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酬发放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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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薪酬发放管理制度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薪酬发放管理,提高薪酬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薪酬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作用,保障员工的生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第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的工资发放管理。代理商员工工资发放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薪酬发放应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与绩效考核挂钩,收入能增能减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各部门薪酬发放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分公司薪酬发放管理,负责制定薪酬发放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标准和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各单位绩效考核数据的汇总、审核、沟通确认和通报等;负责各单位员工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结果汇总、审核、分析,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费用,将最终薪酬发放清单等数据报财务部发放;将员工最终薪酬发放数据反馈各单位,并通过短信等多种形式通知到所有员工;解答员工薪酬疑问并协调处理各单位薪酬考核发放工作存在的问题,做好决策支持和业务支持;负责薪酬考核发放全程时效管控,确保薪酬及时发放到位。
(二)财务部负责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薪酬发放数据核发员工薪酬,支付劳务租赁费和第三方业务代理费等,并对银行发放的时效
进行管控,确保薪酬及时发放到位;负责薪酬发放规范性的复核,确保开支渠道符合内控要求。
(三)市场部负责制定分公司业务发展与营销激励方案,负责按时提供绩效考核数据;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第三方用工代办费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控;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第三方业务代办费清单等数据,完成第三方代办费报账系统申请等工作。
(四)网络运营部负责按时提供绩效考核数据;协助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第三方用工代维费预算编制、执行和管控;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第三方业务代维费清单等数据,完成第三方代维费报账系统申请等工作。
(五)工会负责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责任,并负责员工申诉受理、协调等工作。
(六)各单位按人力资源部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每月的绩效考核数据;负责本单位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办法的制定,按实施细则对员工绩效工资进行考核分配,并按时将分配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统一汇总报财务部发放;负责做好本单位员工绩效沟通和薪酬发放沟通工作,解答员工提出的薪酬发放的相关问题;县分公司负责本地管控的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并负责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等费用的本地缴纳和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成立本单位薪酬绩效考核小组,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各班组,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组长由单位一把手担任,组成人员包括经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中心及班组主管、人力资源
兼职管理人员以及员工代表,其中员工代表应为无行政职务的一线员工,且人数不少于薪酬绩效考核小组总人数的20%。
第三章薪酬福利发放
第六条各类薪酬发放总体要求:
(一)固定类工资发放
固定类工资主要包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服务年限奖、加班工资、各种福利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xx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相关标准核算,每月底前发放到员工个人工资账户。
(二)活动类工资发放
活动类工资包括月绩效工资、酬金、年度绩效工资等与考核相关联发放的薪酬,由各单位按照本单位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办法核算后报人力资源部汇总核发。
(三)应缴扣费用代扣代缴
人力资源部根据汇总各员工固定类和活动类工资应发数后,根据国家及企业相关政策规定,代扣代缴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员工应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依照国家法律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应缴税款;
3.应由个人缴纳的水电费、通信费、物业管理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七条绩效工资分配重要管控要求
(一)各单位每年必须根据市分公司制定的员工绩效工资管理
办法,认真分析本单位绩效考核情况,合理制定本单位的绩效二次分配办法及标准(包括内容: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各岗位员工绩效系数、酬金单价及考核分配办法、考核流程及时限要求等),二次分配办法必须通过本单位职代会或员工大会讨论通过,并要求有会议记录和员工签字,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各班组,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确保绩效考核工层层落实到位。
各单位在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可结合实际对本单位的绩效二次分配办法及标准进行修改,二次分配办法(除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外)修改也必须通过本单位薪酬绩效考核小组或员工大会讨论通过,并要求有会议记录和员工签字,以确保绩效考核更加合理、公平,最终实现激励最大化,修改的绩效二次分配办法及标准需以正式文件发下各班组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各单位预留的总经理奖励基金必须严格按照市分公司每年制定的员工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执行,严禁超额预留总经理奖励基金。总经理奖励基金的必须规范管理和使用,分配方案必须经本单位薪酬绩效考核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总经理奖励基金原则上只能用于开展劳动竞赛或其它奖励等激励,严禁将总经理奖励基金用于非员工薪酬、福利方面的开支。总经理奖励基金奖励哪位员工就发放到哪位员工账户;如用于员工集体奖励、活动支出的(也就是无法明确到人的),可发放到部分员工账户然后回收集中使用,但必须按附件一将过账情况、使用计划、审批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对费用使用合理性进行管控,同时利于准确计算员工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缴
费基数。
(三)各单位要加强转型项目酬金二次分配管理,转型项目酬金必须根据各人员贡献,由薪酬绩效考核小组制定和讨论分配方案,严禁出现一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同时分配方案必须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市场部等部门进行审核,最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发放到个人。转型项目酬金分配审批表详见附件二。
(四)实行员工绩效工资分配红线管控制度。凡员工绩效工资(含各类酬金)低于其岗位标准绩效工资的70%或高于其岗位标准绩效工资的200%时(其中:综合管理人员高于150%时),各单位必须在上报本单位绩效二次分配表时,在表格最后一列的“备注”栏中注明具体原因,并及时与绩效工资低于其岗位应得绩效工资的70%的员工进行解释说明,确保员工理解和接受。同时必须确保员工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标准绩效工资=市分公司绩效工资基数×部门等级系数×部门考核得分/100×该岗位标准绩效系数。
(五)为确保人工成本全部用于员工薪酬福利,严禁将员工薪酬以多发放等形式放发到部分员工账户后收回挪作它用,挤占人工成本的情况,特别是禁止用于非员工薪酬、福利方面的开支(如用于支付代理商员工薪酬、招待费等),否则按私设“小金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扣减相关单位领导及薪酬管理员1-3个月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