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
中药鉴定的标准依据
中药鉴定的标准依据第一节中药鉴定的依据一、国家药品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中国药典》是国家监督管理药品质量的法定技术标准。
它规定了药品的来源、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是全国药品生产、供应、使用和检验等单位都必须遵照执行的法定依据。
《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药典》先后共颁布了九版:1953年版一部;1963年版、1977年版、1985年版、1990年版、1995年版和2000年版,均分一部和二部;2005年版、2010年版均分为一部、二部和三部(中、化、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简称《部颁药品标准》)部颁药品标准也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编纂出版,是补充在同时期该版药典中未收载的品种或内容,与《中国药典》同属国家药品标准,也是全国各有关单位必须遵照执行的法定药品标准。
与药材相关的有:1.中药材部颁标准2.进口药材部颁标准二、地方药品标准(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材标准对其他省区无法定约束力,但可作为参照执行的标准。
其所载品种和内容若与《中国药典》或部颁药品标准有重复或矛盾时,首先应按《中国药典》执行。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炮制规范第二节中药检验工作的一般程序一、中药检验的分类中药检验按其检验目的可分为抽查检验、委托检验、复核检验、仲裁检验、进口检验和自检。
二、中药检验的一般程序(一)检品受理与取样(二)检验包括三方面:中药的真实性鉴定、安全性检查及质量优劣鉴定。
(三)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书(四)异议与仲裁第三节《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中与药材、饮片鉴定相关的内容一、凡例《中国药典》的“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附录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二、附录(一)药材和饮片取样法药材和饮片取样法是指按《中国药典》的规定选取供检验用药材或饮片的方法。
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
结构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目录一、各结构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6.《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7.《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8.《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10.《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11.《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1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713.《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14.《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15.《港口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8-201016.《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201217.《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99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9.《老年人居住设计建筑规范》GB50340—200320.《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 /T50344-20042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22.《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2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50375—200624.《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25.《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2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27.《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28.《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DB29-22—201329.《02G系列结构标准设计图集》DBJT29-45—200230.《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DB29-72—201031.《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GBJ117-8832.《住宅建设通用规程》DB29—120-200533.《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DB29—138-200534.《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29-139-200535.《结构混凝土实体检测技术规程》DB29-148—200536.《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建筑)》DBJT29—18-200537.《建筑变形缝构造(金属成品系列)》DBJT29-169—200738.《镇(乡)村文化中心建筑设计规范》JGJ156—20083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40.《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4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42.《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43.《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分类标准》JGJ/T181—200944.《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45.《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46.《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9147.《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CJJ /T53—9348.《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49.《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城乡建设部2009年3月26日二、地基基础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 /T50123—99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2—2002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7.《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8.《钢制储罐地基处理技术规范》GB /T50756—20129.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843-201310.《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JGJ4—8011.《高层建筑箱型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12.《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1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14.《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GJ83—201115.《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16.《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17.《建筑基桩技术规范》JGJ94-200818.《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GJ106-20031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20.《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21.《三岔双向挤扩灌注桩设计规程》JGJ171—200922.《逆作复合桩基技术规程》JGJ/T186—20092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24.《刚—柔性状复合地基技术规程》JGJ /T210-201025.《现浇混凝土大直径管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JGJ/T213-201026.《大直径扩底灌注桩技术规程》JGJ/T225—201027.《组合锤法地基处理技术规程》JGJ /T290—201228.《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29.《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30.《锚杆锚固质量无损检测技术规程》JGJ/T182-200931.《建筑工程水泥-水玻璃双液注浆技术规程》JGJ211—20103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B29-38-200233.《挤扩灌注桩技术规程》DB29—65-201134.《劲性搅拌桩技术规程》DB29—102—200435.《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规程》DB29—103-201036.《沉降控制桩基础技术规程》DB29—105-200437.《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规程》DB29—110—201038.《钻孔灌注桩成孔地下连续墙成槽检测技术规程》DB29-112—201039.《天津市地下工程型钢水泥土搅拌墙(SMW)施工技术规程》DB29—145-201040.《高喷插芯组合桩技术规程》DB29-160—200641.《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29-202—201042.《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技术规程》DB29—213—201243.《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制钢筋混凝土空心方桩》DBJT29-3—200644.《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DBJT29—44-201045.《先张法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DBJT29—187-2009三、混凝土结构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钢筋棍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50077-20033.《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081-20024.《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试验方法标准》GB50082-20095.《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7.《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8.《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 /T50152—2012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10.《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11.《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422-200712.《混凝土耐久性设计规范》GB50476-200813.《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15.《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程》GB /T50733-201116.《砼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20131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
品检结果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标准
品检结果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标准在制造业和质量管理领域,品检结果合格和不合格的判定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通过品检,可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满足客户和市场的需求。
然而,如何准确地判定一个产品的品检结果合格与否,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本文将讨论品检结果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标准,并介绍一些常用的方法。
一、物理性能标准物理性能标准是判断产品品质的重要依据之一。
例如,在纺织品行业,一款面料的强度、拉伸率、色牢度等物理性能指标是决定其合格与否的关键。
在品检过程中,根据产品的物理性能标准,通过对产品的实际测试,来判断其是否合格。
如果产品的物理性能指标能够满足规定的标准,那么就可以判定为合格;否则,就是不合格。
二、化学成分标准除了物理性能标准,化学成分标准也是品检中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许多行业,如食品加工、化妆品制造等,产品的化学成分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和质量要求。
通过对产品进行化学分析和检测,可以确定其化学成分是否达到标准。
如果产品的化学成分符合规定的限制,那么可以判定为合格;如果超过限制,那么就是不合格。
三、尺寸和外观标准产品的尺寸和外观也是判断其品检结果的重要标准之一。
在制造行业中,对产品的尺寸和外观有明确的要求。
通过对产品进行测量和检查,可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尺寸和外观标准。
如果产品的尺寸和外观没有明显的缺陷或偏差,那么就可以判定为合格;如果存在明显的缺陷或偏差,那么就是不合格。
四、功能性能标准对于某些产品来说,功能性能是最重要的品质要求之一。
例如,在电子产品行业,产品的功能性能如性能稳定性、响应速度等是判断其品质的重要依据。
通过对产品进行功能性能测试,可以评估其是否满足规定的标准。
如果产品的功能性能达到要求,那么可以判定为合格;否则,就是不合格。
五、抽样检验方法在品检过程中,抽样检验是一种常用的方法。
抽样检验通过从生产批次中随机选择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测,以代表整个批次的品质情况。
根据样品的检测结果,可以推断整个批次的品质状况,并对其进行判定。
法医学鉴定的标准与法规
法医学鉴定的标准与法规法医学鉴定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活动,通过对尸体、遗骸、伤害、疾病等进行鉴定和诊断,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依据,从而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益。
法医学鉴定的标准与法规的规定对于保障司法公正至关重要。
本文将主要介绍法医学鉴定的标准与法规以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一、法医学鉴定的标准法医学鉴定的标准主要包括技术标准和程序标准两个方面。
1. 技术标准法医学鉴定的技术标准是对法医学鉴定所需遵循的科学方法和技术要求的规定。
在法医学鉴定中,常见的技术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医解剖标准:对尸体、遗骸的解剖和标本处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解剖过程科学规范。
(2)伤情鉴定标准:对伤害的性质、程度、致伤原因等进行科学评估和鉴定,包括体表损伤、内脏损伤等。
(3)毒物鉴定标准:对毒物的检测、鉴定和定量分析等进行规范,确保结果准确可信。
2. 程序标准法医学鉴定的程序标准是指对法医学鉴定过程中的程序要求进行规范。
程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鉴定范围确认:确定鉴定的对象、目的和方法,在保证科学性和准确性的基础上完成鉴定任务。
(2)证据收集与保存:从现场收集有关物证和材料,并妥善保存,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可靠性。
(3)鉴定记录与报告:将鉴定过程中的操作、观察和结果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提交鉴定报告。
二、法医学鉴定的法规法医学鉴定的法规主要是指法律和法规对法医学鉴定活动的规定和指导。
在我国,法医学鉴定的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对法医学鉴定的程序、标准、证据价值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保障了法医学鉴定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对于犯罪行为的认定以及刑罚的适用提供了依据。
法医学鉴定在犯罪认定和量刑中起着重要作用,确保了司法决策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医学鉴定管理条例》该条例对于法医学鉴定活动的组织管理、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操作规范、鉴定专家的资格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保证了法医学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文化行业艺术品鉴定标准
文化行业艺术品鉴定标准导言:艺术品作为文化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鉴定标准的确立对于促进艺术品交流、保护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艺术品的分类、鉴定依据、专家评估、鉴定过程与技术等方面展开论述,为文化行业提供一套科学、公正、准确的艺术品鉴定标准。
一、艺术品分类艺术品是指具有较高审美价值,以表现人类对生活和社会的情感、思想和精神追求的物品。
根据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艺术品可以分为绘画、雕塑、陶瓷、书法、篆刻、摄影、影视、音乐等多个类别。
每个类别的艺术品都有其特有的鉴别方法和标准。
二、鉴定依据艺术品的鉴定依据主要包括艺术品作品本身和相关资料。
艺术品作品本身是最直观的鉴定依据,如绘画作品的线条、色彩运用、构图等;雕塑作品的形态、比例和手法等。
同时,相关资料也是鉴定的重要依据,包括作者的生平、学术研究、展览记录、拍卖成交价等。
三、专家评估艺术品鉴定过程中需要由资深专家进行评估。
专家应具备广泛的艺术品知识和扎实的学术背景,在特定领域内有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
同时,专家应遵循职业道德,保持客观、独立、公正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干扰。
四、鉴定过程艺术品鉴定过程应遵循科学、系统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初步鉴定:通过对艺术品的外观特征进行观察和测量,初步确定其类别、时代和地区等基本属性。
2.深入研究:对艺术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包括材料分析、风格比较、艺术家特征等,以进一步确定其真实性和价值。
3.文献考证:查阅相关文献和资料,了解艺术品的历史背景、艺术家的创作过程和影响等。
通过与艺术品本身进行比对,验证其真实性。
4.技术手段: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X光、红外线、紫外线等非破坏性检测技术,对艺术品内部结构和表面特征进行观察和分析,以获取更多的信息。
5.综合评估:将鉴定过程中获得的各项结果综合起来,进行评估和判断,得出鉴定结论。
五、鉴定技术随着科技的发展,鉴定技术在艺术品领域也得到广泛应用。
除了传统的目视鉴定外,现代科技手段提供了更多的鉴定依据。
鉴定试验原则
鉴定试验原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鉴定试验原则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实验中,用于确定某一性质、特征或事实的方法和准则。
鉴定试验是科学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可以帮助科研人员验证猜想,检测成果的可靠性,为科学研究提供可靠的数据和结论。
在进行鉴定试验时,遵循一定的原则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鉴定试验原则的相关内容。
鉴定试验应该具有客观性。
客观性是指鉴定试验应该遵循客观事实,不带有主观偏见。
在进行鉴定试验时,科研人员应该遵循科学原则,严谨地进行实验操作,确保实验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客观性是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只有具备客观性的试验结果才能被科学界认可和接受。
鉴定试验应该具有可重复性。
可重复性是指同样的实验操作和条件下,能够获得相同或类似的实验结果。
只有具备可重复性的试验结果才能被其他科研人员所验证和证实,从而确保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科研人员在进行实验时,应该详细记录实验过程和结果,确保实验操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从而提高实验结果的可重复性。
鉴定试验应该具有可比性。
可比性是指同一性质、特征或事实在不同试验条件下具有相同或相似的表现。
当一个性质或特征在不同条件下表现出不同的结果时,需要进一步比较和分析,以确定其真实特性。
科研人员在进行试验时,应该考虑到试验条件的影响,选择合适的对照组进行比较,确保实验结果的可比性,从而得出科学准确的结论。
鉴定试验应该具有可靠性和有效性。
可靠性是指实验过程和结果应该是稳定和可信的,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
有效性是指实验过程和结果应该符合科学规律和逻辑,能够得出科学准确的结论。
为了确保试验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科研人员应该遵循科学原则、严谨地进行实验操作,避免出现实验误差或偏差,从而得到可靠、准确的试验结果。
鉴定试验原则是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准则,它具有客观性、可重复性、可比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等特点。
只有遵循这些原则,科研人员才能够进行科学准确的鉴定试验,获得可靠的实验结果,为科学研究提供有力的支持。
司法鉴定标准
司法鉴定标准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对案件中的争议事实进行科学、客观的鉴定,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提供鉴定结论的过程。
司法鉴定标准是司法鉴定活动中的重要依据,是保证司法鉴定工作公正、准确、科学的重要保障。
司法鉴定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司法鉴定标准的基本原则。
司法鉴定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法律原则,司法鉴定标准应当以法律为依据,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 科学原则,司法鉴定标准应当基于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准确和可靠。
3. 公正原则,司法鉴定标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独立的原则,保证鉴定结论不受任何非法干扰和影响。
4. 综合原则,司法鉴定标准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充分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确保鉴定结论全面、客观、公正。
二、司法鉴定标准的内容。
司法鉴定标准包括鉴定对象、鉴定程序、鉴定标准和鉴定结论等内容。
其中,鉴定标准是司法鉴定活动中的核心内容,是鉴定人员依据的依据,直接关系到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1. 鉴定对象,司法鉴定标准应当明确鉴定对象的范围和要求,包括鉴定的目的、范围、要求等内容。
2. 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标准应当规定鉴定程序的具体要求,包括鉴定前的准备工作、鉴定过程中的实施和监督、鉴定后的结论呈报等环节。
3. 鉴定标准,司法鉴定标准应当明确鉴定的标准和方法,包括鉴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科学理论等内容。
4. 鉴定结论,司法鉴定标准应当规定鉴定结论的表达方式和要求,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司法鉴定标准的制定和应用。
司法鉴定标准的制定应当由有关司法鉴定机构和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和成果,经过科学论证和实践检验,确保其科学性和适用性。
司法鉴定标准的应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鉴定人员依据,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鉴定活动,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微量物证鉴定标准
微量物证鉴定标准
微量物证鉴定是犯罪学和法医学领域的一项重要技术,通过对微小的物质进行分析,提供犯罪调查和司法鉴定的科学依据。
微量物证包括血迹、毛发、纤维、弹道标记等微小的痕迹,对这些微小物质的鉴定需要制定严格的标准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微量物证鉴定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采样标准:确定采样的方法、时机和地点,以确保采集到的微量物证是真实可靠的,未受到外部污染。
保存标准:制定物证保存的规范,包括温湿度条件、包装方法等,以防止微量物证在保存过程中发生质量变化。
分离与提取标准:对不同类型的微量物证,制定相应的分离和提取方法,确保从样本中有效提取到目标物质。
检测标准:制定检测方法和仪器标准,确保在鉴定过程中获得准确、可重复的检测结果。
鉴定标准:制定微量物证鉴定的标准和准则,确保鉴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对鉴定结果进行可靠的判断。
质控标准:制定质控体系,包括正负对照、标准品使用等,确保鉴定过程的质量和可控性。
报告标准:制定鉴定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标准,确保鉴定结果的清晰、完整、准确地呈现给调查人员和法庭。
标准的重要性:
微量物证鉴定标准的制定不仅有助于提高微量物证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还有助于推动法医学和犯罪学领域的发展。
合理的标准体系不仅能够保证鉴定结果的可信度,还能够促进不同实验室之间的结果比对和数据交流,推动该领域的国际合作。
总结:
微量物证鉴定标准的制定是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科学、规范进行的关键环节。
只有通过科学的方法和规范的操作,才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犯罪调查和司法审判,保障司法公正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对结构实体砼强度检测鉴定的评定依据和方法
对结构实体砼强度检测鉴定的评定依据和方法随着国家的进步,经济的快速增长,基础设施的建设逐年增大,但随之而来的一些质量争议也逐渐增多。
而基础设施的建设都离不开砼,所以质量争议中,砼的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大家争议的焦点,也是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是否能够满足设计年限的根本。
但现在很多的鉴定公司的工程质量鉴定人员并没有施工经验,更没有设计经验,有些专家虽然是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但也并不都是建筑工程类的学历,即使有些人是建筑工程类学历,但从事的也是一些单位的和建筑相关的管理工作。
因为这一批人具备申请质量鉴定的资格,比如工作年限、学历、职称等等!但是工程质量鉴定中的结构工程鉴定是鉴定中的关键工作,是判定结构是否安全的重要环节。
检测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除了熟悉应用砼鉴定检测规范,更应该了解现行的国家验收规范,还需要懂得一些设计知识及相关的理论知识,以免对工程质量的评判做出错误的判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砼强度的检测鉴定过程中笔者发现很多鉴定公司的鉴定人员因为上述原因,对砼强度的评定过程很不科学,在鉴定的结论中只按检测规范的相应规定执行,按照检测规范的相关检测及计算方法计算完之后与施工图设计砼强度直接对比,然后直接出具是否符合设计的结论。
例如一般的检测公司,均根据他们检测计算的砼强度推定值,对砼的强度等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评判。
他们往往只知道按照检测规范的相关规定检测,忽略现行的GB施工验收规范。
殊不知检测的目的是评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为了验收。
根据笔者多年的施工经验,以及参与过多次的鉴定工作,本人谈一下,在砼强度的鉴定及检测过程中,如何正确的选择规范及根据相应的规范进行评定。
砼强度的鉴定检测工作一般主要需要如下现行国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13、《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50344-2004、《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JGJ/T384-2016、《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JGJ/T23-201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 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下面章节详细阐述砼结构工程鉴定检测中这些规范应用。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依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质量鉴定时,还要注意鉴定的时效性问题。
《方式质量验收标准》没有明确规定该标准适用于竣工后多长时间以内,一般理解应该是投入使用之前,但不少质量纠纷是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生的,更有烂尾工程因纠纷拖延了很长时间,远远超过正常工程从竣工到验收的时间间隔。
工程质量不达标,不仅会拖累当地的经济发展,还会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危害,有些企业一味追求高收益,对工程质量并没有太大的要求,所以工程质量的要求需要政府作出严格的界定,然后企业严格落实。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施工质量鉴定施工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之中。
通常有三种情况会发现或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一是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时由监理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发现。
二是施工单位起诉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建设单位反诉施工单位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三是房屋购买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
施工质量鉴定属于现状检验,鉴定人员没有参与施工过程,无法直接对检验批准和分项工程做出评价。
受检测手段的限制,相当多的检验项目尚无法事后采用检测方法进行复查。
因而施工验收资料是重要的鉴定依据。
问题是发生方式质量纠纷的工程项目,其方施工质量验收常常是合格的,甚至是优良工程,如何判断验收资料的真实性成为鉴定的关键。
从工程实践来看,如果所有验收资料都无法采信,要鉴定一项工程完全合格几乎是不可能的。
鉴定人员在接受委托时最好让原、被告双方对竣工资料中没有异议的部分加以确认,将方式质量的异议范围尽可能缩小,并由双方约定检测的方法。
对于单纯的施工质量鉴定应该依据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完成的施工内容,分别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工程鉴定,确定是否合格。
依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质量鉴定时,还要注意鉴定的时效性问题。
《方式质量验收标准》没有明确规定该标准适用于竣工后多长时间以内,一般理解应该是投入使用之前,但不少质量纠纷是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生的,更有烂尾工程因纠纷拖延了很长时间,远远超过正常工程从竣工到验收的时间间隔。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的一系列标准和程序。
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持久性,因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该包括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的质量检验标准。
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因此对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评定是至关重要的。
材料的质量检验应该包括材料的外观、尺寸、力学性能、化学成分等方面的检验,并且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评定。
其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还应包括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施工工艺的质量检验标准。
施工工艺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因此对施工工艺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评定同样是非常重要的。
施工工艺的质量检验应包括工艺流程的合理性、施工工艺的规范性、施工工艺的安全性等方面的检验,并且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评定。
此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还应包括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施工设备的质量检验标准。
施工设备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因此对施工设备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评定同样是非常重要的。
施工设备的质量检验应包括设备的性能、设备的安全性、设备的可靠性等方面的检验,并且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评定。
总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才能够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持久性。
因此,各相关单位和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共同努力,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标,为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人体损伤程度司法鉴定指南
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轻标第5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轻标第5条);
骨膜下血肿(比照轻标第2条)。
3.重伤
头皮撕脱伤X围达头皮面积25%并伴有失血性休克(重标第38条);
头皮伤致使头皮丧失生存能力,X围达头皮面积25%(重标第38条)。
丧失其他器官机能是指丧失听觉、视觉之外的其他器官机能或者机能严重障碍。
其他对于人身安康有重大损害的损伤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安康的损伤。
(五)鉴定原那么和依据
鉴定原那么:实事求是,科学、客观、公正。
鉴定依据:
1.轻微伤
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并结合损伤的预后作出综合评定。
4.关于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伤病因果关系的判定
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需要对损伤与疾病及其他的因果关系作出判断。可以通过了解案情,询问损伤〔疾病〕史,体检诊断,功能诊断,影像诊断,心理检测,对其病理过程连续性和时间间隔规律性全面分析,判定伤病直接因果关系,鉴定时可参照?标准?有关条文进展程度评定;判定伤病“临界型〞因果关系〔损伤与疾病并存,两者兼而有之,作用根本相等,单独存在不可能造成后果〕,鉴定时,参照?标准?有关条文降低一个级别进展损伤程度评定;判定伤病间接因果关系,鉴定时参照?标准?有关条文说明因果关系。
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XX无条文规定的损伤,如弥漫性轴索损伤,如何适用?标准?。〔1〕?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是重伤的下限,上限为重伤害致死,是一个广阔的重伤区域〔或X围〕。例如“颅脑损伤当时出现昏迷〔30分钟以上〕和神经系统体征,如癫痫、偏瘫、失语等〞是重伤下限,其上限与重伤害致死相衔接,在这一重伤区域〔X围〕内的弥漫性轴索损伤,应是重伤。、(2)?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一章总那么是本标准的纲,其中第2条“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疾、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安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是重伤的概念(定义),又第7章第37条提及“其他对于人身安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是指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安康的损伤〞。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中虽未列入的损伤,例如前述弥漫性轴索损伤在损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应是重伤。
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标准
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标准1 为使既有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有据可以,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使用范围为普通粘土砖、钢筋混凝土、钢等一种或几种建筑材料建造的,并已竣工的建筑物.适用于砖砌体结构不超过六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不超过九层的建筑。
3术语3 检测与鉴定程序及项目3。
1 检测与鉴定程序3.1。
1 对既有建筑物的检测与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3。
1。
2 现场检测工作内容:工程概况的调查与现场踏勘,内容包括:结构形式、基础形式、墙体材料与砌筑方法、楼屋盖形式,工程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现场调查内容包括:鉴定建筑物的工程名称、委托鉴定单位名称、坐落地址、开竣工及投入使用日期、房屋用途、使用现状、结构受荷、周围环境等.检测与鉴定必须明确房屋鉴定的原因.委托鉴定单位应向受委托单位提供以下文件:检测鉴定委托书,地质勘察报告,结构设计图纸或竣工图,结构维修、加固、改造记录、原材料检验结构、施工资料,并保证以上文件的有效性与真实性。
3。
1.3 委托方应积极配合检测鉴定单位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料与现场必要的方便和条件,以便真实反映建筑物既有状况。
3.1。
4 完成检测与鉴定后,检测鉴定单位出具检测与鉴定报告。
检测报告要求有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章。
报告内容应明确检测方法与受检部位及检测数据,鉴定结果必须明确、具体,并应根据不同的结构状况提出不同的要求,如观察使用、整改后使用、定期检查、继续观测等。
对于要部分拆除或全部拆除的应有具体建议。
3.2 构件检测3.2。
1应测量建筑物结构及构件的下列几何尺寸:1结构的轴线尺寸及层高.2 对于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测量梁、柱、墙的截面尺寸及楼板厚。
3对于砖砌体,应测量承重墙的厚度及高度。
4对于刚构件,应测量梁、柱、支撑的截面尺寸及板件厚度,应测量不少于3个截面的尺寸,取其平均值为构件的实测尺寸。
5 结构及构件的实测几何尺寸应与设计图纸核对,并绘制结构平面布置示意图。
司法鉴定植物检验标准
司法鉴定植物检验标准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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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检测机构 体系文件编写依据
司法鉴定检测机构体系文件编写依据司法鉴定检测机构体系文件的编写依据在司法鉴定工作中,检测机构的体系文件编写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编写合理、科学的文件,可以规范检测机构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司法鉴定活动的公正、公平,从而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
下面将介绍一些编写司法鉴定检测机构体系文件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的依据编写司法鉴定检测机构体系文件应以法律法规为基础。
司法鉴定工作是法定的行政职权,所以在编写体系文件时要充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等。
在这些法规的指导下,编写的体系文件能够更好地规范检测机构的工作。
二、国家标准的依据国家标准作为法规的配套文件,是司法鉴定检测机构制定体系文件的重要依据。
其中包括了许多与司法鉴定工作相关的标准,如《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鉴定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等。
在编写体系文件时,可以参照这些标准,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行业经验的依据编写司法鉴定检测机构体系文件还需要借鉴行业内的经验。
通过借鉴其他同类型检测机构的工作经验,可以更好地规范和完善自身的工作体系。
可以参考其他检测机构的文件编写思路、工作流程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编写。
四、内外部评审意见的依据在编写司法鉴定检测机构体系文件时,应该充分听取内外部的评审意见。
内部评审可以包括机构内部的专家、从业人员等;外部评审可以包括行业协会、相关机构等。
通过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更好地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从而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综上所述,编写司法鉴定检测机构体系文件的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经验以及内外部评审意见。
只有依据这些依据,才能编写出生动、全面、有指导意义的体系文件,为司法鉴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临时建筑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标准
临时建筑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标准随着现代建筑设计和技术的不断发展,临时建筑钢结构在工业、农业、商业以及文化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而这些临时建筑钢结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往往是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
因此,为保障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一套细致完整的临时建筑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标准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下面将从五个方面来阐述“临时建筑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标准”。
一、设计阶段在临时建筑钢结构设计阶段就应该着重对其结构进行计算和分析,确保它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设计人员应该注重力学、材料和施工工艺知识的综合运用,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
二、施工阶段在临时建筑钢结构的施工阶段也同样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如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等等。
施工人员应该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在带电作业、高处作业、复杂环境作业等情况下应当特别注意安全防护。
在施工结束后,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三、使用阶段临时建筑钢结构的使用阶段是最为重要的,也是安全事故最容易发生的阶段。
我们应该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规范使用,定期检查和测试等。
遵守使用规范和操作手册,确保人员、设备、环境等无异常情况存在,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或上报相关部门。
四、检测阶段在临时建筑钢结构的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检测和测试。
检测内容包括了结构的变形、扭转等问题,杆件的受力等问题。
定期检测往往可以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报废阶段临时建筑钢结构的使用寿命一般都在五年左右,一旦超过了其使用寿命,需要考虑报废问题。
在报废前需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检测,确保其不再使用安全和无害。
相关部门也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和处理。
因此,总结起来,临时建筑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标准包括了临时建筑钢结构的设计、施工、使用、检测以及报废五个方面,旨在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需要注重预防措施的制定和执行,遵守相关规范和法律法规,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轻伤鉴定标准
轻伤鉴定标准【发布单位】司法部【发布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证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第五条帽状键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一)眼脸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单纯性骨折;(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耳损伤(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二)外伤性鼓膜穿孔;(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工程量司法鉴定的依据
工程量司法鉴定的依据
工程量司法鉴定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文件:工程量的鉴定首先要参考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等。
这些文件中通常会详细规定工程的范围、工程量计算方法、计量支付方式等内容,作为鉴定的重要依据。
2.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项目中对各项工程量进行详细列示和计算的文件。
工程量清单通常由设计单位编制,其中包括了各项工程量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等信息。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3. 工程实际情况:工程量鉴定还需要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调整等因素。
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工程范围扩大或缩小、材料损耗等情况,这些都需要在工程量鉴定中进行合理的调整。
4. 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工程量鉴定还需要参考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这些标准和规范对工程量的计算方法、计量单位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于鉴定工程量具有指导作用。
5. 相关证据和资料:在工程量鉴定过程中,还需要收集和分析相关的证据和资料,包括工程施工记录、材料清单、施工图纸、工程验收记录等。
这些证据和资料可以为工程量鉴定提供实际依据,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工程量司法鉴定的依据主要包括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实际情况、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相关证据和资料。
通过综合考虑这些方面的信息,可以进行全面、准确的工程量鉴定。
工程检测标准
工程检测标准工程检测是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检测和评定的过程,其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确保工程安全可靠。
而工程检测标准则是对工程检测过程中所需遵循的规范和要求的总称,是保证工程检测工作科学、规范、准确进行的重要依据。
一、工程检测标准的分类。
工程检测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类。
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的标准。
行业标准是指由相关行业协会或组织发布的,适用于特定行业的标准。
地方标准是指由地方政府发布的,适用于特定地区的标准。
二、工程检测标准的制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工程检测标准应当符合科学原理,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2.准确性原则,工程检测标准应当具有准确性,能够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状况。
3.规范性原则,工程检测标准应当具有规范性,能够统一和规范工程检测工作。
4.可操作性原则,工程检测标准应当具有可操作性,方便工程检测人员进行操作和实施。
5.时效性原则,工程检测标准应当具有时效性,能够及时适应工程技术的发展和变化。
三、工程检测标准的内容。
工程检测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检测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包括工程检测的基本原则、方法、程序和要求。
2.工程检测的技术要求,包括工程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技术规范、操作流程等。
3.工程检测的质量评定标准,包括工程检测结果的评定标准和等级划分。
4.工程检测的报告要求,包括工程检测报告的格式、内容、要求等。
四、工程检测标准的重要性。
工程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提高工程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工程检测标准,才能有效地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结语。
工程检测标准是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只有遵循科学的工程检测标准,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因此,各相关单位和人员都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检测标准,做好工程检测工作,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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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91
47.《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CJJ /T53-93
48.《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
49.《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城乡建设部2009年3月26日
二、地基基础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规程:
35.《 结构混凝土实体检测技术规程》DB29-148-2005
36.《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建筑)》DBJT29-18-2005
37.《建筑变形缝构造(金属成品系列)》DBJT29-169-2007
38.《镇(乡)村文化中心建筑设计规》JGJ156-2008
39.《建筑变形测量规》JGJ8-2007
36.《沉降控制桩基础技术规程》DB29-105-2004
37.《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规程》DB29-110-2010
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9.《老年人居住设计建筑规》GB50340-2003
20.《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 / T50344-2004
2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22.《住宅建筑规》GB50368-2005
2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50375-2006
30.《锚杆锚固质量无损检测技术规程》JGJ/ T182-2009
31.《建筑工程水泥-水玻璃双液注浆技术规程》JGJ211-2010
3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B29-38-2002
33.《挤扩灌注桩技术规程》DB29-65-2011
34.《劲性搅拌桩技术规程》DB29-102-2004
35.《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规程》DB29-103-2010
24.《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550-2010
25.《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GB50574-2010
2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GB50618-2011
27.《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GB50860-2013
28.《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DB29-22-2013
25.《现浇混凝土大直径管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JGJ/ T213-2010
26.《大直径扩底灌注桩技术规程》JGJ/ T225-2010
27.《组合锤法地基处理技术规程》JGJ /T290-2012
28.《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JGJ/ T111-98
29.《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7.《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GB50739-2011
8.《钢制储罐地基处理技术规》GB /T50756-2012
9.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 GB50843-2013
10.《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JGJ4-80
11.《高层建筑箱型与筏形基础技术规》JGJ6-2011
12.《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
6.《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GB50038-2005
7.《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8.《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GB50069-2002
9.《住宅设计规》GB50096-2011
10.《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GB50108-2008
11.《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134-2004
1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20.《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21.《三岔双向挤扩灌注桩设计规程》JGJ171-2009
22.《逆作复合桩基技术规程》JGJ/T186-2009
2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 T199-2010
24.《刚-柔性状复合地基技术规程》JGJ /T210-2010
29.《02G系列结构标准设计图集》DBJT29-45-2002
30.《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DB29-72-2010
31.《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GBJ117-88
32.《住宅建设通用规程》DB29-120-2005
33.《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DB29-138-2005
34.《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29-139-2005
40.《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4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42.《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
43.《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分类标准》JGJ/ T181-2009
44.《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JGJ190-2010
1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JGJ79-2012
14.《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JGJ83-2011
15.《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 T87-2012
16.《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17.《建筑基桩技术规》JGJ94-2008
18.《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GJ106-2003
1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7
13.《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
14.《地铁设计规》GB50157-2003
15.《港口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8-2010
16.《构筑物抗震设计规》GB50191-2012
17.《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99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GB50007-2011
2.《岩土工程勘察规》GB50021-2001(2009年版)
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 /T50123-99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GB50202-2002
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GB50330-2002
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
一、各结构工程 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规程:
1.《建筑结构荷载规》GB50009-2012
2.《建筑抗震设计规》GB50011-2010
3.《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06
4.《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5.《工程测量规》GB50026-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