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师资格证考证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室内设计人员自封头衔的时代已成为过去——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已颁布和实施

室内装饰设计师

国家职业资格考证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的有关精神,今后只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才能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各行业持证(指国家职业资格证)上岗的人数要达到85%以上。并且,获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聘用、职称、入户、政府津贴等方面享有相应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提高室内设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设计水平,本所面向社会开展室内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证培训,敬请相关单位人员积极参加,?特此通知。

(可同时报考摄影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一、报考对象: 室内、建筑、园林、展示设计及相关专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摄影师报考条件与报考费用与室内装饰设计师的相当,可来电咨询)

1.助理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三级职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大专或高技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2)高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中级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助理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高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硕士研究生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收费标准(首次考试不过关可退回一半费用,或补考只收三分之一的费用并保证过关)

1. 助理室内装饰设计师:1200元/人 2.中级室内装饰设计师:2800元/人 3. 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4800元/人

(包括报名费、资料费、培训费、鉴定费、证书费、综合评审费等)

四、颁发证书

考核均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人事部)统一颁发证书,证书中英文对照,网上注册统一管理,全国、国际通用,终身有效。是室内设计行业唯一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可用于申报职称、晋升工资、办理装饰企业资质、参加工程项目投标、申请入户城镇解决小孩读书问题、申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等,还可象建造师证书那样挂靠,挂靠费5000-20000元/年,其重要性及含金量可见一斑。

五、辅导与考试内容

专业理论辅导(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理论知识),实操技能辅导(手绘方案设计与AutoCAD制图),考前总辅导(模拟试题串讲)。

六、报考办法

1、报名程序: 上交报考资料—审核报考资格—缴交报考费—考前辅导—考试鉴定—颁发证书。

2、上交资料: A.学历证、身份证的复印件;

B.免冠直边大一寸黑白照或白底彩照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C.单位工作证明(按规定格式写,见附件1);

D.《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和《国家职业资格报考申请表》。

说明:如果大家工作忙抽不开身,我所可以免费代办工作证明和单位盖章,朋友们只需填好《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和《国家职业资格报考申请表》两份表格,, 短信告知并将学历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和照片一起邮寄或快递过来,报名费通过邮局汇款或银行转账,届时参加培训和考试即可。

3、报名地点1:华南师范大学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所(天河石牌校区内)

报名地点2:华南师范大学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所萝岗报名点(萝岗天鹿南路535公交总站往前200米)

七、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0年11月10日。常年滚动招生,一般每隔4个月一期。

2、辅导时间:2010年12月4-5日。(具体地点按人社厅安排另行通知)

3、考试时间:2010年12月25日。(考试地点按人社厅安排另行通知)

4、咨询电话:020—

负责人:詹老师魏老师

附件:

附件1 单位工作证明

附件2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

附件3 《国家职业资格报考申请表》

附件1

工作证明

兹有我单位(同志)于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室内装饰设计工作,专业年限为 8 年,现申请参加室内装饰设计 (工种) 一级职业资格考试,特此证明。

备注:此证明仅作报考职业资格证书凭据,不作其他用途。本单位对此证明真实性负责。

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室内装饰设计师/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

报考申请表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工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拟申报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1

2

3

4

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