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变迁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 变迁 表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变迁表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变迁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随着朝代的更迭和历史的演进,中国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变革。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1.从夏商周到春秋战国时期:夏、商、周是中国古代的三大朝代,在这个时期,行政区划的划分以封建分封的制度为主。
国家统治者将国土按照封建等级进行分封,分封给贵族地主作为封地,形成了一个个的封邑,封邑再分封给更低一级的诸侯或土地所有者。
这些封邑和封地往往相对独立,治理权在贵族地主手中。
2.秦朝: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王朝,秦始皇实施了统一中国的政策。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秦朝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实施郡县制。
秦朝将国土分成36个郡,郡下设县,进一步划分行政区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3.西汉朝:西汉时期,郡县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西汉设置了丞相、御史中丞、太仆、太尉等中央官职,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管理行政区划。
在行政区划上,西汉朝将全国分为13个郡,下设县,进一步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4.东汉朝:东汉时期,行政区划的设置和划分沿用了西汉的制度,但行政区划的数量有所增加。
在东汉时期,将全国划分为23个州,下设郡、县,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
5.魏晋南北朝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政权的分裂,行政区划也出现了多次调整和变动。
在南北朝时期,中央政权多次更迭,行政区划多次分割和重组。
北朝时期,政权在被北方游牧民族所灭后,南朝各个政权相对稳定地设立了州、郡、县等行政区划。
6.隋唐时期:隋朝和唐朝是中国历史上行政区划最为稳定和完善的时期。
隋朝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先后设立道、郡、县,全国共分为15个道,下设州、县,形成了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的统一。
唐朝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全国共分为10个道,11个都督府,下设州、县。
唐朝的行政区划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持续影响了千年。
7.宋元明清时期:宋朝、元朝、明朝和清朝时期,行政区划也沿用了前代的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演变
辽金时期
据《辽史·地理志》记载,辽朝行政区划大体上是道、府 县三级。共有5京、6府,156州309县。辽分5个道,每个 道有一个政治中心,称为京,并以京的名称来命名道合称 五京道:上京道、东京道、中京道、南京道、西京道。
金行政区域实行路、府、县三级管理,路为一级行政区。 西夏等为其属国。金采宋制,曾分境内为17路、20路,分 别置于皇统二年和大定二十九年。泰和五年金章宗并临潢 路于北京路,是为19路。路下辖府、州,府、州下领县。 泰和五年时,金国境内有府、州179,县683。
东晋南北朝
东晋政区袭承西晋,也是实行州郡县三级制。但是其州郡 越分越多,辖区缩小。西晋末年永嘉之乱后,晋室南迁, 偏安江左,宋、齐、梁、陈先后承袭,社会局势一直不安 宁,北方在十六国统治之下更是兵戈扰攘,各国在统治所 及的较小区域中分置了许多州,并且变幻无常,州制又陷 于混乱。
据《通典·州郡典》等记载,东晋时南方有十多个州,南 朝宋、齐时增至20多个州,到梁朝后期竟增至一百零七州。 以疆域相差无几的南朝陈国和三国吴相比较,陈国的州数 是吴国的16倍。北魏统一北方后,太武帝真君元年(440 年)有实州15,孝文帝太和中增至38州,太和末年则达80 余州。至北周大象二年(580年),北方的州竟达211个。 州置如此之滥,郡、县的设置也就可想而知,据《南齐 书·州郡志》记载:南朝后期的郡达380余个。真是“百室 之邑,便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
西晋
西晋行政区划,继续承袭了东汉末年奠定的州、郡、县三 级制。晋武帝结束了三国时期近百年的战乱,于是对天下 州郡重新进行合并划分,但是基本保留了三国的州制,对 于原蜀汉和辽东等较难管控的地区实行进一步的划分,建 立了十九个州。但是西晋的统一十分短暂,仅三十多年后 就面临灭亡的局面,在此期间又分出了两个州,最终灭亡 时共有二十一州。
中国行政区划的三次历史循环
中国行政区划的三次历史循环行政区划的本质就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一种体现。
两千多年来,中国的行政区划从两级改到三级又改到两级,已经历了三次循环。
第一次循环:吏治清明的秦汉郡县制作为中国第一个统一的王朝,秦确立了中国最早的全国行政区划制度—郡县制。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全国共设了1000多个县,共有48个(初为36个,后增为48个)郡,以郡统县,平均每个郡管理二三十个县,国家管理49个(48个郡加上首都地区)郡级单位。
西汉因为担心郡的势力太大威胁中央,又进行了把郡划小的工作,最后全国增加到100多个郡。
后来中央政府又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每区设一名刺史,但刺史不参与地方行政管理,只负责监督当地官员,刺史的职位远低于郡的长官—太守,这种“小官管大官”的方法被认为是汉朝吏治清明的一个原因。
东汉末年,黄巾起义,为了加强郡、县之间军事合作来镇压起义军,政府把监察区改成了一级政区—州,正式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行政三级制。
第二次循环:一切权力归于中央南北朝时,南、北朝双方为了增加官职来吸引对方投降将领和自己的立功将领,随意划分州郡,全国加起来设了几百个州、上千个郡,有的郡于脆根本就没有管辖的县,只有一个空名,行政区划至此地步完全失去了意义。
因此隋文帝时就有人建议合并州郡,隋文帝便把郡全部撤掉,由州直接管辖县。
其后的隋炀帝把州进一步合并,又都改成郡,中国行政区划终于又回到了两级制。
唐朝安史之乱后,藩镇力量大为加强。
藩镇本来应该是一个军事存在,但强悍的节度使们控制了州和中央政府之间的联系,因此即使中央不承认,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三级制。
北宋吸取了唐朝藩镇割据的教训,赵匡胤统一之初就采用“杯酒释兵权”的办法,使节度使只有虚名。
为了管理当时的400个州,宋又将全国分成若干个称为路的区域。
元朝建立的是行省制度,增设了“行中书省”,全国突然由两级变成了省路州县四级制。
因为朱元璋对宋朝的制度比较推崇,明朝改革了行省制度,回到了三级制,高级政区不设单一首长,把一省之权分为承宣布政使司(民政)、都指挥使司(军事)、提刑按察使司(司法)。
历代行政区划演变
历代⾏政区划演变夏朝:⽅国商朝:⽅国约150周朝:诸侯国周初分封71国(53姓姬),后增五六⼗,县数为756县县有⼤⼩,⼤县置县令,⼩县置县长,县令、县长之下有县丞、县尉县下设乡,乡下设亭(相当于现在的管区),亭下设⾥西楚霸王:分封制西汉:郡国并⾏制,后加州(不是⼀级政府,只是监察区),州、郡、县、乡、亭(⾥)新朝:郡国并⾏制先改12州,裁撤朔⽅、司⾪部,改凉州为雍州、交趾为交州,后改9州东汉:郡国并⾏制,东汉末年州郡县三级制州(14)、郡国(105)、县(⾢、道、侯国)、乡、亭、⾥、什、伍三国:州郡县魏有司、豫、兖、青、徐、凉、雍、冀、幽、并⼗州全境以及荆州的南阳、南乡、江夏、襄阳、等四郡65县。
扬州的九江、庐江等⼆郡⼗四县。
东吴有荆州的南郡、武陵、长沙、零陵、桂阳等五郡102县。
扬州的丹阳、会稽、建安、吴郡、豫章、庐陵、庐陵南部等七郡146县。
交州的全境。
晋朝:设州郡县乡亭五级东晋⼗六国:州郡县制,州郡数量激增东晋领有扬、北徐、豫、江、北青、司、荆、北雍、东益、宁、交、⼴、北并、北冀、梁、徐、北兖等⼗七州,及幽、冀、东秦、青、并、兖、秦、雍等侨州,共⼆⼗五州南北朝:州郡县制侨州、侨郡、侨县数量激增,⾄南北朝末年灭亡前有30州、100郡、400县。
隋朝:废郡制,以县直⾪于州,后⼜改为郡县制,州(郡)、县、乡、亭(⾥)583年⾄607年实⾏州县制共24年,607年(⼤业三年)复改州为郡,在郡上设置司⾪、刺史15员,司监察之职,郡县制11年,⾄618年。
隋初共有州241,郡680,县1524。
隋⽂帝末年,全国有297州1348县,607年,隋炀帝增设冀州、兖州、青州、徐州、豫州、扬州、荆州、梁州及雍州等九个监察州(按古名),⼤业五(609年)年的⾏政区划,隋郡为190,县1255,郡分九等,后缩减为三等。
唐朝:州县制,道、州(府)、县、乡、⾥(保、邻、坊)州分7等辅、雄、望、紧、上、中、下,县分六级京(⾚)、畿(望)、上、中、中下、下体制较尊的地区设府,⽐如开封府、临安府、绍兴府等州称知州,军⼀般是军事重镇或要冲,监设在⼀些主要的⼯矿牧盐等重要物资产区,领县的军监与府、州同级,都⾪于路,但实际地位则要低于府和州,不领县的军、监与县同级,同⾪于府或州。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早期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基于氏族社会的传统而建立起来的。
夏、商、周三代的政治制度都保留着氏族社会的特点,如商朝的内外服制度、西周的分封制都以血缘关系为社会组织的纽带,这时虽已出现中央与地方的统属关系,但尚不成熟。
(一)郡县制古代较完整的地方行政制度出现于春秋战国之际。
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国在边地设县,在古文中,县是古悬字,因悬于诸侯的采邑之外而命名。
其后各诸侯国普遍置县,且从边远之地发展到内地。
设郡晚于设县,也是为了满足防卫之需要而在边地设立。
最初郡县互不统属,后因经济开发,人口增长,中原各诸侯国北部边境的郡开始分县而治,中原腹地的县逐渐划小,数目增多,于是在县上置郡,形成郡县两级政区。
至战国后期,各诸侯国除都城外已普遍置郡。
秦统一六国后,分天下为36郡,把郡县行政区划制度推行到全国。
确立了郡县制。
两汉承袭秦制,但刘邦认为秦朝速亡的重要原因是未分封子弟为王侯供卫中央,于是将当时全国60个郡的3/4分封给诸侯王,中央直辖仅15个郡,结果重蹈战国时割据之势,引发七国之乱。
平叛后,西汉朝廷将王国作用官吏的权力收归朝廷,又以“推恩令”分割王国封地,缩小其辖境。
从此,诸侯王“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郡国并行制名存实亡,实际已恢复秦的郡县制。
(二)州郡制州起源于汉武帝时所建的刺史监察制度。
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个州部,每州设剌史监察地方,不过这时的州刺史并无固定驻所,还没有形成一级行政规划。
黄巾起义爆发后,朝廷为有效地镇压各地的农民起义,改刺史为州牧,命朝中九卿任州牧,执掌一州军、政大权,州逐渐成为郡、县以上的一级结构。
于是,全国的行政区划由虚的三级制演变为实的三级制,由郡县制演变为州郡县制。
由于州牧手握重兵,并以此为割据资本,使中央集权陷于瓦解,导致三国鼎立割据局面。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极度混乱,隋统一全国后,隋文帝“罢天下郡”,推行以州领县的两级行政制度,至隋炀帝时又改州为郡,以郡统县,隋朝的整顿虽然结束了魏晋南北朝埋藏滥置州、郡的现象,但也没能挽救州郡制。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一、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萌芽时期从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一一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为止。
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
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有效地控制被统治阶级,需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于是产生了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区划的可能性。
但是,并不是产生国家的同时也必然出现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指一个国家行政管理的区域组织系统,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更有效地控制各个地域,通常在其所辖的领土范围内按照自然地理条件、政治经济状况、民族与人口的分布、历史文化传统和军事上的需要,将全国划分为不同级次的假设干行政区,由中央派员组织管理,这种划分叫做行政区划。
也就是说,直至郡县制的出现才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二、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建立——郡县制时代公元前 221 年,秦始皇统一中国,正式确立郡县制为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直至东汉未年,被州制时代所取代,相继沿革 400 余年。
县本是天子、诸侯直属土地中的邑,其首领称为“县人〞。
春秋前期,秦、晋、楚等大国在新兼并的邻国土地上设立一种特殊行政区,称之“县〞。
在古文中,县即古悬字,意为新设之县,远离诸侯国都,悬于诸侯统治中心之外。
郡、县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均出现于春秋时期,县早而郡晚,县小而郡大,县近而郡远,县重而郡轻。
所以,郡的地位实际低于县。
因为此时置郡大多于遥远荒辟之地,地旷人稀,经济开展落后于县。
公元前221 年,秦灭六国,统一天下,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对地方有效地控制,从而废除分封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度,这在我国古代行政制度史上堪称划时代的变革。
秦分天下为 36 郡,标志着郡县制作为我国最早的一种行政制度已正式确立。
三、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开展——州制时代东汉中平五年〔公元188 年〕,州由监察体制转变为行政区实体,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直至隋代,长达四百余年,州一直为我国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单位。
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
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历史专题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1.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1)秦:郡县制。
(2)汉: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3)隋:州、县两级制。
⑷唐:道、州、县三级。
宋:道(或称路)、州(或称府)、县三级制。
⑹元: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
⑺明:承宣布政司(习惯仍称行省)以下设府、县。
⑻清:省、道、府、县2.演变特点:(1)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变化多发生在混乱时期;一级行政区变化较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
(史实: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史实:东汉时期的刺史制度逐渐演化为州一级行政机构。
发生在政权交替混乱时期的史实:唐朝的藩镇;元朝的行省制。
一级行政区变化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史实:一级行政区秦汉为郡,元为行省;县级基本未动。
)(2)原则:山川形便;犬牙相入;依经济和人口变化不断调整。
元代以前与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或山川形便);元代以后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或犬牙交错)。
(元以前: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元后:“犬牙交错”原则,避免行政区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的吻合。
各自的优点: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顺应了封建社会的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促进区域内部经济的交流发展和形成独立的经济体;有利于形成文化认同。
“犬牙交错”原则:有利于削弱地方经济实力和文化认同感;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的出现,强化中央集权。
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抗御自然灾害;对内部交通、文化交流产生了不良影响。
)(3)深层特征: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地方主动性与能动性越来越受到压抑。
地方权力越来越集中到中央。
(4)整体特征:二级三级制是古代地方管理制度的主体;局部而言:县是中国历史最稳定的一级政区;州的地位不断降低。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一、夏商周时期的行政区划在中国古代,最早的行政区划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
夏朝时,中国的行政区划主要是以邑为单位,邑是古代中国农村的基本行政单位,相当于现在的乡镇。
商朝时期,行政区划逐渐发展成以州为单位,州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县。
周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成以郡为单位,郡是周朝的一种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
二、秦汉时期的行政区划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对行政区划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秦朝时期,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
秦朝还设置了郡县制度,郡县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实行严格的官僚体制。
汉朝继承了秦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
汉朝时期,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县下辖乡。
汉朝还设置了州、府等中央直辖行政单位。
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行政区划三国时期,中国分裂为魏、蜀、吴三个政权,行政区划也随之发生变化。
魏、蜀、吴三国的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
晋朝时期,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
南北朝时期,行政区划的变化较为复杂,南朝梁、陈、宋的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南朝齐、梁、陈的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
北朝的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
四、隋唐时期的行政区划隋朝统一了南北朝的政权,对行政区划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隋朝时期,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
唐朝继承了隋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调整。
唐朝时期,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县下辖乡。
唐朝还设置了府、州等中央直辖行政单位。
五、宋元明清时期的行政区划宋朝时期,行政区划以路为基本单位,路下辖府、州、县。
元朝继承了宋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调整。
元朝时期,行政区划以路为基本单位,路下辖府、州、县。
明朝继承了元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改革。
明朝时期,行政区划以道为基本单位,道下辖府、州、县。
中国两千年的行政区划演变
中国两千年的行政区划演变行政区划,就是一个国家或者政权对地方的行政管辖建制。
在中国,对地方实行了严格的行政区划管理要从秦朝建立才开始。
在先秦时期,夏商周对地方推行了分封制,属于一种镇守模式的控制。
秦朝之后,全国设置郡县,“垂二千年而弗能改,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将地方牢牢控制于中央。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演变,可以分为郡县时代、道路时代和行省时代。
一,郡县时代春秋时期,一些诸侯国在新兼并的地区设立郡、县,成为了郡县制的起源。
最初,郡县并无隶属关系,到了战国后期,县成为了郡的下设机构。
在战国晚期,战国七雄都设置了大量的郡。
秦朝统一后,秦始皇在全国设立了36个郡。
此后,北伐匈奴,收复河套,增加了五原郡;南征百越,增加了南海、桂林、象郡。
到了秦朝晚期,全国的郡县进行了一些调整,最终形成了48个郡。
秦朝版图秦朝郡县表然而,当时全国还有很多人不理解秦始皇废分封行郡县的政策,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人士希望恢复分封制,此举引发了著名的“焚书”事件。
秦朝灭亡后,关东六国贵族死灰复燃。
项羽重新分封十八路诸侯,自称“西楚霸王”,企图回到春秋战国时代。
而刘邦建立汉朝后,也通过分封异姓王来笼络功臣。
之后,刘邦又消灭了异姓王诸侯,分封同姓诸侯,并约定“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
刘邦此举无疑使得分封制也死灰复燃,开了历史的倒车。
在西汉的西部地区,又大规模推行郡县制,出现了郡国并存的现象。
郡国并存经过了文帝、景帝和武帝的努力,最终削弱了诸侯的势力。
汉武帝为了监察地方郡国,将全国划分为了13州,在中央派遣刺史进行巡查。
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的州还只是一个监察区,并非行政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还是郡的太守。
可是到了汉末和王莽时期,为了镇压地方的叛乱,于是将刺史改为州牧,使之成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州开始演变为行政区。
到了东汉,刘秀将刺史的名称恢复,剥夺其军事职能,但是刺史已经成为了地方长官。
到了东汉末期,为了镇压黄巾军,又赋予刺史以军权,演变为了州牧。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其行政区划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从古代的诸侯国到现代的省市县区,中国的行政区划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进程。
本文将简要介绍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过程。
1.夏商周时期夏商周时期是中国古代的三个朝代,也是中国行政区划演变的起点。
在夏朝时期,中国行政区划以诸侯国为主。
诸侯国是指各地的贵族、宗室和部落首领所领导的地方政权。
这些诸侯国在夏朝时期统治着各自的领土。
商朝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划逐渐向中央集权发展。
周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实行了以郡县制为主的行政区划体系。
2.秦汉时期秦朝时期,中国行政区划发生了重大变革。
秦始皇实行了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36个郡和县,从而使行政区划更加统一。
汉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除了继续实行郡县制外,还设立了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3.隋唐时期隋朝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划发生了较大的变革。
隋炀帝实行了以州县为基础的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唐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设立了道、府、州、县四级行政区划体系。
唐朝时期的行政区划体系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成为后来行政区划体系的基础。
4.宋元明清时期宋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设立了路、府、州、县五级行政区划体系。
元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简化,设立了路、州、县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明清时期,行政区划体系基本上沿用了元朝的模式,但行政区划的细节有所不同。
明朝时期,行政区划主要是以省为单位,设立有府、州、县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清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设立了直隶、总督、布政使、巡抚、府、州、县七级行政区划体系。
5.现代时期20世纪初,中国的行政区划发生了重大变革。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废除了清朝的行政区划体系,开始实行省、县两级行政区划体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建立了省、市、县、区四级行政区划体系。
1980年代以来,中国的行政区划不断改革完善,行政区划体系逐渐向市场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
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变迁
明朝将一省之权分属“三司”:承 宣布政使司,设左、右承宣布政使,掌 管一省之行政权;提刑按察使司,设按 察使,掌管一省之刑名按劾之事;都指 挥使司,设都指挥使,掌管一省军事。 “三司”彼此互不统属,互相牵制, 分别向中央负责,以避免行省权力过 分集中。
自宣德以后开始有派部(六部)、院( 都察院)大臣以“总督”、“巡抚”职 衔督抚地方的临时措施。
二、 宋朝路、府(州)、县三级制 1、“道”制的演变——“路” 制 宋初仍沿行“道”制,分全国为 十三道。 2、北宋的二十三路
北宋路初期极不稳定,省并频繁。 997年(至道三年)始定为15路:
至1085年(元丰八年)定为23路。
另有开封府,属路一级单位,为 京师所在,统今河南省开封地区。 但列在23路之外。 3、宋代的府州军监制
1928年,国民政府成立,迁都南京, 废“道”,复行省、县二级制;特 别行政区改称省(热河、绥远、察哈 尔、西康);另建宁夏省、青海省; 直隶和奉天改为河北省和辽宁省。
2、民国时期地方行政区划
(1).二十八省:江苏、浙江、 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 西康、河北、山东、山西、河南、 陕西、甘肃、青海、福建、广东、 广西、云南、贵州、辽宁、吉林、 黑龙江、热河、察哈尔、绥远、 宁夏、新疆。
●加上内史,共计四十二个郡级单位。 ●秦在郡下设县,实行郡县两级地方行政 制度。全国约有县1000个。 ●郡的行政长官为郡守、郡丞、郡尉; ●县为令或长,县丞、县尉是县令或县长 的佐理,丞管司法,尉掌武事。 县以下为乡、亭,10里为1亭;10亭为一 乡。 ●乡官为三老,有秩、啬夫、游徼; ●亭设亭长。
清代将明代临时性的总督巡抚 发展成为常设机构。巡抚的设置依 行省的区划而置,乾隆年间直隶、 两江、闽浙、两湖、陕甘,两广、 云贵,四川八总督成为定制。
【2019年整理】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大纲一、行政区划层级的变化1、秦汉的两级制向魏晋南北朝的州、郡、县三级制转变、秦汉的两级制向魏晋南北朝的州、郡、县三级制转变2、隋唐前期的州、县二级制向唐后期至宋辽金的道、州、县三级制转变、隋唐前期的州、县二级制向唐后期至宋辽金的道、州、县三级制转变3、元代的多级制向明清的省、府、县三级制转变、元代的多级制向明清的省、府、县三级制转变二、行政区划幅员的变化1、县级政区的幅员变化、县级政区的幅员变化2、统县政区的幅员变化、统县政区的幅员变化3、高层政区的幅员变化、高层政区的幅员变化 三、行政区划边界的变迁1、山川形便的原则、山川形便的原则2、犬牙相制的原则知识点汇总T01T01:郡县制的起源:郡县制的起源:郡县制的起源知识点说明:介绍了郡和县的历史起源及发展,指出郡县制并非老早就有,也非起于秦始皇统一中国。
也非起于秦始皇统一中国。
T02T02:分封制和郡县制:分封制和郡县制:分封制和郡县制知识点说明:介绍了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不同形式和性质,应避免将两者混为一谈,两者虽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两者虽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但郡县制并非直接继承分封制,但郡县制并非直接继承分封制,但郡县制并非直接继承分封制,两者之间两者之间有个延续的过程。
有个延续的过程。
T03T03:: 基层政区、统县政区、高层政区基层政区、统县政区、高层政区知识点说明:介绍了行政区划的不同层级政区的特点以及各自演变的规律。
T04T04:: 山川形便、犬牙相制山川形便、犬牙相制知识点说明:介绍了历史上行政区划边界划定的两个基本原则,以及中央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于这两个原则的运用以及背后所体现的政治背景。
府在不同时期对于这两个原则的运用以及背后所体现的政治背景。
正文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今天我们讲的这一讲是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一定的行政区划当中生活,但是不一定有人会注意到行政区划变迁的历史,因为这其实也是一个比较专门的学问。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
历史专题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1、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1)秦:郡县制。
(2)汉: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3)隋:州、县两级制。
⑷唐:道、州、县三级。
宋:道(或称路)、州(或称府)、县三级制。
⑹元: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
⑺明:承宣布政司(习惯仍称行省)以下设府、县。
⑻清:省、道、府、县2、演变特点:(1)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变化多发生在混乱时期;一级行政区变化较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
(史实: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史实:东汉时期的刺史制度逐渐演化为州一级行政机构。
发生在政权交替混乱时期的史实:唐朝的藩镇;元朝的行省制。
一级行政区变化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史实:一级行政区秦汉为郡,元为行省;县级基本未动。
)(2)原则:山川形便;犬牙相入;依经济与人口变化不断调整。
元代以前与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或山川形便);元代以后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或犬牙交错)。
(元以前:与经济区、自然区与文化区相吻合;元后:“犬牙交错”原则,避免行政区与经济区、自然区与文化区的吻合。
各自的优点:与经济区、自然区与文化区相吻合:顺应了封建社会的自然规律与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促进区域内部经济的交流发展与形成独立的经济体;有利于形成文化认同。
“犬牙交错”原则:有利于削弱地方经济实力与文化认同感;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的出现,强化中央集权。
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与抗御自然灾害;对内部交通、文化交流产生了不良影响。
)(3)深层特征: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地方主动性与能动性越来越受到压抑。
地方权力越来越集中到中央。
(4)整体特征:二级三级制就是古代地方管理制度的主体;局部而言:县就是中国历史最稳定的一级政区;州的地位不断降低。
3、对地方行政机构演变的整体评价:⑴积极:有利于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便于征发徭役、兵役,征收赋税,管理地方治安;有利于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
中国200年以来的行政区划变迁,地图版!
中国200年以来的行政区划变迁,地图版!
查阅了一些资料,觉得中国的行政区划真的是沧海桑田呀。
200年的时间跨越清朝,民国和建国后。
有些省份被被撤销,又有新的省份建立。
喜欢的话就来看一下。
1820年,清朝时期这时还没有鸦片战争。
1908年这时清朝灭亡也只有两三年的时间了。
1919年这时的中国共产党还差两年建立。
1926年一年后爆发了第2次国内革命战争。
1928年中原大战火热进行中。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
1946年中国共产党暂时处于守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
1951年全国划分为六个大区,分别为东北,西北,华东,华北,西南,中南。
1954年查哈尔省和绥远省已经撤销。
热河省还存在。
1958年的行政区划已经基本稳定。
此时的天津是河北省的省会,广东的北钦防地区还在广东辖区。
1978年的时候,广西拥有了出海口。
内蒙自治区辖区缩小,分别划给了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甘肃。
1988年行政区划基本稳定。
海南独立建省!
1999年这时的重庆直辖市已经设立。
祝福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
秦汉至明清行政区划演变的情况。
秦汉至明清行政区划演变的情况。
中国历史上,自秦汉至明清,行政区划发生了不断的演变和变革,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过程。
这些变化不仅影响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而且对现代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地理区划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就这一历史进程做出简要的梳理。
秦汉时期,中国开始建立了地理区域划分的制度,首次设立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并在中国历史上长期沿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行政区划的调整和改革也不断进行,至唐代,全国划分为十五道、334个州。
宋代则改为东、西、南、北四府、12路、47个路、198个州。
元代则改为13行省、66路、351州。
明清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划发生了最为重大的变化。
明初时期,中国设14省、5行辖地、2特别设区之行政区划,其中14省分别为:直隶,山东,河北,山西,陕西,湖广,四川,云南,贵州,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
随着时代的变动,明代晚期中国不断扩张领土,逐渐增设行政区划,直到明末清初时的1636年,中国共有18省,基本建立了现代行政区域划分的样式。
清朝建立后,进一步完善了中国行政区划,分别设立了15个省、2个直辖市、25个组织和管理牧场及边疆地区的盟、旗、州、廓尔喀等行政区划。
清朝时期,行政区划调整的幅度相对较小,主要是在已有的基础上进行了区域的调整。
从秦汉至明清,中国行政区划变化繁多,不仅从区域范围、行政级别、名称等方面发生变化,而且每一次变化对当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这一历史进程,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古代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地理区划,而且对于我们建立现代行政管理体制和地理信息系统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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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变迁夏夏@ 2008-04-10 21:45行政区划是国家对所辖领土进行分级管理的区域结构,是中央集权出现后的产物;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权力到地方,必然会出现在中央和地方在集权上的矛盾,也因此会出现一次中央和地方在权力上的调整。
一部中国行政区划变迁史,也就是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调整史。
历史上的行政区划以政治为首要因素,同时顾及自然、经济,最为理想的状态当然是三者兼顾,若不能,则会只考虑政治因素。
从政区地理的角度考察,行政区划基本上有四个要素:一是层级;二是幅度;三是边界;四是行政中心。
一、秦统一前的地方行政区划的出现商周时期,封邦建国,分土而治,可以说没有行政区划。
1)最早出现的地方行政区划是县。
县最早并非指基层政区的县,而是指国都之外的效野乡聚之地,与“鄙”同义。
春秋时,诸侯国开疆拓土,对新得的土地,不再进行分封,而由国君设县直接统治。
作为行政区划的县有自己的特点,即:中央直属,置官分守,各有分地,县长官食禄不食邑,临民不临土,流动不世袭。
2)郡亦出现于春秋,但较晚于县。
一般设在边远之地,具有军事防守的性质,经济开发程度也相对低于县。
一郡之长称守,由将军充任,可征发一郡兵力,进行征伐;一县之长称尹、公、大夫、后又称令。
边地郡大,遂分置数县;内地事多,遂在数县上置郡以统之。
于是才逐渐形成以“以郡统县”的制度。
整个战国时代,郡县制与采邑制始终并存,至秦统一,郡县制才正式成为全国划一的地方行政区划。
二、郡县制的确立1)郡级政区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设36郡,以后逐渐总共形成50个郡级的政区。
秦汉之际,项羽以梁楚九郡自立为西楚霸王,其余分封18诸侯王。
刘邦因之,分封异姓诸侯王7人。
为了维护刘家的天下,又翦除异姓诸侯王,大封同姓诸侯王9人。
文帝时,用贾谊计,“以亲制疏,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分齐为七,分淮南为三,用分地的办法削弱诸侯王。
景帝时,用晁错计,“请诸侯之罪过,削其支郡”,从而引起吴楚七国之乱。
平乱后,诸侯国版图大为减小,政治经济特权被剥夺,诸侯仅衣食租税,王国的地位与郡相同。
武帝时,用主父偃计,行推恩令,使诸侯国不断缩小,汉郡不断扩大。
后又取消了王国的置吏权,再行左官之法,使王国的官吏与同级郡的官吏相比,级别降低。
因此,到武帝时,才正式实现了郡县两级制。
2)县级政区秦县约1000个。
西汉末年为1587个,东汉为1180个。
西汉县级政区除了县还有侯国、邑、道。
东汉时县一级还有公国,其他与西汉同。
县级政区的稳定性和统县政区的多变性,是古代政区变化的基本特征。
三、州郡县三级制的确立和解体1)州的设立:汉初中央直属仅15郡,故而不似秦在郡设郡监,吏治由丞相派员视察,无常设官员。
汉武时,汉郡增至109个,于是分十三部刺史州(冀、兖、豫、青、徐、幽、并、凉、荆、扬、益、朔方、交趾),加上内史,共设14个监察区。
西汉刺史仅六百石,与县令同,但“位卑权重”。
每年8月巡行所部,岁终向丞相汇报,由丞相处置,并无固定驻地。
东汉时,刺史有了固定驻地,职权不限监察,还有黜陟权,成为郡国守相的上司,但治官不治民,不干预地方行政。
黄巾民变后,188年,汉廷选重臣出任刺史,称州牧,掌一州军民,从此,州由监察区逐渐变为行政区,地方行政制度由秦汉400年的郡县两级制开始进入此后400年经魏晋南北朝至隋初的州郡县三级制。
三国时期开始稳定的州郡县三级制。
永嘉之后,州制开始混乱,州的数目不断增加,西晋有州19个,至南北朝后期,南北共有州252个;西晋有郡173个,南北朝后期,南北共有郡508个。
甚至还出现“双头州郡”,两州两郡合治一地,一人兼任两刺史或太守。
实际上只是州直接领县,郡形虚设。
中央对地方完全失去了控制,地方权力也近乎解体,至此实行了400多年的州郡县制完全处于崩溃的境地了。
2)东晋南朝的“侨置郡县”和土断。
四、道路制度的出现与演变1)二级制地方行政制度589年,隋统一,在全国推行州县二级制。
607年改州为郡,时有郡190个,县1255个,隋实行州县制共24年,郡县制11年。
618年,唐立,改郡为州;742—758年,又曾一度改州为郡,但仅16年,所以隋唐以州县二级为多。
唐代州一级行政区划中“府”的建制,是唐代的创制。
一般在首都、陪都及皇帝驻跸过的州设置。
如首都雍州为京兆府,洛州为河南府,并州为太原府,岐州为凤翔府,益州为成都府。
领县政区的等级:根据地位轻重、辖境大小、人口多寡、经济开程度等。
唐一代约有358州,县1573。
627年,根据自然山川形势分全国为10道(关内,潼关以西、秦岭以北包括河套地区;河南,黄河以南、淮河以北;河北,黄河以北、太行山以东;河东,黄河以东、太行山以西;陇右,陇山以西,远及新疆地区;山南,秦岭以南、长江以北,淮南,江淮之间;江南,长江以南;剑南,剑阁以南;岭南,五岭以南),曾设有十道巡察使、十道存抚使、十道按察使,负监察任务,不常置。
733年,分为十五道(关内道分出长安所在地区为京畿道;河南道分出洛阳所在地区为都畿道;山南分为东西二道,江南分为东西二道,新设黔中道),每道置采访处置使,有固定治所,行使监察权。
2)中唐的节度使制度。
唐代沿袭北朝,在军事重地置总管,后称都督,管辖几州军事。
永徽年间,为加强防务,给边境诸州都督带使持节,以增其权力,称节度使,后为定制。
开元末,节度使除军事外,兼度支使、营田使、采访处置使,兼军政财监大权,其辖区称镇、方镇、藩镇或道,从而形成道、州、县三级地方行政区划。
3)唐另有羁縻府州制度。
4)到了宋代,其他地位重要的州也建为府。
府与州同级,但地位略高于州,但到了明代大部分领县政区都建为府了。
五代两宋时期地方行政区中还出现军、监。
军,设在军事要地及交通要冲。
监设在由国家经营的矿冶、铸钱、牧马、制盐等处。
宋有州级政区300余个,辖1234个县级政区。
宋代领县政区长官有京官出守列郡,是为差遣,故其长官名称都是京官带原衔知某府、州、军、监。
宋代分路而治。
安抚使(帅)、提点刑狱(宪)、提举常平使(仓)、转运使(漕),总称监司。
其特点是:其一,不在府州以上设单一的一级行政机构和单一的长官;其二,诸司分路不同,治所不一;其三,府州不通过监司,直接向中央奏事。
因此不能算是三级制,可视为二级半或虚三级。
五、行省时代与中央集权的加强行省制度实起源于魏晋以来的行台制度。
凡地方有事,临时代中央执行任务,事毕即罢。
至金,普遍派出行省。
蒙古占有金地,也仿金朝实行行省制度,但逐渐演变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
1)元除中央宣政院外,分为中书省和10个行中书省。
2)明取消行省,把一省之权分为三司,有承宣布政使司,上与中央六部直接联系;有都指挥使司,上听命于兵部和五军都督府;有提刑按察使司,上听命于刑部和都察院。
三司即是官府名称,又是省一级民政、军事、监察三区划的名称。
明全国分为两京十三布政使司,合称十五省。
3)督抚明一省分三司,权力过于分散,自宣德后,开始有派六部、都察院大臣以“总督”、“巡抚”职衔督抚地方的临时措施,景泰以后,渐成常制。
清代,总督、巡抚成为地方实官。
乾隆年间,长期固定为直隶、两江、陕甘、四川、闽浙、湖广、两广、云南8总督,为清一代常制。
江苏、安徽、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福建、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15巡抚。
直隶、四川、甘肃三省无巡抚,由总督兼,山东、山西、河南三省无总督,由巡抚兼,亦也定制。
4)明代一省之长为布政使,清一省之长为巡抚。
以省级长官,有督(制台)、抚(抚台)、布(藩台)、按(臬台)四员。
边疆实行军政合一的制度。
由中央委派重臣,授以将军、都统、大臣等职。
如东北有奉天、吉林、黑龙江将军,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将军,新疆伊犁将军,将军下设副都统、参赞、办事大臣等辖区。
设有西藏办事大臣、西宁办事大臣,内蒙古实行盟旗制度,南疆实行伯克制度,由中央理藩院直接管辖。
最终形成“内地十八省”的格局。
5)层级元:中央—行省—路—府—州—县↘↘府—州—县↘州—县明:中央—省—府—州—县清:中央—省—府—厅州县州—县厅6)土司制度元明清在西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世袭的土司制度,设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工官司等和土府、土州、土县,上属省管辖。
改土归流7)道:元明清三代在省与府州之间设“道”。
元有两种:一是宣慰司道,分理偏远地区;一是肃政廉访使道,主监察,属御史台和行御史台。
明有两种:一为分守道,助布政使分管一部府州县民政;一是巡道,助按察使主刑名按劾。
清同明制。
7)民国时期民国初年,行省县二级制。
1914年,实行省、道、县三级制。
1914年,另设6个特别区:京兆地方,1928年裁;热河,1928年建省;察哈尔,1928年建省;绥远,1928年建省;川西边区,1939年建西康省;东省特别区,治哈尔滨。
改直隶为河北(1928),改奉天为辽宁(1929),划甘肃省宁夏府及内蒙古套西二旗设宁夏省(1928),划甘肃省西宁道置青海省(1928),1928年,取消道,恢复省县二级。
江西推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辖区即称专区,以后全国推行,大致相当于明清的道。
另设局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相当于清代的厅。
又设市一级政区,分院辖市和省辖市。
六、行政区域划界的两大原则1)山川形便山川形便的意思是以天然山川作为行政区划的边界,使行政区划与自然地理区划相一致。
这个原则是最直观最自然的原则。
尤其在高山大川两边的地域,往往具有不同的地貌、气候和土壤,形成不同的农业区,也形成不同的风俗习惯区。
近代西方才以经纬度为界。
在中国,作为山川形便依据的,最重要的高山大川有:东西向有秦岭、南岭、淮河、黄河下游、长江中下游,南北向有太行山、山陕间黄河、武夷山、雪峰山。
秦始皇以山川形便为原则,至西汉,由于中央蚕食王国土地,始与此原则相背离,如西汉临淮郡跨淮河两岸,西河郡据黄河东西,但也有豫章郡与今江西省完全一致。
两汉魏晋的州界更符合山川界限。
南北朝由于州郡分割,此原则破坏。
隋代简化层级,郡界也是以山川形势而定,比秦还要齐整。
唐开国,正式提出山川形便原则。
划天下十道,后改为十五道,南方一些方镇奠定了今天皖、浙、闽、湘、粤、桂等省部分或全部边界。
唐以后,地方区界基本稳定,如浙江,南部大多为丘陵山地,每个州即为一个小流域。
2)犬牙相入山川形便容易形成割据,为中央集权所不容,所以自秦开始即实行犬牙相入(犬牙交错)的原则。
元、明、清时期这一原则发展到极致。
元行省跨秦岭、淮河、南岭、太行山,使任何一个行省都不能成为完全的形胜之区。
而且唐代的道分划以横向为主,而元代的省以纵向为重。
明代又新造犬牙交错区,南京(南直隶)的设置,跨江南、淮南、淮北,因此使浙江过于局促,分嘉兴、湖州入浙江,从而又把太湖流域分属两个不同的高层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