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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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院
系:学号: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0年版附件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经办人: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附件三:
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单位名称(盖
章):日期:
附件四: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 申请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除了申请人、推荐人、学院领导及日期必须手写外,其他必须打印。统一用A4纸,字体统一用小四楷体-GB_2312。
2. 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2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1-2012学年”,以此类推。
3.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4.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各学院统一标准,均按年级或专业进行排名,且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5. 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6.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7.表格“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学院意见;签名处必须为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手写签名和学院公章,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8. 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9.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各学院审查,不需随表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学院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