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2.议行合一:国家权力机关统一掌管立法、行政等全部国家权力。
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指规范选举活动的各类制度。
其含义包括:(1)广义上说,是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其中制度是法律、法规、章程、规则和惯例等所有规范、准则的总和)(2)从中义上说,是指有关选举各类国家机关(代议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组成人员的制度;(3)狭义上说,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
4.行政组织体制:指国家行政组织内部的各层级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权责配置关系和结构体系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和。
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种制度。
6.政党制度:指国家通过政党行使国家权力、干预政治、进行政治活动的方式、方法和程序的总和。
指政党执掌政权或参与政治的方式以及各政党之间的关系。
二、简答:1.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①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具体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在不与该法律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②法律解释权:1978年宪法第一次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的职权。
凡关于宪法、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定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或加以补充。
这种解释或者补充规定与原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
③监督权:1982年宪法第一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的实施。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

1,制度是规范.法度的意思。
政治制度则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方法的统称,包括国家政权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结构形式,为保证国家机器云状.维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政治实体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
,2有历史性,稳定性,强制性,合法性3在社会各项制度中,根本性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是社会的经济制度。
4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当代中国社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5 当代中国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城市社区居民民主自治制度,村民民主自治制度,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6 政治制度主要弊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7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区别;政治制度是关于国家权力的性.组织.分配.运作等方面的规范法度,主要指国体和政体的统一。
政治体制是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可理解为局部的微观的政治制度,是政治制度在政治制度生活过程中的具体化,他搜政治制度制约,也是影响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实施和巩固8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一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二是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三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
10 改革成果1,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实现干部队伍的年轻化.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保证了党和国家的活力;2 实现了党政职能分开,调整了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
3 加强了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4 实施公务员制度5转变政府职能,进行了行政机构改革 6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经济关系,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7 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加快人大立法制度,完善人大立法制度8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9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10按照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机关的司法制度。
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政治制度名词解释政治制度是指一国或一地区在政治上的组织和运作方式。
它涉及到国家权力的分配与行使,政府机构的设置与运作,以及公民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制度各不相同,有不同的特点和运行规律。
一、单一制和分权制单一制是指政治权力高度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的政治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有较大的控制权,地方政府的权力相对较小。
例如,中国的政治制度就是单一制,国家的权力高度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
分权制是指政治权力相对分散的政治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具有一定的权力,相互之间相对独立。
例如,美国的政治制度就是分权制,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间有一定的权力划分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二、总统制和议会制总统制是指国家政治权力分为行政权与立法权两个独立的机关。
在总统制中,总统是行政权力的最高代表,由选举产生,并负责国家的行政工作。
立法权则由议会行使,议会由选举产生,代表国家各个阶层的利益。
议会制是指国家政治权力由立法机关行使。
在议会制中,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代表国家和政府的威信,但权力较为有限。
行政权力则由政府行使,政府负责国家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三、民主制和专制制民主制是指政治权力由公民通过选举来实行,政府必须受到公民意志的制约和监督。
在民主制度下,公民享有普遍、平等、直接和秘密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此外,民主制度还强调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新闻自由等基本权利。
专制制是指政治权力由一人或少数人垄断或掌握的政治制度。
在专制制度下,政府拥有绝对的权力,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受到限制和控制。
例如,朝鲜的政治制度就是专制制。
四、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是指基于市场经济原则的政治制度。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经济主要由私人所有制和市场机制来调节,政府的干预相对较少。
资本主义制度注重个人自由、产权保护和追求经济效益。
社会主义制度是指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政治制度。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政府对经济具有一定的调控和干预权,注重社会公平和民生保障。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12.8.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原处理机关、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以及监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要求的行为。
13.1.司法制度:是与国家立法制度、行政制度相对称的概念,是司法系统内权力结构及其运行的各种具体制度的总称,是具体实施、执行、落实国家司法权力的制度的总和。它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是国家权力结构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
3.3.国家机构: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内部职能和外部职能,进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管理等各种活动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包括全部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
3.4.国家权力机关:是指代表统治阶级全面地独立地行使统治的国家机关。
3.5.国家行政机关: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3.6.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是待命国家司法权,代表国家进行审判和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公诉的机关。
13.2.审判制度:是关于国家审判机关的性质、组织结构、职能和审判程序等方面制度的总称。它既是一国法律制度整体的重要组织部分,同时也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3.3.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13.4.审判监督制度:就是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依法重新审判并予以纠正的一种特别的审判工作制度。
4.4.一人一票制: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任何人不享有特权。
4.5.直接选举:是指选民直接投票产生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4.6.间接选举:是指由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上海人大2021年第10期环,并形成了人大预算绩效监督的长效机制,有力地推进了人大预算绩效监督的落实。
(四)积极发挥代表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组织预算监督的调研活动中,区人大常委会注重扩大代表的参与面,广泛邀请区人大代表、街镇代表组预算审查小组成员、专工委委员参与预算监督工作,发挥专业人士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区人代会前组织预算解读会,辅导代表更好地读懂预算,拓展代表参与预算监管的平台,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民主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五)深化预算联网监督建设,实现信息化赋能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项目建设。
借助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实时性、穿透性和分析、预警功能,加强对财政本级预算、国有资本预算、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执行的动态监督,并加强分析研究。
各专工委在对部门开展工作监督时,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相关领域重点支出、重大项目、重要政策方面的预算资金安排与使用情况开展调研,获取有针对性的财政预算数据。
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提高了预决算审查的效率和效果。
三、巩固监督成效,推动“三个提升”区人大常委会注重监督成果运用,促使区政府部门把预算绩效作为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主要实现了三个提升。
一是提升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积极推动下,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本区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意见》《静安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制度。
2020年,完成78家预算部门和单位2348个项目,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实现全覆盖。
2021年,绩效目标编制范围从财政项目支出拓展到财政政策和部门整体支出。
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是提升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通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推动了区政府部门树立绩效理念,将过去注重投入的老观念逐步转向注重执行结果的新观念上来,提高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比如2020年,区财政局和预算工委组织实施了12个项目的重点跟踪,对绩效目标运行偏离、未达预期进度或目标的,分析原因并强化绩效跟踪结果应用,提出调减建议。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第一章

第二节 坚持和完善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一、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区别 政治制度:关于国家权力的性质、组织、分 配、运作等方面的规范法度,主要是国体 和政体的统一; 政治体制: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 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可理解为局部的、 微观的政治制度。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果
政治制度层次示意图:
外层: 各类具 体制度、 组织方 式、运 行规程 等 中层: 政体、 政党制 度、国 家结构 形式等
核心层:国体
政治制度的特点(多选)
历史性 稳定性 强制性 合法性
二、政治制度与社会经济、文化制度的关系
经济制度决定政治制度; 思想文化制度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 任何政治制度都是在一定的思想文化意思指 导下建立起来的;
二、人民民主专政
1.含义: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 政或人民民主专政; 2.特点: 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 盟为基础; 共产党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居于领导地位;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群众基础,能够团结, 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发展;
新民主主义革命
革命的指导思想不同。旧民主主义革命以资 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为指导;新民主主义革 命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 革命目标与前途不同。旧民主主义革命是要 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和资本主义 的社会制度;新民主主义革命则要在中国建 立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然后过渡到社会主义 社会,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1.政治制度的含义: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一个国家所形成的包括国家政权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权力分配与实际运作方面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2.政治制度的特点:稳定性、强制性、合法性、历史性。
3.在社会各项制度中,根本性的、其决定作用的指导是社会的经济制度。
思想文化意识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
思想文化意识中的核心内容是价值观念。
4.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
5.当代中国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的弊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6.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区别:政治制度是关于国家权力的性质、组织、分配、运作等方面的规范法度,主要是指国体和政体的统一,而政治体制是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了理解为局部的微观的政治制度。
是政治制度在政治生活中的具体化,它受政治制度制约,也影响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实施和巩固。
7.1986年邓小平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
8.政治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取得的改革成果有: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建立了干部离退休制度,实现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保持了党和国家的活力;实现了党政职能分开,调整了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加强了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根据高校、精简、统一的原则,进行了行政机构改革;调整了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经济关系,更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快人大立法速度,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9.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发展民主,加强法制,实行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维护安定团结。
10.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据此建立了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简称中国政治制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组织。
中国政治制度是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形式,是中国人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长期努力和实践总结出来的。
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是中国政治生活的组织核心和最高领导力量。
中国共产党通过领导人民群众的实践和创造,形成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为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和方法论基础。
中国政治制度是建立在人民民主基础上的。
人民民主是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原则,体现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地位。
中国政治制度保障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和问责制度,确保了人民在政治决策中的广泛参与和直接表达自己的意见。
中国政治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的。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性质,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中国政治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发展道路,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益和福祉。
中国政治制度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
法治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保障,体现了中国政府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中国政治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司法制度,保障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并为政府行为提供了约束和规范。
中国政治制度是开放的和自主的。
中国政治制度倡导和支持多样性和差异性,尊重各种政治观点和政治实践方式。
中国政治制度鼓励并支持人民和政府之间的对话和交流,提倡各种政治力量的参与和合作,实现了政治多元化的发展路径。
中国政治制度是革命的和创新的。
中国政治制度经过长期的革命和改革,形成了独特的政治模式和制度安排。
中国政治制度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不断完善,适应中国人民和时代需求的发展变化。
总的来说,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开放和创新的政治制度。
中国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中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1. 简介中国政治制度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历史条件而建立起来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自成立以来,中国政治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和发展,从单一的人民民主专政发展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再到现如今的社会主义制度。
2.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和领导者,成立于1921年,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
党的领导是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原则,体现在国家的各个方面,包括政府、军队、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等。
中国共产党通过自己的组织和纪律,保证党员和干部遵守党的意志和决策。
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集中制的一种体现。
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了人民的意志,负责决策国家的重大事务。
代表大会的主席和常务委员会的主任由全体代表选举产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了人民的直接选举和代表制度的结合,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
4. 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制度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独特之处。
中国共产党通过与其他非共产党政党的合作,共同推动国家的发展和稳定。
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政党之间建立了政治协商和合作的机制,保证了党内外的广泛民主参与。
5. 决策和参与的民主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致力于提高决策和参与的民主化程度。
通过加强党内民主、发展基层民主和推进法治建设,中国政治制度在决策过程中注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利益,确保各方合理权益得到保护。
6. 基层自治和社区建设中国政治制度还注重基层自治和社区建设。
通过推动城市社区和农村村民委员会的建设,让基层居民能够参与决策和管理,实现自我管理的权能,增加政治参与的机会。
7. 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当代中国政治制度非常重视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
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打击腐败和贪污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8. 为人民谋福祉的目标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是为人民谋福祉。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1、政治制度特点:历史性、稳定性、强制性、合法性。
2、在社会各项制度中,根本性的、起决定作用的制度是社会的经济制度。
3、思想文化意识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任何政治制度都是在一定的思想文化意识指导下建立起来的。
4、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
5、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
6、完善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途径是在不改变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对政治制度体制进行改革。
7、政治体制改革总目标:(1)巩固社会主义制度(2)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3)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
8、政治体制改革以来取得的主要改革成果:(1)废除了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了干部离退休制度,实现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保持了党和国家的活力。
(2)实现了党政职能分开,调整了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
(3)加强了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
(4)实施公务员制度(5)转变政府职能,根据高效、精简、统一的原则,进行了行政机构改革。
(6)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经济关系,更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7)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加快人大立法速度,完善人大立法制度。
(8)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9)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和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
(10)按照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
9、我国要想加强制度建设,就要着重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10、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1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建国初期具有临时宪法作用。
12、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具有制定国家法律、监督法律执行、任免最高国家机关负责人、订立对外条约等权力。
同时它有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某些职能。
13、在社会主义建立时期,中国政治制度大体上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时期:(1)1956—1966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1. 中国共产党(以下简称党)的领导地位:中国的政治制度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党在国家政治体系中占据统治地位,通过制定政策、做出重大决策来引导国家的发展。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最高国家代表。
3. 多层次选举制度:中国的政治制度中实行了多层次选举制度,包括全国性、地方性和基层性的选举,确保各级代表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4.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当代政治制度的核心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并结合国情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国情需要的政策和制度安排。
5. 依法执政:中国强调依法执政,通过建立法律体系、加强法治宣传和培训等方式,推动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实行依法执政。
6. 民主集中制:中国的政治制度采用了民主集中制,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民主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并实行严格的集中统一领导。
7. 政治民主化的探索:中国在当代政治制度中也在不断探索政
治民主化的路径,试图增加市民的参与度,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8. 法治政府建设:中国政府致力于建设法治政府,推动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的内容仅涵盖了中国当代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情况可能因为时代的变迁、政策的变化等原因而有所调整和补充。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一、名词解释(四个每个五分,计二十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是由经广泛的、平等的定期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所组成的,人民有权监督、罢免其代表;第二,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第三,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定期选举或任命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并依法对其进行监督。
选举:选举,是指某一社会群体中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的行为。
首长负责制:所谓首长负责制,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首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并对此全面负责。
行政法规:按照1982年宪法规定,特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种制度。
一国两制:“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简称“一国两制”,就是一个国家,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自己国家的一部分地区实行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
政治领导:所谓政治领导,指的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
组织领导:所谓组织领导,就是通过党的干部、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组织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主张而奋斗。
中共中央书记处: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二、简答题(六个每题六分,计三十六分)简述我国行政组织的设置原则1、需要原则2、精简原则3、统一原则4、依法原则5、效能原则简述全国人大的地位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谓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就纵向而言,全国人大在全国自下而上整个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中居于最高一级。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考点整理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一、名词解释1.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集中体现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和集团的根本意义和利益的国家根本大法。
2.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在实际上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关体系中实质上或象征地居于首脑地位的部分。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4.人民政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形式,就国家重大事务进行自由、民主、平等讨论协商的一种组织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创立的。
5.中央军委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简称,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军事指挥和军事决策机构”,它领导着全国的武装力量。
6.有限政府是指政府自身在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方式上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严格限制和有效制约。
7.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其本质是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
8.大部制改革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
按照业内专家的提法,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
特点是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9.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所遵循的活动准则,包括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
10.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的上诉条件是:主体应是第一审案件的当事人,即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客体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对判决提出上诉期限为15天,对裁定提出上诉期限为10天。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一.名词解释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限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2.地方立法权:是相对于国家立法权而言的,是指有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或授权,依照一定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地方性法规的职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拥有地方立法权。
3.地方性法规:指由宪法或法律授予地方立法权限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发布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4.选举:指某一社会群体中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的行为。
这一定义包含五层含义,第一,所谓“社会群体”,包括国家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组织等,都可以通过其成员的选举行为产生自己的代表或领导,这表明选举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
第二,所谓“全体或部分成员”,涉及到在一个社会群体中哪些人有资格参加选举,亦即选举主体问题。
第三,任何选举都必须预先设定某种方式(如投票、举手、鼓掌、起立等)和某种程序(如划分选区、提出候选人、投票、计票、宣布投票结果等),否则选举便无法进行。
第四,选举,词义上即选举与推举,选举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有被选举权的人员中的任何人,这是任何选举的必要条件和关键所在。
第五,如何选举都是有目的的行为即为了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
5.差额选举:实际上是多额选举,即指提供投票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代表数的一种选举方式。
差额选举给选举人提供了较大的选择余地,其民主程度较等额选举(提供投票的候选人数等于应选代表人数)更高。
现代民主国家一般都实行差额选举,且视之为选举制度的一项原则。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词解释(二)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词解释(二)27.一国两制:“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
就是在国家的部分地区,实行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
这些实行不同制度的地区,是国家的组成部分,是统一国家的不可分隔的一部分;这些地区的政府虽然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但性质仍然是国家的地方政府,不具有主权国家的性质和地位,不能行使国家主权。
“一国两制”方针最早是中共为解决大陆与台湾的统一问题而提出的,其后被应用于香港和澳门收回和以后的治理问题上。
28.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
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
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20%。
立法会由选举产生,依法行使各种职权。
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四年。
29.专门法院:专门法院是指根据实际需要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目前主要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海事、铁路运输法院等。
30.专门检察院:专门检察院是指在特定领域、行业设置的、专业性的检察院。
专门检察院主要有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
31.法官: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法官的职责是: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官职务的任免,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法官的资格条件。
32.检察官: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33.检察官的职责是: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对法律规定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一.不定向选择题1ABC2BCD3AC4ABCD5ABCD6ABC7ABCD8AB9A10B二.判断题1×2√3√4×5×6√7×8√9√10√三.名词解释1: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在当代中国,地方性法规是一种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包括一般地方性法规与特殊地方性法规。
2: 无记名投票:是指采取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或表决时,选举人或表决人不必在选票或表决票上署自己姓名, 并由本人亲自将选票或表决票投入票箱的方式3: 所谓行政监督,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政主体对有义务执行和遵守有关行政法规,行政指示命令和决定的组织和个人实施的查看,了解和掌握其义务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4: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指重大事务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由行政首长定夺,具体日常行政事务由行政首长决定,行政首长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一种行政领导制度。
5: 职位分类通常是指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划分为若干种类和等级,以便对从事不同性质工作的人,用,不同的要求和方法治理, 对同类同级的人员用统一的标准治理,以实现人事治理的科学化,做到“适才适所”,劳动报酬公平合理等四.简答题1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例如,国务院每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就体现了最高权力机关对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它属于国家机关之间的监督,属于外部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属于执政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实行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
中国共产党对在行政机关中任职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考核以及处分如开除党籍等,就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监督,这也是外部监督。
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属于对行政机关的民主监督,属于外部监督。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1.制度:制度是由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体系,是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反映和体现。
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制度指的是一个社会为确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约束规则,一般包括非正式约束和正式约束两个部分。
非正式约束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交往中无意识地形成的,主要包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因素,正式约束也称正式规则,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带有强制性的规则,包括社会规则、政治规则、经济规则等。
狭义的制度指的就是正式约束及其结构化的形式,特别是社会组织机构及其所遵循的规则。
2.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
从更为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
政治制度是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现象的出现而产生的,是人类出于维护共同体的安全和利益、维持一定的公共秩序和分配方式的目的,对各种政治关系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3.政治体制:政治制度的内层或核心层是国体,它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政治制度,是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它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首先是政权)由谁来行使;中层是政体(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政党和公民的行为准则等基本政治制度;外层则是可供政治实体直接操作的各类具体的规则、程序、方式等。
通常把中层和外层的具体政治制度称为“政治体制”。
4.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它居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内层,是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决定和制约着其他一切政治制度。
它体现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其他具体政治制度之中,并且贯穿这些制度的全过程。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发展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直接体现。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1. 概述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拥有独特的政治制度。
在当代中国,政府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这个政治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多个政党和政治团体共同参与的体制。
2.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它在政治制度中拥有领导地位。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宪法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在政府中拥有最高权力,负责决定国家的政策方向,并监督政府的工作。
3. 多党合作中国政治制度采用了多党合作制度,即不只有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而是允许其他政党的合法存在和发展。
根据宪法规定,中国除了中国共产党以外,还有其他八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政治活动。
这些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中国政府中有一定的代表性,他们可以参与政府决策的过程,提出建议和批评,并参与政府的工作。
多党合作制度使得不同政治力量能够共同参与和监督政府的工作,为中国的政治决策增加了多样性和广泛性。
4. 政治协商制度政治协商是中国政治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治协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参与国家的决策和监督。
中国政治协商会议是一个代表性的政治协商机构,其中包括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代表。
这个机构在国家重大决策和政策制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政府提供建议和意见。
5. 地方政府和基层民主除了中央政府的政治制度,中国还注重地方政府和基层民主的发展。
中国的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自治权力,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政策。
在基层,中国实行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制度,以保障人民普遍参与政治活动。
这些委员会由当地居民直接选举产生,负责基层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
基层民主在中国政治制度中具有重要地位,它不仅能够让人民参与政治决策,还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6.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政治制度的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国政府在政治制度中强调党的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等基本原则,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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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词解释(一)中央电大文法部王朝中1.制度:制度是由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体系,是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反映和体现。
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制度指的是一个社会为确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约束规则,一般包括非正式约束和正式约束两个部分。
非正式约束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交往中无意识地形成的,主要包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因素,正式约束也称正式规则,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带有强制性的规则,包括社会规则、政治规则、经济规则等。
狭义的制度指的就是正式约束及其结构化的形式,特别是社会组织机构及其所遵循的规则。
2.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
从更为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
政治制度是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现象的出现而产生的,是人类出于维护共同体的安全和利益、维持一定的公共秩序和分配方式的目的,对各种政治关系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3.政治体制:政治制度的内层或核心层是国体,它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政治制度,是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它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首先是政权)由谁来行使;中层是政体(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政党和公民的行为准则等基本政治制度;外层则是可供政治实体直接操作的各类具体的规则、程序、方式等。
通常把中层和外层的具体政治制度称为“政治体制”。
4.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它居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内层,是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决定和制约着其他一切政治制度。
它体现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其他具体政治制度之中,并且贯穿这些制度的全过程。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发展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直接体现。
这是由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决定的。
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掌握和行使全部国家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对全部国家权力的掌握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分别行使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等权力,这些国家机关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6.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
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其他法律、法规等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核心,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基石。
7.宪政:宪政也称“立宪政体”、“立宪主义”,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8.制宪:即宪法制定,也称立宪,是指统治阶级依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
制宪的过程实质上就是统治阶级将自己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并反映到宪法中来的过程。
一般说来,制宪指的是新生阶级力量夺取政权上升为统治阶级后创造第一部宪法的活动,此后只要国家政权的性质没有改变,宪法的内容一般也不会发生根本改变,原则上就不存在重新制定宪法的问题,而只是对原来的宪法进行修改。
宪法制定问题主要包括制宪权、制宪机关和制宪程序等部分。
9.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
国家结构形式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划分国家的领土,以及如何规范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权限问题。
国家结构形式一般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
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的国家,复合制国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联合组成的联盟国家或国家联盟。
根据成员单位独立性的强弱,复合制又可分为联邦制和邦联制等形式。
我国采取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10.国体:即国家性质,指的就是国家的阶级属性,即一个国家的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表现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统治阶级内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
我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13.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指的是一国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
它反映着政权组织内部结构的状况以及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也反映着人民同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1.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和管理的职能,按照一定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称。
它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
我国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元首机关;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国家最高军事机关,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12.国家象征:国家象征是一个主权国家的代表和标志,主要包括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等。
它往往代表一个国家的主权、独立和尊严,反映一个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体现一个国家的国体、政体和政治思想。
13.公民:公民通常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公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宪法和法律上最基本的权利主体。
公民的地位即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位置,是由国家宪法和法律予以确定和保障的,并体现为公民依法享有宪法赋予的各项基本权利、履行各项基本义务。
就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来说,公民权利产生国家权力,国家权力要为公民权利服务,同时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具有制约作用。
14.党组:党的上级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党组的组成不需要经过相应机关、单位内部的党员选举,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委员会指定,设书记、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成立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
党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在本单位实现党的路线和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15.参政议政: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国家层面的政治活动,参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参与国家重大政治问题和国家机构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参政议政的实行形式一般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协商。
16.国家元首:主权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元首之于主权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是任何一个完善政治制度所不能或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按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主要是礼仪性的机构和职位:国家主席本身不独立决定任何国家事务,而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有关职权;在形式上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作为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行使职权。
17.行政制度:行政制度,是指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体制、权限、活动方式等方面的一系列规范和惯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制度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和中央地方关系模式的产物,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体制下的中央行政体制、中央行政机关对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关系以及地方各级行政体制。
18.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是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否合乎宪法和法律而实施的全面监察与督促。
包括上级监督,即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领导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实施的监督;审计监督,即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对行政机关的财政、财务和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价的方式,监督国家预算的分配与使用是否合法、合理和有益,以预防和纠正国家财政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察监督,即国家行政监察机关通过检查、调查与处理等方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监督。
19.行政立法:行政立法是国务院重要的行政方式。
宪法规定: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有权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规章。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均属于行政立法。
在实际的行政立法活动中,行政法规通常以“条例”、“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名称出现。
20.行政区划: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划分。
通常在中央政府或组成联邦的次级地方政府的统一权威下,将国土或本地方区域加以一定的划分,形成一个个相互区别的区域,并在其上建立相应的政治、行政等国家机关组织,以方便国家或地方的管理,实现国家或次级地方的统治职能。
行政区划以国家或次级地方在特定的区域内建立一定形式、具有层次惟一性的政权机关为标志。
21.地区:地区是省级行政区域内由省级行政机关派出的地方分治单位,本身并不是一级行政区划单位。
与省制不同的是,地区级别的行政派出机构在不同的时期变化较大,职权也不稳定。
地区体制发展的总的趋向是行政公署机构越来越多,功能越来越全面,以致尽管没有独立的地方政府单位的法律地位,但实质上与一般的地方政府单位越来越没有差异。
22.民族乡:民族乡是设置在以一个、两个或几个少数民族共同聚居的相当于乡的地方,或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并且包括一部分汉族居民区的相当于乡的地方的基层行政单位。
设立民族乡地方的少数民族人口在全乡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一般以30%为宜,但也可以低于这一比例。
民族乡的名称一般以民族名称冠以地方名称组成。
民族乡虽然集中居住了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但不具有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地位,是具有少数民族特点的农村一般行政地方。
23.一般地方政府:一般地方政府是指设置在普通地方的、兼具农村地区和城镇地区的政府。
由于中国大部分地方城市化的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这种类型的行政区域在设立之初,其实主要是管辖农村地区的(当然也包括发展程度较低、数量较少的城镇),但由于城市化程度的提高,相应地一些地方政府的功能和形式也发生了变化,使不同性质的地方政府同质化倾向(即所有的地方政府基本都兼具管理城市和农村的功能)越来越明显。
一般行政地方主要有省、地区、县、乡。
24.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是建立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具有自治权利和地位的地方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