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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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业委会是指业主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民间组织,其目的是代表业主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管理公共财产、维护业主共同利益等职责。

那么什么时候可以成立业委会呢?下面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业委会的条件和流程。

1、条件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委会管理办法》,业委会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业主大会通过《业委会章程》;
(2)成立时至少有3名业主参与,且业主人数应不少于业主大会决定的业委会成员人数的一半;
(3)业主应在业委会成立的1个月内选出业委会主任和业委委员;
(4)业委会需在30日内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报告,并在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管理处备案。

2、流程
(1)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是业委会成立的前提,需要在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下组织召开。

(2)草拟《业委会章程》。

业委会章程是业委会建立的基础,需要制定详细规定业委会的成员组成、工作职责、管理范围、权利义务等内容。

(3)选举业委会成员。

业委会成员由参选人自荐、业主推荐和物业服务企业推荐产生,投票方式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邮寄投票等。

(4)书面报告并备案。

业委会成立后需要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报告,并在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管理处进行备案。

总之,业委会的成立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批准、章程的草拟、成
员的选举和书面报告备案等流程。

业主们在选择业委会成员时应该注意评估其能力和诚信度,确保其能够真正代表业主利益履行职责。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1 成立由物业主委员会物业主委员会是指为了维护物业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之间的正常关系和运作,所设立的一个由物业业主及管理者共同组成的社区协调委员会。

物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可促进社区的发展,以及物业服务的改善和更新。

2 成立所需条件1、被管理物业的准确性:首先应证实物业被成立物业主委员会管理的范围。

2、物业主数量:可以考虑物业中物业主的数量,最低可以考虑按比例从6-10%开始考虑组建委员会。

3、物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成员有责任促进物业主和管理人员之间的正常关系和运作,参与处理涉及物业的问题,参与提供服务给邻居等,包括新的物业设施的维护和发展,监督物业管理的质量等。

3 成立流程1、建立产权表:物业管理人应当建立该物业的产权表,用以了解物业所有者数量及相关信息。

2、召集成立筹备会:物业管理人按物业主总人数比例,从物业业主中挑选合适的代表参与成立筹备会,并就物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组织等事项展开讨论。

3、申请章程及物业主委员会登记:由物业管理人组织撰写申请章程,并且在合适的司法部门申请注册,注册完毕后,将成员名单以及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图、职责、权限等信息报送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立案。

4、召开首次全体大会:经上述步骤结束后,召集成立物业主委员会成员参加首次全体大会,通过法定程序,选举出主管人员,并宣布物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

物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强化合作与沟通、保证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转,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化的管理,改善社区环境,维护物业业主权益。

应根据物业实际情况,通过合理有效的步骤,积极推进物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有助于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区繁荣昌盛。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及条件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及条件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及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及条件一、概述业主委员会是指由小区内的业主组成的代表性组织,负责协调小区内的事务,并代表业主维护共同利益。

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助于提高小区管理效率,促进业主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本文将介绍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及条件。

二、条件1. 小区规模:一般来说,小区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更适合成立业主委员会。

2. 住户数量:小区内住户数量应达到一定规模,以确保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3. 住户同意:大多数住户应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4. 法律依据: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小区内成立业主委员会可能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三、流程1. 确定需求:需要明确小区内是否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需求。

可以通过调查问卷、开展座谈会等方式收集住户意见,了解他们对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看法和期望。

2. 召开筹备会议:在确定有一定数量的住户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可以召开筹备会议,邀请有意参与的业主代表参加。

会议的目的是商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具体事宜,包括委员人数、职责分工、选举办法等。

3. 确定业主委员会章程:根据筹备会议的讨论结果,起草并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

章程应明确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形式、权责、选举程序等内容,并经过住户代表审议和投票通过。

4. 选举委员:依据业主委员会章程,进行委员选举。

可以通过居民大会或者线上投票等方式进行选举。

选举结果需公示,并确保选出的委员能够代表小区内各个区域和利益群体。

5. 注册登记:根据当地相关规定,将业主委员会注册登记为法人组织。

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章程、成立决议书、选举结果等,并按照规定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6. 宣布成立:在完成注册登记后,可以正式宣布业主委员会成立,并向全体住户发出通知。

通知中应包括业主委员会的名称、成员名单、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住户与业主委员会进行沟通和合作。

7. 履行职责: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履行其职责。

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小区内的事务、组织居民活动、维护小区环境秩序等。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小区的利益,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下面将介绍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1. 小区规模:通常来说,小区的住户数应达到一定规模,以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来组成委员会。

具体规模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2. 业主共识: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得到大部分业主的支持和认可,因此需要广泛征求业主的意见,并达成共识。

3. 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主有权自发组织业主委员会,因此需要了解当地相关法规,并遵循法律程序。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1. 召开业主大会:首先,业主需要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邀请所有业主参加。

在业主大会上,可以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并讨论确定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2. 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架构、成员的选举和任期、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等内容。

章程应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签署生效。

3. 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选举结果,选出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和其他委员。

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其他委员根据分工负责具体的事务管理工作。

4. 公示和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后,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公示和备案。

具体程序和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

5. 委员会运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根据章程开展工作。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小区事务,制定管理规定和政策,解决居民的问题和需求。

6. 审计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应对小区的财务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同时,委员会也应对自身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改进和提升工作水平。

7. 业主参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不意味着业主可以完全放弃对小区事务的关注和参与。

业主应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小区的利益和和谐。

通过以上步骤,业主委员会可以顺利成立并开始履行管理职责。

但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只是一种自发性组织,其权力和职责有限,不能替代法定的房地产管理机构。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和条件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和条件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和条件业主委员会作为一个由业主自行组成的组织,发挥着管理和维护住宅小区的重要作用。

它可以帮助业主共同解决小区内的问题,促进住户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但是,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流程和条件。

本文将以从简到繁的方式,介绍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和条件,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话题。

1. 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概念和作用1.1 业主委员会是什么?1.2 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责2.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和条件2.1 流程一:征集候选人在业主大会上公开征集候选人,业主可自荐或推荐他人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2.2 流程二:选举委员会业主大会选举一定数量的委员组成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过程。

2.3 流程三:候选人提名和宣传候选人通过书面提名和宣传材料介绍自己的经验、才能和理念。

2.4 流程四: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大会通过透明、公正的选举程序选出委员会成员。

2.5 流程五: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果确认后,确定正式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并公示。

3. 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要求3.1 条件一:法定住户数量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住户数量要求。

3.2 条件二:业主大会的通过业主大会的通过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条件之一。

3.3 条件三:法律和法规要求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

4. 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和管理4.1 委员会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业主委员会按照一定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进行工作。

4.2 决策和议事规则委员会在决策和开展议事活动时,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

4.3 维持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委员会需要定期召开会议,做好相关记录和文件的管理。

5. 作者观点和理解我认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对于住宅小区的良好管理和和谐居住环境至关重要。

通过合理的选举程序和规范的运作机制,业主委员会能够代表和服务业主群体,解决住户之间的问题,促进住户的参与和团结合作。

但业主委员会也要注重公正、透明和负责任的原则,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和流程

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和流程

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和流程一、成立业委会的条件:1.具备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区:业委会的成立适用范围主要是多户共有住宅小区,而对于别墅小区、商业市场、写字楼等非住宅小区则不适用。

2.具备自愿原则:业委会成立的前提是业主自愿组织,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来决定是否成立业委会。

3.具备业主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护需要:业委会成立的终极目的是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业主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和维护,可以考虑成立业委会。

二、成立业委会的流程:2.召开业主大会: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召集业主大会,公告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并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业主大会是业委会成立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业委会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职责等。

3.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通过决议后,进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

业主委员会是业委会的核心管理机构,由若干业主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小区的事务。

4.完善组织机构: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需共同商议并制定业委会章程,明确业委会内部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会议制度等。

5.备案登记:业委会成立后,需要向相关政府机关备案登记,包括业委会的名称、办公地址、负责人信息等。

三、业委会的职责和权益:1.维护业主权益:业委会有义务维护和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监督物业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并及时履行业主之间的约定和协议。

2.参与小区管理:业委会有权参与小区的管理,包括对小区的安全、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维护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3.收支管理: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管理小区的收支,包括物业费的征收和使用等,并向业主报告相关收支情况。

5.参与决策:业委会有权参与小区管理的决策,包括物业改造、设施更新等重要事项的决定。

总结起来,成立业委会需要满足具备成立的住宅区、业主自愿组织和业主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护需要等条件。

具体流程包括提出申请、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完善组织机构和备案登记等步骤。

业委会的职责主要是维护业主权益、参与小区管理、收支管理、协调业主关系和参与决策等。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三)业主委员会选票;(四)业主代表选票;(五)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八)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资料。

业委会成立条件及流程

业委会成立条件及流程

业委会成立条件及流程一、业委会成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物业项目属于住宅区域或非住宅区域;2.业主人数达到规定的比例;3.物业项目已经竣工并交付使用。

二、业委会成立流程第一步:准备工作1.确定发起组织者:通常由小区内的一些积极参与居民担任,可以是物业公司、开发商、社区居委会等;2.成立筹备组:由发起组织者和其他希望参与的居民组成,负责协助筹备工作;3.制定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等,制定详细的筹备方案;4.宣传动员:通过小区内的公告栏、微信群、电视台等渠道,向居民宣传业委会的意义和重要性,鼓励大家积极参与。

第二步:召开筹备会议1.筹备组负责人召集筹备会议,并确定会议时间、地点;2.在会议中介绍业委会的目标和任务,解答居民的疑问;3.选举筹备小组成员:确定筹备小组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4.制定工作计划:根据筹备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第三步:组织业主大会1.确定业主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2.发出业主大会通知:通过小区内的公告栏、邮件、短信等方式,提前通知所有业主参加大会,并告知议程内容;3.召开业主大会: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召开业主大会,由筹备小组负责组织;4.大会议程:–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介绍大会议程;–选举临时主席团:由业主自行选举产生,负责主持本次大会的进行;–选举监票人和记录员:由与物业公司无利害关系的居民担任,负责监督投票过程和记录结果;–主席团宣读成立业委会决议草案,并进行讨论和修改;–投票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业主根据决议草案的内容进行表决;–主席团宣布表决结果,并确认成立业委会。

第四步:选举业委会成员1.成立临时业委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履行业委会职能,直到正式业委会成立为止;2.选举工作小组:由临时业委会成员组成,负责组织选举工作;3.制定选举办法:明确候选人资格、提名程序、投票方式等;4.开展候选人提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候选人的提名,并核实其资格;5.公示候选人名单: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公示在小区内的公告栏上,接受居民监督和意见反馈;6.组织候选人宣讲会:邀请候选人向居民介绍自己的经验、理念和计划;7.投票选举: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投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8.统计票数并公布结果:由监票人统计票数,并公布当选的业委会成员名单;9.成立正式业委会:当选的业委会成员在业主大会上宣誓就职,正式成立业委会。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1、业主要满足实际的组建规模。

一般来说,要求业主的总数大于十人,其中车库数满足三户以上,住宅部分,门面店铺业主不少于一户,其他住宅业主总计三户以上。

2、有正式登记的权属证明。

所有业主要有完整的不动产权属证明,并经过不动产登记部门正式登记,这样可以确定所有业主的具体身份和权利。

3、具有理解能力和让步精神。

业主主要成员要有一定的理解能力,知晓小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要求,能与有关监管部门、物业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配合,并有让步的精神,避免出现抗争和任性,保障小区内秩序的正常运转。

4、具有行政能力。

业主委员会的主要成员要有良好的行政管理能力,能够将会议的精神落实到实际的行动中去,熟悉各种行政手续,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迅速准确地完成各项机构设置及管理手续。

1、业主建议组建委员会,准备召集议会。

业主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行政法规,根据有关小区管理规范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组建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并对各业主召集相关讨论会起草邀请函,并将邀请函发放给各业主。

邀请函经全体业主就合理有效组织安排活动事宜进行讨论,议会旨在确定业主是否真诚决心组建业主委员会,同意能接受委员会的章程及向法律有关监管部门报备的各项手续,做出有效的决议文书,由办会代表及行政管理要员签署和报备有关部门。

3、确定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经召开业主讨论会,提出组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接着根据小区的组成比例确定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处秘书、监察员等成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并实行半年一次换届由新成员接替原成员,保障业主委员会正常运作。

4、提交相关有关部门备案及注册,确定业主委员会的事实性存在。

经各种报备手续完成后,把章程、成立文件等相关材料提交相关有关部门,做出备案或注册出具相应的批文,有效地确定业主委员会的事实性存在,拥有正式的法人身份,为小区的正常运行及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一、引言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愿组成,代表业主利益、维护业主权益、管理小区公共事务的组织。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对小区的良好管理和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及程序,帮助业主们了解如何合法、有效地组建业主委员会。

二、成立条件1. 达到法定业主数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满足一定的业主数量要求。

一般来说,业主数量需要达到小区总户数的一定比例,例如达到小区总户数的三分之一或一半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2. 选择合适的委员人选: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需要由具备一定资格和条件的业主担任。

常见的要求包括:持有合法产权证明、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3. 小区规章制度:成立业主委员会前,小区必须具备一定的规章制度,如住户管理规定、收费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规定等。

有了规章制度,业主委员会才能负责执行和监督。

三、成立程序1. 准备工作(1) 出示合法产权证明:业主需要准备好房产证等合法产权证明,以证明其为小区业主。

(2) 物业公司配合:联系小区物业公司,征求他们对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支持和配合。

(3) 业主大会准备:通知小区内的业主们参加业主大会,提前准备好会议所需的相关材料和设备。

2. 召开业主大会(1) 时间和地点:确定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所有业主参加。

一般在晚上或周末召开,以方便业主参加。

(2) 议程:确定业主大会的议程,包括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提议、选举委员会、确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等。

(3) 选举委员会:业主大会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

选举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或秘密投票的方式进行。

(4) 形成委员会:选举出的业主委员正式组成业主委员会,确定主席、副主席等职务。

3. 完善业主委员会组织(1) 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需要制定一份章程,明确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工作目标、职责和权益等。

(2) 定期开会:业主委员会需要依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会议,商讨小区管理、维护等事宜。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流程一、业委会成立的条件1.物业项目必须属于多层或高层住宅小区,且存在共同的物业管理需求。

商业和办公物业一般无法设立业委会。

2.具备一定的居民规模。

根据不同地方的规定,业委会成立需要达到一定的居民数量,一般为50户以上。

3.物业项目的主体结构或相对独立的区域已经竣工。

只有物业建设完毕并交付使用才能进行业委会的成立。

4.物业项目已经取得初始登记证明和规划竣工备案。

5.业委会成立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物业管理公司首次与业主进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签订,合同金额为物业费的三倍等。

二、业委会成立的流程1.组织筹备阶段(1)首先,需要业主召集一次业主大会,公告相关议题等。

业主大会的召开需提前15天以上进行通知。

(2)业主大会上,需要选举产生业主代表,确定成立业委会的决议,并制定业委会的章程。

(3)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成立业委会筹备组,进行具体的组织和筹备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2.成立申请阶段(2)业委会筹备组将申请书提交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物业主管部门。

(3)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物业主管部门将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3.业委会选举阶段(1)业委会选举由业主大会决定的选举办法进行。

通常为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2)选举产生的业委会成员需进行书面确认,并签署成立倡议书。

(3)成立后的业委会需及时申报注册,领取登记证书。

4.业委会运营阶段(1)业委会进行组织和运营,根据章程制定工作计划、经费预算等。

(2)业委会负责与物业公司或管理员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处理小区内的日常事务。

(3)业委会进行业主大会的召开,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业主的诉求和问题。

(4)业委会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总之,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和流程会有一定的地方性和具体性差异,需要严格按照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业委会的成立对于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可有效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的发展。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一、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1、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1)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子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2)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3)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委会成立条件及流程

业委会成立条件及流程

业委会成立条件及流程业委会是指由业主自行组织成立并管理小区内公共事务的民主组织。

下面将介绍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一、业委会成立的条件:1.业主多数同意:业委会的成立必须得到小区业主的多数同意。

在一般情况下,多数同意是指得到小区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才能成立。

2.小区使用权分明:小区内的住户使用权的归属应该是明确的,例如已经上市销售或已经取得不动产证书。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成立业委会需要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包括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等职位,并且需要明确各个职位的职责。

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成立业委会需要小区内拥有具备一定规模和规模的公共设施,并且能够保证正常运转。

二、业委会成立的流程:1.召开业主大会:首先,业主需要召集一次业主大会,通知所有业主参加。

在业主大会上,需要对业委会成立的目的、意义以及运作方式进行充分的解释和说明,并征求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2.推选筹备组:在业主大会上,由业主选举产生一届筹备组,负责具体筹备业委会的成立工作,包括制定业委会的章程和选举制度等。

3.制定章程和选举制度:筹备组需要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制定业委会的章程和选举制度。

业委会的章程应该包括业委会的名称、组织结构、职责和权利、选举程序等内容。

4.选举委员会:由筹备组组织业主自愿报名,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负责业委会的选举工作。

选举委员会是业委会成立的核心组成部分,负责组织选举过程,保障选举的公正和公平。

5.选举业委会成员:选举委员会根据业委会章程和选举制度,组织居民投票,选举产生业委会成员。

选举的原则应该是平等、公正和公民参与。

6.业委会成立登记:业委会成立后,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是业委会成立的法律程序,也是确保业委会合法运作的重要环节。

7.业委会正式成立:业委会在完成登记备案后正式成立。

业委会成立后,应该尽快组织业委会成员进行换届选举,确保业委会的持续运作。

总结:业委会成立的条件主要包括业主多数同意、小区使用权分明、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成立委员会的小区应该是住宅小区,且业主必须拥有小区物业的管理权,包括有权处理小区内的秩序维护和小区公共财产的保护。

2、需要至少有十名业主,承担着相关的管理职责,如担任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副负责人、监督委员、会计委员等。

3、小区所有业主必须一致同意,全体业主按照一定比例贡献一定比例的资金,以建立业主委员会,并保证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营。

4、小区必须拥有一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物管公司应在小区的开办业主委员会时及时出具证明,用以确认业主委员会的真实性。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1、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团聚一堂,由代表发起讨论,商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议题;
2、讨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手续及编排工作,例如投票程序、选举程序、任命程序等;
3、投票表决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少数业主投反对,则应当让反对者说明原因,以明确小区业主的意愿;
4、小区内多数业主同意后,联合筹备业主委员会的核心队伍,选拔领导人、委员等;
5、组织小区业主大会,提出正式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议案;。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一次业主大会。

而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兼职,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族别、性别以及工作和离退休)。

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较少不能低于5人。

其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

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业主委员会须有入住过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

如果业主外出不能参加,还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而不满18周岁的小业主们,同样拥有说话的权利,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出席。

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大会召开的前7天,业主委员会会将召开的时间和内容送达到每位业主的手里。

当只有部分业主觉得有必要就某个问题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而业主委员会又不执行时,这少部分的业主应该怎么办呢?要是有10%以上拥有投票权的业主提议,从接到提议之日算起,20日内业主委员会应该就此提议内容召开业主大会;如果逾期未召集的,提议的业主可以向区住宅主管部门申请,那么,该部门会责令或限期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与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与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与流程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1、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2、交付的房屋户数达到总户数百分之五十的;3、自交付首位业主之日起满二年且已交付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这是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合法有效、表决有效的前置条件。

成立流程:一、申请成立筹备组、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启动成立筹备组、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有四个途径:1、区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街道办事处;2、建设单位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3、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4、十人以上业主联名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小区业主联名发出成立业主大会申请:1、小区业主联名发出成立业主大会申请,业主联名申请,签字业主需要附身份证、户口本、所有权证复印件。

2、经过社区同意后,盖章将申请书提交街道。

3、街道对申请材料必要件进行审核,经研判积极推进。

4、社区张贴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报名通知,业主可以自荐也可以推荐,推荐说服力优于自荐。

街道办事处接到通知或申请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需组建完成筹备组。

二、建设单位报送筹备工作资料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通知或者申请后六十日内,组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其及时报送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房屋等建筑物面积清册、业主名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等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必要的资料。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报送,目的是保证资料的取得。

针对可能出现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报送;因建设单位注销,街道办事处无法取得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必要资料的情形。

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

为了保障业主隐私权,要求街道办事处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取得的资料,尤其是业主资料,禁止向无关者泄漏或者另作他用。

三、组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街道办事处接到通知或申请后六十个工作日内须组建完成筹备组。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三)业主委员会选票;(四)业主代表选票;(五)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八)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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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程序成立条件:新建物业在竣工(分期竣工)后,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原有住宅区房改售房率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成立流程:一、成立的前期工作,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也可委托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该物业管理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组成。

必要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派代表列席。

筹备组成员情况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一周。

二、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并将拟定的文稿公示一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三、筹备组负责审核业主资格,并将业主资格确认结果通告全体业主。

四、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筹备组商议的方式产生。

筹备组确认其资格后公示一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当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五、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内在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提前15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六、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七、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一周,并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报物业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自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八、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盖有主管部门印章的《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及《刻章证明》。

九、业主委员会凭《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及开始实行的《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有五个方面,现笔者逐一加以解读: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有五个方面:一、业主大会的成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解读:业主大会由业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具体到北京,目前要接受区、县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的指导。

指导不等于领导,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应通知区、县小区办,请求他们派人指导,如果他们不指导,则属于区、县小区办不作为,并不影响业主自行成立业主大会。

北京对区、县小区办规定的这方面的工作时限可参照京国土房管物字〔2001〕516号文的规定:“拥有10%以上业权的产权人(代表)书面申请自行组建管委会的,各小区办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5日内,作出是否符合组建条件的书面答复。

”而一个物业小区是否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北京可参照以下两项规定:京政办发〔2001〕91号文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

”京国土房管物[2002]316号文规定:“对于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在组建管委会时、凡已入住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符合《关于规范和加强本市物业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91号)管委会的条件,应一并选举产生管委会,不再分次选举。

对于住宅小区尚未入住、投入使用的部分,管委会应给未入住区域的业主预留产权人代表份额和管委会委员席位。

”二、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解读:成立业主大会,业主首先要确定自己所在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北京可参照京房地物字【1998】308号文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原则上以相对封闭,配套设施、基础设施相对集中,能独立使用为条件,但一个区域内房屋的总建筑面积掌握在20万平方米以下。

”三、业主大会投票权确立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解读: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权由地方政府制定,以后业主大会投票权由业主大会自行约定。

北京的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权可参照京房地物字【1997】第485号文:“产权人投票实行住宅房屋每一单元房一票;非住宅房屋每3000平方米一票,不足3000平方米的,每一产权证一票。

”和京国土房管物[2002]316号文:“在已确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原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尚未售完之前,其住宅所拥有的产权份额超过全部住宅物业20%的、召开产权人(代表)大会时,其投票权及实际投票额按20%的份额计算,超过部分不再予以计算。

”的规定加以确定。

四、业主大会的开会要求和表决方式规定: 1.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2.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3.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4.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6.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解读:业主大会开会要提前15天以上通知全体业主,并告知相关的居委会,业主大会不一定要采用开会形式进行,业主大会作出一般决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1/4以上即可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条例没有规定成立业主大会要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也没有要求一定要用“赞成票”的方式通过决议,因此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不是特别难。

北京的业主目前可以参考京房地物字【1998】308号文的规定,通过公告方式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采取通过公告方式选举产生的,应依照下列规定: l.筹备组在广告栏、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告管委会章程和管委会委员候选人和选举办法,同时书面送达全体产权人上述材料;2.在选举办法规定的时间内,筹备组未收到占总票数50%以上的反对票,即可向各区县小区办进行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

五.业主委员会备案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解读:业主委员会成立不用再经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之后在30日内向区、县小区办备案即可。

备案制和审批制的最大区别在于备案制下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成立程序不违反法律限制即可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行为由业主负责;审批制下成立业主委员会要符合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负行政管理责任。

目前北京市尚无备案的要求,但过去的一些规定可做参考:(1)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可参考京政办发〔2001〕91号文“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业主委员会一般由五名至十五名委员单数组成。

”和京房地物字【1997】第485号文“管委会主任必须是产权人或产权人代表。

”的规定。

(2)提交小区办备案材料可参考京房地物字【1998】308号文的要求:“1. 管委会成立的正式名称;2. 物业管理区域;3. 房屋产权状况;4. 管委会办公场所;5. 管委会选举产生的简要过程,应包括产权人、使用人代表产生办法、计票方法、选举程序等内容。

”(3)业主委员会成立在区、县小区办完成备案的时间,参考京房地物字【1997】第485号文规定,从报送材料起应不超过10天。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八个步骤: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付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可要求他们尽快发出。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注意的策略:一、不要整天把维权挂在嘴边维权不是一定要挂在嘴边才能维的,如果你整天喊维权,无形当中,还没干事先为自己树立了敌人,一些业主不喜欢研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方法,却喜欢说官商勾结,无形当中又为成立业主委员会多设立了一个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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