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流动人员)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一、填表范围流动人员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设区市的市区,在其它地区居住三日以上的人员。
湖北省范围内所有的流动人员都应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一人一表。
二、填表要求1、照片:收取采集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本省范围内十六周岁以上、未办二代证的人员以及外省流入本省、十六周岁以上人员必采。
现场采集应符合JPG 格式,图像文件大小应符合警综平台标准。
2、统一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3、表中黑体加粗体字的项目为必填项。
4、凡有“○”的项目,只能单项选择,在对应项目前打“√”。
5、填写带*栏时,请对照字典填写。
6、本表填写完毕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民警审核。
三、有关具体填表说明1、姓名:按登记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填写(未落户的新生儿按已取姓名填写)。
2、别名:包括未正式登记使用过的小名、诨名和绰号。
3、政治面貌、专长、身份、文化程度、监护关系、信息级别、职业类别属字典选项,在基础信息字典表中查询填写。
4、管理类别:A类指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合法身份且遵纪守法,配合公安机关登记管理的人员;B类指暂住时间不到半年,职业不稳定,经济来源不稳定或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C类指按规定应当列为重点人员的;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无正当理由逃避公安机关登记办证的;青壮年男子、年轻女子单独或结伙居住有可疑情况的;昼伏夜出、形迹可疑的;无正当职业、经济状况良好、收支明显不符的;有摩托车又行踪诡秘或房屋内存放有来历不明物品、摩托车、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可能用于作案工具的;可能藏有危险物品的人员。
5、社保状况:填写被采集人参加社会保险类别。
6、信息级别应由民警填写。
7、“居住处所”若为“租赁房屋”则“入住时间”、“与房东关系”为必填项。
8、被采集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要填写监护人信息、监护关系,未成年人还需填写预防接种和就学信息。
9、居住地址:按流动人员的实际居住地址填写至室号,并与实有房屋信息表上地址一致。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委托登记表
委托时间: 姓名: 婚姻状况: 代理 人员 基本 情况 第一学历院校: 学习形式: 第二学历院校: 学习形式: 现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个人电话: 工作 经历 本人系□干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国企离职、□其他 现因工作需要,本人自愿委托人才中心管理本人的档案,并提供相关档案服务。 ◆现档案所在地: ◆委托前档案情况: ◆党组织关系所在地: ◆调档方式: 是否需将关系转入我中心: 人才中心开函,本人自行联系调档。 ,同意以单 否□ 邮箱: 学历: 学历: 专业: 毕业时间: 何年获何职称: 家庭电话: QQ: 年 月 日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籍贯: 专业: 毕业时间: 政治面貌: 编号
◆委托项目:档案管理□、职称评定□、党员关系□、就业推荐□ ◆是否单位委托:是□,本人现就业于 本人 委托 声明 位委托形式委托建筑人才中心管理档案、职称等一系列服务。 重要提示:档案相关证明原则上需档案转入满三个月后方可出具。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数档案 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 号文,对档案类别为干部身份人员,已简化转 正定级、工资核定相关手续,如有需要自行提供相关材料。 ◆个人委托声明: (需本人手写在下方,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属实, 人才中心告知: 若经到档后由人才中心工作人员核档后发现与本人所填写材料实际情况不符,人才中 心将予以退档。本人自愿委托人才市场保管
月
日
《大学生就业指导》考试试卷
《大学生就业指导》考试试卷(一)参考试题一:综合试题一、填空题(30%)1、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
工作满5年以上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流动到原籍或除直辖市以外的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受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需要人事代理服务的,由有关机构提供全面的免费代理服务。
2、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3、对于高校毕业生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级政府要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保障。
4、高校毕业生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或,实行 3 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有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般3年一签。
在聘用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机构免费代理,其党、团组织关系应迁转至所在村和社区。
5、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 2 年以上,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信任的高校毕业生,要根据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通过法定程序使其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并及时推荐为乡镇(街道)后备干部,条件成熟的,可推荐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人选。
6、国家为拓宽就业渠道施行的“五大计划”是指:西部志愿者服务计划和地方欠发达地区志愿者服务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教育硕士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社区大学生工作者服务计划。
7、职业测评是一种了解个人与职业相关的各种心理特征的方法。
8、湖南大学就业信息网的网址是:8080/。
9、就业报到证时间通常为 6月底至7月上旬,故学生毕业离校时有可能不能随带,由学校给予寄发,因此各毕业生必须认真填写详细通讯地址(要求能自己亲自收阅)。
居住证登记表填写说明
附件5: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相关表证填写说明一、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的填写说明1、编号:是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唯一标识号,由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2、公民身份号码:填写常住户口登记机关为相对应人员编定的公民身份号码,无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出生日期,前后以数字“0”代替。
3、出生日期:按照公历填写相对应人员出生的年、月、日。
4、姓名:填写相对应人员(流动人口、出租人、随同的人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等,下同)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的姓名。
5、别名:填写相对应人员姓名以外的名字,包括曾用名、化名、艺名、绰号等。
6、性别:根据相对应人员的情况选择“男”或“女”。
7、民族:填写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
8、常住户口省县:填写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旗)。
9、详细地址:填写相对应人员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具体到街道(镇、乡)、社区(村、居)及街(路、巷、自然村)、幢、单元、号、室。
10、文化程度:根据流动人口的学历选择。
11、婚姻状况:根据流动人口的情况选择。
12、政治面貌:根据流动人口的情况选择,情况不明或未加入任何组织的选择“其他”项。
13、居住事由:根据流动人口的情况选择。
14、从事职业:是指相对应人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职业,根据我省流动人口职业特点,我们概括了以下十四种情况:(1)生产制造加工:指从事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生产、制造和加工的人员。
(2)工程施工:指从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采矿工程、水利工程等工作的人员。
(3)运输服务:指从事用各种交通工具进行货运、客运服务的人员。
(4)装饰装修:指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装修等行业的人员。
(5)餐饮服务:指在饭店、宾馆等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
(6)休闲娱乐服务:指歌厅、舞厅、美容美发、足浴浴池以及其他旅游健身、休闲娱乐等行业从业人员。
(7)家政服务:指从事家庭保洁、保育以及钟点家政服务的人员。
(8)保安物管:指从事各种保安服务、物业管理、以及社会巡防工作人员。
怎样办理人事代理?(5篇范例)
怎样办理人事代理?(5篇范例)第一篇:怎样办理人事代理?怎样办理人事代理?(一)个人办理人事代理1、个人向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2、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委托个人代理的资格。
3、填写《委托人事代理登记表》。
4、委托方和人才交流中心双方代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5、委托方向人才交流中心移交人事档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二)单位办理人事代理1、委托方向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相应材料。
2、企业委托的,应当提供加盖发照机关公章(或企业登记专用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事业单位和民办企业等单位委托的,应当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或者该机构成立的有效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4、填写《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登记表》,编报《委托人事代理人员花名册》,逐人填写《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
5、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委托代理单位的资格。
6、委托方和人才交流中心双方代表签订《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7、委托方向人才交流中心移交人事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第二篇:怎样办理个人人事代理手续?怎样办理个人人事代理手续?一、代理范围1、到非公有制单位工作、自谋职业、到外地应聘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成考、自考、职高(高中)、技校毕业生。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解聘人员。
3、出国留学及学成回国工作的人员。
4、自谋职业的转业、退伍军人。
5、其他各类流动人员。
二、办理流程1、在职人员调动:本人持身份证→市人才中心填写调动表并盖章→→原单位盖章→市人社局调配处开具调函→原单位办理档案工资关系、行政关系转移手续→到调配处换行政关系介绍信→持调配处介绍信,到人才中心签定代理协议→到原单位办理各种保险转移手续2、辞职人员:本人持身份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辞职申请表》→原单位盖章→主管部门审批盖章→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保险商调函→原单位办理各种关系转移→人才交流中心签定代理协议3、毕业生:本人持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人才交流中心盖章→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学校办理报到证→人才中心签定代理协议4、转业退伍军人:本人持身份证和转业证或退伍证→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军转办或退伍办调转档案及人事关系→人才交流中心签定代理协议三、档案转出手续人事代理人员转出档案和人事关系包括毕业生、在职人员、考研、应征入伍等几种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代办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登记表
理下一个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档次变更。
甲方应及时到银行确认首次扣款情况。
甲方应及时查看上年社平工资标准以便确定本人缴费基数及缴费额度。
第三条:甲方应于每月 25 日前将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存入北京银行京卡或邮政
储蓄存折帐户,北京银行或北京邮政储蓄银行于次月 3 日开始按甲方确定的缴费金额从甲方
确定的账户中一次性扣缴甲方上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乙方不能查询甲方银行账户内情况,
甲方可到北京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或通过两个银行的客服电话查询扣缴社会保险费情况。(北
京银行客服查询电话:010-96169)
第四条:本协议第一条内容发生变更的,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变更后的 20 日(节
假日除外)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经委托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社保经办机 构核准后予以变更,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而发生缴费中断,所产生的后 果由甲方负责。
二、本人同意并接受海淀人才代办社会保险协议内容;
三、本人必须确认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本人必须确认指定的《北京银行 京卡(借记卡)》(须
本人持 18 位身份证申请办理)有效、号码正确;否则,导致社保关系转入不成功、银行扣款不成
功等责任及后果由人承担;
四、本人应确认原保险状态真实(即:在北京是否已经办理过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如果在京已
2:
定点医院机构名称 3:
4:
(在京)参加过医疗保险的:按照《医疗保险手册》抄写医院名称;正常扣款 12 个月后另行申请变更医院。 (此次)为初次申请参加医疗保险的:自行选择医疗定点医院,如选足四家医院,须至少选一个“一级医院”。
《声明》
一、本人同意采取委托《北京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向社保中心缴纳社会保险;
人事代理程序
人事代理程序一、受理档案程序(一)单位人事档案代理1、单位提交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承办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2、提交代理人员花名册;3、调档、审档;4、签订《单位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合同书》;5、在综合科交费;6、填写人事代理登记表,办理其他相关代理手续,档案转入档案室.(二)个人人事档案代理1、计划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代理①到市人事局培训教育科或市教育局人事科开具“人事代理通知书";②到人事代理部填写代理登记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等代理手续;③交纳代理费;④到市人事局培训教育科或市教育局人事科提取毕业生人事档案;⑤档案编号、整理入库。
(注:①②③项需个人亲自办理,④⑤项由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办理.)2、计划外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代理(聘干)①到就业指导部进行学历认定(聘干审批)并开据“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介绍信);②到人事代理部填写代理登记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等代理手续;③交纳代理费。
(三)辞职、辞退人员人事档案1、向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提交辞职、辞退证明(辞职人员要辞职批复,辞退人员要辞退决定);2、调档、审档;3、审查合格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等代理手续;4、交纳代理费.(四)调动人员人事代理1、市直企业人员档案代理①填写拟调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经人才中心代理部签署“同意代理"意见后加盖人事代理专用章;②回原单位签署“同意调出”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后,由调出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并携人事档案到市人才中心代理部签署人事代理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有关手续.③原单位出具计划生育和政治表现证明。
(2)市直以外人员人事代理①填写拟调干部登记表一式四份,由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及各主管人事部门签章;②由人才流动部办理调动手续并审查档案;(办理程序见人才流动程序)③到人事代理部填写代理登记表、出具调出地部门的计划生育和政治表现证明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办理人事代理有关手续。
人事代理类型及办理程序
人事代理类型及办理程序一、单位人事代理1、申请。
单位向市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请,递交人事代理委托申请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有效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2、签订合同。
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单位相关材料无误后,与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并办理有关“立户”手续。
3、接受代理。
人事代理合同生效后,市人才交流中心将按照《人事代理合同》规定的内容,为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的人事管理与服务。
办理本业务应提供以下材料:1、人事代理委托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或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人事代理(一)辞职人员人事代理1、申请。
市直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辞职,需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辞职申请,填写《辞职申请表》。
2、审批。
单位在接到申请人的辞职申请后,三个月内予以审核或审批。
3、移交档案。
单位将辞职人员的《辞职申请表》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移交市人才交流中心。
4、签订合同。
市人才交流中心验收《辞职申请表》和人事档案无误后,与辞职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并发给辞职人员《辞职证明书》。
办理本业务应提供以下材料:1、辞职申请表;2、人事档案;3、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
(二)辞退人员人事代理1、由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2、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当事人不服辞退决定的,可以接到《辞退证明书》15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仲裁。
3、单位将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婚育证明等材料一并移交市人才交流中心,同时通知被辞退人员持《辞退证明书》、身份证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三、毕业生人事代理1、择业期内已联系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
(1)接收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后,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签署人事代理意见,同时交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
(2)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习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毕业生档案转交市人才交流中心。
人员调动登记表等表格填写说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1]
表格填写说明及相关注意事项一、适用范围《人员调动登记表》适用于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在宁单位(不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干部和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苏单位调配工人。
《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表》适用于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录用留学回国初次就业人才。
《部省属事业单位接收流动人员登记表》适用于部省属事业单位在编接收流动人员。
《部省属事业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表》适用于部省属事业单位接收办理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进编手续。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适用于调动人员到户口迁入地市公安局户证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情况登记表》适用于留学回国人员到户口迁入地市公安局户证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二、基本说明“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人员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年月”栏中填写公历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
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2010.01”。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如皋”。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
“出生地”栏中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政治面貌”栏中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本人身份”栏中填写国家干部、聘用制干部、工人、学生。
“参加工作时间”栏中填写本人初次就业的工作时间。
“文化程度”栏中填写本人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专业特长”栏中填写本人的业务专长。
“身体状况”栏中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现在工作单位”栏中填写调出单位的全称。
“职务职称(技术等级)”栏,“职务”适用于管理人员填写,如“处长、经理”等;“职称”适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如“教授、副主任医师、经济师”等;“技术等级”适用于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填写,如“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业务办理指南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业务办理指南一、人事代理服务人事代理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接转、管理流动人员和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身份认定与保留、转正定级、工资调整、工龄计算、、办理毕业生接收与落户、人才引进及流动手续、代办社会保险、职称资格评定与考试等人事代理服务。
(一)人事代理单位立户受理范围:省直各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央驻豫机构、省外企事业单位驻豫机构,均可申请人事代理立户。
受理材料: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存档凭证10 份以上。
办理流程:1、填写《人事代理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人事代理合同书》。
2、确定代理项目和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审核后立户。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1、人事代理综合服务费:根据豫计号文件规定,150 元/年/单位,50 元/年/人。
2、保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费:根据豫政200852 号文件规定,2008 年11 月以后5 元/人/月。
豫政法200549 号文件规定,2006 年1 月至2008 年10 月10 元/人/月。
豫价200272 号文件规定,2005 年12 月以前单位20 元/人/月,个人15 元/人/月。
受理部门:人事代理部监督及投诉电话:7(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受理范围:1、股份制、民办、外商投资等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新进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工勤人员。
3、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脱离原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后自谋职业的人员。
5、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6、自费出国留学的各类人员。
7、户口在河南、赴异地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其他符合存档条件的人员。
受理材料:密封、完整的人事(学籍)档案;人事行政关系、工资转移手续;档案转递通知单(转递人事档案,须经具有人事(学籍)档案管理资格的单位密封,并按有关规定转递)。
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制度一、什么是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其代理有关人事业务。
这是一种社会化、专业化的新型人事管理方式和制度。
二、人事代理的实质?人事代理,就是将过去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的一部分人事业务分离出来,委托由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来承担,单位只管用人,一些技术性、专业性、事务性、咨询性具体人事业务,由人才中介机构实行代理,使用人单位摆脱一般的人事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搞好经营和业务;使委托代理的个人,由代理机构提供有关人事保障,免除一些后顾之忧。
人事代理双方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平等、自愿、委托与被委托、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人事代理提供的服务是技术性、事务性服务,而不是干涉企业事业内部决策性管理的服务。
三、人事代理制度产生的社会背景。
人事代理是在八十年代初我国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普遍建立、九十年代初人才市场蓬勃兴起之后,人才交流史上出现的第三次重大变革。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人事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
一是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传统人事管理制度和方式,难以满足和适应这些用人单位的要求,亟需探索建立一套社会化、专业化人事管理和服务的新形式、新机制。
二是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对人事管理方式呈现了多样化的需求和趋势,传统人事管理模式形成冲击,呼唤建立灵活,高效法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
三是政府机构和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后,需要有中介机构为其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人事服务。
四、人事代理的作用。
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割断了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人才对单位的依附关系。
"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都有好处,用人单位对急需要的人才有使用权,事务性的人事业务委托人才中介机构代理,对不适用的人才按规定解除聘用合用,自行择业,有利用人单位择优汰劣,解决"出口"难的问题。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8.03.04•【字号】穗劳社就[2008]2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婚姻登记管理正文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就〔2008〕2号)各区、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本局反映。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八年三月四日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居民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4号)以及省劳动保障厅《印发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2006〕12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适用本办法。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本市常住户籍城镇劳动者、本市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以及进入本市就业的流动人员,进行就业或失业登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以及就业和失业登记。
本市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经办劳动用工备案以及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也可由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上述工作具体事务。
人事代理简介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其提供人事工作方面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广泛开展各项人事代理业务。
现就本中心人事代理业务范围、内容及办事程序作简要介绍:一、人事代理范围(一)单位代理: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及其它无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条件的单位;各类自愿委托代理的企事业单位。
(二)个人代理:各类用人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辞职、辞退、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他自愿委托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
二、人事代理内容(一)提供人才、人事法规政策咨询(二)协助委托单位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外地人才引进及其他聘用人员的接收、流动手续和聘用合同鉴证事宜。
(三)管理委托对象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办理委托人员的身份确认、转正定级、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初级职称确认及其他职称的申报与考评事宜。
(四)管理流动人员党组织关系。
(五)代办户籍关系。
为委托单位接收的应届本科(含本科)以上毕业生;符合“先落户后就业”条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因工作单位变换需要迁入本市的代理人员办理落户事宜。
(六)代办社会保险。
三、人事代理业务办理程序(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1、单位委托代理。
企业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须提交法人登记证,其他协会、社团等提交批准成立文件。
填写《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一式两份。
2、个人委托代理。
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或专人送交,交纳档案管理费,签定《委托保管人事档案合同》。
(二)出具证明材料出具证明材料仅限于人事代理对象和人事档案存放在本中心的人员。
证明内容仅限于档案相关内容。
(三)接收大中专毕业生1、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的单位,必须与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签定人事代理合同,属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无主管部门的代理单位,实行全员人事代理,即所有员工人事档案委托中心代管。
博士后进出站及在站期间办事指南【模板】
博士后进出站及在站期间办事指南(2015年12月14日版)※此办事指南仅供参考,具体事项办理前请和相关部门确认。
※需要所里签署意见的页面,先打印一份,待签字后再复印,以免浪费。
※博士后进出站办事指南(去博管会办事的指南),请见中国博士后网页上的办事指南栏目相关信息介绍,中国博士后网址:***/。
※博士后管理制度请见所网页——教育培训——博士后流动站。
※请大家在给研究生部的材料中,严谨标注文章的发表状态。
除非有特别的说明,在给我们的材料中,只能列出已被接收(accepted)和已经发表出来的文章。
其他处于投稿(submitted)、在审(under review)等状态的文章都不要列出来。
申请申请人请先和导师联系,导师同意后请提交《心理所博士后申请审批表》到研究生部。
随时申请,通过所组织的进站答辩后即可办理进站手续。
办理进站手续一、签订博士后协议书(本文后面部分有协议模板)。
填写一式3份(甲方处请主管所领导签字)。
二、申请人进博士后流动站前需要在中国博士后网上申请,提交信息,下载表格。
中国博士后网址:***/。
心理所博士后流动站的一级学科:心理学;二级学科: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健康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
请大家依据实际情况选择二级学科,一般以合作导师所从事的二级学科为准。
填写完成后打印生成表格,向心理所研究生部递交如下材料:《博士后进站申请表》(在首页流动站设站单位“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处盖章)、《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由合作导师填写前两项,综合意见找主管所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博士后进站审核表》(流动站设站单位负责人签字找主管所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各一式3份。
两位专家的推荐信一式3份。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一式3份。
培养单位或所在支部对其本人的全面鉴定意见一式3份。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3份。
签字盖章的地方由研究生部找主管所领导办理,若有需要,也可以自行去找主管所领导办理。
国家人事代理政策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国家人事代理政策篇一:人事代理的基本内容人事代理的基本内容1、政策咨询与规划。
向委托代理单位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服务;协助委托单位进行人事规划设计,建立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帮助委托单位解决人事工作中的问题。
2、人才招聘引进。
根据委托单位工作和发展对人才的具体要求,代拟和代发人才招聘启事,组织报名、考试、考核。
素质测评工作,提出初选名单。
根据单位的特殊需求,向省内外、国外招聘引进人才。
3、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
为委托单位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申报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为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转档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代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手续。
为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走及资格考试报名、晋升推荐手续,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部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与评议推荐工作。
5、人事档案管理。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考绩档案,为委托代理人员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接转党团员组织关系、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代办集体户口落户、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
6、办理在职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按转手续。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为聘用人员接转人事关系、党团员组织关系等;为合同期满流动者,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
7、聘用合同鉴证。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合同鉴证。
8、协调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争议。
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委托,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流动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凋解或提交仲裁。
9、开展岗位及专业技能培训。
根据单位对人员素质和技能的要求,进行岗位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为单位代培中。
长期专业人才。
10、按照有关协议,向社会推荐委托单位的辞聘、解聘人员重新就业。
11、代办失业、养老保险。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委托单位代管人员代办失业、养老保险。
广州居住证登记表
编号: 广州市来穗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申领表广州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广州市公安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填表对象为居住在广州市辖内的非本市户籍流动人员(以下简称“流动人员”),每人对应填写1张登记表。
此表用于流动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和首次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二、如果流动人员属首次来本市登记,请详实填写本表所有项目。
三、对于选择类项目,在对应项目前打“V”,并只能单项选择。
四、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表格。
五、张贴流动人员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
六、“居住处所类型”是指现居住地房屋的类型,其中“亲友房屋”是指流动人员借(居)住亲戚、朋友家中的民宅;七、“屋主(代理人)”是指房屋所属屋主,或屋主委托的代理人,或房屋所属单位。
八、“现居住地址”栏中,“街(镇)”是指居住地所属的行政街道或镇;“街(路巷)” 是指详细街路巷名称;“门(楼)牌号”是指派出所编订钉挂的门牌号码;“详址(房号)”是指继门(楼)牌之后的详细地址。
例1:东风东路仁厚里89号大院五栋之一606房的填写方法为:街(路巷):东风东路仁厚里:门(楼)牌号:89号大院五栋之一:详址(房号):606房。
例2:萧岗花园南街34号306房的填写方法为:街路巷:萧岗花园南街;门(楼)牌号:34号:详址(房号):306房。
九、“出租屋编号”是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为方便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按一定规则编排的出租屋管理序号,流动人员不需填写。
十、“联系电话”是指联系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号码,电话号码之间用逗号分隔。
十一、“是否承租人”,租住出租屋的填写。
承租人是指与房屋出租人(屋主/代理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代表人。
十二、已婚人士必须填写“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号码”项目。
十三、有职业的人员必须填写“劳动情况”中“职业”、“单位联系电话”和“服务处所” 栏目,如果无职业,则只需在“职业”项填写“无业”十四、“ 0-1 周岁子女情况”,是指流动人员 1 年内出生的子女情况,无论是否随行均需填写。
人事代理
(1)、保留毕业生身份、办理转正定级、计算工龄、 档案工资调整、出国出境政审、出具各种证明,协助 办理职称考评等; (2)、管理毕业档案; (3)、为代理毕业生办理落户和集体户口手续; (4)、协助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5)、双方约定的内容。
人事代理单位如何办理高校应届毕业生接 收手续
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人事代理 有什么好处
(1)、解除毕业生就业单位无人事档案、人 事关系管理权限和暂未就业毕业生人事档案、 人事行政关系无人管理的后顾之忧。 (2)、为非郑州籍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落 当地户口。
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人事代理 有什么好处
(3)、保留毕业生身份,使毕业生无论现在 就业还是将来就业、无论在当地就业还是到外 地就业,无论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还是到非 公有制单位就业,都不会因为毕业生身份丧失 而烦恼。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如何办理个人人事代理
国家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个人人事代理需 携带以下证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 业报到证》、本人毕业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 簿、聘用单位证明。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如何办理个人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的内容
(13)、管理代理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学习、 收缴党费和预备党员转正。 (14)、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它事宜。
办理人事代理 的对象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 解除聘任或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虽 然已就业,但就业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继续 上学或在外地打工人员等; (3)、整体改制为非国有单位的原国有企事 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破产企业专业 技术和管理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聘用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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