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移交接收办法(试行)
工程运营交接制度
工程运营交接制度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到最终的运营维护,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精准的协调和严格的管理。
在项目的不同阶段之间,如何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工作的无缝对接?答案就在于建立一套完善的工程运营交接制度。
以下是一份工程运营交接制度的范本,旨在为相关团队提供一个标准化的操作流程。
一、制度目的工程运营交接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确保工程项目在各个关键节点的顺利过渡,包括设计完成到施工开始、施工完成到运营接管等各个环节。
通过明确的交接流程和标准,减少因沟通不畅导致的误解和延误,确保项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二、交接流程1. 准备工作:在交接前,双方应完成所有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整理相关文档、检查设备状态、确认人员名单等。
2. 交接会议:召开交接会议,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的交接负责人主持,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参与。
3. 文件交接:详细列出所有需要交接的文件资料,并进行逐一核对,确保无遗漏。
4. 现场交接: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包括设备、建筑物、安全设施等,确保一切符合要求。
5. 问题记录:在交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都应记录下来,并在会议中讨论解决方案。
6. 签署确认:交接双方在所有事项确认无误后,签署交接确认书,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
三、责任划分制度中应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交接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接管方需履行的检查和确认程序。
任何违反交接制度的行为都应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四、后续跟进交接完成后,应定期进行后续跟进,以确保交接的信息和任务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对于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并采取改进措施。
五、制度更新随着工程项目实践的深入和技术的发展,交接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应定期审查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
总结:。
项目运维交接管理办法
项目运维交接管理办法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为确保项目从建设阶段平稳进入运行维护(以下简称运维)阶段,明确交接双方职责,确保运维安全、持续、稳定运行,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运维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公司本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并制定相应的规范文件。
XX承接建设并由XX承接运维的项目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下述两类项目可参照本管理制度执行:XX承接建设,甲方委托第三方承接运维的项目;甲方负责建设、甲方委托XX承接运维的项目。
2.引用标准3.术语和缩略语项目运维交接:项目建设部门在完成项目前,在约定时间内,对运维承接部门进行运维所需资料的交付、运维人员的培训及实物核对和移交等工作。
运维交接以合同为单位进行,交接过程可视实际情况分阶段多次进行。
如涉及分包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由项目建设部门负责与分包方完成交接后再向运维部门进行交接。
运维交接前,运维职能由项目建设部门负责;运维交接完成后,运维职能由运维承接部门承担。
交付方:工程项目的建设部门,其中建设项目的责任部门(主项目部门)为交付责任部门,其余为交付参与部门。
接收方:工程项目的运维部门,其中运维项目的责任部门(主项目部门)为接收责任部门,其余为接收参与部门。
运维项目:公司承接的建设项目在投运后,客户继续以合同方式委托公司进行运维的项目。
4.职责5.控制程序5.1.提前介入5.1.1.交付责任部门在建设项目系统测试、现场调试阶段前,应通知接收责任部门提前介入。
5.1.2.接收责任部门需根据交付部门提出的提前介入需求,及时安排人员,参与设计评审、测试评审、项目测试和调试及操作培训等,充分保证相关人员的参与时间,熟悉系统和操作要领,做好维护准备。
1.2.(关键控制活动)运维交接1.2.1.建设项目进入系统测试、现场调试阶段后,交付责任部门(主)项目经理启动运维交接,通知接收责任部门。
2.2.2.交付责任部门(主)项目经理协同交付参与部门和接收责任部门,编制运维交接计划。
代建中心工程管理制度
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项目(以下简称“代建项目”)工程管理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第二条为规范代建项目工程管理,贯彻国家、省代建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代建项目的接收、实施、竣工验收、移交工作和对全省代建项目建设的检查指导。
第二章接收与报建第四条代建项目的接收按《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项目移交接收办法(试行)》执行,项目接收时必须有立项前的完整资料,并填写交接清单,移交全部档案资料,办理交接手续。
在完成接收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代建办提交备案报告并存档。
未经立项批复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接收。
第五条协调、督促、检查项目管理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国土、工程施工等相关报建手续(《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应由使用单位办理的相关手续除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严禁擅自开工。
第三章工程管理第六条按照合同约定全过程监管代建项目建设实施及各参建单位的行为,检查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督促其全面完成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和安全目标,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定期巡回检查代建项目参建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和管理情况以及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登记、备案。
第八条负责检查指导全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建设工作,并做好记录、登记、备案工作。
第九条负责项目管理单位管理大纲、管理规划、管理实施方案的备案工作。
第十条负责监理单位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方案的备案工作。
第十一条督促、检查设计单位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情况,且必须严格限额设计,设计单位必须及时解决设计问题。
因设计单位失职,造成的超投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单位组织代建项目开工建设、分部验收、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管理、工程移交、质量保修及项目后评价。
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项目移交管理办法项目移交管理办法一、引言项目移交是指项目完成后将项目交给项目发起方或相关负责人的过程。
良好的项目移交管理办法能够确保项目成果完整地交付给相关人员,并为后续的项目运营和维护提供有效的支持。
本文总结了一套适用于项目移交管理的具体办法,旨在帮助项目团队更好地进行项目移交,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二、项目移交管理办法的目标1. 确保项目成果得以完整地移交给项目发起方或相关负责人员;2. 为后续的项目运营和维护提供有效的支持;3. 使项目移交过程得以规范化、标准化。
三、项目移交管理办法的步骤1. 项目移交准备阶段在项目移交准备阶段,项目发起方和相关团队应该制定项目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目标、时间安排、移交内容和方式等要素。
同时,对需要进行项目移交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能够顺利接手项目。
2. 项目移交执行阶段项目移交执行阶段是项目移交的核心阶段,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制定移交计划:根据项目需求和相关约束条件,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明确每个移交任务的责任人、时间节点和具体的移交内容。
(2)整理文档和资料:项目团队应该对项目的相关文档、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和整合,确保所有的文件都能够完整地移交给相关人员。
(3)培训和指导:项目团队应该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能够掌握项目的操作技能和相关知识,顺利接手项目。
(4)验证和测试:项目团队应该对移交的项目进行验证和测试,确保项目可以正常运行并满足要求。
(5)移交审核和验收:根据移交计划,进行项目移交的审核和验收,确保所有的移交任务都已完成,项目已经完整地交付给相关人员。
3. 项目移交收尾阶段项目移交收尾阶段是项目移交的最后阶段,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项目验收和结算:项目发起方应该对项目移交进行验收和结算,确保项目的移交符合相关要求。
(2)封存项目资料:项目团队应该将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封存,确保项目的资料安全可控。
(3)反馈和总结:项目团队应该对项目移交的过程进行反馈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为以后的项目移交提供参考。
工程项目移交制度
工程项目移交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移交程序,明确责任,确保项目移交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工程项目的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机电工程、软件项目等。
三、移交程序1.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时,需明确项目移交的相关要求及流程,由项目负责人与移交方洽谈具体细节,确定移交时间节点。
2. 移交计划制定:由项目负责人在接到移交要求后,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明确移交内容、移交日期及相关人员分工。
3. 移交准备工作: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移交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整理、设备清点、人员培训等。
4. 移交实施:按照移交计划的要求,进行实际的移交工作,确保移交内容完整、准确。
5. 移交验收:由接收方进行移交验收工作,确保移交内容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订移交确认文件。
6. 移交跟踪:移交后的一段时间内,项目负责人应跟踪移交后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四、移交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材料清单等设计文件。
2. 施工过程记录:包括每日施工日志、检查记录、施工照片等。
3. 设备设施清单:包括设备清单、设备调试记录、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4. 安全管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手册、事故记录、安全培训记录等。
5. 资金使用记录:包括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等。
6. 人员档案资料:包括项目人员名册、薪酬记录、培训记录等。
7. 合同协议文件:包括项目相关合同协议、合同执行情况等。
五、移交责任1.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移交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移交内容的完整准确。
2. 移交方:负责提供移交内容的相关材料,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移交工作。
3. 接收方:负责接收移交内容,进行验收工作,确保移交内容符合要求。
六、移交审核1. 移交审核是确保移交内容的有效性和合规性的重要环节,移交审核人需认真对移交内容进行审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判断。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办档[2002]8号
铁道部办公厅文件办档[2002]8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通知部属各单位,各合资铁路公司,各监理公司:为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工作,保证建设项目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请按照执行。
铁道部办公厅二○○二年三月十五日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质量良好地编制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确保顺利交接和归档,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1]1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竣工文件系指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和建设项目实体状况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图纸、录音、录像等。
第三条竣工文件是铁路建设项目的真实记录,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稽查、审计、监督、管理、验收以及铁路设备养护、维修及破损后修复的依据,是改建、扩建和实施质量保修的重要凭证。
第四条铁道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全国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等国家铁路、国家与地方铁路企业合资铁路、地方铁路的新增固定资产项目。
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竣工文件管理第六条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接管单位档案部门负责协助指导。
建设项目在招、投标和签订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列专门条款明确规定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内容、份数、交接时间以及整理归档的责任。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和竣工文件编制与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竣工文件的编制,并要配备确保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第八条建设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和项目规模、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规定详细的归档范围和内容,确保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投标承诺与合同中关于竣工文件编制的有关条款、规定,加强对竣工文件编制和交接的管理,将这项工作纳入施工技术管理、优质工程评比、单位总工程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
工程移交方案措施
工程移交方案措施一、背景随着社会产业化的不断发展,工程项目的推进和完工将面临着工程移交的问题。
在工程项目中,移交工作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项目后期的维护和管理及使用。
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移交工作的质量和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以便明确移交工作的流程和措施。
二、移交方案概述本工程移交方案旨在规范和保障工程项目的移交工作,明确各方责任,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案中包括工程移交的背景、目的、范围、流程、措施和安排等内容。
通过认真执行本方案,力求实现工程项目的有序移交,为工程项目的后续管理和使用提供基础保障。
三、移交范围本次工程移交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图、施工方案等资料;2. 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竣工图、单体验收记录等相关文件;3. 工程项目的“三同时”资料(即图纸、设计、施工等三个同时齐全);4. 工程项目的设备清单、备品备件、售后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5. 工程项目的质量档案、竣工资料、维修维护手册等相关资料。
四、移交流程1. 移交前准备在确定移交工作时间和地点后,由移交方、接收方及相关单位共同成立移交组,并确定移交工作的具体流程和内容,并做好移交资料归档和整理工作。
2. 移交协商移交组召集工程项目相关责任方进行移交协商,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要求,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3. 移交资料确认移交方按照协商确定的资料清单,对移交资料进行清点、核对和确认,做好移交资料的归档和管理,确保资料准确完整、可靠可用。
4. 移交验收由接收方负责对移交资料进行全面验收,确认移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完成验收结果报告。
5. 移交纪要移交方和接收方共同签署移交纪要,对移交工作的结果进行确认和备案,确定双方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明确移交事项的处理办法和时间表。
6. 移交工作总结双方进行移交工作总结,评估移交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并对接下来的工作做好部署和安排。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及依据为规范工程项目移交流程、加强工程项目移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和外部涉及工程项目移交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1、移交方:负责制定移交计划和移交方案,组织移交工作,向接收方提供全面、准确的资料和信息。
2、接收方:负责接收移交的资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和审批确认,及时提供反馈意见,协助移交方解决问题。
四、工程项目移交流程1、制定移交计划:移交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包括移交时间、移交内容、移交方式、移交标准等方案。
2、准备资料:移交方应查阅、准备所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记录、材料采购清单等,并进行核对整理,确保完整和准确。
3、组织移交:移交方应按照移交计划和方案,组织具体的移交工作,合理安排移交时间,确保资料和信息的及时传递,以及移交过程的顺利进行。
4、接收验收:接收方应按照移交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详细的核查和审批确认,及时提供反馈意见,协助移交方处理有关问题,并确保移交标准的达到。
5、收集资料:接收方应将移交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收集制定记录,并妥善保存备份。
五、注意事项1、移交方应确保移交资料和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移交过程中充分沟通、交流和协调。
2、接收方应认真核查和审批移交资料和信息,并及时提供反馈意见,及时处理涉及到的问题。
3、移交资料和信息应妥善保存,及时备份和更新,确保记录的可靠和长期可查。
4、本制度应得到全体员工的周知和遵守,如有不合理或问题应及时反馈和改进。
六、制度责任人本制度的责任人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度的制定、解释、修改和执行。
同时也要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制度长期有效执行。
七、制度执行本制度于颁发之日起正式执行,制度的执行情况应每季度定期汇报,并随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在实际应用中发现问题和困难,应及时探讨解决。
任何人不得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建筑工程项目移交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移交制度一、目的和原则确立清晰的移交流程,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建设方和接收方的合法权益,实现项目的顺利过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我司承接并完成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楼宇、商业设施、公共基础设施等各类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
三、基本要求1. 项目移交前,必须完成所有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并通过质量检测,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要求。
2. 双方应提前约定移交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准备工作。
3. 移交资料应齐全,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报告、使用说明及维护保养手册等。
4. 双方应共同对现场进行实地查验,确认工程状况与移交资料相符。
四、移交程序1. 建设方应在约定的移交日期前一周向接收方提交书面通知。
2. 接收方收到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准备移交工作。
3. 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共同对项目进行验收检查,并填写《工程验收单》。
4. 确认无误后,双方签署《工程移交书》,正式完成项目移交。
5. 建设方应提供不少于两年的质量保证期,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负责维修或调整。
五、注意事项1.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移交日期或内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沟通协商解决。
2.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建设方应及时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对于隐蔽工程部分,建议在移交时拍摄视频或照片资料,以备后续查验。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通过上述条款,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合理且细致的建筑工程项目移交制度能够为项目交付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它不仅有助于确保工程质量,还能有效地避免因误解和遗漏而产生的纠纷。
良好的移交机制还体现了公司的专业度和责任感,对于提升企业形象、树立市场信誉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移交管理办法(修订)
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移交管理办法(修订)为规范本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竣工移交及移交后的维养保洁等管理行为,明确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树立海上花园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交通、水利、房建、市政园林、海洋、旅游等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包含特许经营及PPP 投资项目、区级国有企业投资及代建项目)竣工移交适用本办法。
二、项目接管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权限范围负责行业项目的竣工移交或移交监督工作,其所属的设施维护管理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接管相应项目设施并参与移交工作。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接管城市(区)河道、道路、桥梁、环卫、照明及城市(区)道路绿化、公共绿地等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区水务(排水)公司负责接管城市给排水、中水及污水处理等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区交通、水利、海洋、旅游、文体、教育、卫生、交警、电力等主管部门其所属的设施维护管理单位负责接管相应项目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已建成运营的PPP项目根据行业类别移交给归口职能部门管理;改建改造项目仍由原管理单位接管。
城区以外的重点建设项目原则由属地政府负责维养,其中布袋番新区、状元南片新区参照城区管理。
行业主管职责行业属性难于界定的项目,由区政府指定维护管理接收单位。
三、项目移交条件建设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移交条件:(一)经授权或委托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已按设计完成建设和通过联合竣(交)工验收并完成整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其中交通、水利等项目交工验收合格证明,房建、市政、设备等项目竣工验收证明。
(二)主体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应当满足使用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具备运行和养护、维修条件。
(S)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四、项目移交内容(一)工程实体移交(管理移交)。
工程实体包括概算涉及已完成的所有建设内容,工程具备移交条件后,由建设(代建)单位将全部建设内容(含设施、设备)移交给接管(使用)单位。
万达广场大商业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万达广场大商业项目移交管理办法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1目录一、编制说明 (2)二、重点环节管控要点 (3)三、考核与奖罚 (16)四、相关流程 (17)五、附件 (19)一、编制说明1.编制意义为规范购物中心开业后移交工作,明确项目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商管总部、地方商管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建立切实可行的业务流程,确保购物中心开业后顺利移交,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购物中心内商管公司管辖的自持物业范围。
3.移交时间3.1 购物中心的移交时间:以开业日为移交工作的开始时间,按计划模块要求的移交时间为移交工作的结束时间。
3.2 专项移交时间3.2.1“慧云智能化管理系统”(含BA系统、节能措施及分项计量系统)的移交含在购物中心移交内,移交时间与购物中心移交时间相同;3.2.2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成果取得完成— 开业日前60天;3.2.3 消防测试完成— 开业后95天内完成消防系统测试合格报告,并完成所有消防隐患整改。
4. 办法执行时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2014年1月1日后开业项目。
二、重点环节管控要点1、工程遗留问题提交342、工程遗留问题整改563、移交资料准备74、联合验收10115、其它事项126、项目移交大会13147、承诺事项相关要求15三、考核与奖罚1.涉及计划模块节点的工作内容,执行计划模块考核办法。
2.对于违反《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按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16四、相关流程1718五、附件附件1:20XX年XXX项目工程遗留问题清单(汇总)模板(含《XX万达广场遗留问题汇报材料PPT》);附件2:合订稿—万达广场设备名录模板;附件3:工程遗留问题--周报;附件4:万达广场遗留问题分类统计表;附件5:万达广场工程遗留问题清单项模板;附件6:万达广场移交接管图纸资料一览表;附件7:《万达综合体项目移交检查检测标准》;附件8:绿建申报材料收集清单;附件9:XX项目项目公司移交承诺事项完成进度统计表;附件10:项目公司移交承诺事项清单明细表。
AA大学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移交、接收管理办法(试行)
AA大学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移交、接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建(改建)房屋及建筑物的移交、接收管理,根据《AA 大学房产管理条例(试行)》精神,对新建(改建)房屋及建筑物移交、接收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使用权属学校的土地上新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及建筑物属于学校固定资产,必须经过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项目的实施。
第三条学校成立工作小组,统一协调新建(改建)房屋及建筑物的移交、接收工作。
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后勤管理处、审计监察处、财务处、新校区建设办公室、物业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工作小组可聘请社会上的工程监理以及法律顾问,进行必要的业务咨询。
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是负责新建(改建)房屋及建筑物移交、接收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
第四条新建(改建)房屋及建筑物的移交、接收工作,具体包括登记备案、移交申请、接收管理以及保修期管理等环节。
第二章登记备案
第五条在工程实施前,负责工程项目实施的职能部门应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新建(改建)房屋及建筑物登记备案表》。
第三章移交申请
第六条新建(改建)房屋及建筑物工程竣工后,负责工程项目实施的职能部门须向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办理房屋及建筑物移交申请,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内容、经费总额、经费来源、项目承建商、项目启动及完工日期、项目质保期等);
2、新建(改建)房屋及建筑物的技术文档(包括房屋结构图、楼层各个区域承载指标、强电、弱电、空调、电梯、供排水、消防等系统管线竣工图以及各个系统的技术参数、地面及内外墙材质说明等);。
工程移交制度
工程移交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了加强集团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竣工工程交验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提高业主满意度,以良好的售后服务树立集团的品牌形象,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项目公司内部与业主的移交。
本制度适用于通过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包含室外配套工程。
三、组织构成竣工工程交验工作由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协调,工程部经理主持,工程部工程师、招商部代表、业主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物业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四、职责分工项目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协调工作;工程部经理:负责主持及具体组织维修服务工作;招商部代表:明确售房合同中交房标准,负责与业主预约联系,确定竣工工程的交验计划和时间,与业主履行房屋交接手续。
物业公司代表:熟悉售房合同中交房标准,了解工程设备设施,熟悉水电暖通的铺设位置,无功能性质量问题时对工程项目进行接管,资料接收,负责售后服务,负责与业主履行房屋交接手续。
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按工程部转交的维修单要求进行维修。
五、竣工工程交验工作基本流程1. 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项目公司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2. 维修服务根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公司应列出需要维修的问题,责成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维修。
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并将维修情况报告项目公司。
3. 资料移交项目公司应收集整理工程建设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形成完整的工程档案。
在竣工工程交验时,将这些资料移交给业主。
4. 工程接管业主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后,与项目公司办理工程接管手续。
项目公司将工程移交给业主,并负责售后服务。
六、移交注意事项1. 竣工工程必须经过政府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移交。
嘉善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和接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嘉善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和接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以及接收管理行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单位和接收管理单位的权利义务,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建城[2001]66号),以及《嘉兴市市政工程验收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嘉建委城(2001)2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嘉善县行政区划区内由县财政投资的符合施工许可管理条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给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以及接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嘉善县建设局是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和接收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嘉善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受县建设局委托依法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管理。
嘉善县城市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城建处)根据建设局内部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具体承办备案管理和接收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验收第四条工程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五条初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提前2至3个工作日通知嘉善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初步验收时间;(二)初步验收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邀请规划、质监、污水、勘察、设计和施工等有关单位对需要提前进行检查或检测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三)经检查需要整改或完善的,初步验收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组织整改或完善,初步验收纪要同时抄送质监站;(四)整改或完善完成后,经监理复查,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确定竣工验收日期。
第六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住宅工程项目移交方案
住宅工程项目移交方案一、项目介绍本项目位于XX省XX市,是一座面积约XX平方米,由XX栋住宅楼组成的规模较大的住宅工程项目。
本项目由XX公司开发,施工单位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分为地下室、地上楼层和公共设施区域,总共包括XX个楼栋,共计XX套住宅。
整个项目的规划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具备较高的建筑质量。
二、项目终端标准为了确保项目的移交能够顺利进行,项目的终端标准需要明确。
终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标准:保证项目的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没有任何质量问题。
2. 完工标准:确保项目的所有工程都已经完工,各项设施设备已经安装、调试完毕,达到可交付使用的状态。
3. 环保标准:保证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已经全部完善,确保对周边环境没有污染。
4. 设备标准:确保项目的各项设备设施都已经完好可用,无任何故障。
三、移交标准为了保证项目顺利移交,移交标准需要清晰明确。
具体的移交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移交资料: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验收记录、规范技术资料等相关文件资料。
2. 移交设备:施工单位需要证明项目内的各个设备已经全部完成调试,并提供设备清单。
3. 移交质量:施工单位需要提供一份完整的质量检验报告,保证项目的建筑质量符合标准。
4. 移交保修:施工单位需要在移交之后,提供一定期限的免费保修服务。
四、移交程序在明确了移交标准之后,移交的具体程序也需要规划清晰。
具体的移交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步骤:1. 移交准备:双方需要派遣工作人员进行项目的准备工作,对项目的一切情况做一个全面的了解。
2. 移交检查:移交工作人员需要对项目内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查,确保项目符合移交标准。
3. 移交验收:项目业主需要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达到可交付使用的状态。
4. 移交确认:在验收合格之后,双方进行移交确认,签署相关文件,完成项目的移交手续。
五、项目移交责任在项目移交的过程中,双方责任需要明确。
项目移交方案
项目移交方案标题:项目移交方案引言概述:项目移交是指将项目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从项目团队转交给项目的维护团队或者客户的过程。
一个完善的项目移交方案可以确保项目顺利交接,避免信息丢失和工作中断。
本文将详细介绍项目移交方案的内容和步骤。
一、项目移交前准备1.1 确定移交范围和内容:明确项目移交的范围,包括项目文档、代码、数据、资产等。
1.2 确认移交方和接收方:确定项目移交的责任方和接收方,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1.3 准备移交文档和资料:整理和归档项目相关文档和资料,确保完整和准确。
二、项目移交计划制定2.1 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确定项目移交的时间表、里程碑和关键节点,确保移交过程有序进行。
2.2 确定移交方式和工具:选择适合的移交方式和工具,如会议、文档、邮件等,确保信息传递清晰和及时。
2.3 制定移交验收标准:明确项目移交的验收标准和流程,确保接收方能够准确评估移交结果。
三、项目移交执行阶段3.1 交接会议和培训:组织项目移交会议,介绍项目情况和移交内容,进行相关培训和知识转移。
3.2 移交文档和资料传递:按照移交计划,逐步传递项目文档和资料,确保接收方能够顺利接手项目。
3.3 风险管理和问题解决:及时发现和解决移交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确保项目移交顺利进行。
四、项目移交验收和确认4.1 验收项目移交结果:接收方按照验收标准对项目移交结果进行评估,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4.2 确认移交完成:项目移交完成后,双方进行确认,签署移交文件和协议,正式结束项目移交过程。
4.3 持续支持和跟踪:接收方在接手项目后,项目团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跟踪,确保项目顺利运行和维护。
五、项目移交后维护和管理5.1 建立项目维护机制:接收方建立项目维护机制,确保项目持续运行和管理。
5.2 定期评估和反馈:定期评估项目运行情况,采集用户反馈和改进建议,持续优化项目。
5.3 持续改进和升级:根据项目运行情况和需求变化,及时进行项目改进和升级,确保项目持续发展和创新。
分项工程移交方案
分项工程移交方案一、前言为了确保分项工程的顺利移交,并最大限度地降低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特制定本分项工程移交方案。
本方案旨在规范分项工程移交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移交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二、移交范围本分项工程移交方案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单位完工后的分项工程移交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三、移交程序1. 移交前准备在移交前,施工单位应对分项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整理,确保工程材料和设备齐全完好,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各项工程已经通过竣工验收。
2. 移交申请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的移交申请,说明移交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并提供相关的移交资料和文件。
3. 移交验收建设单位接到移交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包括对工程质量、材料设备、工程文件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移交的安全可靠。
4. 移交协议签订当分项工程通过验收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共同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分项工程移交过程中的合作和沟通顺畅。
5. 移交手续办理签订移交协议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包括工程移交文件归档、工程验收证书颁发等。
6. 移交完成确认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移交手续进行确认,确保分项工程的移交工作全部完成。
四、移交要求1. 工程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应确保工程材料和设备齐全完好,移交时应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并对工程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确保移交后的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2. 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应对分项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各项工程均已通过竣工验收。
3. 工程文件施工单位应归档分项工程的所有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等,确保移交时能够随时查阅。
4. 流程与手续建设单位接到移交申请后,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分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和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确保移交的安全可靠。
莆田市城市桥梁工程移交与接管办法2019.12.19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城市桥梁工程移交与接管办法(草稿)(注:红色字体为依据省厅相关文件)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城市桥梁工程移交管理,提高项目移交效率,促进我市城市桥梁管养工作。
根据《福建省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移交与接管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我市城市建成区内新、改、扩建的城市桥梁移交与接管适用本暂行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桥梁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连接或者跨越城市道路的,供车辆、行人通行的桥梁以及高架道路(包括轻轨高架部分)。
第三条城市桥梁工程开工前,应当明确该工程建成后的接管单位,并向接管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填写《莆田市城市桥梁工程移交与接管登记表》,建设单位应当邀请接管单位参与设计方案会审。
第四条接管单位在受理接管登记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告知以下接管条件:(一)通过有权机关的竣工验收备案;(二)按相关标准规定的附属配套设施(包括城市桥梁限载、桥铭牌、限高标志、限高架等)齐全完备;(三)新建造价一千万元以上或桥梁跨径50米以上的大、中型城市桥梁应有荷载试验报告,并设立固定水准点、观测点、预埋检测设施和标志;(四)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包括建设文本)符合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归档手续完备,并提交电子文档资料;(五)落实质量保修制度;(六)按照要求设立的相关检测标志或设施齐全完备;(七)有配建管理用房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设施移交时一并移交给接管单位。
第五条建设单位自受理登记之日起应及时通知接管单位参与城市桥梁工程建设的主要过程,包括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交底、桥梁载荷试验或检测、工程竣工验收等。
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影响设施管理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与接管单位协商解决并记录在案。
建设单位应确保所移交的城市桥梁工程符合工程质量要求,对竣工项目的工程质量负责,并承担移交前设施正常运行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移交接管流程:(一)工程具备接管条件时,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接管单位发出移交申请,并分别填写《莆田市城市桥梁工程移交管理申请表》。
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使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对本项目移交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达到合同规定的目标,制定本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总承包项目部对项目移交过程的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358-2017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3、职责
本标准实施过程中,由总承包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归口业务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各有关部门协调。
》4 定义
移交指的是整体竣工移交。
5 程序
5.1 工程达到总承包合同相关移交条件(检验调试、试运行等)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移交生产。
移交应办理项目接收证书等手续,明确移交后的各方职责。
5.2 移交的条件及移交过程的各项工作应满足相关合同约定。
各项施工、调试检验、验收工作移交前应已完成,各方合同履行基本满足合同要求,项目结算基本达成一致。
5.3 项目移交应根据合同要求交接相关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工程现场等,交接应填写项目移交清单记录表(附录A),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移交方:(签字盖章)接收方:(签字盖章)。
大学基建工程项目移交暂行办法
大学基建工程项目移交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新建工程和安装工程顺利进行固定资产移交和接收,明确交接程序、内容和各方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我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公用房屋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后,都应遵照本办法,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移交和验收:(一)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二)建设项目的技术资料、文件齐备;(三)工程遗留的问题已有妥善的处理办法。
第四条基建工程项目的移交方为学校工程建设或改建、安装工程的组织单位,接收方为学校资产管理处。
第五条基建工程项目交接的程序主要有(一)移交方向接收方提交工程移交申请书,并附主要工程清单,工程配套设备清单及工程移交保修联系表。
(二)接收方在接到工程移交申请书后,十天内组织用户、房屋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及维护单位进行接收。
第六条交接双方在工程现场进行交接。
(一)移交方内容1.介绍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配套设施(设备)概况;2.工程质量缺陷情况的说明及处理意见;3.工程遗留问题的说明及处理意见;4.工程质量保修的说明。
(二)接收方1.检查分部工程的质量及使用功能状况;2.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要求;3.对保修方面提出意见和要求;第七条移交方、接收方的职责主要包括:(一)移交方1.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具备移交条件后,及时向资产管理处提交工程移交申请书;2.负责处理工程项目遗留问题;3.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保修。
(二)资产管理处1.在收到移交方提交的工程移交申请书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工程实物验收,如无影响安全和使用的质量缺陷,配套设施(设备)清楚且使用正常,可填写工程移交报告书;2.落实各有关单位对房屋的管理、使用、维护责任,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
第八条本办法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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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项目
移交接收办法(试行)
第一条本程序所称项目移交接收是指四川省发改委或项目使用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6)16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应实行代建管理的建设项目移交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省代建中心),由省代建中心接收并组织实施建设管理。
第二条项目移交接收的范围:
(一)省政府代建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由省代建中心组织实施代建的项目。
(二)省政府、省代建领导小组及上级机关的书面文件、会议纪要或领导批示指示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委托的由省代建中心组织实施代建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移交接收的类别及移交主体:
(一)新建项目:省发改委批准项目立项以后,由省发改委直接向省代建中心移交,项目使用单位配合。
(二)已开工项目或已开展筹建工作的项目:由项目使
用单位和其行政主管部门向省代建中心移交。
第四条项目移交接收程序:
(一)移交单位提出申请(详细填写附表一),省代建中心审查拟移交项目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
(二)对于符合规定的新建项目,项目移交单位应详细填写附表二、附表五,并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移交相关文件、资料、资金、场地及固定资产、设备。
(三)对于符合规定的已开工或已开展筹建工作的项目,项目移交单位应详细填写本办法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并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移交相关文件、资料、资金、场地、固定资产及设备。
(四)省代建中心审查填写好的附表和相产文件、资料、资金、场地及固定资产、设备并签收。
(五)交接双方应举行专题会议,就上述交接内容进行确定,并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会后应形成会议纪要或移交接收协议书,由交接双方正式签署。
第五条项目移交接收内容:
(一)文件资料移交接收(详见附表二、附表三):包括立项及投资文件、土地及建设审批文件、设计文件和各种合同。
(二)财务资料移交接收(详见附表四):双方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交接,必要时请省财政厅、审计厅有关人员
(三)场地及固定资产、设备移交接收(详见附表五):移交与接收方应实地踏勘现场情况,对场地范围及围墙、临时设施、水电、道路、场地平整、保安人员场内固定资产和设备(包括车辆、电脑等办公设备)等进行核查交接。
第六条省代建中心应认真研究接收文件,并在完成接收工作后15日内,向省代建领导小组和省代建办提交有关专题备案报告并存档。
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一)接收依据;
(二)接收情况介绍;
(三)工程概况;
(四)进展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对策。
第七条省代建办应向移交单位介绍、解释本办法。
附件:
附表一:项目概况及移交申请表
附表二:文件资料交接清单
附表三:合同签订、执行及支付情况
附表四:财务资料交接清单
附表五:场地及固定资产、设备交接清单
项目概况及申请表
申请移交单位(盖章):负责人:
经办人:
年月日
附表二:
文件资料交接清单
项目名称:
附表三
合同签订、执行及支付情况
填写单位(盖章):填写日期:年月日
附表四
财务资料交接清单
附表五
场地及固定资产、设备交接清单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