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标准

合集下载

国家环境标准

国家环境标准

我国环境标准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污染控制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环境标准物质标准和环保仪器、设备标准等六类。

环境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两级,其中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和标准物质标准等只有国家标准,并尽可能与国际标准接轨。

一、水质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85);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GB 5084-92)等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又根据不同的工业类型细化为不同的具体标准)二、大气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最好,为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农用粉煤灰中污染物控制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建材工业废渣放射性限值标准。

四、噪声标准我国环境噪声允许范围人的活动最高值理想值体力劳动90dB 70dB脑力劳动60 40睡眠50 30大气环境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1.制订原则:首先要考虑保障人体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这一大气质量目标。

为此,需综合研究这一目标与大气中污染物浓度之间关系的资料,并进行定量的相关分析,以确定符合这一目标的污染物的容许浓度。

目前各国判断空气质量时,一般多依据世界卫生组织(WHO)1963年10月提出的空气质量四级水平:第一级:在处于或低于所规定的浓度和接触时间内,观察不到直接或间接的反应(包括反射性或保护性反应)。

第二级:在达到或高于所规定的浓度和接触时间内,对人体的感觉器官有刺激,对植物有损害,并对环境产生其他有害作用。

第三级:在保护人群不发生急慢性中毒和城市一般动植物正常生长的空气质量要求。

中国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中国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中国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我国的环境标准分为哪几类几级?答案解析环境标准分为六类两级。

六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控制标准、环保基础标准、环保方法标准、环境标准品标准、环保仪器、设备标准。

两级:地方环保标准、国家环保标准国内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我国环境标准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污染控制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环境标准物质标准和环保仪器、设备标准等六类。

环境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两级,其中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和标准物质标准等只有国家标准,并尽可能与标准接轨。

(一)、环境质量标准为了保护人类健康、维持生态良性平衡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

它是衡量环境质量的依据、环保政策的目标、环境管理的依据、也是制订污染物控制标准的基础。

(二)、污染物控制标准为了实现环境质量目标,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或有害因素所作的控制规定。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差别较大,因此不少省市制订了地方排放标准,但应该符合以下两点:①国家标准中所没有规定的项目;②地方标准应严于国家标准,以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

(三)、环境基础标准在环境标准化工作范围内,对有指导意义的符号、代号、指南、程序、规范等所作的统一规定,是制订其他环境标准的基础。

(四)、环境方法标准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以试验、检查、分析、抽样、统计计算为对象制订的标准。

(五)、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是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用来标定仪器、验证测量方法、进行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或物质。

对这类材料或物质必须达到的要求所作的规定称谓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六)、环保仪器、设备标准为了保证污染治理设备的效率和环境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对环境保护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所作的统一规定。

我国环境标准体系分哪几级环境标准体系的6类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3、环境保护方法标准;4、环境保护标准样品标准;5、环境保护基础标准;6、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的分级。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环保法中“环境”定义: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SO14001标准(环境管理体系)对环境的定义:组织运行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s)是为了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保证资源充分利用,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而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作出的限制性规定。

环境质量:表述环境优劣的程度。

指一个具体的环境中,环境总体或某些要素对人体健康、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适宜程度的量化表达。

按不同的要素可以分为: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噪声环境质量等环境标准。

为了保护人体健康、防治环境污染、促使生态良性循环,同时又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依据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政策,对环境中污染物(有害成分)的含量及其排放源规定的限量阀值和技术规范。

环境质量标准有哪些?环境质量标准是国家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容许含量(或要求)所作的规定,是衡量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尺度,是环境规划、环境管理和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环境质量标准按环境要素分,有水质量标准、大气质量标准、土壤质量标准和生物质量标准四类,每一类又按不同用途或控制对象分为各种质量标准。

水质标准水质量标准是对水体中污染物和其它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所做的规定。

按水体类型可分为地面水质量标准、海水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等;按水资源的用途可分为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渔业用水水质标准、农业用水水质标准、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和各种工业用水质标准等。

由于各种标准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和要求的不同,同一污染物在不同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值也是不同的。

大气质量标准大气质量标准,现在称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常用标准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常用标准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常用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是指针对特定地区的环境质量制定的标准,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当地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通常由地方政府或环保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是环境监测、评价和管理的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常用标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各类环境保护项目的重要技术规范。

常用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

这些标准是针对不同的环境介质和污染物制定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在实际应用中,常用标准可以帮助环保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及时掌握环境质量状况,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

在大气环境方面,常用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包括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这些标准可以帮助监测大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评估空气质量状况,及时采取减排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同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也是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进行环境管理和排污治理的重要依据,有助于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在水环境方面,常用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地表水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这些标准可以帮助监测水体的污染程度,评估水质状况,保护水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同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也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依据,有助于减少水体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在土壤环境方面,常用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土壤污染物限值标准、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等。

这些标准可以帮助监测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评估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土壤资源,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同时,土壤污染物限值标准也是工业用地开发和土壤修复的重要依据,有助于减少土壤污染,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综上所述,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常用标准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

各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常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提高环境监测和管理水平,共同保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8702-2014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9660-8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10070-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1607-89 渔业水质标准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44-2008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52-83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19号修改单)GB 4914-2008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 4915-2013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6-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7-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1999]285号修改单)GB 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5-90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38号修改单)GB 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13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801-2015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470.1-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炸药GB 14470.2-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工药剂GB 14470.3-2011 弹药装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707-1995 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 16171-201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889-2008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4-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6-2001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GB 18598-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GB 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1号修改单)GB 19430-2013 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1-2004 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5-2006 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22-2007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 20950-2007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07 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2-2008 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 21523-2008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1-2008 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7-2008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4188-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 25461-2010 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 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3-2010 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83号修改单)GB 25465-2010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9号修改单)GB 25466-2010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9号修改单)GB 25467-2010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9号修改单)GB 25468-2010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9号修改单)GB 26131-2010 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9号修改单)GB 26452-2011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9号修改单)GB 26453-2011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 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3-2012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6-2012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6-2012 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7-2012 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8-2012 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495-2013 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5-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6-2013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8485-2008 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18919-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 18920-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23484-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分类GB/T 23485-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GB/T 23486-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24600-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GB/T 24602-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GB/T 25031-201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CJ 343-201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25-1993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环境工程相关技术(设计)规范GB 10071-19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 30760-2014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 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年版)GB 50118-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335-2002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8-2015 油田采出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463-2008 隔振设计规范GB 50634-2010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 50678-201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规范GB 50753-2012 有色金属冶炼厂收尘设计规范GB 50757-2012 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47号修订)GB 50788-2012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810-2012 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821-2012 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869-2013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909-2014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GB 50954-2014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GB 50963-2014 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965-2014 冶金烧结球团烟气氨法脱硫设计规范GB 51042-2014 医药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工程技术规范GB 51045-2014 水泥工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GB 51133-2015 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1135-2015 转炉煤气净化及回收工程技术规范GB 51137-2015 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15190-2014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8772-20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32357-2015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污染控制导则GB/T 50087-2013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102-2014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 50109-2014 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 50121-2005 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 51146-2015 硝化甘油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技术规范GB/T 51147-2015 硝胺类废水处理设施技术规范HJ 25.1-2014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2-2014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3-2014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4-201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74-2015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 348-2007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434-2008 水泥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 435-2008 钢铁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 462-2009 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 471-2009 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3-2009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7-2009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15-2009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6-2009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9-2009 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27-201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62-2010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4-2010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 574-2010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75-2010 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6-2010 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7-2010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8-2010 氧化沟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9-2010 膜分离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80-2010 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607-2011 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651-2013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62-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3-2013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82-2014 污染场地术语HJ 740-2015 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000-201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1-2010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氨法HJ 2002-2010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3-2010 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4-2010 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5-2010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6-2010 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7-2010 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8-2010 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9-2011 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10-2011 膜生物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11-2012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12-2012 垃圾焚烧袋式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 2013-2012 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14-2012 生物滤池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15-2012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16-2012 环境工程名词术语HJ 2017-2012 铬渣干法解毒处理处置工程技术规范HJ 2018-2012 制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19-2012 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 2020-2012 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21-2012 内循环好氧生物流化床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2-2012 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3-2012 厌氧颗粒污泥膨胀床反应器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4-2012 完全混合式厌氧反应池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5-2012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6-2013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7-2013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8-2013 电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29-2013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30-2013 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33-2013 铝电解废气氟化物和粉尘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34-2013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2013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6-2013 染料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37-2013 含多氯联苯废物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HJ 2038-2014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 2039-2014 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 2040-2014 火电厂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 2041-2014 采油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2-2014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3-2014 淀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4-2014 发酵类制药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5-2014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6-2014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海水法HJ 2047-2015 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8-2015 饮料制造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9-2015 铅冶炼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0-2015 环境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指南HJ 2051-2016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24-1998 500KV 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 90-2004 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HJ/T 176-2005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33号修改方案)HJ/T 177-2005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8-2005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HJ/T 179-2005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石膏法HJ/T 181-2005 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T 228-2006 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29-2006 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76-2006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98-200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301-2007 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 364-2007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93-2007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环发〔2004〕75号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CJJ 47-2006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52-2014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CJJ 60-2011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86-2014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90-2009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3-2011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12-2007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 128-2009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CJJ 131-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CJJ 133-2009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J 134-2009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50-2010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CJJ 175-2012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79-2012 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 184-2012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205-2013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T 313-2009 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CJJ/T 156-2010 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CJJ/T 191-2012 浮置板轨道技术规范建标117-2009 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1-2010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2-2010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DL/T 1121-2009 燃煤电厂锅炉烟气袋式除尘工程技术规范DL/T 5196-2004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YS 5017-2004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设计技术规范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3)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建设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2005年)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修改)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国家计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87年)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技术政策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1999]134号)草浆造纸工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1999]273号)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政策要点(国经贸资源[1999]1005号)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0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成[2000]120号)印染行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18号)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2]26号)柴油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3]10号)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3]163号)湖库富营养化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4]59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制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6]38号)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政策(建科[2006]100号)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6]115号)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建城[2009]23号)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0号)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20号)电解锰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0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18号)铅锌冶炼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18号)硫酸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钢铁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水泥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59号)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90号)合成氨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90号)砷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90号)铬盐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90号)汞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90号)。

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一) 环境质量标准 (EQS)环境质量标准是指综合考虑可能引起环境污染或危害的污染物的综合排放量和含量的环境要求值,它规定在水、土壤、空气或其他介质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量和含量极限,通常由政府环保部门制定并公布。

事实上,环境质量标准是国家环境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明确环境排放控制的最小要求,有效的防护人类及环境的健康。

环境质量标准的形式有多种,如最小污染控制标准(MPCB)、环境质量目标(EQT)、超限污染指标(EIP)、法规和标准目标(GSO)等。

最小污染控制标准规定区域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目标作为政策和技术指引,超限污染指标限制行业和个体企业排放,法规和标准目标明确各种环境要求。

(二)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技术要求。

它规定的内容主要是有关物质的排放量,排放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还有排放后的排气或废气环境保护、控制和处理措施等,是环境保护控制生产污染物排放活动的基本准则,各种许可工作的体系和实施必要的申报手续也在标准规定范围内。

(三)环境基础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是根据国家、省环境政策制定的,它定义环境质量的水平要求。

环境基础标准作为环境质量保护的基准,它规定的各种环境质量标准的含量不可超过该基准值,以确保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环境基础标准是制定、实施和监督污染物排放标准所必需的,它促进城市建设业和工业生产发展,也对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总之,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框架,它们相互作用,既有利于环境保护,也有助于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只有实施有效的环境标准,才能提高环境质量,实现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掌握本标准的适⽤范围。

本标准适⽤于现有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2)熟悉本标准的指标体系;本标准设置下列三项指标:1通过排⽓筒排放废⽓的允许排放浓度。

2 通过排⽓筒排放的废⽓,按排⽓筒⾼度规定的允许排放速率。

任何⼀个排⽓筒必须同时遵守上述两项指标,超过其中任何⼀项均为超标排放。

3 以⽆组织⽅式排放的废⽓,规定⽆组织排放的监控点及相应的监控浓度限值。

(3)掌握排放速率标准分级;按污染源所在的环境空⽓质量功能区类别,执⾏相应级别的排放速率标准,即:位于⼀类区的污染源执⾏⼀级标准(⼀类区禁⽌新、扩建污染源,⼀类区现有污染源改建执⾏现有污染源的⼀级标准);位于⼆类区的污染源执⾏⼆级标准;位于三类区的污染源执⾏三级标准。

(4)熟悉关于排⽓筒⾼度与排放速率的有关规定;排⽓筒⾼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出周围200⽶半径范围的建筑5⽶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筒,应按其⾼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

新污染源的排⽓筒⼀般不应低于15⽶。

若新污染源的排⽓筒必须低于15⽶时,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外推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

(5)熟悉监测采样时间与频次;排⽓筒中废⽓的采样以连续1⼩时的采样获取平均值;或在1⼩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4个样品,并计平均值。

⽆组织排放监控点的采样⽆组织排放监控点和参照点监测的采样,⼀般采⽤连续1⼩时采样计平均值;若浓度偏低,需要时可适当延长采样时间;若分析⽅法灵敏度⾼,仅需⽤短时间采集样品时,应实⾏等时间间隔采样,采集四个样品计平均值。

特殊情况下的采样时间和频次若某排⽓筒的排放为间断性排放,排放时间⼩于1⼩时,应在排放时段内实⾏连续采样,或在排放时段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2个~4个样品,并计平均值;若某排⽓筒的排放为间断性排放,排放时间⼤于1⼩时,则应在排放时段内上述的要求采样;当进⾏污染事故排放监测时,应按需要设置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不受上述要求的限制;建设项⽬环境保护设施竣⼯验收监测的采样时间和频次,按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的建设项⽬环境保护设施竣⼯验收监测办法执⾏。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日益重视环境保护,环境质量标准是确保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

它不仅可以提供可操作的环境标准,而且可以指导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从而有效地保护人们的健康。

环境质量标准包括水质标准、大气质量标准和土壤质量标准。

水质标准的设定是为了确保水体中的化学成分、悬浮物、有机污染物等符合要求,防止水污染的发生和进一步发展,保护人们的饮用水。

设定大气质量标准,是为了保证大气中的微量元素、重金属、气溶胶等含量不超过一定的最大限度,从而防止空气污染的发生和进一步发展,保护人们的健康。

设定土壤质量标准,是为了控制土壤中有害元素含量,防止土壤污染的发生以及对人类健康的负面影响。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遵守环境质量标准,这是我们负责任的行为,也是基于对健康的深切关注。

我们应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尽量不要排放有毒的污染物,尤其是电力、温室气体、挥发性有机物等,这些污染物可以严重影响空气和水地的质量。

另外,还要严格控制垃圾排放,把垃圾送到合法的收运场所,不能直接倒入河流,湖泊或污水管中。

此外,政府在环境质量标准设置中也起着关键作用。

政府应建立完善的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建立严格的质量监督机制,对违规排污行为开展严厉的打击,不断提高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平,切实保护人民的健康,实现绿色发展与高质量发展的共赢。

综上所述,环境质量标准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责任,每个人都有义务遵守环境标准,政府也应该制定完善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有效的监管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真正实现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发展与高质量发展的共赢。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引言:环境质量标准是评估和管理环境质量的重要工具,它对于各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分析和讨论环境质量标准在各行业的应用,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并且说明其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要作用。

一、工业领域的环境质量标准工业领域是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环境质量标准是必要的。

在工业领域,环境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废气排放标准、废水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处置标准等。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标准,可以有效降低工业污染对环境的危害。

二、农业领域的环境质量标准农业是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支柱,但是不合理的农业活动可能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为了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的健康,制定和执行农业相关的环境质量标准是必要的。

农业领域的环境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土壤质量标准、农药残留标准、化肥使用标准等。

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保护农田水土、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是农业领域环境质量标准的核心目标。

三、建筑领域的环境质量标准建筑领域是重要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源,为了推动建筑行业的绿色发展和节能减排,制定和实施建筑领域的环境质量标准非常重要。

建筑领域的环境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建筑能耗标准、建筑材料环境标准、室内环境质量标准等。

通过合理设计建筑、使用环保材料和改善室内环境,可以有效降低建筑对环境的影响。

四、交通领域的环境质量标准交通领域是重要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领域,为了推动交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制定和执行交通领域的环境质量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交通领域的环境质量标准主要包括车辆排放标准、道路噪声标准、交通建设标准等。

通过引导和规范交通行业的发展,可以有效减少交通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五、环境质量标准的重要性和挑战环境质量标准对于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它可以引导和规范各行业的发展,确保人民共享良好的生态环境。

然而,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也面临一些挑战,包括技术限制、经济压力、法律法规等方面。

一二三级环境保护质量标准

一二三级环境保护质量标准

一二三级环境保护质量标准一级环境保护质量标准
- 水质:pH值在6.5-8.5之间,氨氮浓度不超过0.15毫克/升,总磷浓度不超过0.02毫克/升,总氮浓度不超过1.0毫克/升,不含有有毒物质。

- 大气质量:二氧化硫浓度不超过5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不超过10微克/立方米。

- 土壤质量:重金属含量不超过一定标准,农药残留物含量不超过一定标准。

二级环境保护质量标准
- 水质:pH值在6-9之间,氨氮浓度不超过0.5毫克/升,总磷浓度不超过0.1毫克/升,总氮浓度不超过5.0毫克/升。

- 大气质量:二氧化硫浓度不超过15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不超过40微克/立方米。

- 土壤质量:重金属含量不超过一定标准,农药残留物含量不超过一定标准。

三级环境保护质量标准
- 水质:pH值在5-9之间,氨氮浓度不超过1.0毫克/升,总磷浓度不超过0.5毫克/升,总氮浓度不超过10.0毫克/升。

- 大气质量:二氧化硫浓度不超过50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4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不超过150微克/立方米。

- 土壤质量:重金属含量不超过一定标准,农药残留物含量不超过一定标准。

以上便是一二三级环境保护质量标准的详细内容。

根据不同级别的标准,我们可以评估环境的质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确保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请注意,这份文档仅提供了环境保护质量标准的概述,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研究和具体应用。

参考资料:。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国家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和规定,是衡量环境质量优劣的重要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环境质量标准的重要性、制定依据、内容要点以及实施意义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环境质量标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而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

只有明确了环境质量标准,才能够更好地监测和评估环境质量,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其次,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国家法律法规是环境质量标准的基础,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则是环境质量标准的保障,而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则是环境质量标准的支撑。

只有依据这些依据,才能够制定出科学、合理、可行的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的内容要点主要包括大气、水、土壤和噪声等方面。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包括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气象条件、气象要素等;水环境质量标准包括水质类别、水质标准、水质评价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土壤污染物的种类、浓度限值、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等;噪声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噪声源的种类、噪声限值、噪声测评等。

这些内容要点构成了环境质量标准的主体框架,对于保护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环境质量标准的实施意义主要体现在环境管理、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等方面。

只有严格按照环境质量标准进行环境管理,才能够有效地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只有严格按照环境质量标准进行环境保护,才能够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只有严格按照环境质量标准进行环境监测,才能够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综上所述,环境质量标准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存环境的重要保障,制定和实施环境质量标准对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环境质量标准的重要性,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文章标题:深度解析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致力于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摘要: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逐渐意识到环境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ISO 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作为全球认可的环境管理标准,对企业推动绿色发展、降低环境风险、提升社会责任意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深入探讨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内涵和实施意义,并结合个人观点对其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认识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1.1 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概念和意义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一项用于环境管理的标准,旨在帮助组织在其经营活动中实现可持续发展、合规性和社会责任。

该标准强调组织需要在经营策略和流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持续改进环境绩效。

1.2 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核心要素ISO 14001标准主要包括的要素有环境政策、规划、实施和运作、检查与修正、管理审核和持续改进等。

其中,环境政策是组织对环境保护的承诺和目标,规划是为实现环境政策和目标而确定目标和过程,实施和运作是关键的操作程序与实践,检查与修正是核心的监测和修正环节,管理审核是对整体系统进行全面评估,持续改进是系统的动力源泉。

二、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实施意义2.1 企业经营效率的提升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实施可以帮助企业降低能源和资源消耗,提高生产效率,改善环境适应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2 降低环境风险与成本通过全面评估和管理环境风险,企业能够有效降低环境污染和损害的风险,减少环境事故的发生,降低后续的环境治理成本和法律责任。

2.3 促进企业形象提升遵循ISO 14001标准,企业将能够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合作伙伴和客户的信任度,为企业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个人观点和总结3.1 对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认识作为一项全球认可的环境管理标准,ISO 14001标准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我们的核心理念是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质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必须全面控制环境质量,制定适当的环境质量标准,以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质量标准是用来评估环境质量的标准,它既是审查环境质量状况的主要检验依据,也是衡量改善环境质量措施效果的重要依据。

环境质量标准一般主要由空气质量标准、水质标准、固体噪声标准、污染控制标准、水污染控制标准等制定,它们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环境,确保环境质量状况达到一定的水平。

环境质量标准有3个层次:一是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它是国家执行质量管理的基础;二是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它以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为基础,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三是行业环境质量标准,它以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为基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环境质量标准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

环境质量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空气质量标准、水质标准、固体噪声标准、污染控制标准和水污染控制标准,从下列几个方面来讨论:空气质量标准是指在不同地区、环境污染来源类别和不同季节内,空气中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和排放量的限定。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污染物的限制要求,污染防治技术要求,污染控制措施和限制。

水质标准是指水体经测定的水质指标的上限值和下限值。

它主要包括水体本身的质量指标(如温度、PH值、密度、电导率等),及污染物的最大排放量和浓度。

固体噪声标准是指固体噪声最大强度和时间内的最大持续时间。

它不仅要考虑周围环境的形成和发展,还要考虑影响噪声污染的原因和因素,确定最合理的标准。

污染控制标准是指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最大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根据污染物的不同性质,它可以分为一般污染控制标准和专业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污染控制标准有通用技术要求和行业技术要求,专业污染控制标准是针对特殊污染物定制的技术文件,其中专业污染控制标准通常要求更高。

水污染控制标准是指对水质标准的完善,它主要是指对污染物的最低限度的控制要求。

这些标准的具体内容包括污染物的最大排放量、最大浓度、最大排放率和最大允许违反率等。

环境标准的分类

环境标准的分类

环境标准的分类环境标准是对环境质量、环境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是保障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

根据其内容和适用范围的不同,环境标准可以分为多个分类。

本文将对环境标准的分类进行详细介绍,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环境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是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质量要求和评价方法的规定。

根据不同环境要素的特点和污染物的种类,环境质量标准可分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

这些标准通过设定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环境质量监测方法和评价标准,保障了环境质量,维护了人类健康和生态平衡。

二、环境管理标准。

环境管理标准是对企业、单位等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环境保护要求和管理规定。

环境管理标准包括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清洁生产标准、资源节约标准等。

这些标准通过规范组织的环境管理行为,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保护标准是对特定环境保护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环境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环境保护标准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标准、水污染防治标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标准等。

这些标准通过规范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和运行,保障了环境的持续改善和生态系统的稳定运行。

四、生态环境标准。

生态环境标准是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要求和规定。

生态环境标准包括生态保护与修复标准、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自然保护区管理标准等。

这些标准通过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促进物种多样性的维护,维护了生态平衡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五、其他环境标准。

除了以上几类环境标准外,还有一些特定领域的环境标准,如环境信息公开标准、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等。

这些标准通过规范环境信息公开、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促进了环境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总结。

环境标准的分类涵盖了环境质量、环境管理、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对于保障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类环境标准相互配套,共同构成了完整的环境标准体系,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撑。

简述我国现行法规定的环境标准的种类

简述我国现行法规定的环境标准的种类

简述我国现行法规定的环境标准的种类我国现行法规定的环境标准的种类很多,而且各种标准之间还存在相互协调一致问题。

按照不同的标准,我们可以把现有的各种环境标准划分为五大类。

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环境标准主要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噪声标准、电磁辐射标准和放射性物质控制标准。

下面是对这五种环境标准所作的简要介绍。

一、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也称环境标准。

它是用来评价人类生活和生产场所周围地区或特定范围内环境质量好坏程度的技术依据。

我国现行的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分为四个等级: 1)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2)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3)行业环境质量标准; 4)企业环境质量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又称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它是用来控制和限制工业污染源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及浓度的环境标准。

我国现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Z28— 90)、《有毒化学品及其废弃物排放试行标准》(GBL449—88)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5554—93)。

三、环境噪声标准环境噪声标准是用来控制和限制人类活动场所产生的噪声影响,保证人们正常休息和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环境标准。

我国现行的环境噪声标准包括《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技术规定》(GB的6—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06003— 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BBε103—1996)等。

四、电磁辐射标准我国现行法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国家为了控制环境质量所制订的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噪声标准、电磁辐射标准、放射性物质控制标准等。

根据环境质量标准所控制的环境质量的程度不同,又可将环境质量标准划分为环境质量基本标准和环境质量控制标准。

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标准是指根据生态环境的重要指标和要求,对不同类别的生态环境进行评估、监测和监管的标准。

它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依据,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

下面是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1.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是评估和监测空气质量的重要标准。

其中,对于常见的大气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和PM10等颗粒物,都有相应的限值标准。

例如,我国《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和PM10的年均浓度限值分别为20μg/m³、40μg/m³、35μg/m³和70μg/m³。

2. 水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是评估和监测水体质量的重要标准。

其中,对于水质指标如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等,都有相应的限值标准。

例如,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地表水中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的限值分别为5mg/L、6mg/L、0.15mg/L、0.02mg/L和0.5mg/L。

3. 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是评估和监测环境噪声的重要标准。

根据不同的环境和用途,对于不同类型的噪声如交通噪声、社区噪声和工业噪声等,都有相应的限值标准。

例如,我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住区和室内的昼间噪声限值分别为55dB和50dB,夜间分别为50dB和45dB。

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评估和监测土壤质量的重要标准。

根据土壤污染物的类型和特性,对于不同的土壤质量指标如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农药等,都有相应的限值标准。

例如,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镉、铬、铜、镍、铅和锌等重金属的容许限值分别为0.3mg/kg、150mg/kg、50mg/kg、50mg/kg、50mg/kg和200mg/kg。

5. 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是评估和监测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标准。

根据不同的生物类群和生境类型,对于不同的物种和生境多样性指标,都有相应的限值标准。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1. 前言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是指导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的重要依据,其内容涵盖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空气质量、水质量、土壤质量、噪声污染、固体废物处理等。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进行全面评估,以便读者更深入地理解这一重要标准。

2. 空气质量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对空气质量的要求非常严格,主要包括对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等多种污染物的监测和控制。

我个人认为,空气质量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指标之一,良好的空气质量可以有效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减少呼吸道相关疾病的发生。

3. 水质量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对水质量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包括对饮用水、工业排放水、生活污水等多种水质的监测和控制。

水是生命之源,保障城市的水质安全对居民的健康至关重要。

4. 土壤质量城市的土壤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对土壤污染物的种类和含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从源头上控制土壤污染的发生。

5. 固体废物处理城市固体废物的处理与环境卫生密切相关。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对生活垃圾、工业废料、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和利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促进了城市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处理。

总结与回顾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综合考虑了空气质量、水质量、土壤质量、固体废物处理等多个方面,对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提出了全面而严格的要求,从而促进了城市环境卫生的改善和提升。

这一标准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共同努力,才能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

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是指导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文件,其制定和实施对于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未来的城市发展中,我们需要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清洁、美丽的家园。

结语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实施对于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是指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一系列定量和定性的标准。

它主要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内容,是环境管理和保护的重要依据。

首先,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是衡量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

它包括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内容。

空气质量标准通常包括对大气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

这些限值的设定,旨在保护人体健康,减少大气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则规定了各类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等单位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以控制大气污染的源头。

其次,水环境质量标准是评价水体环境质量的重要标准。

它包括地表水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等内容。

地表水质量标准通常包括对水体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如重金属、有机物、微生物等。

地下水质量标准则规定了地下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限值,以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此外,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的重要标准。

它包括土壤污染物限值、土壤pH值、有机质含量等内容。

土壤污染物限值规定了土壤中各种污染物的容许浓度范围,以保护土壤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

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环境、预防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引导各类污染源严格控制排放,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可以帮助监管部门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可以为环境管理和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实施。

总之,环境质量标准是环境管理和保护的重要基础,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严格性直接关系到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应该加强对环境质量标准的宣传和推广,促进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参与,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介绍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是衡量一个地区环境状况的重要指标。

它涉及到环境的各个方面,包括大气、水质、土壤、噪音等。

通过对环境质量进行评估,我们可以了解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方案。

大气评价标准空气质量指数(AQI)1.优(0-50)2.良(51-100)3.轻度污染(101-150)4.中度污染(151-200)5.重度污染(201-300)6.严重污染(>300)种类污染物浓度标准1.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标准–一级标准:日平均值不超过50μg/m³–二级标准:日平均值不超过75μg/m³2.臭氧(O3)浓度标准–一级标准: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不超过160μg/m³–二级标准: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不超过200μg/m³水质评价标准pH值1.优(6.5-8.5)2.良(6.0-9.0)3.差(<6.0或>9.0)化学需氧量(COD)1.Ⅰ类(0-15mg/L)2.Ⅱ类(15-30mg/L)3.Ⅲ类(30-40mg/L)4.Ⅳ类(40-50mg/L)5.Ⅴ类(50-100mg/L)土壤评价标准重金属含量1.铅(Pb)–优(<35mg/kg)–良(35-150mg/kg)–差(>150mg/kg)2.镉(Cd)–优(<0.3mg/kg)–良(0.3-1.0mg/kg)–差(>1.0mg/kg)噪音评价标准不同区域噪音限制1.住宅区:白天(6:00-22:00)噪音限制为50dB,夜间(22:00-6:00)为40dB。

2.商业区:白天噪音限制为55dB,夜间为45dB。

噪音源标准1.道路噪音源–白天:L_Aeq,8h≤67dB(A)–夜间:L_Aeq,8h≤57dB(A)2.工厂噪音源–白天:L_Aeq,8h≤70dB(A)–夜间:L_Aeq,8h≤60dB(A)结论通过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我们可以看到每个方面对环境质量的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d、测量 项目及测 定结果; e、测量依 据的标 准; f、测定示 意图;
7 声环 境更能 去的划 分要求
g、声源及 运行工况 说明(如 交通噪声 测量的交 通流量 等);
h、其他 应记录的 事项。
7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 城市声 环境功能 区的划分
城市区
域应按照
GB/T 15190 的规 定划分声 环境功能 区,分别 执行本标 准规定的0 、1、2、3 、4类声环 境功能区 环境噪声 限值。 7.2 乡村声 环境功能 的确定
专供汽 车分向 、分车 道行 驶,并 应全部 控制出 入的多 车道公 路,其 中:
四车道 高速公 路应能 适应将 各种汽 车折合 成小客 车的年 平均日 交通量
25000~ 55000 辆:
六车道 高速公 路应能 适应将 各种汽 车折合 成小客 车的年 平均日 交通量
45000~ 80000 辆:
根据监
测对象和 目的,环 境噪声监 测分为声 环境功能 区监测和 噪声敏感 建筑物监 测两种类 型,分别 采用附录B 和附录C规 定的监测 方法。 6.5 测量记 录
测量记
录应包括 以下事 项:
a、日期 、时间、 地点及测 定人员;
b、使用 仪器型号 、编号及 其校准记 录;
c、测定 时间内的 气象条件 (风向、 风速、雨 雪等天气 状况);
3类声环 境功能 区:指以 工业生产 、仓储物 流为主要 功能,需 要防止工 业噪声对 周围环境 产生严重 影响的区 域。
5、 环 境噪声 限值
4类声环 境功能 区:指交 通干线两 侧一定区 域之内, 需要防止 交通噪声 对周围环 境产生严 重影响的 区域,包 括4a类和 4b类两种 类型。
4a类为高 速公路、 一级公路 、二级公 路、城市 快速路、 城市主干 路、城市 次干路、 城市轨道 交通(地 面段)、 内河航道 两侧区 域; 4b类为铁 路干线两 侧区域。
A— —规定的 测量时间 段。 3.3 昼间等 效声级、 夜间等效 声级 在昼间时 段内测得 的等效声 级A声级称 为昼间等 效声级。 用Ld表 示,单位 dB(A)。
在夜间时 段内测得 的等效声 级A声级称 为夜间等 效声级。 用Ln表 示,单位 dB(A)。 3.4 昼间 、夜间 根据《中 华人民共 和国噪声 污染防治 法》,“ 昼间”是 指6:00至 22:00的时 段,“夜 间”是指 22:00至次 日6:00的时 段。
5.1 各类声 环境功能 区使用于 表1规定的 环境噪声 等效声级 限值。
表1 环 境噪声 限值 单位 dB(A)


昼间
夜间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0
1
2
3
4a类
4
4b类
昼间 50 55 60 65 70 70
5.2 表1中 4b类声环 境功能区 类别环境 噪声限 值,适用 于2011年1 月1日起环 境影响评 价文件通 过审批的 新建铁路 (含新开 廊道的的 增建铁 路)干线 建设项目 两侧区域 。 5.3 在下列 情况下, 铁路干线 两侧区域 不通过列 车时的环 境背景噪 声限值, 按昼间70 dB(A)、夜 间55 dB(A)执行 。
——扩 大了标 准适用 范围, 将乡村 地区纳 入标准 范围;
——将 环境质 量标准 与测量 方法标 准和为 一项标 准;
——明 确了交 通干线 的定 义,对 交通干 线两侧4 类区环 境噪声 限值作 了调 整;
——提 出了声 环境功 能区监 测和噪 声敏感 建筑物 监测的 要求。 本标准 为1982 年首次 发布, 1993年 第一次 修订, 本次为 第二次 修订。
0类声环 境功能 区:指康 复疗养区 等特别需 要安静的 区域。
1类声环 境功能 区:指以 居民住宅 、医疗卫 生、文化 体育、科 研设计、 行政办公 为主要功 能,需要 保持安静 的区域。
2类声环 境功能 区:指以 商业金融 、集市贸 易为主要 功能,或 者居住、 商业、工 业混杂, 需要维护 住宅安静 的区域。
为实施本 标准,各 地应建立 环境噪声 监测网络 与制度、 评价声环 境质量状 况、进行 信息通报 与公示、 确定达标 区和不达 标区、制 订达标区 维持计划 与不达标 区削减计 划,因地 制宜改善 声环境质 量。
附录A (资料性 附录) 不同类 型交通 干线的 定义
A.1 铁 路
以动力 集中方 式或动 力分散 方式牵 引,行 驶于固 定钢轨 线路上 的客货 运输系 统。 A2 高 速公路 根据 JTGB01 ,定义 如下:
如果数据 采集是按 等间隔时 间进行 的,用LN 也表示有 N%的数据 超过的噪 声级。 3.7 城市、 城市规划 区
城市是指 国家按行 政建制设 立的直辖 市、市和 镇。
由城市市 区、近郊 区以及城 市行政区 域内其他 因城市建 设和发展 需要实行 规划控制 的区域, 为城市规 划区 3.8 乡村
指医院、 学校、机 关、科研 单位、住 宅等需要 保持安静 的建筑物 。 3.11 突发 噪声
指突然发 生、持续 时间较 短,强度 较高的噪 声。如锅 炉排气、 工程爆破 等产生的 较高噪声 。
4、声环 境功能 区分类
按区域 的使用功 能特点和 环境质量 要求,声 环境功能 区分为以 下五种类 型:
a、穿越 城区的既 有铁路干 线;
夜间 40 45 50 55 55 60
6、 环 境噪声 监测要 求
b、对穿 越城区的 既有铁路 干线进行 改建、扩 建的铁路 建设项 目;
既有铁 路是指 2010年12 月31日前 已建成运 营的铁路 或环境影 响评价文 件已通过 审批的陀 螺建设项 目。 5.4 各类声 环境功能 区夜间突 发噪声, 其最大声 级超过环 境噪声限 值的幅度 不得高于 15 dB(A) 。
前 言
为贯彻 《中华 人民共 和国环 境噪声 污染防 治法 》,防 治噪声 污染, 保障城 乡居民 正常生 活、工 作和学 习的声 环境质 量,制 定本标 准。
本标准 是对GB
3096-93 《城市 区域环 境噪声 标准》 和GB/T
1462393《城 市区域 环境噪 声测量 方法》 的修 订,与 原标准 相比主 要修改 内容如 下:
乡村是指 除城市规 划区以外 的其他地 区,如村 庄、集镇 等。
村庄是指 农村村民 居住和从 事各种生 产的聚居 点。
集镇是指 乡、民族 乡人民政 府所在地 和经县级 人民政府 确认由集 市发展而 成的作为 农村一定 区域经济 、文化和 生活服务 中心的非 建制镇。 3.9 交通干 线
指铁路 (铁路专 用线除 外)、高 速公路、 一级公路 、二级公 路、城市 快速路、 城市主干 路、城市 次干路、 城市轨道 交通线路 (地面 段)、内 河航道。 应根据铁 路、交通 、城市等 规划确定 。以上交 通干线类 型的定义 参见附录A 。 3.10 噪声 敏感建筑 物
本标准 自实施 之日起
GB
3093-93 和GB /T
1462393废止 。 本标准 的附录 A为资 料性附 录;附 录B、 附录C 为规范 性附录 。
本标准 由环境 保护部 科技标 准司组 织制订 。
本标准 起草单 位:中 国环境 科学研 究院、 北京市 环境保 护监测 中心、 广州市 环境监 测中心 站。 本标准 环境保 护部 2008年7 月30日 批准。 本标准 自2008 年10月1 日实施 。
八车道 高速公 路应能 适应将 各种汽 车折合 成小客 车的年 平均日 交通量
45000~ 80000 辆: A3 一 级公路
根据
JTGB01 ,定义 如下:
供汽车 分向、 分车道 行驶, 并可根 据需要 控制出 入的多 车道公 路,其 中:
四车道 一级公 路应能 适应将 各种汽 车折合 成小客 车的年 平均日 交通量
乡村区
域一般不 划分声环 境功能 区,根据 环境管理 的需要, 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 部门可按 以下要求 确定乡村 区域适用 的声环境 质量要 求:
a、位于 乡村的康 复疗养区 执行0类声 环境功能 区规定;
b、村庄原 则上执行1 类声环境 功能区要 求,工业 活动较多 的村庄以 及有交通 干线通过 的村庄 (指执行4 类声环境 功能区要 求以外的 地区)可 局部或全 部执行2类 声环境功 能区要 求; c、集镇执 行2类声环 境功能区 要求;
本标准 由环境 保护部 负责解 释。
声环境 质量标 准 1、适用 范围
本标准规 定了五类 环境功能 区的环境 噪声限值 及测量方 法。 本标准适 用于声环 境质量评 价与管理 。 机场周围 区域受飞 机通过 (起飞、 降落、低 空飞越) 噪声的影 响,不适 用于本标 准。 2、规范 性引用 文件 本标准内 容引用了 下列文件 或其中的 条款。凡 是不注日 期的引用 文件,其 有效版本 适用于本 标准。
6.1 测量仪 器
测量仪
器精度为2 型及2型以 上的积分 平均声级 计或环境 噪声自动 监测仪 器,其性 能需符合
GB 3785 和GB/T 17181 的规 定,并定 期校验。 测量前后 使用省校 准器校准 测量仪器 的示值偏 差不得大 于0.5 dB, 否则测量 无效。声 校准器应 满足GB/T 15173 对1 级或2级声 校准器的 要求。测 量时传声 器应加防 6.2 测点选 择
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 为环境噪 声污染防 治的需要 (如考虑 时差、作 息习惯差 异等)而 对昼间、 夜间的划 分另有规 定的,应 按其规定 执行。 3.5 最大 声级 在规定测 量时间内 对频发或 偶发噪声 事件测得 的A声级最 大值,用 Lmax表 示,单位 dB(A)。
3.6 累积百 分声级
用于评价 测量时间 段内噪声 强度时间 统计分布 特征的指 标,指占 测量时间 段一定比 例的累积 时间内A声 级的最小 值,用LN 表示,单 位为dB(A) 。最常用 的是L10、 L50和L90, 其含义如 下: L10——在 测量时间 内有10% 的时间A声 级超过的 值,相当 于噪声的 平均峰值 。 L50——在 测量时间 内有50% 的时间A声 级超过的 值,相当 于噪声的 平均中值 。 L90——在 测量时间 内有90% 的时间A声 级超过的 值,相当 于噪声的 平均本底 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