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新农合慢性病管理办法
新农合慢性病种类及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最新流程材料
新农合慢性病种类及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最新流程材料
慢性病治疗需要花费巨大财力,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村医疗保险等医保都开辟了慢性病报销通道。消费者只需要先申请慢性病,再凭借慢性病就诊证申请补偿待遇即可。
新农合慢性病有哪些?
1.常见慢性病包括:**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肌梗塞、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肾炎、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帕金森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苯丙酮尿症、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克隆氏病、重性精神病、高位截瘫(含脑瘫)。
2.特殊慢性病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豆状核变性、器官移植抗排治疗、**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及材料
一、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历;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出院记录;
4.检查治疗报告单;
5.近期一寸照片等申报材料
二、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
1.领取并填写《新农合慢性病鉴定审批表》;
2.将上述材料和《新农合慢性病鉴定审批表》提交镇合管站,镇合管站受理、初审、按申报病种分类整理汇总后上报县合管中心;
3.县合管中心组织县新农合慢性病专家鉴定委员会定期召开鉴定会对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3.对鉴定符合条件的参合慢性病患者发给《新农合慢性病就诊证》,按规定享受新农民和慢性病门诊补偿待遇。
门诊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
一、门诊慢性病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有哪些
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有哪些
慢性病治疗需要花费巨⼤财⼒,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村医疗保险等医保都开辟了慢性病报销通道。消费者只需要先申请慢性病,再凭借慢性病就诊证申请补偿待遇即可。那么慢性病如何申请办理呢?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有哪些
1.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历;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出院记录;
4.检查治疗报告单;
5.近期⼀⼨照⽚等申报材料
⼆、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
1.领取并填写《新农合慢性病鉴定审批表》;
2.将上述材料和《新农合慢性病鉴定审批表》提交镇合管站,镇合管站受理、初审、按申报病种分类整理汇总后上报县合管中⼼;
3.县合管中⼼组织县新农合慢性病专家鉴定委员会定期召开鉴定会对所申报材料进⾏审核、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3.对鉴定符合条件的参合慢性病患者发给《新农合慢性病就诊证》,按规定享受新农民和慢性病门诊补偿待遇。
三、门诊慢性病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资格审批表3份;
2.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报表3份;
3.带⾝份证号码、蓝底的⼀⼨彩⾊近期免冠照⽚4张;
4.本⼈⾝份证、医疗保险卡复印件1份;
5.本⼈住院病历⼀份;
6.本⼈电话号码和⽉⼯资额。
四、门诊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
1.提供上述材料
2.市医保局和各区分局经办窗⼝对慢病⼈员申报的材料进⾏初审
3.市医保局统⼀组织对慢性病申报材料进⾏核实
4.市医保局按参检病种进⾏分类,并联系体检医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待遇认定和管理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待遇认定和管理摘要
一、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
Ⅰ类(8种):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2、尿毒症Ⅲ期肾透析;3、各类器官移植术后;4、白血病;5、血友病;6、小儿脑瘫;7、再生障碍性贫血;8、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Ⅱ类(15种):肝硬化失代偿期、帕金森综合证、苯丙酮尿症、肾病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精神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豆状核变性、慢性支气管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运动功能性障碍、慢性肾功能衰竭。
Ⅲ类(15种):1、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2、慢性肾小球肾炎;3、巨趾症;4、癫痫;5、紫癜性肾炎;6、慢性肺源性心脏病;7、糖尿病伴并发症;8、高血压病2级及以上;9、扩张性心肌病;10、风湿性心脏病;11、视神经萎缩;12、甲状腺功能减退症;13、甲状腺功能亢进;14、X连锁低磷佝偻病;15、多耐药肺结核。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参合人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和申请项目,并亲笔签名;
2、持表到西安地区二级以上医院相关科室,由主治医师以上级别的医生根据申请人
的病史、症状、体征及检查化验结果如实填写病情相关内容;
3、主诊科室及医院医保办盖章;
4、备齐随附申请资料一同递交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认定手续。
三、申请资料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合疗本复印件;
4、住院病历及门诊病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慢性病患者
提供的医疗费用补助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新农合慢病补
助标准是针对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患有慢性病的患者,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补助,以减轻其医疗负担,保障其基本医
疗需求。
首先,根据《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保障管理办法》,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慢性病报销比例,
二是慢性病报销封顶线。慢性病报销比例是指在规定的慢性病药品
和治疗项目范围内,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
用报销比例。慢性病报销封顶线是指慢性病患者在一定时间内个人
负担的医疗费用达到规定金额后,超出部分由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支付的上限。
其次,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资源情况,新农合
慢病补助标准在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相对较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新农合慢病补
助标准相对较低。这种差异化的补助标准旨在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
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
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的调整也需要考虑慢性病患者的实际需求和医疗费用的变化情况。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费用的上涨,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可能会逐渐增加,因此需要及时对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进行调整,以确保慢性病患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医疗补助。
总的来说,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慢性病患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不断完善和调整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可以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健康扶贫和全民健康。希望各地区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的监测和调整,确保慢性病患者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和优质医疗服务。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一、引言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地区的一项重要医疗保障制度,旨在解决农村
居民的医疗费用问题,提供全面的基本医疗保障。为加强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和规范,制定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适用于各县级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包括县级医疗
保险管理机构、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等。
三、管理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应确保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
公正性,不歧视任何群体或个体。
2.便民利民原则:管理办法应简化手续,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医疗保障的
便利性。
3.规范管理原则:管理办法应明确各级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职责和权益,
规范管理制度。
4.预防为主原则:管理办法应重视预防保健工作,加强对农村居民健康
的宣传和教育。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
根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县级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应包括医疗
保险管理机构、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
1.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统筹工作和基金管理
工作,制定合作医疗政策和相关制度,管理参保人员信息。
2.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负责参保人员的登记、缴费、报销等日常运
营管理,提供咨询和服务。
3.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医疗服务,与农村合作医
疗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按规定收费并提供发票,配合经办机构开展核查工作。
五、参保与缴费
1.参保范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范围包括农村居民、农村村民、
农业工人等。
2.参保登记:居民可以通过县级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
农合慢病的办理流程
农合慢病的办理流程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也带来了各种健康问题。慢性病的发病率逐年上升,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很大的威胁。农村地区的居民也不例外,他们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健康问题。为了保障农村地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国家推出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本文将介绍农合慢病的办理流程。
一、认定慢病
农合慢病的办理流程首先需要认定患者的疾病是否为慢性病。慢性病是指病程较长、病情缓慢发展的疾病。农村合作医疗的慢病管理目录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肾病、肝硬化、恶性肿瘤等。如果患者的疾病被认定为慢性病,那么就可以申请农合慢病管理。
二、申请慢病管理
患者需要到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申请慢病管理。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医疗费用结算凭证
4.慢病诊断证明
5.其他相关材料
三、审核
申请提交后,医疗管理中心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患
者将被纳入农合慢病管理范围。同时,医疗管理中心还将为患者开具慢病管理卡。这张卡片上将有患者的基本信息和慢病管理的内容。
四、享受慢病管理服务
通过农合慢病管理,患者可以享受到以下服务:
1.慢病门诊优惠
患者在农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时,可以享受到门诊费用的优惠。
2.住院费用报销
患者在农合规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时,可以享受到住院费用的报销。报销比例根据当地的规定而定。
3.慢病管理服务
患者可以享受到慢病管理服务,包括病情跟踪、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
五、管理卡的使用
患者在就诊时需要出示慢病管理卡。医疗机构将根据卡片上的信息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服务。患者需要妥善保管自己的慢病管理卡,避免遗失或损坏。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指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疾病的医疗
费用报销标准。慢性疾病是指病程较长、进展缓慢、治疗复杂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针对这些慢性疾病,新农合提供了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财政部的相关政策规定,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根据
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费用而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针对不同的慢性疾病,新农合对其治疗费用有不同的报销比例。一般来说,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疾病,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在50%至70%之间。而对于一些罕见病或治疗费用较高的慢性疾病,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更高。
其次,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还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
区分。一般来说,缴费较多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更高的补助标准,而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参保人员也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助。
此外,新农合还对慢性疾病的治疗费用进行了限额管理。即使患者的治疗费用
超出了一定的限额,新农合也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各地区可能会有
所不同。因此,参保人员在享受慢病补助时,需要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以免出现误解或纠纷。
总的来说,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疾病时的基本医
疗需求,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通过合理的报销比例、限额管理和家庭经济状况的考量,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能够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促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
新农合一般慢性病病种范围及认定标
新农合一般慢性病病种范围及认定标准
(一)Ⅱ期及以上高血压
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水平,并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1、X线、心电图或超声检查见有左心室肥大;2、眼底检查见有眼底动脉普遍或局部狭窄,眼底出血或渗出;3、蛋白尿和(或)血浆肌酐浓度轻度升高;4、脑血管意外或高血压脑病;5、左心衰竭;6、肾功能衰竭。
(二)冠心病(非隐匿型)
1、心脏扩大(心脏超声提示心室扩大);
2、心功能不全(心功2-3级);
3、急性心梗病史(心电图、酶学改变等);
4、严重心律失常。必须同时具备第l、2、3项或第1、2、4项。
(三)有并发症的糖尿病
明确诊断的糖尿病合并以下并发症其中之一者:1、微血管病变。眼底血管病变及肾病,相关检查呈阳性;2、大血管病变。心、脑、四肢血管病变有症状及相关检查呈阳性。
(四)急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1、有脑血管病史一年以上;
2、有肢体功能障碍,肢体肌力三级以下(含三级)或出现共济失调及麻痹的;
3、头部CT或核磁等显示病灶(梗塞灶或出血灶)。同时符合以上三条。
(五)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
有书面明确的结核病活动期的病史资料(包括实验室检
查报告、临床影像学诊断报告、功能检查报告、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或出院录。城市区救治定点医院为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区医院。
(六)精神病
有精神病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者精神病专业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单。精神专科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可指定市管精神专科定点医院。
(七)类风湿性关节炎
1、符合风湿病学(ARA)诊断标准病程6个月以上;
2、关节肿胀指数≥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疾病管理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疾病管理制度
一、慢性病门诊补助实行慢病门诊统筹管理。
二、2007年暂定以下15种慢性病为慢病报销补偿范围,分为普通慢病和特殊慢病。普通慢病13种:糖尿病、肿瘤、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哮喘、结核病、肺心病、脑出血及脑血栓后遗症、高血压、慢性肝炎及肝硬化、白血病和精神病;特殊慢病2种:肿瘤放化疗和肾病透析。
三、参合人员患有上述慢性疾病时,必须在诊治该疾病条件的县域内乡镇以上级别(含乡镇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首诊医生(主治医师)负责填写专门的慢性病患者门诊病志首诊病页,并附有确诊和每次就诊所需的各种报告单、处方、收据等,简要记录治疗方案和病程记录并签名。精神病患者可在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专科建立慢病门诊病志。
四、明确诊断并已建立慢病门诊病志的参合人员,必须携带慢病门诊病志、诊断书、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等资料到县合管办审核、登记、备案。未经县合管办登记备案的,合作医疗不予报销费用。
五、各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站及时登记慢性病患者就诊及医药费用发生情况,每月末与其它报表一同上报县合管办。
六、慢病报销比例:不设起付线,普通慢病医药费3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20%,医药费3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30%,年度各种普通慢病累加报销封顶线为2000元。特殊慢病报销比例40%,年度各种慢病累加封顶线10000元。
七、慢病患者可凭专用慢病门诊病志、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薄等有关证件,履行报销手续。报销时间:每年6月1日-6月5日,12月1日-12月5日。特殊慢病患者可以随时就诊,随时报销,也可累计报销。报销地点:本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或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补助资金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后,报县合管办审核无误后,报县财政复核,信用联社负责将慢病补助款项直接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农合慢病的办理流程
农合慢病的办理流程
农村合作医疗(农合)作为一项旨在解决农村居民医疗保障问题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农民朋友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随着人们的寿命延长,慢性疾病患者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那么,如果患有慢性疾病,我们该如何在农合中申请报销呢?本文将详细介绍农合慢病的办理流程,以供大家参考。
第一步:确诊疾病
首先,患者需要到正规医院进行就诊,并找医生确诊疾病种类及病情程度,建议尽可能选取带有农合社保绿色通道的医院,以便于诊断和治疗中的报销流程。
第二步:申请慢性病诊断证明
在确诊后,患者可以向所在医院的医务人员索取慢性病诊断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农合慢病认定的依据有些医院不同,一般是指不同的慢性病种类、病情的控制时间以及疾病的严重程度等。因此,患者在选择医院及医生时需要注意每个医院所认定的标准不同,客观评估取得的证明的有效性。
第三步:向医院申请报销
拿到慢性病诊断证明后,患者可以向所在医院的财务人员申请报销。申请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诊断证明和
发票等相关资料,由医院财务人员填写申请表格,记录好所有的费用明细,注意要签名并盖章。
第四步:等待审核
提交资料后,医院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果填写的资料有疑问或需要补充的情况,也会及时与寄送人联系沟通,并要求补充完整资料文件。如果初步审核通过,将会进一步提交到医保审核节点。
第五步:报销成功
待销售完成后,患者可以通过所在医院的账户查询农合报销的相关信息,可以随时查看个人报销的情况和历史记录,提升农民朋友的医疗保障和满意度。
特别提醒:申请报销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要留意证明是否是有效的慢性病诊断证明,并建议在适属公立医院或定点医院尽量取到正式的诊断书,并保留好复印件。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指南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报销规定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指南门诊慢性病的长期
治疗报销规定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指南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报销规定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渐完善,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
的医疗保障。而在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方面,也制定了相应的报销
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指南中门诊慢性病的长期
治疗报销规定。
二、基本概念
1.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医药费用报销服务的制度。
农村居民可以通过缴纳一定的医疗费用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享受相
应的医疗保障。
2. 门诊慢性病
门诊慢性病是指患者在门诊就诊时所确诊的疾病,并且需要长期治
疗的疾病。这些疾病通常需要长期服药或进行定期复诊,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三、门诊慢性病长期治疗报销规定
1. 报销比例
根据新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费用报销。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当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来定,一般在50%至80%之间。
2. 报销限额
每位参保农村居民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报销均有一定的限额。具体限额数额根据当地政策规定,一般为年度报销限额。如果患者在一年内的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超过该限额,则超出部分无法报销。
3. 报销材料
申请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报销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门诊病历:需注明患者姓名、病情、治疗过程等重要信息。
(2)医嘱单:需包含医生对患者治疗方案等详细指导。
(3)药品费用发票:需提供购药单据、发票等相关材料。
4. 报销流程
参保农村居民需要按照当地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来办理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报销。一般来说,流程如下:
新农合慢性病细则
新农合慢性病细则
新农合慢性病细则主要是指新农合保险制度对慢性病的保障政策和具
体实施办法的规定。慢性病是指持续时间较长、发展缓慢、且不易痊愈的
一类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针对这些慢性病,新农
合制定了一系列细则来保障患者的基本医保权益。
首先,新农合慢性病细则明确了入围慢性病保障范围的标准。根据国
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慢性病分类与分级管理办法》,确定了一份包
含90种常见慢性病的标准清单。符合标准的农民参加新农合医保的,可
享受慢性病保险待遇。
其次,新农合慢性病细则规定了慢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
国家相关规定,新农合对慢性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至80%。具体
比例由各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同时,对慢性病
报销比例和限额把握的松紧程度也是由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
再次,新农合慢性病细则针对患者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了一系列服
务措施。比如,对于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报销,慢性病一般采取就医刷卡
的形式,报销比例一般较高。对于慢性病患者的住院费用报销,根据实际
情况来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且有可能设置一定金额的报销限额。
此外,新农合慢性病细则还对慢性病药物的报销进行了规定。鉴于慢
性病患者长期用药的特点,新农合细则规定对于慢性病的相关药品,需要
通过医保目录的审核才能报销,且报销比例相对较高。
最后,新农合慢性病细则还对慢性病的预防、健康管理等方面进行了
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新农合要求各地开展慢性病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提倡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预防慢性病的措施。
总之,新农合慢性病细则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了一系列的保障政策和服务措施,旨在确保患者的基本医保权益,提高健康管理水平,促进慢性病的防治工作。同时,各地医保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具体的政策细则,以更好地适应当地慢性病患者的需求,提高医保制度的灵活性和可行性。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指根据慢性疾病患者的医疗需求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
由政府制定的一项政策性标准,旨在为慢病患者提供经济支持,减轻其医疗负担,促进健康医疗服务的公平和可及性。慢性疾病是指病程较长、发展较缓慢、并且需要长期治疗和管理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病等。这些疾病需要患者长期服药、定期复诊、进行检查和治疗,对患者的经济负担较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
是慢病管理补助标准,二是慢病医疗费用补助标准。
慢病管理补助标准是指针对慢性疾病患者的管理服务费用,包括慢病管理服务
人员的工资、管理服务场所的租金、设备设施的维护等费用。这些费用的补助标准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资源配置情况、慢病患者数量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确保患者能够获得规范、高质量的慢病管理服务。
慢病医疗费用补助标准是指针对慢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包括慢性疾病
的药物费、检查费、治疗费等医疗费用。这些费用的补助标准应当覆盖慢病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同时避免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导致的经济负担。
在确定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患者的实际需求和医疗支出情况,避免标准过低导致患者无法获得有效的医疗服务,也避免标准过高导致财政资源浪费。因此,需要对慢病患者的医疗需求和医疗支出进行科学调研和分析,以便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
此外,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的实施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补
助资金的使用能够真正惠及慢病患者,避免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浪费和滥用。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慢病管理服务和医疗费用的监管,防止医疗机构和个人患者的违规行为,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农合慢病的办理流程
农合慢病的办理流程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慢性疾病的发病率也越来越高,患者需要长期治疗,医疗费用也越来越高。为了保障农民朋友的基本医疗需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实行慢病保障政策。那么,究竟如何办理农合慢病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了解农合慢病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为解决农民朋友的医疗保障问题而实行的一项政策。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慢性病指的是病程长、治疗时间长、病情复杂、易复发、难治愈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肾脏病等。
农合慢病保障政策是指,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对患有特定慢性疾病的农民朋友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根据国家规定,目前农合慢病保障的疾病种类为45种,对于患有这些疾病的农民朋友,可以享受政府的医疗保障和优惠政策。
二、办理农合慢病
1.了解政策和疾病种类
首先,需要了解农合慢病保障政策和疾病种类。可以通过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医保网站、相关政策文件等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2.前往当地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办理
在了解政策和疾病种类后,需要前往当地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办理农合慢病。一般来说,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会对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民朋
友进行筛查和诊断,然后进行慢病登记和办理手续。
3.提交相关证明和材料
在办理农合慢病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和材料,具体包括:
(1)身份证明: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2)慢性病诊断证明: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慢性病诊断证明,证明患有特定的慢性疾病。
(3)户口簿和农村居民身份证:需要提供户口簿和农村居民身份证,证明本人是农村居民。
河南 新农合特慢病的办理流程
河南新农合特慢病的办理流程
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
新农合如何加强对农民慢性病的管理与服务
新农合如何加强对农民慢性病的管理与服务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的健康问题越来
越引起社会的关注。尤其是农民慢性病的管理与服务,已成为新农合
工作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将探讨新农合如何加强对农民
慢性病的管理与服务,以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一、加强慢性病的预防与宣传
预防胜于治疗,这个道理在慢性病的管理中尤其重要。新农合应该
加强对农民慢性病的预防与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发放
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普及慢性病的相关知识,提高他们对慢性病
的认识和意识。同时,新农合还应建立慢性病的预防档案,对有慢性
病倾向的农民进行定期检查和筛查,及时发现并给予干预,减少慢性
病的发生率。
二、建立科学的慢性病管理机制
新农合应建立科学的慢性病管理机制,包括慢性病管理的政策制度、流程和责任分工等。政策制度方面,应制定明确的慢性病管理政策,
确保农民能够享受到全面、优质的医疗服务;流程方面,应建立起科
学的慢性病管理流程,明确农民慢性病的登记、诊断、治疗和随访等
各个环节;责任分工方面,应明确各级医疗机构、保险机构及相关部
门在慢性病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合力。
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是新农合加强对农民慢性病管理的关键。一方面,新农合应加大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和支持力度,提高其诊治慢性病的能力;另一方面,新农合还应加强对乡村医疗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确保
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此外,新农合还应积极引进现代信息技术,
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性。
四、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武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慢性病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补偿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减轻参合农民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程序,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统一标准,分级鉴定;
(二)因病制宜,按期复查;
(三)证鉴分开,严格程序;
(四)保障适度,年度封顶。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不需要住院,门诊可治疗的如下疾病:
(一)一般慢性病:恶性肿瘤放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失代偿期肝硬化、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所致精神障碍)、类风
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源性心脏病、癫痫病14类病种。
(二)门诊特殊疾病:体外震波碎石、白内障超声乳化2类病种。
(三)重大疾病门诊救治病种:终末期肾病(门诊血液透析、门诊腹膜透析)血友病、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I型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耐多药肺结核、再生障碍性贫血、苯丙酮尿症(经典型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8类病种。
第四条慢性病的病种增补及变更、补偿比例、年度补偿标准(用药额度),由武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确定。
第三章申报及认定
第五条申报材料
(一)填写《武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大额门诊认定申请表》;
(二)居民健康卡、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近期二寸彩照2张;
(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病历(检查单、报告单、化验单)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和骑缝章。
第六条鉴定程序
(一)县外鉴定
由三级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和病历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
三级医疗机构印章和骑缝章。
(二)县内鉴定
1、鉴定机构:武陟县人民医院,武陟县第二人民医院和武陟县中医院。精神病患者可在武陟县精神病医院鉴定,结核病患者可在武陟县疾控中心鉴定。
2、鉴定人员:诊断证明须有相关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执业人员签字有效(附件4)。
3、鉴定机构应向患者出具诊断证明和病历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和骑缝章。
4、诊断证明有效期为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期限。
(三)门诊特殊病种不需要鉴定和认定,由就医的医疗机构直接鉴定和认定,不再发放证件,直接进入慢性病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补偿程序。
第七条各乡级卫生院须成立慢性病大额门诊认定小组,由一名副院长任组长,2—4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为成员。
慢性病大额门诊认定小组由单数人员组成,实行签字同意制。同意人数超过半数即可认定。
第八条认定程序
(一)参合农民直接到本辖区乡级卫生院进行慢性病的申报和认定,不得跨乡级卫生院申报和认定。一般慢性病以《武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大额门诊鉴定标准》为认定依据。
(二)乡级卫生院自接到参合农民申请表后,必须于五个工
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逾期未做出的由乡级卫生院承担责任。不符合慢性病认定标准的应书面告知慢性病患者不予认定的理由。慢性病患者对认定结论有异议时,可向武陟县慢性病大额门诊认定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县卫生局)提出,武陟县慢性病大额门诊认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审,复审结论为最终认定结论。
(三)慢性病患者提供资料不齐全,认定人员应一次性书面告知。
第九条乡级卫生院认定后将慢性病人的信息资料,录入微机上传县新农合办公室,并向慢性病患者发放《武陟县新农合慢性病大额门诊就诊证》(以下简称《慢病证》)。
第十条未经认定的不得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第四章数量和期限
第十一条参合农民患有多种慢性病的,最多只能认定三种慢性病。
第十二条《慢病证》有效期限如下:
(一)结核病、重症精神病、癫痫病、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源性心脏病、甲状腺机能亢进有效期为两年。
(二)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失代偿期肝硬化、强直性脊柱炎有效期为四年。
(三)恶性肿瘤放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终末期肾病、
血友病、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I型糖尿病、耐多药肺结核、再生障碍性贫血、苯丙酮尿症有效期六年。
第十三条《慢病证》到期后,慢性病患者须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重新进行鉴定和认定。
第五章门诊救治
第十四条慢性病患者持《慢病证》可直接到县内的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疗和重大疾病门诊救治病种可到市级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第十五条慢性病患者持《慢病证》门诊治疗均不设起付线。
第十六条慢性病患者用药原则上在《武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大额门诊用药目录》范围内,范围外用药新农合慢性病大额门诊不予补偿。
第十七条慢性病鉴定机构必须保证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每次给慢性病患者开具的药品数量不得
超40日用量,精神类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必须将每次开具的药品名称和数量及用
药起止时间上传到武陟县慢性病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补偿管理系统。
第六章补偿结算
第二十条慢性病患者患两种以上病种(不超过三个病种)
的,其补偿额度按最高病种额度的100%加次高病种额度的60%加第三个病种额度的30%之和计算。
第二十一条在县内治疗的一般慢性病患者,年用药额度在最高额度25%以内的,新农合基金补偿90%;25%—50%内补偿70%;50%—75%内补偿50%;75%—100%内补偿30% 第二十二条年度内超出最高用药额度或补偿标准的新农合基金不予报销。
第二十三条门诊特殊病种及县外治疗的慢性病患者按县外住院的报销比例予以补偿。
第二十四条重大疾病门诊救治病种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第二十五条重大疾病门诊救治病种(血友病、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除外)在县内进行治疗的,报销比例(定补项目除外)一律为95%,其中新农合基金补偿80%,民政部门医疗救助资金补偿15%。
第二十六条在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慢性病患者,治疗结束后,持门诊收据联、门诊明细单、《慢病证》等有关资料到所辖乡级卫生院办理补偿手续。
第二十七条县、乡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将慢性病的门诊收据联、门诊明细单、补偿结算单报送到县合管办,县合管办审核合格后,将补偿款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
第七章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