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文学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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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文学风格

文学风格通常被誉为作家的徽记或指纹,它是一种具有特征性的文学审美现象,在创作过程中即已发生,最终凝结为文学作品的一种与众不同的审美属性,从而成为人们辨识不同作家的标记。它是作家独特的艺术创造力稳定的标志,又是文体成熟的标志。

文学风格涉及作家的创作个性和言语形式以及文学与时代,民族,地域文化等领域的关系,乃至涉及传统和外来文学的影响和革新等诸多问题。因此,研究文学风格是文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一节风格的概念

一.风格的诸种理论

1.风格是独特的言语形式

(1)理论内涵:

着眼于从作品的外在形式所呈现的特色来理解风格,认为风格就是一种言语形式。(2)代表人物:

A.在东方,14世纪印度的毗首那他认为,风格只是连缀词句的特殊形式(《文镜》)反对8世纪伐摩那的“风格是诗的灵魂”(《诗庄严经》)的说法。

B.亚里士多德认为,修辞的高明就是风格。他在《修辞学》一书中,详细讨论了体现风格的语言表达问题,如妥贴恰当,节奏,隐喻等,在《诗学》中,他同样只从修辞学的意义上探讨悲剧的风格。

亚里士多德从外部形式和修辞学角度理解风格的观点在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发展出了风格是“思想的外衣”的说法。

C.17世纪的英国学者,作家德莱顿认为语言是思想的外衣,而风格如这外衣的独特款式。

18世纪,英国著名作家斯威夫特在《给某位后来任圣职的青年绅士的信》中说:风格就是“恰当场合的恰当的词”。

这种说法19世纪就遭到批评,人们认为语言和思想是无法分割的。

D.20世纪语言学家依然持有这种观点。

瑞士语言学家巴依认为,风格是“给予一个已决定的意义加添的选择的附加物”。这里所说的“附加物”也就是“思想的外衣”的特别款式。有些语言学家认为,语言结构不同造成风格不同,而传达的信息几乎相同。

美国学者阿伯拉姆在给风格下定义时指出:“风格是散文或诗歌的语言表达方式,即一个说话者或作家如何表达他要说的话。”

(3)评价:

由于风格最终是以言语的形式呈现出来的,因此从外部来研究风格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尽从外部研究又是不够的,把风格仅仅归结为形式更是片面的。文学风格的形成有着深刻复杂的内在根源,风格的呈现也是由内及外的。

2.风格是作家创作个性在作品中的自然流露。

(1)理论内涵:

从风格形成的内在根据来理解风格,把作家的创作个性与作品的风格联系起来。这在中外都有相似的理论而且十分丰富。

(2)代表人物

A.西汉司马迁根据“诗言志”的观点评价《离骚》的风格,认为它文约辞微,意旨深远,与作者屈原高洁的志向密切相关。

B.扬雄提出“文如其人”284页。

C.魏晋南北朝,曹丕以“气”论文,提出“文以气为主,气之轻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气”在当时是一个流行的概念,指人的气质,气度,襟怀,才性。曹丕把“气”与“体”相联,以文气论文体和风格,品评当时的作家作品。风格的概念最早出现于汉魏,起初称为“体”但不是用来品文,而是品人,即评价人的体貌,德性和行为特点。

司马迁的“志”,扬雄的“情”,曹丕的“气”,都是作为风格的内在根据提出来的,涉及作家的禀赋和创作个性的方方面面,只是他们分别从一个侧面来强调人格志向,审美情趣,个性气质对文学风格的决定作用。而刘勰则把三者整合丰富,以专论的形式充分阐述了作家的创作个性对文学风格的形成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D.瑞士著名美学家海因里希·沃尔夫林把艺术表达方式的不同也即风格的不同最终归结为气质,性格等主观条件的不同。他有这样一段文字:四个画家一同外出画风景,都决定要画的于自然不失毫厘,但成功的四幅画却截然不同,就如四个画家有截然不同的个性那样,述者由此得出结论,根本不存在什么客观的视觉,人们对形形色色的领悟总是因气质而异的。

e.在西方,而后在中国,都广为流传过一句名言:“风格即人”。出自18世纪法国博物学家,文学家布封289页。

(3)评价:

从主体角度来考察,从风格形成的内在根据来理解,无疑是必要的,但如果只看到内心表现的一面,忽视外在表达的一面,对风格的理解同样会陷入泥沼。

3.风格是主体与对象,内容与形式相契合时所呈现的特色。

(1)理论内涵:

从作家的内在个性与表现对象的结合以及内容与形式统一的观点来理解风格,防止顾此失彼,强调有机整体性,是一种比较接近实际的解释。

(2)代表人物:

A.刘勰较早地从有机整体性的角度指出风格是作家的内在个性与外在形式的结合。《文心雕龙·体性》285页。

他认为,文学作品是作者感于外物而以文辞形于外的结果,作者的创作个性和思想感情都是内在隐含的,只有通过文辞形式才得以外化显露。

B.在西方,一部分具有辩证思想观点的理论家都倾向于从主客体统一,内容形式统一的观点来理解风格,而反对不顾表现对象和文体规定性一味张扬个性,认为那不是风格而只是作风。

a:真正的风格应是适应“主题本身及其理想的表现所要求的”“如果作者只顾表现自己而不顾描写对象,这不是什么独创性,而是作风”。290页。

b.歌德,把艺术分成由低到高的三个等级,即单纯的模仿,作风和风格。认为唯有风格才是“艺术所能企及的最高境界”。他指出:“单纯的模仿以宁静的存在和物我交融作为基础,作风是以灵巧而精力充沛的气质去攫取现象,风格则是奠基于最深刻的知识原则上面,奠基在事物的本性上面,而这种事物的本性应该是我们可以在看得见触得到的形体中认识到的。”

c.马克思290页。

在以上诸种理论的基础上,我们给风格下定义287页。

二.风格与创作个性

1.创作个性的概念:创作个性是作家在创作实践中养成并表现在他的作品中的性格特征。

2.影响创作个性形成的因素:

(1)世界观尤其是审美观,

(2)艺术才能即艺术发现和艺术表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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