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问
广电安全播出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安全、稳定的广播电视节目,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台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设施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安全播出工作职责第四条台长为安全播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播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播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播出工作计划、组织安全播出演练、检查安全播出情况、处理突发事件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播出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播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安全播出技术人员负责广播电视播出设备的维护、检修、调试和安全运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安全播出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播出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值班、巡查、记录、报告等。
三、安全播出工作制度第九条安全播出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 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应定期对播出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上报,及时维修,确保安全播出。
第十条安全播出值班制度1. 安全播出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确保24小时在岗。
2. 值班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掌握安全播出工作流程,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播出巡查制度1. 安全播出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播出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播出。
第十二条安全播出演练制度1. 安全播出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安全播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演练结束后,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播出工作措施。
四、安全播出工作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安全播出工作考核1. 对安全播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播出工作落实情况、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值班巡查情况等。
第十四条安全播出工作奖惩1. 对在安全播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的问题及对策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广播电视行业也在不断进行技术革新和更新。
随着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的发展,广播电视播出技术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成为了行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就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问题分析1. 广播电视信号传输的稳定性问题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广播电视信号传输的方式也在不断更新,从模拟信号到数字信号的转变,使得传输方式更为复杂。
而这种复杂的传输方式也带来了信号传输的稳定性问题。
在信号传输过程中,由于器材故障、人为操作失误、外部干扰等原因,都可能导致信号传输中断,造成播出质量的下降。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广播电视内容的安全性问题也日益凸显。
在广播电视播出过程中,一些非法内容的渗透、广告的插播、节目内容的被篡改等问题时有发生。
这不仅会损害广播电视台的声誉,也可能对观众产生负面影响。
3. 广播电视播出设备的安全性问题广播电视播出设备的安全性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由于播出设备通常需要长时间连续运行,而且是在电磁辐射较大的环境下工作,因此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也成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4. 播出技术人员素质问题广播电视播出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直接关系到广播电视播出的质量和安全。
在实际工作中,技术人员的误操作、疏忽大意等问题可能导致广播电视播出质量受到影响,甚至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对策建议1. 完善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针对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设备,建议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还需要配备备用设备,以应对紧急情况的发生。
2. 强化信号安全加密技术为了保障广播电视内容的安全性,可以采用加密技术对信号进行加密,以防止非法内容的渗透和篡改。
还可以加强对节目内容的监管和审核,杜绝非法广告等内容的插播。
3. 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培训广播电视台应加强对播出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规范其工作行为,避免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中心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中心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广播中心及其所属各业务单位的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管理工作。
第三条广播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制度,确保节目的安全、稳定、准确播出,保障观众合法权益。
第四条广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审核、播出、监督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促进各环节有效衔接。
第五条广播中心应当配备合格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确保广播电视播出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节目播出的效果和质量。
第六条广播中心应当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操作能力,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操作设备,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第二章节目制作和审核第七条节目制作单位应当遵循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节目内容真实、准确、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第八条节目制作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节目进行审核,确保节目的技术合规和信息安全。
第九条节目制作单位应当建立节目审核和备案制度,将审核过的节目及时备案并归档,以备日后追溯。
第十条节目审核人员应当熟悉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感,严守职业道德,避免因私心或其他因素造成审核不严。
第三章节目播出和监督第十一条广播中心应当建立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计划,明确节目播出的时间安排和播出顺序。
第十二条广播中心应当建立节目播出质量检测制度,对所有节目进行质量把关,确保节目的音视频质量良好,无噪音、失真等故障。
第十三条广播中心应当建立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监测系统,对播出信号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广播中心应当建立对观众意见反馈的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观众投诉和建议,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广播中心应当加强节目播出情况的记录和整理,形成完整的档案,以备复查和追溯。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六条广播中心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第十七条广播中心应当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024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总结
2024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总结2024年,在广播电视行业中,安全播出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关注点。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用户需求的变化,广播电视行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安全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对2024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进行总结,包括安全问题的现状、应对措施和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
一、安全问题现状2024年,广播电视行业面临了一系列的安全问题。
首先,网络攻击成为了广播电视行业面临的主要安全威胁之一。
黑客通过网络攻击,可能会入侵广播电视系统,篡改节目内容,甚至进行勒索活动。
其次,版权保护问题持续困扰广播电视行业。
盗版、侵权等行为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广播电视行业的利益和声誉。
此外,技术设备的安全问题也在不断暴露。
广播电视行业需要依赖各种各样的技术设备,而这些设备的漏洞和脆弱性可能被黑客利用,造成安全漏洞。
二、应对措施面对广播电视行业的安全挑战,各方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首先,多家广播电视公司加强了网络安全建设,提高了系统的安全性。
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包括加密传输、强化防火墙等措施,以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其次,版权保护方面,广播电视行业加大了版权监测力度,采用了数字水印等技术手段,以遏制盗版和侵权行为。
此外,广播电视行业还加强了对技术设备的管理,及时修复漏洞和弱点,提高了系统的整体安全性。
三、未来发展趋势2024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发展趋势。
首先,随着5G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广播电视行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安全风险。
因此,广播电视行业需要加强对5G网络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其次,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广播电视行业可能面临更加复杂的安全挑战。
人工智能技术可能被黑客利用,对广播电视系统进行攻击。
因此,广播电视行业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增强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性监控和管理。
此外,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成熟,广播电视行业可以考虑将其应用于版权保护领域,从而更好地保护广播电视行业的利益。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问题及对策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当今快速发展的信息社会中,广播电视作为主要的传媒形式,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等方面都具有深远影响。
随着广播电视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广播电视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广播电视播出安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因为安全问题的发生不仅会损害广播电视媒体的形象,还会对社会公众带来不良影响。
在播出内容管理、技术设备安全、制度管理措施和人员培训监督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亟需加强研究和探讨。
本文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旨在探讨如何有效解决现有安全问题,提高广播电视播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广播电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1.2 研究意义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广播电视作为主要的传媒渠道,其播出内容直接关系到公众的信息获取和生活质量。
保证广播电视播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广播电视播出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安全挑战,如网络攻击、信息篡改等问题。
研究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问题,可以有效提升播出系统的抗干扰能力,保障正常播出秩序。
加强安全播出管理还可以有效防范信息泄露和不良内容传播,维护公共道德和社会秩序。
深入研究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问题,探讨相应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2. 正文2.1 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存在的问题1. 节目内容违规:有些广播电视节目存在低俗、暴力、色情等不良内容,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观,对未成年人、观众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2. 盲目跟风抄袭:一些节目制作单位为了追求收视率,盲目跟风抄袭他人作品,不注重原创性,严重侵犯知识产权。
3. 技术设备故障:由于广播电视行业采用大量先进技术设备进行节目制作和播出,设备故障可能导致节目中断或者播出质量下降。
4. 管理混乱:一些广播电视台管理体制不规范,导致节目审核不严格、人员素质不高、监督缺失等问题,容易出现节目质量低劣、违规现象频发等情况。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马进东来源:《科学导报·学术》2020年第21期摘要: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为传统的广播电视行业带来了一定的机遇与挑战。
广播电视在当下仍然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一些独特的风采。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质量不断提升,对于广播电视的播出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需求,需要新时期下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放,带给观众更多丰富的文化内容。
本文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并针对给出改进策略,为相关工作者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问题;对策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问题已经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广播电视作为国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分,能够为大众提供广阔的资源、信息,也能够在其中传播一定的价值观、优质资源等,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问题却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广播电视播出质量,需要对安全播出问题予以重视。
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广播电视在播出过程中就是为广大观众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信息资源、造福大众,同时也是为其自身的发展创造更为广阔的空间。
在当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制作方和播出方都能够保证设备与系统的安全运行,通过完善基本保障措施做好相应的防范策略,结合安全检查工作等来对广播放工作提供保障。
当前要加强对于广播电视播出的审核以及保障工作,要坚守底线,确保播放过程中信息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存在的问题(一)工作人员素质问题在广播电视播出中会由于工作人員自身素养问题而产生一定的风险。
结合近些年广播电视站台事故的统计可以发现,很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
而正是因为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缺乏责任心或者是素养达不到指标,就会产生相应的问题。
相关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安全意识,并且没有掌握一些设备的使用技巧,无法利用新的监测手段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改进。
一些广播电视台也没有对员工进行集中严格的培训,使得工作人员无法及时适应较为严格的工作环境,进而会产生广播电视播出事故。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的问题及对策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广播电视行业也日新月异,不断推出新的技术和设备。
随之而来的是各种播出安全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对广播电视行业造成严重的影响,甚至危害观众的身心健康。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的问题及对策备受关注。
一、问题1. 出现信号干扰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干扰,例如电磁干扰、无线干扰等。
这种干扰会导致接收信号的设备无法正常工作,影响节目的正常播出。
2. 流媒体内容安全问题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流媒体成为了广播电视行业的主要播放方式。
流媒体内容的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包括盗播、非法传播等。
3. 篡改信号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篡改广播电视信号,对节目内容进行修改,造成不良影响。
4. 人为错误操作播出设备的操作人员可能会由于操作失误、疏忽等原因,导致节目未能正常播出,甚至出现不应该出现的画面或声音,给观众带来困扰。
5. 安全漏洞广播电视行业的设备和系统可能存在安全漏洞,被黑客入侵、攻击,造成节目无法正常播出,甚至泄露用户信息等问题。
二、对策1. 提高设备防干扰能力广播电视行业应不断提高播出设备的抗干扰能力,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信号传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加强内容监管广播电视行业应建立健全的内容审查制度,对所有节目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管,防止盗播、非法传播等问题的发生。
3. 设立安全门禁系统针对播出设备和系统存在的安全漏洞,广播电视行业应加强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立安全门禁系统,限制非法入侵和攻击的可能。
4. 完善操作流程对播出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和考核,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减少人为错误操作带来的影响。
广播电视行业应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管理,健全网络安全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安全问题,确保节目的正常播出和用户信息的安全。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问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85问1、广电总局62号令的全称是什么何时颁布?何时开始施行?答:广电总局62号令的全称是《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于2009年12月16日颁布,自2010年2月6日起施行。
2、广电总局62号令内容有多少章多少条?有那些章节?答:广电总局62号令内容有8章45条。
包括总则、基本保障、日常管理、重要保障期管理、应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个章节。
3、安全播出的含义是什么?答:安全播出,指在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过程中的节目完整、信号安全和技术安全。
其中,节目完整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完整并准确地播出、传输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安全指承载广播电视节目的电、光信号不间断、高质量;技术安全指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及相关活动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广播电视设施安全。
4、技术系统的含义是什么?答:技术系统,指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有关的系统、设备、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统称。
包括: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以及相关监测、监控系统,相关供配电系统,相关附属设施(含机房以及机房内空调、消防、防雷接地、光电缆所在杆路、管道,天线所在桅塔等)5、紧急状态的含义是什么?答:紧急状态,指发生安全播出特大、重大安全播出突发事件,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播出或者消除外部威胁对安全播出的影响时的状态。
6、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是指什么单位?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是指从事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等业务的单位。
7、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安全播出人员管理,应当符合哪些规定?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安全播出人员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参与节目播出或者技术系统运行维护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并通过岗位培训和考核;(二)新系统、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规定或者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
8、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配置,应当符合哪些规定?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和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规定的分级配置要求;(二)针对播出系统特点采取相应的防范干扰、插播等恶意破坏的技术措施;(三)采用录音、录像或者保存技术监测信息等方式对本单位播出、传输、发射的节目信号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记录。
广播电视技术在安全播出中的相关措施
广播电视技术在安全播出中的相关措施
广播电视技术在安全播出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保障广大观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广播电视技术在安全播出中的相关措施:
一、加强安全管理
广播电视机构应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具体到人,划分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加强安全管理,以此为基础保证广播节目的安全播出。
二、提升技术设备安全保障水平
广播电视机构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播出设备的正常运行。
使用安全稳定的软件播出系统,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设备,增强抗干扰、防黑客入侵的能力,防止有意或无意的破坏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的安全性,提升技术设备安全保障水平。
随着信息科技不断发展,广播电视节目的数字化技术应用越来越广泛,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和交流成为常态。
同时,网络也成为攻击的重点。
针对网络安全问题,广播电视机构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建立防火墙、网络监控等技术措施,防范各类网络攻击和窜改、篡改广播节目的安全行为,确保广播节目顺利安全播出。
广播电视机构应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对其安全责任进行明确。
严格对进入播出系统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对其进行核查和审批,防止意外或恶意操作让广播电视节目受到干扰或损坏,确保播出的安全性。
五、建立应急预案
广播电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同时组建应急响应队伍,具备应对各种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如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的事件,以避免播出过程中的中断和影响。
总之,广播电视技术在安全播出中的相关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可以从方方面面保证广播节目的安全播出,提高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不断满足广大受众的需求。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规定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规定随着现代技术的快速发展,广播电视行业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娱乐的最重要的渠道。
对于广播电视行业,播出安全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发生播出安全事故,不仅会影响广播电视媒体的声誉,还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为规范广播电视媒体的播出行为,保障广播电视行业的安全播出,国家相关机构出台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规定》。
一、基本概念1、广播电视媒体:是指依法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许可证,有广播电视节目生产、传输、播出能力的机构及其设施。
2、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是指涉及广播电视媒体的电视播出、广播节目制作等方面的安全事件或事故。
3、广播电视媒体播出安全责任:是指广播电视媒体在播出节目过程中,对采用的主题、内容、播报形式等承担的安全责任。
二、安全播出措施1、节目制作和播出前的安全审核广播电视媒体在制作和播出节目之前,应加强安全审核工作,审核节目的内容是否涉及违法、不良风气、谣言、低俗内容等,对于可能引起社会公愤、聚众闹事、纠纷升级的内容尤应严格把关。
审核工作应严格落实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严谨审核,保证不良节目不得播出。
2、播出前的节目备案广播电视媒体应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播出的节目,备案内容包括节目名称、主题、时长、播出频道、播出时间等。
政府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查验、审核并予以登记。
没有备案登记或审核不合格的节目不得播出。
3、播出中的安全管理广播电视媒体需要科学安排播出节目,根据播出内容及时调节音量大小、情绪表达等,防止激发听众情绪,引发争议和冲突。
播出过程中,广播电视媒体应加强对内容和招标的监控,严禁出现与播出内容不符的音、画、字幕等内容。
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应增派人员加强值班,加强对播出的内容、广告的监管。
4、播出后的安全检查对于播出的节目,广播电视媒体应及时进行反思、总结和检查,对于可能存在妨害社会安全稳定、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行为。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问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85问1、广电总局62号令的全称是什么何时颁布何时开始施行答:广电总局62号令的全称是《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于2009年12月16日颁布,自2010年2月6日起施行。
2、广电总局62号令内容有多少章多少条有那些章节答:广电总局62号令内容有8章45条。
包括总则、基本保障、日常管理、重要保障期管理、应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个章节。
3、安全播出的含义是什么答:安全播出,指在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过程中的节目完整、信号安全和技术安全。
其中,节目完整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完整并准确地播出、传输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安全指承载广播电视节目的电、光信号不间断、高质量;技术安全指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及相关活动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广播电视设施安全。
4、技术系统的含义是什么答:技术系统,指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有关的系统、设备、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统称。
包括: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以及相关监测、监控系统,相关供配电系统,相关附属设施(含机房以及机房内空调、消防、防雷接地、光电缆所在杆路、管道,天线所在桅塔等)5、紧急状态的含义是什么答:紧急状态,指发生安全播出特大、重大安全播出突发事件,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播出或者消除外部威胁对安全播出的影响时的状态。
6、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是指什么单位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是指从事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等业务的单位。
7、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安全播出人员管理,应当符合哪些规定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安全播出人员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参与节目播出或者技术系统运行维护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并通过岗位培训和考核;(二)新系统、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规定或者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
8、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配置,应当符合哪些规定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和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规定的分级配置要求;(二)针对播出系统特点采取相应的防范干扰、插播等恶意破坏的技术措施;(三)采用录音、录像或者保存技术监测信息等方式对本单位播出、传输、发射的节目信号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记录。
安全播出管理相关各项制度
安全播出管理相关各项制度一、播出内容审核制度播出内容审核是保障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安全的重要环节。
该制度应包括内容审核的流程、审核标准、审核人员的资质要求、审核结果的记录与保存等内容。
审核人员应对节目中可能存在的敏感、违规等内容进行审查,确保节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含有违法、违规、低俗、恶心等不良内容。
二、资源调度制度资源调度是指对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所需的各种资源进行合理的调度和利用。
该制度应建立调度流程、资源调配机制,并指定专门的负责人和部门进行资源调度管理。
资源调度要合理设置播出时间、频率,分配适当数量的频谱、带宽等资源,确保节目播出的质量和稳定性。
三、播出流程管理制度播出流程管理是指对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过程中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该制度应包括播出流程的具体步骤、各个环节的责任分工、流程的监控和控制措施等。
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播出过程的顺畅和规范。
四、播出设备管理制度播出设备管理是指对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所使用的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
该制度应包括设备的台账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处理等内容。
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五、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是指对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进行预防和应对的管理措施。
该制度应包括安全事故的分类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的流程和方法、责任人的分工和配备等。
播出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培养和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和处置安全事故,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六、人员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是指对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过程中各个环节涉及的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该制度应包括人员的岗位设置、资质要求、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
播出单位要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安全播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播出,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传输机构以及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传输、播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责任。
二、安全播出责任制第四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是安全播出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播出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当设立安全播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播出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播出工作规程;(二)安全播出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三)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四)安全播出信息报送制度。
三、安全播出保障措施第七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当加强安全播出设施建设,确保播出设备、传输网络、播出环境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八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当定期对播出设备、传输网络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当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范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安全风险。
第十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播出意识和技能。
四、安全播出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播出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二条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播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对安全播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五、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一)未建立健全安全播出责任制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播出工作领导小组的;(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播出管理制度的;(四)未按照规定加强安全播出设施建设的;(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播出设备检测、维护和保养的;(六)未按照规定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的;(七)未按照规定加强人员培训的。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播电视机构应当依法经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三条国家对广播电视机构的安全播出实施监管。
广播电视机构应当依法接受监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措施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第四条所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广播电视机构在播出广播电视节目时,确保节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含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内容,并保障广播电视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运行稳定。
第五条广播电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播出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确保安全播出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广播电视机构应当建立安全播出审核机构,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进行审核,确保节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第七条国家对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工作给予支持和保障,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节目播出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
第八条广播电视机构应当依法公开其安全播出的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批评。
第九条地方广播电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广播电视机构应当尊重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得散布危害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信息和言论。
第二章节目内容管理第十一条广播电视机构在播出节目前,应当对节目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广播电视节目应当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内容;(二)破坏社会稳定,制造社会恐慌的内容;(三)宣扬邪教、封建迷信,传播淫秽、低俗信息的内容;(四)违反公共道德,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五)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名誉权的内容;(六)歧视、侮辱他人,造成社会不正当舆论影响的内容;(七)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的问题及对策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广播电视行业也在不断推陈出新。
广播电视作为人们获取信息、娱乐的重要渠道,其安全播出技术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技术的进步,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信号干扰、网络攻击、知识产权保护等。
本文将从这些问题着手,提出相应的对策,以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的稳定和可靠。
一、信号干扰问题及对策信号干扰是指在传输信号过程中遭到外界信号的干扰,其中包括电磁干扰、射频干扰等。
信号干扰会导致广播电视信号的失真,甚至无法正常收视。
为解决信号干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信号加密技术: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对广播电视信号进行加密处理,确保信号在传输过程中不受外界干扰。
2. 抗干扰接收设备:利用抗干扰能力强的接收设备,对接收到的信号进行处理,减少外界干扰对信号质量的影响。
3. 频谱管理:合理规划和管理广播电视频谱资源,以减少不同频段之间的干扰。
二、网络攻击问题及对策随着广播电视技术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广播电视系统更容易受到网络攻击的威胁。
网络攻击可能导致广播电视系统瘫痪、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
对此,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网络安全技术:部署有效的网络安全技术,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加密通信等,确保广播电视系统在网络环境下的安全性。
2. 定期漏洞修补:对广播电视系统进行定期漏洞扫描和修补,及时消除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 用户身份认证:对广播电视系统的用户进行身份认证,限制非法用户的访问,减少系统遭受攻击的可能性。
三、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及对策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未经授权的盗版、抄袭等行为不仅损害了节目制作方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广播电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数字水印技术:利用数字水印技术对广播电视节目进行标识,确保节目制作方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2. 法律监管: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法律监管体系,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方的合法权益。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无线发射转播台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无线发射转播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安全管理,规范无线发射转播台的运行和管理,保障广播电视传输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开展广播电视业务的无线发射转播台。
第三条无线发射转播台应遵守国家相关的广播电视法规和政策,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发射和转播工作,确保节目的正常播出。
第四条无线发射转播台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无线发射转播台应具备完善的技术设备和人才队伍,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和高质量播出。
第六条无线发射转播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和天线的安全工作。
第七条无线发射转播台应遵守国家有关禁止播出的节目内容,严禁传输和转播违法违规节目。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实施细则的无线发射转播台,相关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九条无线发射转播台应设立台长、副台长和相关工作人员。
台长负责台内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副台长协助台长工作,分管具体事务;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广播电视节目发射和转播工作。
第十条无线发射转播台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定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应制定运行维护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等,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台长负责无线发射转播台的工作任务分配、管理和督导。
台长应具备较高的广播电视业务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第十二条副台长负责协助台长工作,分管具体事务。
副台长应具备一定的广播电视业务能力,并能有效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无线发射转播台工作要求,执行工作任务。
相关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工作。
第十四条无线发射转播台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技术设备和人才队伍第十五条无线发射转播台应配备先进的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和天线,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质量。
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行业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广大观众的收听收看权益和国家的舆论导向。
为了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不间断地播出,特制定以下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一、播出责任制度1、明确播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播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构的安全播出工作全面负责。
2、设立专门的安全播出管理部门,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播出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安全播出岗位责任制,将安全播出的各项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人员,确保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二、播出设备管理1、播出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具备稳定可靠的性能。
2、定期对播出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和记录,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对关键设备应建立备份机制,一旦主设备出现故障,能够迅速切换到备用设备,保证播出不中断。
4、新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应经过严格的测试和验收,确保其符合播出要求。
三、节目内容审查1、建立严格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对所有播出的节目进行政治、法律、道德等方面的审查,确保节目内容合法、健康、积极。
2、审查人员应具备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专业素养,严格把关,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问题的节目。
3、对于重大活动、敏感时期的节目,要进行特别审查,加强监管。
四、播出流程管理1、制定科学合理的播出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和责任人员。
2、播出前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节目编排、设备检查、信号测试等。
3、播出过程中,要密切监控播出信号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4、播出结束后,要对播出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五、应急处置机制1、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设备故障、信号中断、自然灾害等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3、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调配所需的物资和设备。
4、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播出,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网络广播电视台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网络广播电视台实施细则一、总则1.本实施细则是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定的,旨在加强网络广播电视台的安全播出管理。
2.网络广播电视台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内容审核和播出管理,确保内容的合法合规。
3.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经营网络广播电视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内容审核管理1.网络广播电视台应设立专门的内容审核部门,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对节目内容进行审核。
2.内容审核部门应制订详细的审核标准和流程,确保审核工作的规范、公正和高效。
3.网络广播电视台不得播出政治、军事、历史、民族、宗教、涉外等敏感内容,不得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违法信息。
4.网络广播电视台应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核,不得播出过度宣传、失实广告,不得播出与公共利益相悖的广告。
三、播出管理1.网络广播电视台应严格按照节目播出时间表进行播出,不得擅自更改节目播出顺序或时间。
2.网络广播电视台应使用技术手段确保节目播出的完整和清晰,不得出现画面模糊、声音有杂音等质量问题。
3.网络广播电视台应加强对直播节目的管理,确保直播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网络广播电视台应对播出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播出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应急管理1.网络广播电视台应配备专门的应急管理人员,负责应对突发事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网络广播电视台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3.突发事件发生后,网络广播电视台应及时停播涉及事件的相关节目,避免传播不实信息或引发社会恐慌。
五、监督管理1.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网络广播电视台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或处罚。
2.网络广播电视台应按要求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3.对违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的网络广播电视台,监管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暂停播出等措施进行处罚。
以上是《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网络广播电视台实施细则(暂行)的主要内容,内容包括了总则、内容审核管理、播出管理、应急管理以及监督管理。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存在的隐患及对策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存在的隐患及对策作者:张金波来源:《文存阅刊》2019年第22期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广播电视台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在生活中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看见广播电视台的节目,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如电视机上的来自各个地方电视台的电视剧、新闻、广告等等,从这里面,电视剧丰富人们的情感需求,它抓住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乐趣、刺激的心理;在新闻里可以获取到外界社会所发生的大事件,正所谓“足不知户便知天下事”广告促进人们对各式各样产品的认识,所以广播电视台已经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了必不可缺的重要角色。
然而,对目前的广播电视台来说,在其过程中,仍然着存在着很多隐患,这些隐患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广播电视台的安全播出,以下我将根据自己从事广播电视台的经验,针对于如何解决安全播出中存在的隐患,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确保广播电视台可以长期地持续稳定播放下去。
关键词: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隐患及对策广播电视台作为大众传媒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在日常生活中,起着显而易见的作用,而且也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喉舌,将国家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地联系到一起,所以我们得更加注重广播电视台的重要性。
面对着目前广播电视台复杂的发展环境,比如不同城市间存在的差异,人才缺乏,供不营应求,资金储备不足等等问题,更加要注重要保证其安全播出,因为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台的灵魂所在,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也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从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的种种必要性来看,对于媒体工作者有了很高的要求,媒体得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保证电视台播出机房的高质量性,在面临突发意外时,能够灵活应对。
一、广播电视台在安全播出方面存在的问题1.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和专业技能缺乏在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工作中,不能保证每个人都会为了这份工作挥洒汗水,反而在很多单位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工作人员用敷衍的态度去对待自己的工作,导致工作过程中,时常不会主动地费心思,要求自己去把事情做得完美,也很容易由于粗心犯错误。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适用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 障体系的建立和管理
适用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法 规、标准、制度的制定和执
行
规定的基本原则
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原则
维护广播电视行业的秩序和稳定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 的权益
促进广播电视行业的健康发展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内容
节目制作安全管理
违规处理:对违 反广播电视安全 播出管理规定及 实施细则的行为 进行严肃处理, 确保广播电视行 业的健康发展。
监督机制:建立 健全的监督机制, 鼓励社会各界对 广播电视安全播 出管理规定及实 施细则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促 进管理规定的不 断完善。
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
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方式
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广播电视从业人员需经过专 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职业资
格和技能。
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审查 和播出流程需符合相关规定, 确保内容安全。
针对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播出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
确保安全播出。
安全播出标准和规范
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审查和播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内容安 全、健康、合法。
节目制作单位 应建立健全安 全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防范
措施
节目制作涉及 危险、复杂、 特殊技术等环 节,应采取必 要的安全保障
措施
节目制作人员 应具备相应的 安全知识和技 能,并遵守安
全操作规程
节目制作过程 中涉及的保密 信息,应采取 保密措施,确
保安全保密
节目播出安全管理
确保节目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禁止播出虚假、误导性信息。 对播出节目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标准。 建立健全安全播出管理制度,确保播出设备的安全和稳定。 加强对播出节目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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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85问1、广电总局62号令的全称是什么?何时颁布?何时开始施行?答:广电总局62号令的全称是《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于2009年12月16日颁布,自2010年2月6日起施行。
2、广电总局62号令内容有多少章多少条?有那些章节?答:广电总局62号令内容有8章45条。
包括总则、基本保障、日常管理、重要保障期管理、应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个章节。
3、安全播出的含义是什么?答:安全播出,指在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过程中的节目完整、信号安全和技术安全。
其中,节目完整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完整并准确地播出、传输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安全指承载广播电视节目的电、光信号不间断、高质量;技术安全指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及相关活动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广播电视设施安全。
4、技术系统的含义是什么?答:技术系统,指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有关的系统、设备、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统称。
包括: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以及相关监测、监控系统,相关供配电系统,相关附属设施(含机房以及机房内空调、消防、防雷接地、光电缆所在杆路、管道,天线所在桅塔等)5、紧急状态的含义是什么?答:紧急状态,指发生安全播出特大、重大安全播出突发事件,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播出或者消除外部威胁对安全播出的影响时的状态。
6、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是指什么单位?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是指从事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等业务的单位。
7、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安全播出人员管理,应当符合哪些规定?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安全播出人员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参与节目播出或者技术系统运行维护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并通过岗位培训和考核;(二)新系统、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规定或者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
8、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配置,应当符合哪些规定?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和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规定的分级配置要求;(二)针对播出系统特点采取相应的防范干扰、插播等恶意破坏的技术措施;(三)采用录音、录像或者保存技术监测信息等方式对本单位播出、传输、发射的节目信号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记录。
记录方式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记录信息应当保存一周以上;(四)使用依法取得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的设备、器材和软件,并建立设备更新机制,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五)省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卫星地球站应当配置完整、有效的容灾系统,保证特殊情况下主要节目安全播出。
9、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哪些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10、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维护、运行管理等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11、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广播电视节目源管理,应当符合哪些规定?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广播电视节目源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广播电台、电视台在节目制作、节目播出编排、节目交接等环节应当执行复核复审、重播重审制度,避免节目错播、空播,并保证节目制作技术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二)广播电台、电视台直播节目应当具备必要的延时手段和应急措施,加强对节目的监听监看,监督参与直播的人员遵守直播管理制度和技术设备操作规范;(三)从事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业务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使用专用信道完整传输必转的广播电视节目;(四)不得擅自接入、传送、播出境外广播电视节目;(五)发现广播电视节目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者停止播出、传输、覆盖,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报告。
12、新建广播电视技术系统投入使用前,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多少时间?答:新建广播电视技术系统投入使用前,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13、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运行管理,应当符合哪些规定?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运行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的节目、传输方式、覆盖范围以及相关技术参数播出、传输、发射广播电视信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止或者变更服务;(二)播出质量、技术运行指标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三)制定完善的安全播出保障方案和播出、运行工作流程,安全播出保障方案应当报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四)对主要播出环节的信号进行监听监看,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置播出故障;(五)广播电视重点时段和重要节目播出期间,在人员、设施等方面给予保障,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防范和应急准备;(六)定期对安全播出风险进行自评估。
14、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维护管理,应当符合哪些规定?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维护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遵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二)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间、播出环节之间做到维护界限清晰、责任明确;(三)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委托其它单位承担技术维护或者播出运行工作的,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实力的单位,并与其签订委托协议。
15、广播电视技术系统的检修、施工管理,应当符合哪些规定?答:广播电视技术系统的检修、施工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对技术系统定期进行例行检修,例行检修需要停播(传)广播电视节目的,应当将停播(传)时间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二)在例行检修时间之外临时停播(传)广播电视节目进行检修、施工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报请批准;(三)更新改造在播系统、设备、线路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制定工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
16、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在重要保障期间技术系统检修、施工的原则是什么?答:重要保障期间,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不得进行例行检修或者有可能影响安全播出的施工;因排除故障等特殊情况必须检修并可能造成广播电视节目停播(传)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
17、发生安全播出突发事件时,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遵循的处置原则是什么?答::发生安全播出突发事件时,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遵循下列处置原则:(一)播出、传输、发射、接收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受到侵扰或者发现异常信号时,应当立即切断异常信号传播,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倒换正常信号;(二)发现无线信号受到干扰时,应当立即报请所在地人民政府无线电管理部门排查干扰;(三)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或者设施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应当在保证人身安全、设施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播出;(四)恢复节目信号播出时,应当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公益、后付费”的原则。
18、哪些行为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一)发生安全播出特大、重大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21、(二)造成广播电视技术系统严重损害的;22、(三)对特大、重大安全播出事故、事件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23、什么是安全播出事件?答:安全播出事件是指影响或威胁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和传输的突发事件。
24、安全播出事件如何分类?答:按照对安全播出的危害程度、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以及造成停播或劣播的时长,包括抢修恢复情况,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三级;按照事件的起因和性质,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破坏侵扰、信息安全、自然灾害、技术安全和其他等5类。
25、什么是安全播出事故?答:安全播出事故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在制作、播出、传输和覆盖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广播电视节目停播或劣播的事故。
26、安全播出事故如何分类?答:按照对对安全播出的的影响程度,安全播出事故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三级;按照事件的起因和性质,安全播出事故分为责任、技术和其他三类。
27、安全播出责任事故如何界定?答:因责任单位安全播出管理不到位或个人违反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为安全播出责任事故。
28、什么是停播?答:停播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不能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整播出、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及信号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所播出、传输节目中断、垫播或播出、传输效果相当于节目中断,以及在规定播出时间播出非原定节目的错播(节目临时调整除外)。
其中,垫播的停播时长按垫播时长的 50%计算。
播出、传输效果相当于节目中断是指传输的信号质量严重受损,终端用户收到的图像或声音质量差,图像或声音质量主观评价 2 分或低于 2 分。
29、什么是全台性停播?答:全台性停播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播出、传输的 80%以上节目或信号中断,或者覆盖范围内 80%以上的用户无法正常接收的安全播出事故30、什么是劣播?答:劣播是指在制作、播出、传输和覆盖过程中,广播电视节目及信号的图像或声音质量发生损伤,图像或声音质量主观评价 3分或低于 3 分,但未达到停播标准的事故(包括节目播出无台标等情况)。
31、重大技术安全事件的界定标准是什么?答:重大技术安全责任事件的界定标准是:在技术系统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中发生的人员重伤(含本单位雇用人员);广播电视设备、设施损毁,经济损失达 30万元以上,但不足 50万元的技术安全事件。
32、地市级电视中心安全播出重大事故界定标准及上报单位是什么?答:地市级安全播出重大事故界定标准是:重保期的重点时段:全台性停播≥1 分钟自办或转播的非上星节目停播≥5 分钟日常重点时段/重保期普通保障时段全台性停播≥3 分钟自办或转播的非上星节目停播≥10 分钟日常播出时段:全台性停播≥35分钟自办或转播的非上星节目停播≥30分钟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发生安全播出重大事故必须按照规定要求逐级上报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
33、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发生安全播出事件、事故后如何报告?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发生安全播出事件、事故后,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或监测监管部门,其中,属于重大事件或特别重大事件的,应电话报告总局监测监管部门和省级监测监管部门。
需要报送至总局的事件、事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还应在事件、事故发生后 2 小时内将快速报告单报至总局监测监管部门和省级监测监管部门,或通过总局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系统填报。
34、各级检测监管部门、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按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事件事故信息进行完整记录和保存,应对所检测的事故、事件信息保存多长时间?答:应对所检测的事故、事件信息保存一年以上。
35、根据所播出节目的覆盖范围,电视中心安全播出保障等级如何划分?答:根据所播出节目的覆盖范围,电视中心安全播出保障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保障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