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全国土地利用分类对照表
农
1
用
地
2001 年全国土地利用分类(试行)
二级 代码
11
12
13 14
二级名称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三级代码
111 112 113 114 115 121 122 123 124 125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41 142 143
三级名称
灌溉水田 望天田 水浇地
111
112
113
114 水域及水利
115 设施用地
116
117
118
119
121
122
其他土地
123
124
125
126
127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果园 茶园 其它园地 有林地 灌木林地 其它林地 天然牧草地 人工牧草地 其它草地 批发零售用地 住宿餐饮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其它商服用地 工业用地 采矿用地 仓储用地
204
独立工矿用地=53
205
盐田=54
09
206
特殊用地=55
10
11
261
铁路=61
262
公路=62
263
民用机场=64
264
港口码头用地=65
管道运输用地指居民点及独
265
立工矿用地外地上管道运输
用地
271
水库水面=73
12
272
水工建筑用地=78
011
耕地
012
013
021
园地
022
023
031
沙地 裸土地 裸岩石砾地 其他未利用土地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苇地 滩涂 冰川及永久积雪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用地代码一览表
三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教育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W
仓储用地
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W1
普通仓库用地
以库房建筑为主的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
G1
公共绿地
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G11
公园
综合性公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古典园林、风景名胜公园和居住区小公园等用地
G12
街头绿地
沿道路、河湖、海岸和城墙等,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起装饰性作用的绿化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G
G2
生产防护绿地
C65
科研设计用地
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和科技咨询等机构用地,不包括附设于其他单位内的研究室和设计室等用地
C7
文物古迹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用地类别
C9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
U42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
粪便、垃圾的收集、转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U5
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
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绿化和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U6
殡葬设施用地
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
城乡用地分类及代码表
社区行政管理用地
包括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城市管理监督、税务、工商、房管办、社区
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居民委员会等
Rc2
社区商业用地
以日常生活消费为主的小型商业,包括菜场、小型超市、理发店、小型 餐饮店等
Rc3
社区文化用地
包括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
Rc4
社区体育用地
包括综合健身馆、游泳池(馆)、综合运动场等
E9
其它未利用土地
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
表
序 号
大类
代码
中类
代码
小类
代码
用地名称
范围
1
R
居住用地
居住社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r
住宅组团用地
用于住宅建筑及其必要的配建道路、绿化及附属于住宅建筑的服务设施 的用地
Rr1
一类住宅组团用地
以低层住宅为主的住宅组团用地
Rc5
社区医疗用地
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点
Rc6
社区福利用地
包括福利院、工疗康体服务中心、托老所等
Rc9
其它社区设施用地
除以上设施外其它社区设施用地
Rs
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包括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幼托等
Rs1
完全中学用地
完全中学用地
Rs2
高级中学用地
高级中学用地
Rs3
C61
高等学校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 地
C6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属于高中阶段职业教育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等用地,不包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二〇一〇年二月目录1总则目的范围2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目标工作任务3检查内容和依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4职责分工国土资源部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5工作流程工作部署工作准备提取疑似违法图斑制发卫片土地监测图斑核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测图斑核查整改查处信息填报督查挂牌督办排序约谈通报验收奖惩组卷归档6施行时间和解释权附录1.名词解释2.地块编号方法3.判别标准4.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统计报表1总则目的为促进利用卫星遥感信息资料对土地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开展执法检查(以下简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上的客观性、公正性及重要作用,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效能,制定本规范。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任务、内容、依据、程序、方法及相关要求等,适用于全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目标利用以卫星遥感为主的现代技术手段,发现、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分析并探究违法成因,完善规范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制度,提高执法监察效能。
工作任务2.2.1调查统计卫星遥感监测时段监测区内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
2.2.2调查统计卫星遥感监测时段监测区域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
2.2.3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督促整改。
2.2.4分析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成因和深层次综合因素,提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建议。
3检查内容和依据检查内容3.1.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
3.1.2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合法性。
3.1.3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整改查处情况。
检查依据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大类
中类
小类
C
C5
C51
C52
C53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院、肿瘤医院等
卫生防疫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
休疗养用地
休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C6
C61
C62
C63
C64
C65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高等学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份能正常灌溉,用以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作物的耕地
除此以外的耕地
E3
园地
果园、桑园、茶园等园地
E4
林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等林木的土地
E6
E61
E62
E63
E64
村镇建设用地
村镇居住用地
村镇企业用地
村镇公路用地
村镇其它用地
集镇、村庄等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
以农村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等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C)
E
水域和其它用地
除以上各大类用地之外的用地
卫片执法规范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二〇〇九年四月目录1. 总则 (1)1.1 目的 (1)1.2 适用范围 (1)1.3 标准 (1)2. 工作目标和任务 (2)2.1 工作目标 (2)2.2 工作任务 (2)3.检查内容和依据 (3)3.1 检查内容 (3)3.2 检查依据 (3)4. 职责分工 (4)4.1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工 (4)4.2 国土资源部内部分工 (5)4.3 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分工 (5)5. 工作流程 (7)5.1 遥感监测 (7)5.2 工作部署 (8)5.3 工作准备 (8)5.4 制发卫片 (9)5.5 内外业核查 (9)5.6 区分地块 (9)5.7 地块判别 (10)5.8 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审查 (12)5.9 违法用地类别判定 (13)5.10 统计汇总核查情况 (14)5.11 查处整改 (14)5.12 督导 (15)5.13 验收 (15)5.14 报送工作成果 (16)5.15 通报 (17)5.16 奖惩 (17)5.17 启动问责 (18)5.18 组卷归档 (18)6. 概念界定和统计指标 (18)6.1 概念界定 (18)6.2 统计指标 (20)7. 施行时间和解释权 (21)附录 (21)附录一名词解释 (21)附录二附表 (22)附录三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2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1. 总则1.1 目的为充分发挥卫片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促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增强卫片执法检查的客观性、公正性,提高工作效能,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1.3 标准1.3.1 技术标准1.3.1.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1.3.1.2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
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 - 国土资源部
附件6
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
填表说明:
1.本表根据《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统计情况汇总填写。
2.违法用地总宗地数及面积数指非法批地、非法占地、擅自改变用途和其他违法用地四项的宗地数及面积数之和。
3.非法占地总宗地数及面积数指骗取批准、超占用地和未批先用三项的宗地数及面积数之和。
4.超占用地栏只要求填写超过批准用地面积的那部分面积,而不是整宗地面积,如批准用地100亩,实际用地120亩,只填20亩。
5.未批先用是指在供地批准文件下发前就开始使用土地,包括未报即用、边报边用和未供即用三种情况。
未批先用总宗地数及面积数为未报即用、边报边用和未供即用三项的宗地数及面积数之和。
对于在卫片监测期间
用地申请材料已由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但农用地转用、征收尚未获得批准即开始用地的,为“边报边用”;对于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已经批准,但在具体项目供地批准前就开始用地的,为“未供即用”(此类用地不再作为“边报边用”)。
6.面积单位均为亩,保留一位小数。
土地违法案件汇总表
文峰区晁家村村民晁根违法占地建厂房
9
安阳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大庄万金城项目
10
龙安区龙腾苑项目
11
殷都区缔盛广场项目
12
殷都区郝家店村民自建楼项目
13
文峰区奥迪4s店项目土地违法案件汇总表序号违法主体及事实
1
安阳中安镁电池有限公司在安阳县安丰乡李家坡村违法占地建厂房
2
林州市龙山中路居民田保川在林州市姚村镇下陶村违法占地建厂房
3
龙安区郜保平违法占地建厂房
4
龙安区东风大坡村民违法占地建房
5
龙安区闫长有违法占地建市场
6
殷都区大司空村村民司卫华违法占地建房
7
文峰区晁家村村民晁银全违法占地建仓库
国土违法建设立案查处模板表格
立案呈批表编号:案由破坏耕地当事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个人姓名本拉登性别男年龄61单位洙边镇孙家山村职务群众地址洙边镇孙家山村电话110案件来源巡查发现受理日期2013年8月6日主要违法事实及性质当事人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洙边镇孙家山村集体土地建设养殖场,占地面积238平方米,地类为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已建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破坏耕地行为。
承办人建议签名:年月日承办单位意见签名:年月日审查意见签名:年月日主管领导意见签名:年月日备注调查报告案由: 破坏耕地调查机关:莒南县国土局调查时间: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10日当事人情况:本拉登,男,61岁,初中文化,洙边镇孙家山村村民经调查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于2013年4月起占用洙边镇孙家山村集体土地建设养殖场,占地面积238平方米,地类为耕地,已建成。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破坏耕地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拟作如下处罚: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治理破坏的耕地;二、并处耕地开垦费2倍的罚款,共计罚款7140元整。
承办人:小布什、奥巴马年月日违法案件审理记录(首页)案件名称及编号:洙边镇孙家山村本拉登非法建设养殖场时间:地点:执法大队主持人:记录人:审理(会审)人员: 列席人员:案件主办人员:审理记录:洙边镇孙家山村本拉登养殖场,该宗地占地面积238平方米,地类为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建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作如下处理: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治理破坏的耕地;二、并处耕地开垦费2倍的罚款,共计罚款7140元整。
审理意见:经审理,一致通过拟处理意见参加会议人员签名:年月日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案由破坏耕地立案时间2013年8月6日立案编号调查时间2013年8月日6至2013年8月10日当事人情况本拉登,男,61岁,初中文化,洙边镇孙家山村村民主要违法事实及性质当事人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洙边镇孙家山村集体土地建设养殖场,占地面积238平方米,地类为耕地,已建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破坏耕地行为。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07-08-10发布2007-08-10实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前言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克伟、樊志全、向洪宜、高延利、王广华、温明炬、谢俊奇、张炳智、孙毅、周连芳、曾巍、张阳阳、董北平、张明达、梁耘。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利用的类型、含义。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调查、规划、评价、统计、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在使用本标准时,也可根据需要,在本分类基础上续分土地利用类型。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土地基本术语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覆盖度(盖度)指一定面积上植被垂直投影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比。
郁闭度指林冠(树木的枝叶部分称为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值。
总则为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型,明确土地利用各类型含义,统一土地调查、统计分类标准,合理规划、利用土地,制定本标准。
维护土地利用分类的科学性、实用性、开放性和继承性,满足制定国民经济计划,社会经济宏观调控以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主要依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归纳、划分。
反映土地利用的基本现状,但不以此划分部门管理范围。
编码方法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个一级类、个二级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数字编码,一级采用二位阿拉伯数字编码,二级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编码,从左到右依次代表一、二级。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办字[2013]4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办字〔2013〕4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4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务必高度重视。
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全省土地管理形势和做好今年卫片执法检查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要求上来,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深入扎实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把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查处到位,确保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
省成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
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确保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整改查处。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严格追究到位,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用地性质分类表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1.1 城市用地分类
1.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1.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大类、中
类、小类。
1.1.4 其中,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地属于
村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1.1.5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
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1.1.6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1的规定。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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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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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18年3 月20日
序
号
行
政
区
划
代
码
行
政
区
划
名
称
违 法 用 地
小 计
违法批地
违 法 占 地
违法批准占用
违法供地
未报即用
边报边用
未供即用
宗
数
面积
宗
数
面积
宗
数
面积
宗
数
面 积
宗
数
面 积
宗
数
面 积
其中耕地面积
其中耕地面积
其中耕地面积
其中耕地面积
其中耕地面积
其中耕地面积
其中基本农田面积
其中
基本
农田面积
其中
基本
农田面积
其中
基本
农田面积
总计
申明:
所有资料为本人收集整理,仅限个人学习使用,勿做商业用途。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号,2010年2月12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号(2010年2月1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已经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附件: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统计报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二○一○年二月目录1总则1.1目的1.2范围2工作目标和任务2.1工作目标2.2工作任务3检查内容和依据3.1检查内容3.2检查依据4职责分工4.1国土资源部4.2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4.3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5工作流程5.1工作部署5.2工作准备5.3提取疑似违法图斑5.4制发卫片5.5土地监测图斑核查5.6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测图斑核查5.7整改查处5.8信息填报5.9督查5.10挂牌督办5.11排序5.12约谈5.13通报5.14验收5.15奖惩5.16组卷归档6施行时间和解释权附录1.名词解释2.地块编号方法3.判别标准4.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统计报表1总则1.1目的为促进利用卫星遥感信息资料对土地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开展执法检查(以下简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上的客观性、公正性及重要作用,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效能,制定本规范。
1.2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任务、内容、依据、程序、方法及相关要求等,适用于全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工作目标和任务2.1工作目标利用以卫星遥感为主的现代技术手段,发现、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分析并探究违法成因,完善规范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制度,提高执法监察效能。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新区建设指挥部,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组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71号)精神,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严格耕地保护,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构建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地区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督促各县(市)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工作原则。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坚持自查为主、突出重点、重在整改、区别对待的原则,以县(市)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为基础,重点清查违法批地、违法占地行为。
全国二调地类分类表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11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11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指城镇、村庄、工矿内部尚未利用的土地
122
设施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123
田坎
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
124
盐碱地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125
沼泽地
088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它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09
特殊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