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教育方针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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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第三阶段
“文革”期间。虽仍用毛泽东在 1957年的提法,
但实际工作中已背离了这一要求。
第四阶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199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法》:“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 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
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
人。” 至此,国家关于教育方针的规定正式成为法律, 成为法定文本,并沿用至今。
相应的能力
3、培养的人必须身心健康、具有独立的个性。 4、培养的人必须具有认识美、爱好美和创造美的 能力
(四)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提高社会
生产的一种方法,也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
一途径。
我国教育目的的实现,必须走教育与生产劳动
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道路。
第四章
教学要求:
教育目的
1.理解教育方针、教育目的、培养目标 2.了解我国教育方针的演变; 3.认识我国教育目的及素质教育的问题。
第一节 教育方针概述
一、教育方针的概念
(一)教育方针的定义
定义
教育方针是指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根据政治、
经济发展的要求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为教育
工作确定的总方向和行动指针。它是制定各项教育 政策的基本依据,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方向,是指导 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原则和行动纲领。
三、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历史的、具体 的统一
扈中平:从根本上讲,并不需要把人的个性化与人
的社会化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而是要在看到它们 对立与冲突的同时使二者在可能的条件下达到某种 历史的、具体的统一。
所谓历史的、具体的统一,就是指这种统一都是具
体历史条件下的统一,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统一。
小资料:
教学与学习方式
中国 听讲与接受 记忆与模仿 书本知识 西方 自主探究与 合作交流 理解与创造 实践活动
间接经验
直接经验
教育考试与评价制度
中国 标准化答案 书面测验 知识,技能 ,技巧 被动评价 区分排名,推动学习 西方 鼓励个人思考 论文,答辩 ,制作 参与,多样化,创新 自我反思 淡化区别,个人隐私
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
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 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 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我国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
(一)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新中国的教育方针 第一阶段
解放初至 1956 年。在改造旧的教育基础上,国家多 次提出有关教育目的,但还没有形成指导全国各级 各类学校教育的统一的教育目的。
第二阶段
1957-1966 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 题》: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 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
2、教育目的是使人Leabharlann Baidu到发展和完善。
3、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
二、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
社会本位论主张教育目的应以社会价值为中心, 应主要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来制定教育目的和建构 教育活动。代表人物:涂尔干、孔德 1、个人的一切发展依赖于社会,离开了社会的
个人是不存在的。
2、个人没有价值,不能作为教育目的。 3、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满足社会的需要。
1.教育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服务。 2.教育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3.教育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
(二)教育为人民服务
1.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宗 旨
2.教育事业必须“让人民满意”
(三)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 设者和接班人
1、培养的人应具有社会主义觉悟与道德。 2、培养的人必须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拥有
我国教育价值取向中存在的偏差 ——中西方比较
小资料:
我国教育价值取向中存在的偏差 ——中西比较
教育价值与教育观
中国
社会利益
西方
个体发展
培养精英
注重系统知识 强调稳定 计划,大纲
面向大众
关注生活经验 追求变化 跑道,共同建构
教育内容与教材
中国 学科中心 系统与规范 原理、经典的知识 繁,难,窄,旧 概念,法则,练习 注重结论,获得知识 西方 经验中心 解决问题 应用、现代化的内容 简,浅,宽,新 经验,思考,应用 关注过程,强调体验
第三节 教育目的的价值基础
一、个人本位的价值取向
个人本位论认为,人的天性是善的,不好的是人类社会;
个人的价值高于社会的价值,社会的价值在于其必须有
助于个人的发展,教育必须拒斥现实社会对人发展的不 利影响;教育目的应根据个人自身的完善和发展需要来
制定,以便使人的本性得到最完善和最理想的发展。代
表人物:卢梭、裴斯泰洛齐、福禄贝尔 1、教育目的永恒不变。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
教育的决定》:“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 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 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2年十六大报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 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 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 设者和接班人。”
(二)教育方针、教育规律、教育目的、培养目标
教育方针:时效性,阶级性,法令性
教育规律:客观性,必然性,普遍性 教育目的:是教育方针的核心部分 培养目标: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
二、教育方针的意义
教育行政部门
各级各类学校
教育工作者
三、制定教育方针的依据
政治经济制度 生产力发展状况 人的发展理论
第二节 我国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
一、我国教育方针的演变
(一)解放前的教育方针
清末,《奏定学堂章程》的 “中体西用” ,中学以忠孝为
本、以经史之学为基;西学以西方科学和艺能为主,以培养 所需实用人才。
1912年,教育部决定以“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
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为宗旨。 1915年,袁世凯时期的“爱国、尚武、崇实、法孔孟、重自 治、戒贪争、戒躁进”。 1928年,“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 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民生为目的, 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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