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安徽财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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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同时为聘任、晋升、培训、奖惩、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为依据,通过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考核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由“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院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范围和要求第四条考核范围为全院在职在编教职工。

教职工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和政管理(工勤)人员三个类别进行考核,专职辅导员纳入政管理(工勤)人员考核。

双肩挑人员按所聘用的两个岗位进行考核。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年度考核:(一)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二)待聘人员。

(三)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半年的人员。

(四)擅自离岗人员。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按下列办法处理:(一)新参加工作人员,应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级,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二)经学院同意参加国内外脱产进修学习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综合其学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可以参加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级,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四)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其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五)本年度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是否参加考核尊重本人意愿。

第七条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年度考核按下列办法处理:(一)调入人员,由其调入后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调入不满半年的,其调入前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结合其转业、退伍时的鉴定确定等级。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进取,根据《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XX省高等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考核应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2.三结合原则。

领导考核、群众评议与个人总结相结合。

3.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4.分类原则。

按照岗位类别进行分类考核。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全校所有事业编制的在岗教职员工。

其中,处级(六级职员)及以上职务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另行考核。

第二章内容和标准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果,取得的成果水平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五条教职工的考核应根据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基本要求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基本条件,结合各类人员的特点,确定相应的考核重点。

1.政管理人员的考核重点为廉洁自律、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协作精神、工作实绩等情况。

2.教学科研人员的考核重点是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实际承担及完成岗位任务、教学科研的成果、成效等情况。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重点为服务于教学科研的态度、业务技术水平、执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4.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重点为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完成任务等情况。

对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应考核其履行主要岗位职责情况,并兼顾其承担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各等级的基本标准是:1.优秀:积极正确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的教育事业。

安徽财经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修订)

安徽财经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修订)

安徽财经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修订)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我校处级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表现与业绩,加强对处级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促进我校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校处级干部。

二、考核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客观公正原则;3.注重实绩原则;4.群众公认原则。

三、考核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德)(20分)主要包括政治态度、党性修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原则、道德品质等内容。

2.组织领导能力(能)(20分)主要包括工作思路、抓班子带队伍、组织协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推动落实等内容。

3.工作作风(勤)(20分)主要包括精神状态、努力程度和工作投入等内容。

4.工作实绩(绩)(20分)主要包括完成年度任务、解决重大复杂问题、注重长远建设等内容。

5.廉洁自律(廉)(20分)主要包括廉洁自律、履行廉政职责情况等内容。

德、能、勤、绩、廉每项均为20分,总分为100分。

四、考核等次及标准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民主测评的等级和干部全年的实际表现来确定。

2.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民主测评分数按正处(含主持工作的副处)和副处两类进行排序,每个等级的入围标准为:优秀:民主测评分数列每类处级干部前15%。

称职:民主测评分数在70分(含70分)以上。

基本称职:民主测评分数在60分(含60分)以上,70分以下。

不称职:民主测评分数在60分以下;或在本年度内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3.测评等级为优秀的考核结果一般定为优秀,测评等级为称职的考核结果一般定为合格,测评等级为基本称职的考核结果一般定为基本合格,测评等级为不称职的考核结果一般定为不合格。

在单位年终考评中列教学科研单位或非教学科研单位最后2名的,其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优秀。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五篇)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五篇)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为激励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促进教师的自我发展,客观全面科学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同时为教师的聘用、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依据,使年度考核发挥评价应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教师队伍各方面素质的提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成立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共____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对被考核对象做出综合评价,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

二、考核对象在本校工作的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三、考核内容按照益阳市特校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分细则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教职工考核。

四、考核办法(一)道德素质(____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家长,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记基本分____分。

1、下列情况予以加分:①由党、政、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为先进工作者(含创建先进工作)、优秀党(团)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师等荣誉称号,校级记____分,市级记____分,省级记____分,国家级记____分。

同一荣誉称号记最高一级。

评为市级及以上的“十佳”教师、班主任、校长、教育工作者记____分。

②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突出表现,受到市党政部门书面表扬嘉奖的记____分,省级记____分,国家级记____分。

2、下列情况予以扣分:①无故不参加升国旗仪式的每次扣____分;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教职工大会或校内集体活动,每次扣____分,扣分不封顶。

②不服从学校分配或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扣____分,造成损失或严重损失的扣2—____分。

③违反教育教学纪律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扣____分。

安徽财经大学辅导员考核系统使用指南

安徽财经大学辅导员考核系统使用指南
★辅导员、学院系统管理员登录
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教职工编号。(首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2.测评
辅导员进入后,出现以下页面:
请核对个人信息,点击“自评”按钮,进行自评。
请在相应分数栏中根据情况填写分数。
填完后可“暂存”进行修改,如无需修改,请点击“提交”按钮。结束自评。
学院全体辅导员自评提交结束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学页面:
请核对学院需考核的辅导员信息,点击“查看/编辑”按钮,进行学院考评。
学院考评内容同辅导员自评:
请在相应分数栏中根据情况填写分数。
填完后可“暂存”进行修改,如无需修改,请点击“提交”按钮。结束学院考评。
学生进入后,出现以下页面:
请核对自己辅导员信息,点击“查看/编辑”按钮,对辅导员进行考评。
请核对自己辅导员信息点击查看编辑按钮对辅导员进行考请在相应分数栏中根据情况填写分数
安徽财经大学辅导员考核系统使用指南
1.登录
登录学生处页面,有辅导员年度考核浮动窗口,点击直接登录或输入网址:http://211.86.241.245:8000/登录系统。
点击进入后出现考核页面:
★学生登录:
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密码为学生登录教务系统选课时使用的密码。
请在相应分数栏中根据情况填写分数。
填完后可“暂存”进行修改,如无需修改,请点击“提交”按钮。结束学院考评。

高校、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高校、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家及其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个人的年度考核工作。

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院系,按《院系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年度考核;其他院系参照目标管理责任制院系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

校机关各部门和总支、各直属单位,按有关办法进行年度考核。

第三条教职工年度考核坚持公正、公开、全面、民主、注重工作业绩的原则。

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以定量考核为主;实行上级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群众参与评议的同时,根据管理权限,从上至下逐级考核。

第四条教职工年度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两部分,集中考核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第二年元月份进行。

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任、晋级(职)、调资、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与方式第五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是教职工本人全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第六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点在于教职工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敬业精神、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廉洁从政、勤俭工作的情况。

根据教职工所在岗位不同,具体考核内容有所侧重:(一)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完成教学、科研、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在教学改革方面的贡献和培养青年教师的情况。

(二)党政管理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在学校重大工作和全校性中心工作、公益性工作方面所作的贡献。

(三)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围绕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所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在工作实际中的敬业精神、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

(四)工勤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等情况。

安徽财经大学年度考评方案

安徽财经大学年度考评方案

安徽财经大学年度考评方案(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程序和指标体系要求,通过考评提高各单位和个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成效。

二、工作机构及时间安排(一)成立学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年度考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事处)、教学科研单位考评工作组、非教学科研单位考评工作组、考评大会工作组。

(二)各工作组的职责分工1、教学科研单位考评工作组(1)教学科研单位考评工作组具体负责对全校14个教学学院(部)、2个研究机构共16个单位的考评工作。

(2)教学科研单位考评工作组组成人员为:组长:副组长:成员:秘书:2、非教学科研单位考评工作组(1)非教学单位考评工作组具体负责对全校18个党政机关、管理单位,3个教辅单位,后勤集团、医院共计23个单位的考评工作。

(2)非教学科研单位考评工作组组成人员为:组长:副组长:成员:秘书:3、考评大会工作组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组建。

(三)考评工作时间安排考评工作从年月日开始启动。

各单位的具体考评时间由考评工作组另行通知。

年月日前教学科研单位考评工作组和非教学科研单位考评工作组的所有考评工作必须结束。

年中考评大会于学期结束前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单位工作考评办法(一)单位考评总成绩的确定1、教学科研单位考评成绩=考评工作组评议得分×70%+考评大会评议得分×20%+校领导评价得分×10%+奖励得分-违纪得分。

2、非教学科研单位考评成绩=考评工作组评议得分×60%+考评大会评议得分×20%+校领导评价得分×20%+奖励得分-违纪得分。

(二)考评工作组考评办法教学、科研单位考评参照《年度教学学院考评工作组考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一)、《年度科研单位工作考评评议表》(详见附件二)和《年度科研工作考评办法》(详见附件三)进行考评;非教学科研单位考评参照《年度非教学科研单位考评评议表》(详见附件四)进行考评。

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4篇)

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4篇)

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是指针对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

下面是一个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示例:1. 考核目标与内容:- 考核目标:评估教职工在学年内的工作表现和职业素养。

-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师德师风等方面。

2. 考核指标与权重:- 教学工作: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方法、教学反馈等,权重占比30%。

- 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等,权重占比30%。

- 社会服务:包括学术会议组织、学科建设等,权重占比20%。

- 师德师风:包括教学态度、职业操守等,权重占比20%。

3. 考核流程:- 学年初:制定教职工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目标和内容。

- 学年进行中:定期组织评审,收集教职工的相关数据和证据。

- 学年末:组织考核评审会,综合评估教职工的工作表现。

- 学年后:反馈考核结果给教职工,并进行必要的奖励或处罚。

4. 考核评分标准:- 每个指标按照一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加权计算得出总分。

-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

5. 考核结果的应用:- 优秀和良好的教职工可以享受奖励和晋升的机会。

- 合格的教职工可以继续保持原有的职务和待遇。

- 不合格的教职工将会接受相应的监督和培训,并可能面临降职或解聘等处理。

以上是一个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简单示例,具体的细则和步骤可以根据学校和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根据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是对幼儿园教职工履职情况的全面评估,旨在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三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体现教育质量和教学改革的要求。

第五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包括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等方面。

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

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

教职工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考核工作,准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教职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励、培训、解聘、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号)和XX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核的原则,坚持以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客观、真实的考核。

考核工作尽可能体现不同岗位类别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特点,坚持分类考核;并把师德考核放在教职工考核的首位。

第三条教职工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普通在职教职工,厅管干部的考核按有关办法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是教职工聘期和年度工作的基本要求,各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报我校核准后执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德”主要指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政策水平、全局观念、法纪观念、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指专业知识、业务技术水平和业务知识更新等方面的情况;“勤”主要指年度内学习和工作态度、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指年度内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等方面的情况。

“廉”主要指年度内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根据人员分类管理、分类考核的原则,各类人员在“业绩”的考核内容上可有不同的侧重。

(一)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考核教学、科研以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成绩和贡献,包括承担教学任务、完成教学工作的质与量,教书育人的成绩和师德师风的表现;研究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提高教学质量的实绩;指导青年教师的实绩;编写教材、发表论著的数量和水平;承担科研项目、经费以及获得科研成果的情况;学科、专业群、教研室、实验室等建设的实绩和成果;为教学、科研工作以及师生服务的实绩;进修学习成绩以及兼做社会工作的实绩等。

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学科研人员考核方案

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学科研人员考核方案

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考核方案(试行)为促进工商管理学科的快速提升,实现工商管理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规范教师的绩效考核及其结果使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依据《安徽财经大学年度考评方案(试行)》(校党字〔2011〕34号),按照“做实系所,各得其所”的建设理念,规范基本教学组织和科研机构及教师个人绩效考核,旨在促进教师的个人成长和学院发展的和谐统一。

二、考核小组学院成立由教授委员会成员,系主任、教师代表、学院领导,教学科研秘书,行政秘书组成的考核小组。

三、考核方案1、教师个人填写积分表。

教师填写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公共服务工作积分表,计算得分,交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计分依据分别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2、教学科研秘书审核教师积分表。

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审核教师积分表,填写个人积分情况汇总表,并以系为单位分别计算人均得分。

3、考核小组审定教师考核情况。

听取教学科研秘书汇报审核过程和结果,审定个人和系人均得分。

4、公示和复议。

经考核小组批准,公示个人和系人均得分情况,必要时进行复议。

四、结果使用1、评优依据。

参评由学院推荐的年度优秀或奖教金、科研标兵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其教学、科研、公共服务得分至少有两项进入全院排名的前1/5,或其中任一项进入全院排名前5名。

2、贡献优待。

考核当年满55周岁的教师可不参加学院考核。

若参评由学院推荐的年度优秀或奖教金、科研标兵等荣誉称号,参照前款执行。

3、职称推荐。

职称推荐按照任职月份平均得分排序,计分起点为任现职以来产生积分的当月,终点为职称推荐成果截至月份;平均分=(教学得分×30%+科研得分×50%+社会服务得分×20%)/任职月数。

破格推荐需在总分减去破格条款所需成果得分后再计算月平均分。

4、团队考核。

以系为单位,人均积分前2位,其次2位给予适当奖励。

对于学校认定的虚体研究机构,在科研处组织的考核中排序进入前1/2的团队,学院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我院全体教职工学年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督促全体人员尽职尽责、不断进取,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各项工作,现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本着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本校所有在职教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病、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三、考核领导小组1、考核领导小组架构组长:学院院长副组长:教学副院长组员:各系部主任、教务处长、督导主任、人事处长年度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处2、考核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2)组织、动员、实施学院年度考核工作;(3)审核初定等次意见,撰写并提出最终考核等次意见;(4)受理教师中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四、年度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按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五、考核内容标准(一)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在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思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表现;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社会行为准则等。

能,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包括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程度,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学习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勤,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包括本职工作的热爱程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纪律性;出勤率等;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包括完成工作的情况,办事效率,工作实绩、突出贡献等。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为学校实施奖惩和落实各项待遇提供依据,根据《XXX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其它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通过年度考核检查和了解教职工的政治素质、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为实施奖惩、培训、聘任和调整职务、职称、工资等提供依据;通过进一步考核,充分调动和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职工政治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考核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业绩。

(二)以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为主要依据。

(三)分级、分岗位类型进行考核。

三、考核范围(一)凡我校在编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均属考核范围。

经组织同意在国内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进修、攻读学位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向本人学习、进修、攻读学位的院校索取有关学习成绩和表现材料,以对方提供的材料为依据对其进行考核;公派出国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当年下半年调入学校的人员,由调入单位负责向其原工作单位索取调入前的有关材料,依据本人在原工作单位和来校后的思想、学习及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在外出差、休假、住院的人员,由原单位负责通知本人按时返回参加考核,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的人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将有关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交到原单位,由原单位对其进行考核;10月1日以后批准离退休的人员和调出学校的人员,均由原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借调人员由借调单位出据证明材料,原单位对其进行考核。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当年度考核:1.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管制、拘役未开除公职的;2.被免于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3.因病假、事假、出国探亲、自费出国、停薪离岗、未聘、非学校和单位派出离职学习等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4.9月30日以前批准离退休的;5.国内进修学习、攻读学位和公派出国人员逾期未归超过半年以上的。

(三)下列人员参加当年度考核,只写考核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

安徽财经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校政字[2009]96号为充分肯定我校广大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的工作业绩,大力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改进教学、管理和服务质量,推动我校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队伍,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学校决定开展评选“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并在每年的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一)评选范围学校各教学院(部)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

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2.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受到学生好评,学生评教不低于85分,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5.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所在教学、科研团队工作并做出一定的成绩。

6.近3年教学考核和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一)评选范围学校各处级单位从事党政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职教育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各项管理的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良好,纪律严明,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真正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教职工2019年度考核工作安排【模板】

教职工2019年度考核工作安排【模板】

附件3教职工2019年度考核工作安排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学院岗位绩效考核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考核内容及等次教职工年度考核以所聘用岗位的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考核时段教职工年度考核按自然年进行,即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考核程序1.个人总结。

教职工根据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写出个人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公开述职。

教职工在基层单位进行述职,基层单位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鉴定,写出切合实际的评语。

3.综合评价。

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基层单位评定的意见,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填入考核登记表。

4.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有关问题说明1.本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学院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在平均比例的基础上上浮3%;年度考核结论为良好、合格的学院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为平均比例;年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学院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为7%。

2.2019年6月30日前退休人员,不再进行考核;2019年7月1日后退休人员,须在退休前所在部门进行考核。

3.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报人事处(科学校区办公楼526房间,邮箱:rsk@***)。

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使用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7号)和《关于201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基础上,以2013年各类教职员工岗位聘任结果为依据,制定并实施本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1.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绩效导向和效率优先的原则,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强劲动力。

2.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利益分享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有利于人才的引进和稳定,有利于各类教职工队伍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教职工的收入待遇水平与学校发展水平和地位相适应。

3.优化各岗位人员之间的收入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于在岗位聘任基础上调整理顺分配体系,有利于在不同类型和层级的教职工之间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

在改善民生的基础上促进学校发展,在学校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民生。

(二)总体目标在充分调动教职工岗位履职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起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管理体系。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实施范围:在编在岗教职工。

即现职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员工。

对于各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学校将根据同岗(工)原则,核定绩效工资。

实施时间:本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构成(一)绩效工资总量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政策性补贴以外,由学校自行发放的各类津补贴(校内津贴、课时津贴、非教学人员超工作量补贴)均纳入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

大学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

大学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

大学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考核工作,公正、公平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有效进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当年12月份在编在岗)。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三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是指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团结协作、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2、能:是指在教学科研能力、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工作效率、改创新等方面的表现。

3、勤:是指在遵章守纪、勤奋敬业、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4、绩:是指工作实绩,在履行岗位职责、承担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质量、做出贡献等方面的表现。

第四条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分别按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实验教辅人员、辅导员、后勤工作人员等不同岗位人员分别制订考核细则。

1、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应侧重于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日常工作完成情况、遵章守纪与廉洁自律等方面。

处级干部的考核按照《XX大学处级干部考核办法》(另行发文)进行;其他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按照《XX大学一般管理人员考核细则》(附件1)进行。

2、学院(中心、部)专任教师的考核,应侧重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科研工作、在学科专业建设中所做出贡献等方面,专任教师的考核按照《XX大学教师考核细则》(附件2)进行。

3、学院(中心、部)实验教辅人员的考核,应侧重于团结协作精神、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工作、遵章守纪等方面,实验教辅人员的考核按照《XX 大学实验教辅人员考核细则》(附件3)进行。

4、辅导员的考核,应侧重于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和实绩、班风和学风建设、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等方面,辅导员的考核按照《XX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另行发文)进行。

安徽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精

安徽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精

安徽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等项工作提供依据,根据省人事厅皖人核字[1995] 第02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一)本年度内全校在职职工(不含借用人员、返聘人员以及集体所有制职工)。

(二)因工作需要,已履行借调手续,被外单位借调工作或选派到其他单位进修学习、挂职锻炼、担任科技副县长以及从事支教等工作的,由对方单位提供考核材料,由校内所在部门确定考核等次。

本考核年度在外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由校内所在部门负责考核。

下半年调入我校工作的,由原调出单位提供考核材料,校内现所在部门确定考核等次。

(三)本考核年度新接收的各类毕业生(从未参加过工作及尚未转正定级的其他新录用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四)在批准期限内的公派出国人员,由本人原所在部门通过校外办督促其本人提供年度学习工作总结,并由原所在部门确定考核等次。

1(五)本考核年度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1. 出国探亲超过半年的;2. 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三个月的;3. 擅自离岗离职半个月以上的;4. 自费出国留学或考取统招统配研究生的。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一)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各类人员所在岗位性质不同,考核时应根据实际合理侧重。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为: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合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安徽财经大学教职工协会管理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教职工协会管理办法

xx财经大学教职工协会管理办法为了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推动我校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文体骨干的积极性和各类协会组织的作用,拓展人文知识,提高人文素质,对教职工协会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协会性质教职工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的、文体爱好者自发组织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多种形式的群众团体,在校工会的宏观管理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各种健康、文明的业余文化娱乐活动。

二、组织制度1、各协会可设会长1人,副会长1至2人,秘书长1人,理事5-11人。

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也可以由校工会指定。

协会会长每届任期三年,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长、副会长可连选连任。

协会秘书长由会长提名,会员大会通过认可。

2、会长、副会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制订活动计划,落实活动方案;召集会员大会;组织讲座、培训会员;向校工会汇报工作及对外联系工作等事宜。

3、协会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具体处理协会有关事务,负责收缴会费、购买用品、安排活动、吸收会员、起草报告等。

4、各协会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章程,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团体的名称、宗旨、组织机构、经费来源、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等。

5、协会有权根据本协会章程停止本协会成员在团体内部活动资格或开除会籍。

6、校工会定期对各协会进行考核评比。

三、活动方式、原则和任务1、各协会每学期初均须呈报活动计划,送校工会备案,工会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年底应报送协会活动总结。

2、各协会在开展全校性活动或对外交流活动前,必须向校工会上交活动计划,报请审批。

3、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相关活动,充分发挥会员的专长和智慧。

四、协会会员1、凡安徽财经大学在职教职工,承认协会章程都可以申请加入协会。

正式会员,协会予以注册登记备案。

2、加入协会应遵照自愿原则,本人申请,经协会理事会同意即可。

3、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有自愿加入和退出的权利;有自愿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的权利;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协会的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提出建议、质询和意见的权利;对本会出现违规违纪的活动、现象,有向上反映和举报的权利;享受协会举办各种活动的优惠待遇,享受校工会给予协会的各种待遇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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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字〔2017〕72号
安徽财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经2017年9月29日党委常委会审议修订)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职级晋升、聘任、奖惩以及绩效工资分配等工作提供依据,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一)考核年度内受聘学校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不含外聘人员、临时用工和返聘人员)。

年薪制教师按聘任合同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二)因工作需要,已履行借调手续,被外单位借调工作或选派到其他单位进修学习、挂职锻炼以及从事支教等工作的,由对方单位提供考核材料,由校内所在部门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年度在外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由校内所在部门负责考核。

下半年调入我校工作的,由原调出单位提供考核材料,校内所在部门确定考核等次。

(三)本考核年度新接收的各类人员(未参加过工作及尚未转正定级的其他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四)在批准期限内的公派出国人员,由本人所在部门督促其本人提供年度学习工作总结,并由所在部门确定考核等次。

(五)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

(六)教职工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科研积分按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要求执行;廉,主要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二)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各类人员所在岗位性质不同,考核时应根据实际合理侧重。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为:
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四级以上优秀等次获得者当年必须有单项教学科研积分在40分以上(含40分)成果一项,五、六、七级优秀等次获得者当年必须有单项教学科研积分在20分以上(含20分)成果一项。

合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教学科研工作量达不到要求,质量和效率不高。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单位造成严重失误。

(三)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及优秀、不合格等次优先及限制条件
1.各单位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人数的15%。

其中,机关按照党支部分配名额,各教学单位按照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数进行合理分配。

2.考核年度内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为“优秀”等次。

(1)个人获省(部)级及其以上综合性奖励者;(2)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等奖励获得者;(3)省(部)级自然科学、发明、科技进步、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获得者;(4)地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立功受奖者;(5)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指导学生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各类竞赛以及老中青教师“传帮带”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者。

3.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1)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含其他集体活动)3次以上者;(2)累计事假 15 天以上,或病假30天以上者;(3)达不到本单位平均工作量者;(5)发生二级或三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6)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外兼职者;(7)受到警告处分者。

4.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2)给国家、集体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直接责任者;(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4)连续旷工4天或累计旷工7 天以上者;(5)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教学科研评奖和年度考评等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或被确认学术上剽窃他人成果,严重违背学术道
德者;(6)年度教学考核为“不合格”者;(7)发生一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

三、考核的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及组织部、人事处、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和科研处负责人组成的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学校成立由分管工会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监察处、工会、团委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年度考核申诉领导小组。

申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工会。

各二级机构成立考核组织,承担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各二级机构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受聘人员的考核工作;五至六级管理岗位人员由组织部按照《安徽财经大学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办法》组织考核。

双肩挑人员实行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同时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被考核人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认真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包括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等,用写实的方式写出个人年度总结,并认真填写《安徽财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所在单位、教务处、研究生处和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对受聘人员聘期考核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三)各二级机构审核受聘人员的考核表并签署意见。

(四)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岗位的受聘人员确定考核等次。

(五)反馈。

各单位须将考核的最终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三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如对复核结果不服,可向考核申诉领导小组申诉。

但申诉复核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五、考核结果使用
(一)被考核人在现任职务聘期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晋升工资。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按各系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可以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增加一个月岗位基础津贴。

基本合格减少一个月岗位基础津贴。

不合格不发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并予以批评教育且不参加工资晋升。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制定的《安徽财经大学年度考评方案(试行)》(校党字〔2011〕34号)文中有关教职工考评方案自行废止。

(二)专业技术人员教研科研积分可在一个聘期内的年度之间滚动使用。

(三)校级领导年度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部门考评。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合格要求 2.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教学科研积分评定表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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