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票常用功能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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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常用功能操作指南

一、开通电子商业汇票

1、开通条件

(1)客户企业网银签约客户号与企业组织代码证号必须一一对应,一个组织代码证号只能开通一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

(2)高级版企业网银客户已至开户行签署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协议及开通电票功能申请,由电子银行部为其开通电票功能。

(3)

2、开通后的账户及收费确认

请使用主管网银盾登录企业网银,通过“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签约管理”先确认电子商业汇票签约账户,再点击“收费签约”按钮确认电票服务费和汇划费收费信息。(电子承兑汇票的联系人手机号也可通过此处进行变更)。

3、主管再通过“服务管理-流程管理”,业务类型选择“票据业务”,点击“下一步”

输入交易密码,点击“增加流程”。

流程类型选择“通用流程”,同时再选择制单员和复核员。点击“结束订制”,即可完成电票流程的设置。

二、关闭电子商业汇票

1、主管先登录企业网银操作两个步骤:

①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签约管理-收费签约;

②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签约管理-删除账户。

2、客户到柜台申请关闭并告知网点已在网银操作完毕(或网点在客户提交申请时向客户确认是否已删除电票账户)

3、网点向电银部提交关闭电子汇票申请书

4、网银后台关闭。

三、常用功能

1.应答(对方发送一张电票,如何签收?)

①制单员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应答-申请”,选择“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签收票据;

②复核员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应答-复核”,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2.持票查询(如何查询持有票据?)

客户登录网上银行,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查询-持票查询。

3.提示付款(票据到期后持票人如何收回票款?)

在票据到期日或到期日后10天内进行提示付款:制单员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提示付款-申请”制单,然后按照票据流程进行复核。提示付款成功后,

等待承兑银行将资金主动划给您。如果超过到期日后10天但未超过一年提示付款,请在“逾期理由”栏删除系统提示信息并填入真实逾期原因,再提示付款。

注:

1.关于“请算方式”:①线上清算是指通过人民银行的清算机制和本行账务系统等实现票据资金到账;线下清算是指由承兑人通过其他渠道或方式完成票据资金付款。②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时,可选票据列表新增“清算方式”项。系统判断承兑人为建行,默认“线下清算”;承兑人为其它商业银行,默认“线上清算”;承兑人是非直联财务公司的默认“线下清算”;承兑人是直联财务公司的显示线上和线下清算两种方式由客户点选。

2.若客户反映“电票提示付款操作后,资金一直没有到账”,需请其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查询-交易流水查询”查看这笔单据状态,确认提示付款是否成功。若交易流水显示“复核中”,请客户使用主管盾进行单据审批。

4.贴现(票据未到期,持票人急于收回款项如何操作?)

若票据未到期需要提前收款,可申请贴现。制单员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贴现-申请”制单,然后按照票据流程进行复核。贴现申请成功后,开户行客户经理在CP系统进行相应操作,之后贴现金额转入客户的活期结算账户。

5.背书(如何将电票转让给他人?)

制单员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背书-申请”制单,然后按照票据流程进行复核。

注明不得转让、质押、提示付款、冻结要素的商业汇票不得背书转让,票据是否允许背书由后端系统控制;背书不得附有条件;部分金额或两人以上的背书转让无效。

6.出票(如何向对方发出电票?)

①制单员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出票-出票申请”进行出票,按照票据流程进行复核,出票成功后票据状态为“提示承兑待签收”;

②开户行客户经理在CP系统进行承兑操作后,票据状态变为“承兑已签收”;

③制单员登录企业网银通过“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交票/退票”进行交票,按照票据流程进行复核,交票成功后票据状态为“提示收票待签收”,等待收款人签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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