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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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和保管被扣留车辆的规定

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和保管被扣留车辆的规定

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和保管被扣留车辆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依法进行,并且妥善保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扣留车辆行为的规定分为四项内容:(1)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情形。

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拥有的行政强制措施职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机动车登记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机动车登记证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贵任保险的。

(2)对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要求。

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的规定,交通民警在执行扣留车辆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口头告诉当事人下列内容:①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理由和依据;②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③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民警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对申辩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3)对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保管。

为了保障车辆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车辆,并不得使用。

当事人的车辆被扣留,只是车辆的占有权临时转移,公安机关对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的车辆,享有占有的权利,同时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如果车辆在被扣留期间损坏,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扣留、保管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赔偿。

交通事故车辆保全法院扣车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车辆保全法院扣车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车辆保全法院扣车期限是多久依据相关交通法律的规定,发⽣交通事故的时候,交通管理部门需要调查取证的,可以对车辆进⾏扣留,⽽扣留车辆是有期限的,到期后当事⼈可以取⾛车辆,那么交通事故车辆保全法院扣车期限是多久?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交通事故车辆保全法院扣车期限是多久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被害⼈申请对车辆进⾏保全的,车辆保全的期限⼀般为不超过两年。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条⼈民法院冻结被执⾏⼈的银⾏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申请延长期限的,⼈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查封、扣押、冻结⼿续,续⾏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查封、扣押、冻结⼿续。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较重⼤的交通事故中,如何能够得到充分的、到位的赔偿是受害者⼀⽅最关⼼的问题,⽽保全事故车辆是保证受害者⼀⽅能够最终得到赔偿的⼀个⾮常有效地法律措施。

⼀般情况下,发⽣重⼤交通事故之后,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队会扣留事故车辆。

但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起五⽇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所以,被害⼈⼀⽅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是还没有通知当事⼈领取事故车辆的时候,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民法院扣留事故车辆。

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份证明,申请⼈不是受害⼈的要附加申请⼈与受害⼈的关系证明;3、被申请⼈的⾝份证明;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写的担保书。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交通事故车辆保全法院扣留车辆的期限”问题进⾏的解答,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被害⼈申请对车辆进⾏保全的,车辆保全的期限⼀般为不超过两年。

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标准在驾驶车辆的时候如果不遵守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很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的,交通事故是很可能会造成人身伤残的,对于遭受人身伤残的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那么,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文件。

该文件对于伤残等级鉴定作出了详细规定。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四部分第二点规定,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已知确定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二、交通事故诉讼财产保全有什么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担保。

申请人如不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担保。

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担保。

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三、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期限是多久公安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期限为三十日,如果没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满后必须放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1、一般情况调查结束之日起3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调查结束之日起(申请重新鉴定的)55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有异议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期限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7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7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正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调查取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交通技术监控第四章行政强制措施适用第五章行政处罚第一节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二节行政处罚的执行第六章执法监督第七章其他规定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章管辖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扣车吗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扣车吗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扣车吗
发⽣了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出现了逃逸⾏为,那么处罚就会更严重⼀些,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的程度只有轻微这种情况下逃逸了⼜应当如何处理呢?会不会扣押车辆呢?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扣车吗
⾸次会认定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外有可能还要被⾏政拘留,保险也只能⽤交强险。

发⽣事故后,要经交警部门调查,再确定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肇事者的处罚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以下拘留,同时对其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

⼆、肇事逃逸是按情节处罚
在没有造成⼈员伤亡,公共财产损失,或引起⼆次事故的情况下,跟第三⽅⼜已经见过了⾯,⼀般就是私了了,交警让你承认全责,意思就是没必要到现场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了,因为你逃逸了,第⼀现场肯定已经没有了,⽽且第三⽅已经报警说你逃逸,你就按逃逸处理。

告诉你的保险公司当时你逃逸了,没有第⼀现场,所以你的全责,让你的保险公司赔钱就⾏了。

事故处理完,你所谓的逃逸就销案了。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轻微的交通事故造成之后逃逸了,这个情况下⼀般都会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且是需要⾯临⾏政拘留的,车辆⼀般不会扣押,除⾮是交通部门需要进⼀步调查的,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处理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为了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部门可以会将事故车辆暂扣,点很多人不知道该如何取出被扣押的车辆,那么,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处理呢?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期限是多久呢?下面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处理交警将事故车辆暂扣,按照相关法规,这是为了“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而不是为了将肇事车辆作为抵押品,才将车辆暂扣。

另外,在相关的法律条款中,还对“对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退还当事人”的相应的规定。

所以,你也不要想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了伤人事故后,就能马上得到解决,而应该采用不急不燥的心态来处理和应对事故的处理流程。

二、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期限是多久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在事故车辆经过鉴定,相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的5日内,交警应当通知机动车方取回车辆。

一般情况下,鉴定不应该超过20日。

所以,交警不能无限期扣押事故车辆。

一般来说,最长20天,机动车方可以要求交警返还事故车辆。

当然,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交通事故中能扣车多久?

交通事故中能扣车多久?

交通事故中能扣车多久?交通事故处理中,有需要的可能会扣押车辆进行调查,但是扣车是有时间期限的,期限到了就应该放行。

除此之外交通事故中还有许多要注意时间期限的地方,本文为你介绍。

1、扣押车辆的时间期限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2、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间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检验、鉴定的时限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车辆扣押

车辆扣押

肇事车辆扣押期限一、公安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期限为三十日,如果没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满后必须放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

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你的交通事故到现在已经超过了一个月,从你的事实看为一般交通事故,其扣押时间为30天。

交警部门无权再扣你车。

二、交警要求交押金的做法违法,财产保全措施由人民法院进行,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交警部门扣押,在交警部门不出具法院委托书的情况下,超出扣押期限不放车要求交押金的行为违法。

在交通事故中,诉前财产保全是受害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民事赔偿得不到保障,而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肇事车辆予以扣押,在起诉法院判决后赔偿责任人如果不执行法院判决。

则由法院将扣押车辆予以拍卖而支付受害人的一种诉前措施。

三、诉前财产保全以受害人向法院提起申请为前提,经法院批准采取保全措施后,要求申请人在15日内起诉,如果申请人在15日内不起诉,则解除保全措施。

四、建议你:1、向交警询问,其是否有人民法院委托财产保全委托书;2、如果没有该委托书,你可质询交警其要你交押金的法律依据;3、如果其没有委托书,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则你有权要求交警放车;4、如果交警在此情况下依然不放车,你可找主管领导反映情况,或向其上级机关投诉。

公安机关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限制若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具有合法有效行驶证件的事故车辆被公安机关的期限是多少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和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

扣押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扣押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扣押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扣押车辆范围1. 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2. 交通事故涉嫌违法的车辆;3. 非法营运、非法改装、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车辆;4. 涉嫌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车辆;5. 未按照规定期限接受交通违法处理、交通肇事逃逸的车辆;6. 依法应当扣押的其他车辆。

二、扣押车辆程序1. 扣押车辆的决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作出;2. 扣押车辆时,应当通知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3. 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4. 处理完毕后,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以申请领回被扣押车辆;5. 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逾期不处理或者处理后不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处理。

三、扣押车辆保管1. 扣押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损毁或者转移;2. 保管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3.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扣押车辆档案,记录车辆扣押、保管、处理等情况;4. 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以随时查询扣押车辆的相关信息。

四、扣押车辆处理1. 扣押车辆的处理应当依法进行,优先保障交通事故赔偿、罚款等债权人的权益;2. 处理方式包括拍卖、报废、归还等;3. 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五、法律责任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 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拒绝接受扣押、擅自领回被扣押车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 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真相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于扣押车辆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注:本制度仅作为范本参考,具体实施时请根据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交通事故拖车扣留几天

交通事故拖车扣留几天

交通事故拖车扣留几天
这个交通事故经常会看到,不过都不希望发生在自己身上,一般的交通事故就是认定一下责任,双方对责任意见达成一致的,那自己可以私了或走保险解决,有异议的可以报交警来认定事故责任,私了或走保险都可以,在没有解决完以前是要将事故车辆拖到停车场的,那么交通事故拖车扣留几天呢?
一般交通事故是不用拖车的,要事故双方对是谁的责任达不成一致意见,报交警之后,因缺少证据或无无法还原事故真相,交警当时也无法认定是谁的责任,那就需要拖车扣押,拖走之后交警会利用一些技术手段进行调查,进行事故还原、车辆的检验鉴定和一些证据的收集,然后来认定事故责任,责任认定完了后就会通知你来办理取车手续。

那车辆被拖走扣押了之后,我们心里不要着急,更不要害怕,就安心的等着就行了,等着车辆检验完毕,责任认定清楚,没有其他异议的情况,一般少则三五天,多则一个月,就会通知你去办理取车的手续了,就可以带齐证件去提车了,所以扣车最多就是一个月,车子就会回来的。

交警得对车辆鉴定完后才会放车,交警放车前都会有份通知给你,告知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那他的车辆就无法拿出来,但你必须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申请财保后十五内不起诉,交警将在收到法院通知后放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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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通常的14个程序及时限

交通事故处理通常的14个程序及时限

交通事故处理通常的14个程序及时限(2016最新)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往往会遇到很多时间限制,这就是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相关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做出交通事故处理,当事人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超过了处理期限,相关部门将不予处理,当事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一、扣押车辆的时间期限道交法第72条第2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二、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间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检验、鉴定的时限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超过2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车辆扣留相关问题梳理

车辆扣留相关问题梳理

车辆扣留相关问题梳理一、交警为什么要扣留车辆?扣留车辆是为了收集证据、查明案情,进而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及原因责任进行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2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46号令,下同)第39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可见,交通警察扣留车辆只是收集证据的需要。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事人有其他违法行为,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而采取扣留车辆的强制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27条规定,有以下违法情形的,也会被扣留机动车:(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二、拖车费用由谁来承担?交通警察采取强制措施扣留车辆的行为,拖车费用应该由作出决定的交警部门来承担。

如果涉及事故施救行为,应属事故损失,由责任当事方承担。

交通肇事扣车时间是多久

交通肇事扣车时间是多久

交通肇事扣车时间是多久交警部门对人伤事故扣车鉴定需要走规定的流程,按照你的描述,处理还没有达到流程规定的时间限制,交警部门目前没有不合法或者违规的处理。

2、你的车必须等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或者调解结束之后才能安排提车。

在交通肇事的处理过程中,交警部门可能会对肇事车辆或受损车辆继续暂时的扣留,待事故处理的差不多了,再返还车辆给所有人。

而关于交通肇事扣车时间的内容,就成了很多当事人想要了解的。

下面,就让小编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当事人车辆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同时,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的规定,书面向当事方告知有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权利。

事故处理部门在收到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书后,应协助法院将车辆继续扣留。

但在实际操作中,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很难成功,因为根据法院的规定,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向法院提交至少以下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必须由事故处理部门提供,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部基本公安级执法资格考试单元训练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部基本公安级执法资格考试单元训练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正确答案:】B .
1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 )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A起始点 B终止点 C转折点 D拖印起点
【正确答案:】A .
1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 )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正确答案:】B .
20、对交通肇事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 ),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A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五日内 B损害赔偿调解结束之日起五日内 C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前 D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
【正确答案:】C .
9、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记录,并在( )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A三日 B五日 C二日 D十日
【正确答案:】A .
10、有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 )管辖。
A三十日 B四十日 C五十日 D六十日
【正确答案:】D .
3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 )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A五日 B三日 C十日 D二日
【正确答案:】A .
35、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 )。
【正确答案:】ABCD .
4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可以放车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可以放车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可以放车么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车辆有毁损的,交警会对车辆进行扣押,后续会对车辆做进一步的检验、鉴定,做完后就可以放车了,无需等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

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可以放车么?阅读完以下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可以放车么一般情况不应超过28日(工作日),最长不应超过68日,交警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1、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委托鉴定机构3日+检验、鉴定时间20日+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一共28日。

2、对于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和检验、鉴定完成期限超过20天的,均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怎样的1、处理事故的人员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2、现场处置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交通事故认定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4、赔偿调解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出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可以拿车出来

出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可以拿车出来

出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可以拿车出来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涉事的交通肇事车会被交警部门扣押,这期间往往有一段时间,时间或长或短,车主往往会焦急的等待。

针对这个问题,今天小编详细的为您解答出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可以拿车出来问题,希望对大家在面对类似问题时有所帮助。

一、出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可以拿车出来在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应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

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交警扣留肇事车辆一般是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较严重的情形,由于需要对车辆性能等做检验、鉴定,因此需要对肇事车辆暂时扣留,等鉴定结果做出后做出责任划分。

因此,交警是有权扣留车辆的,只是必须按照程序来扣留。

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的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

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

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

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车辆扣留管理制度规定

车辆扣留管理制度规定

车辆扣留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扣留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在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对非法、违法车辆进行扣留的管理。

第三条车辆扣留是指公安机关对非法、违法车辆依法采取的措施,暂时收缴车辆,限制车辆自由行驶的行为。

第四条车辆扣留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合理、无偏私的原则,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扣留行为合法合规。

第二章扣留条件第五条公安机关可以对下列车辆进行扣留:(一)经初步审查发现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二)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法定证件的车辆;(三)驾驶人涉嫌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的车辆;(四)逃逸、抗拒检查的车辆;(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扣留的车辆。

第六条车辆扣留前应当依法告知车主或者实际驾驶人扣留理由,并出具扣留通知书。

第七条车辆扣留应当确保扣留理由充分、合理,避免滥用职权扣留车辆。

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车辆扣留登记制度,记录扣留车辆的基本信息、扣留理由等内容,确保扣留过程合法合规。

第三章扣留程序第九条公安机关对车辆进行扣留应当立即通知车主或者实际驾驶人,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件,协助办理扣留手续。

第十条车辆扣留应当出示执法证件,由执法人员主持扣留工作,确保扣留过程规范有序。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车辆进行扣留应当依法出具扣留凭证,明确扣留车辆的时间、地点、理由等信息,并告知车主或者实际驾驶人相关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车辆扣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在车辆扣留期间,车主或者实际驾驶人有权申请复核,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出复核决定。

第四章扣留后处理第十四条车辆扣留期满应当及时释放车辆,通知车主或者实际驾驶人前来取车,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如果车主或者实际驾驶人对扣留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十六条对于被扣留车辆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车祸后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是多久

车祸后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是多久

车祸后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是多久在⽇常⽣活中,出现交通事故事交警部门扣车的期限是多久,特别是肇事⽅特别关⼼何时可以将被交警部门扣的车取回的问题。

⼤家不是很清楚,那么,车祸后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是多久?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暂扣车辆最长40天,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根据有关规定可以暂扣责任⽅的肇事车辆,责令事故责任⽅预付事故赔偿⾦,⼀旦对⽅拒绝预付或预付数额不⾜的,事故车辆可以长期扣下去,没有时间限制,新法对此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既保护了伤者的权益,⼜体现了对车主利益的保护。

新的“安全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暂扣事故车辆只能是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期限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20天,检验鉴定后车辆⽴即放⾏。

相关知识:调解不是事故处理的法定程序以前,民警在交通事故中必须对双⽅进⾏调解,⽆论如何也要确定⼀个赔偿⾦的数额。

⽽新法中,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调解不再是诉讼的前置条件。

根据“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可向⼈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有以下五种情况。

⼀是当事⼈发⽣交通事故后,其损害赔偿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只能调解⼀次,调解不成的或调解⽣效后不履⾏的,当事⼈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是有⼀⽅当事⼈不同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调解的,公安机关也不进⾏调解,当事⼈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四是⼀些法规允许⾃⾏解决的交通事故,如有争议的,当事⼈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五是当事⼈对检验、鉴定或者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也不予调解,当事⼈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警不会强制对交通事故进⾏调解。

事故中⽆责任也可能承担赔偿在以前的交通事故处理中,只要事故认定中不负责任,就不承担赔偿义务,但在新法中,机动车与⾮机动车和⾏⼈之间的事故,⽆论机动车是否有责任,都要赔偿对⽅,这是新法“以⼈为本、保护弱者”精神的体现。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2017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2017

遇到交通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2017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勘查之后,要24小时内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还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等进行询问等。

交通警察要根据规定时限处理交通事故,那么这些时限是多长?下面为您一一介绍。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多久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交通民警应严格依照规定时限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应依照规定时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后,应当根据固定的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填写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第二、24小时内1、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24小时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

2、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后24小时内,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其他当事人进行询问,及时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第三、1日前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第四、2日内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2、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3日内(3日前)1、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

逃逸交通事故,应当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3日内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

2、当事人对检验、鉴定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检验、鉴定报告、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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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交警队立案后最长30日可以取车。
?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就会对事故作出处理。此时可能需要扣押涉事的车辆,主要是为了能够便于事故的勘验、调查。
一、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有多长
道交法第7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二、交警队立案后什么时候可提车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需要注意,交警之所以会扣车,多数情况下都是为了方便事故的处理,因此也就不应该无限期的扣车,这样对车辆所有人的权益就是一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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