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全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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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事业单位⼯作⼈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事业单位⼯作⼈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对照印发的表格,表内不能填数字的地⽅,已⽤“—”注明。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仅参加填写PS1表。

(⼀)⼈社统PS1号表1. 编制数量:指编制管理部门核准的编制数。

2.从业⼈员总数:指统计数字截⽌⽇,指本单位所有⼯作⼈员,但不含退休返聘⼈员、借调⼈员。

3.在册正式⼯作⼈员:指本单位在编⼈员和经上级部门批准超编配备的⼈员。

4.劳务(⼈事)派遣⼈员:指统计数字截⽌⽇,本单位通过劳务(⼈事)派遣⽅式使⽤的所有⼈员。

5.退休⼈员:指截⽌本年12⽉31⽇,实有退休⼈员的总⼈数。

6.系统:事业单位⾪属的部门所在的系统。

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指事业单位中,经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本表审核要点:1.⾏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5配备⼯勤⼈员的机关单位的填法详见附表举例样式。

其余⼀般事业单位按正常填写。

2.列22⾏23-26从业⼈员总数分层次数字要与表3列18⾏8-11完全⼀致。

3.列26⾏23-26退休⼈员总数分层次数字要与表3列19⾏8-11完全⼀致。

4.列21⾏2、⾏4、⾏10、⾏13、⾏15-21应为05.列22⾏6=表6列1⾏21+列19⾏21-列40⾏21+列42⾏21列22⾏11=表6列1⾏2+列19⾏2-列40⾏2+列42⾏26.第⼆⾏“有参公管理⼈员的单位”,⼀般指党校,公益⼀类,⾏业为教育7.⾏23-26列10-16=⾏6-12列18-21,两边数字要完全⼀致。

(⼆)⼈社统PS2号表1.其他等级⼈员:本类型在册正式⼈员中尚未评定岗位等级或岗位等级不明确的⼈员。

2.其他从业⼈员:除在册正式⼈员外的其他从业⼈员。

3.学历: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以经教育⾏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凭颁发权⼒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

学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部学历、学位管理⼯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进⾏清理后认定的学历统计。

3-三产业(批零住餐、服务业、房地产)

3-三产业(批零住餐、服务业、房地产)

附件0(三)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国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批发和零售业(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0年末,全国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0万个,从业人员0万人,分别比0年末增长0%和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0%,零售业占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0%,零售业占0%(详见表0)。

表0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0%,股份有限公司占0%,有限责任公司占0%,私营企业占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0)。

表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二)资产总计0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万亿元,比0年末增长0%。

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万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万亿元,分别比0年末增长0%和0%(详见表0)。

表0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0年末,全国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0万个,从业人员0万人,分别比0年末增长0 %和0 %。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0)。

表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二)资产0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亿元,比0年末增长0 %;(详见表0)。

表0 按行业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资产单位:亿元三、住宿和餐饮业(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0年末,全国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0万个,从业人员0万人,分别比0年末增长0%和0%。

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4318元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8-05-15 15:30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18元,与2016年的67569元相比,增加了6749元,同比名义增长10.0%,增速比2016年加快1.1个百分点。

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2%。

分四大区域看,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84809元、68323元、61193元和59514元,同比名义增长率由高到低依次为中部10.7%、东部10.1%、西部9.4%和东北地区8.5%。

最高和最低区域的平均工资之比为1.4,与上年持平。

表1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3150元,金融业122851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7815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9倍、1.65倍和1.45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6504元,住宿和餐饮业45751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0552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9%、62%和68%。

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3.65,与上年相比差距扩大了0.01。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采矿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增长率分别为14.8%、13.3%和12.0%。

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金融业、住宿餐饮业以及房地产业,增长率分别为4.6%、5.5%和5.8%。

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5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表2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分行业年平均工资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外商投资企业90064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21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其他内资单位54417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3%。

武汉市(全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武汉市(全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武汉市(全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序言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专题报告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以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对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进行剖析和阐述。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专题报告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对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

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专题报告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最大化,是了解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重要参考渠道。

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第一节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第二节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一、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二、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三、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 (3)四、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武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一、武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二、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三、武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7三、武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四、武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武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武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表2: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4: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3)表5: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4)表6: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5 表9: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武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2:武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表13:武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8表13:武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表14:武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9 表16: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武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第一节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详细情况见下表(2018年):表1:武汉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注:本报告以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数据为基准,并借助专业统计分析方法得出。

中国从业人员总体分布情况分析_从业人员产业分布

中国从业人员总体分布情况分析_从业人员产业分布

中国从业⼈员总体分布情况分析_从业⼈员产业分布中国从业⼈员总体分布情况分析_从业⼈员产业分布来源⽹络论⽂导读::本⽂通过对详尽的历史数据进⾏统计分析,深⼊研究了中国从业⼈员的总体分布情况,具体包括从业⼈员的总体变动趋势分析,产业分布情况、城乡分布情况、城镇从业⼈员的⾏业分布情况以及从业⼈员的地区分布情况等⽅⾯的分析。

论⽂关键词:从业⼈员产业分布,从业⼈员⾏业分布,从业⼈员地区分布 1 中国从业⼈员的总体变动情况分析 1.1 中国从业⼈员的总体变动趋势 根据1990年⾄2006年中国从业⼈员的统计数据,绘制反映其总体变化趋势的直⽅图如下。

从图1我们可以很直观的看出,⾃1990年以来中国的从业⼈数始终保持稳步递增的趋势,数据点基本上分布在⼀条直线附近,因此本⽂对从业⼈数的时间序列数据进⾏回归分析,得到模型如下: 从业⼈员总数=-1427007+749.55*year(模型1) 模型的决定系数为R2=0.998766,F统计值为12142.26,显著性⽔平为0.01,所以回归模型有实际意义,单位为万⼈。

由模型可知,我国每年都⽐上年多增加⼤约七百五⼗万⼈的从业⼈员,这⼀⽅⾯体现出我国就业的总体形势较好,另⼀⽅⾯也反映出我国经济稳定运⾏的⼀⾯。

图1 1990—2006年中国从业⼈员总体变化趋势图 1.2 中国从业⼈员的产业分布情况分析 通过分析1990年⾄2006年中国从业⼈员按产业分布的数据(见图2),我们可以发现⾃1990年以来我国第⼀产业的从业⼈数在逐渐减少从业⼈员产业分布,⽽相⽐之下第⼆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从业⼈数在逐渐增多,并且第三产业的从业⼈员增加的速度要快于第⼆产业,到1994年就超过了第⼆产业的从业⼈数,所以这在⼀定程度上也反映出第三产业发展⽐较迅速,并充分显⽰出吸纳就业⼈员、解决我国就业问题⽅⾯所具备的能⼒和优势。

另⼀⽅⾯,也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我国产业结构在不断调整和升级,由原来的以第⼀、⼆产业为主,逐渐向第⼆、三产业转移。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23•【字号】鲁政办发[2006]87号•【施行日期】2006.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8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发〔2006〕14号),全面客观地反映全省服务业发展状况,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完善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一、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建立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监测、评价和考核制度,为充分反映服务业发展情况,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

要从服务业发展的特点出发,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核心,以监测评价行业发展状况为目的,突出反映服务业总量、结构、从业人员和资产、负债、权益等方面的情况以及重点行业的业务活动情况,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制度,为客观评价区域服务业和行业发展水平以及科学考核发展绩效提供可靠依据。

省统计主管部门要根据我省服务业发展实际,深入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我省服务业统计制度。

二、尽快实现对服务业单位的全范围统计全省服务业统计的范围是:在我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与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其他行业中从事上述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全部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01•【字号】泰政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1月1日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和组织实施。

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上级业务主管行政机关的统一安排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合所在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2021年规上服务业标准及类别

2021年规上服务业标准及类别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2020年规上服务业标准及类别欧阳光明(2021.03.07)一、规上服务业标准:1.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大类53-6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大类63-6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行业大类76-79),卫生(行业大类84)。

2.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行业大类7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大类71-7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大类73-75),教育(行业大类83)。

3.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行业大类80-8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行业大类86-90),社会工作(行业大类85)。

二、服务业类别1.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包括:(1)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行业大类64,标准2000万元)(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大类65,标准2000万元)(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行业大类80-82,标准500万元)(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行业大类86-90,标准500万元)(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大类71-72,标准1000万元)2.非营利性服务业包括:(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大类73-75,标准1000万元)(2)水利管理业(行业大类76,标准2000万元)(3)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行业大类77,标准2000万元)(4)公共设施管理业(行业大类78,标准2000万元)(5)教育(行业大类83,标准1000万元)(6)卫生(行业大类84,标准2000万元)(7)社会工作(行业大类85,标准500万元)*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3.其他服务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大类53-60,标准2000万元)(2)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行业大类63,标准2000万元)(3)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行业大类70,标准1000万)(4)土地管理业(行业大类79,标准2000万元)。

中等职业教育统计指标解释

中等职业教育统计指标解释

中等职业教育统计指标解释中等职业教育统计指标解释1 时间1.1 学年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1.2 统计时点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

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1.3 统计时期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

如毕业生数、复学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2 学校(机构)2.1 学校(机构)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2.11 学校(机构)名称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2.12 学校(机构)标识码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2 办学类型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包括:调整后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其他机构。

2.21 调整后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后中等职业学校是指将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等各种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类型,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形式调整为统一的办学类型的学校。

2.22 其他机构其他机构是指承担中等职业教育不计校数的教育机构。

2.23 附设教学班附设教学班是指受当地条件、资源所限,各级各类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利用现有学校资源(教职工、办学条件等),举办的其他层次(形式)的教学班,包括:附设幼儿班、附设小学班、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附设特教班、附设中职班。

附设班类型为多选项。

2.3 学校举办者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民办。

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通 知

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通 知

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属各开发区安监局,有关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8号,以下简称《申报办法》)已于2012年6月1日起施行,与之配套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已经更新完毕。

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通知,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为认真贯彻《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申报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安监部门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

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助于引导用人单位掌握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状况,自觉做好防范防控工作,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也有助于安监部门掌握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原《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7号)实施两年多来,对摸清我市职业病现状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推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3400余家企业进行了网上申报,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96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约占职工总数的21%。

《申报办法》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内容、方式、程序以及变更申报、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更加简便地反映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状况,及时摸清底数,同时减轻用人单位负担。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安监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本地区、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二、积极组织《申报办法》的学习和培训,规范申报内容和申报程序根据《申报办法》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原《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作了相应修订,制定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012年版)》(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明确了申报的具体内容;同时,对原有的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了修改,形成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网址:)。

关于新时代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docx

关于新时代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docx

关于新时代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步分实消防安全基础,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各乡镇、各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有效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全面推进火灾治理社会化、行业监管标准化、消防工作法治化。

二、主要任务(-)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 .强化落实主体货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

(I)原则上县政府常务会每半年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汇报,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室要把消防安全纳入督查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

各乡镇要清单化明确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每季度召开i次消防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

(2)按照规定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落实消防安全约谈程序,对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乡镇,分级分类组织开展约谈警示和督办。

(3)充分发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着力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综合监管。

2 .规范部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文旅局、县科商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委统战部)。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定期研究部署、定期开展检查、定期分析研判,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消委办”)负责统筹“三年行动”工作的开展,督促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做好本辖区“三年行动”工作,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

乡镇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及评估办法

乡镇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及评估办法

乡镇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及评估办法一、核算范围:乡镇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以国家和省统计局制订的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制度为基础,基本保持与全社会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一致性,同时兼顾到目前乡镇核算的现实状况和剔除一些乡镇间不可比因素,保证县(市)核算国内生产总值不重不漏。

在此,乡镇国内生产总值核算范围统一界定为:以乡镇常住单位为基础,剔除设在乡镇所辖地域上的:1、全部县级以上(不含县级)单位:金融保险、邮电单位、税务所(分局)、工商所。

2、县(市)级农业、工业、建筑企业、县(市)属中、小学校、交管所、派出所、法庭、财政所。

3、县城所在镇(城关镇)则剔除全部县(市)属单位。

二、行业分类:国家统计局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包括:⑴农业,指对各种农作物的种植活动。

⑵林业,指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木材和竹材的采运及林产品的采集,不包括列入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保护和管理及城市树木、草坪的种植和管理。

⑶畜牧业,指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动物饲养活动。

⑷渔业,指海洋养殖和捕捞活动、内陆水域的养殖和捕捞活动,不包括专门供体育运动和休闲的钓鱼等有关活动及水产品的加工。

⑸农、林、牧、渔服务业,指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不包括各种科学技术和专业技术服务活动。

其中:农业服务业指灌溉服务、农产品的初加工服务(包括轧棉花、羊毛去杂质、其他类似的纤维初加工等活动,对农产品的净化、修整、晒干、剥皮、冷却或批量包装等与农产品收获有关的加工处理活动,未列明的农产品初加工活动)和其他农业服务。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建筑业。

1、采矿业指对固体(如煤和矿物)、液体(如原油)或气体(如天然气)等自然产生的矿物的采掘。

包括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其他采矿业。

运城市(全市)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运城市(全市)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运城市(全市)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序言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现状及发展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解读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

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重要维度。

目录第一节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第二节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一、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二、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三、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 (3)四、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运城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一、运城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二、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三、运城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四、运城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8五、运城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8六、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运城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表2: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4: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3)表5: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4)表6: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5 表9:运城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运城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2:运城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表13:运城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表14:运城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运城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城乡规划和产业》 学历案

《城乡规划和产业》 学历案

《城乡规划和产业》学历案一、引言城乡规划和产业发展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两个方面。

合理的城乡规划能够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支持,而产业的繁荣又能推动城乡的发展和进步。

二、城乡规划的概念与重要性(一)城乡规划的定义城乡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二)城乡规划的重要性1、优化空间布局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分配城乡土地资源,使居住、商业、工业等功能区相互协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统筹考虑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避免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3、保护生态环境在规划中注重生态保护,划定生态红线,保障城乡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4、推动社会公平合理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使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均等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

三、产业的分类与发展趋势(一)产业的分类1、第一产业主要包括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2、第二产业涵盖工业和建筑业,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3、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

(二)产业发展的趋势1、创新驱动科技的不断进步促使产业向创新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2、绿色发展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融合发展不同产业之间相互融合,形成新的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

四、城乡规划对产业发展的影响(一)提供空间载体合理规划工业园区、商业区等,为产业的集聚和发展提供适宜的空间。

(二)完善基础设施良好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能够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产业竞争力。

(三)引导产业布局根据城乡的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引导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形成产业集群。

泰安市(全市)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泰安市(全市)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泰安市(全市)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序言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现状及发展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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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重要维度。

目录第一节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第二节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一、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二、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三、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 (3)四、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一、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二、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三、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四、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8五、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8六、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表2: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4: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3)表5: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4)表6: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5 表9: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2: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表13: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表14: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乡镇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及评估办法

乡镇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及评估办法

乡镇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及评估办法乡镇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及评估办法一、核算范围:乡镇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以国家和省统计局制订的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制度为基础,基本保持与全社会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一致性,同时兼顾到目前乡镇核算的现实状况和剔除一些乡镇间不可比因素,保证县(市)核算国内生产总值不重不漏。

在此,乡镇国内生产总值核算范围统一界定为:以乡镇常住单位为基础,剔除设在乡镇所辖地域上的:1、全部县级以上(不含县级)单位:金融保险、邮电单位、税务所(分局)、工商所。

2、县(市)级农业、工业、建筑企业、县(市)属中、小学校、交管所、派出所、法庭、财政所。

3、县城所在镇(城关镇)则剔除全部县(市)属单位。

二、行业分类:国家统计局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包括:⑴农业,指对各种农作物的种植活动。

⑵林业,指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木材和竹材的采运及林产品的采集,不包括列入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保护和管理及城市树木、草坪的种植和管理。

⑶畜牧业,指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动物饲养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包括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建筑业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和其他建筑业,不包括建筑工程的筹建机构。

第三产业是指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9〕2 号_1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9〕2 号_1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为切实做好全市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一)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18%执行。

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2019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二)困难企业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无法正常生产经营3个月以上、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企业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牵头负责)(三)降低进出口企业成本。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泰安海关牵头负责)(四)实施积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返还按现行稳岗补贴政策规定办理。

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分类及代码

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分类及代码

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分类及代码生产性服务业是指为其他行业提供支持和协助的服务行业,其核心目标是提高其他行业的效率和生产力。

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对于促进经济的增长和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分类标准,生产性服务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行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代码:M)2.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代码: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是指对水资源、环境和公共设施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的行业。

其下属的子行业主要包括:水利管理、环境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

3.住宿和餐饮业(代码:O)住宿和餐饮业是指为人们提供住宿和餐饮服务的行业。

其下属的子行业主要包括:饭店、餐饮等。

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代码:L)5.市场营销服务业(代码:P)市场营销服务业是指为企业提供市场调研、广告、会展、市场营销策划等服务的行业。

其下属的子行业主要包括:市场调查、广告服务等。

6.人力资源服务业(代码:Q)人力资源服务业是指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人力资源招聘、职业评估、人力资源培训等服务的行业。

其下属的子行业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服务等。

7.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代码:R)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是指为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技术转移等服务的行业。

其下属的子行业主要包括: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转移服务等。

8.旅游业(代码:S)旅游业是指为人们提供旅游服务和旅游娱乐活动的行业。

其下属的子行业主要包括: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等。

9.社会服务业(代码:T)社会服务业是指为人们提供生活和社会福利服务的行业。

其下属的子行业主要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等。

以上是中国国家统计局对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分类及代码的说明。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将会逐渐增加,并且随之而来的也将是该行业的不断创新和进步。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461元,比上年增加8143元,名义增长11.0%,增速比2017年提高1个百分点。

扣除价格因素,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7%。

2007-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名义增速分四大区域看,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分别为93253元、75755元、68969元和65411元,同比名义增长率分别为10.0%、10.9%、12.7%和9.9%。

最高和最低区域的平均工资之比为1.4,与上年持平。

表1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7678元,金融业129837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3343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9倍、1.57倍和1.5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6466元,住宿和餐饮业48260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5343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4%、59%和67%。

从增长速度看,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采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增长率分别为17.2%、14.4%和13.1%。

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增长率分别为-0.1%、4.6%和5.5%。

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6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表2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分行业年平均工资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外商投资企业99367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2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集体单位60664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4%。

从增长速度看,联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的增速最高,增长17.3%;股份合作单位增速最低,增长8.2%。

统计工作实务

统计工作实务

《统计工作实务》之统计实务第一章综述一、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施统计监督。

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的对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统计资料的表现形式有四种,一是以统计表形式提供的统计资料,包括调查表、综合表、图表及文字说明,二是以统计报告形式提供的统计资料,包括统计报告、统计分析研究材料,三是以电讯、磁介质形式提供的统计资料,包括统计表资料和统计报告资料,四是以出版物形式提供的统计资料,包括《中国统计年鉴》及其他各种统计年鉴,以统计资料为依据撰写的各种文章等。

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三大职级,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和密切联系的。

信息职能是统计最基本的职能。

是保证咨询和监督职能得以有效发挥的前提。

咨询和监督职能是在信息职能基础上的拓展和深化,在充分发挥信息资源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统计的整体效能。

统计的基本方法,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心仪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心仪全面定期统计报表、重点调查等为补充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普查特点是取得的资料更全面、更系统,但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较长,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组织工作较为繁重。

目前我国全国性的大型普查有三项经济普查每年进行一次,在尾数逢,和的年份实施,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普查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商户。

采面全面调查的方法,但对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调查表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

普查对象包括以下个人和单位1.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2.城镇家室生产经营户3.农业生产经营单位4.村民委员会5.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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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全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分析
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剖析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重要指标即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把握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发展规律,前瞻未来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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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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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
第二节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
三、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
数比重统计 (3)
四、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
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泰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泰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泰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科学研究、技
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7三、泰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泰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
析 (8)
五、泰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
析 (8)
六、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9)
七、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9)
八、泰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科学研究、技
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
第四节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11
一、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11)
二、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11)
三、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11)
四、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12
五、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12
六、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13)
七、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13)
八、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4)
图表目录
表1: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技术服务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1 表2: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
表3: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
表4: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3)
表5: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4)
表6: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
表7: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
表8: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5 表9:泰安市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住宿和餐饮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
表10:泰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
表11: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
表12:泰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
表13:泰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表13:泰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
表14:泰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
表15: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9 表16: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
表17:泰安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表18: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1)
表19: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表 (11)
表20: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11)
表21: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12)
表22: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2)
表23: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13)
表24: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
上年增长%) (13)
表25:泰安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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