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生态环境损害填补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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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草原生态保护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是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

在补奖机制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补奖标准不合理、补偿资金不足、管理监督不力等。

为了更好地推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实施,我们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补奖标准不合理是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当前的补偿标准大多是根据牲畜数量和草原面积来确定的,这种标准忽视了草原生态系统的复杂性,不同地区的草原生态系统受到的影响程度不同,应该有差异化的补偿标准。

目前的补偿标准主要对牲畜放养行为进行补偿,而对于其他草原生态保护行为如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则没有相应的补偿,这也使得补偿标准不够全面和准确。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建议在补偿标准制定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当地草原生态系统的特点,通过科学研究和调查,确定不同区域不同生态系统的补偿标准,确保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制定补偿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到不同的草原保护行为,对其进行综合考量并相应地进行补偿,这样才能更好地鼓励广大牧民和农民积极参与草原生态保护。

补偿资金不足也是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中的一个普遍问题。

由于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资金投入有限,草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来源显得尤为紧张,一些地区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远远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这就导致了一些牧民和农民丧失了继续从事草原保护行为的积极性,甚至采取对草原进行过度放牧等破坏行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草原生态保护补偿纳入生态补偿机制的范畴,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向草原保护者购买生态系统服务,鼓励他们主动参与草原保护。

还可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通过PPP等合作方式,整合各方资源,增加补偿资金总量,确保补偿资金的充足性。

管理监督不力也是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时存在一定程度的管理监督不力,导致补偿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出现了一些问题。

《2024年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补偿问题研究》范文

《2024年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补偿问题研究》范文

《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补偿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带来了显著的生态环境问题。

特别是作为我国重要生态屏障的草原,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显得尤为重要。

锡林郭勒盟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草原生态区,其草原生态补偿问题研究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本文旨在分析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补偿的现状、问题及原因,提出针对性的策略建议,以期为当地草原生态补偿的推进与完善提供参考。

二、锡林郭勒盟草原概况锡林郭勒盟位于内蒙古高原的东南部,拥有广袤的草原资源。

这里的草原不仅是牧民的重要生产资料,也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增加,锡林郭勒盟草原面临着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如草原退化、沙化等。

三、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补偿现状为了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环境,我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生态补偿政策。

在锡林郭勒盟,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生态保护工程、草畜平衡政策等措施,对草原进行了一定的生态补偿。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草原退化的速度,提高了牧民的生活水平。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四、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问题1. 补偿机制不完善:当前的生态补偿政策缺乏系统性和可持续性,未能全面覆盖所有需要保护的区域和群体。

2. 资金投入不足:尽管政府已经加大了对草原生态补偿的投入,但与实际需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3. 政策执行不力:部分地区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存在资金滥用、挪用等现象。

(二)原因1. 制度设计不够科学:生态补偿政策的制定缺乏科学依据和评估机制,导致政策实施效果不佳。

2. 资金来源单一:目前生态补偿资金主要依赖政府投入,缺乏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3. 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不够:部分地区对生态补偿政策的宣传不够,导致牧民对政策了解不足,同时执行力度不够也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五、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补偿的改进策略(一)完善政策制度1. 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对生态补偿政策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政策内容和方向。

《2024年草原禁牧行政补偿制度研究》范文

《2024年草原禁牧行政补偿制度研究》范文

《草原禁牧行政补偿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草原作为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为了保护草原生态环境,防止过度放牧造成的草场退化,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禁牧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然而,禁牧政策的实施往往涉及到牧民的生计问题,因此,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补偿制度,保障牧民的合法权益,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旨在研究草原禁牧行政补偿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完善措施,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草原禁牧政策及行政补偿制度概述草原禁牧政策是指政府为了保护草原生态环境,防止过度放牧而采取的限制或禁止牲畜在特定草原上放牧的行政措施。

行政补偿制度则是指在因公共利益需要限制或剥夺个人合法权益时,由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偿的制度安排。

在草原禁牧政策实施过程中,行政补偿制度的主要作用是保障牧民的合法权益,缓解禁牧政策带来的生计压力。

三、当前草原禁牧行政补偿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一)现状目前,我国各地在实施草原禁牧政策时,均建立了相应的行政补偿制度。

补偿方式主要包括资金补偿、就业帮扶、产业扶持等。

然而,由于地区差异、政策执行力度等因素的影响,行政补偿制度的实施效果存在较大差异。

(二)问题1. 补偿标准不统一。

由于各地政策执行力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差异,导致补偿标准不统一,使得部分牧民对补偿政策感到不满。

2. 补偿资金不到位。

部分地区由于财政困难、政策执行不力等原因,导致补偿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到牧民手中。

3. 补偿方式单一。

当前行政补偿方式主要以资金补偿为主,缺乏多元化的补偿方式,难以满足牧民的多样化需求。

四、完善草原禁牧行政补偿制度的措施(一)统一补偿标准为了保障牧民的合法权益,应制定全国统一的草原禁牧行政补偿标准,并根据地区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同时,应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牧民了解并认可补偿标准。

(二)加大资金投入政府应加大对草原禁牧行政补偿制度的资金投入,确保补偿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牧民手中。

草原生态环境价值补偿制度的研究

草原生态环境价值补偿制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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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关于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关于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关于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上级指示,我单位积极开展了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并向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自去年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森林和草原生态保护政策,加大了对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的打击力度。

我们通过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砍伐森林、非法放牧等行为,并采取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准确评估了森林和草原面临的生态环境损害程度。

针对已评估出的生态环境损害,我们积极推进了损害赔偿工作。

我们与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要求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恢复和修复受损的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

截至目前,我们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企事业单位已主动采取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并依法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也不可否认,仍有部分企事业单位对赔偿责任认识不足,导致赔偿工作进展缓慢。

为了进一步推进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他们的生态责任意识,并引导他们主动采取措施修复受损环境。

2. 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将依法采取更加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并可能追究其法律责任。

3.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赔偿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 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已进行赔偿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其按时、按质完成生态修复工作。

我们将继续努力,推动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同时,我们也诚恳希望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为我们的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报告完毕。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Z h i f u j i n g y a n草原在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超载放牧和保护力度不够等因素,青海省草原出现了退化的问题,草原可利用面积逐步减少,生态功能也逐步退化,与之相应的农牧民就业的渠道变得狭窄,经济收入受到影响。

因此为了更好的保护草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牧民增收,国家针对青海省等几个主要的草原牧区实施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以此来促进草原生态加快恢复,促进农牧民的持续增收。

补奖机制自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是在实施过程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解决策略,进而发挥出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更大的作用和价值。

一、青海省草原生态环境现状青海省有着365万公顷的天然草原,可利用草原面积为316万公顷,是我国重要的牧区基地。

在春冬季草原面积大约为159万公顷,夏秋季大约有157万公顷。

境内草原主要在青南牧区、环青海湖、柴达米盆地。

青海省草原有着复杂且多样的草地类型,主要以天然草地为主,人工草地面积非常小。

草原中的牧草种类比较简单,但由于其光能资源丰富、牧草的生长和营养都比较丰富。

据相关统计分析,近些年来草原出现了退化、草场的沙漠化面积扩大等问题。

而形成该问题的原因是过度放牧、植被遭受严重破坏导致。

草原中的自然草场资源是有限的,但是由于畜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不断的扩大的畜牧量超出了草场的承载力,草原生态压力加大,逐步导致草原呈现荒漠化的问题。

特别在一些沙质的草原当中,由于植被低矮地表经常裸露于外面,而无节制的放牧使得地表遭受牲畜践踏,在风蚀的加持下使得草原荒漠化问题愈加严重。

植被是草原环境中的重要资源,但由于一些农牧民环保意识不高对植被肆意破坏、经常砍伐树木等问题导致土地的荒漠化,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草场生长带的可持续发展。

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1、禁牧区划分难禁牧是恢复草原草场退化情况的基本措施,但是由于放牧是养殖户解决喂牛饲草等问题的主要方式,禁牧区域的划分成为难题。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草原是地球上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具有重要的生态、环境和经济价值。

草原生态系统涵盖了植被、土壤、水资源等多个方面,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水土资源、促进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受到人类活动等因素的影响,草原生态环境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实施是为了激励草原保护者保护好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本文将针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1、政策层面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政策层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制定和推行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够明确等方面。

由于缺乏完善的政策制定和推行机制,导致补奖机制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受到质疑。

2、监督管理问题:监督管理不到位是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的另一个问题。

由于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一些草原保护者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约,导致补奖机制的失效。

3、经济收益不明显:由于草原保护者参与生态保护所获取的经济收益不明显,导致一些草原保护者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出现放任不管的现象,从而影响了生态保护成效。

二、解决对策1、政策层面对策:政府需要加大对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补奖标准和程序,以促进补奖机制的有效实施。

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更加完善的政策推行机制。

2、监督管理对策:加强对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有效实施。

倡导社会公众的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监督机制。

3、经济收益对策:鼓励草原保护者积极参与生态保护,提高生态保护者的经济收益。

可以通过发放生态补贴、生态补偿等方式,增加草原保护者的经济收益,从而提高其积极性,促进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

四、总结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强政策制定和推行、加强监督管理、增加草原保护者的经济收益等方面的工作,以推动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有效实施,保护好草原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建立健全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研究

建立健全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研究

建立健全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研究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拓宽草原生态补偿方式等方面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天然草原生态补偿补偿机制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我国最大的草原绿色生态屏障破坏严重,已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潜在的生态安全威胁。

建立健全草原生态补偿机制,是草原生态环境恢复和建设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构建草原生态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内涵所谓草原生态补偿,即指草原使用人或受益人在合法利用草原资源过程中,对草原资源的所有权人或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付出代价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草原生态补偿主要包括政府或受益人对保护者的必要补偿以及利用者对生态恢复的付费补偿。

可见,确定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等问题,是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内容。

二、我国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我国《草原法》第39条规定:因建设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应当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用草原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而现行草原生态补偿具体措施往往附随草原生态恢复和建设的工程、项目出现,缺乏整体性和可持续:1、增加饲草料供应量,实施草场补播和围栏建设补偿。

为提高草地生产力,各地方因地适宜积极采取措施。

宁夏自2003年起每年筹集补助资金5000多万,按照多年生牧草地每亩20元、一年生牧草地每亩8元的标准对牧户进行补贴,积极扶持人工种草。

内蒙古、新疆和青海率先实施草原围栏建设。

补助标准为青藏高原地区,每亩建设投资20元-25元;其它地区每亩建设投资16.5元-20元。

其中,中央补助70%,地方和个人承担30%,2011年国家又将围栏建设中央投资补助比例提高10%。

至2011年底,全国共完成草原围栏建设任务7.78亿亩。

2、实行禁牧封育,实施禁牧、休牧以及轮牧补偿。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保护价值。

为了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我国实施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保护草原生态系统,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草原生态环境的恶化和退化。

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影响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效果。

本文将探讨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问题1.1 资金管理不规范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导致资金使用不到位,无法发挥最大效益。

有的地方政府将补偿资金挪作他用,以致没有用于草原生态保护。

而一些接收补偿资金的单位也存在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造成了浪费。

1.2 补偿标准不合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不够合理,以致不能真正发挥激励作用。

有的地方将补偿标准单一化,没有对不同地区、不同生态环境给予区别对待,导致一些地区的保护意愿不足。

1.3 监管不到位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过程中,监管不到位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缺乏监管意识、监管手段和监管措施,导致了资金管理不规范、补偿标准不合理等问题的出现。

1.4 缺乏长期机制目前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还缺乏长期机制的建立,一些地方对于生态环境的长期保护和管理没有形成稳定的长效机制,导致了一些单纯的短期性行为。

二、解决对策2.1 规范资金管理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应当建立起相应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方面,要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确保补偿资金用于草原生态保护。

对于接收补偿资金的单位也要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制度,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2.2 合理制定补偿标准为了促进不同地区、不同生态环境的草原生态保护,应当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情况及草原生态保护的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差异,采取差异化的补偿政策,让补偿标准更具有激励作用。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1. 引言1.1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重要性草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不仅在生态平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同时也为人类提供了重要的生态服务。

草原生态系统具有稳定气候、保持水源、保护土壤、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有效保护草原生态环境,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被引入。

这一机制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通过对草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可以有效减少草原退化的速度,保障草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利用;草原生态系统的保护不仅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还可以提升草原地区的生态旅游业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的繁荣;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还可以激励当地居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全社会的绿色发展。

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机制,才能更好地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1.2 目前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实施情况1. 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目前,对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于补偿措施的执行不够到位,甚至存在一定程度的滥用和浪费现象。

2. 资金分配不合理: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中,由于资金来源和分配机制不够清晰和公正,导致一些草原地区无法获得足够的补偿资金,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形成了一定的困难。

3. 补偿标准不够明确:对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偿的标准和程序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存在一定的模糊和不确定性,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影响了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以下对策来解决:1. 建立监督机制来保证补偿措施的执行,加强对补偿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情况的审查,确保补偿措施的有效执行。

2. 建立公平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明确资金来源和分配原则,确保各地草原都能公平分享补偿资金,提高草原生态保护的整体效果。

3. 明确补偿标准,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建立起完善的补偿机制和程序,使补偿工作更加规范和透明。

我国草原生态补偿制度探析

我国草原生态补偿制度探析

我国草原生态补偿制度探析我国拥有草原亿亩,占国土面积的/。

据统计,目前我国%以上的草原都处于不同程度的退化中,草场退化面积达亿亩。

草原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离不开生态补偿机制,本文阐述了我国建立草原生态补偿制度的必要性以及草原生态补偿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完善草原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五点建议,希望能对草原生态补偿立法和制定相关政策有所帮助。

关键词:草原;生态补偿;草原生态补偿f-一、为什么要建立草原生态补偿制度我国有亿亩草原,约占世界草原面积的/左右,居世界第二位,是国土面积的/,是我国耕地面积的.倍、森林面积的.倍。

由于我国牧区属于典型的干旱、半干旱气候,草原生态系统极为脆弱。

据统计,目前我国%以上的草原都处于不同程度的退化中,草场退化面积达亿亩,占荒漠化地区草场面积的.%,致使养羊的数量每年减少多万只。

草原地区的生态系统退化的主要原因就是草原承载力超支,这一观点主要源于美国的草原学家克莱门兹(clements )的植物演替模型理论。

自年以来,我国草原人口增加了倍多,草地牲畜增加了倍多,草地面积却不断减少,世纪年代,每头草地牲畜占有的草地面积比世纪年代减少了%~%。

而现在,全国草地平均超载量约%,部分地区超载量大于%。

过度追求经济效益使得草原不堪重负,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都急剧恶化。

相反,新中国成立后年间支援牧业的总资金为.亿元,占牧业产值的.%,产出与投入之差十分巨大。

因此,草原生态效益补偿是确保草原生态系统功能恢复的必要保证。

生态补偿制度作为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我国起步于世纪年代。

年代前期,生态补偿的方式是由环境的破坏者进行赔偿。

到了年代后期,生态补偿的权利主体才逐渐转向了生态环境的保护者。

我国最早的生态补偿政策应从天然林保护工程时算起,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生态补偿政策得以逐步规范。

生态补偿概念原属于生态学范畴,它侧重于生态系统自我功能的研究。

世纪年代初期,生态补偿的概念引入经济领域,其含义也发生了变化,生态补偿就是利用经济手段来保护生态环境。

关于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一)

关于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一)

关于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一)关于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引言•目的:对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

•背景: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承载了重要的生态功能,但由于人类活动的干扰导致了环境损害的发生,因此需要进行赔偿工作。

工作开展情况损害鉴定•成立专业鉴定团队,由专家组成。

•开展现场调查和数据采集,确立损害范围和程度。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损害鉴定,确定损害赔偿的依据。

赔偿标准制定•建立赔偿标准的制定机制,包括多部门协同参与。

•结合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制定合理、公正的赔偿标准。

•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

损害赔偿机制建立•设立专门的损害赔偿基金,用于对受损的森林和草原进行修复和恢复。

•建立损害赔偿的受理和申请程序。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损害赔偿机制的有效运行。

赔偿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定专门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资金主要用于森林和草原的修复、种植、管护等环保项目。

•强化资金监管和审计,防止资金流失和浪费。

工作成效•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工作全面展开,取得初步成果。

•赔偿标准制定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支持。

•损害赔偿机制逐步健全,受理和申请程序简化且透明。

•赔偿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有效,确保资金用于环保项目。

•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恢复和提升。

总结•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的积极努力使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资金管理、监管执法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需要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

•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大赔偿力度,推动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关于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引言•目的:对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

•背景: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但由于人类活动的干扰,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损害。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草原作为世界上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承载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众多生态服务功能,对于维护全球生态平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草原生态环境面临着诸多威胁和挑战。

为了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实施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

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资金分配不合理。

在一些地区,存在着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有的地方存在地方政府挪用资金、农牧民收到的补奖不符合实际付出的问题,导致资金流向不清晰,使用效率低下。

2.缺乏监管机制。

由于草原地区较为偏远,监管力度不够,容易出现资金管理混乱、环境保护不力等问题。

3.政策实施不到位。

一些地区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实施不到位,导致补奖对象不明确,草原生态环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和修复。

4.缺乏草原生态保护意识。

一些农牧民对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导致生态破坏行为频发。

二、解决对策1.完善资金分配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奖资金分配机制,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公平,使补奖资金得到最大的保护和利用效益。

2.加强监管力度。

加大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规范资金使用行为,防止资金流向不明或挪用等情况的发生。

3.完善政策实施机制。

建立健全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执行和管理机制,明确补奖对象和范围,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确保政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4.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牧民对草原生态保护的认识,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农牧民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念,减少对草原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

三、结语通过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的探讨,可以发现,草原生态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农牧民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草原生态保护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草原资源、促进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加强对草原生态的保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了一系列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

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解决对策。

一、问题1. 资金管理不规范: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出现了资金管理不规范的情况,部分资金被挪用或浪费。

2. 补偿标准不公平: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对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贡献不同的地区和个人得到的补偿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不公平现象严重。

3. 监管不到位:一些地方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实施过程中,监管不到位,导致一些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

二、解决对策1. 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加强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审计和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2. 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个人对草原生态保护所做的贡献,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保证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避免因补偿不公平导致的纠纷和不满情绪。

3.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规范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实施,严格查处违规行为。

三、结语草原生态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只要我们加强管理和监督,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措施,就能有效解决现存的问题,推动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好草原资源,促进我国草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草原生态修复研究综述

草原生态修复研究综述

草原生态修复研究综述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其生态环境对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等原因,草原生态系统受到了严重侵蚀和破坏,导致草原退化和生态环境恶化。

为了恢复草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草原生态修复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本文旨在对目前草原生态修复的研究进行综述,主要包括:草原生态修复方法、生态修复技术和研究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一、草原生态修复方法草原生态修复方法包括生物修复、机械修复和化学修复等多种形式。

1、生物修复生物修复是利用植物和微生物修复草原生态系统的方法,常见的生物修复方法包括生物雏菊、树状梭菌和草地土壤菌等。

生物雏菊是指天然或人工引种雏菊,利用雏菊的生长和发展条件,达到改善草原生态系统的作用。

树状梭菌是一种在荒漠化草原中广泛存在的菌根,利用其与植物的共生关系,促进植物的生长和发展,从而起到草原生态修复的作用。

草地土壤菌是一种富含有益微生物的土壤,通过增加草地土壤菌量,提高土壤肥力和改善土壤结构,可以有效实现草原生态修复。

2、机械修复机械修复是使用机械设备对草原进行修复的方法,常见的机械修复方法包括拖拉机打草、疏松土壤和补缺补坑等。

拖拉机打草是指利用拖拉机将草原上的老草、杂草和草垛处理掉,促进新草的生长;疏松土壤是指利用犁耕机等设备将草原上的土壤疏松,提高土壤通透性,促进植物生长;补缺补坑是指填补草原上的裸露地和洼地,增加草原覆盖率,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3、化学修复化学修复是利用化学物质对草原进行修复的方法,常见的化学修复方法包括使用化肥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使用化肥可以增加土壤的养分含量,提高植物的营养水平,促进草原恢复;植物生长调节剂则可以调节草原植物的生长发育,促进其对环境的适应性,起到促进草原生态修复的作用。

二、生态修复技术草原生态修复技术包括生境改善、适宜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等方面。

1、生境改善生态修复中首要的任务就是改善原有破坏的生态环境,以使生态修复获得足够的生存条件。

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存在的问题、成因分析及几点建议

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存在的问题、成因分析及几点建议
时 、直接 发放 到牧 民手 中。 1 . 4 财 务 管理情 况
1 松潘 县 落实 草原 生态 补奖 机制 政策情 况
1 . 1 基 本 情 况
松 潘 县 草 原 生态 补 奖 政 策 覆 盖 全 县 2 5个 乡 镇 , 1 4 3个行 政 村 ,禁 牧 1 0万 公 顷 ,草 畜 平 衡 1 9 . 2 4万
C A O Y E Y U X U M U
务 , 达 不 到建设 质量 标准 ,缩 短 了基 础设 施 的有效 使 用年 限 。
4 . 2 配套 资金 不足
2 . 1 强化 目标 责任 补 奖 政 策 实行 目标 、任 务 、责 任 、资 金 “ 四 到
乡” 。 乡镇人 民政府 是 实施 补 奖政 策 的责 任 主体 、工
《 松 潘 县 草 原 防 火 目标 管 理 责 任 书 》 、 《 松潘 县 村 级
收 稿 日期 :2 0 1 5 — 0 4 — 0 9
草管 员草 原 防火 目标管 理考 核 办法 》 。
6 0
草 业 与畜 牧 2 o 1 5 年 第 3 期总 第 2 2 o 期
2 实施 及 管理情 况
( 区 )全 面建 立草 原 生态 保 护补 助 奖励 机 制 ,促 进 牧
专 门负责 补奖 政 策 的落 实 推 进 和监 督 管 理 工 作 。形 成 统 一 组 织 领 导 、统 一 协 调 指 挥 、统 一 推 进 实 施 、 统 一 监督 管 理 、统 一 考 核 评 价 的 领 导 机制 和工 作 格
制定 出 台 《 松 潘 县 草 原 生 态保 护 补 助 奖 励 政 策
禁 牧 、草 畜平 衡验 收 办法 》 、 《 松 潘县 草 原 生态 保 护

草原生态修复研究综述

草原生态修复研究综述

草原生态修复研究综述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对于保持生态平衡和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大规模的人类活动和自然因素,草原生态系统受到了严重破坏和退化。

为了实现草原的生态修复,许多研究工作已经展开。

本文将综述近年来的草原生态修复研究。

草原生态修复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植被恢复和土壤改良。

植被恢复是保持和恢复草地植被的生态功能和结构,主要通过植被的种子散播、植物繁殖和栽培等方法进行。

土壤改良是通过改变土壤质地和水分状况,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和改善土壤结构等措施,提高土壤肥力和抗旱能力。

在植被恢复方面,种子散播是最常见的方法之一。

通过将适应生态环境的种子撒播在破坏严重的草原地区,可以实现草地植被的恢复。

植物繁殖和栽培也是常用的方法。

通过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材料,进行繁殖和栽培,可以快速建立起健康的草地植被。

在土壤改良方面,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是重要的措施之一。

有机质可以提高土壤保水能力和肥力,并促进土壤微生物活动。

改善土壤结构也是关键的方法。

通过增加土壤通气性、调节土壤酸碱性和提高土壤团聚体的稳定性等措施,可以改善土壤物理性质,提高土壤肥力和抗旱能力。

除了植被恢复和土壤改良,综合治理也是草原生态修复的重要措施。

综合治理是综合利用不同的措施和技术,进行草原生态系统的全面调控。

通过控制放牧强度、合理开展草地轮牧和封禁休耕等,可以平衡草原的植被利用和生态保护,实现草原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草原生态修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利用多种方法和技术。

植被恢复和土壤改良是主要的措施,通过种子散播、植物繁殖、有机质增加和改善土壤结构等方式,可以实现草原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

综合治理也是重要的手段之一,通过综合利用不同的措施和技术,实现草原生态系统的全面调控。

未来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不同修复方法的效果和可行性,以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促进我国草原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

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探析

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探析

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探析草原生态补偿是指为了保护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所进行的一种经济手段。

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不仅是对草原资源用途的规范,更是对草原生态环境质量的保护。

通过对草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可以实现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草原生态环境的目标。

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有助于保护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草原是生态系统中最为脆弱的一部分,容易遭受人类活动的破坏。

通过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对草原资源的开发进行限制,防止过度放牧和过度开发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

通过对生态补偿费的投入,可以用于草原环境的修复和保护工作,提高草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性。

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有助于促进草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草原资源是草原地区人民的重要生计来源,但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导致草原资源枯竭、土地退化等问题。

通过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提高草原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促进草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生态补偿费的投入,可以提高农牧民的收入水平,改善其生活条件,提高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可以促进区域的生态协同发展。

草原是自然界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连续性。

通过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可以促进不同地区间的生态协同发展,实现草原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可以促进不同地区间的经济合作和合作,推动草原经济的共同繁荣。

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需要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

政府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草原生态补偿的内容和标准。

科研机构可以进行相关研究和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社会组织可以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对于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区域间的生态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过程中,需要政府、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草原生态环境的全面建设。

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失衡现象与法治对策

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失衡现象与法治对策

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失衡现象与法治对策草原是我国宝贵的生态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保护功能,对维护全国的生态安全和农牧业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中也出现了一些失衡现象,给草原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威胁。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我们需要通过法治手段,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

一、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失衡现象1. 过度放牧过度放牧是造成草原退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随着我国草原畜牧业的发展,过度放牧现象较为普遍,已经造成了草原植被受到破坏,退化现象日益严重。

过度放牧导致了草原生态环境的失衡,破坏了草原的自然生态平衡,使得植被退化,土壤侵蚀加剧,草原生态系统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2. 违法盗采草原资源一些人为了谋取私利,违法盗采草原资源,破坏了草原生态环境的完整性。

盗采草原资源不仅损害了草原生态环境,还使得草原植被失衡,导致了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失去生态功能。

3. 乱砍滥伐一些地方由于盲目开发和滥伐,导致了草原植被的破坏,草原生态环境失衡。

砍伐树木过多不仅破坏了植被的完整性,还破坏了土壤的保持作用,加速了土壤流失和草原生态环境的破坏。

以上种种失衡现象都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构成了威胁,对于如何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法治对策。

二、法治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要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建设,首先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加强对过度放牧、盗采草原资源、乱砍滥伐等行为的监管和制裁力度,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法规制度,对违法行为及时予以严厉的处罚和惩戒。

2. 加强监管加大对草原生态环境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推动监管执法能力的提高。

通过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的监管和管理,规范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对乱砍滥伐、过度放牧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3.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到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加强公众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

近二十年草原生态补偿机制

近二十年草原生态补偿机制

汇报人:日期:•背景介绍•草原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草原生态补偿的方式与实施途径目录•草原生态补偿的效果评估与优化建议•结论与展望背景介绍草原生态系统的分布范围广泛,包括欧亚大陆、北美洲和非洲等地区。

它是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保护作用。

草原生态系统是指在干旱、半干旱和半湿润地区,由草原植物和动物组成的生态系统。

它具有草本植物占优势、缺少高大的乔木等特点。

草原生态系统的定义与特点草原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保护作用,如调节气候、保持水源、防止水土流失等。

但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因素,草原生态系统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退化。

草原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有效的保护和管理草原生态系统的手段。

它通过经济激励和政策引导等方式,促进草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实现草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我国是草原大国,拥有大量的草原资源。

近年来,我国政府开始重视草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实施了一系列的草原生态补偿政策。

例如,“退牧还草”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保护和管理草原生态系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国外在草原生态补偿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例如,美国实施了“草原保护计划”和“草原火灾控制计划”;加拿大实施了“草原保护与恢复计划”;澳大利亚实施了“草原管理计划”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保护和管理草原生态系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国内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发展历程国外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发展历程国内外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发展历程草原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01生态服务的提供者获得相应的生态补偿,以激励他们继续提供生态服务。

02生态服务的受益者支付相应的生态补偿,以弥补提供者所付出的成本。

03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手段,实现生态服务的持续供给和生态环境的持续保护。

生态补偿的基本原理资源环境价值理论草原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具有价值,这种价值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实现资源环境的价值补偿。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税收、补贴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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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上)草原生态环境损害填补制度研究冉天竺贾娜摘要本文从草原生态环境的概念为出发点,以研究对草原本身的损害为核心,将草原生态环境的赔偿机制和补偿机制相结合,形成草原生态环境填补制度。

切实从草原生态环境损害填补制度的归责原则方面研究这种制度的可行性。

关键词草原生态环境填补制度归责原则作者简介:冉天竺、贾娜,内蒙古大学法学院2009级。

中图分类号:D92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3-048-02一、草原生态环境损害填补制度概述(一)草原对于我们的重要意义草原是地球上最主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占全球陆地面积的四分之一,草原对全球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具有重要作用,在地球生物圈中有着不可取代的位置,对畜牧业、农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

我国拥有各类草地近四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百分之四十一,大约是耕地面积的三倍,是林地面积的二倍多。

居世界第二位,相较于森林而言,我国同时也是是草原大国,在世界上草原的面积仅次于澳大利亚。

目前我国草原生态形势严峻,草原退化严重,我国百分之九十的天然草原正在不同程度地退化。

其中严重退化原近两亿亩。

全国退化草原的面积每年以两百万亩的速度扩张,天然草原面积每年减少约六十五至七十万亩。

草原退化已使更大范围的生态环境受到威胁,公众对此感受最深的是波及全国许多地区甚至国外的沙尘暴,草原退化还会带来水资源枯竭、土壤侵蚀、温室效应等环境问题。

同时草原退化严重制约了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牧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草地资源面临严峻的危机:(1)草原退化。

我国90%的草地已经或正在退化,其中,中度以上退化程度的草地达l3亿公顷,占全国草地面积的1/3,且每年仍以200万公顷的速度递增,退化速度每年约0.5%,而人工草地和改良草地的建设速度每年仅为0.3%,建设速度远远赶不上退化速度。

由于草地退化的扩大和加剧,生产力不断下降,单位面积草地产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0%,单位面积草地产值只相当于澳大利亚的1/10、美国的1/20、荷兰的1/50。

(2)草原沙漠化。

目前,全世界已有45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沙漠化,10亿人口饱受沙漠化威胁,沙漠化侵蚀草原、毁灭农田和林地,如无声的危机给人们的生存与发展造成巨大威胁。

我国已成世界上风沙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据林业部1997年5月宣布的调查结果,我国沙漠、戈壁及沙化土地168.9万平方公里,占国土17.6%,近20年每年以2460平方公里扩展,相当于一个中等面积的县,年损失540亿元。

而草原则是受风沙危害首当其冲的地区。

(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的概念第一,草原环境损害是人类活动造成草原环境保护和生态破坏导致的。

导致损害的人——一般所谓污染者都要对损害负责。

因此,人类活动向草原排放废弃的物质和能量而造成危害,是所谓的草原环境损害;草原本身的运动导致的灾害不属于草原环境损害。

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是指人类活动对草原环境本身造成的损害;第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是对公共利益的损害。

草原生态环境的下降本身是“草原环境的损害”,将整体性地降低居民的生活质量或者导致可获取自愿的减少、生产条件的恶化,是对一定区域之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

(三)国内研究现状环境侵权一直是环境法研究热点,特别是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论文和专著俯首皆是。

但纵观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研究成果,基本上均将环境侵权所造成的损害定位于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对于环境本身损害鲜有论及。

目前,国内学者们对环境资源损害的探讨寥寥无几,而且均是近年才开始予以关注,说明环境资源损害正在引起学者的重视,成为环境法学界一个新的研究热点。

但是我们仍可以看出学者针对环境资源损害的法律问题关注较少,基本均集中于对国外法律制度的介绍,即使有对环境资源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和损失范围的论述,也只是予以简单说明,并未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

并且对草原生态环境损害的救济途径研究也只是局限在单方面研究的基础上,所以本文针对此,结合多种救济途径加强对草原本身的保护。

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填补制度解析关于“填补”一词,《生态损害事实及其可填补之类型研究》、《论环境侵权损害填补责任的社会化》、《环境侵权损害填补责任的个别化与社会化研究》、《论环境侵权损害填补综合协调机制》、《生态损害的社会化填补法理研究》等诸多论文中均有使用,但都未对其涵义予以解释。

在语义学中,现在可查的对“填补”权威解释是指“补足空缺◆法制园地2012・03(上)或缺欠”,对于“空缺或缺欠”的“补”有“足”与“不足”的程度差别,用“补足”略显失当,不如“弥补”一词合适。

所以,填补是指弥补空缺或缺欠。

“填补”是属概念,包括“赔偿”和“补偿”等种概念,赔偿一般是用于侵权责任主体明确场合,补偿一般用于侵权责任主体不明确等场合,但这并不等于说填补就是侵权责任主体明确时的赔偿,也不能说填补就是侵权责任主体不明确时的补偿。

按照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的不同,填补可以分为赔偿填补和补偿填补。

赔偿填补是指因自己的侵权行为使他人或集体受到损害,符合损害赔偿责任构成时所给予的救济。

补偿填补是指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构成要件虽有不足之场合,但仍基于特定原因,由“加害者”对受害者所遭受损害予以救济。

其实也就是一种国家或者社会的公益救济。

所以草原生态环境填补制度就是在协调赔偿和补偿两种机制下对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进行救济的一种制度。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赔偿还是第一位的。

三、草原生态环境损害填补制度下的归责原则草原生态损害填补制度就是指对于行为人造成的草原生态环境损害的结果,根据责任主体是否明确分别适用补偿和赔偿的制度。

填补制度包含着补偿和赔偿,针对环境本身这一特殊保护主体,出于救济的完整性考虑,不能仅仅要求有过错的行为人做出赔偿,也应该要求无过错的行为人,主要是国家,做出补偿。

根据《宪法》第9条规定,草原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从广义的角度讲国家作为所有者的身份,给予补偿也是必要的。

(一)责任主体明确的情况下责任主体的义务是对草原生态环境进行赔偿,此时应当适用过错原则。

首先,从污染者来讲,会对草原环境造成破坏的主体一般有草原附近的企业,不合理开发草原的牧民,来草原观赏的旅游者。

如果适用无过错责任,那么企业排污量虽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仍然需要赔偿,会显示出一定惩罚的色彩,那么对于企业是不公平的。

因为对于环境本身,它是一个自然物,它的损害不像人身和财产那样具有急迫性。

况且我们国家的排污标准一般也是在这个环境的自净能力范围之内。

如果是因为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或者是第三人的行为导致的损害,那就更不应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再从牧民的不合理开发讲,牧民并不是高级文化知识分子,他的认识能力只局限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即使是对草原的不合理开发也不是基于故意,从牧民个体的财产收入来讲,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对草原本身损害进行赔偿。

只有在出现个别牧民故意破坏草原的行为时才会产生赔偿,所以也不适合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对于草原游客来说,他们只是暂时的观赏,不会对草原造成大的损害,就是一些生活垃圾,一般可降解。

只需在道德上规制即可。

其次,从公共利益的角度讲,对草原本身的损害赔偿就是对公共利益的保护。

国家是环境公益保护之最重要主体,在环境公益保护上具有重要作用。

从理论上讲,国家拥有所有必要的权力和手段对环境进行公益保护,因而对于任何损害环境公益的行为,国家应该制止和纠正,从而达成环境公益保护之目的。

这样讲,对草原本身环境损害赔偿只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比较合适。

(二)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情况下此时需要启动公益机制,对草原生态环境进行补偿,既然是补偿,此时就应当适用无过错原则。

首先,草地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草原损害的责任往往不能划清。

草原生态环境的损害,确实可以通过一些具体的措施进行调节,但是这些措施往往会受到很多条件的制约,而且力度通常很有限,很薄弱。

更重要的是,草原的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的损失,责任往往是划分不清的。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市场机制来补偿是十分困难的,因此只有由代表全民的政府来买单,进行国家补偿。

其次,辽阔的草原为社会、为公众提供大量公益性产品而使公众受益。

既然公众受益,就应该由其代表者政府来付费。

再次,草原有许多有形的、巨大的、可实现的经济价值,但受政策制约或者草原资源自身特点的限制,不能变现。

因此政府为了这一点,也应该做出补偿。

四、草原生态环境损害填补制度的必要性在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发展进程中,人们一直在强调环境损害对人身和财产所造成的损害,没有从长远角度考虑,加强对草原本身的保护。

我们仔细考究一下就可以发现,任何人身和财产的损害都是由于环境本身早到了损害而导致的。

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必然会抑制牧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剧生态风险程度。

所以对环境损害的救济是至关重要的,我们以前抑制采用的是救济一元化,主要是对生态环境破坏的赔偿。

本文将的是对草原本身的损害,不管是在立法上还是实践中很少关注对它的救济,而且即使是关注,救济途径也比较单一。

因此,本文结合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补偿,形成一种填补机制,从不同角度研究,以完善我国法律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

从而为我国环境法学的研究工作提供全新的视角和参照系,并有助于我国民法损害赔偿法理论。

并期望本文能起抛砖引玉之效,引起中国政府机构、学者对环境损害这一议题的重视,进而更有效的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1]王明远.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2]张民安.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3]曹明德.对建立中国生态补偿制度的思考.法学.2004(3).◆法制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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