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计量认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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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技术要求

1 人员

1.1 人员的要求

人员是最宝贵的资源,一个实验室水平高低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素质与水平,实验室应对特别是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受教育程度、理论基础、实际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工作经验等应加以规定。

实验室应配备与其从事试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技术的检测人员(包括直接从事检测和间接从事技术活动的人员)、核查人员(是指对检测活动和结果进行复核或审核的人员);

管理人员包括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部门主管及各管理岗位人员。

1.2人员组成

实验室人员由正式人员和合同制人员(必须有合同关系)组成。

实验室根据从事检测工作的工作特点和相应工作量,配备人员的数量和能力均应满足要求。

使用合同制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胜任工作且受到监督,确保其工作符合实验室管理体系的要求。

1.3人员的培训

对实验室所有从事抽样、检测和审核签发检测报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但上岗前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进行上岗授权(授权必须明确、具体)。

从事特殊产品的检测活动的实验室,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

实验室应确定人员培训需求,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建立人员培训程序,在实验室运行过程中应建立人员培训计划并确保实施,培训内容和其承担工作相适应。

实验室应对培训活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方式有能力验证、人员比对、

操作观察、内部和外部审核来进行。

实验室人员能力经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后应与其承担的任务相匹配,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1.4人员的监督

实验室对新进人员、培训中的人员和工作不放心人员时,应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督,确保其不会对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结果质量等造成不利影响。

质量监督的对象是人(新进人员、培训中的人员和工作不放心人)

质量监督人员的职责是对检测现场和操作过程、关键环节、主要步骤、重要检测任务以及新上岗的人员进行重点监督;当发现检测工作发生偏离,影响检测数据和结果时,监督人员应当令其中止检测工作。

质量监督员任职条件为熟悉各项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才能担任质量监督员。

如何搞好对实验室的检测活动实施监督,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1)对监督人员应有资格要求,由熟悉各项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担任;

(2)突出监督的重点是检测现场和操作过程,关键环节,主要步骤以及重要检测任务;

(3)制定监督计划,明确对象、内容、时间、地点,确定监督的过程和方法;

(4)监督员应在现场进行观察,如出现了不符合工作监督员应立即停止其检测活动;

(5)做好监督记录,记录应有规定的格式,并对检测全过程(包括出现的问题)进行描述;

(6)监督员应对监督的结果做出评价,并由相关负责人确认;

(7)监督员在授权的范围内,对日常的检测活动有权进行随机监督;

(8)实验室应形成管理有序的监督机制。

质量监督员的设置应根据实验室情况分专业设置不同的质量监督员。

1.5 人员档案

实验室所有的人员(包括正式、合同、辅助人员等)均应建立人员的资格、培训、技能和经历等的档案。

人员档案的内容包括:

(1)人员的资格(学历、学位证书等);

(2)培训情况(结业、合格证书及培训确认等资料);

(3)技术能力(职称、技能等级证书及技术能力确认、授权资料、发表的论文等);

(4)经历(从事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受到的奖励等)。

1.6授权签字人

1.6.1授权签字人定义:

授权签字人是指授权能签发本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人。

1.6.2授权签字人的任职条件:

①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在本专业领域从业3年以上);

②具备相应的职责权力;

③熟悉或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状态;

④熟悉或掌握所承担签字领域的相应技术标准方法;

⑤熟悉实验室管理检测报告审核签发程序;

⑥具备对检测结果做出相应评价的判断能力;

⑦熟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文件要求。

1.6.3授权签字人的产生手续是:

①实验室提出建议名单(准备其相关任职资料);

②评审组审查资料,并对拟担任授权签字的人员进行现场考核,做出评价意见;

③发证机构认可确认。

1.6.4授权签字人承担的责任:

授权签字人承担的责任包括技术责任和法律责任,所签发的检测报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视其危害程度追究行政直至法律责任。

2 技术能力

2.1技术能力(参数)申报条件

技术能力(参数)是每家检测机构的立身之本,决定检测机构为社会提供服

务范围,技术能力(参数)申报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技术能力(参数)依据的检测标准必须现行有效,不能以仪器的操作标准作为检测能力的立项依据;

②检测活动的作业空间、所需设备、环境条件必须满足检测要求;

③检测全过程所需要的全部设备的量程、准确度必须满足使用要求;

④所有的测量值均应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

⑤所有的检测、抽样人员均能正确完成检测、抽样工作;

⑥能够通过现场试验、盲样测试证明相应的检测能力。

2.2 新开展检测项目(扩项)准备

①进行新项目(扩项)评审,确定开展新项目(扩项)的可行性;

②明确新开展检测项目的标准,对于国家没有检测方法标准的项目,需收集国外有关方法,应编制检测方法作业指导书,经确认后使用;

③编制原始记录表格格式和确定检测报告格式;

④培训试验检测人员;

⑤相关试验检测人员负责准备新项目所需的技术资料、仪器、设备和试剂等;

⑥新仪器设备的检定,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⑦按标准规范、检测细则进行试验,同时安排一次比对,确保新项目(扩项)的可靠性;

⑧对照标准要求评审试验检测工作,证实其结果是否符合要求,若完全符合并经过5~10以上试验检测后,可申报认证。

2.3现场操作考核方式

现场操作考核方式有样品复测、人员比对、仪器比对、见证试验、证书验证和模拟试验等方式。

①样品复测:由评审组评审员携带有数据的样品,或实验室留样的样品由被评审实验室再行检测和赋值,其误差或不确定度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②人员比对:不同的人员依据同一标准、使用同一设备、对同一样品实施检验,检验的误差或不确定度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③仪器比对:同一人员依据同一标准,使用不同设备、对同一样品实施检验,检验的误差或不确定度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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