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货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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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规范LED的出货检验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SMD LED,所有规格产品的出货检验;
三、检验前的准备:
1、检验条件:室内照明测试物距离光源为1M下,必要时以30倍(含)以上显微镜检验确认。
2、ESD防护:凡接触产品必须配带良好静电防护措施﹝手腕上必须配带防静电手环并接上电接地线,环上铁扣必须与手腕紧密接触,
静电接地线的一端扣在手环上,一端夹在机台或桌子的地线上﹞; 作业过程中卷带拉出后需有空静电盒接,不可随意
散在地上。
3、检验环境为:依WI-Q-113《车间环境控制实施标准》里定义的温湿度要求。
四、缺点定义:
1、严重缺点(Critical Defect): 对使用者及维修者有发生危险及安全顾虑之缺点,以CR表示。
2、主要缺点(Major Defect): 会导致故障或实质降低实用机能, 而无法达到产品预期功能要求,以MA表示。
3、次要缺点(Minor Defect):与标准或规格有所差异, 但在使用上无明显影响,以MI表示。
五、抽样水准
QC检验依据ANSI/ASQC Z1.4-2003.抽样计划正常检验(Ⅱ级水准)进行抽检。
产品尺寸,电性测试依特殊检验水平S-1进行抽样检测。
如客户有特殊要求时,依照客户要求执行。
六、检验工具:
显微镜(10-30倍)、计算器、电脑ERP、镊子、卡尺、二次元、IS机、远方机、ROHS机。
七、不良品处理:
不良标示隔离,判退要求领出返工或直接转入次品仓。
八、说明:
备注:1.OQC将出货检验报告交主管审核后正式出货。
2.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客户要求执行。
3.检验结果:对于合格品,ERP确认OK后点击审核通过,抽检确认OK后在发货单及外箱上盖“OQC PASS”印章。
4.对于不合格品,先进行标识隔离,同时开立异常报告单,并按《纠正预防管理程序》执行,材料返工重检OK,才可放行。
1.开袋从拆开铝包袋到铝包袋封口须十分钟内完成。
2.仓管将包装确认好之材料放置待抽检区域。
3. 抽检瑞丰标签是否与客户标签数量一致。
4. 抽检标签PASS章是否模糊或油墨未干。
5.抽检标签PASS章是否盖到条码、参数、数量及日期,须统一盖于空白处。
6.开箱抽检实物外箱标签数量是否与发货单总数量一致。
7.开箱抽检实物参数是否与系统参数要求一致。
8.抽检外箱包装是否有按客户要求操作。
9.抽检OK后由仓管移至合格待发货区。十一.相关表单
1.《出货检验报告》
2.《每日出货明细记录表》
3.《风险批次隔离进度表》
批准:审核: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