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报告程序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并按照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初期处置。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报告内容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分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三、事故现场保护在事故调查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事故现场状态。
如需进行现场勘察或对现场进行鉴定,应事先通知并经过事故调查组同意。
对于严重的事故或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故或火灾蔓延,并保持事故或火灾现场原状,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鉴定。
四、事故调查组织根据事故的等级和性质,由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应由相关政府部门的代表、有关专家和学者组成。
调查组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全面深入地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五、事故原因分析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应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以确定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
这包括对事故现场的检查、相关人员的询问和有关技术鉴定的开展等。
在原因分析过程中,应注重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事故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如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同时,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将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整改措施落实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针对事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
整改措施应包括改进工艺流程、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等方面。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报告和调查1、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长或当班驾驶员应及时用无线电话或其它联系方法向调度或分公司报告,必要时应向就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重就轻进行施救。
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又出现新的情况的应当补报。
3、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漏报、或者瞒报。
4、事故单位(分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或协助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应按规定认真载入航行日志、轮机日志和交接班记录,____小时(根据船舶所在位置)由当事人向分公司安全保卫部提交事故报告。
6、发生事故接到上报后,由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如实进行调查,调查组应充分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一般事故及以上在____日内向总公司安全保卫部提交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7、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的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责任;提出对事故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8、事故档案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包括事故现场检查纪律、旁证材料、影像资料、技术鉴定、仪表记录、调查材料、会议记录、登记表及事故报告书等。
9、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主管、协调、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3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一、引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加强对事故的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相应的责任追究和改进措施的落实。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流程和责任,确保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及时处理事故并提出改进措施,以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报告和调查责任1. 生产单位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2. 安全部门负责协助生产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3.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安全部门和生产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四、报告和调查程序1.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生产单位应立即进行事故报告,并将相关情况如实填写报告表格,上报给安全部门和相关领导。
2. 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并制定相应的调查方案和调查组。
3. 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进行现场勘察和证据收集,并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事故调查。
4. 调查组应就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论证,并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和追究。
5. 调查组应及时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领导和安全部门。
6. 安全部门应根据调查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报告和调查文件管理1. 报告和调查文件应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归档和管理,并保留相关的原始资料和证据。
2. 报告和调查文件应定期进行归档整理和备份,并妥善保存。
六、违规处理和监督检查1. 对未按照本制度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
2. 对报告和调查过程中存在失职、疏忽和造假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
3. 安全部门和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报告和调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必要的整改要求。
七、补充条款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和调整事宜,由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和决定。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事故的概念及分类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____万元以上(含____万元)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上(含____小时)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上(含____个工作日)的;(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内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上,____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下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内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事故,如失火、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障等。
第三章事故报告规定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
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内容:一、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
3.事故报告应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事故调查程序: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赶到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3.事故调查组应听取事故现场目击者和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
4.事故调查组应编写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追究、事故防范措施等建议。
三、责任追究: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对于严重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3.对于轻微的责任人,将依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通过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县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本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侧。
2.事故报告2.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主管部门负责人,重大情况应直接报总公司有关领导,若发生火灾事故且较严重时应同时立即报火警119;2.2总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有关单位;2.3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2.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研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2.5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2.5.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5.2简要经过;2.5.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2.5.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2.5.5事故报告单位。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是指企业建立和实施的一套报告事故的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报告的机制、流程和责任分工等。
1. 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的机制,明确报告的渠道和方式。
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电话报告、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责任人报告事故。
2. 流程:事故报告的流程应清晰明确,包括以下环节:发现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同时通知相关责任人,责任人收到报告后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和调查,形成事故报告,并将报告上报给相关部门。
3. 责任分工: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的责任人,并明确其报告的权限和责任。
一般来说,事故报告的责任人应为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调查处理制度是指企业建立的一套调查和处理事故的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事故调查的程序和方法、责任追究等。
1. 程序和方法:事故调查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目击者证言等方式,全面、准确地调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2. 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教训总结:对事故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总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并落实这些制度,可以提高事故报告和调查的效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对事故进行报告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信息,为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提供决策依据,促进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报告的时限:规定事故发生后,应该在多长时间内完成事故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1. 目的和依据为了及时发现、报告、登记、核实和评估企业内部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报告和处置,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制定本报告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3. 内容和要求(1)事故报告要求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相关责任人必须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告:a. 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等情况;b.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等;c.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d. 填写事故报告表格,报告内容包括上述内容,必要时可以补充其他信息。
(2)报告流程事故报告流程包括:a. 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b. 上级收到汇报后,组织人员现场核实,并对事故进行初步评估;c. 上级对事故进行公示通报,并将事故报告上报企业内部相关部门;d. 相关部门根据事故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e. 按照调查结果,确定责任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7)报告评估和学习总结对每起事故报告进行评估和学习总结,主要包括:a. 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进行评估;b.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c. 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调查处理制度1. 目的和依据为了深入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制定本调查处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 内容和要求(1)调查人员的指派和要求调查人员由企业内部选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a.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b. 独立、公正、客观,不受其他人员或组织的干扰;c. 调查期间不允许参与与调查事故有关的其他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员工伤亡事故及与监理工程有关的安全事故,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员工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公司各监理项目处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及与监理工作有关的安全事故,应按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司法人顺序逐级口头或电话上报;公司其它部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按报告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司法人顺序逐级口头或电话上报;每级上报时间均不得超过____分钟。
第三条事故的对外报告由公司法人负责,其它人在未得到公司法人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对外报告。
第四条事故的调查视事故发生性质分别由项目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司法人负责____。
1、发生轻伤事故时,项目处员工由总监理工程师,其它部门员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____。
2、发生重伤事故时,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____有关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或有重大影响的事故时,由公司法人____有关人员亲临现场,配合相关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发生与监理工程有关的安全事故时,由项目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____人员,调查;情况重大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____。
第五条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按“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的“四查”方式,对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准确调查,分析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相关责任人。
第六条事故调查完成后,应形成有所有调查人员签字的调查报告,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公司依法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经安全生产领导认定为工作事故的,由公司综合部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季报表制度,每季度末月____日前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汇总后报省通信管理局。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程序1.事故报告责任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事故等级分级报告。
2.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和后果的简要描述。
(2)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
(3)受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受伤部位、伤情等详细情况。
(4)现场调查处理的基本情况。
(5)类似事故的发生及处理情况,以及采取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三、调查程序1.事故调查组成调查组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也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
2.调查内容(1)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的原因、物的原因和管理原因等。
(2)事故过程:事故的起因、发展过程,以及人员的应急处理情况等。
(3)现场状况:事故发生时的设备、工艺、环境等情况。
(4)事故影响:事故对人员、设备、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及后果。
(5)制定事故防范措施: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保障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3.调查报告(1)调查报告应当详细、准确、客观地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
(2)调查报告应当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改善措施。
四、处理程序1.处理责任(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审批,并组织实施相关措施。
(2)对涉及人员的处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包括责任追究、奖惩等。
(3)对涉及设备、工艺等的改进措施,由相关部门负责。
2.处理方式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归属,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
3.改善措施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生产安全水平。
五、处罚制度1.处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处罚内容包括罚款、停工整顿、暂停业务资格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基本原则第二章事故报告程序第四条事故报告渠道第五条报告内容第六条报告要求第七条紧急情况下的报告第三章事故调查程序第八条调查组成和职责第九条调查方式和方法第十条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结论的确认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二条处理措施的制定第十三条事故责任的界定第十四条处理措施的执行第十五条整改措施第五章监督和问责第十六条监督检查第十七条违规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第十九条本制度的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和处理事故信息,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事故的处理工作合法合规。
2.及时准确: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要及时准确,确保事故信息及处理意见的精确度和及时性。
3.主动公开:事故的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相关方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追究责任:对于事故中涉及到的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章事故报告程序第四条事故报告渠道本单位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渠道如下:1.事故当事人或现场目击者可直接向事故调查组报告;2.公司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职责发现的事故进行报告;3.上级监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通报的事故可由报告负责人向事故调查组报告。
第五条报告内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基本情况;2.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判定;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4.事故处理和调查进展情况;5.需要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第六条报告要求1.报告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抄送相关部门;2.报告要详细、准确,不得作假;3.报告要注明报告人和报告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为严格依法、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物制定本制度。
一、调查处理伤亡事故,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实事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依法建立按规定如实上报各类事故制度。
二、本着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及时准确无误地如实上报各类事故和按季度填报伤亡事故月报表。
三、在厂内发生除轻伤外的伤亡事故,应立即按规定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并按照应急制度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组织抢险施救。
四、发生轻伤事故,由厂部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五、发生一般死亡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厂部要向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的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六、对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病迟延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事故调查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埃塞俄比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2)是组织机构为了保障员工安全和预防事故的发生而建立的一套系统。
该制度的目的是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及时、全面地调查、报告和处理,以便确定事故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事故报告: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相关部门或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负责人报告,及时通知其他相关人员,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2. 事故调查: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包括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目击证人的取证、相关文件的搜集等工作,以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3. 事故报告:根据调查结果,编制详细的事故报告,包括事故的经过、原因分析、责任人、损失情况等内容,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负责人提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等文件精神,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公司将内部事故分为: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较小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2人重伤, 或者死亡, 或者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或者造成停产15小时以上, 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或者造成(市级及以上)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人重伤, 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 或者造成停产5小时以上15小时以下, 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或者造成相当(县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1人轻伤, 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 或者为火情事故, 或者为爆燃事故, 或者造成停产3小时以上5小时以下, 或者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或者造成局部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1人轻微伤, 或者2人以上擦伤, 或者造成停产3小时以下,或者1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5、较小事故:是指造成1人擦伤, 或者造成停产1小时以下, 或者3千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
本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事故最先发现者, 除根据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外, •应在半小时内向所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监部、调度室。
夜间报调度室)报告, 而后由调度室向公司领导报告;对特别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 向公司安全监察部、调度室报告, 需要上报的事故经公司领导批准后, 由安全监察部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上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二、定义和范围1.生产安全事故:指在工作场所及其周边范围内,因生产经营活动引起的人的伤亡、财物损失、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2.申报单位: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或部门。
三、报告义务及程序1.报告义务(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申报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与处理。
(3)如发生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申报单位还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程序(1)申报单位应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损失情况等。
(2)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与处理。
(3)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汇报事故的情况、处理措施等。
四、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1.事故调查(1)上级主管部门应责成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及责任人。
(2)事故调查应全面、客观、公正,依法进行。
2.责任追究(1)对于导致严重后果的事故,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公开曝光。
(2)对涉及责任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加强监督。
五、事故处理和救援措施1.事故处理(1)事故发生后,首先要采取紧急措施以阻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2)对事故进行分类处理,对轻微事故,及时处理,以免发展成为严重事故。
(3)对严重事故,应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和处置。
2.救援措施(1)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事故现场的救援和处置。
(2)指导申报单位进行一线救援,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装备。
六、事故报告登记和档案管理1.事故登记(1)申报单位应设置事故登记簿,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登记,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处理结果等。
(2)上级主管部门应建立事故登记制度,对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登记。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6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1、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____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____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____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____第____号令,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模版(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维护生产安全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和办公场所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存在安全隐患、违法行为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事件。
第二章报告第四条任何一员工发现或者了解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且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迅速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范围,并将事故情况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负责调查核实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报领导批准。
第七条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受伤人员、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并附上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第三章调查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调查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及时采集相关证据,查明责任人。
第九条调查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调查经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条调查组应全面搜集事故现场的相关资料、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并对事故场所进行现场勘察,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
第十一条调查组应依法采访事故相关人员,并将采访内容逐一做好记录,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调查组应在调查结束后,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评估,评估事故对人员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提出事故处理方案。
第四章处理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结束后,应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和追究。
第十四条对于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事故中存在责任推诿、隐瞒事故信息等行为的人员,要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包括停职、辞退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___第____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第一条凡发生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要求或指令上述单位、部门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首先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值班电话,确保____小时畅通。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应当在向政府报告的同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对信息要素进行审核,对信息要素不完整的,迅速向有关地区和单位跟踪、查核,并及时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及时续报,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在事故接报后,做到及时通知和反馈。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事故线索举报制度。
经对举报核查,确属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必须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并可以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部门在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时,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做到客观、准确、全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工伤亡事故和生产设备损坏事故。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及时、严肃的原则。
第五条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七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点的负责人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并立即进行现场的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给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九条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紧急会议,研究事故原因,制定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三章调查程序第十一条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遵循事实、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
第十二条调查组应到事故现场进行全面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和可能存在的违章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调查组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调查相关证人,搜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四条调查组应定期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作的汇报,并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调查结果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预防措施和整改措施。
第四章处理程序第十六条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对损坏的生产设备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
第十八条对受伤的职工应及时安排医疗救治,并妥善处理其相关赔偿事宜。
第十九条整改措施应确定责任人,具体执行,确保整改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被处罚或受到处理的人员有权进行申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申诉事项。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有时不可避免地发生事故。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以及快速、准确地处理事故后果,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事故报告和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为企业提供科学决策和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故障、工人伤亡、火灾爆炸等。
无论事故性质大小,都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
三、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 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3. 调查小组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并制定调查方案;4. 调查小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和后果,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调查,包括采集现场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查阅相关文件等;5. 调查小组应将调查结果及时汇总并书面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四、调查要点1. 事故的背景和现场情况:包括事故地点、时间、事故前的运行状态等;2. 事故原因的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如设备故障、人为操作失误等;3. 事故后果的评估:包括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等;4. 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调查结果,明确事故责任的主体和具体责任人;5. 事故的教训和改进措施:根据调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五、处理程序1. 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2. 处理决定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工资、降职、开除等;3. 同时,上级主管部门还应将事故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予以公示,以警示全体员工,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制度的落实与完善1.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培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3. 针对事故调查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企业应进行总结和改进,完善制度的相关内容,提高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意外情况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事故的发生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报告制度1.报告的范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无论其是否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2.报告的时限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至相关政府部门。
3.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和损失情况等基本情况,以及事故的初步调查情况和处理措施。
4.报告的途径报告可以通过口头报告、电话报告或书面报告的方式进行,对于较大的事故,应采用书面报告的方式,并抄送给上级主管部门。
5.报告的保密报告的内容应保密,对于相关人员不得泄露事故信息,以免引起不良影响。
三、调查处理制度1.调查组建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应立即成立调查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带领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组成,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
2.调查范围调查应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防范措施等方面,并在事故发生地点进行勘查与调查,以获得准确的事故数据。
3.调查方法调查应以事实为依据,采取询问、检查、勘查、证据保全等方式进行。
可以采取现场勘察、查看相关资料、听取当事人、见证人的陈述等方式获取必要证据。
4.调查报告调查组在调查结束后,应制定调查报告,报告包括诊断事故原因、列举责任方、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等内容。
5.报告审批调查报告应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过审核后方可进行处理。
四、处理措施1.责任追究对于事故的责任方,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进行内部惩处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善后处理对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企业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的救治和赔偿,并做好事故的后续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3.防范措施根据调查报告,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一、事故统计报告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关于事故的报告规定。
2、如果发生行车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3、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除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发生的,事故单位则应在___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参考____4____号令。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
7、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谎报和隐瞒不报。
二、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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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分公司利益,减少财产损失,保证人员生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观,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上报、调查、处理作出相关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事故的分类
第三条按国家规定的事故等级标准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在一般事故范围内,宏声集团公司又细划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四级事故四个等级:
(一)一级事故,是指死亡1至2人,重伤(含职工中毒)7至9人,或者2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二级事故,是指重伤(含职工中毒)4至6人,或者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一次10人以上受轻伤的事故;
(三)三级事故,是指重伤(含职工中毒)1至3人,或者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一次3人以上
10人以下受轻伤的事故;
(四)四级事故,是指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一次3人以下受轻伤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三章事故的上报
第四条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指集团公司划分的一、二级事故)发生后,按集团相关规定上报。
第五条三、四级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应立即上报安保科、分公司领导。
4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
第六条发生以下事故之一必须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一)火灾事故;
(二)因公伤亡事故;
(三)生产经营中发生中毒事故;
(四)设备设施损失损坏1万元及其以上;
(五)交通事故,损失1万元及其以上;
(六)被盗案件,价值1万元及其以上;
(七)被骗案件,价值1万元及其以上;
(八)原辅材料等各类物资损坏事故,价值1万元及其以上;
(九)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
第七条事故发生后,应在48小时内提交事故书面报告。
第四章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八条事故的调查、分析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原则,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
第九条事故调查
(一)依法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的,分公司各部门应当主动配合、积极协助事故调查。
(二)发生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由集团公司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分公司各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协助事故调查。
(三)发生四级事故,由分公司经理担任组长,安全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会同各职能部门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要履行职责,通过事故调查,须查明下列事项,得出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完成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具体地点
(二)受伤害的人数、伤害部位、性质和程度;
(三)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或与被伤害人直接接触造成伤害的危险物;
(四)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的经济损失;
(五)受伤害人和与事故直接有关人员的具体情况,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等。
(六)发生事故时,受伤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工作内容,作
业时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无异常反应和征兆;
(七)安全管理方面: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等是否正常开展;有无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及管理办法等;
(八)施工、检修有无安全注意事项;工程项目安排是否合乎要求;施工设计方案中有无安全措施,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检修是否有计划安排,有无技术交底等。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应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各种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做好与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衔接,以便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
第五章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
第十二条事故责任认定
(一)凡是发生下述工伤事故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或有关领导的责任:
1.工人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发生工伤事故的;
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造成工伤的;
3.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全、不齐、不洁造成工伤事故的;
4.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造成工伤事故的;
5.在施工、检修项目安排上,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
就下令开工造成工伤事故的;
6.对以往事故掉以轻心,不认真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伤亡事故的;
7.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按期进行整改,造成事故的;
8.违章指挥,强令或亲自冒险操作造成工伤事故的;
9.由于挪用安全项目经费而造成工伤事故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第一责任,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1.由于违章、冒险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的;
2.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的;
3.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不立即报告或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减轻工伤事故的;
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器设备造成的工伤事故的;
5.超越各种警示标志造成工伤事故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
1.在发生工伤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他人的;
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伤亡的;
4.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5.违反分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6.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或改动现场物品位置的。
第十三条事故责任处理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以及发生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一、二、三级事故的处理,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部门、责任人根据集团、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有关领导组织审核后,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安保科负责监督,预防同类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事故伤亡人员处理
(一)对事故死亡人员,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劳资科做好善后工作。
(二)受伤人员由医院(具有工伤认定资质)出具诊断证明,到安保科开具工伤休假证明和工伤治疗证明,并报劳资科备案。
(三)工伤人员的伤残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安保科按国家规定报请伤残鉴定。
第六章事故建档与统计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
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事故单位按要求落实了整改、防范措施,经过批准后事故可以结案。
第十六条结案后,对事故的调查记录、分析记录、报告书、处理决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相关资料,要由安保科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安保科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