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大学章程参考资料汇编
xxx大学章程
xxx大学章程(教育部xxx年年xx月xx日核准)序言xxx大学源于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历经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等发展时期;1952年由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私立xxx大学的有关系科组建南京工学院食品工业系;1958年该系整建制东迁xxx,建立xxx轻工业学院;1962年xxx纺织工学院并入xxx轻工业学院;1995年更名为xxx轻工大学。
2001年,xxx轻工大学、xxx学院、xxx教育学院合并组建xxx大学;2003年,东华大学xxx校区并入xxx 大学。
学校以“笃学尚行,止于至善”为校训,以“彰显轻工特色,服务国计民生;创新培养模式,造就行业中坚”为办学理念,以“建设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为战略目标,努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专门人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xxx大学;英文校名为XXX;学校官方网址为xxx。
第三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为xxx省xxx市xxx大道xxx号。
第四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和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xxx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六条学校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行政、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坚持依法治校,坚持以师生为本,尊重学术自由,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第七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
学校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适当开展各种层次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和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教育。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第八条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某大学的章程规定
某大学的章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大学的办学行为,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质量,促进学校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XX大学”,英文名为“[英文名称]”。
学校位于[具体地址]。
第二章办学宗旨与目标第三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科学研究为基础支撑,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以文化传承创新为使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优秀人才,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提供高质量的社会服务。
第三章学科与专业设置第五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办学特色,设置和调整学科与专业。
目前学校设有[列举主要学科和专业]。
第四章教育形式与实施第六条学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
第七条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推行学分制、导师制等教育教学改革。
第五章内部管理体制第八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第九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机构,参与学校决策和民主管理。
第六章经费与财务管理第十条学校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学费收入等。
学校依法对经费进行管理和使用,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预算管理和内部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高效。
第七章举办者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学校的举办者享有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监督学校办学行为等权利。
第十三条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为学校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和经费支持,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第八章章程修改与程序第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由学校党委提出动议,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请举办者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章程的修改应当遵循合法、民主、科学的原则,确保章程内容的合法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学校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校教育、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名称为[学校全称],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是一所[学校性质,如:公立、私立、营利性、非营利性]学校,以[学校办学宗旨]为办学指导思想,致力于培养[学校培养目标]。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层次为[学校办学层次,如:本科、研究生、专科],办学形式为[学校办学形式,如:全日制、非全日制、远程教育等]。
第五条学校的校址为[学校具体地址]。
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和监督。
第八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学术事务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设立教学委员会,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
第十条学校设立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工作的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后勤保障委员会,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监察委员会,负责学校内部监督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三条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教育。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照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后,可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专业设置委员会,负责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课程建设与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科研项目。
第十九条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
第四章学生工作第二十条学校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二条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学生资助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就业指导体系,为学生提供就业服务。
独立学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名称)独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由学院制定,经教育部批准,旨在规范学院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学院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功能有效实施。
第二条学院性质:学院为(主办高校名称)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学院宗旨:学院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秉承(主办高校名称)的优良传统,坚持教育创新,注重学生全面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学院校址:(具体地址)第二章学院管理体制第五条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第六条董事会为学院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学院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监督学院执行情况。
第七条学院设立院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院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机构,负责学院的学术事务。
第三章招生与就业第九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招生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
第十条学院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十一条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勤工俭学等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学院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三条学院实行学分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学院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十五条学院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六条学院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章科研与社会服务第十七条学院积极开展科学研究,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科研项目。
第十八条学院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业、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社会服务,促进学院与社会的互动发展。
第十九条学院设立科研经费,支持教师和学生开展科研活动。
第六章资产与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学院资产属于学院所有,实行统一管理。
大学章程参考
大学章程参考范文_____________大学序言____________大学由原隶属卫生部的湖南医科大学、隶属铁道部的长沙铁道学院与直属教育部的中南工业大学于2000年4月29日合并组建而成,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________大学(英文名称为 __________,英文缩写为____________)。
学校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
第三条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的实施高等教育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
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以及终止,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四条学校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自主管理内部事务。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校的校训为“知行合一、经世致用”。
第六条学校的校风为“向善、求真、唯美、有容”。
第二章学校功能和教育形式第七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贯穿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各项工作之中,为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贡献。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建设世界知名的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第八条学校的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同时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服务。
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教育。
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依法调整办学层次、规模与形式。
第九条学校设置自然科学、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等方面的学科门类。
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第十条学校依法颁发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学校依法可向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学者或者杰出社会活动家授予名誉博士学位或者其他荣誉称号。
学校章程(范本)
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XX大学(以下简称“学校”),英文名称为XX University。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举办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学校的使命与目标第五条学校使命(一)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二)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开展科学研究,推动科学技术进步。
(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教育国际化。
第六条学校目标(一)到2025年,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二)到2030年,把学校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
第三章学校的组织与结构第七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处理学校日常行政工作。
第九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学术事务、学位评定、教学管理等事项。
第十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教育与教学第十二条学校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根本任务,实施素质教育。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教育。
第十四条学校加强课程建设,确保课程质量。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五章科学研究第十六条学校鼓励教师和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推动科学技术进步。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科研基金,支持教师和研究人员开展科研工作。
大学章程参考范文
大学章程参考(4)
大学章程参考范文
徽志蓝色色标为CMYK:90.50.10.0,象征:科技人文的结合,海纳百川的包容。
学校徽章为教职工和学生佩戴的题有校名“__________大学”字样的长方形证章。
教师徽章为深红底金字,研究生徽章为蓝底金字,本科生徽章为绿底金字;所有长方形证章都以金色包边。
第六十三条学校校旗有红、蓝两色,图案是学校徽志、中文校名、中英文校名三种形式,图案或者文字为反白色。
第六十四条校歌(待定)。
第六十五条学校校庆日是4月29日。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学校校务会议审议,并经中国共产党___________大学委员会审定后,报教育部核准。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校务会议提议修改,校务会议审议的章程修正案报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提交中国共产党___________大学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生效后,学校原有规章制度与本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学校各部门根据本章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修改相关规章制度,报中国共产党中南大学委员会审议核准。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由中国共产党中南大学委员会授权其常委会行使。
第七十条本章程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
大学规章制度汇编目录
大学规章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校园氛围,保障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师生员工,凡在校园内活动的人员均须遵守。
第三条:校园内严禁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违法犯罪行为、违规活动。
第四条:承诺信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校园和谐。
第二章:学术规范第一条:学术不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抄袭、造假、剽窃等,一经查实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二条:学术诚信是每位学生应具备的基本品质,学术道德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第三条: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都将被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学术成绩、学位、开除学籍等。
第四条:学术规范的建立必须以学校的学科发展为出发点,促进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
第三章:师德规范第一条:作为教育工作者,师德高尚是每一位教师的基本要求,应该做到言传身教。
第二条:任何形式的师生不正常关系都是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第三条:教师应尊重学生,耐心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学生的成长。
第四条:教师不得私自教授与学校学业无关的内容,不得违规收受学生礼物等。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一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第二条:学生应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发挥集体主义精神,共同建设和谐校园。
第三条:学生应重视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不得私自离开教室。
第四条:学生应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不得违规旷课或逃课。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一条: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学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条:学校严禁擅自留宿校外人员,携带危险品进入校园,进行危险活动。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第四条:学校应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一条:学校将对遵守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参加各项活动的师生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条:对违反规章制度,危害校园秩序的师生员工将给予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大学组织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大学内部管理,规范组织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大学名称为【大学全称】,以下简称“本大学”。
第三条本大学是一所【公立/私立】性质的【综合性/专业性】大学,以培养【学科方向】人才为主,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第四条本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本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六条本大学依法自主办学,接受国家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大学组织机构包括:(一)党委:是本大学的领导核心,负责全面领导大学工作。
(二)校长:是本大学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大学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行政管理等工作。
(三)校务委员会:是本大学的重要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
(四)学术委员会:是本大学的教学、科研和学术管理的最高学术机构,负责审议学术规划、学术评审、学术评价等事项。
(五)其他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负责具体执行和管理。
第八条本大学党委由党员代表组成,校长由党委提名,经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命。
第九条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校的重要行政事项。
第十条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各学院院长、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审议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
第十一条学术委员会由教授、副教授等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负责审议学术规划、学术评审、学术评价等事项。
第三章学院与系第十二条本大学根据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立若干学院,各学院下设系、研究所等教学科研单位。
第十三条学院是本大学的基本教学科研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系是学院下设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本学科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大学章程参考范文
大学章程参考范文大学章程参考范文_____________大学章程序言____________大学由原隶属卫生部的湖南医科大学、隶属铁道部的长沙铁道学院与直属教育部的中南工业大学于2000年4月29日合并组建而成,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________大学(英文名称为 __________,英文缩写为____________)。
学校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
第三条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的实施高等教育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
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以及终止,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四条学校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自主管理内部事务。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校的校训为“知行合一、经世致用”。
第六条学校的校风为“向善、求真、唯美、有容”。
第二章学校功能和教育形式第七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贯穿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各项工作之中,为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贡献。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建设世界知名的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第八条学校的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同时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服务。
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教育。
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依法调整办学层次、规模与形式。
第九条学校设置自然科学、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等方面的学科门类。
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第十条学校依法颁发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大学院校管理章程规章制度
大学院校管理章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大学院校的管理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规范大学院校的管理行为,保障师生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大学院校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结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法律依据大学院校管理章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制定时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基本原则大学院校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公平管理的原则,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师生权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学校领导机构1. 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全面管理工作。
2. 学校设立教务处、学工处、研究生院、行政处等部门,协助校长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六条学校教学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教务管理等工作。
2. 学校设立各院系、实验室等教学单位,负责具体教学实践工作。
第七条学校学生管理机构1. 学校设立学工处,负责学生管理、辅导工作。
2. 学校设立学生会等组织,协助学工处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科研机构1. 学校设立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培养、科研管理等工作。
2. 学校设立科研中心、实验室等科研单位,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行政机构1. 学校设立行政处,负责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2. 学校设立人事处、财务处、基建处等部门,协助行政处开展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条师资队伍建设制度1. 学校建立师资队伍建设制度,制定教师聘任、评定等制度。
2. 学校加强教师培训、考核,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十一条学生管理制度1. 学校建立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行为、管理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
2. 学校加强学生辅导、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教学管理制度1. 学校建立教学管理制度,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评估等制度。
2. 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科研训练等环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科研管理制度1. 学校建立科研管理制度,规范科研项目管理、学术成果评定等流程。
公办高校章程模版
公办高校章程模版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的组织和管理,它是我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根本准则。
第三条我校是一所公办高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的教育行政规章的规定,自治办学。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四条本校设有校务委员会、行政机构和教学科研单位。
第五条校务委员会是本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全面领导和管理职权,决定本校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行政机构包括校长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工处等,具体职责由校务委员会确定。
第七条教学科研单位包括各个学院、研究机构等,负责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
第三章校长与校务委员会第八条校长是本校的行政负责人,由校务委员会聘任,校务委员会有权解聘。
第九条校长行使本校的行政职权,负责全面管理和领导本校的各项工作,并向校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十条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任主席,各行政机构负责人和代表教职员工的代表组成,决定本校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十一条本校坚持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建设方针,引进和培养高层次、高质量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教师是本校的主要教学力量,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第十三条本校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教师的培养和发展,提供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机会。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四条本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培养学生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端正态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第十六条本校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本校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本校加强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确保财务安全和合规经营。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校务委员会所有。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校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制定大学章程参考资料汇编
目录视点评议 (1)高校章程制定工作全面启动后的思考 (1)2012,大学进入“立宪”时代 (9)让高校章程制定之路不再漫长 (12)丁永勋:高校章程应助大学回归学术本位 (12)文件解读 (13)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1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17)《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17)天津市高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19)高等学校章程建设的制度保障和体制创新 (20)大学章程建设的问题解读 (27)经验介绍 (33)中国科技大学关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思考与实践 (34)同济大学学校内部改革的推进和学校章程建设的经验 (36)杭州师范大学推进内部治理机制改革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38)吉林大学:完善现代大学章程深化治理结构改革 (40)天津大学:如何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42)编者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部分明确提到要加强章程建设。
年初,《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经教育部第21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新的切入点,章程建设与依法治校、科学发展,与高校的发展定位、办学活动、培养目标、管理行为,与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本期信息参考进一步通过专家学者对章程建设的观点阐释,通过对《高校章程制定办法》出台背景和内容的解读,通过对部分改革试点院校的经验学习,深化对《办法》目的与宗旨的认识,从原则、内容、程序和效力上准确把握《高校章程制定办法》条文的内涵,科学部署章程建设工作,确保顺利推进。
高教研究室2012年7月17日视点评议高校章程制定工作全面启动后的思考(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高教室主任、研究员马陆亭)2011年11月28日,《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教育部第31号令的形式颁布,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教育部办公厅颁发通知要求全面部署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推动所有高等学校在2012年内全面启动章程制定或修订工作,做好章程制定的分类指导与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章程核准程序与机制,并明确了“章程建设在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动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
高校章程速览模板
正文:一、高校简介【高校名称】位于【地理位置】,是一所【办学性质】的【学历层次】院校。
学校以【办学理念】为指导,致力于培养【培养目标】。
二、招生章程概览1. 招生计划【高校名称】2023年【招生类型】计划招生【招生人数】名,其中【具体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名。
2. 报名时间考生需在【报名时间】期间,通过【报名渠道】完成网上报名。
3. 考试科目及形式【高校名称】2023年【招生类型】考试科目为【具体科目】,考试形式为【考试形式】。
4. 录取原则(1)按照【录取原则】,依据考生【录取依据】进行录取。
(2)对进档考生,根据【录取规则】,按照【录取顺序】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
(3)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没有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 学费及奖助学金(1)学费:【高校名称】2023年【招生类型】学费标准为【具体金额】元/年。
(2)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奖助学金种类】,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 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
(2)考生需按时参加入学教育。
(3)考生入学后,需按照学校规定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学。
三、招生专业及要求1. 专业设置【高校名称】2023年【招生类型】共开设【专业数量】个专业,具体如下:【专业列表】2. 专业要求(1)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或本专业语种。
(2)部分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具体要求请参考《【高校名称】2023年招生简章》。
四、联系方式1. 招生咨询电话:【咨询电话】2. 招生监督电话:【监督电话】3. 学校官网:【学校官网地址】五、总结【高校名称】2023年【招生类型】招生章程已公布,考生和家长可关注以上信息,了解招生政策及要求。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校招生部门。
祝广大考生金榜题名,顺利进入心仪的大学!。
公办高校章程模版
公办高校章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本高校章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高校是一所公办高等学校,依法对外招收学生,按照国家的要求和标准,面向全社会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
本高校的章程以保障高校师生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学术自由、民主管理为基本原则,以国家和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
第三条本高校的名称、地址、法人资格、举办单位、层级关系等,依法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授权。
第四条本高校依法独立行使学校章程规定的办学权限和管理权力,负责本高校的全面发展和质量保证。
本高校遵循教育科学的基本原理,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各项活动。
第五条本高校的章程是高校的基本法规,高校全体教职工、学生都应遵守和维护。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本高校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高校的职工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由高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产生高校董事会。
第七条高校董事会是高校的决策机构,由职工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高校的发展规划、决策重大问题,并对高校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高校领导班子由校长、副校长和其他领导组成,由高校董事会选举产生,并接受高校董事会的领导和监督。
第九条高校设立基层工会、学生会和其他民主组织,负责代表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民主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条本高校根据国家的学科专业设置和需求,招聘、聘任和管理教职员工,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和岗位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本高校对学生按照国家的政策和规定进行录取和管理,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生成长成才。
第十二条本高校对教职工、学生的权益依法保护,加强职工和学生的家庭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三条本高校按照国家的学位授权和认证制度,开展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大学章程资料
大学章程第一章名称和场所第一条本大学的名称为“XX大学”,英文名称为“XX University”。
第二条本大学位于中国XX省XX市,具体地址为[地址]。
第二章组织宗旨第三条本大学的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国家的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第三章业务范围第四条本大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科及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交流与合作;继续教育与培训。
第四章组织成员第五条本大学的成员包括: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研究人员等;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其他:包括校友、合作伙伴等。
第五章机构划分第六条本大学的机构划分包括:教学单位:包括各个学院、系、研究所等;行政单位:包括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科研处、财务处等;服务单位:包括图书馆、体育场馆、医疗中心等;其他单位:包括校友会、学术委员会等。
第六章资产情况第七条本大学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所有资产均为公有资产,受法律保护。
第七章管理制度第八条本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设立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机构。
第九条本大学实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和选课制,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第十条本大学实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负责人任免第十一条本大学的校长由党委提名,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任命。
第十二条本大学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校长提名,经党委审议,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任命。
第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大学所有。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XX大学[发布日期]。
大学章程参考范文
大学章程参考范文大学章程参考范文第四十一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和使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二)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选择专业,跨学科、学院选修课程;(三)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学术文化体育等活动;(四)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公平获得奖励和荣誉;(五)在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达到学校规定学业标准时获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六)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关涉切身利益的`事项;(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八)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进行陈述、申辩,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二条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一)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尊敬师长,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四)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五)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六)爱护并合理使用学校公共设施;(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三条学校通过贷、助、补、减等方式对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必要帮助。
第四十四条学校设立奖学金等奖励表彰制度,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学校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依法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五条学校设立学生工作委员会,部分委员由学生担任,支持学生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鼓励学生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六条学校支持和保障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会按其章程开展工作。
学生会可根据学校规定推选代表出席或列席学校相关会议。
学校支持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听取学生代表意见和建议;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校支持其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依法参与学校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学章程模版
地质大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地质大学(),简称地大;英文名称为xx;网址为xx;注册地为xx。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并与国土资源部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
第四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
第五条学校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第六条学校坚持谋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地质、资源、环境和地学工程技术为主要特色,为解决国家和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问题提供高水平科技支撑。
第七条学校坚持“特色加精品”办学理念,以内涵发展为核心任务,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最终实现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长远奋斗目标。
第八条学校的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学校适度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合作交流,促进教育国际化。
第九条学校坚持自主办学、依法治校,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开放合作,尊重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保障教授治学。
第二章学校与举办者第十条举办者依法依规决定学校的分立和合并等事项,任免学校负责人,保障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自主权,规范和监督学校的办学行为。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科学的管、办、评分离的质量评估制度,依法接受举办者、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组织的评估。
第十二条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学校依法行使下列办学自主权:(一)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二)根据国家政策、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和调整办学层次、结构和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制定和实施招生方案、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三)确定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并授予学位;(四)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学术前沿,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五)开展与境内外大学、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六)根据发展需要,确定管理体制、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七)依法依规选聘和管理教职工,评聘职务职级,制定薪酬体系,决定收入分配。
高等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高等学校的办学活动有序进行,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高等学校的办学基本准则,适用于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学校名称:[学校全称]学校代码:[学校代码]学校地址:[学校地址]第二章办学宗旨与目标第四条办学宗旨:[学校办学宗旨,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五条办学目标:[学校办学目标,如:建设成为具有特色、高水平、国际化的高水平大学]第三章办学层次与类型第六条办学层次:[学校办学层次,如:本科、高职(专科)]第七条办学类型:[学校办学类型,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第四章学校领导与管理第八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九条学校设立校长、副校长、院长、系主任等行政职务,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生事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教学、学术、学生事务等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十二条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设置相应的课程体系,保障学生个性化发展。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提升学校的科研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
第六章学生工作第十七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
第二十条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独立学院章程_标准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办学行为,保障学院与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学院全称]第三条学院性质: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四条学院办学地点:[学院地址]第五条学院办学宗旨: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学院办学类型:多科性独立学院第八条学院学科门类:[列出学院所设学科门类]第九条学院学制:四年第十条学院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
第三章招生与就业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专业:[列出学院招生专业]第十三条学院招生计划: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下达,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制定。
第十四条学院录取规则: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学院毕业生就业:学院将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服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国家要求。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六条学院教育教学工作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第十七条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学院教学评价:学院定期开展教学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教学。
第十九条学院科研工作: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学院科研水平。
第五章学院管理第二十条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学院设立董事会,负责学院重大决策。
第二十二条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院学术事务。
第二十三条学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院设立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章学院经费第二十五条学院经费来源:国家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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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视点评议 (1)高校章程制定工作全面启动后的思考 (1)2012,大学进入“立宪”时代 (9)让高校章程制定之路不再漫长 (12)丁永勋:高校章程应助大学回归学术本位 (12)文件解读 (13)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1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17)《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17)天津市高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19)高等学校章程建设的制度保障和体制创新 (20)大学章程建设的问题解读 (27)经验介绍 (33)中国科技大学关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思考与实践 (34)同济大学学校内部改革的推进和学校章程建设的经验 (36)杭州师范大学推进内部治理机制改革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38)吉林大学:完善现代大学章程深化治理结构改革 (40)天津大学:如何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42)编者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部分明确提到要加强章程建设。
年初,《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经教育部第21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新的切入点,章程建设与依法治校、科学发展,与高校的发展定位、办学活动、培养目标、管理行为,与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本期信息参考进一步通过专家学者对章程建设的观点阐释,通过对《高校章程制定办法》出台背景和内容的解读,通过对部分改革试点院校的经验学习,深化对《办法》目的与宗旨的认识,从原则、内容、程序和效力上准确把握《高校章程制定办法》条文的内涵,科学部署章程建设工作,确保顺利推进。
高教研究室2012年7月17日视点评议高校章程制定工作全面启动后的思考(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高教室主任、研究员马陆亭)2011年11月28日,《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教育部第31号令的形式颁布,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教育部办公厅颁发通知要求全面部署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推动所有高等学校在2012年内全面启动章程制定或修订工作,做好章程制定的分类指导与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章程核准程序与机制,并明确了“章程建设在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动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
这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件,它将结束高等学校长期以来无章办学的历史。
虽然,章程制定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但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尚处在进程之中。
因此,我们需要兼顾改革过程与成果规范的统一,并以此来对待高校章程的制定工作,使其起到应有的法律效力。
一、章程对高等学校科学发展的保障作用章程是约定和阐述独立主体的使命、界定内部各利益关系的责任和义务、处理主体与外部利益相关方的关系的准则,是书面写定的有法定意义的组织规程。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一节中明确提出了“加强章程建设”的具体要求。
目前,教育部又开展了以推动《办法》贯彻实施为主要内容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全面启动工作,预示着高校法人地位将进入实质性落实阶段。
(一)大学章程所具有的法理作用现代大学传承于中世纪的欧洲大学,大学章程首先也是舶来之物。
但是,现代社会办学不仅是高校内部的事情,还涉及学校与政府、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章程因此而又有其新意。
章程就是规矩,体现着法治精神,有“大学宪法”之称。
从国外大学章程的作用来看,所具有的法理意义主要是:1.章程是大学依法自主办学的产物。
在中世纪,大学经由特许状而获得独立于出资人和举办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享有学术自由和独立的财产权,并享有独立于股东或发起人的永久存续权。
由于各个时期不同国家的大学发展背景的差异,大学组织规程有其不同的表述方式,其历史脉络总体上是先有特许状后有章程,但后来因时代和国别不同它们也交织在一起。
按照传统,大学特许状一般由教皇或国王颁发,赋予大学开设课程、招收学生、聘请教师、制定学术标准的权利。
在地位上,大学特许状似乎像当今的执照或政府批文,是界定大学与政府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
但其内容又规定得非常详细:确立大学特许法人的法律地位,规定大学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纲领性地划分大学内部各方的权力、职责。
为了保障大学拥有的办学自主权,先通过立法确立大学的自主地位,再通过章程确定其运行规则,是现代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
法国有关高等教育法案赋予了大学的教学与学术、行政与财政自治权利,规定了以科学、文化和职业为特点的公立机构为国立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在教学、研究、行政、财政方面享有自主权,同时又要求大学依据法律由校务委员会的多数决定自身章程和内部结构。
英国大学自古就有高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传统,在法理上大学和学院属于“私人部门机构”(private sector institutions),拥有很大的自主权,大学特许状、章程对此均有明确界说。
引导19世纪初期德国大学改革的思想家们认为,大学只有获得自由,才能很好地完成历史赋予它们的使命,而大学自由的制度保障只能是大学自治。
在这一大学理念指导下形成的制度中,大学虽为政府所立,却享有充分的自治权。
日本在法人化改革中产生的《东京大学宪章》中提到:本宪章是关于东京大学的组织结构、管理运营的基本原则,对于东京大学相关的规定,必须依据本宪章的基本意旨进行解释和运用施行。
大学因自主办学而需要有章程,大学章程会同有关法律,厘清了大学和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界线,明确了大学自治的空间和自治权的范围,因而成为大学运行的合法依据,也从根本上确立了大学的管理运行体制。
2.章程是外部对大学实施影响的产物。
西方大学自成立以来,就一直是政教双方争相争取的力量,并因特许而获得自治权利。
但是,大学的成长发展从来就不是孤立地自治,自诞生以来也从来就没有实现过完全的自治。
“在其作为一个学术机构出现之后,就一直处于不同社会势力和力量的作用之下,最初是教会、皇帝、国王和城市的交互影响,之后是政府、市场和科学的相互作用。
”[1]因此,自治是一个程度和范围的概念。
历史上,特许状或大学章程本来是大学自治的象征和保障,但在强权面前它们又是脆弱的。
虽然教皇和法国国王相继给予巴黎大学以司法特权,但权力毕竟掌握在当权者手中,干涉大学自治易如反掌。
如,13世纪中期,法国国王亚历山大四世通过发布“新的光明之源”谕旨,表示支持托钵会修士,并毫不犹豫地取消了大学的特许权。
随着西欧民族国家的进一步兴起,大学更进一步从桀骜的“国王的大公主”成为“国王的掌中之物”[2]。
大学不能超越社会而独立发展。
章程或特许状既是大学自治的保证,也是政府参与大学治理的机制。
英国牛津大学从早期教皇特许,到1571年牛津和剑桥两所大学的成立法案(Act)对其法人地位的确认,再到1636年查理士一世的皇家特许状(the Great Charter)对大学权力的强化与分配,以及从多个章程版本的并存,其修改要不要得到枢密院批准,再到2002年“女王会同枢密院”(Queen-in-Council)审议批准的新章程生效,无不体现出外部与大学之间及大学外部相互之间对大学的控制、妥协与协商。
日本大学宪章的英译名是charter,也即英国特许状的译法,作为新制定大学章程的日本选用charter作其英文用语,不能不让人感受到政府影响的作用。
(二)我国当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的治理意义我国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规定学校有按照章程行使自主管理的权利,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规定申请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章程并专门规定了高等学校章程的内容,说明了章程的法律地位。
但是,之后章程制定与建设工作严重滞后,高等学校并未真正成为自主办学的实体,未能实现按章办学。
1.章程制定标志高校独立法人地位的实质性落实。
章程的主体应是独立实体,非独立实体不能有章程而只能有内部规章。
章程制定工作的全面启动,将标志着高校自主办学实体真正形成,预示着我国将进入高校法人地位的实质性落实阶段。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其第三条指出“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
现实中高校法人地位的实现需要理清两种关系:一是办学的外部关系,即所谓的面向社会和依法办学;二是办学的内部关系,即所谓的自我管理和约束机制。
第一种关系主要由法律明确,章程承接;第二种关系主要由章程明确,辅之于具体的内部规章。
因此,章程“上承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下启学校规章制度”,是推动和规范高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基础,是处理学校与政府、社会及其内部关系的准则,是大学在法律框架下行使自治权利的自我规范,这才有其“大学宪法”之义。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但是,由于长期以来高等学校并没有被称之为“大学宪法”的章程的存在,国家法律很难落到实处,学校自主权难以真正落实,即在治理模式上尚没有突破“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体制安排,这才有过去经常出现的权力“放”与“收”的循环和近年来热议的高等学校“去行政化”之争。
一方面政府宏观管理部门在不断进行着下放权力的尝试,另一方面具体业务机构又一直在寻求工作上的抓手。
如近年来,项目的增加非常快,政府配置高等教育资源方式行政化倾向严重,导致高等学校以行政化的方式获得并分配高等教育资源,始终达不到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目标。
借此章程制定全面启动之机,我们需要努力推动高校依法自主和按章办学,协调好政府与高校的关系、完善学校的治理结构,认真将改革的成果以章程的形式固定和规范下来。
这就是笔者所指的全面启动章程制定的里程碑意义,即将章程的制定过程看作是现代大学制度改革、建设和完善的过程,看作是促进高等学校发展的过程,章程是改革成果的体现。
需要明确的是,章程一旦确立,依照《教育法》,学校就具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政府或其他机构对学校的过度行政干预就丧失了法理基础。
2.章程可视为高校和政府间的一个合约。
由于此次章程制定的主体是各高校,因此很多人认为章程不必涉及政府与高校的关系,因为学校无权界定它,其实不然。
首先,章程的上位法律己充分地规定了高等学校的法人地位;其次,《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的举办者、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章程明确界定与学校的关系”;此外,《办法》第二十三条还明确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的核准制度。
核准即审核批准,表示认可,章程此时体现出了政府与高校间的合约价值。
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有赖于一种科学的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方向是已经确立的“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体制”。