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关于履行期限的确定精编
合同履行期限和安排
合同履行期限和安排
协议书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个人/公司名称)
地址:(个人/公司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就合同履行期限和安排进行讨论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履行期限
1.1 本协议的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具体日期)止。
1.2 若甲方或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应提前(提前天数)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后方可延期履行。
二、合同履行安排
2.1 甲方应在合同履行开始前(具体日期)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合同履行顺利进行。
2.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履行合同义务,并保证交付的产品/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2.3 如有需要,甲乙双方应及时开展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
三、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3.1 若甲方或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2 甲方和乙方应本着善意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任何争议。
若协商不成,可提交所在地法院进行解决。
四、其他条款
4.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终止应经甲方和乙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应的协议文件。
4.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有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合同期限的法定及约定规定
合同期限的法定及约定规定一、引言合同是现代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它规范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期限作为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合同的履行和终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合同期限的法定规定和约定规定,以期对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的约定上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参考。
二、法定规定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合同期限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由法律规定。
对于法律规定的合同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固定期限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履行的合同。
例如,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都属于固定期限合同。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合同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2. 无固定期限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在不确定的时间内履行的合同。
例如,房屋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都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或者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
3. 定期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定期合同是指在一定时间内重复履行的合同。
例如,订立定期供货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每年供货一次,合同期限为多年。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每次履行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三、约定规定除了法定规定的合同期限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约定合同的期限。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约定规定:1. 长期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期限为长期,即没有明确的终止日期。
这种约定适用于长期合作关系的当事人,如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合作合同。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和终止条件。
2. 短期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期限为短期,即在一定的时间内履行完毕。
这种约定适用于一次性的交易或者临时性的合作关系。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合同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3. 自动续约: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在到期之前自动续约,即合同期限到期后,合同将自动延续一段时间。
工程合同的履行期限怎么定
工程合同的履行期限怎么定引言工程合同是承建方与发包方之间就完成某项建设工程而订立的法律协议。
其中,履行期限作为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直接关系到工程进度的管理和双方的责任划分。
因此,合理确定合同履行期限显得尤为重要。
工程合同履行期限范本第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终止。
第二条:工程开工日期以发包方提供场地并满足施工条件之日起计算,具体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迟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
第三条:工程竣工日期为自开工日期起的第[具体天数]天,除非遇有不可抗力因素或双方书面同意调整的情况。
第四条: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履约期限进行调整:1. 设计变更或技术要求调整;2.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程暂停;3. 法律、法规变化或政府行为影响工程进度;4.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顺延工期的特殊情况。
第五条:调整后的履约期限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六条:若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发包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并对承包方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分析与讨论从上述范本可以看出,履行期限的设定应基于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
以下是几个关键点的分析:1. 明确起始和结束时间:合同中应明确指出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日期,这有助于双方对整个项目的时间框架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2. 考虑前期准备工作:开工日期的确定应考虑到前期的准备工作,如场地准备、材料采购等,确保工程能够顺利启动。
3. 合理设定工期:工程的竣工日期应根据工程量和施工能力合理设定,既要保证工程质量,也要避免无故延长工期。
4. 预留应对风险的空间:在合同中预留一定的弹性空间,以便在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时能够及时调整履约期限。
5. 违约责任的约定:明确因延期造成的违约责任,既包括经济赔偿,也包括相应的法律后果。
结语。
合同年限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金融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合同年限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权利义务有效期限的规定。
合同年限的设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年限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便于当事人理解和执行。
第五条合同年限的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年限的设定第六条合同年限的设定,应当根据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市场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七条下列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年限:(一)合同标的物交付期限的约定;(二)合同履行期限的约定;(三)合同终止期限的约定;(四)合同权利义务转移期限的约定;(五)其他需要约定期限的合同事项。
第八条合同年限的约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明确具体,便于当事人理解和执行;(二)合理合法,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公平公正,兼顾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四)符合交易习惯和市场规律。
第三章合同年限的变更第九条合同年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年限。
第十条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年限,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协商一致;(二)变更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变更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四)变更内容不得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年限,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四章合同年限的终止第十二条合同年限在以下情形下终止:(一)合同履行完毕;(二)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三)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四)合同解除;(五)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三条合同年限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返还标的物;(二)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三)处理合同终止后的善后事宜;(四)遵守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五)履行合同终止后的其他义务。
合同管理办法细则:合同履行期限的计算与延期要求
合同管理办法细则:合同履行期限的计算与延期要求引言:合同作为商务活动中的重要法律文书,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有效履行是商业合作的基础,因此合同履行期限的计算与延期要求的规定是合同管理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就合同履行期限以及合同延期的相关要求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企业合同管理提供参考。
一、合同履行期限的计算方法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合同所规定的完成合同义务的最后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的计算方法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计算方法。
1. 自然日计算法自然日计算法是指以合同签订日为起始日,按照日历上的所有日期计算,直至期限届满。
例如,合同的履行期限为10个自然日,则从合同签订日开始,经过10个连续的日历日期,便是履行期限届满日。
2. 工作日计算法工作日计算法是指以合同签订日为起始日,按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计算履行期限。
如果在计算期限的过程中遇到非工作日(如法定节假日),则将该日排除在外。
例如,合同的履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合同签订日为周一,则履行期限届满日为下周的周一。
3. 自然日与工作日相结合的计算法有些合同条款可能将自然日与工作日结合起来计算履行期限。
例如,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为10个工作日,但如果期限内遇到2个连续的工作日是法定节假日,那么履行期限将自动延长至连续两个工作日之后。
二、合同延期要求的规定1. 书面通知要求一般情况下,合同延期要求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通知中应明确说明延期的原因、延期的时间和延期后的履行期限等内容。
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达成一致后,书面确认延期协议,并保留相应的书面记录。
2. 合理延期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提出合理的延期要求。
合理延期要求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可抗力、意外情况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当事人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3. 对方同意延期合同延期要求需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当事人应在协商时充分考虑对方的利益,积极寻求共识,并确保书面记录中明确对方的同意。
合同履行时间和期限
合同履行时间和期限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达成,并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执行: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1. 本合同的履行时间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至合同终止或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完毕。
2. 双方可协商一致对合同履行时间进行调整,应以书面形式对任何修改达成一致。
第三条合同期限1. 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期限】,自合同履行时间开始计算。
2. 若乙方需要延长合同期限,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长。
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延长合同期限。
第四条履行要求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期限履行合同,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 若乙方无法按时履行合同,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履行。
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延迟履行。
3.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进展情况的报告,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
4. 乙方应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时间和期限履行合同。
乙方未按时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 若乙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除非经甲方同意延迟履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终止合同1. 双方一致同意在以下情况下可终止本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义务或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另行协商处理未履行完毕的事项,并对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予以确认和结算。
第七条争议解决1. 对于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合同备案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各方各持一份原件。
法律文书未指定履行期限时如何确定履行期限问题的法律规定
法律文书未指定履行期限时如何确定履行期限问题的法律规定篇一:合同履行期限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问题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
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作了如下规定: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1、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
三、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
四、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履行期限的法律规定
履行期限的法律规定一、引言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完成合同义务的时间限制。
合同履行期限的确定对于确保合同履行顺利、维护当事人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探讨履行期限的法律规定。
二、法律规定1. 民法总则关于履行期限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七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履行期限。
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期限,根据交易性质或者约定的方式、时间、地点,一方应当在对方提供相应条件的当日或者其他合理期限内履行。
2. 合同法关于履行期限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义务的,迟延方应当支付对方因此向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
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方应当支付因迟延履行损失的赔偿。
三、履行期限的补充规定除了以上法律的基本规定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履行期限补充规定,如下所示:1. 异地交易的履行期限对于存在异地交易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通知、提货、交付等事项。
如果没有约定期限,应当及时完成。
2. 包装和运输时间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包装、运输时间作出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包装、交付等事项。
3. 生产周期的约定在涉及生产周期的合同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当事人可根据生产需要约定生产周期。
如果没有约定,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完成。
四、履行期限的变更与延展除了法律对履行期限的基本规定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等方式来调整履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
协商一致后,履行期限将依照变更后的约定进行。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履行期限进行延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书面形式是约束当事人的重要形式。
合同履行的法定期限
合同履行的法定期限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7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明确合同履行的法定期限,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履行的期限1.1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具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本合同所约定的履行义务全部完成之日终止。
1.2 本合同履行期限可根据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调整,但调整后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第二条履行期限的延长与减少2.1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合同履行期限延长的,甲方应在该情况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履行期限缩短的,甲方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确认。
2.3 甲乙双方同意,无论因何原因导致合同履行期限的延长或减少,其引起的合同履行义务调整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三条履行义务的分期3.1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具体业务的需要,约定合同履行的分期,每一分期均应明确约定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相应的履行义务。
3.2 若甲乙双方约定了合同履行的分期,各分期的履行期限以及履行顺序应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并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顺序执行。
3.3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分期履行不可实现的,甲乙双方应妥善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续履行义务的期限。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若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4.2 若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免除或减轻违约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与解除5.1 本合同自双方通过书面形式签署,并在签署后【合同生效时间】生效。
合同中的合同履行期限与延期规定
合同中的合同履行期限与延期规定一、引言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就特定事项达成的意思表示,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在合同中,合同履行期限与延期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它们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有效性与双方权益的实现。
本文将详细探讨合同履行期限与延期规定的相关问题。
二、合同履行期限的设定1. 合同履行期限的定义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双方履行义务的时间期限,即约定的合同完成日期。
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当就合同履行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2. 设定合同履行期限的原则(1)合理性原则:合同履行期限应当合理、符合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的结果,不能过短或过长。
(2)确定性原则:合同履行期限应当明确具体,双方对履行日期应有一致的认知,以避免潜在的争议。
(3)法律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合同履行期限的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依法进行设定。
三、合同履行期限延期规定1. 延期的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并非是不可变更的,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特殊情况,因此需要建立一定的延期规定,以应对各种情况的发生。
当履行期限到期时,如果双方同意延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来达成一致。
2. 延期的法律依据(1)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据“同等条件下一般办理”的原则,一致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期限。
(2)特殊法律条款:在特定行业或特殊情况下,还有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规定了合同履行期限的延期规定,例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
四、延期规定的合同履行条款1. 双方协商延期在合同中可以设定一些弹性条款,使双方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延期履行合同。
例如,可以约定:“当受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一方的原因影响,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达成书面延期协议。
”2. 延期的程序和要求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延期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书面申请、双方同意的方式等。
为确保合同履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双方应当共同遵守合同约定的延期程序。
建筑工程的履行期限规定
建筑工程的履行期限规定一、引言建筑工程的履行期限规定是指在建筑合同中关于工程完成的时间要求和约定。
对于建筑工程项目而言,履行期限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到工程进度、施工周期和参与方之间的权益。
本文将从履行期限的定义、规定的内容、履行期限的计算和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履行期限的定义建筑工程的履行期限是指在建筑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开始和完成的期限。
履行期限的确定是建筑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进度和商业利益。
三、履行期限的规定内容建筑工程的履行期限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期起止时间:约定工程的具体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以确保工程的合理进度。
2. 工期延误的处理:约定对于因不可抗力、业主原因或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处理方式。
3. 工期计算方法:约定工程工期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日历日、工作日或其他方式。
4. 工期保证金:约定工期保证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四、履行期限的计算建筑工程的履行期限一般根据约定的工期计算。
工期的计算可以采用日历日或工作日的方式,具体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合同的约定而定。
在计算履行期限时,应考虑到施工活动的实际情况,如季节变化、交通状况等。
五、履行期限的责任和违约责任1. 委托人责任:委托人应按时提供施工场地、图纸设计等必要条件,以确保工期的合理安排。
2. 承包商责任:承包商应按照履行期限规定的要求,合理组织施工活动,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3. 迟延履行责任:若承包商未能按时完成工程,应承担迟延履行责任,包括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六、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建筑工程履行期限规定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以下是一个案例分析:在某个建筑工程项目中,委托人和承包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期为365天,并约定了每日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
然而,由于承包商的迟延施工,导致工期超过了约定的履行期限。
根据约定,承包商需要支付违约金,并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七、结论建筑工程的履行期限规定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参与方的权益保护非常重要。
合同履行期限的相关规定.doc
合同履行期限的相关规定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
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法》第61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就是指一份合同在什么时候需要进行履行,这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
我国法律当中对合同履行期限做出了相关规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合同履行期限有哪些规定吧。
《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作了如下规定: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1、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
三、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
四、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相关知识:合同履行的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
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
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合同的履行原则法条精编
合同的履行原则法条精编第一、民法总则第十九条:民事主体行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债务。
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按照债务的性质和合同的性质,履行债务。
第三、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
期限不明确或者不足以明确债务履行的时间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
第四、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债务人履行债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履行的内容符合约定或者合同的性质;(二)履行的方式符合约定、合同的性质,或者符合债权人的合理要求。
第五、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合同后,有权要求债权人提供相应的书面或者其他凭据,证明债务已经履行。
第六、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按照约定或者合同的性质履行债务。
第七、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可以约定检验的程序和方法。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行业惯例或者合同的性质决定。
第八、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可以约定违约金。
如果债务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
第九、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支付预付款的利息或者提供担保财产的收益。
第十、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当事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当事人可以在与第三人请求其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请求赔偿损失。
第十一、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合同留有余地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变动的情况变更合同约定,但是双方约定或者合同性质不适合变更的除外。
第十二、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当事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上是合同的履行原则的法条精编,涵盖了合同的履行义务、履行方式、履行期限、检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合同法下的履行期限规定
合同法下的履行期限规定一、引言在合同法中,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履行义务的期限。
履行期限的规定对于合同的有效履行和双方权益的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重点探讨合同法下的履行期限规定,包括履行期限的约定、履行期限的计算、履行期限的延长与缩短等方面。
二、履行期限的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可以是具体的日期或者一定的时间期限。
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在2022年1月1日前履行完毕某项义务,或者约定在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履行完毕某项义务。
三、履行期限的计算1. 自然日计算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履行期限一般采用自然日计算法。
自然日计算法是指从履行期限开始的第二天开始计算,直至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
例如,合同约定在2022年1月1日前履行完毕某项义务,那么履行期限从2022年1月2日开始计算,直至2022年1月1日结束。
2. 工作日计算法在某些情况下,合同的履行期限可以采用工作日计算法。
工作日计算法是指将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排除在外,只计算工作日的期限。
例如,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某项义务,那么履行期限将根据实际工作日进行计算。
四、履行期限的延长与缩短1. 履行期限的延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并书面约定延长履行期限。
延长履行期限的约定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经过双方当事人的明确同意。
延长履行期限的书面协议应当明确约定延长的期限和理由。
2. 履行期限的缩短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协商一致并书面约定缩短履行期限。
缩短履行期限的约定同样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经过双方当事人的明确同意。
缩短履行期限的书面协议应当明确约定缩短的期限和理由。
五、履行期限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
约定履行期限的计算方法
约定履行期限的计算方法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约定履行期限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条款。
它规定了合同双方在何时应当履行各自的义务,是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探讨约定履行期限的计算方法。
一、自然日计算法自然日计算法是约定履行期限最为常见的一种计算方法。
根据自然日计算法,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算起,连续计算包括所有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在计算期限时,一天被计算为24小时。
例如,某合同约定了一个自然日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履行期限为30天。
根据自然日计算法,履行期限的截止日期是2021年1月31日。
二、工作日计算法有些合同规定履行期限只计算工作日,这种计算方法被称为工作日计算法。
根据工作日计算法,合同期限只计算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例如,某合同约定了一个工作日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履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
如果在2021年1月1日之后有2天是休息日,那么根据工作日计算法,履行期限的截止日期是2021年1月8日。
三、合同约定特殊计算方法除了自然日计算法和工作日计算法,合同双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特殊的计算方法。
例如,某合同约定了“以航班起飞时间为准”的履行期限。
在这种情况下,履行期限的计算以航班起飞时间作为起点,符合约定的特殊计算要求。
四、履行期限的延长和缩短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对履行期限进行延长或缩短。
延长履行期限需要合同双方书面确认,并在合同期限到期前达成一致。
缩短履行期限则可以通过双方口头或书面约定的方式进行。
五、履行期限的重要性及其影响约定履行期限对于合同的有效执行至关重要。
一方面,履行期限的明确约定可以帮助双方当事人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履行准备;另一方面,它也是衡量合同是否得到有效履行的重要标准之一。
如果一方无法按照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合同的约定,对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与延期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与延期条款一、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双方订立的合同,以下是合同履行期限的相关条款:1.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持续有效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时间。
1.2 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默认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完成、付款等行为完成之日。
1.3 双方同意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尽全力履行合同内容。
二、合同履行的延期条款考虑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遭遇不可抗力、特殊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双方达成以下延期条款:2.1 如遭遇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洪水、战争等)造成的无法履行或推迟履行合同的情况,受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的范围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受影响方的合同履行期限应相应延长。
2.2 出现非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的,受影响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原因,并在合理范围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在双方商定的延期期限内,受影响方的合同履行期限应相应延长。
2.3 在合同履行期限延长的情况下,双方应按照已订立的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其他义务。
2.4 若延期期限超过双方所能容忍的范围或无法再履行合同的情况,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并按照已订立的合同约定处理解除合同后的权益和责任。
三、其他条款3.1 双方应遵守合同履行期限的约定,不得擅自延期或中途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2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双方若需进行任何有关合同履行期限的调整或变更,应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
3.3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上述内容即为本合同履行期限与延期条款,双方应根据任务名称要求的内容准确填写合同,并在签署前仔细阅读、理解并同意合同中的所有条款。
合同中的合同执行和履行期限
合同中的合同执行和履行期限一、合同执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7条规定,合同的执行期间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和当事人的约定确定。
执行期间是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当事人履行各自义务的期限。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合同的执行期间为自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具体期限为___年/月/日至___年/月/日。
若在合同执行期间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原因。
在合同执行期间内,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和商业道德,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履行期限:1. 工程合同履行期限:若本合同为工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程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合同履行的时间要求。
本次工程合同要求在___年/月/日开始履行,至___年/月/日结束。
如工期延误,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在延误发生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书面解释,并协商解决。
2. 销售合同履行期限:若本合同为销售合同,合同履行期限可根据商品交付的时间要求进行约定。
本次销售合同要求在___年/月/日前完成交付,并收到对应货款。
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3.劳动合同履行期限:若本合同为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履行期限可根据劳动合同双方的约定进行具体确定。
本次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限为___年/月/日起至___年/月/日止。
如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履行,一方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4.租赁合同履行期限:若本合同为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在租赁合同中通常会约定明确的履行期限。
本次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为___年/月/日至___年/月/日。
如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一方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的完成合同义务的时间期限。
在合同中,合同履行期限是一个重要的约束双方行为的规定,对于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和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履行期限的确定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合同的性质、合同内容的复杂程度、合同交付的方式、合同双方的能力等。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履行期限应合理、明确,并能够在合同签订时就确定下来。
合同履行期限的确定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规定。
如果合同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履行一般应当在合同成立之日起履行,但是对于需要支付货款的合同,应当在交付货物后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的过期,会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
如果一方未能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义务,或者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同时,合同履行期限的过期也可能导致合同解除或者产生其他的法律后果。
在合同履行期限即将到来时,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口头方式约定是否延长履行期限。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由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机构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同时,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双方还可以进行协商,以确定合同的履
行方式,如合同的交付方式、支付方式等。
总之,合同履行期限的确定是保障合同有效履行和维护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合同的性质和内容,确定合理、明确的履行期限,并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积极协商,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合同履行的期限与方式
合同履行的期限与方式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就以下事宜达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合同:一、合同履行期限1. 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后的[合同履行期限]内,如无特殊约定,即[具体日期]。
2. 若履行期限为以工作日计算的,如遇法定节假日,将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工作日进行履行。
二、履行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提供的服务或商品]。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或报酬给甲方。
3. 甲方与乙方可约定合适的履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a. 线下支付:乙方通过现金、转账等方式将费用支付给甲方;b. 线上支付:乙方通过电子支付平台将费用支付给甲方;c. 分期支付:乙方根据履行进度,分期支付费用;d. 第三方担保:乙方与甲方约定由第三方担保支付费用;e. 其他约定的履行方式。
三、违约责任1.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2. 违约方应在接到守约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七日内补救违约行为,并承担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3. 如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且不可弥补,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有任何本合同外的修改或补充,双方应签署书面协议,以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签字:日期:日期:。
合同中的履行时间
合同中的履行时间合同履行时间是合同中一个重要的约定条款,用以约定合同双方在何时开始履行合同义务和完成履行。
履行时间的明确约定对于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就合同中履行时间的相关问题进行论述。
一、履行时间的约定方式在合同中,关于履行时间的约定方式可以是具体的日期、某个事件发生后的时间段或者某个事件发生后的具体日期。
具体的日期约定如“本合同自(日期)起生效”;事件发生后时间段约定如“自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天/周/月)内”;事件发生后具体日期约定如“自甲方交付乙方商品之日起7天内”。
在约定履行时间时,应遵循合同自由原则,并兼顾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协商意愿。
二、履行时间的计算方法履行时间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天数计算和工作日计算两种。
1. 天数计算方法天数计算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时间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之间的天数来计算。
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的计算一般以公历年、月、日为基准,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如约定合同履行时间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履行时间为365天。
2. 工作日计算方法工作日计算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时间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之间的工作日数量来计算。
工作日是指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之外的正常工作日。
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时间时,可将工作日的计算标准明确列举,如“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工作日”。
该计算方法适用于一些强调按照工作日计算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合同等。
三、履行时间的重要性合同中关于履行时间的约定对于双方的合同权益、交易安排和风险分担具有直接的影响和重要的作用。
合同中的明确履行时间能够规范合同履行进程,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
1. 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合同约定的履行时间是双方在合同中自愿约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并可以作为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的依据。
一旦合同约定的履行时间到期,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 履行义务的明确合同中准确约定的履行时间可以明确双方的履行义务和标准,帮助双方在约定的履行时间内做好准备工作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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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关于履行期限的
确定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一)案情介绍
1994年3月4日,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
合同规定:被告B公司应供应原告A公司热轧低炭钢板5000吨;每吨4000元,总价款2000万元;产地:俄罗斯;交货时间及数量栏内写明“1994年7月5日前到天津港报关、商检后交货”;交货地点、方式栏内写明“中国货运总公司西安公司石家街仓库,西安车站20l专线”,被告负担国内运输责任及费用,如国内运输出现货物丢失现象,原告应在20日内提出索赔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原告向被告交付定金600万元,货到天津港商检后由原告支付所余货款;违约责任:(1)货到后原告不得退货,否则不退定金。
(2)货不能于7月5日按时到天津港,被告向原告按定金以日息1‰计赔偿。
合同有效期限为1994年5月19日到1994年8月30日。
合同签订后,原告于1994年5月22日将定金600万元交给了被告。
后因台风等原因,被告的货物未在7月5日前到天津港。
至同年7月25日,被告的货物运抵天津港。
同年8月4日,首批货物运抵石家街仓库。
同年8月5日,原告以被告未按期将货物运抵天津港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被告拒绝。
同年8月24日,被告将货物全部运抵西安石家街仓库。
同年8月25日,商检部门出具商检合格的产品检证书。
同年8月28日,被告三次通知原告货物已全部运抵石家街仓库,要求被告于5日内付清其余货款,并附有铁路运输货票、铁路货物运单、海运提单和商检证书的复印件。
同日,原告通知被告合同不再履行,原告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至同年8
月30日,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原告拒付货款,拒收货物,致合同未能按约履行。
同年8月31日,原告向陕西省某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诉请被告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被告答辩并反诉称:货物迟延到港是因台风等不可抗力所致。
7月5日是到港时间,不是交货时间。
被告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原告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接收货物,并赔偿被告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对本案的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规定的“1994年7月5日前到天津港报关、商检后交货”,应为合同的履行期限。
合同约定被告的货物不能在7月5日按时到港,则被告向原告按定金以日息1%o计赔偿数额,可见当事人已经预见到可能迟延到港而制定了罚则,被告的货物迟延到港已构成对履行期限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不过,被告的货物迟延交付构不成根本性违约,不应解除合同。
第二种观点认为:从合同的内容来看,没有约定最后的交货时间是正确的,但不能因此说本案合同就没有约定交货期限,更不宜将合同有效期限认作本案合同的交货期限,应认定本案合同对交货地点的交货时间不明确。
但对此不明确的风险或责任的产生,双方均有过错,因此,损失应由双方共同分担。
第三种观点认为:1994年7月5日前到港,并不是对履行期限的规定,因此被告虽未在7月5日前将货物运至天津,但于合同有效限内将货物运至西安,应认为已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作者的观点
我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交货时间的认定问题。
一般来说,交货时间是完成货物交付的时间,交货地点是完成货物交付的地点;交货时间是到交货地点交付货物的时间,交货地点是于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地点。
可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因而确定交货时间必须与交货地点联系起来考虑。
从本案合同规定来看,交货地点栏内写的是“西安
×××”,交货时间栏内写的是“1994年7月5日前到天津港报关、商检后交货”。
如果确定7月5日是交货的最后期限(时间),那么交货地点就是天津;如果确定西安为交
货地点,交货时间就不会是7月5日。
天津与西安到底哪
个是交货地点呢我认为,从合同规定来看,交货地点应为
西安而不是天津。
主要根据在于:第一,合同明确规定货
物交货地点是西安而不是天津(合同第3条)。
第二,合同
规定“1994年7月5日前天津港报关、商检后交货”,而
不是到达天津港以后就交货。
第三,合同价金的确定以
“西安本地交货价”来确定,表明货物是以在交货地(西安)交付货物的价格来计算价金的,可见交货地点为西安。
第四,从风险来看,交货地点也是西安。
在法律上,风险与
交付是联系在一起的,我国《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我国司法实践一向认为
货物风险是从所有权移转时起转移的。
反过来说,从所有
权和风险是否转移就可以判定货物是否交付。
本案中,原
告并未采取到天津提货的方式,因此货物所有权在天津不
能转移。
同时,合同明确规定,从天津到西安的运费及风
险责任都由供方承担,也就是说,风险至少要到西安才能
转移。
由此可以断定,交货地点不是天津,而是西安。
既
然交货地点在西安,那么交货时间不是到天津港的时间而
是到西安交货的时间。
所以7月5日不是最后的交货时
间。
那么,“7月5日前”这一时间在法律上有什么意义呢我认为,当事人约定该期限并且对违反该期限的行为设定
违约责任,主要意义在于督促被告尽快将货运到,或者说
原告试图督促被告采取一些合理方法尽快将货运至天津。
这一条款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经常规定的“合同生效后
立即装运”、“尽速装运货物”或“船到后立即装运货
物”等条款一样,都是为了督促被告尽快装运货物,尽快
将货物运到,但这些规定本身并不能等同于交货时间。
被
告未能在7月5日前将货运至天津港,应根据合同第11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期限并不是交货期限,天津港
也不是交货地点,因此,供方未能在7月5日前将货运至
天津港,不构成迟延交货,不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认定本案中的被告是否构成履行迟延,关键在于确定具体的交货期限。
从合同规定来看,交货期限是不明确的。
在交货期限不明确时,两大法系大都认为应该确定出合理的时间(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1—309条),我国《合同法》第62条明确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另外,我国《民法通则》第88条也有“必要的准备时间”的相同规定。
此处所说的“必要的准备时间”与《美国统一商法典》第1—309条所称“合理时间”是相似的。
那么,根据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如何确定本案中的“合理期限”呢我认为,应考虑以下两点:(1)货到天津港以后,被告办理报关、商检等手续在正常情况下所需要花费的时间。
(2)由于要将货物从天津港运到交货地点——西安,因此,合理期限还应包括在正常情况下货物等侯运输(因我国当时铁路运力紧张)时间和运输在途时间。
在根据法律的补缺性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出合理期限以后,若被告未能在该期限内交货,则构成迟延交货,应负迟延交货的责任。
在此期限内,如被告按照诚实信用的要求,采取一切方法,抓紧办理各项手续,努力缩短从天津到西安的运输时间,最后在该合理期限内交付了货物,则虽然被告未能将货物在7月5日前将货物运至天津港,也应认为被告已按期履行了交货义务。
当然,因被告未能在7月5日前将货物运至天津港已构成违约(从性质上看应属于轻微违约而不是重大违约),应按合同条款规定承担违约金责任。
但该轻微违约不能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法定的合同解除权仅限于“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几种情况,在不构成迟延履行和根本违约时,当事人不得以单方意思任意解除合同,这也是合同的拘束力和“契约必须严守”原则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