术人员同时验收活体组织申请单和送检的标本。

(二) 认真核对每例申请单与送检标本及其标志 (标本袋上标明的患者姓名、 送检单位和送 检日期等) 是否一致; 对于送检的微小标本, 必须认真核对送检容器内或在滤纸上是否有组 织及其数量。

发现疑问时,应立即向送检方提出,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情况。

(三)认真检查标本的标志是否牢附与放置标本的容器(标本袋)上。

(四) 认真查阅申请单的各项目是否填写清楚, 包括患者基本情况和临床情况 (包括即往病 理学检查情况和临床诊断) 。

(五) 接受标本工作人员, 在申请单上详细记录患者或患方有关人员的明确地址、 话号码,以便必要时进行联系,并有助与随访患者。

(六)下列情形可不予接收:(1) (2) (3) (4) (5) (6)(7)(8)一) 病理科自接受送检标本至签发该病例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为 工作日。

临床服务中心人员与病理科工作人员办理住院患者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 交接手续时,应在病理登记本上该患者相应栏目中履行签收手续,并由临床服务中 心交至相应科室。

二) 门诊患者的病理报告,一般由病人或家属来病理科自取,领取报告时,病理科技术 人员应确信准确无误后,交至患者或家属手中。

因故不能来取或院外患者,征得患 者或家属同意后,我科可以办理邮寄。

三) 病理科已发出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被遗失时,一般不予补发;必要时,经病理科主 任同意后,可以抄件形式补发,注明情况并履行签收手续。

病理报告的审核制度一) 病理学诊断报告书是关于疾病诊断的重要医学文书,发生医疗争议时,相关的病理 学诊断报告书具有法律意义。

为保证病理报告的准确性、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二) 初检病理医师应认真阅读申请单提供的各项资料,认真阅读活检记录中关于标本巨 检的描述,全面细致地阅片,提出初诊意见,送交主检病理医师复查。

三) 主检病理医师应根据常规切片的镜下观察,结合标本巨检相关技术检查结果及初检 病理医师意见,补充或订正诊断结果。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是指医院病理科对切除或切片标本进行恰当的管理和交接,以确保患者的治疗和诊断准确性和安全性。

标本管理和交接是病理科的重要工作之一,任何疏漏都可能对医疗服务质量产生影响。

本文将详细介绍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的具体流程和实施要点。

一、标本管理原则1. 标本采集必须符合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患者同意。

2. 标本应按照规定采集,并收藏于专门的标本箱中,同时附有标签信息。

3. 对于需要特别关注的病例,如急重症、手术标本、癌症等,应特别严格管理。

4. 标本管理应严格遵守《病理标本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要求。

二、标本交接流程1. 病人标本采集时间:病人标本采样时应详细记录采集时间及交接人员,防止标本混乱或遗漏。

2. 标本登记过程:标本交接时应进行标本登记,包括标本编号、对应病人信息、送检日期、接收日期等。

同时应制定标本沟通表,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标本交接过程中注意事项。

3. 标本交接过程流程:标本交接时应交接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包括接收、确认、核对、签字等。

4. 标本放置过程:标本管理过程中应注意标本的安全和防止污染,标本应按规定要求放置于标准冰柜中,避免温度波动、环境污染、标签信息不清等问题。

三、实施要点1. 对于需要特别关注的病例,如急重症、手术标本、癌症等,要突出管理,随时掌握标本动态,避免遗漏、误检等问题。

2. 对于标本登记和交接过程中出现任何疑点或偏差,应及时进行核查和调整,以降低标本错误率。

3. 实施员工培训,包括标本采集、登记、交接等方面的知识及操作技能,提高员工管理及质量意识,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 定期检查和管理标准,检查标本质量、管理流程等方面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和推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质量。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的实施,对于医院病理科和整个医疗服务体系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只有建立完善的标本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病理标本管理制度及送检流程

病理标本管理制度及送检流程

病理标本管理制度手术医师和手术室护士必须认真遵守本制度,严防标本丢失。

病理单由手术医师按要求逐项填写完整。

巡回护士认真核对患者,按要求备好各种型号标本袋,并在标本袋的标签上详细注明患者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标本名称、送检日期等。

一、普通病理标本存放与送检1.手术中切下的标本由器械护士按要求放置于手术台上,请示手术医师后交给巡回护士,巡回护士在接取标本的同时,与手术医师及器械护士一起确认手术标本的名称,并及时填写在标本袋的标签上;如术中有两个以上标本时(如多组淋巴结等),每取出一组,器械护士应立即交给巡回护士,三人同时确定标本名称,由巡回护士正确填写在标本袋的标签上。

2.术中小块标本易丢失,洗手护士应特别注意保存,若无洗手护士,巡回护士应提醒术者留存标本。

3.凡手术切取的一切组织、抽吸的液体(送检)等,洗手护士必须向医生询问清楚是否保存,不得擅自丢弃。

4.术中留取的标本由手术医生或巡回护士给家属查看后,由手术医师、器械护士核对病理标本及病理单,共同到病理间浸泡病理标本,固定液量应为标本体积的3-5倍,并逐条填写病理登记交接本并签字,各科标本放入各科病理标本橱内,并及时上锁,严防标本丢失。

5.每日送病理标本前,护理员将标本与病理单、病理登记交接本核对无误后在病理登记交接本上签字,将标本及病理单送至病理科,与病理科人员核对后签字,取回病理标本登记交接本底联保存。

6.无病理单的标本或标本与病理单不符或病人信息与病理单信息不符时,护理员应立即报告巡回护士,巡回护士立即汇报责任医师查找原因。

7.护理员每日备好10%福尔马林液体。

二、快速病理标本送检1.若标本需要做快速冰冻切片时,由手术医师提前与病理科联系, 如为术中决定,由巡回护士或台下手术医师电话联系病理科。

2.所需送检标本切下后,手术医师、巡回护士、器械护士共同核对,放入标本袋内,填好标签。

3.巡回护士将标本让病人家属看后与护理员共同填写快速病理登记表,由护理员送至病理科,与病理科人员核对签名后取回登记表底联保存。

病理标本签收与交接制度

病理标本签收与交接制度

病理标本签收与交接制度第一条病理科活检标本签收制度。

(1)凡送病理科活检的标本,必须由病理科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签名接收。

未经病理科工作人员签收的标本,如发生差错等,由临床科室负责清查与核对。

(2)验收人员要查对申请单上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检查序号、住院床号、科室是否与送检标本上相一致,以防止同名同姓不同物情况出现。

(3)查验申请单上标本的名称和件数必须与送检标本相符合。

(4)病理科工作人员经查验组织标本无误后,签名接收。

遇到标本送检与申请单不相符合情况,应主动及时与申请者和临床科室取得联系。

(5)病理科对如下情况,拒收送检标本:①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到病理科。

②申请单上的姓名与标本上的姓名不相符合。

③申请单内填写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④申请单内填写内容字迹潦草,无法辨认。

⑤申请单上的标本填写件数与送检标本的件数不相符合。

⑥申请单上没有送检医师签名。

⑦送检标本没有患者姓名、送检科室等标志。

⑧送检标本未经固定,严重自溶、腐败或干涸。

⑨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片。

第二条细胞学标本签收制度。

(1)凡送病理科检查的细胞学标本,必须由病理科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签名生效,未经验收的标本,如发生差错等,由临床科室负责清查与核对。

(2)验收人员要查对申请单上患者的姓名、检验序号、住院号、科室、玻片号等是否与送检标本上相一致。

(3)查验胸水、腹水、尿液是否新鲜,有无干涸,痰液有无干涸,玻片数目与申请单是否一致,若有不符,应与临床相关科室联系。

(4)病理科工作人员经查验细胞学标本合格后,签名接收。

遇到标本送检与申请单不相符合情况,应主动及时与申请者取得联系。

第三条冰冻切片签收交接制度。

(1)冰冻切片组织一经送至病理科,将实行严格的查对制度。

(2)查对申请单上的姓名、序号、床位、组织名称、部位和件数与标本是否相符,确定无误后签名接收,并记下时间。

(3)对接收的病例编号。

(4)快速取材,如送检多块组织,先取一块进行制作,后续接取材(3~5rain)。

标本采集 送达 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与程序

标本采集 送达 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与程序

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与程序病理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1、凡手术切除或抽取、钳取、刮取自人体的组织、细胞等均应按病理送检项目的要求,及时、完整送病理科检查,不得随意丢弃、切开、私自留取或仅部分送检标本;如有特殊需要必须征得病理科的同意,在病理医师的指导下切开或留取组织;2、标本采集时要注意尽量减少烧灼,以免影响诊断;3、标本切除后应立即固定,标本离体到固定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除有特殊要求外,标本必须使用足量10%中性甲醛缓冲液固定,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3-5倍;4、对标本较小、难以制作切片或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如标本干涸、严重自溶或腐败者),应与送检医师及时联系说明情况;对于一份标本分送两家或以上医院病理科者,应拒绝接收;5、空腔标本和大的实质性脏器标本必须按操作规程及时剖开,充分固定,时间应大于6小时(或过夜),第二天取材;6、住院病人的标本由科室安排专人送检,门诊病人的标本由病人或其家属送到病理科;7、有标本采集时间、标本送达病理科时间、标本固定时间(时间精确到分钟);8、需要做冰冻切片检查的需提前预约,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以便病理科工作人员在手术当日提前开机等候;9、冰冻切片检查的标本切取后应保持新鲜,不要加任何液体,立即送到病理科,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10、标本送检时应和填写详细的病理申请单一起送到病理科,原则上不接收口头申请的标本,特殊情况下,可按流程接收和处理标本,但需要在限定的时间内(24小时)补充书面病理申请单,否则不出具书面病例报告;11、建立标本核对、送检交接登记和互签字制度,以保证标本的可追溯性;12、标本和申请单应有两套各自独立的标记,接收标本、取材时实行“双核对”。

病理科标本核对和交接制度病理科登记人员在接收标本时,必须仔细检查送检标本和申请单上所填写的内容,与送检人员一起严格核查,合格后才可签收;并根据标本的类型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医院手术室病理标本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室病理标本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室病理标本管理制度
1、手术标本在手术室期间由手术室护士负责处理,护士应严格执行标本查对及登记制度,严防标本丢失。

2、用专用标本袋存放,标示清楚,注明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别、标本名称、数量、取材部位、留取时间及手术医生;如有多个标本,需随时做好标记,防止弄错部位,对于不用送检的标本,按病理性废物处理。

3、普通标本袋内装入10%甲醛溶液(溶液要没过标本),使用前必须仔细核对固定液再倒入,标本袋封口后放入专用存放柜内,加锁管理。

4、设立标本交接登记本,填写准确,做到项目齐全、字迹工整,交接双方签字。

5、术中切取的标本经手术医生、器械护士、巡回护士核对后,由手术医生将标本给患者家属或委托人确认,术后巡回护士再将标本、申请单一同送到病理暂存处固定标本,在标本登记本上登记、签名。

每日由病理科工作人员全面核对手术标本、病理申请单、标本登记本无误后签字交接。

6、感染性疾病的标本应双层双封口密闭存放、交接。

7、若手术中标本需做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时,手术医师必须按要求填写冰冻病理申请,并提前一天通知病理科,巡回护士应立即将标本放入标本袋中,在袋外标签上注明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别、标本名称、数量、取材部位、留取时间及手术医生,在快速冰冻交接
登记本上登记齐全,面交导诊护士并签字确认,立即送检并与病理科做好交接签字确认。

8、标本运送途中,应密闭、稳当,防止标本混淆,遇到意外情况,要及时向护士长和病理科主任汇报。

9、标本送至病理科,由导诊护士与病理科接受人员逐一核对,共同查对标本、申请单、登记本,做好三查对并在交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病理标本交接的规章制度

病理标本交接的规章制度

病理标本交接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理标本交接流程,保障患者隐私安全,提高病理标本处理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病理科室的病理标本交接工作。

第三条病理标本交接应遵循医德医风、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病理科室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标本的取样、处理和交接工作,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范和要求执行。

第五条病理科室应制定详细的标本交接流程,并不断完善并提高标本处理质量。

第六条病理科室的负责人应充分重视病理标本交接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第七条医院应对病理科室的标本交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八条病理科室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严禁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病理标本交接的流程及要求第九条病理标本交接应在医生开具标本申请单后,进行取样工作。

第十条标本取材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确保标本的无菌性。

第十一条标本取材要仔细审核患者信息,防止混淆和错误。

第十二条取样过程中,必须在标本上做好标记,确保标本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病理标本应及时送交病理科室,避免标本的变质和损坏。

第十四条病理科室应及时对标本进行处理,并按照医嘱完成检测工作。

第十五条检测结果应及时向医生反馈,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

第十六条标本检测完成后,应按照规定进行标本清理工作,确保标本的处置安全。

第十七条对于可能携带传染病的标本,应特别加强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第三章病理标本交接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八条医院应为病理科室配备专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第十九条病理科室的负责人应全面了解标本交接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条标本交接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操作失误和疏忽。

第二十一条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并做出处理。

第四章病理标本交接的监督和检查第二十二条医院应设立病理标本交接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病理标本交接工作。

病理质控中的核对与双签字制度

病理质控中的核对与双签字制度
面力学状态 的初步超声研究 【JJ.中华超声影像学杂志,2008,17(8):
681-684.
(收稿 日期 :2012—02—28)
病 理质 控 中的核 对 与双 签 字 制 度
白金 梅
(垣曲县人 民医院,山西 垣 曲 043700)
【摘 要 】病理诊 断是 临床 医疗活动 中的最后诊 断 ,对患者 标本人签字 、收标本人签字 。病理科接受标本人核对 申请单和
[4】 Hdlander M,Bots ML,Del Sol AI,et a1.Carotid plaques increase the
risk of stroke an d subtypes of cerebral infarction in asymptomatic elderly
t he r otter dam study[J].Circulation,2002,105:2872-2877. f5] 岳文胜 ,尹立雪 ,王珊 ,等 .孤立性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 内膜 长轴 切
1.1 病理科存在 的问题 随着 国民素 质的提高 ,人们对 所 需 要 的块 数 。
病理的认识 越来 越深 入 ,临床对病理 的要求越来越高 。而有些
1.2.3 技术 员做好病 理切片与病 理 申请单 及取材记 录单
单位尤其是基层 单位 的病 理科 管理制度不完善 ,登记不详 ,分 核对无误后交给病理医师时实行 双签字 。建 立病理切 解与纠纷 。在我 国现行法律下 病理医师收到的病理切 片就是 自己所取的病理组织块 的全部 。
实行举证倒 置 ,如果资 料不完善对 医疗行业非常 不利 ,容易产
1.2.4 病理医师发完诊断报告后返送病理切片到技术员 ,
生医疗 事故及 医疗 纠纷。近年 因病 理误诊 ,导致临床误治 的事 技术员烤 干切片后 ,连 同蜡块 等资料送往 档案室 ,和档案 管理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六篇)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六篇)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一、医嘱查对制度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实。

(一)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各班应查对医嘱。

输入电脑或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尚未取消医嘱本的,每班查对新医嘱,每周总查对一次)。

(三)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执行。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一)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三查指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八对指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及质量和有效期。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

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四)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

阴性者方可使用。

(五)发药和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一)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所佩带的腕带、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及原始血型。

2、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在医嘱上写上采血者的姓名、采血时间,必须有双签名,并由护士亲自送达检验科。

4、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5、抽血时对化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二)输血查对制度1、输血前病人查对。

须有两名医护人员核对病历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2、输血前用物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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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一)病理科值班技术人员同时验收活体组织申请单和送检的标本。

(二)认真核对每例申请单与送检标本及其标志(标本袋上标明的患者姓名、送检单位和送检日期等)是否一致;对于送检的微小标本,必须认真核对送检容器内或在滤纸上是否有组织及其数量。

发现疑问时,应立即向送检方提出,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情况。

(三)认真检查标本的标志是否牢附与放置标本的容器(标本袋)上。

(四)认真查阅申请单的各项目是否填写清楚,包括患者基本情况和临床情况(包括即往病理学检查情况和临床诊断)。

(五)接受标本工作人员,在申请单上详细记录患者或患方有关人员的明确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以便必要时进行联系,并有助与随访患者。

(六)下列情形可不予接收:
(1)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
(2)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3)标本上无有关患者姓名、科室等标志;
(4)申请单内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
(5)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6)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
(7)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作切片;
(8)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标准性的情况。

病理报告单的交接制度
(一)病理科自接受送检标本至签发该病例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为5个工作日。

临床服务中心人员与病理科工作人员办理住院患者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交接手续时,应在病理登记本上该患者相应栏目中履行签收手续,并由临床服务中心交至相应科室。

(二)门诊患者的病理报告,一般由病人或家属来病理科自取,领取报告时,病理科技术人员应确信准确无误后,交至患者或家属手中。

因故不能来取或院外患者,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我科可以办理邮寄。

(三)病理科已发出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被遗失时,一般不予补发;必要时,经病理科主任同意后,可以抄件形式补发,注明情况并履行签收手续。

病理报告的审核制度
(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是关于疾病诊断的重要医学文书,发生医疗争议时,相关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具有法律意义。

为保证病理报告的准确性、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二)初检病理医师应认真阅读申请单提供的各项资料,认真阅读活检记录中关于标本巨检的描述,全面细致地阅片,提出初诊意见,送交主检病理医师复查。

(三)主检病理医师应根据常规切片的镜下观察,结合标本巨检相关技术检查结果及初检病理医师意见,补充或订正诊断结果。

做出病理学诊断或提出诊断意见,并亲笔签名。

(四)对诊断有异议的病例,主检病理医师应先组织科内进行会诊,必要时约见患者及相关人员,了解病情,说明病理学诊断的疑难情况或延期签发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原因,必要时请上级医院会诊。

(五)各方会诊意见不一、难以明确诊断时,主检医师可参考会诊意见酌情诊断,或在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中将各方会诊意见列出,供临床医师参考。

病理切片借阅需知
申请借片的患方人员必须:
1、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由病理科保留复印件。

2、填写借片申请单并签字。

3、支付押金(归还切片时退还),逾期不退换着将不退押金。

4、尖出切片如有破坏、丢失,按规定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病理标本送检注意事项
欢迎您到病理科来,我们将热诚为您服务。

敬请注意:
1、送检标本需贴有标记(填写清楚姓名、年龄、性别、住院门诊号等)
2、送检单保持平整、洁净。

3、送检时请先自行登记,标本及送检单经我科人员签收后方可离去。

4、病理报告发出时间(收标本之日起计)
切片会诊—小时内
快速石蜡切片—小时内
常规活检第三个工作日下午(节假顺延)。

病理科诊断工作制度
1、诊断医师应认真核对切片号,切片数及申请单所填写送检的组织数是否相
符,不符者应立即与技术室取得联系。

2、在阅片发现存在制片质量问题,及时反馈给技术室,以便纠正。

若制片质
量不佳影响诊断时,应要求技术室重新制片。

3、严格执行诊断医师的准入制度,按规范执行诊断医师独立签名、签发报告
权。

4、对疑难病例科内首先组织会诊读片。

需送外院会诊或参加读片的病例由负
责诊断医师复核同意后可送出。

5、所有病理诊断书应由诊断医师亲笔签名。

在签发前,应仔细核对,以防错
漏。

6、病理医师一律不得签发假诊断报告。

如遇诊断书遗失等特殊原因,经主任
同意后方可“抄件”形式补发。

7、按规定时间发送诊断报告书。

若遇重取、深切、脱钙、特殊检查时,不能
如期发出报告、诊断医师应签发“延缓病理诊断报告通知单”。

8、病理诊断书应由专人送至各科室,由该科正式工作人员签收。

病理科巨检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若发现标本与申请单不符,立即与有关科室联系;标本已干
涸或腐败等不符合要求者,应一律退回或在申请单上注明。

2、送检标本采用10%中性福尔马林液固定,固定液不少与标本体积的4-5倍。

实质
大体标本应剖开固定;肺标本要从气管内注射福尔马林固定等。

3、标本由固定人员签收,或当日记录者签收。

4、巨检医师取材必须按规范操作,认真查对标本,技术员记录及查对标本组织号码
及块数,取材后技术员和医师应签名并注明日期。

病理科技术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技术室各项操作规程及查对制度,切片完成后交付医师时,做好验收记
录。

2、各种试剂、染液的配制,应严格按操作常规进行,浓度正确,贴上统一标签,注
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

3、组织脱水剂量要保证浓度及质量,要定期测定、定期更换。

建立技术室工作记录,
记录试剂的配制,浓度的测定、试剂的更换日期,各种试剂的消耗量,一起设备进行运行及维修,制片质量及自我评价。

4、贵重仪器设备专人保管,每次制片后做好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

5、乙醇、丙酮、二甲苯等易爆化学试剂避光存放,专人保管。

病理科工作制度
一、活体组织标本应用固定液固定,注明科别、床号及姓名。

二、送检脏器和较大的标本,不要切开和翻转,对较小病灶加以标记。

做病理冰冻切
片时一般应在前一日与病理科联系。

三、各科室需要检查癌细胞的分泌物、穿刺标本涂片阳性者要妥善保管。

活检标本保
存1周左右,尸检标本保存半年。

蜡块以及科研教学有价值的标本均应分类整理,妥善保管。

病理切片应编号长期保存。

四、尸检必须有批准手续,尸检范围按照批示执行,一般在死亡二小时后进行,尸检
态度要严肃。

尸检时经治医生必须到场。

尸检后将尸体外形修复完整。

五、活检诊断报告应于3-7日内报告(疑难诊断除外);冰冻切片诊断须在30分钟内
发出。

所有诊断均应留副页存档。

六、院内外借片,需办理登记手续。

七、执行岗位责任制,科内成员分工协作,共同完成科室工作。

八、严格病理科查对制度:
(一)收集标本时:查对病室、姓名、编号、标本、固定液、缴费等。

(二)切取组织时:查对标本瓶上的名字是否与检验单上的名字一样;查对标本瓶上编号是否与检验单上的编号一致;查对申请单上的组织块数是否与组织瓶
中的块数一致;查对切取组织块数是否与记录一致。

(三)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有否特染、切片的数量及质量。

(四)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五)发报告时:查对单位、科室、有无漏帐。

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
病理档案管理是疾病资料保存、收集、临床教学和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整的病理档案资料为临床疾病的诊治与科研提供物质基础。

根据国家医疗文书档案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病理档案管理制度。

1、病理学常规活检、术中冰冻、细胞病理学检查和尸检等的文字资料(含电子信息
资料)、非文字资料(蜡块、切片等)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均为有价值的医学资料,需长期保存。

病理科应制定严格管理和借阅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2、文字资料按顺序、按年份装订成册,并摆放与相应的档案柜内,以便查阅;切片、
蜡块按顺序、按年份摆放与相应的切片柜、蜡块柜内,以便查阅。

3、档案室管理员及时将每天的切片和蜡块归档,如发现有缺失或损坏,应督促相关
人员及时补充。

4、病理科档案室未经科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翻阅档案。

(1)病人及家属借阅切片,需经医院医务处审核并开具借阅证明,并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由病理科保存)、填写借片申请单并签名、
支付规定的借片押金后,方可办理借出手续。

(2)借用的切片应妥善保存,必须在一周内归还,特殊情况可延期一周,逾期退还中不归还者将不退押金;借用的切片若有破损、丢失,应按规定支付赔偿
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3)蜡块是无法复制的病理学检查资料,属于诊断病理学的重要基础档案,原则
上不外借;必要时,可要求切白片。

(4)细胞学涂片为唯一存档依据,原则上一律不予外借。

如确需借阅,须数倍交纳押金,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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