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骗取经济适用房是否构成犯罪
伪造假离婚证共谋骗取拆迁款如何定性
伪造假离婚证共谋骗取拆迁款如何定性伪造假离婚证共谋骗取拆迁款,实际上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这种行为涉及到利用假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有悖于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首先,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伪造证件罪和诈骗罪。
伪造证件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出售、传递假冒公文、证件、印章和其他公务文书的行为。
而诈骗罪则是指以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伪造假离婚证明是骗取拆迁款的手段,而且还涉及到共谋行为,更加严重。
其次,这种行为的危害不可忽视。
以伪造假离婚证明骗取拆迁款,既侵犯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也伤害了拆迁户的利益和尊严。
一旦发现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拆迁户被迫返还骗得的拆迁款,并且可能还会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甚至是刑事责任。
最后,对这种行为必须采取严厉的法律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伪造公文、证件罪的最高刑罚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而诈骗罪的最高刑罚是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这表明对于骗取拆迁款的行为,法律是决不容忍的,对这种行为必须予以严惩,以维护社会道德和法律尊严。
总之,伪造假离婚证共谋骗取拆迁款是一种悖于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对其必须予以严惩。
希望社会各界警醒,不要因为一时的私利而采取违法行为,坚守法律的红线,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伪造假离婚证共谋骗取拆迁款,不仅是对拆迁户的欺骗,更是对整个社会法制的侵犯。
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律的严谨性和公共道德的良知性,同时也造成了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从多方面对这种行为进行严肃的界定和打击。
首先,伪造假离婚证共谋骗取拆迁款所破坏的是社会的法律制度。
政府在进行拆迁时,必须经过相关程序的认证和审批,这是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但如果有人利用自己的权势或者钻法律空子,通过伪造离婚证的方式骗取拆迁款,那么整个法律制度的正义性就会被严重破坏。
这种情况下,不仅拆迁户会受到损失,政府和社会公共资源也会被非法占用。
假结婚假离婚骗购经适房的后果
假结婚假离婚骗购经适房的后果假结婚假离婚骗购经适房的后果〖社会百态〗在房价居高不下的形势下,经济适用房及限价房政策就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经济适用房及限价房规定中都规定:单身申请需要满30周岁。
因为这一条件,导致很多想买房子的单身,因为年龄问题无法满足迫切买房的要求。
为了规避这一政策,目前社会上出现了假结婚假离婚申购经济适用房的现象。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6岁的男青年小郑,大学毕业留京,女方小郑“是小刘的一般朋友”。
小刘从街道咨询了解到,无论是经济适用住房还是限价房,单身申请,都需要满30周岁。
而他急于先买房有个落脚地再考虑找女朋友结婚的事情,结果同学之间一聊天,还真找到了也有这样需求的人——小郑。
两人一商量,就准备“假结婚”——先领结婚证再去办离婚证,这样双方都可以去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了。
该报道还称:早在2月18日北京限价房管理办法进行公示当天,某房地产网站北京首个限价房项目——西三旗限价房旗胜家园的社区论坛中,就已经有人贴出了“征假婚”的帖子。
知情人士说:“越来越多的‘假结婚’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
对他们而言,结婚就是为了离婚,获取一个购房资格”。
与此同时,因为觉得经济适用住房的房价和现在北京的商品房房价相比太便宜,而且“离婚”后,夫妻都可以申请,为了获得两套住房,原本感情很好的夫妻选择先离婚申请住房。
〖聚焦〗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出现这种现象的地方还有很多。
那么,到底假结婚假离婚能否达到申购经济适用房的目的吗?首先,骗购经济适用住房要承担很大风险。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解释,目前,“离异双方确实可以同时申请,现行政策也未对离异后多长时间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进行规定。
”但该负责人同时强调,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申请前提就是本着诚信的原则,即申请人要先签订申请承诺书,保证如实填写和申报。
根据现行政策,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按现行政策,经济适用房配售面积是按人口数来定的,离婚申购将得不偿失。
办假离婚买房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一些夫妇为了规避限购政策,选择办理假离婚来购买房产。
然而,这种看似便捷的行为却可能带来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围绕办假离婚买房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
一、什么是假离婚假离婚,顾名思义,是指夫妻双方在形式上办理离婚手续,但实际上并无离婚的真正意愿。
这种行为通常发生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的城市,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夫妻双方通过假离婚来购买房产。
二、办假离婚买房的法律风险1. 法律效力问题尽管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在法律上,离婚判决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反悔,要求撤销离婚判决,法院可能会支持其请求。
此时,已经购买的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2. 子女抚养权问题假离婚可能导致子女抚养权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应当根据子女的权益和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确定。
如果离婚后一方突然反悔,要求抚养子女,另一方可能会提出异议。
此时,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子女的意愿等因素,决定抚养权归属。
3. 社会诚信问题办假离婚行为违背了社会诚信原则,可能会受到社会的谴责。
一旦这种行为被曝光,夫妻双方的名誉将受到严重损害,甚至影响到子女的生活。
4. 财产分割问题假离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将按照离婚协议进行分割。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反悔,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法院可能会支持其请求。
此时,已经购买的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引发财产分割纠纷。
5. 重新结婚问题办假离婚后,夫妻双方需要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反悔,要求恢复婚姻关系,另一方可能会提出异议。
此时,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的婚姻状况、子女抚养权等因素,决定是否恢复婚姻关系。
三、应对措施1. 诚实守信夫妻双方在购房过程中,应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采取办假离婚等违法行为。
2. 依法维权如果夫妻双方在办假离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假的离婚证办理预告登记手续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Men do not show their ambitions and are born with eight feet in the air.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用假的离婚证办理预告登记手续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导读:用假离婚证办理预告登记证的处罚标准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当事人办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也可以撤销,因为当事人是用虚假的证明材料骗取的预告登记证,离婚证属于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一、用假的离婚证办理预告登记手续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用假的离婚证办理预告登记手续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办理预告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抵押合同;(四)主债权合同;(五)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七)其他必要材料。
三、办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不能伪造假离婚证,如果是夫妻假离婚,假离婚的目的是为了买房,但民政局制作的离婚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后当事人买的房,在法律层面上是个人财产,离婚的事实不能被改变。
为了买房子假离婚这样犯法了吗- 夫妻为买房假离婚
为了买房子假离婚这样犯法了吗? 夫妻为买房假离婚买房假离婚的意思是夫妻双方通过离婚的方式以此来达到买房目的,只要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在法律层面上,二者的婚姻关系便就此解除。
一、为买房夫妻办了假离婚该如何处理一、为买房夫妻办了假离婚该如何处理由于假离婚的办理符合离婚登记手续,在法律上一般会被认定为双方合意解除夫妻关系;故离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使在以后恢复婚姻关系也不被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故双方在购买房产时可订立书面协议,说明此房产为共同拥有。
若购买房产后双方想要复婚,应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
《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离婚对于婚前买的房子如何分1、结婚前由一方个人出资购买房产,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还清贷款或全款购买,将视为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前一方出资买房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在房屋的权属上,仍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要分为两部分:个人还贷的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
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婚前买房,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假离婚手续买房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持续上涨,一些家庭为了规避限购政策,选择采取“假离婚”的方式来购买房产。
然而,这种看似便捷的方式却可能带来一系列法律后果。
本文将针对假离婚手续买房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
二、假离婚手续买房的法律后果1. 婚姻关系解除首先,假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在法律上已经解除婚姻关系。
虽然双方可能达成协议,但在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此时,双方在法律上不再享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2. 房产分割在假离婚后,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分割有明确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但若离婚协议中未对房产分割进行约定,或者双方对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则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1)房产归原所有权人:法院可能会判决房产归原所有权人所有,因为离婚登记已使婚姻关系解除,原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分割房产。
(2)房产归购买方:如果购房方在假离婚过程中投入了大量资金,法院可能会考虑购房方的实际贡献,判决房产归购买方所有。
(3)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要求双方共同偿还贷款。
3. 子女抚养权假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问题也是一大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子女的年龄、生活状况等因素判决抚养权。
4. 债务承担在假离婚过程中,若双方共同负债,离婚后债务承担问题将变得复杂。
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发生:(1)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需共同承担共同债务。
(2)个人债务:若债务是个人名义所欠,则由债务人个人承担。
(3)部分共同债务: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的实际贡献和还款能力,判决部分债务由共同承担。
5. 离婚赔偿在假离婚过程中,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负担了更多的责任,离婚时可能要求对方支付离婚赔偿金。
三、法律建议1. 慎重考虑假离婚在决定采取假离婚手续买房前,夫妻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后果,慎重考虑。
如需离婚,应选择合法途径。
假意离婚骗购经济适用房案引发的刑事法哲学思量
假意离婚骗购经济适用房案引发的刑事法哲学思量作者:王智来源:《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13年第05期[摘要]李某为给自己儿子买经济适用房,通过和妻子杜某先离婚,与岳母娘陈某结婚的方法,达到经济适用房申购资格的手段,诈骗申购资格审批公务人员和开发商,导致当地政府66万元财产损失。
李、杜二人的行为已然符合欺骗行为的实质和内容,侵犯了公共福利性质的财产性利益,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三者间诈骗,李、杜二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关键词]假意离婚;欺骗行为;财产性利益;三者间诈骗一、基本案情李某和杜某是一对恩爱夫妻,杜某在一家公司任要职,年薪颇丰,但丈夫李某的收入却很低,二人原本共同购买了一套98平方米的商品房,产权证的产权人为杜某。
夫妻俩的儿子李某树已经恋爱三年,马上面临结婚。
夫妇二人想购买经济适用房,但又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于是二人商量通过假离婚、假结婚的方式购买经济适用房。
首先,李某与杜某协议离婚,98平方米的商品房归杜某所有。
然后,李某与住在农村的丈母娘陈某登记结婚。
起先,陈某死活不同意,认为这件事太丢脸,但李某、杜某反复做陈某的工作,陈某最后同意与李某登记结婚。
于是,李某与陈某以夫妻名义申购了一套68平米的经济适用房。
购得经济适用房后,李某与陈某协议离婚,并与杜某复婚。
经查,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差价为66万元。
二、分歧观点本案在审理当中主要有以下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和杜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无必要追究刑事责任。
理由是:李某和杜某骗取的并非财物,不符合诈骗罪之对象特征;李某和杜某的骗购行为难以确定受骗人;骗购行为所指向的被害人及其财产损失难以认定。
①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和杜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因为李某和杜某本不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两人离婚的目的是为了能达到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标准,通过假意离婚又复婚的手段,获得购房资格,进而骗购到一套经济适用房,非法占有经适房与同类商品房之间的价格差额66万元,已经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假离婚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假离婚犯法吗
一、假离婚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假离婚犯法吗1、假离婚买房可能会引来官司很多人都觉得假离婚是一件小事,无非就是两个人去查一下征信记录,看看对方名下有没有贷款记录,之后就拿着相关证件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再去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然后由没有贷款记录的一方去购买新的房子,并办理银行贷款,等拿上了银行的贷款就复合。
2、假离婚买房可能会假戏真做虽说假结婚是当事人在双方共同商议互通的情况下才办理的,但俗话说“人心隔肚皮”,对方心里真正的想法是什么,你是不会清楚知道的,这就可能会发生让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的情况。
比如,夫妻二人婚后生活平淡,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已经萌生了离婚的想法,而对方毫不知情,此时,欲离婚的一方便会提出假离婚买房,等到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便翻脸不认人,让另一方白白蒙受损失。
二、办假离婚证的后果1、虽然在离婚前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在贷款成功买房后,或者其他目的达到后就去复婚,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其中一方有可能变心,国家是不会承认私下定的协议的。
2、国家是严令禁止假离婚这种做法的。
一旦被查出,很有可能面临法律处罚,也会使自己的颜面扫地。
3、很多夫妻因为买房避税等问题选择假离婚,不仅伤害了彼此感情,也可能假戏真做,做成家庭破裂的局面。
4、有的人因为夫妻一方不同意假离婚,就会选择办假离婚证来蒙混过关。
殊不知办假证跟伪造身份证一样,严重时有可能涉嫌犯罪。
三、办假离婚买房的影响假离婚现象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中暗藏的法律风险也是不可小觑的。
法律上并不承认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当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1、如果证件不是经过主管机关下发,而是你们自己去办的假证件,也就是说,从法律上讲你们根本没有离婚,那么该财产系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买房并没有影响。
2、而如果两人协商去民政局办理,通过假离婚证办理贷款是一种骗贷行为,银行发现后有可能撤销合同并且两人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房办假离婚什么后果
买房办假离婚什么后果办理假的离婚证用于买房是不可行的。
首先,办理假的离婚证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据此给予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买房时,已经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同时还需要提交相应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如今房价的上涨已经不是一般人能够随意购买的阶段了,而且房价上涨速度也是特别快,那么自己购买一套房子需要很大的一笔支出。
为了节约资金,减少税费的支出,很多人把心思花在了假离婚上,利用假离婚买房来减少支出。
那么为了▲买房办假离婚什么后果呢?▲假离婚买房子什么意思?上世纪90年代末分房改房时,有人为了能分到房子“闪婚”;有的家庭为了能分到两套房子先离婚,分到房后再复婚。
如今,为了能享受到首套房贷的优惠,也有人想到了假离婚。
其实为了房子的事结婚、离婚,在十几年的商品房市场经济中也不算新鲜事。
财政紧缩背景下,市民购买二套房是难上加难,有些人就动起了歪脑筋,比如夫妻就扮假离婚,或者使用假离婚证骗买二套房。
律师提醒,如果使用假离婚证骗买首套房,可能面临人财两空,不仅要支付开发商赔偿金,而且可能惹上官司进班房。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
▲二是欺诈离婚。
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
因此,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买房办假离婚有什么不好影响?1、很多实际案例中,有不少“假离婚”弄假成真,最终没有复合,如果假戏真做,那么无房产一方将很难得到补偿,其应有的财产份额将很可能损失。
假离婚骗房贷 小心伪造罪
【假离婚骗房贷小心伪造罪】从调控以来,很多夫妻都为了二套房,三套房假离婚,来获得优惠的房贷政策,从按揭业及银行业人士得到证实,由于银行与民政局没有实现联网,假离婚骗贷的空子确实存在。
至于银行是否发现过伪造离婚证明的个案?银行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伪造婚姻状况证明的个案属于极个别,在目前鉴别方法不多的情况下,银行的确有可能让某些造假者“过关”。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彪律师提醒购房者,采用伪造“离婚证”等手段欺诈银行,一旦被发现,银行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合同,提前回收借款并要求借款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同时,买家伪造“离婚证”等行为,可能在刑事上触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视其情节的严重性,最高可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若以假造合同获得银行贷款逾期未还的,也有可能触犯骗取贷款罪,买家切莫以身试法。
骗招1银行与民政局没有信息联网“萝卜章”盖个“离异”戳根据媒体曝光的假离婚骗贷手法,购房者陈先生因家庭已购有两套房,再购房则算第三套房,必须一次性付款。
楼盘销售人员私底下告诉陈先生:可以办假离婚来获得贷款。
陈先生担心:“假离婚会不会被银行发现?”销售人员信心满满地回答说:“放心,银行和民政局的网络没有互联。
”这位销售人员还透露,该公司之前有个项目,很多购房者都利用假离婚申请贷款,且银行都批准了。
随后,记者以卧底身份联系闹市电线杆上的“牛皮癣”广告,有关人士吹嘘“150元即可办一个仿真度很高的‘离异’公章,800元即可买一个假‘离婚证’。
”一位银行人士向记者证实,银行电脑系统的确与民政局没有联网,他们一般根据三种方法来查证购房者的婚姻状况:一是贷款申请者提交的婚姻状况证明,如单位、街道开出的单身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协议离婚)及法院判决书(非协议离婚);二是通过征信网查询购房者的个人情况;三是通过面谈来确定其婚姻状态。
这位人士表示,若购房者刻意造假,银行也无从追查与核实。
她建议,我国可以参考国外的做法,允许公众查询公民的婚姻状况,如去年香港频爆名人“隐婚”事件,就是香港娱乐狗仔队通过网络查询境外婚姻登记系统而查出来的。
买房办假离婚证后果
买房办假离婚证后果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
同时,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我国的许多城市已经出台了针对房屋的限购政策,房屋限购以后,如果家庭已经有一套房子了,在购买二套房时房贷的利率就会比首套房更高。
于是有不少夫妻就采取假离婚的手段来获得更低的贷款买房利率,甚至直接办理假的离婚证买房。
却无视▲办假离婚证后果的严重性,我们来了解一下办假离婚证有什么后果。
▲一、买房办假离婚证有什么后果?(一)办假离婚证贷款要承担的民事法律风险一般来说,购房人用假离婚证买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贷款资格或首套房贷款资格,假离婚证用于提交给银行申请按揭。
而在房价上涨的市场环境下如果买方使用假离婚证买房,一旦被有毁约打算的卖方发现,卖方则可能采取到银行、银监会投诉等方式迫使银行拒贷,这样的话买方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以支付房款,本来是卖方想毁约不卖,结果可能反过来变成买方违约。
用假离婚证买房的民事法律风险对于买方而言不可小视。
(二)办假离婚证贷款要承担的刑事法律风险1、用假离婚证买房可能涉嫌刑法中的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有人可能会问,假离婚证是中介或楼盘销售去办的,不是我本人去办的,我还会有刑事风险吗?这个真不好说。
有刑法理论认为,由于购买人出于自己使用的目的去“购买”伪造的国家证件,其需要向制造人提供自己所需要的资料信息,制造人根据“客户”即购买人的要求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制作,因此,有观点认为购买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共犯。
此外,还有观点认为直接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无论法理上的争议孰是孰非,刑事风险固然存在啊!2、用假离婚证买房还可能涉嫌刑法中的骗取贷款罪。
夫妻假离婚买房法律后果有哪些
夫妻假离婚买房法律后果有哪些夫妻用假离婚买房的法律后果是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取得的按揭贷款的购房资格不再受到法律保护,而且,即隐含的法律风险在于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假离婚的这种形式和真离婚在法律上完全一致。
▲一、夫妻假离婚买房法律后果有哪些?假离婚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亦不可小觑。
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
同时,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二、假离婚买房风险1、财产风险共同财产可能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假离婚”时两套房产归女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两套房屋归女方所有,即使后来复婚,这两套房都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弄假成真”风险有些“假离婚”者本来已经约定,在实现不正当目的之后再行复婚。
然而,离婚之后有些人却“假戏真做”,一方见异思迁,抛弃另一方,拒绝复婚,从而致使双方矛盾激化,引发事端,形成社会不安定隐患。
根据现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立法精神,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即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
也就是说,虚假离婚后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其不利后果完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入罪”论》范文
《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入罪”论》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适用房作为政府为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而设立的住房保障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近年来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屡见不鲜,严重破坏了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是否应当“入罪”,并分析其背后的法律和伦理问题。
二、骗购经济适用房的现状及危害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主要表现为虚假申报、冒领、转卖等手段,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
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损害了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浪费了政府资源。
此外,骗购行为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如社会信任危机、道德沦丧等。
三、骗购经济适用房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从法律角度来看,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程序,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因此,骗购行为具有明确的法律性质,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骗购经济适用房行为“入罪”的合理性及法律依据将骗购经济适用房行为“入罪”具有合理性。
首先,这有利于维护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保护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将骗购行为“入罪”有助于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维护社会信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是一种犯罪行为,而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通过欺骗手段获取政府资源的行为,因此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五、建议与措施为了有效遏制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与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明确骗购行为的法律性质和法律责任,为打击骗购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2. 严格审核制度:加强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对虚假申报、冒领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 加大处罚力度:对骗购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包括罚款、刑事追究等手段,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假离婚证贷款买房能通过吗
假离婚证贷款买房能通过吗使用假离婚证贷款买房违法,且存在巨大风险。
假离婚证不仅可能面临法律制裁,还可能导致贷款失败或其他法律纠纷。
在购房时,请遵守法律,合法合规操作。
一、假离婚买房房产归谁法律常识: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只要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就不再存在婚姻关系。
离婚时,房产归属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房产归属产权登记一方,而对于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七条二、假离婚证贷款买房能通过吗一、假离婚证贷款买房能通过吗假离婚证贷款买房,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一个规避政策限制的策略,但实际上这种行为是存在很大风险的。
1.假离婚证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的,都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2.即使银行没有发现离婚证是假的,假离婚证贷款买房也会带来很多潜在的法律风险。
(1)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财产分割,但实际上是假离婚,那么这种约定可能被视为无效。
(2)如果银行在后续审核中发现贷款申请人存在欺诈行为,也有权取消贷款资格并要求赔偿。
因此,虽然从表面上看,使用假离婚证似乎可以成功申请到贷款购买房产,但实际上这种行为是存在很大风险的。
二、假离婚买房的法律效力假离婚买房的法律效力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1.在法律上,假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购买房产等,而故意制造虚假的离婚事实。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婚姻法的立法精神,也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
2.关于假离婚买房的法律效力,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婚姻关系的解除应当以真实、自愿为前提。
假离婚骗取经济适用房是否构成犯罪
假离婚骗取经济适用房是否构成犯罪【案情】李某与杜某是一对恩爱夫妻,杜某在一家公司任要职,年薪颇丰,但丈夫李某的收入却很低。
二人原本共同购买了一套98平米的商品房,产权证的产权人为杜某。
夫妇俩的儿子李中树已经恋爱三年,马上面临结婚。
夫妇二人想购买经济适用房,但又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于是二人商量通过假离婚、假结婚的方式购买经济适用房。
首先,李某与杜某协议离婚,98平米的商品房归杜某所有。
然后,李某与住在农村的丈母娘陈某登记结婚。
起先,陈某死活不同意,认为这件事太丢脸,但李某、杜某反复做陈某的工作,陈某最后同意与李某登记结婚。
于是,李某与陈某以夫妻名义申购了一套68平米的经济适用房。
购得经济适用房后,李某与陈某协议离婚,并与杜某复婚。
经查,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差价为66万元。
【分歧】观点一:李某和杜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从主观上看,夫妻财产共同共有,李某和杜某有房有钱,本没有申请经适房的条件,但他们为了购买经适房而隐瞒了这个真相,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从客观上看,行骗实质不会因行骗手段是否合法而改变。
无论李强杜梅是用真的婚姻证件还是假的婚姻证件,都只是行骗的手段,而实质是一样的,就是使审核人员陷入错误认识,误以为他们无房无钱。
观点二: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李某和杜某结婚和离婚的过程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在离婚之后李某和丈母娘结婚取得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也是合法的,最后再次离婚并和杜某复婚的过程同样还是合法的,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不构成犯罪。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李某和杜某的行为构成不构成犯罪。
【评析】(一)取得购房资格的手段合法首先,李某和杜某是通过先离婚,再由李某和丈母娘陈某结婚的方式取得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在这个过程中,双方的婚姻家庭关系已经改变了,从没有购买资格变更为符合购买资格,其变更方式是通过合法的结婚和离婚的方式完成的,并没有法律所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既然其已经符合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目的,也就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二)李某和杜某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刑法中的隐瞒真相指的是故意不告知对方真实情况,但本案来看,李某和杜某并没有隐瞒自己的离婚事实、住房条件、收入情况,也没有虚构任何事实,其取得购房资格是建立在合法婚姻的基础之上的,至于取得购房资格之后房子由谁使用,是家庭成员的自由选择,并不影响其行为的性质。
《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入罪”论》范文
《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入罪”论》篇一一、引言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
然而,随着政策的实施,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也日益凸显。
此类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也破坏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因此,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是否应“入罪”,并分析其背后的法律逻辑和现实意义。
二、骗购经济适用房的现状及危害骗购经济适用房是指通过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国家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行为。
当前,骗购行为屡见不鲜,严重破坏了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此外,骗购行为还导致真正需要住房的家庭无法享受到政策优惠,加剧了社会矛盾和不满。
三、骗购经济适用房行为的法律定性在现行法律法规中,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并未被明确规定为犯罪。
然而,从法律角度看,骗购行为涉及到欺骗、欺诈等不诚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同时,骗购行为也侵犯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损害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因此,将骗购经济适用房行为“入罪”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道德基础。
四、骗购经济适用房行为“入罪”的必要性首先,将骗购行为“入罪”有助于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经济适用房政策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实施的重要政策,骗购行为严重破坏了政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将骗购行为定为犯罪,可以警示潜在的不法分子,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其次,将骗购行为“入罪”有助于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骗购行为侵犯了国家对经济适用房的管理秩序和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给国家财政和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将骗购行为定为犯罪,可以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最后,将骗购行为“入罪”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骗购行为使真正需要住房的家庭无法享受到政策优惠,加剧了社会矛盾和不满。
将骗购行为定为犯罪,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对策与建议为了有效遏制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我们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将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济宁市骗购经济适用房案例
济宁市骗购经济适用房案例济宁市是山东省的一个地级市,近年来发展迅速,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口。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济宁市的住房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解决住房问题,政府推出了经济适用房政策,但是由于一些人的不当操作,骗购经济适用房的案例时有发生。
下面列举了一些济宁市骗购经济适用房的案例,以此来警示大家。
1. 张某是一名在济宁市工作的年轻人,他通过虚假材料骗取了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资格,然后将房屋转手出售,牟取暴利。
经过调查,他被警方抓获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 李某是一名已婚人士,他通过伪造离婚协议来骗取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资格。
虽然他成功购得了房屋,但是随后被邻居发现他的真实情况,报了警。
最终,李某被要求归还房屋并受到处罚。
3. 王某是一名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他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亲友骗取了多套经济适用房。
经过调查,他被开除公职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4. 刘某是一名房地产中介,他利用自己的职位和人脉,帮助他人骗购经济适用房,并从中获取高额佣金。
最终,他被发现并被判刑。
5. 赵某是一名年轻的创业者,他通过将公司的地址虚构为济宁市,成功骗取了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资格。
然而,随后被邻居发现真相,报了警。
最终,赵某被追究刑事责任。
6. 杨某是一名高级白领,他通过伪造工资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明,成功骗取了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资格。
然而,由于他的财务状况不符合购房条件,被房屋管理部门发现并被要求归还房屋。
7. 徐某是一名在济宁市工作的大学生,他与几名同学合谋,通过伪造学生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明,骗取了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资格。
最终,他们被警方抓获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8. 姜某是一名在济宁市工作的外地人,他通过与当地居民合谋,伪造婚姻关系,骗取了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资格。
然而,他的行为被邻居发现并报了警。
最终,姜某被要求归还房屋并受到处罚。
9. 孙某是一名在济宁市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他通过虚构工作单位和收入状况,成功骗取了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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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骗取经济适用房是否构成犯罪
【案情】
李某与杜某是一对恩爱夫妻,杜某在一家公司任要职,年薪颇丰,但丈夫李某的收入却很低。
二人原本共同购买了一套98平米的商品房,产权证的产权人为杜某。
夫妇俩的儿子李中树已经恋爱三年,马上面临结婚。
夫妇二人想购买经济适用房,但又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于是二人商量通过假离婚、假结婚的方式购买经济适用房。
首先,李某与杜某协议离婚,98平米的商品房归杜某所有。
然后,李某与住在农村的丈母娘陈某登记结婚。
起先,陈某死活不同意,认为这件事太丢脸,但李某、杜某反复做陈某的工作,陈某最后同意与李某登记结婚。
于是,李某与陈某以夫妻名义申购了一套68平米的经济适用房。
购得经济适用房后,李某与陈某协议离婚,并与杜某复婚。
经查,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差价为66万元。
【分歧】
观点一:李某和杜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从主观上看,夫妻财产共同共有,李某和杜某有房有钱,本没有申请经适房的条件,但他们为了购买经适房而隐瞒了这个真相,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从客观上看,行骗实质不会因行骗手段是否
合法而改变。
无论李强杜梅是用真的婚姻证件还是假的婚姻证件,都只是行骗的手段,而实质是一样的,就是使审核人员陷入错误认识,误以为他们无房无钱。
观点二: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李某和杜某结婚和离婚的过程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在离婚之后李某和丈母娘结婚取得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也是合法的,最后再次离婚并和杜某复婚的过程同样还是合法的,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不构成犯罪。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李某和杜某的行为构成不构成犯罪。
【评析】
(一)取得购房资格的手段合法
首先,李某和杜某是通过先离婚,再由李某和丈母娘陈某结婚的方式取得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在这个过程中,双方的婚姻家庭关系已经改变了,从没有购买资格变更为符合购买资格,其变更方式是通过合法的结婚和离婚的方式完成的,并没有法律所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既然其已经符合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目的,也就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二)李某和杜某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刑法中的隐瞒真相指的是故意不告知对方真实情况,但本案来看,李某和杜某并没有隐瞒自己的离婚事实、住房条
件、收入情况,也没有虚构任何事实,其取得购房资格是建立在合法婚姻的基础之上的,至于取得购房资格之后房子由谁使用,是家庭成员的自由选择,并不影响其行为的性质。
(三)审核人员并未陷入错误认识
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而此时李某已经完全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可见审批人员在经过调查之后批准李某购买经济适用房完全符合政策,其并未陷入错误认识。
尽管李某和杜某的行为是一种钻法律空子的行为,但这种行为的出现恰恰说明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对任何人追究刑事责任,都应以罪刑法定为原则,此时应注重及时修补法律法规的漏洞和不足,并通过完善规则以防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而不应将法律法规生搬硬套,甚至作出无限制的扩大解释。
(作者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福建漳州3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