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所得税会计[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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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一)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指定扣缴义务人
(三)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 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 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四)若纳税人提出自行履行纳税义务的,且扣缴义务 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 经县级以上税务 机关核准,可按税法规定期限自行申报缴纳税款。 (五)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 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在中国境内存在多 个所得发生地的,由纳税人选择一地申报缴纳税款。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 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0.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11.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12.长期待摊费用
13.存货成本
3.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 的部分 )
5.利息支出
6.汇兑损失
7.借款费用支出
8. 业务招待费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 费, 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 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9.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二)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 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 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六、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
(一)税前扣除
真实性
的基本原则
合法性
合理性
(二)税前扣除的确认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
2.配比原则
3.相关性原则
4.确定性原则
1.销售(营业)成本
2.期间费用
3.税金及附加
4.损失
5. 其他支出
(四)准予扣除项目的确认
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 依照税法规定予以调整,按调整后的金额(准予 扣除的金额)扣除。
1.工薪支出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分别不得超过工资的14% 、2% 、2.5% )
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Fra Baidu bibliotek(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 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 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 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 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 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 所有实际联系[1]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税收入就是税法规定的应纳税的收入。它是在财务 会计按会计准则确认、计量的基础上,按税法规定再 予确认和计量的收入。
(一)收入总额 1.收入的形式和内容
企业以货币形式(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 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和 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 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 关权益等)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 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 所得征收的一种直接税。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 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 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的企业。
企业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 以及从事 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 持续时间超过12 个月的, 应当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 收入的实现。
1991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统一了内资企业所得 税(此前分别执行的 是国营企业所得税、 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 营企业所得税)
1994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建立各 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 学、规范的企业所得 税制度,为各类企业 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 环境。
2008年1月1日
第九章 所得税会计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申报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会计基础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所得税法》,该税 法是在合并原《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 法》和《外国企业所 得税法》的基础上制 定的。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一)基本税率
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正常)税率为 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 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其取得 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 系的,其适用税率为20%。
(二)优惠税率
20%
小型微利企业
1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五、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9)其他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收入总额的具 体内容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 权益性投资收益
(6)租金收入
(5)利息收入
2.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所得税会计也是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基础,但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应税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条 件与财务会计基本相同,但也有差异。
5.合理性原则
6.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三)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以取得的不征 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 不得扣除或 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除税收法律、行 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