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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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街道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街道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档案管理。

(二)集中统一原则: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密级、价值、用途等因素,实行分级管理。

(四)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

(五)保密原则:严格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街道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在履行职责、执行任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上级机关、下级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赠送的档案资料。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要求:(一)档案收集工作应当及时、全面、准确。

(二)档案收集工作应当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档案收集工作应当遵循档案的密级、价值、用途等因素,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整理应当遵循档案的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规定。

(二)档案整理应当保证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档案整理应当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档案整理效率。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保护第七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保管应当遵循档案的密级、价值、用途等因素,实行分级保管。

(二)档案保管场所应当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条件。

(三)档案保管应当实行定期检查、清点和维护,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档案保护措施:(一)档案保护应当遵循档案的材质、年代、价值等因素,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二)档案保护应当加强档案的消毒、去污、去酸、加固等处理。

(三)档案保护应当加强档案的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提供第九条档案利用原则:(一)档案利用应当遵循档案的密级、价值、用途等因素,实行分级利用。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5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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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守则,要严守秘密,严防泄密、失密。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归档、核实。

3、档案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经常检查设施安全保密情况;离开档案室时,必须锁好文件资料柜,关好门窗。

4、销毁档案要登记造册,经分管副局长签字批准后方能进行,销毁时要有监销人,并履行签字手续。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以防火灾。

档案保管制度1、档案室属机要重地,外人不得随便进入。

2、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档案分类排放、排列整齐。

3、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库藏情况,对库藏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将档案带出库房,更不准私自摘抄、外传。

档案利用制度1、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完善档案检索工具,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2、市水利局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

查(借)阅局会议记录,必须经局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查(借)阅局党务资料,须经局党总支书记或局机关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未履行登记手续,档案管理员可拒绝查阅。

4、外单位查阅本机关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5、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点、污损、拆卷或增删档案内容,不得吸烟。

6、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清点档案的完好状况,及时记载档案的利用情况。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人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全面、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三)保密性原则:对档案资料实行保密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四)便捷性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方便工作人员查询和使用。

第二章档案资料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机关人事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任职时间等。

(二)工作经历:历任职务、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等。

(三)教育培训:参加的各类培训、学习、进修等。

(四)奖惩情况:获得的各类奖励、表彰、处分等。

(五)其他:其他与人事管理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资料收集:(一)工作人员入职时,应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二)工作人员晋升、调动、退休等过程中,应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理、更新,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第六条档案资料整理:(一)按照档案资料类型进行分类,分别建立人事档案、工作档案、培训档案、奖惩档案等。

(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装订,确保档案资料整齐、有序。

(三)建立档案目录,方便工作人员查询。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二)档案室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档案利用:(一)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询档案资料,应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

一、总则为加强机关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机关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2. 实用性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应以机关工作实际需要为导向,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3.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机关秘密,确保档案安全。

4. 依法管理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

三、档案管理的范围1. 机关行政、业务、人事、财务、基建、设备、物资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2. 机关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

3. 机关内部各部门、各单位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的往来文件、资料等。

四、档案管理的职责(一)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3. 负责档案的检索、利用、统计、分析等工作。

4.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5. 负责档案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6.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各单位职责1. 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2. 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3. 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工作,按时完成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

4. 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5. 对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予以支持、配合。

五、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一)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2.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各类档案收集齐全。

3. 对涉及国家秘密、机关秘密的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收集。

(二)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分类、排序、编号、装订等规范。

机关档案收集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收集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收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档案收集管理工作,保障机关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提高机关档案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机关的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档案收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科学、规范、保密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机关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信。

第四条机关档案管理委员会是机关档案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机关档案管理的全面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二章机关档案的收集第五条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对其产生的各类档案材料进行及时、准确的收集。

第六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按照文件种类、日期、文件号等分类方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效管理。

第七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建立档案目录,精确记录档案的全貌和存放位置。

第八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做好档案装订和标注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清晰度。

第九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加强保密意识,对于涉密档案应当按照保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第十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定期进行档案调查和清点工作,确保档案的及时完整性。

第三章机关档案的管理第十一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管理责任人员和职责。

第十二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效率。

第十三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的遗失、损坏和篡改。

第十四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检索系统,方便档案的查阅和利用。

第十五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遵循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的及时整理、归档和审批。

第十六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工作制度,促进档案的合理利用和开发。

第四章机关档案的保护第十七条机关档案的保护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八条机关档案的保护应当加强档案保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档案保管的水平和标准。

第十九条机关档案的保护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档案的丢失和损坏。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材料前期控制(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公文制发程序,把好拟稿、核稿、登记编号、呈批、注发、印刷、分装、送出等环节,做到行文规范、结构规范、格式规范。

(二)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以及党委、各党支部、各委室召开会议,均应有完整的会议记录。

(三)拟稿、核稿、呈批、签发各类文件,必须使用符合规范的标准纸张,按格式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认真书写,严禁使用不符合存档规定的红墨水、纯兰墨水、铅笔、园珠笔书写、修改、签批文件材料。

(四)各委室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凡打印或印刷的,应在发放之前,将底稿和二份正本交办公室秘书科存档;不打印的,应保存好底稿和抄件,定期交办公室秘书科存档。

(五)收文处理应把好收文、启封、登记、分送、拟办、批办、注办、清退、归档各道环节,防止文件运转使用中丢失、损坏。

(六)凡外出参观、考察、开会者,返回机关后应及时将全____文件材料送交办公室秘书科,并办好交接手续。

(七)凡用公款购买、订阅的公用图书资料,均应交办公室秘书科统一管理,使用者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八)凡在归档范围内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应收集齐全,排列整齐,并配以文字说明,将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表述清楚,于活动结束后及时移交办公室秘书科。

二、文件归档(一)文件归档要坚持真实反映本机关活动和主要工作情况,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的基本原则,做到及时、完整、齐全。

(二)凡是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办理完毕且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纸、照片(底片)、录音(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三)各委室每年初应将该归档的上年度文件材料收集齐全,交办公室秘书科,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照归档原则、要求和方法,按时完成上一年度的档案归档工作。

(四)凡向市____局移交的档案,应附有案卷目录,移交档案时,应履行严格的交接签字手续。

三、档案管理、利用(一)档案室要及时接收和保管好本单位形成的文书、基建、财会档案,保证这些档案的系统和完整。

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5篇)

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5篇)

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1、立卷归档(1)立卷范围。

上级机关发来的、本机关形成的、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以及下级机关上报的需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执法文书中需立卷归档的资料。

(2)立卷方法。

文秘人员在收集齐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对所需立卷归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拟写标题、确定保存期限,交专门档案业务人员签订后,填写卷内目录,进行整理装订。

所立成的案卷要材料齐全、完整、准确、分类合理、标题规范、目录清楚、装订牢固。

2、登记保管(1)登记。

将整理好的案卷按照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分别编号、抄写案卷目录,然后入橱上架。

(2)保管。

案卷一经归档,要严格保管,确保万无一失。

档案室门窗要保持坚固,关闭上锁要及时;拒绝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防鼠、防盗、防尘、防虫、防潮等;档案室内橱(柜)排列整齐,布局合理,案卷排列科学,便于查找。

3、提供利用(1)档案查阅。

凡到本室查阅档案的,均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并按规定为利用者提供所需档案资料。

(2)注意事项。

本机关的同志查阅档案由管理人员随时提供;外来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查阅档案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提供。

4、办理移交档案在本室保存满____年后,向档案馆办理移交手续。

(1)签定。

所移交的案卷均须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

(2)移交。

移交的档案要抄写案卷目录一式两份,保证移交手续齐全。

局机关自身档案每年整理一次,需存档的重大活动资料由各科室提供,局办公室负责汇总存档。

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机关依法规范和管理其产生的各类文书和档案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机关文书和档案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提高机关信息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效能。

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机关文书的定义和分类:明确机关文书的概念、种类和分类,如公文、函件、报告、备忘录等。

2. 机关文书的起草、审批和签发:规定机关文书的起草程序、审批程序和签发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18.10.11•【文号】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已经国家档案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明华2018年10月11日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三章基础设施第四章管理要求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形成与收集第三节整理与归档第四节保管与保护第五节鉴定与销毁第六节利用与开发第七节统计与移交第五章信息化建设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档案工作,推进机关档案科学、规范管理,丰富国家档案资源,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机关档案,是指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条件,是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机关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条机关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度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以进入相关场所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

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好档案;提高资料利用效率;使其更好的服务于我局的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政府档案管理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归档制度一、归档制度1.局档案资料分为科技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电子档案、图书资料、测绘资料等..2.局各科科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并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含文字、图表、声像、光盘、磁盘、实物材料等必须由本部门或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于次年6月30日前或本项工作结束后向局档案科移交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档..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能系统、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各项工作管理等方面的真实内容;归档文件的书写笔迹和载体材料要能耐久保存;严禁使用圆珠笔、红墨水、兰墨水书写或审批签字只能用黑色;严禁使用复印纸复写;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纸质优良;线条、字迹图象清晰;反差良好;文件材料和表格统一使用国际标准尺寸A4纸..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5.归档的文书、科技、会计、各类地图;文件必须是盖有公章的正文;其定稿必须由单位领导在发文稿纸上的签字并加盖公章..领导签批应使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计算机生成的文件定稿必须使用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各种图纸;表格做到手续完备;按规定签字盖章;图纸的图幅和图标按国家标准绘制..6.会计档案应按照要求由会计人员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由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指定专人编制移交清册;于每年的六月底前移交档案科统一保管..7.电子档案是指通过计算机磁盘等设备进行存储;与纸质档案相对应;相互关联的通用电子图像文件集合..目前我局的电子档案有与可研、规划相对应的电子版;遥感影像数据;与本局发文相对应的电子版;荒漠化沙化监测数据;各项工程数据及成果材料;我局各项日常和业务活动的影像资料等..8.各科科归档的文件材料;交接手续要齐全;各类档案的移交必须在档案移交单上签字..二、预立卷制度一预立卷基本要求针对本局工作的特点;方便领导和各业务科科在工作中使用档案材料;把工作过程中各个阶段所形成的管理文件和技术材料完整地、及时地收集、积累、整理出来;为防止档案的流失;加以妥善保密;必须进行预立卷工作..1档案预立卷工作由各科科完成..2各科科在档案预立卷业务中;要接受档案科档案人员的指导、检查和监督..3收集范围:收集整理本科科各业务人员手中的文件材料并检查文件材料是否有保存价值、内容是否齐全、有无重复材料..当年收集上一年度形成的、与科科工作相关的文件、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磁盘等成果资料或当年已经完成的工程项目资料..4整理单位:可按平时工作过程进行顺序整理..文书档案中请示与批复为一件、正件与附件为一件、转发件与原件为一件..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转发件在前;原件在后..获奖的上报材料附上级的批文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为一件..林业科技档案中具体工程项目从立项起至项目结束;所有资料为一件..5归档的文件材料一律用蓝黑或黑色钢笔书写;归档的材料中不得出现圆珠笔或铅笔字特殊情况要加以说明..6送交到档案科的文件材料统一采用 A4 纸;如有特殊类纸张应特别说明..二林业科技档案预立卷制度林业科技档案预立卷工作由各科科完成..工作结束后;由各科科于每年10月底前归档;或在工作结束后直接归档..预立卷时;各科科按本局档案的归档范围;将形成的各阶段业务材料及时进行收集;各种积累的材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放入局规范要求的标准档案材料档案盒中;在各科科统一动态管理..工作结束后;由各科科负责人清点和检查各研究阶段的文件材料的准确性、标准性、完整性、合法性;清点和检查各研究阶段文件材料的补充和更改情况;检查每份文件材料的各级会签和审批手续;并通知档案科对预立卷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完成文件自然信息数据的录入..如有电子档案;则需从档案科领移动硬盘拷贝至少两份..经科科领导批示同意归档后按照归档要求;对文件材料进行分类处理;并办理交接手续;将预立卷材料送交到档案科..科技材料纸张的幅面一律采用 A4 标准;书写文字用黑色签字笔;图样档案材料要装订成册;厚度不能超过 6cm..三文书档案预立卷文书档案预立卷工作主要由办公科完成..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档案材料的收集和保管;以保证当年材料的完整、系统..第二年5月份前将前一年档案按照档案科的要求分类后移交档案科..四会计档案预立卷制度由财务科将平时工资、帐簿、凭证、报表等文件进行整理并管理;按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科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五电子档案预立卷制度由涉及电子档案的科科定期将电子档案拷贝存放到移动硬盘里至少两份;定期向档案科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第三章档案统计制度1.档案统计工作是档案管理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之一;统计应以表册、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数量和档案工作有关的情况..2.统计作用..档案统计工作;为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档案科学研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提供科学的依据..3.统计内容..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以及档案的构成、利用、机构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根据统计结果进行销毁等处理;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档案管理人员应在每一类档案整理完排列上架后;及时地进行统计..5.统计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地反映档案的真实性;保证统计数据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第四章档案保管制度1.库房、办公、阅览科要做到“三分开”;非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2.档案整理工作区和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品入内;禁止使用明火..3.要经常对库房的设施和安全进行检查;保持设施完好无损..4.库房内柜架要排列有序;归档的案卷、图书、图纸、资料排列整齐、美观、规范;与档案数据库中的目录一一对应;以便于查找利用..5.定期开窗通风;调节科内温度、湿度..根据国家档案局规定:档案库房的温度为14~24℃±2℃相对湿度范围45~60%±5%..6.库房要做到防高温、防潮、防虫、防盗、防尘、防水、防鼠、防火、防光、防污染、防有害生物;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干净、整洁;无蠕滋生物;要定期投放防虫剂和灭鼠药等..7.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的位置;并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保持良好状态..第五章档案利用借阅制度档案是反映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的真实记录;是本单位的宝贵财富;为了使档案资料更好地发挥作用;积极地为本局各项工作服务;对查阅、利用档案作如下规定:1.本局职工根据工作需要可直接到档案科查阅..2.凡查阅有关重要数据和尚未公开发布的科研成果;须经主管领导或总工办批准方可查阅..3.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需持本单位介绍信;经局主管领导或总工办批准后;方可借阅..4.本单位职工查阅档案一般只限于在本局查阅;如有特殊原因需借出;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到档案科说明情况并办理延借手续..5.查阅利用档案者;必须保密;对所查看的部分不可外传..6.查阅档案如需摘抄、复印;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重要的资料需要经主管领导和总工办同意、审批..7.档案借阅人员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性;不得转借、拆散、涂改、抽换、损坏、丢失和泄密;如有损坏或丢失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8.会计档案除本单位财务部门有权查阅外;其他部门查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外单位查阅须持介绍信、经局分管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批准后;方可在财务人员的带领下查阅..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借出;须经本单位财务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并限期归还..9.查阅和复制档案的人员;严禁在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10.地形图、影像是反映地形地貌的真实记录;是具有参考价值的原始依据;是国家级的保密资料;实行双人保管制度..除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查阅外;其他人员查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查阅;如需要借出;本系统借阅者;持本单位介绍信;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只准查阅;原件不准带出..科科内保存的图纸不得转借他人;更不能涂改、损坏、丢失;如有此类情况发生;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当生产规划使用完成后;剩余的图纸边角料应及时收回销毁;不能随便流失;或留在个人手里..11.借阅的档案;必须认真登记、签字..归还时;档案人员要详细检查;注销;对未归还的档案;档案工作人员要做好登记清理;及时收回..12.电子档案的借阅拷贝;除了要经分管领导审批外;还需经涉及的科科负责人及涉及到的职工同意方可进行借阅拷贝..第六章档案保密制度1.凡在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并经过立卷归档的各类档案均属保密范围..2.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保密法;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国家机密;保证档案保密、安全..3.档案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准违法乱纪、随意摘抄、私自复印档案材料、传播密级内容..遵守档案查阅利用制度;严禁将档案材料带入公共场所..4.发现档案丢失、泄密应立即报告;迅速采取救措施;及时挽回损失..5.凡借阅、复印档案资料;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总工办主任批准..6.要严格按查阅范围提供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扩大查阅范围..7.严禁非档案人员进入档案科库房;档案员必须关锁好门窗;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第七章档案鉴定销毁制度1.定期开展档案资料保存价值的鉴定会..由本局档案管理领导组组织;由有关专业的科技人员与档案工作人员组成鉴定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已过保管期限的科技档案进行鉴定并填写鉴定卡一式三份..2.销毁档案;必须填写档案销毁清册;经本单位档案管理领导组领导审查批准;并报送主管部门进行鉴销..为防止泄密;涉密档案销毁工作由办公科专人负责执行..3.销毁档案后;应将销毁清册及手续材料存入档案全宗卷中;并在原档案帐目上加以标识..第八章奖惩第二十一条对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有创新精神;并在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科技档案人员含兼职档案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违反规定、泄露机密、造成损失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第二十二条对由于责任心原因造成档案遗失、损坏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总工办负责解释..。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立卷归档制度根据《档案法》和县档案____档案立卷归档的要求,为及时、正确地做好本局各类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提高案卷质量,特作如下规定:一、档案归档范围:1.本机关的文件材料①本机关颁发的(包括联发及与其它机关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②本机关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和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及本机关领导在各种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③本机关党组会议、办公会议记录;④本机关各项人事材料;⑤本机关产生的各种年报;⑥本机关接待重要来宾重形成的文件、声、像等材料;⑦永久性保存的信访案件、违纪案件的档案材料。

2.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上级党、政领导机关对本机关的重要指示、批示、批复、通报、通知等下发文件。

二、档案归档时间:1.本机关各股室应在次年第一个月按要求把本股室上年应归的文件材料,进行清退。

然后,由档案人员按照文件的内容和性质,进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向档案室移交。

2.____档案应在第二年的____月底以前整理立卷结束,然后归档。

三、立卷归档要求:本机关领导和各股室文件办理完毕,应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来文、复文,包括领导的签发的底稿、批示等材料(本机关发文、联合发文各一式两份),以及归档范围内其它性质的归档材料,收集齐全,及时送交办公室归档。

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重要文件,整理一份送档案室归档,个人不得保存。

档案保密制度根据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特作如下规定: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职责,严守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____,并定期进行保密制度的学习,加强对档案的保密管理。

二、凡需查阅档案材料者,均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在阅档室内查阅。

对密件档案材料要按照规定范围阅档,不得随意摘录、擅自翻印。

提供利用时经手人不得离开。

三、需要复印密件档案材料,应严格按照本机关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密件档案材料的销毁,要造具清册上报审批,到指定地点销毁,并有两人监销。

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行政办公室的档案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和流程。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档案管理目的:明确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的目标和意义。

主要包括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服务决策科学化、管理精细化和保证信息安全等。

2. 档案管理基本原则: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如依法管理、分类管理、规范管理、整理管理和定期审查等。

3. 档案管理职责:明确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各方的职责和权限。

包括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以及行政办公室各员工的档案管理责任。

4. 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制定和规范档案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包括档案的采集、整理、登记、存储、借阅、归档和销毁等流程。

5. 档案管理规范:明确行政办公室档案的管理规范和操作规程。

包括档案的命名规则、整理规范、文献资料的保管规定和电子档案的管理要求等。

6. 档案保密和安全管理:明确行政办公室档案的保密和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档案的密级划分、非密档案的保管措施、档案保密人员的权限和保密责任等。

7. 档案使用和借阅管理:明确档案的使用和借阅的规范和流程。

包括档案借阅申请的程序、借阅期限和归还要求等。

8. 档案管理考核和监督:建立档案管理的考核评价和监督机制,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规范、高效地管理行政办公室的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效率,确保机关的正常运转和决策科学化。

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二)l.档案的分类。

施工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机械设备物资档案、工程决算与工程合同档案、图集、图书、音像照片档案、文书档案、其他档案。

2.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

1〉立卷归档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卷面整洁干净、严禁乱涂乱画;2〉归档的原始记录签证应真实、齐全,日期、部位明确,严禁事后增减或涂改,使用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以备查询;3〉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编制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的各种参考资料,以便于查阅。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二)集中统一原则;(三)便于利用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具体分类标准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分级编号方法,一级编号为档案类别,二级编号为档案保管期限,三级编号为档案室顺序号,四级编号为案卷顺序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完整,确保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本机关单位制发的文件、资料;(二)上级机关单位制发的与本机关单位业务相关的文件、资料;(三)与本机关单位业务相关的其他单位制发的文件、资料;(四)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工作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档案整理内容包括:(一)编制档案目录;(二)编制档案卷内目录;(三)编制档案盒内目录;(四)编制档案目录索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库房整洁、设施齐全、制度完善、措施得力,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一条档案库房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二)配备档案专用柜、档案架、档案袋等;(三)有专人负责档案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档案利用工作应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确保档案的公开、合法、安全。

第十三条档案利用范围包括:(一)本机关单位内部工作人员查阅、复制、摘录档案;(二)依法应当公开的档案;(三)经批准的科研、教学、出版等活动;(四)其他依法应当利用档案的情形。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四条档案销毁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确保档案销毁的合法性、安全性。

机关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关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章机关档案的归档管理程序第四章机关档案的电子化管理第五章机关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章机关档案的借阅管理第七章机关档案的销毁处理第八章机关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国家机关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档案是指国家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电子信息等载体。

第四条机关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的归档管理、电子化管理、保管利用、借阅管理、销毁处理等环节。

第五条机关档案管理应遵循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和科学化的原则。

第六条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做到权责清晰,工作规范。

第七条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与信息化部门的合作,推进机关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第八条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机关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九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保密原则,确保档案的机密性。

第十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原始性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

第十一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连续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二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规范性原则,确保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第十三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便民原则,确保档案的及时利用。

第十四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合法合规原则,确保档案的合法性。

第十五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保护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机关档案管理应遵循最佳实践原则,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充分重视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三章机关档案的归档管理程序第十八条机关档案的归档管理应按照文件的分类和归档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机关档案的分类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和用途确定。

第二十条机关档案的归档程序包括整理、鉴定、登记、编目等环节。

最新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三篇)

最新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三篇)

最新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最新的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室的组织架构:明确档案室的职责和权限,确定档案室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明确档案室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层级。

2. 档案室的工作流程:制定档案的接收、整理、分类、编目和归档的具体操作流程,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明确档案的借阅、调阅、复制和销毁的程序,以保护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3. 档案室的设施和设备:规定档案室的空间布局和存储设备的摆放,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捷使用。

包括档案柜、密集架、文具工具、计算机设备等。

4. 档案室的管理制度:明确档案室的开放时间和访问规则,制定档案借阅和调阅的申请程序,落实档案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行为准则,加强对档案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5. 档案室的安全措施:建立档案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水、防盗、防震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

同时,制定档案的备份和灾备措施,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6. 档案室的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建立数字档案库和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的检索和利用效率,减少纸质档案的占用空间。

以上仅为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管理制度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最新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档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护和利用机关档案,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机关档案室是本机关档案工作的中心,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机关档案室坚持依法管理、制度管理、规范管理、综合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室的组织和职责第四条机关档案室是本机关的职能部门,直属于本级机关的机关事务领导,行使日常档案管理权限。

第五条机关档案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机关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服务工作;(二)制定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保证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三)组织开展机关档案的查阅和借阅服务;(四)组织机关档案的利用和推广工作;(五)参与机关档案的电子化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六)负责机关档案的销毁、移交和交接工作;(七)开展机关档案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机关干部与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和档案工作水平;(八)完成上级指定的其他任务。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机关档案的保存、利用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及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科学、规范、保密、公开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整理与保存第五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收集、整理与保存的制度,对机关工作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及其他与机关职能相关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

第六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依据所属行政机构的文件收集规定及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完备性、真实性和可信性。

第七条机关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与排序体系进行,确保档案的清晰、完整和便于管理与利用。

第八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保存制度,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编号、盒装等工作,确保档案的保存与保护。

第九条机关应当制定定期清点、整理和转储档案的计划,确保档案的持续保存。

第十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对档案的合法借阅与利用。

第三章档案的利用与管理第十一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利用与管理制度,明确档案利用和管理的范围、方式与程序。

第十二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对外部单位、研究机构和个人的档案借阅工作。

第十三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复制、转载、传递的管理制度,确保对档案的复制、转载和传递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规范化。

第四章档案的保密与公开第十五条机关档案管理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密处理。

第十六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公开制度,主动公开依法可以向社会公开的档案信息。

第十七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公开申请受理与处理制度,依法处理社会各界对档案公开的申请。

第十八条机关应当对需要公开的档案信息进行整理、编目、发布,建立完善的公开渠道,便于社会各界的获取和利用。

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本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水平,逐步实现机关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店铺今天为你整理了机关档案室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一、档案立卷归档制度1、立卷原则:文书档案实行以卷为单位装订(即案卷级整理方法)的原则,其他会计、声像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立卷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我委编制并经县档案局审批同意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3、立卷归档时间:⑴机关文书档案应坚持做好平时收集,把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按流水号收集齐全,于第二年初进行整理、归档,六月底前完成归档工作。

(2)机关会计档案在年终立卷后由财务部门暂时保存一年,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综合档案室。

(3)声像档案在每项活动结束后,及时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4)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应按有关规定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4、文件整理归档要求: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间的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⑴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归档;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归档;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归档;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归档;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归档;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归档;非诉讼案件放在结案年归档;其他文件材料的归档按有关规定执行。

⑵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

一个问题的请示、报告、批复应依序排列在一起(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转发件在前、原件在后;其他文件材料依照有关规定及其形成规律或特点进行排列。

(3)文件材料的排列,应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

文件材料整理后装盒的排列自上而下,自左向右。

排列方法应结合本机关的具体情况,历年来的归档排列要统一,前后一致。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事业单位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统一、方便利用;(三)依法归档、规范管理;(四)安全保密、服务发展。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各项工作;(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管和销毁;(三)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检索、统计、统计分析等工作;(四)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五)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安全;(六)为领导和工作人员提供档案查询、咨询和服务;(七)负责档案宣传、培训和交流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六条档案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归档;(三)及时归档。

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反映本单位组织沿革、职能活动的文件材料;(二)反映本单位业务活动、管理工作的文件材料;(三)反映本单位科研、技术、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四)反映本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八条档案归档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文件材料形成后,应当及时收集、整理;(二)档案收集齐全后,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要求进行整理;(三)整理完毕的档案,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档案室移交;(四)档案室对移交的档案进行验收、登记、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档案安全;(二)保持档案整洁、有序;(三)延长档案寿命。

第十条档案保管方式:(一)纸质档案: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要求进行装订、存放;(二)电子档案: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要求进行存储、备份;(三)声像档案: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要求进行整理、存放。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流程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流程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方便利用;(三)依法管理、规范操作;(四)科学管理、高效服务。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机关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机关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机关档案室是机关档案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机关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并明确其职责。

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机关档案的收集范围:(一)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二)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资料;(三)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资料;(四)与本机关业务相关的其他档案。

第八条档案收集方式:(一)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档案;(二)档案室根据工作需要,主动收集有关档案;(三)与其他单位进行档案交流、借用。

第九条档案的整理:(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二)对分类后的档案进行编号、编目;(三)对档案进行装订、装盒、贴标签;(四)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

四、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的保管:(一)档案室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安全;(二)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三)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洁、消毒;(四)档案室应做好档案的温湿度控制。

第十一条档案的利用:(一)档案利用者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二)档案室应提供档案查阅、复制、摘抄等服务;(三)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四)档案室应做好档案利用情况的登记。

五、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十二条档案的鉴定:(一)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二)鉴定工作应遵循国家档案鉴定标准;(三)鉴定结果应报机关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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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三、《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四、《档案保密制度》
五、《档案保管制度》
六、《档案查(借)阅制度》
七、《档案利用制度》
八、《档案的统计、鉴定和移交制度》
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努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2、制订和组织实施机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档案的综合管理水平。

3、负责规划、协调全镇档案工作,并负责对镇属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4、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和保管本镇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5、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6、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和机关保密制度,组织做好档案的密级调整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或保密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和解密、降密处理意见。

7、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做好档案的借阅查阅工作;编制检索工具,编写档案参考资料。

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为社会服务。

8、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档案的安全防范和技术保护工作;对损坏、偷窃、擅自销毁、遗失档案和泄密者,将予以处理;对保护档案有功者,将给予表扬、奖励。

9、负责组织机关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

10、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根据《档案法》和市、区档案局关于档案立卷归档的要求,为及时、正确地做好本机关各类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提高案卷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1、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3、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2、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
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3、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4、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三、档案归档时间:
1.本机关各部门应在次年第一个月按要求把本部门上年应归的文件材料,进行清退。

然后,由档案人员按照文件的内容和性质,进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向档案室移交。

2.机关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的六月底以前整理结束,然后归档。

四、立卷归档要求:
本机关领导和各部门文件办理完毕,应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来文、复文,包括领导的签发的底稿、批示等材料(本机关发文、联合发文各一式两份),以及归档范围内其它性质的归档材料,收集齐全,及时送交办公室归档。

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重要文件,整理一份送档案室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必须保持清洁、门窗坚固,并设有防光、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安全措施。

2、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堆积其它杂物,进入库房不准吸烟。

3、非库房管理人员严禁入内,禁止擅自进入库房翻阅档案资料。

4、做好库房的温湿度记录,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和调节温湿度。

5、经常检查库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

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职责,严守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机密,并定期进行保密制度的学习,加强对档案的保密管理。

2、凡需查阅档案材料者,均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在阅档室内查阅。

对密件档案材料要按照规定范围阅档,不得随意摘录、擅自翻印。

提供利用时经手人不得离开。

3、需要复印密件档案材料,应严格按照本机关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密件档案材料的销毁,要造具清册上报审批,到指定地点销毁,并有两人监销。

5、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上报并采取补救措施。

档案保管制度
1、机关应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柜,以及其它配套设施,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2、档案库房是本机关的机要部位,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亦不得在内办公、会客。

3、定期检查档案,做到卷目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4、档案橱柜要摆设整齐,柜内案卷排列合理。

库房内要做到清洁卫生,通风良好。

5、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物品,保持库房内走道的畅通。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6、根据现有库房设备条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潮、防鼠、防高温、防尘等各项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7、离库时必须关好橱、柜以及门、窗,切断电源。

档案查(借)阅制度
1、凡查阅本机关党组会议、办公会议记录以及其它重要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以上材料只限于有关人员在阅档室查阅。

2、凡涉及到个人的组织处理、历史结论等内容的档案材料,必须由组织出面查阅。

3、本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要填写《档案查询单》,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并及时提供档案利用效果情况。

外部人员查阅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4、查阅档案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并不得离开阅档室,不得擅自将档案带出机关。

查(借)阅档案时,必须保持案卷的整洁、完好。

严禁将档案文件随意拆抽、裁贴、填注、勾划、涂改、加点、污损。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查(借)阅管理制度与保管制度,对所查(借)阅的档案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做好利用档案的记录工作。

档案利用制度
1、各部门人员原则上只能查阅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档案,如需查阅其他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能查阅。

2、查阅档案,必须讲明利用目的,办理登记手续,方能阅档。

3、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机关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办理查阅手续,方可查阅。

本机关档案一律不外借。

4、查档者只限在阅档室内阅览。

如有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借阅档案一般定为二周。

如不能按期归回,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5、查阅有密级的档案,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阅档。

6、调阅档案者应做到:注意保密,保护档案,不得转借、不得外借,如需摘抄、复印,应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定密档案,需分管领导批准)。

档案上不得涂改、划线、增删和撕页,并应保护档案的整洁。

如发现以上违规情况,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7、做好档案利用反馈工作,利用者查档结束后需如实题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交档案部门存档。

档案的统计、鉴定和移交制度
1、档案室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效果、存毁和档案人员等情况进行准确统计。

2、档案室应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存毁。

3、鉴定工作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能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文件,必须逐卷逐件登记造册、列出清单,并写出鉴定报告,提交鉴定小组鉴定,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销毁。

4、档案销毁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必须指派两人以上负责,送至国家定点保密造纸厂实施监销,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

5、按上级有关规定,凡属向地方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应严格按要求移交。

在移交时,双方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

移交清册应当收入全宗卷和有关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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