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电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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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管理办法

停、送电管理办法

停、送电管理方法停、送电管理方法随着现代社会对电力的需求不断加添,停、送电管理成为了电力系统管理的紧要部分。

停电和送电是电力系统运行的基本模式,在实际运行中需要遵从肯定的管理方法,以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及紧急情况的处理。

因此,本文将就停、送电管理方法进行探讨。

一、停电管理方法1. 停电范围的确定。

在信息通讯发达的现代化社会中,一次停电可能引起大面积的影响,甚至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因此,对于一次停电需要对其停电范围进行明确的定义和划分,避开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 停电计划的订立。

停电计划是指针对某一特定时段,依据客观和主观情况,订立的有组织、有系统、有步骤的停电方案。

在订立停电计划时,应当考虑到各类用电设备及用户的需求,同时还需充分考虑环境、安全、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3. 停电前的通知与警示。

为了避开电力用户在停电期间受到不必要的影响,停电前需要向受影响的用户进行通知和警示,并对可能造成影响的区域和场所,进行特别的安全和保障措施。

4. 停电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在停电实施过程中,应当加强对设备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和稳定。

此外,还应当设立有效的巡察和监控机制,确保停电过程可控、可预见,降低停电风险,提高客户充足度。

二、送电管理方法1. 送电质量的保证。

合理的送电管理方法是保证送电质量的紧要手段。

在送电过程中,需要确保电压、频率、相序等各项参数符合国家标准,在充分保障电力供应的同时,也应尽量降低系统损失和保持稳定性。

2. 送电线路、变电站的维护和管理。

为确保电力系统正常运行,需要对送电线路和变电站进行科学、规范的维护和管理。

周期性、计划性的设备检修和充分有效的管理流程,可以降低故障率,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

3. 统一调度管理。

在送电过程中,各个环节之间需要进行有效的调度和管理,如发电统一调度、输电调度、配电调度等。

在各环节之间要进行充分的协调与合作,以确保整个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保持稳定性和高效性。

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

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选煤厂运营部停送电作业,确保设备维修、维护等作业者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规范停送电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地面低压停送电(660V及以下),检修或维护作业均适用本办法。

二、申请停送电程序1、检修停电:1)由检修工作人员申请填写停电工作票,标明检修内容、检修设备、检修计划时间,停送电申请人签名及调度室人员签名(申请票不得涂改,如涂改视为无效)。

2)由停送电申请人将工作票送至值班电工,停电申请人同时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值班电工进行停电,值班电工确认停电申请票上设备名称及设备编号与控制柜编号一致,如有误必须由申请人核实,重新申请,无误后进行停电操作。

确认停电后,在配电柜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做好停电记录。

值班电工停电作业完成后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确认无误后通知停电申请人现场确认停电,现场确认设备停电后,现场检修工作人员把转换开关打到就地位置,按启动按钮,确定设备不能启动,然后把转换开关打到停止位置,按下现场急停按钮并自锁。

最后在现场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方可开始对设备检查检修。

2、检修完成送电:由停电申请人填写送电票,标明送电内容、送电设备、送电时间,送电申请人签名及调度室人员签名后(申请票不得涂改,如涂改视为无效),送至值班电工,送电申请人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值班电工送电,值班电工要确认送电申请票上设备名称及设备编号与控制柜编号一致,如有误必须由申请人核实,重新申请,无误后进行送电操作,确认送电后,摘除配电柜上悬挂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做好送电记录。

值班电工送电完成后通知调度室,调度室确认无误后通知送电申请人,恢复现场保护及摘牌工作,进行后续操作。

3、中、夜班停送电:若中、夜班出现现场生产或机电事故时未及时办理停电票时,由相关检修负责人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值班电工进行停电挂牌,电工操作完毕汇报调度室,调度室确认无误后通知检修人员,在现场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并挂牌方可进行工作,在此期间由当班队长或副队长必须去调度室补办停送电票程序。

井下高压停送电管理办法

井下高压停送电管理办法

井下高压停送电管理办法
是用于管理井下高压电力设备停送电的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井下高压停送电管理办法:
1.员工安全教育: 所有在井下工作的员工都应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了解井下高压电力设备的危险性和安全操作规程。

2.停送电计划: 制定详细的停送电计划, 确保井下高压设备停送电时能够顺利进行工作。

计划包括停电时间、地点、停电的设备和相关的安全措施等详细信息。

3.停电操作程序: 制定清晰的停电操作程序, 包括停电前的准备工作、停电操作步骤、停电后的恢复工作等。

所有停电操作都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并按照规定的步骤和顺序进行。

4.停电安全措施: 停送电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如使用绝缘工具、戴好个人防护装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等, 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停电通知和备份供电:事先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停电时间和地点, 确保停电期间不影响正常运行的设备和系统, 并保证有备份供电的措施。

6.停电检查和接电恢复:停电结束后,必须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接电恢复工作。

7.事故报告和记录:对井下高压停送电过程中的事故、故障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进行详细的记录,以供后期分析和改进。

总之, 井下高压停送电管理办法的实施能够提高工作安全性和运行效率, 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停、送电管理办法

停、送电管理办法

停、送电管理办法
是指对电力系统中的停电和送电操作进行管理和规范的法规或规章制度。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电力事故和供电中断,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持续性。

停送电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停电管理:规定停电的程序和标准,包括停电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停电的通知和公告,停电预警和紧急停电等。

2. 送电管理:规定送电的程序和标准,包括送电计划的编制和实施,送电的通知和公告,送电质量监控和评估等。

3. 停送电设备与设施管理:规定停送电设备和设施的检修、维护和管理要求,包括停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术措施,送电设施的巡视和监测等。

4. 停送电应急管理:规定停送电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停电应急处理流程,停电设施的故障排除和修复,送电故障的紧急处理等。

5. 停送电管理责任:规定停送电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包括停送电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停送电操作人员的资质和培训等。

停、送电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减少供电事故和中断时间,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促进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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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管理办法

停送电管理办法

停送电管理办法为确保设备维修、维护等作业者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规范停送电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管理规定1、现场任何涉及带电设备的检修或维护作业,以及受系统设对备运转影响的设备例如窑内、搓内、电收尘、大型风机管道等设备内部检查或修理作业,都必须办理停在、供电相关手续,即为作业前办理提出申请停水相关手续,作业完或试机办理提出申请供电相关手续,必须严格遵守停在供电“一支笔”原则。

2、停送电“一支笔”原则:即停电申请人与送电申请人是同一人;停水审核人与供电审核人就是同一人;且日常修理时审核人就是分厂选定的停在供电负责人;分散检查或系统检修时审核人就是公司选定的停在供电负责人。

停在供电操作方式人严苛按停在供电申请单继续执行。

3、如涉及到两班或两班以上连续对同一项目检修时,需进行项目更替,原停供电申请人必须将原停水申请单传达给接班人检修负责人,并台胞证表明,检修完结后须随身携带存有分厂主管领导或值守领导盖章的原停水申请单办理供电。

若原停水申请单遗失,须分厂主管领导或值守领导证实后由工段领导代理。

4、同一台设备几个检修组同时作业时必须各自办理停电手Chinian,不得过桥作业或精简相关手续,没办理停水相关手续的,一律视作设备没停水;一旦办理停水相关手续后,提出申请供电必须几个并作业组停电申请人进行会签。

5、停在供电申请单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停在供电负责人一份,电气操作人员一份(见附表一)。

停送电登记表一式一份,电气操作人员填写(见附表二)。

6、停在供电申请单,停在供电登记表由分厂和挽回损失处分别看管,须保留三个月被查。

7、低、扰动变小配电室,现场控制室,因检修或保护须要停送电时,由电气操作人员按相关操作规程作业。

8、停在供电无法口头预订,无法在停水单上预订供电时间。

第二条申请停送电程序1.提出申请停水及审核、操作程序。

1.1提出申请停水必须谁作业,谁提出申请。

1.2申请人在停电前对所检修、维护的设备名称及工艺代号进行核实,防止错停或漏停。

检维修停送电管理办法

检维修停送电管理办法

检维修停送电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检维修作业,杜绝检维修过程的不规范停送电,特制订本办法:
1、厂区内所有检维修必须执行停、送电管理办法。

2、停、送电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对电器线路熟悉,操作有经验的人方可进行,停送电时必须执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双人操作。

3、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线、上锁、挂牌和监护制度。

4、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严禁电话、捎信或者约时送电。

5、严禁不办理手续停、送电手续进行检修。

6、停电时,由停电申请人、停电人签字确认后停电人执行停电操作。

7、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停电检修警示牌,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只有停电人员才有权送电。

8、停电后,作业时至少由两人一同工作,并在停电开关上挂“正在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9、现场作业人员未见停、送电票且相关人员未签字时,不得提前作业,并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10 、检修作业人员必须在撤离作业现场后,经现场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办理送电手续。

11、送电时由送电申请人、送电人共同在停送电票上签字确认
后,方可进行送电作业,送电作业必须执行一人监护一人送电的操作程序。

12、送电要按送电程序进行,送电瞬时如发生异常现象,必须查明原因,经处理检查无误后方可送电。

13、电气设备出现“跳闸”应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送电,严禁盲目送电和频繁送电。

附:停送电票
停送电票
停送电票。

井上、下停送电管理制度

井上、下停送电管理制度

井上、下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上、下停送电工作,维护配电设备和供电安全,保障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井上、下停送电工作。

第三条井上、下停送电指对井下的电动机的送电和停电操作。

第二章井上、下停送电管理第四条井上、下停送电需经过操作人员的书面申请及电工师、电工长等相关人员的审核和检验手续,方可进行操作。

第五条井上、下停送电时,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好安全帽、工作服等必要防护用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第六条井上、下停送电涉及到电动机的送电工作时,需先将电动机的总开关打开,然后逐一进行功率开关的排查、检测,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第七条井上、下停送电涉及到电动机的停电工作时,需先将电动机的总开关打开,然后逐一进行功率开关的排查、检测,确认无误后方可停电。

第八条井上、下停送电操作完成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点操作用具,并将设备、工具、配件等妥善保管到指定位置。

第三章井上、下停送电安全要求第九条井上、下停送电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合格,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担任此岗位工作。

第十条井上、下停送电操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程序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

第十一条井上、下停送电过程中如发生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等待处理。

第十二条井上、下停送电操作需注意安全防护,确保操作过程中无人员受伤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井上、下停送电操作需注意设备保护,确保操作过程中无设备损坏事故发生。

第四章井上、下停送电应急措施第十四条井上、下停送电操作中如遇紧急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等待处理。

第十五条井上、下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保存现场,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井上、下停送电操作应急处置完毕后,需做好事故处理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做好事故的总结反思及预防措施。

井下高压停送电管理办法(4篇)

井下高压停送电管理办法(4篇)

井下高压停送电管理办法井下高压停送电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安全措施,用于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下面是一份2000字的井下高压停送电管理办法,以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井下高压停送电的作业,包括井下矿井、地铁、地下管道等相关作业。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标准和技术规程进行井下高压停送电的管理。

第四条井下高压停送电的相关责任主体包括井下作业单位、停电操作人员、井下作业人员等。

第五条井下高压停送电的管理应具体细化为井下高压停电管理、井下高压送电管理等方面,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井下高压停电管理第六条井下高压停电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前编制停电计划,明确停电范围、停电时间和停电原因;(二)停电操作人员应具备合格的停电资质,熟悉相关的停电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三)在进行停电操作前,需提前通知井下作业人员,并确保其已撤离井下,确保人员安全;(四)按照停电计划进行停电操作,确保停电过程平稳,避免对井下作业人员和设备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五)在停电操作完成后,需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停电过程没有遗漏,恢复井下供电时需通知井下作业人员。

第七条井下高压停电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照以下要求履行职责:(一)作业单位应编制井下高压停电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和责任分工;(二)停电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停电操作技能和知识,并在进行停电操作前接受必要的培训;(三)井下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停电要求执行,确保自身安全,并配合停电操作人员的工作。

第八条井下高压停电应注意以下安全要求:(一)在进行高压停电操作前,需对停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二)在进行高压停电操作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触电等事故;(三)高压停电过程中需保持设备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确保停电过程平稳无误。

停、送电管理办法

停、送电管理办法

停、送电管理办法一、引言电力供应和管理是现代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为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制定停、送电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文将首先介绍停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然后重点阐述送电管理的要点,最后总结提出具体的管理建议。

二、停电管理1. 停电计划的制定为确保停电工作的有序进行,应制定详细的停电计划。

计划应包括停电时间、地点、原因、估计的停电范围和持续时间等内容,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用户进行通知。

2. 停电工作的组织停电工作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明确责任和任务划分。

各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同时,需要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确保停电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停电通知的发布停电通知应提前发布,并向用户提供详细的停电信息。

通知应包括停电时间、原因、影响范围以及应急措施等内容,以便用户做好应对措施。

通知可以通过短信、电话、电视等多种渠道发布,以提高通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 停电期间的控制措施在停电期间,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确保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安全。

相关措施包括停电设备的隔离、巡视和检修,对停电影响范围内的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以及及时处理出现的故障和事故。

三、送电管理1. 送电原则送电工作应遵循安全、可靠、高效的原则。

送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供电安全和用户正常用电。

送电过程中,应保持供电设备和线路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供电中出现的故障和事故。

2. 供电质量的监测为保证用户的用电质量,应建立供电质量监测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

监测内容包括电压、频率、谐波、闪变等指标,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供电质量问题。

3. 供电服务的改进为提高用户满意度,应积极改进供电服务。

包括提供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及时响应用户的用电问题和投诉,制定合理的用电计划,提供优质的用电建议等。

四、管理建议1. 加强协调与合作停、送电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合作。

相关部门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和共享信息,协同解决停、送电管理中的问题和难题。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规范设备检修和停送电的管理,保障生产工序的顺利进行。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设备的检修和停送电管理。

二、管理原则2.1 安全第一原则:设备检修和停送电过程中,安全为首要考虑因素,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2.2 规范操作原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进行设备检修和停送电,杜绝违规操作。

2.3 效率优先原则:设备检修和停送电的过程要高效且迅速,以确保生产工序能够尽快恢复。

2.4 质量至上原则:设备检修和停送电的过程中,保证质量的同时,尽量减少设备故障和停机时间。

三、设备检修管理3.1 检修计划编制: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包括检修项目、检修时间、检修人员等内容,并进行上级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3.2 检修准备工作:检修前,对检修所需的工具、备件、材料进行准备,并确保其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3.3 检修操作规程:制定检修操作规程,明确检修步骤、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由检修人员严格执行。

3.4 检修记录和统计:记录设备的检修情况,包括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和人员,以便后期统计和分析。

四、设备停送电管理4.1 停送电计划编制:制定设备停送电计划,包括停电或送电的时间、范围和原因,并进行上级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4.2 停送电通知: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停送电过程中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

4.3 停送电安全措施:在停送电前,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4 停送电操作程序:制定停送电的操作程序,明确操作步骤、顺序和岗位责任,由操作人员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4.5 停送电记录和统计:记录设备的停送电情况,包括停电或送电时间、范围和原因,以便后期统计和分析。

五、责任和制度执行5.1 领导责任:相关领导要重视设备检修和停送电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推广。

5.2 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负责设备检修和停送电工作,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了保障停、送电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制定此管理制度,规范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包括停电计划编制、停电设备状态检查、停电设备操作、停电作业监督等。

二、责任与义务2.1 企业领导应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落实到位。

2.2 停、送电工作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2.3 停、送电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或越权操作。

2.4 相关部门应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积极配合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停电计划编制3.1 停、送电计划由停、送电工作负责人编制,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3.2 停电计划包括停电日期、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停电设备等信息,需确保准确无误。

3.3 停电计划应提前公示,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提前知晓停电计划,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四、停电设备状态检查4.1 停电前,必须对停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停电设备的状态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

4.2 检查内容包括电源、电线、开关、断路器、信号灯等,必要时需要进行维修和更换。

4.3 检查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检查结果要及时记录,并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停电设备操作5.1 停电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5.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戴铁制饰品和长发。

5.3 操作人员应熟悉停电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如有疑问,应及时询问相关负责人。

5.4 操作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相关负责人,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六、停电作业监督6.1 停、送电工作负责人应对停电作业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6.2 监督内容包括停电设备操作是否规范、操作人员是否戴好防护用品等。

6.3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停、送电管理办法(3篇)

停、送电管理办法(3篇)

停、送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停电、送电工作的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维护电力市场的稳定,保障用户的正常用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停电、送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停电、送电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安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服务第一。

第四条停电、送电管理工作由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电网企业和供电企业负责。

第二章停电管理第五条停电是指为了维修、改造、升级电力设备,应急救援等原因,临时中断用户用电的行为。

第六条停电工作应当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停电计划的制定、通知用户、设备检查、备用电源等。

第七条停电计划的制定应当根据电力市场的需求和供需状况进行合理安排,避免影响用户的正常生活和生产。

第八条用户应当提前得到停电通知,通知的形式可以是书面通知、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

第九条用户对于停电有异议的,可以向停电单位提出申请,停电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给予答复。

第十条停电单位在停电前应当对停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与用户进行协调,保障用户的正常用电。

第十一条在停电期间,停电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监控,随时做好故障排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停电时间应当尽量缩短,停电区域应当尽量减小,减少对用户生产生活的影响。

第十三条对于计划外的停电,停电单位应当尽快向用户通知,并采取措施进行抢修和恢复供电。

第十四条停电单位应当及时向能源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停电情况,以便进行跟踪和处理。

第十五条停电期间,停电单位应当配备应急电源,保障重要设备和关键用户的电力供应。

第十六条电力设备的维修、改造和升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障设备的安全可靠和电力供应的稳定。

第三章送电管理第十七条送电是指向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

第十八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电力供应网络,实行多级输电、配电系统,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九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电网规划,合理布局电力设备,并配备充足的备用设备,以应对突发情况和故障。

电气停送电管理制度

电气停送电管理制度

电气停送电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电气系统停送电管理,确保电气设备使用安全和运行稳定,维护设备寿命,提高设备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的停送电管理,包括停电、送电、限电、重启动等操作。

三、停送电程序1. 停电程序(1)停电前,操作人员应做好相关设备的检测和准备工作,清空设备中的电力,确定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2)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告知停电时间和原因,并确保停电时间不影响正常生产和运行。

(3)操作人员按照标准程序停止电源供应,并进行必要的标识和记录。

(4)停电完成后,对设备进行排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 送电程序(1)送电前,操作人员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和电源供应情况,确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确认送电操作符合相关规定,无安全隐患。

(3)操作人员按照标准程序启动电源供应。

(4)送电完成后,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限电程序(1)在特殊情况下需要限电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并报备领导。

(2)限电时,操作人员应根据限电要求进行操作,并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限电完成后,及时恢复正常电源供应。

4. 重启动程序(1)当设备出现故障需要重新启动时,操作人员应根据设备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重启动后,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停送电责任1. 设备运行单位负责电气设备运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3. 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程序操作,不得私自停送电。

4. 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需停送电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做好相关记录。

五、停送电安全1. 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相关安全装备,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2. 对于高压设备的停送电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电气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 严禁私自停送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 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领导和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处理。

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

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

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机电设备的停、送电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并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机电设备的停、送电管理。

二、定义和术语1. 机电设备:指所有与电力系统相关的设备,包括发电设备、配电设备、用电设备等。

2. 停电:指有意将电力系统中的某一或多个部分停止供电的行为。

3. 送电:指将停电的机电设备重新恢复供电的行为。

三、停电流程1. 提前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在停电前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相关人员发出停电通知,包括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停电原因等。

2. 确认停电范围:停电前,设备管理人员需确认停电范围,并标明在电路图上。

3. 提前告知用户:对于涉及到用户供电的停电,设备管理人员需要提前告知用户,并与用户达成一致意见。

4. 停电操作:设备管理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停电操作,确保设备能够安全停电。

5. 封闭设备:停电后,设备管理人员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封闭,防止误操作导致电气事故。

四、送电流程1. 确认供电条件:在进行送电前,设备管理人员需要确认供电条件是否满足,包括电力系统的可用性、设备状态等。

2. 恢复电源:设备管理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送电操作,确保设备能够安全送电。

3. 监测设备:送电后,设备管理人员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监测,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4. 恢复用户供电:对于涉及到用户供电的送电,设备管理人员需要与用户协商,并确保用户供电的可行性。

五、安全措施1. 设备操作前要进行防误操作措施。

2. 在进行停电和送电操作前,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状态正常。

3. 在进行停电和送电操作时,需要使用专用工具和个人防护装备。

4. 停电和送电期间,需要设立专人值班,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 停电和送电过程中,需要对周围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警示。

六、责任和制度1. 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机电设备的停、送电管理,并确保制度的执行。

2.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停、送电管理制度,并接受相关培训。

停送电管理办法

停送电管理办法

黔西南州发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停送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设备维修、维护、清仓、清库等作业者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规范停送电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检修或维护作业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三条现场任何涉及带电设备的检修或维护作业,以及受系统设备运转影响的设备,如窑、磨、破碎机、电收尘、大型风机管道等设备检查或维修作业,都必须办理相关设备停、送电手续,即作业前办理停电申请手续,作业完毕或试机办理送电申请手续。

第四条办理停送电手续必须严格遵守停送电“一支笔”原则:停电申请人、送电申请人是同一人;停电审批人、送电审批人是同一人,且审批人是公司或分厂指定的停送电审批人;停送电操作人严格按申请单执行。

交接班时,原申请人和审批人与接班的申请人和审批人有明确的停送电交接记录,视为“同一人”。

第五条如涉及到两班或两班以上连续对同一项目检修时,需进行项目交接,原停电申请人和审批人要与接班人员履行交接班制,双方签字确认,并签注说明,检修结束后须携带交接班签字和说明办理送电申请单。

若停电申请单丢失,须分厂主管领导确认后由工段领导补办停电申请单。

第六条同一台设备几个检修组作业时必须各自独立办理停送电手续,严禁搭车作业或简化手续,没有办理停送电手续的,一律视为设备没有停送电;一旦办理停电手续后,必须待几个作业组停送电申请人均办理了送电手续,审批人及操作人方可进行送电程序。

第七条停送电申请单一式三联,分别由停送电审批人、申请人、操作人留存。

停送电审批登记表、操作登记表、交叉作业登记表分别由停送电审批人和操作人员填写。

第三章申请停送电流程第八条停电申请及审批、操作流程1、申请人在办理停电手续前对所检修、维护的设备名称及代号进行核实,防止错停或误停。

2、申请人办理停电申请手续,填写停电设备名称、代号及检修维护内容,并在申请单上签名,申请单不得涂改,若涂改视为无效。

3、停送电审批人对所停设备进行核实,无误后审批,将第一联留存,第二、三联交予申请人,并做好登记手续。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4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4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停、送电安全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降低停、送电事故的发生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停、送电作业的电力公司、电力设施运营单位以及所有涉及停、送电作业的电力从业人员。

第三条停、送电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四条停、送电安全管理的任务是确保停、送电作业的顺利进行,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

第五条停、送电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倡导科学、标准、规范的作业方式。

第二章停、送电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第六条停、送电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包括停、送电前的准备工作、停电操作、送电恢复等环节。

第七条停、送电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停、送电的具体需求,编制停、送电计划及技术方案,落实作业人员的培训及安全教育,调查现场情况,准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

第八条停电操作应按照严格的流程和规范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停电设备要检查、确认,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第九条送电恢复应根据实际情况,有序进行,保证恢复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

第三章停、送电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十条停、送电作业的责任主体为电力公司或设施运营单位,其安全管理属于公司或单位的基本职责。

第十一条电力公司或设施运营单位应明确停、送电试验工作部门及相关岗位的责任,并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电力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资格和证书,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停、送电作业的要求和规范。

第十三条电力从业人员应按照公司或单位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执行停、送电作业的相关手续和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停、送电安全管理的考核办法第十四条停、送电安全管理的考核应定期进行,包括日常考核和专项考核。

第十五条日常考核应涵盖停、送电准备工作、停电操作、送电恢复等环节,考核内容包括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设备设施的检查情况、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等。

第十六条专项考核应针对重点环节进行,包括对新招聘人员的培训考核、对事故隐患的检查考核等。

停、送电管理办法

停、送电管理办法

停、送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停、送电行为,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加强电力管理,根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力生产、输送、供应、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停、送电是指停止供电和恢复供电的行为。

第三条电力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监督,制定停、送电的管理制度,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和高效。

第四条停、送电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依法处理的原则,保障用户的权益,合理安排停、送电时间。

第五条停、送电需要征得用户的同意,除非发生紧急情况,必须提前通知用户,详细说明停电原因、时间和范围。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停电信息发布和传达机制,及时向用户通报停电信息,提前做好备用电源和应急措施。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加强对停电设备和用电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运行稳定和安全。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故障和恢复供电。

第二章停电管理第九条电力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

第十条电力企业在进行日常设备检修和维护时,应提前通知用户,并约定停电时间和范围。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巡视、检测和故障排除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保障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做好备用电源的配置和管理,确保在停电期间,对关键领域和重要用户进行紧急供电。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停电申请和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进行停电工作。

第十四条经审批同意的停电措施,应提前通知用户,并在停电期间派员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确保停电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停电时间、范围和措施的记录和报备制度,及时向电力主管部门报告停电情况。

第三章送电管理第十六条电力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保障供电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七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供电设备的巡视、检测和维护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供电设备的故障,确保供电的稳定。

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1. 引言机电设备是现代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对机电设备的停送电进行科学管理,能够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有效进行,降低潜在风险。

本文档旨在建立一套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维护。

2. 定义2.1 停电:指将机电设备断开与电源的连接,使其无法运行的行为。

2.2 送电:指将机电设备与电源重新连接,使其恢复正常运行的行为。

3. 停送电管理流程为了实施有效的停送电管理,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停送电管理流程的概述:3.1 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在进行任何停送电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这包括: - 检查设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 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 确保停送电过程中的人员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3.2 停电操作针对需要停电的机电设备,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停电操作:1. 将设备与电源切断,断开电源开关。

2. 确保停电后设备不会误启动,例如通过锁定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3.3 送电操作当需要重新开启机电设备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送电操作:1. 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不存在任何故障或损坏。

2. 连接设备与电源,打开电源开关。

3. 对设备进行必要的启动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3.4 记录和报告在停送电的整个过程中,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 停送电的时间和地点。

- 负责操作的人员和相关人员。

- 停送电的原因和目的。

- 停送电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和解决方法。

4. 责任和权限4.1 停送电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他们应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4.2 每个停送电操作都必须有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以确保操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5. 安全措施在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确保所有人员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护目镜和手套等。

- 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如电气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3篇)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3篇)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供电质量,保障用户用电需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设备的检修停送电管理。

第三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并且充分考虑用户的用电需求。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成立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程序第五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一)计划阶段:确定设备检修停送电计划,制定检修方案,明确停电范围和时间。

(二)通知阶段:及时通知用户停电信息,提前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

(三)执行阶段:按照检修方案有序进行设备检修,确保检修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四)监督阶段:安排专人进行设备检修作业现场监督,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

(五)恢复供电阶段:设备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供电,确保用户用电需求。

第六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程序需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供电部门、用户部门、公安部门等,共同维护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七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细则和工作计划;(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工作;(三)制定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四)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工作。

第八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二)负责设备检修停送电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三)及时向用户通报停电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解释和服务;(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设备检修工作的安全监督。

第九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权限:(一)对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二)要求用户按照规定进行停电配合工作;(三)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完成设备检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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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管理办法
1.总则
(1)任何设备检修、调试需要停送电时,必须办理停送电工作票。

(2)停送电工作票只能执行一次,需要再次停送电时必须重新办理。

(3)停送电工作票必须是一台设备一张工作票,多台设备必须分别办理停送电工作票。

(4)当有多个检修任务需要对同一设备进行停电时,必须一个任务一张停送电工作票,一个停送电工作票一块停电牌,相互独立,严禁“搭车”现象。

送电时,必须全部停电牌摘完后才能送电。

(5)停送电工作票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6)严禁约时停送电。

(7)停电申请人和送电申请人必须是同一个人,中间不得换人。

如果涉及到两班或两班以上连续对同一任务检修时,需要进行任务交接,原停电申请人(或当班运行班长)应该将停送电工作票传递给接班检修负责人(或接班运行班长)。

(8)其他工种检修、维护或调试作业时,适用本规定。

2、各级职责
(1)工作负责人填写停送电工作票,一式两份。

(2)点检站相关负责人对停送电工作票进行审核,有无交叉作业并注明。

(3)工作许可人填写停电时间,并下达停电命令。

(4)当班运行人员负责具体的停送电工作,并挂停电牌。

3、停送电工作流程
(1)停电流程
工作负责人填写停送电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对照设备标牌对停送电工作票进行确认→送点检站相关负责人审核→送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根据生产情况填写停机时间(即停电时间),并签名,同时下达许可停电命令→送当班运行人员,运行人员根据停送电工作票对设备进行停电,并挂牌;填写停电完成时间并签名→将工作票返回给工作负责人。

(2)送电流程
检修任务完成后,工作负责人确认检修人员已经全部撤离现场,并在工作票上填写撤离时间并签名→将工作票交给当班运行人员,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确认要送电的设备,无误后摘牌,一张票只能摘一个牌,当一个设备上挂有多个牌时,必须全部摘完后才能送电;填写送电完成时间及签名→将停送电工作票返回给工作负责人保存→交点检站存档。

4、停送电操作
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两人共同执行,其中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停电操作
①运行人员接到停电工作票后两人一起到电气室(现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②停电前必须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再开始操作。

如果挂有“设备运行”警告牌,必须确认设备已停止运行后方可进行操作。

③操作时按照由下一级向上一级的顺序逐次断开电源开关。

④每断开一路电源,确认无电后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停电警示牌。

⑤停电工作执行完毕后,运行人员在停电工作票上填写停电完成时间并签名。

⑥将工作票返回给工作负责人。

(2)送电操作
①运行人员接到送电工作票后两人一起到电气室(现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②送电前必须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再开始操作。

如果挂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一律不得合闸送电。

③操作时按照由上一级向下一级的顺序逐次闭合电源开关。

④电源投入后检查相应指示灯、仪表显示是否正常,并摘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

⑤送电工作执行完毕后,运行人员在送电工作票上填写送电完成时间并签名。

⑥将工作票返回给工作负责人。

5、停送电注意事项
(1)停送电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并由专业人员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停送电。

(2)验电时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认验电器完好后方可使用。

验电时,必须三相逐一验电,不能存在侥幸心里。

(3)放电时应采用专用导线,线与线之间,线与地之间均应放电。

(4)挂接临时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临时接地线时应先拆导体端,后拆接地端。

临时接地线用多股软铜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不得使用铝线作临时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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