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吉环管字〔2018〕18号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正文:----------------------------------------------------------------------------------------------------------------------------------------------------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吉环管字〔2018〕18号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环保局,各县(市、区)环保局,各环评机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和《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吉环管字〔2015〕18号)有关规定,我厅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环评机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共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环评业务的驻省及外埠40家环评机构开展了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2018年第一季度,各环评机构承接并经各市(州)、县(市、区)环保局审批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
我厅通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数据管理系统,从各环评机构编制并获得批复的环评文件中,随机抽取了84个环评文件作为考核样本,组织专家对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开展了技术复核,对14家环评机构进行了现场质询。
经考核,共有9个环评文件评定为不合格(详见附件)。
从考核情况看,2018年第一季度各环评机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普遍有所提高,环评文件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全省环评服务行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总体上在稳步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规划符合性分析不充分。
环评文件存在选址的合理性与相关产业政策以及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不准确,缺少相关文件支持。
二是项目工程分析出现重大失误。
部分环评文件存在原辅材料介绍不清楚,污染源源强来源不清楚、物料平衡有遗漏等问题。
2018年三季度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2018年三季度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随机抽查实施情况通报
2018年三季度,全市环保部门按照《十堰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以及2018年环境执法工作计划,采取“双随机”方式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业252家次。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市环境监察支队按照重点企业5%、一般企业1:1.25(环境监察人员数:抽查企业数)的抽查比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双随机”检查,参与双随机抽查人数14人,检查重点企业7家,一般企业19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4个,立案1起。
(详见附表1)。
各县市区环保部门按照重点企业25%,一般企业1:2.5(在编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数:抽查企业数)的抽查比例于各自辖区内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共计检查企业226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63个,立案3起。
(详见附表2)。
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24日
附表1:
2018年三季度市环境监察支队“双随机”检查情况表
附表2:
2018年三季度县(市、区)“双随机”检查情况表
十堰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10月24日印。
2018 年东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2018年东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一、水环境1、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全市地表水总体状况为优,按年均值统计,全市两江7个省控、市控制地表水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100%,其中Ⅱ类水质断面占57.1%,Ⅲ类水质断面占42.9%,与上年相比,总体水质保持稳定,Ⅱ类、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
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根据2018年对横锦水库每月一次监测结果统计,横锦水库水质稳定,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保持一致。
3、跨行政区域流域交接断面水质2018年,东阳江、南江两大主要水系出境水质主要污染因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指标有降也有升。
东阳江:义东桥出境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出境浓度4.3mg/L,同比下降16.2%;氨氮平均出境浓度0.69mg/L,同比上升32.7%,总磷平均出境浓度0.150 mg/L,同比上升17.2%。
南江:方塘出境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出境浓度3.5mg/L,同比上升9.4%;氨氮平均出境浓度0.48mg/L,同比上升29.7%,总磷平均出境浓度0.162 mg/L,同比上升16.5%。
全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出境浓度3.6mg/L,同比上升9.1%,优于III类标准;氨氮平均出境浓度0.50mg/L,同比上升25.0%,达到III类标准;总磷平均出境浓度0.133mg/L,同比上升16.7%,达到III类标准。
根据浙政办发[2016]71号《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2018年东阳市交接断面出境水质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大气环境2018年,在环保大楼和广厦学院楼顶分别设有一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自动监测,监测项目为SO2、NO2、PM2.5、PM10、CO、O3。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好转,主要污染因子为细颗粒物。
市区环境空气中SO2、PM10、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7µg/m3、52µg/m3、32µg/m3,分别同比下降22.2%、16.1%、15.8%;NO2年平均浓度为28µg/m3,同比上升16.7%;符合现行《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56µg/m3,同比上升20.0%,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 1.1mg/m3,与去年持平,符合现行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
东阳市环境质量报告
东阳市环境质量报告(二○一八年上半年)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二○一八年七月责任表编写单位: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写人员:卢兆雏审核:徐云峰审定:李巧萍目录一、水环境 (1)1、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1)2、跨行政区域流域交接断面水质 (1)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统计 (2)2、城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 (2)四、降尘 (3)五、酸雨 (3)六、城市声环境质量 (3)1、区域噪声 (3)2、功能区噪声 (3)3、道路交通噪声 (3)一、水环境1、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全市地表水总体状况良好,按年均值统计,上半年全市两江7个地表水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100%,其中Ⅱ类水质断面占57.1%,Ⅲ类水质断面占42.9%,与2016年同期相比,Ⅱ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4.2%,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4.2%。
2、跨行政区域流域交接断面水质2018年1-6月,东阳江、南江两大主要水系出境水质主要污染因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指标均有所上升。
全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出境浓度3.5mg/L,同比上升12.9%,达到II类标准;氨氮平均出境浓度0.56mg/L,同比上升60.0%,达于III类标准;总磷平均出境浓度0.125mg/L,同比上升15.7%,达到III类标准。
根据浙政办发[2016]71号《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2018上半年东阳市交接断面出境水质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6月,横锦水库水质均为II类,达标率为100%,与去年同期保持一致。
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统计1-6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181天,按照《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评价,环境空气I级优44天,II级良114天,III级轻度污染20天,IV级中度污染1天,V级重度污染1天;环境空气优良率(以AQI指数计)为87.3%,同比下降5.5%,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生态环境部关于2018年5月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
生态环境部关于2018年5月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8.05.09•【文号】•【施行日期】2018.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正文生态环境部关于2018年5月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2018年5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部拟对2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6556045(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项目概况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1 郭家湾矿井及选煤厂(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井田面积119.208平方公里,服务年限70.3年,矿井设计规模8.0Mt/a,选煤厂设计规模10.0Mt/a。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斜井、副斜井、回风立井、井巷、选煤厂等主体工程及办公楼、宿舍楼、修理车间、综采设备库、给水、供电、供热等公辅工程,配套建设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
工程总投资30.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297.4万元。
东阳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东阳市环境保护局文件东环〔2018〕25号关于《东阳市南市方丹拉线厂年产360吨钢材拉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阳市南市方丹拉线厂:你厂委托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东阳市南市方丹拉线厂年产360吨钢材拉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
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审查意见:一、原则同意环评意见,同意该项目在东阳市城东街道和堂村下庄东南郊工业园区1号建设。
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360吨钢材拉丝的生产规模。
总投资1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做好雨污分流工作。
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经城东街道下庄村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做好废气治理工作。
加强各车间通风。
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四、做好噪声防治工作。
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做好减震等措施。
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
五、妥善处置固废。
废金属、池渣和废拉丝粉等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你厂必须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
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依法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如不服本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1月22日抄 送:发改局、国土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城东街道 东阳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关于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关于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2.01•【文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18年02月01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31日我部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66556045(行政审批大厅)传真:************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1关于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四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7〕164号2017-11-302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8〕3号2018-1-93关于赤峰市林西东台子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8〕5号2018-1-12 4关于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8〕6号2018-1-12。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问题整治情况统计表
东阳江镇
许俊峰
5
东阳市
横锦水库
佐村镇5个自然村,313户,780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垃圾集中转运
经现场确认该5个自然村不属于横锦水库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已完成
佐村镇
陈江炜
6
东阳市
横锦水库
县道、村路(横窈线-东尚线-八达-尚锦-白泉(25km)
1.禁止危险品、化学品运输车辆驶入该路段。2.在道路两端分别设置危险品、化学品车辆禁行标志。3.加强巡查。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问题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东阳市人民政府填报时间:2018年12月19日
问题序号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问题具体情况
落实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责任单位
责任人
1
东阳市
横锦水库
横锦水库存在2个民用出行码头(航运公司码头、岭下码头),码头游轮现为柴油动力轮。
码头内的轮渡游船由柴油动力改为电动,从而减少柴油污染水源的风险。
已完成
东阳江镇
许俊峰
已完成
交通局
李敢峰
2
东阳市
横锦水库
县道(楼村头-岭下施-尚锦(22km)
1.禁止危险品、化学品运输车辆驶入该路段。2.在道路两端分别设置危险品、化学品车辆禁行标志。3.加强巡查。
已完成
交通局
李敢峰
3
东阳市
横锦水库
粮食蔬菜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植面积1785546m2
1.减少农药化肥使用,做好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2.加强监管。
已完成
东阳江镇
许俊峰
4
东阳市
横锦水库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金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结果的通报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
金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结果的通报
金政发〔201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绩效管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振兴实体经济,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经严格评审,市政府决定授予东阳市御乾堂宫廷红木家具有限公司、浙江金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元磁业股份有限公司5家企业2018年度金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授予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闪铸三维科技有限公司、正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圣雪休闲用品有限公司5家企业2018年度金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质量提升作为推动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化质量建设工作,加强政策引导,推进质量管理,激发质量创新活力,为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供有力支撑。
全市各行各业要向获奖企业学习,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弘扬“八婺工匠精神”,勇攀质量高峰,打造更多消费者满意的知名品牌,为“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贡献智慧和力量。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2。
2018年第二季度
2018年第二季度本期要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水环境质量状况◆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市区声环境质量状况根据河北省承德环境监测中心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现将2018年二季度全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如下: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一)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市区共布设离宫、铁路、中国银行、文化中心和开发区五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五个监测点位均为国控)。
其中,离宫测点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其余点位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本季度,共监测83天,市区空气质量达标(优良)天数为50天,占监测天数的60.2%;三级(轻度污染)天数为21天,占总监测天数的25.3%;四级(中度污染)天数为11天,占总监测天数的13.3%;五级(重度污染)天数为1天,占总监测天数的1.2%。
六项监测因子中,除可吸入颗粒物、臭氧超标外,其他监测因子均达标。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61,与2017年第二季度的4.48相比上升了2.9%,表明2018年第二季度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城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均值及与2017年同期比较见下表:2018年第二季度市区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均值监测结果单位:一氧化碳:毫克/立方米,其他:微克/立方米(二)各县、市及营子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二季度,各县、市及营子区达标天数在37天至61天之间,兴隆县达标天数37天,围场县达标天数61天。
本季度八县一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03-5.73,营子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丰宁县空气质量相对较好。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是丰宁县、围场县、隆化县、平泉市、承德县、滦平县、兴隆县、宽城县、营子区。
八县一区二季度六项污染物浓度均值相比较情况如下:1、二氧化硫第二季度承德市八县一区二氧化硫季均值范围为9-19微克/立方米,季均值最高的点位为平泉市。
2、二氧化氮第二季度承德市八县一区二氧化氮季均值范围为18-33微克/立方米,季均值最高的点位为营子区。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3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评报告
项目代码:2017-330783-29-03-060677-00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300吨塑料制品项目建设单位:东阳市炫思塑料制品厂评价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年4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拟选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项目名称:东阳市炫思塑料制品厂年产300吨塑料制品项目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的评价范围:一般项目法定代表人:方定标(签章)主持编制机构: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章)东阳市炫思塑料制品厂年产3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人员名单表审核人员名单表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拟选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7)三、环境质量状况 (11)四、评价适用标准 (14)五、项目工程分析 (19)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4)七、环境影响分析 (25)八、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28)九、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29)十、结论与建议 (32)附件附件1 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2 企业营业执照附件3 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租赁协议附件4 规划意见附件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信息一览表附件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措施一览表附件7 环评确认书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含噪声监测点位)附图3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 项目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5 项目环境功能区划图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拟选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三、环境质量状况四、评价适用标准五、项目工程分析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七、环境影响分析八、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九、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十、结论与建议。
东阳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东阳市环境保护局文件东环(2008)66号省环保局:根据《关于开展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浙环发[007]年35号文的精神,在对我市的固体废物污染进行调查及环境统计基础上,我市编制了《东阳市2007年度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报》,并于2008年6月2日在政府网站上发布。
现特将《东阳市2007年度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报》上报。
二00八年六月二日主题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报报:省环保局东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印发东阳市2007年度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33号)、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35号),现发布东阳市2007年度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报。
一、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2007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0.69万吨,其中危险废物3.55万吨、粉煤灰2.89万吨、炉渣8.94万吨、尾矿5.42万吨。
综合利用量为29.71万吨,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6.79%。
二、工业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2007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55万吨,主要为医药化工企业产生的废酸、高浓度残渣残液、电镀企业产生的电镀污泥等。
全市共有8家化工企业自建焚烧炉,大部分可燃性的化工残渣残液通过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部分废酸废液进行回收综合利用;大部分电镀企业产生的电镀污泥由有资质的经营单位回收后进行重金属提炼,不能提炼的电镀污泥送砖瓦厂制砖。
全市工业固体危险废物的综合处置率为100%。
三、医疗废物的产生与处置2007年全市医疗机构产生固废量122.8吨/年,市人民医院焚烧中心处理50.70吨,其余72.18吨由金华市莱园逸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第1-3季度我市各镇街水质排名的通告-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第1-3季度我市各镇街水质排名的通告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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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1-3季度我市各镇街水质排名的通告
为贯彻《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粤环发〔2017〕11号)的工作要求,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广东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实施方案》(粤环函〔2018〕1271号)的规定,采用我市2018年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河流水质断面监测数据,计算2018年前三季度各镇街城市水质指数(CWQI)和城市水质指数变化度(△CWQI),并按照计算结果对各镇街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情况进行了排名,现将2018年第1-3季度我市各镇街水质排名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17日
——结束——。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十二五”期间环境质量报告书评估结果的通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十二五”期间环境质量报告
书评估结果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18.10.26
•【文号】环办监测函〔2018〕1186号
•【施行日期】2018.10.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
正文
关于“十二五”期间环境质量报告书评估结果的通报
环办监测函〔2018〕1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为提升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能力,提高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水平,发挥环境监测数据作用,服务于环境管理,我部组织开展了“十二五”期间全国环境质量报告书评估工作。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厅(局)推荐,专家评审组评审,共有21份环境质量报告书评估为“优秀”、25份评估为“良好”、30份评估为“好”,现予以通报表扬(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得通报表扬的编制单位及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水平,为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十二五”期间环境质量报告书评估结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0月26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10月全省11个省辖市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10月全省11个省辖市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11.23•【字号】豫环文[2018]298号•【施行日期】2018.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10月全省11个省辖市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去年3月份起,我省对除7个京津冀通道城市外的11个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城市降尘监测工作。
在此基础上,我省不断加强降尘管理,从今年10月份起,我省开始实施降尘结果公开。
现将2018年10月相关市降尘监测结果通报如下:一、各省辖市降尘监测结果10月,11个省辖市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降尘量均值范围在3.2—8.4t/km2·30d之间,降尘量均小于9.0 t/km2·30d,总体平均值为6.0t/km2·30d(详见附件1)。
二、各县(市、区)降尘监测结果10月,10个省辖市共117个县(市、区)降尘监测数据全部有效,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5—14.1t/km2·30d之间,平均值为5.9 t/km2·30d。
其中,111个县降尘量小于或等于9.0 t/km2·30d,占94.9%;6个县(市、区)降尘量大于9.0 t/km2·30d,占5.1%。
6个县(市、区)分别为平顶山市高新区、周口市港口物流区、周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周口市西华县、驻马店市工业集聚区、周口市东新区。
其中,平顶山市高新区降尘量最大,为14.1 t/km2·30d(详见附件2)。
2018年河南省环境质量年报
2018年河南省环境质量年报一环境空气质量与上年相比,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仍为轻污染。
2018年省辖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是PM2.5,其次为PM10。
(按综合质量指数由小到大排序)信阳、南阳、周口、商丘、驻马店、漯河、三门峡、濮阳、平顶山、许昌、开封、洛阳、鹤壁、郑州、新乡、济源16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焦作、安阳2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中污染。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2018年,全省河流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
海河流域、淮河流域、黄河流域为轻度污染,长江流域为优。
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与上年相比,全省河流水质级别仍为轻度污染,海河流域水质由中度污染变为轻度污染,淮河流域、黄河流域水质仍为轻度污染,长江流域水质保持优。
141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85个,占60.4%;Ⅳ类37个,占26.2%;Ⅴ类14个,占9.9%;劣Ⅴ类5个,占3.5%。
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增加4个,增加2.9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增加2个,增加1.4个百分点;Ⅴ类水质断面增加3个,增加2.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减少8个,减少5.7个百分点;断流断面减少1个,减少0.7个百分点。
24座省控水库中,Ⅰ~Ⅲ类水质水库有22个,占91.7%;Ⅳ类水质水库1个,占4.2%;无Ⅴ类水质水库;劣Ⅴ类水质水库1个,占4.2%。
与上年相比,水库水质基本稳定。
千鹤湖水质由Ⅱ类变为Ⅰ类,尖岗水库、昭平台水库由Ⅲ类变为Ⅱ类,三门峡水库由Ⅳ类变为Ⅲ类,五岳水库、宋家场水库由Ⅱ类变为Ⅲ类,白沙水库由Ⅲ类变为Ⅳ类,其它水库水质无变化。
全省水库营养化水平为中营养。
三门峡水库属轻度富营养,宿鸭湖水库属中度富营养,其它22座水库属中营养状态。
与上年相比,全省水库营养化水平基本稳定。
彰武水库由轻度富营养变为中营养,千鹤湖由贫营养变为中营养,三门峡水库由中营养变为轻度富营养,其它湖库营养化状态保持不变。
三城市地下水质量2018年,全省城市地下水质量为较好。
2018年11月徐州市部分县市空气质量恶化分析
2018 年 11 月徐州市部分县市空气质量恶化分析发布时间:2021-09-10T06:33:23.640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5月13期作者:孙瑞[导读] 基于2018年11月徐州市下辖五县市省控站点常规监测数据孙瑞江苏省徐州环境监测中心,江苏徐州 221000摘要:基于2018年11月徐州市下辖五县市省控站点常规监测数据,分析徐州市下辖五县市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污染特征、并给出相对管控建议。
结果表明,2018年11月,除邳州外,沛县、丰县、睢宁、新沂,空气质量有所恶化;不利的气象条件及多次污染过程导致部分县市PM2.5浓度大幅上升;PM2.5浓度与NO2、SO2浓度有较好一致性;建议重点关注机动车尾气、散煤燃烧及周边电厂企业。
关键词:空气质量;细颗粒物;污染特征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 引言处于苏皖鲁豫交界的徐州市是江苏省重要的能源资源、电力资源、工业基地城市,由于徐州市东西狭长、西北高东南低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既受东南季风影响,又受西北季风控制气候条件[1-2],徐州市下辖五县市在江苏省各县市空气质量排名中长期处于倒数状态。
本文通过研究2018年11月份徐州市五县市省控空气站点监测数据,分析徐州市下辖五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污染特征、并给出相对管控建议。
1 空气质量总体情况分析1.1数据来源评价2018年11月徐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数据来源于黄河新村等7个国控空气站点,评价徐州市下辖五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数据来源于省控空气站点。
徐州市下辖五个县市分别是丰县、沛县、睢宁县、新沂市、邳州市。
所有监测数据满足有效性规定[3-5]。
1.2 评价标准按照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HJ663-2013、HJ633-2012,对徐州市及下辖各县市2018年11月空气质量进行分析。
2 结果与讨论2.1 空气质量总体情况根据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2018年11月江苏省各县市空气质量排名中(以PM2.5浓度排名),属于徐州市的沛县、丰县、睢宁县、新沂市排名均处于后十名中,邳州市相对较好。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10月份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函-豫环函[2018]252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10月份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函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10月份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函豫环函[2018]25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为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推进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满足社会公众环境质量知情权,按照《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攻坚办〔2018〕104号,简称《排名奖惩办法》)的规定,现将2018年10月份各市县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函告如下:一、省辖市排名情况按照空气质量及同比改善程度,由好到差的省辖市依次为:鹤壁、信阳、商丘、焦作、三门峡、洛阳、驻马店、济源、新乡、许昌、南阳、郑州、平顶山、安阳、开封、漯河、濮阳、周口(濮阳、周口并列倒数第1)。
排名结果见附件1。
二、县(市)排名情况按照空气质量由好到差,前20名县(市)依次为:三门峡市灵宝市,驻马店市确山县,南阳市邓州市,三门峡市渑池县,洛阳市孟津县,驻马店市泌阳县,南阳市南召县,洛阳市汝阳县、洛宁县,商丘市虞城县、夏邑县,洛阳市宜阳县,濮阳市南乐县,安阳市滑县,三门峡市卢氏县,南阳市新野县,商丘市睢县、永城市,信阳市固始县,平顶山市舞钢市。
按照空气质量由好到差,后20名的县(市)依次为:郑州市巩义市,周口市扶沟县、鹿邑县,焦作市武陟县、沁阳县,郑州市新密市,许昌市禹州市,开封市杞县,南阳市内乡县、社旗县,漯河市临颍县,濮阳市濮阳县,南阳市方城县,周口市商水县,许昌市襄城县、鄢陵县,安阳市林州市,郑州市荥阳市,新乡市长垣县,漯河市舞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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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一、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地表水总体状况为优,按年均值统计,全市两江7个省控、市控制地表水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100%,其中Ⅱ类水质断面占57.1%,Ⅲ类水质断面占42.9%,与上年相比,总体水质保持稳定,Ⅱ类、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
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根据2018年对横锦水库每月一次监测结果统计,横锦水库水质稳定,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保持一致。
3、跨行政区域流域交接断面水质
2018年,东阳江、南江两大主要水系出境水质主要污染因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指标有降也有升。
东阳江:义东桥出境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出境浓度4.3mg/L,同比下降16.2%;氨氮平均出境浓度0.69mg/L,同比上升32.7%,总磷平均出境浓度0.150 mg/L,同比上升17.2%。
南江:方塘出境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出境浓度3.5mg/L,同比上升9.4%;氨氮平均出境浓度0.48mg/L,同比上升29.7%,总磷平均出境浓度0.162 mg/L,同比上升16.5%。
全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出境浓度3.6mg/L,同比上升9.1%,优于III类标准;氨氮平均出境浓度0.50mg/L,同比上升25.0%,达到III类标准;总磷平均出境浓度0.133mg/L,同比上升16.7%,达到III类标准。
根据浙政办发[2016]71号《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2018年东阳市交接断面出境水质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大气环境
2018年,在环保大楼和广厦学院楼顶分别设有一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自动监测,监测项目为SO2、NO2、PM2.5、PM10、CO、O3。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好转,主要污染因子为细颗粒物。
市区环境空气中SO2、PM10、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7µg/m3、52µg/m3、32µg/m3,分别同比下降22.2%、16.1%、15.8%;NO2年平均浓度为28µg/m3,同比上升16.7%;符合现行《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56µg/m3,同比上升20.0%,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 1.1mg/m3,与去年持平,符合现行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按照《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评价,环境空气I级优114天,同比减少4天,II级良210天,同比减少7天,III级轻度污染38天,同比增加13天,
IV级中度污染2天,同比减少3天,V级重度污染1天,同比增加1天;空气优良率88.8%,同比下降3.0%,主要污染物为臭氧。
2018年市区PM2.5年平均浓度32µg/m3,同比下降16.1%,按照《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评价,市区PM2.5达标天数353天,同比增加12天;达标率96.7%,同比上升3.3%。
2、大气降尘
2018年城区降尘月均值范围为2.37~3.10吨/平方公里·月,年平均值为2.78吨/平方公里·月,较上年上升0.16吨/平方公里·月,低于浙江省大气降尘控制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
3、大气降水
2018年大气降水pH值范围为4.71~7.86,降水pH年加权平均值为5.66,比上年同期的5.00提高0.66pH值单位,酸雨强度有所减弱。
全年酸雨频率为21.1%,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33.8%。
根据酸雨类别划
分标准,我市属于轻酸雨区。
酸雨以硫酸型为主,但硝酸根影响不容忽视。
二、城市声环境质量
1、城市区域声环境
2018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的面积为32.45平方公里,区域环境噪声测点网络为520×520米,有效网络测点数120个。
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在40~60分贝之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4.3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43.8分贝。
2、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2018年,城区居民文教区、混合区、工业区、交通干线两侧昼间等效声级分别为52.7分贝、53.5分贝、63.3分贝和63.4分贝,夜间等效声级分别为43.0分贝、44.4分贝、53.4分贝和53.8分贝。
3、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2018年,全市交通噪声监测道路总长102.59公里,测点25个,昼间平均车流量为2758辆/小时,昼间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6.4分贝,低于国家70分贝的控制要求。
夜间平均车流量为2130辆/小时,夜间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9.4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