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噪音标准-2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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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音值

环境噪音值

我国对环境噪音的容许分贝值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534.836),城市各类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适用区域的划定:“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

“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

“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

“二类混合区”是指工业、商业、少量交通与居民混合区。

“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

“工业集中区”是指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

说明:该标准“适用区域”的地带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夜间频繁突发出现的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 分贝(如风机、排气噪声)。

夜间偶然出现突发的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 分贝(如短促鸣笛声)。

环境噪声控制标准

环境噪声控制标准

环境噪声控制标准噪声是环境中常见的污染源之一,对人类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保护社会公众的健康和安宁,各国纷纷制定了环境噪声控制标准,以规范噪声的产生、传播和限制。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环境噪声控制的标准和规范。

一、噪声的定义和特征噪声是指超出人们正常听觉范围的声音。

根据其产生来源和特点,噪声可以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社区噪声等。

噪声具有频率、振幅、时间变化等特点,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环境噪声的危害和影响1. 健康影响:长期暴露于高强度噪声环境下,可能导致听力损伤、心理疾病、代谢紊乱等问题。

噪声对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等身体机能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2. 生活干扰:噪声会干扰人们的学习、工作和休息,降低生活质量。

社区噪声对居民的睡眠和休息造成干扰,严重时还可能引发社会纠纷。

三、国际噪声控制标准为了促进环境噪声控制的国际合作,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一系列噪声控制标准,如ISO 1996-1:2016《声学-环境噪声测量》、ISO 140-4:2020《声学-建筑物中的室内声学测量》等。

这些标准旨在统一噪声测量方法和评价指标,为各国制定具体的噪声控制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四、国内我国根据实际情况和国情,制定了适用于不同领域的环境噪声控制标准。

下面以举例的方式介绍几项常见的噪声控制标准。

1. 建筑物噪声控制标准按照《建筑噪声环境质量标准》(GB 16767-1997)的要求,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对于室内和室外噪声的控制有具体规定。

例如,对于居住区,白天的等效声级不应超过50分贝,晚上的等效声级不应超过45分贝。

2. 工业噪声控制标准针对工业活动产生的噪声,我国制定了《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对工业企业的噪声排放进行了严格规定。

根据该标准,不同产业和地区的工业噪声排放限值有所不同。

3. 交通噪声控制标准为了减少交通运输对城市噪声环境的影响,我国制定了《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标准》(GB 3096-2008)。

各类场所的噪声排放限值参考标准

各类场所的噪声排放限值参考标准

各类场所的噪声排放限值参考标准一、娱乐场所1.KTV2.酒吧、迪厅、慢摇吧3.会所、美容院、洗浴中心4.网吧、游戏厅、动漫城5.酒店此类场所噪声排放限值参考标准如下:《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1 边界噪声排放限值4.1.1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表1 规定的排放限值。

表1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4.1.2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无法进行噪声测量或检测的结果不能如实反映其对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度的情况下,噪声测量应在可能受影响的敏感建筑物窗外1m处进行。

4.1.3 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 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表1 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

4.2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4.2.1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内情况下,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不得超过表2 和表3 规定的限值。

表2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单位:dB(A)表3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倍频带声压级)单位:dB4.2.2 对于在噪声测量期间发生非稳态噪声(如电梯噪声等)的情况,最大声级超过限制的幅度不得高于10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5.环境噪声限值5.1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级限值表1 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环境噪声标准

环境噪声标准

环境噪声标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工业化的发展,环境噪声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噪声的高强度和长期暴露对人们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因此,制定和执行环境噪声标准成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

一、噪声的定义和分类噪声是指在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传播的人感觉到的、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声音。

根据其来源和性质,噪声可分为工业噪声、交通噪声、社会噪声、建筑噪声等几个大类。

在城市环境中,交通噪声和社会噪声是最主要的噪声源。

二、环境噪声的危害1.影响人体健康。

长期暴露在高强度的噪声环境中,会引发各种身体和心理疾病,如失眠、头痛、听力损失、心脏病等。

2.损害大自然。

环境噪声对动植物的繁衍生存也有着不可逆转的伤害,破坏了生态平衡,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3.影响社会和谐。

城市噪声会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休闲,破坏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三、环境噪声标准的制定为了控制和减少环境噪声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噪声标准。

这些标准以噪声的强度、频率和持续时间为依据,根据不同场所和不同时间段的特点进行分类。

1.居住区标准在住宅区,为了保证人们的正常居住和休息,环境噪声标准的限制相对较低。

通常规定白天(6:00-22:00)的噪声限制为45分贝,晚上的限制为35分贝。

同时,还规定了不同类型居住区的噪声容许值,如商业区、工业区等。

2.工业区标准工业噪声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较大,因此在工业区设定的噪声标准要更加严格。

根据不同的工业类型和周围环境的特点,工业区的噪声限制通常在50-70分贝之间。

3.交通区标准交通噪声是城市环境中最常见的噪声源之一。

为了减少交通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制定了相关的标准。

主要针对不同道路、交通工具和时间段,规定了相应的噪声限制。

如高速公路的噪声限制一般为80-85分贝,而市区的道路则要求在60-70分贝之间。

四、环境噪声标准的执行与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噪声标准只是第一步,如何有效地执行和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

环境噪音标准

环境噪音标准

环境噪音标准环境噪音是指由各种声源所产生的噪声,包括工业设施、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噪音对人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产生着重要影响,因此,对环境噪音的标准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环境噪音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和生活环境。

噪音超标会对人的听觉系统造成损害,同时也会引起心血管、消化系统等多个系统的疾病。

因此,制定合理的环境噪音标准,对于预防和控制噪音污染,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其次,环境噪音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不同的环境和场所。

比如,居住区、工作区、商业区、交通干线等不同区域的环境噪音标准是不同的,因为这些区域的环境特点和人群的敏感程度也不同。

因此,针对不同区域的特点,需要制定相应的环境噪音标准,以保证各个区域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另外,环境噪音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不同时间段的特点。

比如,白天和夜晚的环境噪音标准也是不同的,因为人们在不同时间段有不同的休息和活动需求。

在夜晚,人们需要安静的环境来保证睡眠质量,而白天则需要适当的环境噪音来支持工作和生活。

因此,环境噪音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不同时间段的特点,以满足人们不同的生活需求。

此外,环境噪音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不同类型的噪音对人体的影响。

比如,交通噪音、工业噪音、社会生活噪音等不同类型的噪音对人体的影响是不同的,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环境噪音标准来控制不同类型噪音的污染。

同时,还需要考虑噪音的频谱特点、持续时间、峰值水平等因素,以更全面地制定环境噪音标准。

综上所述,环境噪音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不同区域、不同时间段、不同类型的噪音等。

只有制定合理的环境噪音标准,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噪音污染,保护人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因此,需要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企业和公众齐心协力,共同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噪音标准,为人们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环境噪声标准

环境噪声标准
环境噪声标准
环境噪声标准是指不同地区的户外噪声标准,是为了防止噪声对交谈、思考、睡眠和休息的干扰而制定的。
环境噪声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是由工厂内的机械设备引起的。
由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发布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巳于1982年8月起开始实施、该标准规定的城市各类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见表1。
表1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适用区域
昼夜
夜间
特特住空区
居民、文教区
一类混全区
二类混合区、商业中心区
工业集中区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45
50
55

室内室外 噪声标准

室内室外 噪声标准

室内室外噪声标准
室内和室外噪声标准是由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标准和
指南所规定的。

它们旨在保护居民和工作人员免受过高噪音水平的
影响,以维护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室内
和室外噪声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都基于一些共同的原则和
指标。

对于室内噪声标准,一般会考虑到室内环境的用途,例如住宅、办公室、学校、医院等。

在许多国家,室内噪声标准通常会根据噪
声的来源(如交通、工业设施、社交活动等)以及室内活动的性质(如学习、休息、工作等)来制定。

一般来说,室内噪声标准会规
定特定时间段内允许的最大噪声水平,以及在不同用途的建筑中所
需的隔音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至于室外噪声标准,它们通常会考虑到周围环境的类型(如城市、农村、工业区等)、土地使用规划、交通流量等因素。

室外噪
声标准也会根据不同时间段(如白天、夜晚)和不同地点(如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来制定不同的限制要求。

在一些国家,室外
噪声标准还可能会考虑到特定活动或事件(如音乐会、体育比赛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总的来说,室内和室外噪声标准的制定是为了平衡不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宁,促进可持续的城市发展和社会和谐。

这些标准通常由政府部门或专业标准化组织制定,并在相关行业和社会中得到广泛遵守和执行。

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室内和室外噪声标准也会不断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挑战和情况。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一、城市噪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是指1982年4月6日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发布,1982年8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

主要规定了城市各类区域昼间和夜间环境噪声的标准值,并对适用区域的划定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标准于2008年10月1日被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替代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规定城市环境噪声标准分五类:(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二、噪音扰民该怎么办首先作为被噪音骚扰者,要知道关于噪音分贝限制,是有相关的规定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有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

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比如居民区白天不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45分贝。

如果邻居的音乐晚上大于45分贝,此时你可以要求对方调低音乐,同时也可以报警,不过我们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1、协商解决,包括自决与和解。

它是指纠纷主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

自决是指纠纷主题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

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

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

噪音污染标准是多少分贝以上

噪音污染标准是多少分贝以上

噪音污染标准是多少分贝以上一、噪音污染标准是多少分贝以上法律常识:噪音污染标准:1、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2、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3、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4、法定的其他标准。

存在噪声污染的,当事人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

法律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环境噪声污染有哪些危害噪声给人带来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干扰休息和睡眠、影响工作效率1、干扰休息和睡眠。

休息和睡眠是人们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维持健康的必要条件。

但噪声使人不得安宁,难以休息和入睡。

当人辗转不能入睡时,便会心态紧张,呼吸急促,脉搏跳动加剧,大脑兴奋不止,第二天就会感到疲倦,或四肢无力。

从而影响到工作和学习,久而久之,就会得神经衰弱症,表现为失眠、耳鸣、疲劳。

人进入睡眠之后,即使是40-50分贝较轻的噪声干扰,也会从熟睡状态变成半熟睡状态。

2、降低工作效率。

研究发现,噪声超过85分贝,会使人感到心烦意乱,人们会感觉到吵闹,因而无法专心地工作,结果会导致工作效率降低。

(二)损伤听觉、视觉器官(1)损失听觉。

如果人长时间遭受强烈噪声作用,听力就会减弱,进而导致听觉器官的器质性损伤,造成听力下降。

强的噪声可以引起耳部的不适,如耳鸣、耳痛、听力损伤。

据测定,超过115 分贝的噪声还会造成耳聋。

据临床医学统计,若在80分贝以上噪音环境中生活,造成耳聋者可达50%。

医学专家研究认为,家庭噪音是造成儿童聋哑的病因之一。

噪声和振动环境标准(2016年1月3日更新)

噪声和振动环境标准(2016年1月3日更新)

GB 12348-2008 GB 22337-2008 GB 4569-2005 GB 16169-2005 GB 19757-2005 HJ/T 90-2004 GB 1495-2002 GB/T 15190-94 GB/T 14365-93 GB 12524-90 GB 12525-90 GB 10071-88 GB/T 9661-88
2008/8/19 2008/8/19 2005/4/15 2005/4/15 2005/5/30 2004/7/12 2002/1/4 1994/8/29 1993/3/17 1990/11/9 1990/11/9 1988/12/10 1988/8/11
2008/10/1 2008/10/1 2005/7/1 2005/7/1 2005/7/1 2004/10/1 2002/10/1 1994/10/1 1993/12/1 1991/3/1 1991/3/1 1989/7/1 1988/11/1
三、相关监测规范、方法标准 标准名称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 《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编号 HJ 706-2014 HJ 707-2014 HJ 2034-2013 HJ 661-2013 HJ 640-2012 GB 12523-2011 发布时间 2014/10/30 2014/10/30 2013/9/26 2013/9/18 2012/12/3 2011-12-5 实施时间 2015/1/1 2015/1/1 2013/12/1 2013/12/1 2013/3/1 2012/7/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中国I、II阶段) 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声学 机动车辆定置噪声测量方法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

噪音排放标准

噪音排放标准

噪音排放标准噪音是指人们不愿听到的声音,它会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们的健康,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噪音排放标准,对各类噪音源进行监管和控制。

噪音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社会安宁、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噪音排放标准的意义。

噪音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和人们健康的重要手段。

它可以约束各类噪音源的排放,减少环境噪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同时,噪音排放标准也可以促进工业生产和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噪音排放标准的内容。

1. 工业噪音排放标准,针对工厂、矿山、建筑工地等工业噪音源,制定了相应的噪音排放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噪音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等内容,旨在减少工业生产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噪音干扰。

2. 交通噪音排放标准,针对车辆、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的噪音排放,各国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车辆噪音限值、道路交通噪音监测要求、交通枢纽噪音控制等内容,旨在减少交通运输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噪音干扰。

3. 城市环境噪音排放标准,针对城市中的各类噪音源,如社区噪音、商业噪音、娱乐噪音等,制定了相应的噪音排放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室外噪音限值、建筑物隔声要求、噪音管制区划等内容,旨在维护城市环境的安静和舒适。

三、噪音排放标准的执行。

为了确保噪音排放标准的有效执行,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和监测网络。

这些机构负责对各类噪音源进行监管和控制,对不符合标准的噪音源进行处罚和整改。

同时,各类噪音源也要配合监管机构进行噪音排放监测和控制,确保自身的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四、噪音排放标准的挑战与展望。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噪音排放标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监管力度不足、监测手段不完善、噪音源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噪音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完善监管机构和监测网络,提高噪音源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总之,噪音排放标准对于维护环境和人们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噪声强度和标准

噪声强度和标准

噪声的强度和环境噪声标准声音是由物体震动产生的,通过声波传到我们的耳朵。

声波具有能量。

声波的能量越大,声音就越强。

怎样俩衡量噪声的大小呢?人们通常用声级计测量声波的大小,声级的单位是分贝(dB)。

正常人刚能听到的最小的声音叫做听阈,听阈的声强为零分贝,人耳开始感到疼痛的声音叫做痛阈,痛阈为120分贝。

人们轻声耳语时为30分贝,一般交谈时为60分贝,大声吵嚷时为80~90分贝,火车、拖拉机为100分贝,大炮发射、飞机起飞为130分贝。

环境噪声标准为:类别适用区域白天夜间0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50401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55452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60503工业区65554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区域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等7055注:该表摘自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3096-93。

空气主要污染物和噪声污染物简介一、空气主要污染物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粒子状污染物、酸雨。

1.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硫主要由燃煤及燃料油等含硫物质燃烧产生,其次是来自自然界,如火山爆发、森林起火等产生。

二氧化硫对人体的结膜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刺激性,可损伤呼吸器管可致支气管炎、肺炎,甚至肺水肿呼吸麻痹。

短期接触二氧化硫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空气的老年或慢性病人死亡率增高,浓度高于0.25毫克/立方米,可使呼吸道疾病患者病情恶化。

长期接触浓度为0.1毫克/立方米空气的人群呼吸系统病症增加。

另外,二氧化硫对金属材料、房屋建筑、棉纺化纤织品、皮革纸张等制品容易引起腐蚀,剥落、褪色而损坏。

还可使植物叶片变黄甚至枯死。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区日平均浓度低于0.15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低于0.06毫克/立方米。

2. 氮氧化物(NOx)空气中含氮的氧化物有一氧化二氮(N2O) 、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2) 、三氧化二氮(N2O3)等,其中占主要成分的是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以NOx(氮氧化物)表示。

环境噪声污染排放标准

环境噪声污染排放标准

环境噪声污染排放标准噪声是指任何不受欢迎的声音,它无形但具有强烈的干扰性,对人类和动物造成健康问题。

为了控制和减少环境中的噪声,各行业都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介绍环境噪声污染排放的一些规范和标准,并探讨各行业在噪声控制方面的努力。

一、工业噪声控制标准工业噪声是城市噪声的重要来源之一。

为了减少工业噪声的排放,各行业需要遵守相关的控制标准。

一般而言,工厂和企业应该在建设过程中进行噪声控制的规划,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噪声的传播。

例如,工厂可以选择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和减振的措施,限制噪声源的产生等。

此外,对于特别嘈杂的工业行业,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标准,限制它们的噪声排放水平。

二、交通运输行业的噪声控制交通运输是城市噪声主要的污染源之一。

为了减少交通噪声的排放,各国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通常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和标准。

例如,公交车和货车应该安装噪声减振器,减少发动机和排气噪声的产生;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都要求进行隔音处理,降低噪声的传播。

此外,交通管理部门还会通过限制车速、减少车辆数量等方式来控制交通噪声。

这些措施有助于减少城市交通噪声的污染。

三、建筑施工噪声的控制标准建筑施工是城市中常见的噪声污染源之一。

为了减少建筑施工噪声的影响,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建筑噪声控制标准。

例如,在施工前期,需要对施工过程中噪声的产生进行预测,设计合理的隔音措施以减少噪声的传播。

此外,建筑施工工地要合理规划施工时间,避免在深夜和清晨时段进行噪声产生较大的工作。

这些标准和措施有助于保护周边居民和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四、生活噪声的控制标准生活噪声是指与居民日常活动相关的噪声,如家庭娱乐、家电、社区等。

为了减少生活噪声的影响,各地都制定了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例如,对于住宅区内的噪声,社区可以设立相应的规定,限制晚间噪声的产生。

此外,居民也应该自觉遵守噪声控制的规定,尽量减少产生噪声的行为。

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居民的居住质量和幸福感。

噪声新标准

噪声新标准

噪声新标准嘿,咱唠唠这噪声新标准哈。

前几天,我去老张家串门。

一进屋,就听见外面“嗡嗡”的声音。

老张皱着眉头说:“这啥动静啊,吵得人脑瓜子疼。

”我说:“可不是嘛,现在这噪声啊,真让人受不了。

”老张媳妇也凑过来说:“哎呀,这噪声大了,心情都不好了。

”咱就说这噪声,以前大家可能没太当回事,可现在不一样了。

新的噪声标准出来了,那可得重视起来。

为啥呢?你想啊,咱每天生活在各种声音里,要是噪声太大,那多闹心啊。

就拿我上班的地儿来说吧。

那机器声“轰隆隆”的,一开始还能忍,时间长了,耳朵都快聋了。

有一次,小李就跟我抱怨:“这声音也太大了,咱这上班跟上战场似的。

”我笑着说:“那可不,这噪声新标准一出,咱这也得有个盼头了。

”再说这住的地方。

晚上想好好睡个觉,结果外面车来车往的,声音吵得不行。

我邻居老王就因为这,天天睡不好觉。

有一回碰到他,他一脸疲惫地说:“这晚上太吵了,根本没法睡啊。

”我就跟他说:“现在有噪声新标准了,说不定以后能好点呢。

”那这噪声新标准到底是啥呢?简单来说,就是对各种声音的大小有了更严格的规定。

比如说,在居民区,晚上的声音不能太大,不然就扰民了。

在工厂里,也得控制好机器的声音,不能让工人整天在噪音里干活。

咱普通人能为这噪声新标准做点啥呢?首先呢,咱自己得注意,别弄出太大的动静。

像在家里,别大半夜还放音乐、看电视声音开得老大。

要是邻居有意见了,那多不好啊。

其次呢,要是发现有地方噪声太大,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不能让这噪声一直扰民啊。

还有啊,那些工厂、工地啥的,也得按照新标准来。

不能为了赶进度就不管噪声了。

要是被举报了,那可得受罚。

这噪声新标准啊,可不是说说而已。

咱都得行动起来,让咱的生活环境更安静、更舒服。

不然,这整天被噪声包围着,谁受得了啊。

咱得重视这噪声新标准,为了自己,也为了大家。

让咱的生活少点噪声,多点宁静。

这样咱心情也好,身体也棒。

就这么着,一起努力吧。

国家噪声标准

国家噪声标准

国家环境噪声标准大连兆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编2003年5月29日●《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了《职业性噪声暴露和听力保护标准》ISO1999●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标准限值等效声级L Aeq/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评价。

乡村生活区参照,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标准限值等效声级L Aeq/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评价。

Ⅰ类标准适用于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以及商业中心区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域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夜间频繁突发噪声(如排气),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0dB(A);夜间偶发噪声(如鸣笛),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5dB(A)。

●GB125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限值等效声级L Aeq/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评价。

●GB9660-198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噪声标准》标准限值L WECPN/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时所产生噪声影响的区域评价。

一类区域:特殊住宅区、居民、文教区;二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以外的生活区●GB12525-19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限值等效声级L WECPN/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铁路边界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处的噪声评价。

●GB/T3450-1994《铁路机车司机室允许噪声值》铁路机车司机室内噪声限值适用范围:本标准稳态噪声允许值适用于铁路干线机车司机室的噪声检验,等效噪声允许值适用于对铁路运营司机室噪声的卫生评价。

●GB/T12861-1991《铁路客车噪声的评价》客车车内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L A/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标准轨距铁路上运用的新造普通全金属座车、卧车、行李车、邮政车、餐车、发电车和上述车种的合造车噪声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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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噪声标准大连兆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编2003年5月29日●《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了《职业性噪声暴露和听力保护标准》ISO1999●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标准限值等效声级L Aeq/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评价。

乡村生活区参照,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标准限值等效声级L Aeq/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评价。

Ⅰ类标准适用于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以及商业中心区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域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夜间频繁突发噪声(如排气),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0dB(A);夜间偶发噪声(如鸣笛),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5dB(A)。

●GB125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限值等效声级L Aeq/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评价。

●GB9660-198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噪声标准》标准限值L WECPN/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时所产生噪声影响的区域评价。

一类区域:特殊住宅区、居民、文教区;二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以外的生活区●GB12525-19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限值等效声级L WECPN/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铁路边界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处的噪声评价。

●GB/T3450-1994《铁路机车司机室允许噪声值》铁路机车司机室内噪声限值适用范围:本标准稳态噪声允许值适用于铁路干线机车司机室的噪声检验,等效噪声允许值适用于对铁路运营司机室噪声的卫生评价。

●GB/T12861-1991《铁路客车噪声的评价》客车车内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L A/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标准轨距铁路上运用的新造普通全金属座车、卧车、行李车、邮政车、餐车、发电车和上述车种的合造车噪声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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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控制室 工业性工作场 所
35-55 65-70
性工作场所而言生产用 机器设备没有开动。适 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 新建或已有工作场所噪 声问题的规划。适用于 装设有机器的各种工作 场所。
4 GBJ87-1985《工业企业场区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 序 号 1 地点类别 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工人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 无电话通讯 要求时 有电话通讯 要求时 噪声限值dBA 90
2
高噪声车间设置的值班室、观察室、休息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75
3 4 5 6 7
精密装配线、精密加工车间的工作地点、计算机房(正常工作状态) 车间所属办公室、实验室、设计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主控制室、集中控制室、通讯室、电话总机室、消防值班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长部所属办公室、会议室、设计室、中心实验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医务室、教室、哺乳室、托儿所、工人值班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70 70 60 60 55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与工业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噪声(脉冲噪声除外)控制设计。新建、 改建、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5 GBJ118-19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室内安静程度的要求
民用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 dB(A) 建筑类别 房间名称 卧室、书房(或卧室兼起居室) 夜间 住宅 白天 起居室 夜间 有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 学校 一般教室 无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 白天 病房、医护人员休息室 夜间 医院 门诊室 手术室 听力测听室 时 间 白天 特殊标准
3 GB/T17249.1-1998《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
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背景噪声级 稳态A声级 dB(A) 房间类型 dBA 备 注
会议室
30-35
教 室 个人办公室 多人办公室 工业实验室
30-40 30-40 35-45 35-50
背景噪声是指室内技术 设备(如通风系统)引 起的噪声或者是室外传 来的噪声,此时对工业 性工作场所而言生产用 机器设备没有开动。适 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 新建或已有工作场所噪 声问题的规划。适用于 装设有机器的各种工作 场所。
国家噪音标准
1 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B(A))
类 别 0 区 域 白 天 50 55 60 65 70 夜 晚 40 45 50 55 55
安静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 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 类标准5dB执行。 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工业区。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 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2 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dB(A) 类 别 I II III IV 区 域 白 天 55 60 65 70 夜 晚 45 50 55 55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工业区。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白天 客房 夜间 会议室 旅馆 多用途大厅 办公室 餐厅、宴会厅
≤35 ≤25 ≤40 ≤40 ≤45 ≤50
I II III IV
1)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 dB。 2)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3)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北京地区为白天6:00-21:59,夜晚22:005:59) 4)标准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厂界外1米处。一般地,室外环境噪声通过打开的窗户传 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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