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协会成立上的讲话 县佛教协会第七届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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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协会成立上的讲话县佛教协会第七届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放松警惕,不能抱有任何晓幸心理.面临新的形势,为保障藏传佛教正常发展、维护我县社会政治稳定,我们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下面,我就这方面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作为普遍的一种社会历史理现象,不是超社会的,孤立存在于真空中的,它总是同致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的矛盾相交错,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加快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全力推进松潘县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可我们要知道,这一切要建立在我县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上才得以早日实现.

宗教界的稳定是我县做好这一工作的关键.所以这就需要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需要也必须要在座的各位起好带头作用,带领寺庙和僧尼包括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同县委、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作维护稳定的模范,作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模范.

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也是最大限度团结人民群众的需要.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国家保护一切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的正常宗教活动,但是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坚决不受境外势力的支配.

我们全面、正确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目的,就是使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精神生活的选择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使广大僧俗群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建设自己的家园,共同守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稳定、幸福.

二、正确认识和对待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从本质上讲,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对广大僧俗群众宗教事务的管理.

这是因为,宗教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的思想信仰和单独活动,还是一种社会组织和社会活动.当个人的宗教信仰和宗教行为不与他人和社会发生关系时,享有完全的自由;一旦与他人和社会发生关系时,就成为一种社会公共事务,必须要纳入政府的管理范畴.

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不是我国的独创,也不是现代化社会才有的,早在历史

上就有了.如从元、明、清(朝)到民国对各教派的领袖人物的封号、名位都要经政府册封,受管理,特别是对达赖、班禅两大活佛的名号以及转世的新一代继位者都必须经政府册封后方能生效.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实际上就是承认宗教的合法性,根据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一是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寺庙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二是依法管理以宗教信仰自由为借口,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和宗教活动制造混乱、违法犯罪,以及境外敌对、分裂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因此,我们强调的自由是有保障的自由,法制条件下的自由.

所以要切实地支持依法管理,自觉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积极推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政治上,继续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的领导,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

在经济上,要团结信教群众积极参加经济建设的各项事业,找准自己的位置,发挥特殊作用,保稳定、求发展,为我县的经济建设,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在思想上,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积极引导信教群众,发挥佛教教义、教规中的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为我县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成绩.

四、坚持反分裂、反渗透,抓好自身建设,保障宗教的健康发展藏传佛教界一定要坚持反分裂、反渗透,维护民族的团结,要认清达赖集团长期以来用宗教的名义搞分裂祖国的政治破坏活动,要充分认识到反对达赖集团不是反对所有宗教界人士,反对利用宗教搞分裂活动不是反对宗教.要充分认识到利用宗教搞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是违法的,也是根本违背教义教规的.

要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坚决克服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的行为,寺院要增强自觉性,把各自的行为主动置于法律法规政策范围之内,巩固爱国主义教育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寺庙的爱国主义教育,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佛教的自身建设,从而使我县佛教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

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信仰藏传佛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县佛协要以党的宗教工作方针为指导,扬佛教之长凝聚人心,尽佛教之力凝聚力量,切实把广大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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