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测试与解析16-18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2009年) 1.甲被⼄家的狗咬伤,要求⼄赔偿医药费,⼄认为甲被狗咬与⾃⼰⽆关拒绝赔偿。
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关系 B.甲请求⼄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 C.甲请求⼄赔偿的权利适⽤诉讼时效 D.⼄拒绝赔偿是⾏使抗辩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侵权⾏为。
⼈⾝关系是“⼈格关系”和“⾝份关系”的合称。
民法调整的⼈⾝关系即是⾃然⼈的⼈格权关系和⾝份权关系。
本题甲⼄之间的纠纷是侵权关系中的因动物致⼈损害的特殊侵权关系,不属于⼈⾝关系的范围。
因此,A项错误。
甲请求⼄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是在⾏使债权,是相对权,⽽⾮绝对权。
因此,B项错误。
《民法通则》第136条第(⼀)项规定,⾝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
甲请求⼄赔偿的权利适⽤特殊诉讼时效⼀年的规定,因此,C项正确。
抗辩权是能够阻⽌请求权效⼒的权利。
⾏使抗辩权的前提是先承认对⽅的享有请求权利,然后再提出阻⽌对⽅请求权利的事由以此对抗对⽅权利的⾏使。
本题中,⼄提出甲被狗咬伤与⾃⼰没有任何关系,是对甲请求权利的否认,⽽⾮抗辩。
因此,D项错误。
2.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不参与经营劳动。
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关”的字据。
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 A.王东、李南为合伙⼈,张西不是合伙⼈ B.王东、张西为合伙⼈,李南不是合伙⼈ C.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 D.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个⼈合伙中合伙⼈的确定及其合伙⼈内部协议的效⼒。
《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个⼈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提供资⾦、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2018年国家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8年国家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占有为恶意占有的是:( )A甲和乙出去玩,乙托甲照看自己的行李B甲拾到一个钱包,于是坐在附近等候失主C甲喜欢乙的钢笔,趁乙不载,甲拿了乙的笔D妈妈甲收拾孩子乙的房间,发现了乙借同学的一本书,以为是乙自己买的,便放在自己房间里2以下关于占有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散步时拾得一个小包,拿回家后,发现里面装的是手枪,甲获得对手枪的占有B甲善意占有一个彩电,后将彩电移转于乙,乙必须合并占有C甲将自己偷来的电脑放在家中,一个月后,转手给乙,乙如果合并占有,可以承受甲占有时的瑕疵,也可以不承受D乙通过继受取得对房屋的占有,其前手甲占有有瑕疵,如果乙要合并占有,必须承受其瑕疵3一列哪种情况不属于占有:( )A甲从乙处捡到手表一块B丙从商店买到手机一部C乙的自行车存放在戊家中D丁帮别人提包、但不知道包内有毒品4承租人对承租物的占有属于( )A自主占有B他主占有C善意占有D恶意占有5刘小五将自己的电脑交由小赵保管,刘小五是( )占有人,小赵是( )占有人A直接,间接B间接,直接C直接,直接D间接,间接6下列人属于间接占有人的是( )A质权人B承租人C出质人D贸宜权人7以下属于自主占有的是:( )A甲占有其现有房产B乙占有甲出质的彩电C甲受委托负责保管乙的财产而形成的占有D承租人占有房屋及设施8下列人员中,可以行使自力防御权的有:( )A出租人B出质人C寄存人D留置权人9甲去朋友家做客,不慎将手机遗忘在乙家,乙发现后没有通知甲,而是自用。
1周后,乙将手机丢失,后来甲得知此事,要求乙返还手机,乙不愿返还,为此引起纠纷。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无因管理B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善意占有人C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保管人D甲有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恶意占有人10在现代民法上,占有作为一种独立于所有权和他物权的法律制度,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所有权的占有不受占有制度的保护B只有非所有人的占有受占有制度的保护C所有权人的占有及非所有权人的合法占有、非法占有均受占有制度的保护D只有非法占有受占有制的的保护二、多项选择题1以下关于占有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善意占有人只需要返还权利人原物B恶意占有人需要返还权利人原物及其孳息C善意占有人可以要求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D恶意占有人不仅不可以要求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造成占有物损害的,还要赔偿损失2下列受法律保护的占有类型有:( )A侵占人对物的占有B恶意取得人对物的占有C善意取得人对物的占有D所有人占有其所有物3下列占有中,属于间接占有的是:( )A出质人对质物的占有B寄存人对保管物的占有C承租人对承租房屋的占有D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4下列占有中,属于有权占有的是:( )A典权人对典物的占有B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C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D质权人对于质物的占有5下列占有属于善意占有的是:( )A甲受乙之托照看乙的自行车B甲捡到钱包后等待失主前来认领C母亲在收拾孩子的房间时发现一本新书,以为是自己的孩子买的(其实是自己的孩子向他人借的),便放在自己的房间里D甲趁乙不在,将乙的笔拿回自己的家中6下列属于自主占有的是:( )A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B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C所有人对其所有物的占有D盗赃人对盗赃物的占有7 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属于:( )A有权占有B无权占有C自主占有D他主占有8以下属于有权占有的情形有:( )A乙占有甲出质的笔记本电脑B甲称自己盗窃得来的财物为自己经营所得而交由乙保管,乙深信不疑为其保管C甲擅自将丙委托保管的彩电转卖给乙D乙因甲不支付修理费而留置甲送修的表9典权人对典物的占有属于:( )A直接占有B间接占有C自主占有D他主占有。
司法考试民法全真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与解析
司法考试民法全真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甲被宣告死亡后,继承人乙继承了一幅字画,为报答好友的友情,便将该画赠给了好友,后甲出现,并撤销了死亡宣告。
对于该字画,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A.甲可以请求丙返还 B.甲可以请求乙返还 C.甲可请求乙按该画的市价赔偿 D.甲可以请求乙适当补偿 2、甲商店从捷克购进了一批玻璃器皿,价格昂贵,但因销售人员的失误,标成国产玻璃器皿,价格相差20倍以上。
顾客乙以国产产品的价格,购进了该批玻璃器皿。
后被甲商店经理发现,并找到乙,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对于商场的行为性质应如何定? A.应认定为欺诈,乙可要求商店假一赔二 B.应认定为重大误解,甲商店享有撤销权 C.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只有乙享有撤销权 D.应认定为显失公平,甲商店享有撤销权 3、甲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乙,每月租金1000元,乙又将该房租于丙,每月租金1200元,对于转租合同和多出的租金,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如果经甲同意,转租合同有效,未有约定的多余租金200元归甲 B.如果经甲同意,转租合同有效,未有约定的多余租金200元归乙 C.如果甲不同意,转租合同无效,多余的租金200元归甲 D.如果甲不同意,转租合同有效,多余的租金200元归乙 4、下列行为中,属于民法上的添附的是: A、甲在自家的平房三问上加盖三问楼房 B.乙将甲的茅台酒与自己的墨水混合在一起 C、丙误将乙的宝石当作自己的宝石镶在自己的戒指上 D.丁村的河滩地因洪水改道与丙村的河滩地挤压相连 5、甲为一农民,因建房而向乙借款,双方约定,将自己承包的5亩耕地及地上所种的小麦抵押给乙,因甲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抵押合同全部有效 B.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C·该抵押合同中涉及小麦作为抵押物的条款有效 D·该抵押合问中涉及的5亩承包地作为抵押物的条款有效 6、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后甲未将该车按约交付为乙,并将该车卖与了丙,后为此引起纠纷。
2023年司法考试之关于民法最易考的真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之关于民法最易考的真题及答案1.【民法】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
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
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规定,领回原购房款。
经征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
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规定?()【题型】单项选择题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达,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规定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保证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规定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规定撤消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保证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规定撤消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答案】 C【解析】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本题中,乙、丙等购房人虽然与甲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但是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
在该《协议书》中,乙、丙等购房人被迫放弃了数额巨大的利息、违约金支付的规定,该约定显然是显失公平的。
《协议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
因此,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规定撤消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民法】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与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
2018全国司法考试《民法》考试题及答案
2018全国司法考试《民法》考试题及答案1、王某因父亲重病急需现金50万元做手术,于是找到张某说,愿意把价值100万的房子卖给张某,可张某一时没有100万,只好对王某说自己的难处,实在无能为力。
于是,王某说那就60万卖给你,张某应允。
对于张、王之间的买买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B、完全有效C、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D、因胁迫而可撤销【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因为是王某主动提出请求,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
2、甲经常在乙经营的酒店招待朋友,但常常拒付餐费离去,乙多次到甲家催要未果。
一日,甲又来乙的酒店就餐,用餐完毕未付餐费即欲离去,乙见状揪住他不让走。
对乙行为的如下说法正确的是?A、乙若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属于自助行为B、乙若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属于自助行为C、无论乙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还是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均属于自助行为D、无论乙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还是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均不属于自助行为【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因为乙知道甲的住址并曾经前去催要,因此,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救济。
3、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天生外形酷似赵某,时常参加一些营利性商业活动,外人难以辨认到底是赵某还是张某,张某对此一直保持沉默。
同时,张某还接拍了很多性药品的广告,赵某的朋友因此对其议论纷纷,赵某深受困扰。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姓名权C、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肖像权是对于肖像静态化的利用,因此此题不构成侵害肖像权;尽管导致外人难以分辨,但是张某并没有使用赵某的名义,因此,不构成侵害姓名权;接拍性药品广告,导致他人对于赵某的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的侵犯。
4、2006年王某嫁给了自由摄影爱好者李某。
起初,两人感情甚笃,亲密无间。
为给甜蜜的婚姻留下自认为有意义的纪念,李某为王某拍摄了几张人体写真照片。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18)
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公斤西瓜,单价为0.6元/公斤。
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
张三已向李四供应了500公斤西瓜,现向李四提出付款请求,则李四:A、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须给付全部价款B、就已给付的500公斤西瓜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就未给付部分则可C、得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D、得主张张三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7章>第3节>同时履行抗辩权【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涉及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解问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不仅适用于对方未履行合同的情形,而且适用于对方未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形。
在对方未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抗辩权人只能在其未适当履行的范围内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虽然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阻却解除权的行使,但题中张三并未根本违约,也无约定解除情形,故本题中不存在解除权行使的法定条件。
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2.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
此20万元存放于专门设立的账户中。
宗某医治无效死亡,花了15万元医疗费。
关于余下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4题,单选)A、应归甲公司所有B、应归宗某继承人所有C、应按比例退还员工D、应用于同类公益事业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1节>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捐赠行为。
本题没有直接的立法依据,这种现象在实践中多有发生,而且学界充满争论,但是将余款用于同类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合理性。
根据民法原理并参照相关立法分析如下:捐赠属于赠与范围内的,但是关于赠与,法律有很多方面没有规定得那么细,比如没有规定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对受益人的问题,就要参照其他相同的、类似的法律关系来进行分析。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3】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3】11.甲将10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
双方只约定,乙商行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两元,乙商行的报酬为价款的5%.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商行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B.乙商行为销售大米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C.如乙商行以每公斤2.5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协议,则应平均分配D.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行纪合同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本题中,乙是受托人,且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而非是以委托人甲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故甲乙之间属于行纪合同关系。
因此,A项正确。
《合同法》第415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甲乙对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没有另外约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应由乙商行自己承担。
因此,B项正确。
《合同法》第418条第2款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因此,C项错误。
《合同法》第421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因此,D项正确。
12.甲公司非法窃取竞争对手乙公司最新开发的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笔转让费后拥有并使用该技术秘密。
乙公司得知后,主张甲丙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则甲丙间的合同有效B.如丙公司为善意,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不得要求丙公司支付费用,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C.如丙公司明知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仍与其订立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并应当与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不论丙公司取得该技术秘密权时是否为善意,该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2018法考民法模拟考试题和答案及解析
2018年法考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导读:备战法考,模拟试题练习必不可少,可以帮助你查漏补缺,同时练习手感和状态,节约备考精力、时间,提高复习效率。
随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的临近,同学们的复习也慢慢进入状态,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练习自然必不可少,今年已经全面推行机考,大家可以多做练习寻找题感,尽快熟悉机考模式。
一、单项选择题1.某甲年满16周岁,初中毕业以后因未考上高中,便在某企业上班,月工资为800元。
某甲仍与其父母共同生活,有关某甲的下列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某甲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一辆山地自行车(价值4000元),其父母认为过分奢侈,表示反对,因此,该行为无效B.某甲因朋友过生日,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份价值1000元的生日礼物,其父母因与某甲之朋友的父母有隙,表示反对,该行为无效C.某甲与该单位的某女同事恋爱,父母认为某甲年龄太小,表示反对,因此,恋爱无效D.某甲因骑车违章,将一老翁撞伤,老翁花去医药费5万元,因某甲无力支付,某甲之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答案】D2.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
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余元。
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
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答案】C3.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加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无权获得奖金B.学校获得全部奖金C.王某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D.王某无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答案】D4.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
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
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
司法考试-民法专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2020年最新】
C.爷爷将手表赠与小张的行为因纯获利益而有效
D.爷爷将手表赠与小张的行为因母亲刘某反对而无效
答案: C
考点:无民事行为能力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解析: A、B 项均考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本题中,小张
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徐某诉讼时已满
18 周岁,且有经济能力,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故 B 选项正确,当选。
7.8 周岁的王某在全国少儿钢琴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奖金
3 万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王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赛事组委会可不向王某支付奖金
B. 王某须经其父母同意才可获得该奖金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
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肖特在
9 岁时受赠钢琴 1 架, 15 岁时受赠名
贵小提琴 1 把。 9 岁和 15 岁时均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故
C.电视买卖合同有效
D.电视买卖合同无效
答案: B
考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解析:本题考查的自然人民事行为的类型。
赵小四 15 岁,其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
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为的在其年龄、
智力范围以内的行为有效;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之外的合同行为,效力待定。题目中,
行为无效。”肖特 7 岁时受赠口琴 1 个, 7 岁应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受赠口琴,赠与行为
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故该行为无效,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故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一.doc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一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一1.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宣告死亡的相关知识点。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范围与宣告失踪的申请人范围完全相同,不同的是,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即顺序在前的申请人之申请权,有排他效力。
第一顺序为配偶,如无配偶的,下一个顺序递增为第一顺序,以此类推;第二顺序为父母、子女;第三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最后一个顺序是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对于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顺位,主要是为了优先保护配偶、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利益、伦理利益和情感利益。
申请人的顺序效力是,有在先顺序时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利平等。
因此,A项说法正确。
《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据此可知,应该是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非“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指的是合法的民事行为,而不包括违法的民事行为,也就是说不是实施的所有的民事行为都有效,而是实施的合法的民事行为才有效。
因此,B 项说法错误。
《民诉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因此,C项说法错误。
《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D项正确。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1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1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捡到一包物品,等待失主前来认领。
1年后失主找到甲,发现该物品中价值近一万元的冬虫夏草已经霉变,价值近两万元的一块玉石因甲不慎碰坏了一个角,导致价值贬损,价值近两万元的一块手表被甲送给女朋友,为此失主与甲发生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对该物品的占有为自主占有B.甲应赔偿失主冬虫夏草的损失C.甲应赔偿玉石贬值的损失D.失主有权请求甲的女朋友返还手表正确答案:D解析:甲对该物品的占有没有据为己有的意思,故不为自主占有,但甲的占有为善意占有和直接占有,对于善意占有人而言,除非有故意和重大过失,否则对占有物的毁损和灭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失主为该物品的所有权人,其对该物品享有返还请求权,该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具有对世性且不受期间的限制,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知识模块:占有2.甲去朋友乙家做客,不慎将手机遗忘在乙家,乙发现后没有通知甲,而是自用。
1周后,乙将手机丢失,后来甲得知此事,要求乙返还手机。
乙不愿返还.为此引起纠纷。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无因管理B.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善意占有人C.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保管人D.甲有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恶意占有人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A选项所说的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利益.题面交代材料表明乙不是为了甲的利益而保管手机,而是为了自用而未通知甲。
同理,B选项中认为乙为善意占有人不能成立。
C选项中认为乙是保管人亦不能成立。
乙的行为构成恶意占有,因此应赔偿甲所受到的损失。
知识模块:占有3.下列关系中,为民法上债的关系的是:( )A.甲一直对乙予以照顾,乙对甲所欠的人情债B.甲与乙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所形成的关系C.甲死亡,其继承人乙、丙对甲的遗产形成的关系D.甲向乙购买房屋而形成的买卖关系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对债的概念的理解问题。
2018年法考民法模拟考试题和答案及解析
2018年法考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导读:备战法考,模拟试题练习必不可少,可以帮助你查漏补缺,同时练习手感和状态,节约备考精力、时间,提高复习效率。
随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的临近,同学们的复习也慢慢进入状态,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练习自然必不可少,今年已经全面推行机考,大家可以多做练习寻找题感,尽快熟悉机考模式。
一、单项选择题1.某甲年满16周岁,初中毕业以后因未考上高中,便在某企业上班,月工资为800元。
某甲仍与其父母共同生活,有关某甲的下列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某甲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一辆山地自行车(价值4000元),其父母认为过分奢侈,表示反对,因此,该行为无效B.某甲因朋友过生日,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份价值1000元的生日礼物,其父母因与某甲之朋友的父母有隙,表示反对,该行为无效C.某甲与该单位的某女同事恋爱,父母认为某甲年龄太小,表示反对,因此,恋爱无效D.某甲因骑车违章,将一老翁撞伤,老翁花去医药费5万元,因某甲无力支付,某甲之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答案】D2.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
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余元。
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
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答案】C3.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加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无权获得奖金B.学校获得全部奖金C.王某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D.王某无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答案】D4.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
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
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三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三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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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三1.关于民事法律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某演员将其演出收入捐赠给慈善机构的行为是单方行为B.陈某去世前设立遗嘱的行为是身份行为C.王某以自己的房屋为他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是负担行为D.李某受领赵某错误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是实践行为答案:ABCD解析:以是否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为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
单方行为是指仅由一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遗嘱、代理权授予、无权代理的追认、抛弃所有权等。
双方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恩惠不能滥施于人”的理论,赠与实际上需要赠与方和受赠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选项A中的捐赠行为应属于双方行为,故A项说法错误。
根据发生的效果是身份关系还是财产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身份行为和财产行为。
身份行为是指发生身份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辞去委托监护、收养等。
财产行为是发生财产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物权行为,如抛弃、交付等;也有债权行为,如买卖、承揽合同等。
B项中陈某设立遗嘱的行为并没有发生身份变动的效果,而是发生了财产变动的效果,因此属于财产行为,故B项说法错误。
根据效力区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
处分行为是直接发生财产权转移或者消灭的行为,处分行为的结果是权利的转移、权利内容的缩小或改变、权利上设定负担以及权利消灭等。
负担行为是发生给付义务效果的行为,负担行为的结果是权利不能直接实现,须经义务人的履行才能实现。
C项王某的行为为自己的所有权设立了限制,因此属于处分行为,故C项说法错误。
以意思表示之外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可以把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甲欲装修其房屋,与乙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
双方约定,甲应于5月1日前负责腾出房屋。
但5月1日甲未腾出房屋,则乙可以:( )A.自行腾出房屋,且腾屋费用由甲承担B.自行腾出房屋,但腾屋费用由乙承担C.径行解除合同D.催告甲在合理期限腾屋,逾期不腾,得解除合同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逾期履行时合同解除权的问题依照《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逾期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非违约方可以径行合同解除权;逾期履行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非违约方应催告对方履行合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2.当事人一方因对方存在根本违约情形而解除合同的,其合同解除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的关系是:( )A.只能请求解除合同,不能请求损害赔偿B.或者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损害赔偿C.既可请求解除合同,又可请求损害赔偿D.只能请求损害赔偿,不能请求解除合同.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合同解除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的关系问题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该两种权利可以并用;但在一般违约的情况下,只能请求赔偿损失,不能请求解除合同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3.王某于2000年8月向兴旺家具店定作结婚家具一套,双方商定兴旺家具店应于9月10日交货,王某付定金1000元。
9月8日,兴旺家具店通知王某,因工作失误家具店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已做家具,要求迟延履行合同。
其时,王某因与其未婚妻闹意见,婚礼推迟,但未对兴旺家具店要求作出答复。
9月15日,王某与其未婚妻正式分手,婚礼取消。
王某于9月16日通知兴旺家具店,取消家具定作合同。
此时,兴旺家具店已按王某要求做好全套家具,因此不许取消,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已经变更,故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B.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没有变更,故家具店不应承担违约责任C.王某无权解除合同,应接受家具店的履行D.王某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家具店所受损失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合同的变更、违约责任和定作合同的解除问题依《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变更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本题中,家具店要求延期履行合同,但王某没有作出答复,应认为双方对变更合同履行期限没有达成一致意思,故合同没有变更根据合同约定,家具店应在9月10日交货,家具店没有按期交货的,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268条的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订货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生产直流屏一套、智能操作模拟屏一面,模拟屏信号柜一面等,价款25万元;自订货之5起7日内预付10万元,到货后7日内付10万元,余款于测试运行后7日内付清;甲公司于5月9日前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图纸由乙公司确认签字后生产,6月9日前交货。
司法考试《民法》综合测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民法》综合测试题及答案司法考试《民法》综合测试题及答案《民法》是司法考试内容之一,下面是店铺yjbys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司法考试《民法》综合测试题及答案,仅供参考学习!一、单项选择题1、齐思甜,女,6岁,父母双亡,无遗产,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也早已故去,大哥齐忆苦14岁,对其无法照料。
齐思甜尚有伯父健在,而且经济状况良好,齐忆苦请求他担任齐思甜的监护人,但他认为纯属累赘,不愿担任。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齐思甜的伯父有义务担任监护人B.齐思甜的伯父可以拒绝担任监护人,但必须得到其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C.齐思甜的伯父愿意担任监护人的,可以直接自动成为监护人D.齐思甜的伯父愿意担任监护人的,必须得到其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参考答案】D2、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 )。
A.婚姻关系解除B.失踪人民事主体资格消灭C.财产发生代管D.财产发生继承【参考答案】C3、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A.自行恢复B.不得自行恢复C.经乙同意后恢复D.经甲同意后恢复【参考答案】B4、王某下落不明满5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 )A.先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B.只按其子的申请宣告失踪C.只按其妻的申请宣告死亡D.让其妻和其子商量,如协商不成驳回申请【参考答案】C5、1991年5月,冯敏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
199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同月,冯敏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送交了宣告冯敏死亡申请书。
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法院应判决离婚,但不应判决宜告死亡B.法院应判决宣告死亡,使冯敏与王慧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C.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宣告死亡D.法院可以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宣告死亡【参考答案】A6、刘某出海打渔,因遇台风下落不明。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总则》部分历年真题汇编及新解析
2017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总则》部分历年真题汇编及新解析2017年3月15日通过了《民法总则》,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8年法考试题国家未公布。
1、单选题1.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
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
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
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A.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C.平等原则D.诚信原则详解:考点: 诚信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参考答案:D根据《民法总则》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即自愿原则。
本题乙修建高墙系按自己意愿进行,并非被强制,故A项错误。
《民法总则》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并不直接符合本题情形故B项错误。
《民法总则》第4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即平等原则。
乙虽建造高墙专为损害甲之利益,但并未直接基于其强势地位,其结果也未导致甲乙民事主体地位不平等,故平等原则并不直接符合本题情形,故C项错误。
《民法总则》第7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和第132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之要求,权利人乙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由此乙修建高墙专为损害甲之利益属于民事权利之滥用,违反的是诚实信用原则故D项正确。
2.肖特有音乐天赋,16岁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
对肖特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详解:考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食;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2018年司法考试将要来临!为考生们准备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真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1.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
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
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
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B.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C.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D.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送达方式、缺席判决与中止诉讼的相关知识点。
《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受送达人不在家时,他的成年家属可以代收。
本题中,诉讼文书开始送达的时候,并没有说此时被告下落不明,只是不在家,他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其妻子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因此,A项正确。
法院已经对宋某进行了送达,不因审理时下落不明而重新公告送达。
因此,B项错误。
法院没有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的义务。
因此,C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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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债的移转和消灭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债务因混同而消灭( )A.甲欠乙借款l千元,后甲、乙合伙经营餐馆B.甲男欠乙女借款1千元,后二人结婚,未有特别约定c.甲企业欠乙企业贷款10万元,后甲、乙合并为一新的法人D.甲欠乙借款l千元,乙父欠甲借款1千元2.甲欲将其对乙的债权转让给丙,关于此转让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若甲未通知乙,则转让协议无效B.乙接到通知后,可以表示拒绝c.若乙对甲享有债权,则乙不得就此债权对丙主张抵销D.转让后,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可以向丙主张3.甲公司欠乙公司350万元货款未支付,丙公司提供一栋房产作抵押。
两个月后甲通知乙、丙,甲已将其债务转移给了丁公司,乙、丙当即表示反对;半年后乙通知甲、丙,乙已将其债权转移给了戊公司,甲、丙当即表示反对。
如今,货款已到期,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由甲向乙履行债务B.应由甲向戊履行债务c.应由丁向戊履行债务D.丙无须承担担保责任4.甲将对乙享有的5000元债权转让给丙,后乙陷于破产,丙仅分得1000元债权,后丙就未获清偿的4000元,向甲请求给付,丙可以这样做吗( )A.不可以,因为对转让的债权让与人无须负瑕疵担保责任B.不可以,因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不负担保责任c.可以,因为债权让与后,原债务人就成为债务人的保证人D.可以,因为对转让的债权让与人须负瑕疵担保责任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
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5.甲欠乙5000元,经乙同意,甲把其债务的l/2转移给丙承担。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这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B.这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c.保证人丁不知情,其有权拒绝履行债务D.保证人丁不知情,其有权拒绝对5000元转移出去的2500元债务承担保证责任6.乙公司欠甲公司1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6年2月18日清偿对乙公司的10万元货款。
甲公司在同年2月10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10万元债权。
同年3月1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10万元的抵销权。
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3月1日生效B.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10万元的义务C.乙公司于3月1日即可主张对丙10万元的抵销权D.丙公司可以就lO万元债务的清偿,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7.下列有关提存的说法表述正确的是( )A.提存的标的只能是债的标的物B.提存的原因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难以履行c.提存物的孳息归债权人D.领取权消灭后,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8.下列情况可以抵销的是( )A.甲欠乙货款100万元,两年前乙欠甲借款100万元,但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现甲提出抵销B.李某欠王某3万元购货款,王某欠李某2万元运输费,双方债权均到期,王某主张债权时,李某主张抵销,只还l万元C。
张某找李某要欠款7万元,李某逃跑不知去向,张某找保证人吴某,吴某以张某尚欠李某租房费1万元为由,只还张某6万元D.甲公司欠乙公司500台电脑,乙公司欠甲公司43张硬盘,双方达成协议,互相抵销第十七章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
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记交给董事长。
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2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以接受。
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A.要约已被撤回B.要约已被撤销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2.某日,甲到集市上买河蚌,看到乙在出售且当场免费破壳取肉。
甲遂购买若干斤,并由乙代为破壳。
在破壳的过程中,发现其中一只蚌内有珍珠一颗,双方遂为其归属发生争议。
则( )A.买卖合同成立,但因无偿承揽的存在,交付以占有改定形式完成,应归甲所有B.是乙饲养的结果,甲未付出任何劳动,所以应归乙所有c.此时蚌为乙占有,尚未完成交付,因此应归乙所有D.应当根据公平原则,由双方折价平分3.甲企业因基建需要竹签,与乙厂签订了一供货合同。
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130捆,每根竹签单价l元,未约定总价。
乙如约按惯例供应竹签100捆,每捆100根,甲企业以自己认为每捆竹签为10根,现每捆竹签为100根为由,主张变更合同,遭乙企业反对,双方发生纠纷。
对此纠纷如何处理( )A.按重大误解处理B.按合同解释处理c.或按无效合同处理,或按合同解释处理D.按无效合同处理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
九天考资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4.甲将其房屋出售给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乙付款后入住,但一直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乙将房屋出租给丙,也未办理登记手续,则( )A.甲、乙买卖合同无效B.甲、乙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c.乙、丙的租赁合同无效D.乙、丙的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5.下列选项中甲的行为属于要约的是( )A.甲打算出售其货车,便在货车车头上张贴了一则告示:此车出售,价格20万元,有意者请联系B.甲晚上在日记中写道:明天将我的那台二手电脑赠送给乙C.乙打电话询问甲是否愿意以20万元的价格将其货车出售,甲表示愿意,但价格应定为2l万元D.甲经营了一个服装店,某日在一件衣服上贴上了价格标签:380元6.某法学院周老师打电话给某法律书店张经理表示要购买十本温教授撰写的《物权法要义》,并要求免费送货上门。
请问张经理下列作法未构成有效的承诺的是( ) A.张经理二话没说挂断电话,三天后将十本《物权法要义》送至周老师办公室B.张经理说愿意卖书,但同时表示需要周老师自行前来法律书店取书c.张经理说愿意卖书,但同时表示库存只有9本D.张经理说愿意卖书,但同时表示需要加收30元的手续费7.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求订购一匹绸缎衣服,乙公司回信告知甲,当前的市场行情是棉加丝的衣服比较好卖,乙在生产中会酌量在绸缎中加入棉花。
根据已知条件,判断下列选项( ) A.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已经达成了合意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非实质性变更c.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实质性变更D.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乙的回信是新要约8.甲向乙借款1000元,到期未还,后乙向甲借用电动自行车,甲向乙索要时,乙称甲未还借款,拒绝还车。
则关于甲的行为性质表述错误的是( )A.自助行为B.行使先履行抗辩权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D.行使不安抗辩权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乙双方在2002年2月7日订立买卖鱼粉的合同,约定每吨3000元,由丙方为乙方付款提供保证担保。
同年4月5日,甲、乙双方又约定每吨3800元。
根据已知条件,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甲、乙变更原买卖合同,不适用要约和承诺的规则B.甲、乙变更买卖合同,为更新c.甲、乙变更买卖合同,保证人丙方不知情,丙方免除保证责任D.甲、乙变更买卖合同,丙方不知情,但丙方不免责2.关于变更,下列观点错误的是( )A.标的物失去同一性,不是变更,而是更新B.无效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c.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一方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通知对方变更合同D.合同主体的变更属于合同转让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
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3.下列关于合同法中“任意解除权”说法正确的是( )A.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受托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B.在货物托运合同中,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返还货物,能够提供正当理由的,无须赔偿承运人因此遭到的损失c.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需要特定理由。
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D.仓储合同中,存货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哪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无权解除合同( )A.甲、乙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甲4月5日前向乙交付钢材500吨,货到付款。
过了4月5日后,甲仍未向乙履行交付义务B.甲、乙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甲4月5日前向乙交付钢材500吨,货到付款。
4月5日,甲向乙交付钢材450吨,剩余50吨经催告后仍不予交付c.甲从乙商店购买电视机一台,回家后发现图像正常,但没有声音D.甲从乙商店购买电视机一台,回家后发现品质良好只是画面中有少许“雪花”第十六章债的移转和消灭1.【答案】c【逐项解析】本题考查的债的消灭方式之一:混同。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事实。
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
例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因同归一个企业而消灭,符合混同的条件,因此C正确。
B错误,借款不因为甲、乙结婚而发生混同,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
A、D不符合混同的构成要件,所以错误。
2.【答案】D【逐项解析】本题考查债权转让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82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83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债权转让未经通知债务人,转让协议也生效,只是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故A错误;一经通知,即对债务人生效,债务人不得拒绝受让人的履行请求故B错误;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的,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故C错误。
3.【答案】B【逐项解析】本题考查债务转移的效力。
(1)债务转移应征得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无须征得债务人同意。
(2)《物权法》第175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192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通过以上条文,债务人甲转移债务的行为因为债权人乙的反对无效,担保人丙仍对乙承担担保责任;之后债权人乙的债权让与行为,通知了甲、丙,甲、丙反对无效,债权让与有效,由甲向戊履行债务,担保物权同时转让,由丙对戊承担担保责任。
选项B说法正确。
4.【答案】B【逐项解析】本题考查债权让与的效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