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游标量具标准器组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计量标准名称计量标准代码申请考核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 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注:只有申请复查考核时才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和复查时间和方式。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3(2015数字压力表)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2011 * 量标企证字第 052 号计量标准代码12414131申请考核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2015年5月11日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7)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和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随机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消)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计量标准名称三相多功能标准电能表计量标准代码15310000申请考核单位宁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路26号邮政编码750021联系人丁向斌联系电话0951--39692312012年4月19日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 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计量标准考核(复核)申请书(彩色分析仪检定装置)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计量标准名称彩色分析仪检定装置计量标准代码申请考核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 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注:只有申请复查考核时才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和复查时间和方式。
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
The monotonous and dull air suffocated my young heart and wrapped my flying wing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篇一: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量标证字第号计量标准名称计量标准代码申请考核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1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2(2015电能表)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2011] * 量标企证字第 053 号计量标准名称三相多功能电能表检定装置计量标准代码15313505申请考核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2015年5月11日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7)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和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随机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消)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示文范本)
附录A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013 ] 黔量标证字第××号计量标准名称××××装置计量标准代码125××××建标单位名称贵州省××××计量检测所组织机构代码 345××××单位地址贵州省××市××县××××邮政编码 55××××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张××,139××××××××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李××,139××××××××年月日说明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示文范本) (2)
附录A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2013]黔量标证字第××号计量标准名称××××装置计量标准代码125××××建标单位名称贵州省××××计量检测所组织机构代码345××××单位地址贵州省××市××县××××邮政编码55××××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张××,139××××××××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李××,139××××××××年月日说明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复查)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量标证字第号计量标准名称衡器检定装置计量标准代码申请考核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起草人联系电话年月日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 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填写示例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填写示例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计量标准名称 ********检定装置计量标准代码 ********申请考核单位(填写您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填写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某某路1号(填写您的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35****联系人张三联系电话 0591-********2011年9月30日(根据您填表的时间填写)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 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附录A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计量标准名称计量标准代码申请考核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 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量标×证字第××号(以单相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为例)计量标准名称单相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计量标准代码××××××××建标单位名称××××××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山东省××市(地)××区(县)××路(街道)××号邮政编码2500××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张××、186××××××××××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刘××、186××××××××××××××年××月××日说明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6) 可以说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 可以说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计量标准名称三相多功能标准电能表计量标准代码15310000申请考核单位宁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路26号邮政编码750021联系人丁向斌联系电话0951--39692312012年4月19日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 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计量标准名称计量标准代码申请考核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它技术资料。
注:只有申请复查考核时才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复查时间和方式。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模板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计量标准名称多参数监护仪计量标准代码建标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年月日说明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2)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 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时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测微量具标准器)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003 ] 滇量标省企证字第1001号计量标准名称检定测微量具标准器组计量标准代码01315400申请考核单位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29199372-6单位地址云南省水富县云富镇邮政编码 657800联系人乐鹏联系电话 0870--86625012010年9 月1 日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 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随机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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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检定游标量具标准器组
计量标准代码
申请考核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 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
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
件一套;
8)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注:只有申请复查考核时才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和复查时间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