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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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综述讲解(全部)

政府补助综述讲解(全部)

政府补助综述一、会计准则政府补助讲解我国政府补助形式较多,对企业影响较大。

早在1993年,财政部就将政府补助准则列入准则项目计划,并于1994年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

但是由于当时条件不成熟,该准则没有公布执行。

2001年,我国颁布《企业会计制度》,吸收了当时的一些意见,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做出了一些规定。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单独设置了“补贴收入”的会计科目,要求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增值税返还、按销量或工作量或者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来进行计算的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

具体来说,先征后返的增值税,要求计入“补贴收入”;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的定额补贴,应于期末时按应收的款项,计入“补贴收入”;属于国家财政扶持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助,企业应于收到时作为“补贴收入”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中还规定,企业接受现金捐赠或者是非现金捐赠,都要计入“资本公积”,其中包括接受政府的捐赠。

但是,从现在看来,这些规定还很零散,不太明确。

对于补贴收入和接受捐赠的规定还很不系统,很不全面,而且也没有提出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如何披露。

而在今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就加以了规范。

这个准则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会计与政府援助的披露》来进行制定的。

(说明:该准则很大程度上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但是又具有很大的中国特色。

)第一章总则(一)概念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明确以下几个问题:(二)分类(三)不在此准则核算的内容1、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一)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英国或香港的会计准则,都要求采用收益法。

我国在颁布新准则之前,现行会计制度不完全是资本法,也不完全是收益法,而是根据补助的形式来决定是采用资本法还是采用收益法: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政府行政划拨或无偿调入的长期资产,于收到时,计入资本公积;国家拨给企业的技术改造款项、科技三项费、农业企业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拨款等,于收到时,作为专项应付款,待价值实现时,再转为资本公积。

政府补助和专项应付款会计核算之浅见

政府补助和专项应付款会计核算之浅见

政府补助和专项应付款会计核算之浅见
刘丽明
【期刊名称】《经济视野》
【年(卷),期】2014(000)011
【摘要】补贴收入和专项应付款都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的国家拨付的各种形式的补助。

两者在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上有很大区别,笔者试对其进行分析。

【总页数】2页(P261-262)
【作者】刘丽明
【作者单位】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村集体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的区别 [J], 季洪忠
2.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的界限 [J], 王自荣;陈梦婷
3.专项应付款与补助收入应区别核算 [J], 姚素仁
4.规范核算专项应付款和补助收入 [J], 陈春媚
5.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的区别 [J], 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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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核算区别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核算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科目的使用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㈠、“政府补助”的定义和概念《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补助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补助准则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㈡、“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补助准则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㈢、“政府补助”的计量补助准则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政府补助应按其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若有确凿证据(如授予文件或国家有给予定额补助的文件)可按应收金额计量。

对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可能取得时按1元名义金额计量。

㈣“政府补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补助准则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九条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核算区别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核算区别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核算区别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科目的使用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㈠、“政府补助”的定义和概念《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补助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补助准则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㈡、“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补助准则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㈢、“政府补助”的计量补助准则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政府补助应按其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若有确凿证据(如授予文件或国家有给予定额补助的文件)可按应收金额计量。

对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可能取得时按1元名义金额计量。

㈣“政府补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补助准则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村集体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的区别

村集体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的区别

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总有许多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上级拨入的资金不能正确核算,或将专项应付款记入村集体的补助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年终将上级拨入的所有资金全部由“补助收入”科目转入“本年收益”,虚增了村集体的收益,或将补助收入记入其他收入,不能正确核算上级拨付的补助资金。

这些处理方法不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日常工作及会计制度规定,笔者作以下梳理。

一、村集体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的区别和联系《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各项补助资金。

专项应付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拨入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各项专项资金。

虽说补助收入和专项应付款都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财政、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拨入的村集体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的区别 □ 顾文军资金,二者的共性就是无需偿还,但仍存在诸多差异:(一)拨款界定内容不同。

专项应付款一般在拨款时,就明确为某某项目资金,如“能源村建设资金”、“示范村建设资金”和“水利建设资金”等;而且其拨款部门不仅包括国家财政部门,同时也包括其他部门,如农业部门、水利部门、林业部门等,还包括国有企业。

而补助收入一般由财政等部门拨入,不明确限定专门用途,一般以“某某补助款”的形式出现。

(二)拨款时间顺序不同。

专项应付款的拨款时间一般是先拨款后建设。

这里的“先拨款”包含两种意思:一是在实施项目前资金已拨付到村;二是虽未拨付给村但已列入财政预算或列入拨付计划。

这是因为,专项应付款同时也是国家的专项资金,如无特殊情况,该资金不得改变用途,对该资金的拨付,国家有明确的规定,财政等部门无权决定资金的去向,只能加强管理。

而“补助收入”基本上都是由财政等部门根据该村的实际情况定期予以补助,性质完全属于补偿性质,是财政等部门的自有资金。

(三)拨款资金性质不同。

从性质上讲,补助收入属于收益性收支,专项应付款属于资本性收支。

“专项应付款”与“政府补助”从这三点区分!

“专项应付款”与“政府补助”从这三点区分!

“专项应付款”与“政府补助”从这三点区分!专项应付款、政府补助,这都是政府“给”的钱,很多会计搞不懂到底有啥不⼀样?今天财税通带⼤家⼀起来看看!⼀“给钱”的⽤途不同专项应付款核算的是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的具有专项或特定⽤途的“钱”。

政府作为投资企业跟其他股东⼀样,企业实现利润之后有义务给政府分配利润。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

政府补助核算的是政府⽆偿给予的资产,也就是“⽩给的钱”,企业有相对的⾃主权。

“政府补助”最基本特征包括两点:⼀是从从政府直接取得资产,⼆是具有⽆偿性。

因为是⽆偿的,因此不属于互惠交易。

对企业来说,它是获得的⼀种收益。

因此,政府补助不管是属于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最终都将确认为企业的收益。

⼆“给钱”的形式不同专项应付款⼀般均为收到的政府拨⼊的货币资⾦。

⽽政府补助可以是货币性资产或⾮货币性资产,主要形式包括⽆偿拨款、税收退还、财政贴息、⾏政划拨的⼟地使⽤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等。

三“给钱”后做账不同(⼀)“专项应付款”的核算“专项应付款”⼀般是按资本性投资项⽬进⾏明细核算。

企业收到政府拨⼊款项时,借记“银⾏存款”等科⽬,贷记“专项应付款”。

在将政府拨款⽤于⼯程项⽬建设时,借记“在建⼯程”等科⽬,贷记“银⾏存款”、“应付职⼯薪酬”等科⽬。

⼯程项⽬完⼯后,对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在建⼯程”等科⽬;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银⾏存款”科⽬。

本科⽬期末贷⽅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政府补助的核算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于构建或以其他⽅式形成长期资产政府补助。

处理⽅式有两种:总额法和净额法。

总额法是现将收到的资⾦贷记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寿命内分期计⼊“其他收益”。

专项应付款与补助收入应区别核算

专项应付款与补助收入应区别核算

专项应付款与补助收入应区别核算专项应付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其他有关部门拨入的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专项应付款一般在拨款时,就明确为某项目资金,如“环境整治建设资金”、“示范村建设资金”、“美丽乡村”等,其拨款部门不仅包括国家财政部门,同时也包括其他部门,如农业、水利、建设等部门。

专项应付款一般是先拨款后建设,不得改变用途。

对该资金的拨付,国家有明确的规定,财政等部门无权决定资金的去向,只能加强监管。

如某村实际收到专项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支付专项资金时,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未形成资产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可直接作费用列支,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银行存款”等科目。

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有拨款结余需要上交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拨款结余不需要上交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本科目应按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每一拨款项目完成后,该明细科目无余额。

“补助收入”科目是反映和核算村级组织收到财政等有关部门补助资金,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的一部分,属于损益类科目。

借方登记村级补助款的使用情况,贷方登记财政拨入的各项补助款项。

使用后如有结余不需要上交,年终将“补助收入”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结转后该账户应无余额。

【例1】上级部门拨入某村“美丽乡村”村级道路专项资金500000元,款项收到存入银行。

1. 收到“美丽乡村”村级道路资金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500 000贷:专项应付款—村级道路2. 通过招投标后,按照合同要求给施工方—甲公司预付20%的启动资金100000元。

根据工程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施工单位出具的预收款凭据,记入预付工程款:借:应收款—甲公司100 000贷:银行存款 100 0003. 村集体按合同和施工进度预付工程款250000元时,除根据合同复印件外,还应根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施工进度报告单及施工单位出具的预收款凭据,记入预付工程款:借:应收款—甲公司250 000贷:银行存款250 0004. 工程竣工后,村集体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和工程资金结算。

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的界限

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的界限

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的界限
王自荣;陈梦婷
【期刊名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4(14)4
【摘要】针对政府补助会计实务中有违会计可比性原则的一些现象,在简要分析企业与政府之间资金产权关系的基础上,结合会计准则有关政府补助的规定,面对政府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扮演着双重身份的这一现实,以政府在具体市场经济运行活动中实质性的角色功能为抓手,具体地分析了政府补助的内涵与外延以及界定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性质的会计职业判断思路。

【总页数】2页(P80-81)
【作者】王自荣;陈梦婷
【作者单位】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甘肃兰州730060;兰州大学经济学院,甘肃兰州73003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33
【相关文献】
1.村集体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的区别
2.政府补助和专项应付款会计核算之浅见
3.专项应付款与补助收入应区别核算
4.规范核算专项应付款和补助收入
5.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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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之异同

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之异同

织人 员进 行工 程 质量验 收 。 办理 工 程 统一拨 付制度 , 即将 “ 一事 一议 ” 财政
完工决算和 资金 结算手续, 假 设决算 奖补项目 所涉及 的资金统一划转县财
总成本5 2 0 0 0 0 元, 村集体拨付剩余资 政专户, 由县财政专户直接 支付到项 目 金, 并根据资金 结算单情况开具工程 中标单位。 此项制度的实施 , 对于有

东 海 县 A村 “ 一事一议” 财 政 奖
2 0 1 3 年 8 月璺 § 4 3 2 期
会计核算
在项 目完成前 , 年终余额不 转入 “ 本 金 转入 “ 本年 收 益” , 会 计分 录为: 年 收益 ” , 完工后 需转入 “ 公积公益
金” 科 目。
借: 补助收入一王村 1 0 0 0 0 贷: 本年收益 1 0 0 0 0
借: 应收款一某建筑公司
1 0 0 0 0 0
发票、 代管资金 申请报告单 , 会计分
录为:
贷: 银行存款一代管资金
1 0 0 0 0 0
借: 管理 费用
8 0 0 0
( 3 ) 村 集体按 合 同和施 工进 度付给 建 筑公 司工程 款3 0 0 0 0 0 元。 根据承包
借: 银行存款一代管资金
1 0 0 0 0
根 据 承 包合 同复印件 、 代 管 资金 审批
报告单以及施 工单位收款 凭据, 会计
贷: 补助 收入一王 村 1 0 0 0 0 分 录为 :
( 2 ) 该村 用财政 补 助资金 购买办
公用品8 0 0 0 元 。根 据 办 公 用 品 购 买
会 计核 算 , 出现 了 “ 补 助 收入 ’ 和 “ 专 余 , 有 的需 要上交 , 有 的无需上 交 , 视 项 应付 款 ” 混 淆 的 问题 , 难 以正 确 反 拨 款 约定 的条 件而定 。

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比鉴

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比鉴

目前 资 金 已拨付 到村 ; 二是 虽 未拨付 部门的转移支付的扶助 资金。 到村但 已列入 财政预 算或列入 拨付 计
( ) 三 拨款 资金性 质不同。 从性 质
划。 是因为: 这 专项应付款 同时也是 国 上讲 , 补助收 入属于 收益性收支 , 专项 应付 款属 于资本 性收 支 。 谓收 益性 所
借 款 ”等 科 目, 记 “ 贷 公积 公 益 金 ” 行核 算。
入 进行 会计 核算 , 年终 将上 级 拨入 的 “ 本年 收益”科 目, 虚增了村集 体的收
益 , 是不符合 制度本意 的。 这
补助收人 ’ 目转入 科 科 目, 下设 “ 债 收 益 ”二 级 科 目进 所有资金 全部 由 “ 化
收 支是指 该项 收支 的发生为了取得本
期收 益, 且仅仅与本期收 益有关。 收益
性 收支 计入 当期 收 益 , 列入 村集 体经
济组 织 的收 益分 配表 , 正确计 算会 以
计主 体的 当期的 收益 成 果 。 村集 体 经 济 组 织行政 方 面 的开支 , 只涉及一 个
会计 年度 , 属于 收 益性 支 出, 其上 级
而且 拨 款 部 门不仅包 括财 政部 门 , 同
l / 4 农村财务会计/ 0 / 2 1 8 总第40 2 2期
会核 譬墨蚕 计算 詈蟹躅
补助收入与专项
河南荥阳市 华道林 高克宏

时也包 括 农 业 、水 利 、 业等 其 他部 家的专项资金 , 林 如无特 殊情况 , 资金 该 门 , 包 括 国有企 业 。 补助 收 入一 不 得 改变 用 途 , 该 资金 的 拨付 ,国 还 而 对 般 由财政 部 门拨 入 , 明确 限定专 门 家有 明确 规 定, 不 财政 等 部 门无 权决 定 用 途 , 般 以 “ 某 补 助 款 ”的形 式 资金 的去 向, 一 某 只能加 强监管。 “ 而 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专项应付款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专项应付款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明确:“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明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9 E k0 h/ j! {7 {* ^由上述规定和解释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属于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政府补助”属于国家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

前者是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国家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

国家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6 t5 W6 j+ I6 r对国家拨付给企业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①政府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6 I9 ]/ n5 B8 m3 o8 H# [ e7 d# ^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g8 A; h7 ]. G! O/ c3 G③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资金属于第①项,则应作为政府补助来处理。

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项目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交;6 F/ z2 ?; T5 }, W如属于第③项,则必须按照所有者权益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清代“红顶商人”胡雪岩说:“做生意顶要紧的是眼光,看得到一省,就能做一省的生意;看得到天下,就能做天下的生意;看得到外国,就能做外国的生意。

规范核算专项应付款和补助收入

规范核算专项应付款和补助收入

规范核算专项应付款和补助收入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政府加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村容村貌整治、各项基础配套设施、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种专项资金扶持力度。

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并规范核算专项应付款和补助收入。

现就如何规范核算专项应付款和补助收入谈谈看法。

一、现状现在使用的会计科目是2005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设立的,里面虽然没有“专项应付款”科目,但附注说明有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的,可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国家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支农惠农资金越来越多,许多原来没有涉及或较少涉及的会计业务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频繁出现在农村会计业务上,一级科目使用不当,二级科目设置不详细、不够规范、不相对统一,这样就会影响到财务报表编制质量,不利于同一地区财务指标的对比,也不利于统计汇总分析。

笔者发现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只使用“补助收入”科目,没有使用“专项应付款”科目,当收到上级拨入的资金时,部分资金性质一律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年终将上级拨入的不管是专项资金还是补助资金全部由“补助收入”科目转入“本年收益”科目,这样会虚增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报表的真实性大打折扣,也不利于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

二、区别专项应付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拨入的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而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各项补助资金。

二者的区别是:1. 会计科目性质不一样。

专项应付款是负债类科目,不计入当年的收支决算。

补助收入是损益类的科目,年终要计入当年的决算,转入“本年收益”,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

2. 资金性质不一样。

专项应付款是国家或其他部门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专项资金,在项目完工之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债,项目完工之后,如有结余,根据拨款时的约定有的需要上缴,有的不用上缴。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
“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

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下拨给企业的专项资金,企业首先应当明确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
①政府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
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③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政府专项资金属于第①项,则应作为政府补助来处理。

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项目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交;如属于第③项,则必须按照所有者权益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应付款与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与区别

专项应付款与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与区别

什么是专项应付款专项应付款是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

专项应付款指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新产品试制费拨款、中间试验费拨款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拨款等科技三项拨款等。

编辑本段专项应付款的特征1.属于企业的负债;2.专款专用;3.不需要以资产或新的负债偿还。

编辑本段科技三项拨款的会计处理原则1.应反映科技三项拨款专款专用;2.需核销部分应在报批后冲销该项拨款;3.不需上交原拨款部门的款项应转为企业的“资本公积”。

编辑本段专项应付款的核算账户设置“专项应付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

在“专项应付款” 账户下,应按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专项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的会计处理实例[例1]企业收到拨入的新产品试制费60 000元,应记录:借:银行存款60 000贷: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60 000[例2]企业支付新产品试制项目所发生的准备工作费用6 000元: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 6 000贷:银行存款 6 000[例3]企业用新产品试制费拨款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价款为8 547元,增值税款为1 453元。

应记录:借:固定资产10 000贷:银行存款10 000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10 000贷;资本公积10 000[例4]企业为试制新产品的试制成本为30 000元(1)新产品试制成功,作为样品处理,经批准核销时,应记录: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30 000贷:生产成本30 000(2)新产品试制失败,收回残料1 000元,经批准核销新产品试制损失: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29 000原材料 1 000贷:生产成本30 000[例5]新产品试制项目完成,经批准核销专项拨款57 000元,结余款项3 000元转作资本公积: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 3 000贷:资本公积 3 000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新准则下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

新准则下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

新准则下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明确:“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明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由上述规定和解释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属于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政府补助”属于国家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

前者是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国家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

国家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对国家拨付给企业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①政府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③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资金属于第①项,则应作为政府补助来处理。

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项目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交;如属于第③项,则必须按照所有者权益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文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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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
2009-10-13 15:38《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明确:“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明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由上述规定和解释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属于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政府补助”属于国家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

前者是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国家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

国家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对国家拨付给企业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①政府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
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③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资金属于第①项,则应作为政府补助来处理。

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项目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交;
如属于第③项,则必须按照所有者权益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㈠、《企业会计制度》2311专项应付款科目与新准则2711专项应付款的比较
经济事项原制度——2311专项应付

核算内容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
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
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
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
款项
核算及会计处理实际收到专项拨款时,贷记
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
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
目,贷记有关科目。

同时借
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
——拨款转入”科目;未形
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报竟
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
有关科目。

拨款项目完成
后,如有拨款节余虚上缴
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科目。

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
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
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
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
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
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
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
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


款节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
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
本”科目。

科目核算设置方

科目余额应按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
明细科目
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各
种专项应付款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
明细核算
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期
末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新准则——2711专项应付

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
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
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新准则对“专项应付款”科目的使用核算仅限于对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项用途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制度”与“新准则”的比较本科目。

拨款项目完成后,投资,贷记本科目。

问:我公司收到财政拨款科技三项经费申请是有明确项目的,有具体用途,应归属于专项应付款,但是又是无偿的财政拨款,又该作为递延收益,我们该作何处理呢?
答: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工字[1996]44号)第一条规定:“科技三项费用是指国家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

科技三项费用是国家财政科技拨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中央和地方各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

”第四条规定:“科技三项费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按年度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国家各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国有企业承担的国家和地方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指出,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一)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
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

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贵公司收到财政拨款的科技三项费用应视与资产还是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上述规定核算。

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指出,企业取得的财政补助最终是要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除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原则上均应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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