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2024年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三篇)
2024年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强化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的规范性,特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集体户口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关于集体户口管理的具体规定如下:1. 人力资源部需承担公司集体户口卡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迁入、迁出、借用等流程均有详细登记。
2. 迁入流程: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并在户口卡建立后,交由专人妥善保管。
3. 迁出流程:(1)若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将户口从集体户迁出,人力资源部将进行确认,并安排专人至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2)员工在调离威尔公司时,人力资源部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将迅速安排专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做好相应登记。
(3)对于已结婚或购买住房、具备迁出条件的在职员工,请在符合条件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 借用流程:员工因工作或个人需求需借用集体户口卡片的,必须在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明确借用时间、归还时间、借用事由,并由本人和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借用。
5. 严禁任何人对户口证件进行伪造、涂改、转让、出借或出卖。
第四条、本办法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2024年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二)第一条:关于职工集体户成员迁入的规定。
对于由外地调入、分配或海外归国并在我院工作,但在本市无产权房的职工,经医院批准后,其户口可迁入我院职工集体户口。
具体程序如下:落户者需携带《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至后勤保障部申请落户许可证明,随后前往所属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条:关于职工集体户成员迁出的规定。
职工集体户成员在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需将本人及子女户口迁出:一、在本地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二、在本地有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可投靠;三、属于离退休人员或已因辞职、工作调动、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
第三条:关于职工集体户成员子女出生登记的规定。
职工集体户成员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依据以下情况处理:一、若新生婴儿父母一方为集体户,另一方为家庭户,则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婴儿户口登记在父或母所属家庭户中;二、若新生婴儿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且确无直系亲属可投靠又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随父或随母原则在所属集体户办理出生登记;三、新生婴儿若需落入我院职工集体户,需准备《医学出生证明》、计划生育手册、夫妻双方的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出具的落户许可证明等材料,前往所属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023年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2023年集体户口管理规定____年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户口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体户口是指在一个行政区域内,依法由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并集体决定的户口。
第三条集体户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公民的平等权益,互助合作的精神,维护集体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第四条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开、便利的原则。
第五条集体户口管理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集体户口管理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包括线上办理、线下审批等方式,满足不同情况下的办理需求。
第七条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当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能,提升服务水平。
第二章集体户口的申请与注销第八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依法申请加入集体户口。
第九条加入集体户口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招收人数的状况,以及本地区的资源情况,依法审核和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加入集体户口。
第十一条出生在集体户口所在地,且符合加入集体户口条件的新生儿,可以由其父母代为申请加入集体户口。
第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注销集体户口:(一)户口迁出;(二)死亡;(三)违反集体经济组织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注销集体户口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集体户口管理的权限和责任第十四条集体户口的管理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负责。
第十五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集体户口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十六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及时更新和维护集体户口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十七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做好集体户口的登记、储存、保管等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八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加入集体户口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培训,提升其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四篇)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集体户口是指由公司建立和管理的用于统一管理员工户籍信息的账户。
公司依法为员工在公安机关备案,提供相应服务,保证员工合法权益。
第三条公司集体户口管理涉及员工的户籍登记、户口迁移、户口注销等方面,应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户籍登记第四条入职员工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公司根据员工提供的材料,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第五条入职员工需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完成户籍登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的,应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延期,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办理。
第六条公司应妥善保管员工的户籍证件和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户口迁移第七条员工户口迁移需提供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迁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落户证明。
第八条员工户口迁移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员工由其他地区迁往公司所在地的,需提供迁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落户证明。
(二)员工由公司所在地迁往其他地区的,需提供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第九条员工户口迁移需由员工本人亲自办理,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公司应配合员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及时变更员工的户籍信息。
第四章户口注销第十条员工离职后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提供离职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员工因故无法亲自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代办人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公司应协助员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及时注销员工的户籍信息。
第五章其他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户口信息核对,确保员工的户籍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员工的户口信息变更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只需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户籍信息的保密,不得泄漏、篡改员工的户籍信息。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为规范集体户口管理,避免人户分离,减少单位集中管理的负担,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1、作为户籍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派出所的工作,对外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以公司利益为重,协助公司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2、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户籍管理改革政策,配合劳人部门审核所有进京入户人员的.上报材料,严格把关。
3、集体户口中凡是调出城建系统的人员,户籍应与档案材料同时办理迁出,暂时迁不走的要留下公司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待入户条件具备后劝其迁出,避免人户分离,公司也没有业务为他们保管户籍。
4、随着住房条件的改善,不论是福利分房还是贷款买房的集体户人员中,限期两月内将本人及家属户口迁入到现住址,缓解公司集体户口量过大,改变那种只进不出的被动局面。
5、在公安部门户籍政策改革的实施中,部分老职工的家属、子女以及92年7月26日以后出生的满五周岁儿童,户口在外省市的也陆续办理投靠,要协助公安部门、派出所做好内查外调和入户前的准备工作,同时做好入户后的服务工作。
6、公司引进高科技人才,每年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外省市生源)审核后符合入户条件的要为他们办理入户,将外地身份证更换北京身份证,按期领回发放到个人。
7、集体户口中职工子女满十六周岁人员要办理个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身份证到期,也要为职工出具行保部证明,增办、补办个人身份证。
8、职工身份证丢失到行保部开证明前,应先由基层单位为该人出具证明,证明该人系单位职工,并加盖公章,行保部见基层单位证明后,方可为其开具公司行保部证明。
9、公司集体户口要由户籍管理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在个人手中,如需要借用要办理借还手续,时间不能超过十天,用完后要及时交还避免丢失。
10、建好集体户人员花名册,每年行保部应有一次核对集体户口,召集基层单位的行政管理员对本单位集体户口人员的户籍进行核对,随时清理健全制度,了解集体户人员的情况,单位、住宅电话做到胸中有数。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根据我国户口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实践经验,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集体户口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单位集体户口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依法管理单位集体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集体户口指在我国境内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内工作、生活并享受社会保障、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的集体成员的户口。
第三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户口管理工作全面、精细、有序进行。
第四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应坚持居民自愿申请原则,鼓励和支持居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单位集体户口类型。
第五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户口信息的录入、核实、维护等工作,提高户口管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户口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第七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要注重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户口政策和管理的了解和认同度,推动形成全社会的户口管理共识。
第八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户口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单位集体户口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第九条单位集体户口的设立应符合户口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民自愿申请,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设立。
第十条单位集体户口的变更应遵循居民自愿申请原则,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变更户口信息。
第十一条单位集体户口的注销应遵循居民自愿申请原则,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注销户口。
第三章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机制第十二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机制应明确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之间的权责关系,保障居民的基本权益。
第十三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应按照居民的实际需求,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户口服务,提高服务满意度。
第十四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应制定合理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户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进行。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12020年6月23日公司集体户籍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公司集体户籍的管理, 及时掌握集体户籍人员的信息, 确保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序开展, 根据公安部门关于集体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情情况, 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管理原则( 一) 集体户籍人员必须是公司在册员工,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必须同时将本人户籍关系迁出公司集体户籍。
( 二) 集体户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有关政策法规, 服从公司集体户籍管理规定。
( 三) 集体户籍人员落户前必须与公司签订集体户籍管理协议, 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 四) 公司集体户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集体户籍卡管理。
( 五) 集体户籍人员子女的户籍关系经公司批准并签订户籍管理协议后可落户在公司集体户籍。
二、户籍关系的迁入( 一) 迁入条件22020年6月23日户籍关系迁入公司集体户籍的, 需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杭州市公安部门颁布的进杭落户政策;2、原户籍关系为非杭州市区城镇户籍;3、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无固定居住地;4、集体户籍员工子女在杭州市区无直系亲属可落户或员工配偶户籍关系也是集体户籍。
( 二) 迁入对象符合迁入条件的以下人员的户籍关系可迁入公司集体户籍:1、公司招聘录用的非杭州市区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2、公司招聘录用时户籍关系为杭州市区单位集体户籍的员工;3、经批准可落户公司集体户籍的员工子女。
( 三) 迁入管理1、拟迁入公司集体户籍的员工, 与公司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后, 再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2、需落户公司集体户籍的, 由员工本人提出来书面申请, 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综合办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3、公司集体户籍员工子女落户集体户籍的, 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持婴儿准生证、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结婚证、配32020年6月23日偶户籍关系证明( 户口本) 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综合办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办法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办法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取得集体户口第二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集体户口的申请手续。
第三条集体户口的申请资料包括:1:公司员工的联系明文件;2:公司员工的户籍证明文件;3:公司员工的居住证明文件;4:公司员工在职证明文件。
第三章集体户口的使用第四条公司员工在办理各类事务时,应提供集体户口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公司员工如需变更或注销集体户口,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应手续。
第四章集体户口的保管第六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集体户口管理部门,负责集体户口的统一管理和保管。
第七条集体户口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妥善保管,不得外泄或滥用。
第五章附件附件一、集体户口申请表格附件二、集体户口变更申请表格附件三、集体户口注销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集体户口:指由公司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设立的供公司员工使用的特定户口。
2:公司规定的程序:指公司内部制定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
3:联系明文件:指有效的联系、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文件。
4:户籍证明文件:指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个人户口情况的文件。
5:居住证明文件:指居住证、租房合同、水电费等能够证明个人居住地址的文件。
6:在职证明文件:指公司出具的证明员工在职情况的文件。
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一、集体户口申请表格附件二、集体户口变更申请表格附件三、集体户口注销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集体户口:指由公司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设立的供公司员工使用的特定户口。
2:公司规定的程序:指公司内部制定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
3:联系明文件:指有效的联系、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文件。
4:户籍证明文件:指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个人户口情况的文件。
5:居住证明文件:指居住证、租房合同、水电费等能够证明个人居住地址的文件。
6:在职证明文件:指公司出具的证明员工在职情况的文件。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对单位集体户口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集体户口是指在单位名称下集中管理的一类户口,用以记录单位成员的基本信息和个人事务。
第三条单位集体户口的设立、管理和使用,应当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法办理手续,确保单位成员的基本权益。
第四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的任务是完善单位成员管理制度,健全信息收集和统计工作,加强对单位成员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单位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明确管理流程和责任人;(二)收集、整理和维护单位成员的基本信息,并进行定期更新;(三)核验单位成员的身份证明材料,确保户口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四)开展单位成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五)及时解决单位成员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其合法权益;(六)监督和检查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制度执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当依法行政,尊重个人隐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严禁非法收集、使用和泄露单位成员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成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于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义务的单位成员,应当给予合理的权益保障和奖惩措施。
第八条经单位成员本人申请或者单位同意,单位成员可以申请退出集体户口,相关手续由单位集体户口管理部门办理,并进行相应的注销工作。
第二章单位集体户口的设立和管理第九条单位集体户口的设立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
第十条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应当采取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单位成员信息数据库,并定期更新。
第十一条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存案,确保户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及时核查,防止冒名顶替和虚假身份信息的存在;(三)合理使用,确保单位成员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四)公开透明,保障单位成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五)依法维权,保障单位成员的合法权益。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可以有以下规定:
1. 单位集体户口的建立和注销:单位应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建立集体户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提交个体户口的注销材料,公安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办理集体户口的建立和注销手续。
2. 单位集体户口的成员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妥善管理和使用集体户口。
单位应当做好集体户口成员信息的登记和变更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户口变动情况。
3. 单位集体户口的迁移与转移:单位集体户口成员如需迁移或转移户口,应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迁移证明或转移手续,并经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办理,确保户籍管理的规范和合法性。
4. 单位集体户口的责任与义务:单位一方面享有集体户口管理的权益,同时也要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单位应做好集体户口的保管工作,不得转卖、挪用、篡改、造假等违法行为,同时还应配合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
5. 单位集体户口的信息保护:单位应加强集体户口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出借、买卖或滥用集体户口信息。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打击。
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具体规定还需根据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进行补充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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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公司集体户籍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公司集体户籍的管理,及时掌握集体户籍人员的信息,确保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安部门关于集体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一、管理原则一集体户籍人员必须是公司在册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必须同时将本人户籍关系迁出公司集体户籍;二集体户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有关政策法规,服从公司集体户籍管理规定;三集体户籍人员落户前必须与公司签订集体户籍管理协议,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四公司集体户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集体户籍卡管理;五集体户籍人员子女的户籍关系经公司批准并签订户籍管理协议后可落户在公司集体户籍;二、户籍关系的迁入一迁入条件户籍关系迁入公司集体户籍的,需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杭州市公安部门颁布的进杭落户政策;2、原户籍关系为非杭州市区城镇户籍;3、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无固定居住地;4、集体户籍员工子女在杭州市区无直系亲属可落户或员工配偶户籍关系也是集体户籍;二迁入对象符合迁入条件的以下人员的户籍关系可迁入公司集体户籍:1、公司招聘录用的非杭州市区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2、公司招聘录用时户籍关系为杭州市区单位集体户籍的员工;3、经批准可落户公司集体户籍的员工子女;三迁入管理1、拟迁入公司集体户籍的员工,与公司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后,再申请办理落户手续;2、需落户公司集体户籍的,由员工本人提出来书面申请,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综合办申请办理相关手续;3、公司集体户籍员工子女落户集体户籍的,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持婴儿准生证、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结婚证、配偶户籍关系证明户口本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综合办申请办理相关手续;4、经公司批准同意员工落户的,由员工本人持公司同意落户证明书、集体户籍本、户口迁移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2张到集体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5、经公司批准同意员工子女落户的,由员工本人持公司同意落户证明书、集体户籍本、婴儿出生证明到集体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三、户籍关系的迁出集体户籍人员在发生以下情况时,须及时将户籍关系迁出如其子女落户口公司集体户籍的,一并迁出:1、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须事先将户籍关系迁出;持落户后的户籍本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手续;2、在杭州市区购买住房或有固定住所的;员工在杭州市区购买住房或有固定住所后,可以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须在一个月内将户籍关系迁出;3、结婚后配偶户籍关系在杭州市区的;员工结婚登记后,配偶户籍关系在杭州市区的,须在一个月内将户籍关系迁出;员工办理户籍关系迁出手续后,将派出所盖印“迁出”字样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四、集体户籍卡管理1、办理落户手续后,员工须及时将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交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不得个人保管;2、员工出现需使用常住人口登记卡情况时,由员工本人持需验证户籍关系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综合办办理借用手续;3、常住人口登记卡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用完后须及时归还;未及时归还的,所产生的后果由借用者本人自负;4、员工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期间,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和转借他人,不得在登记卡上作任何记载;五、本办法未尽事宜,根据公安部门有关户籍政策规定或公司办公会议决定执行;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杭州市XX有限公司二○○八年五月九日公司集体户籍落户申请表集体户籍常住人口登记卡借用单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落户公司集体户籍后,严格执行户籍政策和计划生育政策,切实遵守公司集体户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服从公司安排,主动向公司汇报本人有关信息的变更情况,有条件迁出公司集体户籍时,定会主动、及时地将的户籍关系迁出公司集体户籍;承诺人:二○○年月日。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根据有关法规条例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集体户口是指以单位为主共立一户,由若干符合国家户口管理条例迁移到公司专户成员组成。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迁入集体户口的审批。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
第二章集体户口的迁入第五条经公司同意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有本市公安局批准的进市指标,在本市没有固定住所的员工,可以申请迁入公司集体户口。
第六条申请迁入集体户口的,须提供下列证件:(一)市外调入员工:L办理入驻集体户口的申请书;2.本市公安局批准的落户证明;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批复;4.外地迁市户籍介绍信;5.人力资源部对职能部门的报到通知或对子公司的行政介绍信。
(二)应届毕业生:1.办理入驻集体户口的申请书;2.国家教育部的学生派遣单(毕业通知);3.本市公安局批准的入户通知单;4.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我公司接收学生的落户名单。
第七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随迁家属(即配偶、子女),应持有本市公安局批准的落户证明及外地迁市户籍介绍信,且没有本市固定住所,可以申请随员工一同迁入集体户口。
第八条迁入证件准备齐全后,需按以下情况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L市外调入员工本人需持身份证、户口卡到办公室登记,填写《申请落入集体户口审批表》并履行各级审批手续。
办公室收到审批后的《申请落入集体户口审批表》及所有落户材料后,持公司介绍信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2.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到办公室办理集体户口手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办理时间。
第九条申请入驻集体户口的员工原则上不允许本人亲属、子女迁入,特殊原因需办理迁入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第十条因在本市购买住房迁出集体户,已成为家庭户的员工,根据本市集体户口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再次加入集体户。
因个人房屋买卖造成的落户问题,由员工个人自行解决。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根据我国《户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如下:
1. 单位集体户口的设立:单位集体户口是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设立的,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经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
2. 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责任: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由设立单位负责,包括及时办理户口变动登记、核实和更新户籍信息、保护户籍档案安全等。
3. 户口变动登记:单位集体户口的成员发生户口变动,如迁入、迁出、转移、死亡等,应及时办理户口变动登记手续,由设立单位负责报公安机关办理。
4. 户籍信息核实和更新:单位集体户口的设立单位需定期核实和更新户籍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性。
5. 户籍档案管理:单位集体户口的设立单位需建立完善的户籍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保管和使用,确保户籍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6. 户口信息保密:单位集体户口的设立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户口信息保密制度,禁止向他人泄露户籍信息,确保个人隐私的保护。
7. 惩罚措施:对于未按照规定办理户口变动登记、提供虚假材料、泄露户籍信息等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规定可能会因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情况应参考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维护公司正常运转,加强对员工集体户口的监督。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
1.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办理员工集体户口。
2.保护员工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严禁泄露。
3.公司将每位员工的集体户口信息作为机密,仅在必要情况下提供给相关部门或机构。
4.所有管理操作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得私自更改员工集体户口信息。
四、管理程序
1. 开户
1.员工入职时,公司将为其办理集体户口。
2.员工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开立集体户口。
2. 变更
1.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如有个人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公司人事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变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址、联系方式等。
3. 停户
1.员工离职时,公司将停止其集体户口。
2.停户后,员工个人信息将被妥善处理,不再被使用。
五、责任与义务
1.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员工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各部门应配合人事部门的相关工作,不得私自处理员工集体户口事务。
3.员工有义务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
4.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受到公司的相应纪律处分。
六、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对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出现的特殊情况,公司有权对本规定进行解释和补充。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023年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2023年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集体户口管理,便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活和事务办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集体户口是指由以单位名称或集体名称领用的户口簿或者其他书面证明所登记的户口关系。
第三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依法、公开、公平、高效进行。
第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指导、协调和监督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第五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当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电子化办理、查询和管理。
第六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和单位商业秘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单位集体户口的设立与注销第七条单位集体户口的设立应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和登记。
第八条单位集体户口应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公安机关负责核实并登记。
第九条单位集体户口的注销应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和登记。
第十条单位集体户口注销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解散、合并、兼并、破产等情况。
第三章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第十一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依法认真审核和登记有关材料,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应推行电子化登记和查询,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便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办事和生活,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四章监督与保障第十六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接受公众监督,建立举报机制,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防范,确保工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档案和备案制度,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十九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本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规范单位集体户口管理,维护单位和职工的正常权益,制定本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
3. 单位集体户口是指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有关部门注册设立的、由单位管理的集体户口。
二、管理机构1. 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集体户口管理机构,负责集体户口的登记、注销、变更等工作。
2. 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应当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关的法律、行政和管理专业知识。
三、集体户口登记1. 各单位应及时将新录用的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报送集体户口管理机构,由管理机构进行登记。
2. 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
3. 职工入职时,应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四、集体户口变更1. 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管理机构,由管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
2.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
3.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明等。
五、集体户口注销1. 职工离职或退休时,应向管理机构提出注销集体户口的申请。
2. 注销集体户口时,职工应提供离职或退休证明等相关材料。
3. 注销集体户口后,管理机构应及时将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从集体户口中删除。
六、户口管理费1. 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可以向职工收取一定的户口管理费。
2. 户口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明确,并经过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
3. 户口管理费不得用于个人消费,应专款专用于集体户口管理服务的费用。
七、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规定造成集体户口管理混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2. 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能面临警告、罚款、调整职务或解雇等处理措施。
八、附则1. 本规定由单位集体户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以上是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如需具体操作,还需根据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4篇)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规范户口的使用和操作,提高企业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集体户口是指由公司为员工在人事管理部门开设和管理的用于记录员工人事档案、工资发放、福利待遇等相关事务的账户。
第三条公司集体户口的使用和操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由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核。
第二章户口的开设与注销第五条公司集体户口的开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公司集体户口申请者必须是公司在职员工,需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2. 公司集体户口开设申请必须经过公司人事管理部门的审批,符合条件后方可开设。
第六条公司集体户口的注销条件:1. 员工离职或者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
2. 公司解散或停止经营。
3. 公司集体户口使用不当且拒不改正的情况。
第三章户口的使用与管理第七条公司集体户口的使用范围:1. 记录员工的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人事档案。
2. 发放员工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3. 监督员工的考勤和请假情况。
4. 统计员工的绩效和考核情况。
5. 提供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情况。
第八条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措施:1. 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集体户口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确保户口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公司集体户口相关资料,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3. 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和存档,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公司集体户口的密码和加密措施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第四章户口的保护和权益第九条公司集体户口的保护和权益:1. 公司集体户口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
2. 公司集体户口的信息不得被用于非法目的或者擅自提供给外部机构。
3. 员工对个人信息和财产的安全有权要求公司集体户口进行适当的保护措施。
4. 公司集体户口必须按照员工的要求或者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查询和使用。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集体户口是指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员工户口,员工通过集体户口享受户籍管理相关权益。
第三条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
二、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集体户口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负责公司集体户口的设立、变更、注销等工作;(二)负责公司集体户口的档案管理;(三)负责公司集体户口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四)负责协调解决公司集体户口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公司保卫部门负责公司集体户口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一)负责公司集体户口的保卫设施建设和管理;(二)负责公司集体户口的治安管理;(三)负责公司集体户口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设立条件第六条公司设立集体户口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公司已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公司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宿舍;(三)公司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
四、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员工申请加入公司集体户口,需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劳动合同;(四)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员工申请后,经审核符合设立条件的,报公司领导审批。
五、变更与注销第九条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退休等原因需要变更或注销集体户口的,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或注销集体户口的申请;(二)相关证明材料;(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员工变更或注销集体户口的申请后,经审核,符合变更或注销条件的,报公司领导审批。
六、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保卫部门应定期对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公司可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七、附则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加强对员工户籍信息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内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户籍管理和使用。
二、管理机构1. 员工户口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设立员工户口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制定和完善集体户口管理制度,审核和批准员工户籍信息变动申请,并依法保护员工的隐私安全。
2. 员工户口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内部各部门主管组成,人事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
三、员工户籍信息的管理1. 登记标准:员工入职时,应提供有效的户籍信息,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公司人事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员工户籍信息进行登记。
2. 信息保密:公司对员工的户籍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员工同意,不得将员工户籍信息泄露或用于非法用途。
公司应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员工户籍信息的安全。
3. 信息变动申请:员工如有户籍信息变动,应填写户籍信息变动申请表,经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提交给人事部门进行审批。
人事部门将在审批通过后,及时更新员工的户籍信息。
4. 信息查询:员工有权查询自己的户籍信息,公司应提供相应的查询渠道。
同时,公司对于员工的户籍信息查询应严格控制,确保信息安全。
四、户籍信息的使用1. 用途限制:员工户籍信息仅供公司内部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用途,禁止将员工户籍信息提供给任何与业务无关的第三方。
2. 信息共享:在企业内部,人事部门可以将必要的员工户籍信息与其他部门共享,但应事先征得员工的同意,并保证信息共享的安全性。
3. 信息使用责任:各部门和职能部门应对员工户籍信息的使用负有责任,未经员工同意,不得私自使用员工户籍信息。
一旦发现有违规使用情况,将依法予以惩处。
五、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员工如违反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包括泄露员工户籍信息、私自使用员工户籍信息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维护员工利益,提高公司管理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集体户口指的是公司为员工管理、使用的一种集体户口账户。
公司集体户口资金来源于员工缴纳的户口费用。
第三条公司集体户口用于公司内部福利及公共事务开支,如员工人力资源培训、员工福利待遇、公共设施建设等。
第四条全体公司员工均享受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制度的权益和义务。
第二章集体户口管理机制第五条公司设立统一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集体户口的日常管理和资金使用审批。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审批流程。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公司政策和制定的预算,合理规划和均衡分配集体户口资金,确保公平公正。
第七条公司集体户口账目应班主任负责,每月按照公司要求及时调整账目,并报财务部进行核对。
第八条公司集体户口资金来源于员工缴纳的户口费用。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缴纳,并保证缴纳时限。
第九条公司集体户口资金不得被任何个人或部门侵占私用,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截留、调用集体户口资金。
第三章集体户口支出范围和审批机制第十条公司集体户口支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员工福利待遇,如团队活动经费、员工生日津贴、奖金发放等;(二)员工培训费用,如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三)公共设施维护费用,如办公室设备购置、维修费用等;(四)文化建设费用,如公司文化宣传、节日活动等。
第十一条公司集体户口资金支出应提交审批申请表,并附上详细的支出计划和预算。
审批机构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并及时反馈审批结果。
第十二条公司集体户口支出中,若涉及超过一定金额的支出,应征得员工代表大会的同意。
第十三条公司集体户口支出应记录详细账目,并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公司集体户口的资金支出应及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四章集体户口使用和管理的约束制度第十五条公司集体户口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如下:
1. 户口建立:单位应按照组织关系和岗位职责,为在职员工建立集体户口,并及时办理入户手续。
2. 变动登记:单位应及时办理员工户口变动登记手续,包括入职、调动、离职等。
单位还应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告员工的户口变动情况。
3. 信息更新:单位应定期核对员工的身份信息和户口状况,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以确保员工的户籍信息准确完整。
4. 户口迁移:单位应协助在职员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员工变更工作地点或与配偶分居等情况需要迁移户口。
5. 年度报告:单位应按照规定,每年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告员工的人员情况,包括人员总数、岗位变动情况、户口变动情况等。
6. 停止异地落户:单位应确保离职员工停止在异地落户。
单位应在员工离职时及时通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7. 违规处理:单位对违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的员工,应依法给予纪律处分,并及时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告违规情况。
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性原则,具体的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还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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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加大公司集体户籍的治理,及时把握集体户籍人员的信息,确保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打算生育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公安部门关于集体户籍治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情情形,制订本暂行方法。
一、治理原则
(一)集体户籍人员必须是公司在册职员,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必须同时将本人户籍关系迁出公司集体户籍。
(二)集体户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综合治理和打算生育等有关政策法规,服从公司集体户籍治理规定。
(三)集体户籍人员落户前必须与公司签订集体户籍治理协议,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四)公司集体户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治理,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集体户籍卡治理。
(五)集体户籍人员子女的户籍关系经公司批准并签订户籍治理协议后可落户在公司集体户籍。
二、户籍关系的迁入
(一)迁入条件
户籍关系迁入公司集体户籍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杭州市公安部门颁布的进杭落户政策;
2、原户籍关系为非杭州市区城镇户籍;
3、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无固定居住地;
4、集体户籍职员子女在杭州市区无直系亲属可落户或职员配偶户籍关系也是集体户籍。
(二)迁入对象
符合迁入条件的以下人员的户籍关系可迁入公司集体户籍:
1、公司聘请录用的非杭州市区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
2、公司聘请录用时户籍关系为杭州市区单位集体户籍的职员;
3、经批准可落户公司集体户籍的职员子女。
(三)迁入治理
1、拟迁入公司集体户籍的职员,与公司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后,再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2、需落户公司集体户籍的,由职员本人提出来书面申请,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综合办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3、公司集体户籍职员子女落户集体户籍的,由职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持婴儿准生证、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结婚证、配偶户籍关系证明(户口本)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综合办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4、经公司批准同意职员落户的,由职员本人持公司同意落户证明书、集体户籍本、户口迁移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2张到集体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5、经公司批准同意职员子女落户的,由职员本人持公司同意落户证明书、集体户籍本、婴儿出生证明到集体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户籍关系的迁出
集体户籍人员在发生以下情形时,须及时将户籍关系迁出(如其子女落户口公司集体户籍的,一并迁出):
1、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职员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须事先将户籍关系迁出。
持落户后的户籍本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办懂得除劳动关系有关手续。
2、在杭州市区购买住房或有固定住宅的。
职员在杭州市区购买住房或有固定住宅后,能够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须在一个月内将户籍关系迁出。
3、结婚后配偶户籍关系在杭州市区的。
职员结婚登记后,配偶户籍关系在杭州市区的,须在一个月内将户籍关系迁出。
职员办理户籍关系迁出手续后,将派出所盖印“迁出”字样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四、集体户籍卡治理
1、办理落户手续后,职员须及时将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交人力资源部统一治理,不得个人保管。
2、职员显现需使用《常住人口登记卡》情形时,由职员本人持需验证户籍关系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到综合办办理借用手续。
3、《常住人口登记卡》借用时刻一样不得超过15天,用完后须及时归还。
未及时归还的,所产生的后果由借用者本人自负。
4、职员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期间,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和转借他人,不得在登记卡上作任何记载。
五、本方法未尽事宜,按照公安部门有关户籍政策规定或公司办公会议决定执行。
六、本方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讲明。
杭州市XX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九日
公司集体户籍落户申请表
集体户籍常住人口登记卡借用单
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落户公司集体户籍后,严格执行户籍政策和打算生育政策,切实遵守《公司集体户籍治理暂行方法》规定,服从公司安排,主动向公司汇报本人有关信息的变更情形,有条件迁出公司集体户籍时,定会主动、及时地将
的户籍关系迁出公司集体户籍。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