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地质资料保管要求入库保管要求资料整理实物
地质资料管理制度
地质资料管理制度1. 引言地质勘探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地质资料,这些资料包括野外地质调查、地质勘探、地质实验等方面的各类资料。
如何统一管理这些地质资料,对于进一步的地质勘探和研究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 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地质勘探中各类地质资料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类型:•野外地质调查资料•地质图件•地质测量数据•地质勘探报告•地质实验报告•地质样品资料•地质档案材料等3. 系统架构本制度设定了地质资料入库、存储、借阅三大环节,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地质资料入库地质资料入库是地质资料管理的第一步,需要经过以下流程:•由资料管理部门负责搜集、收集和审核资料,将其组织成批次或项目,并制定入库规范和流程。
•入库前,对地质资料进行清理、整理、标注,建立文件目录,确定存放位置。
•在资料清单中,详细记载各类地质资料的名称、数量、存储位置、归属单位、来源、入库时间等信息。
•编制《地质资料名录》。
3.2 地质资料存储地质资料存储是地质资料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需要经过以下流程:•应当制定严格的资料借阅和使用规定,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使用资料前,向资料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内部人员需在登记册中登记借阅资料名称、时间、借阅者、借阅目的、存放位置等信息。
•对于保管松散、易污损、易丢失的资料,需采取特殊的保管措施,如密闭放置、单独存储、标签标注等方式。
•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听取使用部门的反馈,及时修整存储环境、及时发现缺失资料、及时整理更新档案等。
3.3 地质资料借阅地质资料借阅是地质资料管理的重要环节,需要经过以下流程:•应当由资料管理部门接收地质资料的借阅申请,核对借阅人信息、资料名称、归还时间等信息,并签署《借阅协议》。
•仅限于必要条件下,可以提供部分复印件资料,但在确保不侵犯原版权利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复印份数。
•所有借出的地质资料要全部登记在借阅册上,并强制要求按时归还。
浅析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和利用
实 物地质资 料采集与服 务体系建设 》 《 ,危机 人通过对实物地质 资料 提供 的知识信息 的吸 矿 山接替 资源勘查实物 地质资料成 果集成 》 收 、 消化并运用于实践或直接运用于科研 、 生
心 2 ,0 6 0 0多米 , 岩屑 90 0多袋 , ,0 标本 几千 块, 包括一大批危机矿 山实物 , 并对收集 的实 物资料进行 了整理 、 入库 、 岩心扫描 。先后接 待大专 院校 、 实物馆藏 机构 、 地质科研与勘查 单位 、 、 等外 国专家 , 10多家单 位一 英 法 计 0 万多人的参观访问 , 观察上 百次 , 取样一百多 质财富的作用很难 清晰的界定 ,还表现 为对 用户文化的传 播和知识 的熏陶 ,提高社会 劳 动者素质 。 1 . 补充地质博质资料
一
经济效益
实物资料 。
、
实物 地质 资料 管理利 用现状
次。
我国地域辽阔 , 多部 门、 多单位从事地质
勘查 与矿 产开采工作 , 生的实物 地质资料 产 数量多 、 分布广 。基 于这种情况 , 不可能将各 类实物地质资料置于一个部 门或一个单位实 行集 中保管 , 只能在统一领导下 , 充分调动各 方面力量共同承担实物 地质 资料 管理工作 。 实物地质资料 管理 实行 统一领导下 的部
地方 实物地质资 料管理尽 管有所改 善 ,
2为科学研 究提供基础 资料 。实物 地质 .
对发展地质科学有重要 的意义 。 3为教育 教学提供基 础资料 。实物地质 . 资料可 以为一些教育 机构 进行教学提供 实物
但依 旧薄弱 , 物库破损 , 理人员 流失 , 实 管 大 资 料可 以向科研单位 提供研究 的基础 材料 , 量实物地质资料损毁丢失 ,开发利用 十分 困
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分级要求
附件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分级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保障各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督促各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提高保管条件和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地质资料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地质资料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适用于国家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行业或部门的成果地质资料馆的分级,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单位、原始地质资料保管单位的分级可参考本意见。
根据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在馆舍建筑、设施与设备、人员、经费、馆藏、业务等六个方面所具备的条件,将其划分为六级,分别是特一级、特二级、甲一级、甲二级、乙一级、乙二级。
国家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达到特一级或特二级;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达到甲二级及以上级别;其它行业或部门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达到乙二级及以上级别。
一、馆舍建筑(一)总体建筑。
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所在建筑应符合以下要求:1.特一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有独立建造、自成体系的独栋馆舍。
2.特一级、特二级、甲一级、甲二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所在建筑应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中甲级档案馆的建设要求(包括防火、防震、防雷等级、馆址选择、建筑设计、档案防护、防火设计、建筑设备等)。
(二)库房。
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必须有资料库房用于保存馆藏各种地质资料。
库房包括纸质资料库房和电磁介质库房,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设置独立资料库房和电磁介质库房,各库房集中布置,自成一区。
库区内不应设置其它用房,其它用房之间的交通也不得穿越库区。
库房内的保管条件应符合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八防要求。
与库房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挂在库房内或库房附近适宜且醒目的位置。
2.库房温湿度应符合国家要求。
纸质地质资料库房的温度宜控制在14℃—24℃范围内,每昼夜允许波动范围为±2℃;相对湿度宜控制在45%—60%范围内,每昼夜允许波动范围为±5%。
实物地质资料整理实施方案
实物地质资料整理实施方案一、前言。
地质调查是地质工作的基础,而实物地质资料是地质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物地质资料的整理工作对于地质调查成果的保存、传承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实物地质资料整理实施方案,对于提高地质资料整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整理对象。
实物地质资料主要包括地质标本、岩心、岩石薄片、地质图件等。
这些实物地质资料是地质调查成果的重要体现,对于地质学研究和资源勘查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整理目标。
1. 保护地质资料,防止损坏和丢失;2. 整理地质资料,提高资料的利用价值;3. 建立规范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便于查询和利用。
四、整理内容。
1. 地质标本的整理。
地质标本是地质调查的重要成果之一,其整理工作应包括标本的清洗、编号、分类、存放等工作。
在整理过程中,应注意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标本。
2. 岩心、岩石薄片的整理。
岩心和岩石薄片是地质勘探和研究的重要资料,其整理工作应包括岩心的切割、标注、存放,岩石薄片的制作、编号、存放等工作。
在整理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其完整性和清晰度。
3. 地质图件的整理。
地质图件是地质调查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其整理工作应包括图件的整理、分类、编号、存放等工作。
在整理过程中,应注意防止图件的折损和污损。
五、整理方法。
1. 制定整理计划。
根据实物地质资料的种类和数量,制定整理计划,明确整理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
2. 分工负责。
根据整理计划,合理分配整理工作,明确每个人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3. 规范操作。
在整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整理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4. 定期检查。
定期对整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整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整理要求。
1. 保持原貌。
在整理过程中,要尽量保持实物地质资料的原貌,防止损坏和变形。
2. 做好标注。
对于整理后的地质资料,要做好清晰的标注,包括编号、分类、存放位置等信息。
3. 定期清理。
定期对整理后的地质资料进行清理和保养,确保其长期保存和利用。
潍坊市实物地质资料库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浅析
潍坊市实物地质资料库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浅析摘要:实物地质资料能有效避免勘探单位低水平重复工作,节约资金和时间,提高地质勘探工作效率,降低矿产勘查风险;同时,实物地质资料本身蕴含丰富的地质科学知识,是进行地学研究和普及地学知识的重要载体,是国家和社会花费巨大投入取得的宝贵信息资源。
潍坊市实物地质资料库是一所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从施工建设到常规化运营积攒了宝贵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经验。
关键词:实物地质资料;地质科学;潍坊;管理引言潍坊市实物地质资料库于2016年立项开建,2017年挂牌运行,是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所建的山东省自然资源系统内第一家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
资料库位于潍坊市坊子区,建筑面积2000余平方米,层高8米,可存放岩心长度6万米。
潍坊库主要承担山东省重要实物地质资料采集、管理、开发研究和利用等职能。
库内设岩心整理区、立体储藏区、设备操控区、档案保管区以及矿物矿石标本展览区等。
馆藏大量岩心、矿物晶体、化石等实物地质资料,开发利用好这些重要实物地质资料,对推动地质科学研究、普及地球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具有重要价值。
1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经验做法1.1加强库房基础设施建设库房建设是实物地质资料集群化产业化的基础保障,潍坊库主要有仓储区、科普展览区、岩心整理区、数字化扫描区、档案室和办公区域等几部分组成。
办公区域与操作区域划分科学配置有序,已达到集岩心整理入库、建档、实物地质资料档案数字化、为社会提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标准化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流程。
潍坊库采用了目前国内领先的立体存储和数字化管理及配套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现了实物地质资料的自动化管理。
1.2加强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地质资料汇交工作是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重要环节,潍坊库不断强化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的监督管理工作,收录了昌潍坳陷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评价项目、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下潘格庄金矿详查项目等多个项目的岩心上万米,地质资料汇交工作专业性不断加强。
实物地质资料数据集成管理和信息化服务体系——数据集成管理和服务平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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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实物地质资料数据现代化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构建地质资料数据信息化服务体系是实现传统实物地质资料现代化管理服务体系的重要方式,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为服务体系构建提供保障,数据是基本项,数据库是数据资源管理的核心,使用集成技术便于加强分散全国的地质数据集中式现代化管理,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实现地质资料数据集中共享,以此构建资料数据社会化服
图4.4 实物地质资料图像服务系统
藏地质资料服务系统。
馆藏管理人员的角度着重项目,用户需求角度着重实物类型,服务类型,使用项目数据库,馆藏实物地质资料数据库,实物地质资料服务系统,三者将资料供给与用户需求有效融合,使用专业数据库和管理服务平台,系统集成服务体系对内能够提高资料数据的现代化管理能力,对外向大众提供快速,效率,满足需求的地质资料服务;使用项目数据库是项目管理向现代化迈进的方式 。
在过去几年的地质资料信息化工作中,实物地质资料信息化率逐步覆盖资料数字化,数字集成化管理,服务平台构建,资料专题服务。
在实物地质资料信息化构建的进程中,实物地质资料的数字化信息化的服务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油气等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油气等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8.13•【文号】国土资发[2009]102号•【施行日期】2009.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油气等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延长油矿管理局、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加强地质资料的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地质资料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石油、天然气、煤层气、放射性矿产、海洋地质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质条件受委托保管地质资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一)具体负责保管地质资料的单位应是子(分)公司(局)的直属单位。
(二)具备集中保管本子(分)公司(局)所形成的所有应向国土资源部汇交的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的库房。
(三)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水、温湿度控制等安全保管条件,库房容积应能满足未来5年以上的地质资料入库余额,同时有能满足接收、存放、扫描、借阅利用地质资料需要的服务办公用房。
(四)具备建立地质资料信息系统和提供地质资料社会化网络服务的能力,同时,按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建立了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和地质资料信息网络服务系统。
(五)地质资料保管经费有保障,每年都安排有委托保管的专项经费。
(六)专业人员中,中、高级技术人员应占资料保管单位工作人员的40%以上。
(七)地质资料的接收、整理、保管、保密和利用等管理制度健全。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流程探讨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是指对地质勘探、地质调查、地质灾害等领域中采集到的各类地质样品、地质资料和地质数据进行管理、分类、保存、利用和共享的过程。
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工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源调查和登记
了解所辖区域内地质资源的种类和分布情况,对已有的地质资料、地质样品和地质数据进行调查和登记。
建立统一的地质资料档案,对各类地质资料进行详细的登记和分类,以便后续管理和利用。
2.样品采集和标识
对地质样品的采集要求严格,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采集时应做好标识工作,包括采集地点、采集日期、采集人员、采集方式等信息。
同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标注,例如颜色、成分、物性等。
3.样品保存和处理
地质样品的保存应该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以防止样品的变质、污染等情况。
根据不同的地质样品,采取不同的保存方法和处理方法。
对于易变质的地质样品,应及时进行处理和记录,避免数据的丢失。
4.资料管理和共享
地质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地质图、地质报告、测量数据、测试数据、现场记录等资料的管理和分类。
在资料共享方面,可以建立一个平台或者共享库,将地质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地质资料的利用价值。
5.安全管理和监测
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需要注意安全问题,例如防盗、防火、防潮等措施,以确保地质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同时还需要对资料进行监测和维护,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以上是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流程的主要内容,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只有对实物地质资料进行科学的管理,才能充分发挥地质资料的价值,为地质勘探、地质调查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提供支持。
地测资料整理保管制度
地测资料整理保管制度1、地质各类报告和“三书”、素描卡片、矿井水文、地质报告、工程报告和观测成果、测量八种矿图,贯通测量设计、测量记录台账等都应整理归档。
2、应指派专人负责地测资料整理、保管、归档工作。
3、要有专门的图柜图盒、统一装订,分门别类进行存放。
4、资料存放应做到有目录明细、有索引卡片。
5、存放资料室应防潮、防晒、防火、放水、防盗。
6、所有资料应配有专台电脑进行备份。
7、图纸资料的报废销毁必须经图纸资料审查小组同意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8、每年的图纸资料在年内应以档案形式归档。
9、在移交图纸资料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应签字为效。
地测资料提供制度1、凡对内、对外提供地测资料,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2、需用本矿资料的单位,必须填写索取资料、图纸登记单,说明其内容、用途和提供时间等。
3、提供的资料,应二人核查无误后移交。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提供资料或以口头形式向外泄密地测相关重要数据。
5、由总参测绘局和省测绘局完成的航测地形图,由资质部门完成的勘探资料,一律不准向外提供。
防治水工程管理制度1、防治水工程的施工,必须有施工设计,特殊工程应有资质部门来设计,设计的批复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施工预算,确定施工工程量确定施工单位。
3、施工前首先应提交开工申请单,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4、施工中对基础工程和隐蔽工程必须经由技术人员验收后,方可继续施工。
5、工程竣工后要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报矿,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6、工程验收后,应将相关图纸、说明、预算、验收单工程竣工总结报告等整理成册进行归档。
防治水应急安全撤人制度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53条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第49条,制定突发险情安全撤人制度。
2、当矿区降暴雨威胁安全生产时,必须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
3、当输电线路出现严重故障时,一时难以恢复时,必须立即撤人。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对于国民经济建设、地质科学研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以及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为了加强地质资料的管理,充分发挥地质资料的作用,保护地质资料汇交人的合法权益,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地质资料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一、地质资料的定义与范围地质资料是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地质调查、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地质科研等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数据、图件、报告等。
具体来说,地质资料涵盖了地质勘查报告、地质图、剖面图、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勘查数据、化验分析报告、地质科研成果报告、地质数据库等多种形式。
二、地质资料的汇交(一)汇交主体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地质勘查单位、科研机构、矿山企业等,都是地质资料的汇交义务人。
(二)汇交内容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完整、准确、真实,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包括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
(三)汇交时间汇交义务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地质资料汇交至指定的地质资料管理机构。
一般来说,在地质工作项目结束后一定期限内完成汇交。
(四)汇交方式可以采用纸质汇交和电子汇交两种方式。
电子汇交应符合规定的数据格式和要求,以确保数据的可读性和可用性。
三、地质资料的保管(一)保管设施地质资料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保管设施,包括库房、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设备,以保证地质资料的安全存放。
(二)保管制度建立健全地质资料的保管制度,明确资料的接收、登记、入库、借阅、归还等流程,确保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数据备份对重要的地质资料进行定期的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四、地质资料的利用(一)利用申请单位和个人因工作需要利用地质资料,应向地质资料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说明利用目的和范围。
(二)利用方式可以查阅、复制地质资料,但应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不得损坏、篡改、转借地质资料。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岩心数字化与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岩心数字化与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5.21•【文号】自然资办函〔2020〕907号•【施行日期】2020.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岩心数字化与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9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依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岩心汇交管理,提高岩心数字化与信息共享工作水平,创新保管与服务机制,构建全国统筹、有效汇集、高度共享的岩心大数据共享服务格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动岩心数字化资料汇交地质资料汇交人在汇交岩心实物时,应同时汇交已有的岩心测试分析数据和扫描数字化数据(电子版)。
部、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参照《I、Ⅱ类实物地质资料细目》(附件1)筛选I、Ⅱ类岩心,并在入库前完成相应的岩心数字化工作。
中国地质调查局应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油气、海洋和深地等重点领域,组织所属相关单位在汇交实物资料前率先完成岩心的图像、矿物成分、元素浓度及物性参数等数字化,推动岩心数据的更好共享利用。
二、加快馆藏岩心数字化工作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以下简称部实物中心)应根据《岩心多参数数字化要求》(附件2),对现有馆藏I类岩心开展数字化工作,获取岩心图像、矿物成分和元素含量等基础信息,做好全国岩心数字化的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附件2相关要求,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Ⅱ类岩心开展数字化工作,获取图像信息。
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对本辖区内Ⅱ类岩心中的重点钻孔、重要层位或关键岩心段逐步开展数字化工作。
鼓励市县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参照开展馆藏岩心数字化和信息服务工作。
各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要创新工作模式,加强岩心数字化信息资源共享。
须对岩心开展取样分析的,应由馆藏机构负责取样,并与服务对象和测试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由测试单位负责将所有剩余样品及完整的测试分析数据返回馆藏机构。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流程探讨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流程探讨一、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客观定义实物地质资料是指人类从地质环境中采集的地质类型相关的物质和信息,它们可以用来对当地的地质构造和地质演化、地质材料组分和性质、矿产资源分布、地质灾害评估等提供依据,从而为环境科学研究提供重要科学信息。
因此,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是指以维护地质数据持久性、完整性、可靠性为目的,规范和有效地将实物地质资料采集、分类归档,使其存档、调用、管理的工作。
(一)实物地质资料采集实物地质资料采集是指在地质考察中采集的成果,它们可以经过称量、图绘、归档等处理,采集结果是以实物地质资料样本和实物地质信息两类形式存在。
实物地质资料样本是以物理样本为主,例如岩石、土壤、矿石等;实物地质信息则以文字、影像和数据文件为主。
实物地质资料的数字化是指将实物地质资料采集到的样本和信息,从实物形式转换为可以在数据库平台用于研究和管理的形式。
数字化处理一般以微观分析、宏观分析和模拟仿真为主,以量质结合的方式提取加工使用。
信息归档是将数字化处理后的实物地质资料信息,按照组成、构造、类型等因素,根据规范分类存放,以便日后使用时进行快速搜寻和调用。
实物地质资料技术管理是指针对已采集、数字化、存档的实物地质资料,开展质量检查、分析比较、存放安全、统计报表等一系列管理技术工作,确保实物地质资料的高质量、高效率、安全有效地归档存储和利用。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工作,主要是为了将实物地质资料以可有效利用的形式存档、调用、管理,从而保证地质资料的持久性、完整性、可靠性,为环境科学研究提供重要科学信息。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是地质信息化工作的基础,能够消除地质工作中变形失真、缺失等质量问题,有助于地学工作中的质量控制。
有效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可以为地质调查、勘探、研究、监测等地质科学工作中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进而构成整体的流程,为地质科学技术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总之,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既是地质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又是地质研究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任务,它对地质研究、国家地质科技建设、环境科学研究及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实物地质资料馆藏建设要求
实物地质资料馆藏建设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拥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及其他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单位的馆藏建设。
根据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保管单位在馆舍建筑、设施与设备、人员、经费、馆藏、业务六个方面应具备的条件,将其分为三级:特级、甲级和乙级。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应按照特级要求建设,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按照甲级(含)以上要求建设,其它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单位可参照乙级要求建设实物地质资料库房。
附表: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分级表。
实物地质资料整理工作指南
实物地质资料整理工作指南第一章总则一、制定目的在《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技术要求》(DD2010-05)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实物地质资料整理工作流程、方法与规范,指导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与保管单位整理实物地质资料,使实物地质资料达到表面清洁、标识完整、装具统一、组织有序的状态,有利于实物地质资料的长期保管,便于其检索与利用。
二、适用范围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保管单位开展岩心(含矿心、下同)、标本、光薄片、副样的整理工作。
三、名词术语1.实物地质资料整理对岩心、标本等实物地质资料进行清点、核对、清洁、更换装具、编制标识、分配并登记存储空间等操作的过程。
2.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专门负责实物地质资料接收、保管与服务利用的公益性机构。
3.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单位非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但保管有岩心、标本等实物地质资料的单位。
四、引用文件GB/T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DA/T22-2000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Z/T0032-1992 地质勘查钻探岩矿心管理通则DZ/T0167-2006 区域地球化学勘查规范DZ/T0227-2010 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D2010-05 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技术要求DD2010-06 成果地质资料管理技术要求第二章工作原则实物地质资料整理工作须遵循以下原则:1.资料原始性。
整理过程须保持实物地质资料的原始顺序和标识,尽可能不要改动实物地质资料的原始标识和数据;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进行加工处理。
存在疑义的在备注中说明。
2.标识完整性。
各类标识应信息齐全、字迹清晰、不易损坏;标识原则上保留在原处,新增标识不得掩盖重要地质特征。
3.数据准确性。
整理过程中采用标准计量工具、计量单位和科学计算方法计量各类数据,保证形成的数据准确无误。
例如:测量岩心长度精度为厘米级;测量岩心直径精度为毫米级;副样质量精度为克。
第三章工作方法实物的整理环节,从实物到达馆藏机构或保管单位开始,至实物清洁有序、标识齐全、存储保管为止。
实物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
实物地质资料汇交
注意事项: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下发后,会增加一份《汇 交建议》。汇交人在野外验收工作结束之后,汇交成果地质资料之前,向国家馆或省级馆报送 经野外验收单位或地质勘查工作承担单位出具《汇交建议》。
实物地质资料再分为Ⅱ类、Ⅲ类和Ⅳ类。原则上Ⅱ类实物地质资料由地质工作项目所在地 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Ⅲ类和Ⅳ类实物地质资料由汇交人自行保管,需要处置的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
实物地质资料汇交
实物地质资料分类 根据部即将出台“实物地质资料分类要求(试行)”的有关精神,综合考虑实物地质资料
第二部分 实物地质资料汇交
实物地质资料汇交 汇交步骤
目前,省地质资料馆实物地质资料库刚刚启用,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由成果地质资料管理体系传承。各汇交人要 充分利用地质勘查单位网上申报系统,主要流程仍然是。
实物地质资料汇交
安徽省地质资料馆在汇交监管工作中的定位
安徽省地质资料馆在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工作的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是国家馆 藏机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在安徽省的延伸,配合国家实物中心完成重要实物地质资料的汇交 工作;另一方面也是安徽省内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核心机构,负责全省实物地质资料的收藏 利用工作。在今后的实物地质资料收藏工作中还将成为国家级馆藏机构委托管理的合作单位,协 助国家馆在华东地区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
实物地质资料汇交
实物地质资料汇交范围
下列实物地质资料,由汇交人向国土资源部汇交: 科学钻探、大洋调查、极地考察、航天考察等国家重大调查项目和科研项目的实物地质资料; 国家重大工程、标志性建筑的实物地质资料; 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和放射性矿产的实物地质资料; 中央财政安排的项目形成的实物地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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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实物地质资料保管要求
一、入库保管要求
(一)资料整理。
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保管单位,要按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技术要求》(DD2010-05)规定的技术方法,对接收的实物地质资料进行建档和必要的整理后入库保管,确保实物地质资料在保管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主要工作如下:
1.核对资料。
根据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核对实物地质资料的数量、完整性和各类标识的齐全性。
2.清洁资料。
将实物地质资料表面的灰尘、污垢等清洁干净,至露出实物的表面纹理或表面地质特征清晰,便于后期观察和扫描数字化等。
3.更换装具。
按照实际要求对实物地质资料的装具进行统一或部分更换,装具应满足性能稳定、抗变形、抗风化、耐腐蚀、便于长期保管的要求。
4.补充标识。
检查实物地质资料的各项标识是否清晰、完整、连续,补充缺失的标识。
5.包装防护。
对于易挥发、易潮解、易氧化和易变质等性能不稳定的实物地质资料,要采取必要的包装防护措施。
(二)分配并登记存储空间。
根据库房空间情况,合理安排实物地质资料存储位置,以方便实物地质资料的查询和调用。
并对存储位置进行登记,建立库房台账。
(三)保管环境要求。
1.保管实物地质资料的库房须满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八防要求。
2.按照实物地质资料的物理性质,选择常温、恒温、低温、密封、恒压、高压、低压等保管方式。
(四)其他事项。
实物地质资料库房要建立设施设备保养与维护、库房环境维护与检测、资料保管情况定期检查等工作制度,对实物库的设施设备、实物地质资料的保管环境和保管情况等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确保实物地质资料得到安全、有序、和长期的保管。
有条件的汇交人可参照上述要求将Ⅲ类实物地质资料入库保管。
二、埋藏保管要求
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保管单位和汇交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对需埋藏保管的实物地质资料进行埋藏保管。
(一)准备工作。
1.结合相关地质资料,以项目为单位收集实物地质资料的污染性信息,包括放射性实物的辐射强度数据和其他易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组分含量,准确地评估埋藏实物的污染隐患。
2.将易引起污染的实物地质资料拣选出来,单独装箱、登记,并将放射性辐射强度数据或样品分析结果填写在登记表的备注中,为制定埋藏、清除方案提供依据。
(二)资料埋藏。
1.具有放射性或有毒有害成分的实物地质资料必须深埋或送专门冶炼厂处理,处理后要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规范,以防污染环境。
2.应以地质工作项目或矿区为单元,以实测剖面或钻孔为单位,自深而浅依次埋藏于坑中。
3.选择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场地作为坑址。
可利用工矿废弃地、拟平复的槽、井探工程掩埋,山区可利用山洞或废坑道,黄土高原可挖窑洞,平坦地区可挖浅坑等。
4.浅坑的四壁及底部应用水泥涂浆抹平,坑底用10cm~
20cm的砂砾铺平或铺防水油纸、塑料等。
5.埋藏岩矿心、标本等实物地质资料时,应按剖面线及钻孔顺序依次放入坑内。
埋藏时应照相或摄像存档。
6.放置岩矿心时,应从终孔岩矿心放起,每一个钻孔的最上面一排岩矿心都应用油漆写上孔号,以区别于其上堆放的其他钻孔的岩矿心。
岩矿心铺放长度不宜过长,以1m为宜,堆放高度不超过1.5m,应堆放整齐。
在长岩心坑内分段放置岩矿心时,各段之间应用砖或其他硬质材料隔开,岩心顶部覆盖厚度应在0.5m以上。
7.放置标本时,应从剖面线末端放起,每一个剖面的最上面一排标本都应用油漆写上剖面编号,以区别于其上堆放的其他剖面的标本。
标本铺放长度不宜过长,以1m为宜,堆放高度不超过1.5m,应堆放整齐。
在长标本坑内分段放置标本时,各段之间应用砖或其他硬质材料隔开,标本顶部覆盖厚度应在0.5m以上。
8.利用坑道或山洞埋藏岩矿心、标本等实物地质资料的,应将坑道、山洞等封闭。
9.埋藏点应编号、登记、标明位置,设立地石标志。
绘制埋藏坑分布图及坑内埋藏实物地质资料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